2019年湖北经济学院考研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8-11-26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2019年湖北经济学院考研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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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北经济学院考研招生简章 正文

  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为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该专业设置中小企业财务主管、金融企业会计和注册会计师(金融审计方向)等三个专业方向,通过校行企密切合作、协同创新,坚持需求导向、项目驱动的人才培养模式,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流程,为中小企业、金融行业以及注册会计师行业培养职业素养良好、兼具较强实践应用能力和较高综合素质的应用型高级会计专门人才。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该条件将在复试前核实):

  ①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的成绩在425分以上或取得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

  ②已修完5门以上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需提供由高校教务部门或国家考试机构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成绩证明)。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免生接收条件等相关规定详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的《湖北经济学院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

  二、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考点的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

  由于我校不设报考点,湖北省武汉市、孝感市、咸宁市报考我校的考生,网报填选报考点时请一律选择武汉工程大学或武汉纺织大学报考,湖北省内其他地区报考我校的考生,网报填选报考点时请一律选择当地报考。湖北省外报考我校的考生的报考点以当地省级教育考试管理机构发布信息为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湖北省的现场确认时间大致在2018年11月上旬,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湖北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我校网站相关信息。

  2.现场确认要求

  (1)湖北省武汉市、孝感市、咸宁市报考我校的考生请到武汉工程大学或武汉纺织大学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湖北省内其他地区报考我校的考生请到当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湖北省外报考我校的考生的现场确认地点以当地省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发布信息为准。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在现场确认点按规定刷验居民身份证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没有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应尽快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并实行刷居民身份证入场,没有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能入场考试。

  (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考前应在“学信网”进行实名注册,查询本人的学历(学籍)信息。

  2.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和要求,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复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3.有关招生信息请考生在相应时间内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通知,如有变动,以国家公布的招生政策信息为准。

  三、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一)初试

  1.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地点等信息详见《准考证》。

  3.我校硕士招生专业初试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编制,初试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二)复试

  1.复试时间:预计在2019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以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微信公众号的相关通知为准。

  2.复试内容:①专业课和政治课笔试、专业能力和专业英语面试。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须另加试《经济学》和《管理学》两门本科主干课程;②其他需要考察的内容。

  3.复试时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学校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并择优录取。

  (一)初试合格考生须通过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政审、复试及体检,并按要求完成拟录取手续等各项要求后方能拟录取。拟录取名单需经学校审核公示后上报湖北省招办和教育部,再经全国录取联合检查通过后才能正式确定录取。

  (二)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核不合格者;

  2.考试过程弄虚作假者;

  3.复试总成绩或单科成绩不合格者;

  4.同等学力考生、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加试的2门科目中有1门低于60分(满分100分)者;

  5.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及体检结果报告弄虚作假者;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不合格者;

  7.在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9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五、学制与培养方式

  学制:基本学制为3年(其中实习期半年至一年),实行有条件的弹性学习年限,学习期限为2至4年。

  学习形式:会计硕士(全日制)研究生采用全日制形式培养,全脱产学习;会计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应为在职人员,原则上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周末学习的形式,亦可全脱产住校学习。

  会计硕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合格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通过者,由我校授予会计硕士学位,并颁发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

  六、学费与奖助政策

  学费根据湖北省物价部门在入学当年核准的费用执行,预估如下(以省物价部门核准为准):

  学校将向会计硕士(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及不同等级的学业奖学金,并设立“三助”岗位(助教、助研、助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给予资助,具体细则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我校专业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办法执行。其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年6000元/生,录取研究生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年20000元/生,学校依据当年上级文件下达的名额和标准进行评审。学业奖学金等级分为一、二、三等,占比分别为20%、30%、20%,奖励标准分别为每年10000元/生、8000元/生、6000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研究生录取当年即可参评学业奖学金。另外学校还设立有专项资金,向优秀研究生参加学科竞赛和境内外学术交流提供资助。

  会计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正在制定相关奖助政策。

  七、其它事项

  (一)2019年拟招生计划人数164人,其中会计硕士(全日制)134人(其中,含“推免生”招生计划10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5人),会计硕士(非全日制)30人。若会计硕士(非全日制)实际招生人数不足30人,剩余招生计划可优先接受报考本校且满足录取条件的会计硕士(全日制)学生调剂。

  (二)为吸引优秀生源,我校拟继续将2019年度新增招生计划(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部分或全部用于调剂接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考生:

  1.本科主修专业为会计学、审计学或财务管理;

  2.其本科毕业院校的工商管理一级学科或会计学二级学科必须为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学科(或与省级重点学科相同及以上层次)。

  (三)上述(一)、(二)涉及到的人数皆为根据2018年度招生计划预估人数,最终招生计划人数以2019年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待教育部下达最终招生计划人数后我校将及时公布各类别实际招生人数,请考生注意。

  九、联系方式

  1.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

  邮编:430205;

  2.研究生处电话:027-81972178(颜老师),

  MPAcc教育中心电话:027-81973922(郭老师);

  3.邮箱:yjszs@hbue.edu.cn;

  4.研究生处网址:;

  MPAcc教育中心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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