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科技学院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发布时间:2018-12-03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2018年湖北科技学院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2018年湖北科技学院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内容如下,更多考研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敬请收藏本站,或下载我们的考研派APP和考研派微信公众号(里面有非常多的免费考研资源可以领取,有各种考研问题,也可直接加我们网站上的研究生学姐微信,全程免费答疑,助各位考研一臂之力,争取早日考上理想中的研究生院校。)

2018年湖北科技学院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正文

为确保我校2018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质量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对复试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录取原则,结合我校具体实际,特制订如下复试方案。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2.严格按照初试成绩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实行差额复试。
3.根据初、复试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做好信息公开。
4.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各工作环节保证做到有章可循。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严格按照教育部招生录取工作要求,强化复试考核,注重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我校2018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由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并对复试结果负责。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复试专家小组,负责复试的命题、考试、阅卷、评分和拟定录取考生名单等工作。复试专家小组由5位以上业务水平高、办事公正的教师组成,设组长1名,由药学专业负责人担任,秘书1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调安排有关事宜。
三、复试人选
1.初试成绩符合《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对A类考生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招生计划和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复试人选。
  2.调剂考生。(所有调剂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通过研究生调剂系统申请且已接受我校的复试通知后方可参加复试)。
3.复试比例与复试名单确定后,在网上统一发布,并电话通知。
四、复试程序
(一)报到及资格审查
1.复试报到:报到地点为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处,联系电话:0715-8250857。
2.资格审查:复试前须进一步确认考生资格,对其进行严格审查。审查材料包括考生的准考证、本科阶段成绩单,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考生还可提供证明其学术水平的论文等相关材料,如各类英语考级证书,计算机应用的等级证书,专业知识、能力的有关等级证书,各种获奖证书和所发表学术论文的复印件等。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能参加复试。
3.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时间、方式、内容及评分
    我校今年的复试第一批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和优先申请调剂我校的部分考生,时间为3.26-3.27;如第一批生源未满,可以继续调剂申请,后续复试时间视具体情况另行安排通知。
1.复试时间:
(1)3月26日(第一批):8:30-10:00报到、资格审查;10:00-12:00体检。14:00-17:00专业英语考试+专业笔试;18:30-21:30同等学历考生加试。
(2)3月27日(第一批):8:00开始综合面试。
2.复试方式:以笔试和面试为主,可根据特殊要求适当增加其它考核方式。复试强调在考察考生的德智体等各方面基础上,突出对其专业素质、实践科研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英语笔试、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三部分,其中笔试50分,面试50分,满分为100分。
(1)专业英语考试(占复试总成绩的20%):由药学院统一组织出题。
(2)专业笔试(占复试总成绩的30%):由药学院统一组织出题。
(3)综合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50%):内容包括实践(实验)能力(20分)和综合素质考核(30分)二部分。面试试题由复试导师拟定。复试的考生要逐个进行面试,如考生人数较多,可分组进行。面试采取面试导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面试导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每个考生面试情况须由复试小组秘书做好详细记录。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或跨专业调剂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药学基础综合(有机化学+分析化学+药理学),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满分为300分,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成绩计算
(1)复试总成绩=专业英语考试(20%)+专业笔试(30%)+综合面试(50%),总分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原则上不予录取。
(2)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总成绩*50%。
五、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将组织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实行四个公开:复试方案公开、复试名单公开、复试成绩以及拟录取名单公示。及时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录取结果等信息。
4、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并在规定时限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复议。
5、研究生处投诉和申诉电话:0715-8250870,0715-8250857。
6、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和申诉电话:0715-8338002。
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2018年3月20日

 

湖北科技学院

添加湖北科技学院学姐微信,或微信搜索公众号“考研派小站”,关注[考研派小站]微信公众号,在考研派小站微信号输入[湖北科技学院考研分数线、湖北科技学院报录比、湖北科技学院考研群、湖北科技学院学姐微信、湖北科技学院考研真题、湖北科技学院专业目录、湖北科技学院排名、湖北科技学院保研、湖北科技学院公众号、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即可在手机上查看相对应湖北科技学院考研信息或资源

湖北科技学院考研公众号 考研派小站公众号

本文来源:http://www.okaoyan.com/hbkjxy/kyfs_164025.html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