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9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考研复试
2021年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通知

2021年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通知内容如下,更多考研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敬请收藏本站,或下载我们的考研派APP和考研派微信公众号(里面有非常多的免费考研资源可以领取,有各种考研问题,也可直接加我们网站上的研究生学姐微信,全程免费答疑,助各位考研一臂之力,争取早日考上理想中的研究生院校。)

2021年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通知 正文

为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教育部办公厅《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教学厅〔2019〕12号)等文件精神,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态势,现将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和要求
(一)坚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遵循错时错峰工作要求,不同专业分时、分批有序安排复试。稳妥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对准备,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
(二)坚持客观评价,全面考查。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
(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复试录取工作应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五)发挥复试的选拔作用,根据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结合学校和生源特点,进一步完善复试办法。对学术型学位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心理健康水平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二、组织管理
医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负责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指导各复试小组进行复试考核工作。
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应以各专业的导师为主体,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
 
三、招生计划(不含推免生)
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学习形式 计划人数 复试分数线
071003生理学 全日制 2 280
100101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全日制 4 299
100102免疫学 全日制 8 299
100103病原生物学 全日制 5 299
100104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全日制 11 299
100400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01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全日制 7 299
02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全日制 0
03卫生毒理学 全日制 3
04社会医学与卫生服务 全日制 1
100700
药学
01药物化学 全日制 3 299
02药剂学 全日制 3
03药物分析 全日制 3
04药理学 全日制 6
105300公共卫生 全日制 15 299
105400护理 全日制 23 333
105400护理 非全日制 17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医学院科研办负责,研究生院进行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请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材料均为扫描件),并于3月29日前发到邮箱405446552@qq.com: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书。
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
在2021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提供相关证明。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4)初试准考证。
(5)《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见附件1)。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考生可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供复试小组考核。
 
五、缴纳复试费
考生通过网络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次。逾期不交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具体缴费方式见附件2。
 
六、复试相关工作安排
(一)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的复试时间:3月30日-3月31日,具体安排见下表;
调剂考生的复试时间:4月5日以后。
20210330 上午8:00- 病理生理学 护理
(全日制)
病原生物学
下午13:00- 药物分析
药剂学
药物化学
药理学
20210331 上午8:00- 生理学 护理
(非全日制)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免疫学
下午13:00-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公共卫生























 (二)复试方式
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三)复试形式和主要内容
1.复试形式
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主要采取网络面试形式进行,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主要内容
(1)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
(2)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测试。
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测试:主要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查和评价。同时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心理健康水平及就业意向等方面进行考查。
专业知识测试:考核内容与《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大纲范围一致。
3.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220分,其中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20分,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测试成绩200分。
4.各学位点对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拟录取的研究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5天内将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扫描件发送到邮箱405446552@qq.com。《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体格检查表》见附件3。
 
八、有关政策规定
(一)非全日制研究生相关政策
1.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3.学习方式:非全日制研究生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4.学历学位证书:非全日制研究生达到毕业要求时,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学位授予标准时,可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5.学费收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按湘发改价费〔2018〕99号文件规定执行。如收费政策有变动,则按政府有关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6.住宿问题: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7.奖助学金: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
(二)2021年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达到国家公布线。我院按照120%的复试差额比例下拨复试计划。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根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总计划,按120%的复试比例确定同一复试分数线。
(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网络远程面试。是否为同等学力考生以考生报考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也须加试。
(四)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已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九、复试成绩核算
复试结束后在医学院官网上公示复试成绩。成绩核算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一志愿考生的综合成绩为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即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
(二)调剂考生的综合成绩核算办法: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成绩。
(三)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
 
十、录取工作
(一)我院严格按照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初试总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综合成绩和初试总成绩均相同时,初试公共课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别录取。
面试成绩低于132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其它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将定向就业合同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拟录取资格无效。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21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四)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
(一)请各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和医学院网站发布的复试信息。
(二)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加入学院QQ群:604501059。
(三)考生申诉受理电话:0731-88872744(研招办),88872206(监察处)。
(四)学院咨询与联系电话:0731-88912466.
(五)其他事项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湖南师范大学

添加湖南师范大学学姐微信,或微信搜索公众号“考研派小站”,关注[考研派小站]微信公众号,在考研派小站微信号输入[湖南师范大学考研分数线、湖南师范大学报录比、湖南师范大学考研群、湖南师范大学学姐微信、湖南师范大学考研真题、湖南师范大学专业目录、湖南师范大学排名、湖南师范大学保研、湖南师范大学公众号、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即可在手机上查看相对应湖南师范大学考研信息或资源

湖南师范大学考研公众号 考研派小站公众号

本文来源:http://www.okaoyan.com/hunanshifandaxue/kaoyanfushi_443489.html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