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更新时间:2022-01-15 17:51:52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上海财经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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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为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2.各学院(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相关工作,制定本学院(所)硕士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成立相关工作小组,确保本学院(所)研究生招生考试平稳有序开展。
3.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校研究生招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和保密等职能部门,对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学校根据全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总体情况和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学校复试的指导性分数线。
各学院(所)根据校复试指导性意见、该学院(所)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具体考试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四、资格审查
考生须于3月19日12时前登录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yz.sufe.edu.cn)线上提交报考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扫描件;
2.经本人签名,填写日期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非应届生);
4.学生证原件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应届生);
5.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6.发表论文及获奖证明扫描件;
7.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其中,1、2和5项为必须提交项,3和4为二选一提交项,6和7为可选提交项,提交材料的格式为jpg或pdf格式。未提交材料者将不得参加线上报到和复试,并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上述材料将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复审依据,请务必完整、准确、清晰提供有关材料,如有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五、健康状态申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如实填写“健康状态自主申报”栏目,未进行健康状态申报的考生将无法查询复试通知。我校医疗健康服务中心将对考生申报内容统一进行健康状态筛查并存档。考生应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态,如隐瞒病史,一经发现将被记入诚信档案,严重者可能会被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
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如实填写“健康状态自主申报”栏目,未进行健康状态申报的推免生将无法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复试
1.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和当前上海市疫情防控需要,我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考生应于复试开始前准备好2个网络视频设备(1台带摄像功能的电脑+1部手机或2部手机等),一个用于近距离视频面试,一个用于监控复试场所。设备使用方式和操作规范另行通知。
2.复试内容涉及专业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其中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学院自行组织,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各学院(所)具体复试方案附后。
3.复试原则上在3月下旬进行,具体安排将在学院(所)确定后于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发布。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询下载复试安排和复试通知。请考生务必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研究生院网站和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4.实行差额复试,具体比例由各院(所)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生源状况确定,并在复试方案中公布。
七、调剂
1.初试成绩符合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而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或经我校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按照教育部2021年的有关规定,申请其他高校调剂复试。
2.初试成绩不符合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不能调剂至其他院校。
3.我校工商管理硕士专业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方向生源相对不足,可接受少量调剂生。有关调剂条件及申请程序参见学院网站相关公告。
4.我校其他各学科专业均不接收校内外调剂。
八、录取
各学院(所)对符合初试和复试要求的考生,进行初试和复试成绩的综合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合格(百分制不足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中,面试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不足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备案。
九、违规处理
考生应知晓并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相关考试法律法规,诚信复试,不得有违纪、作弊等行为。
学校将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监督巡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十、咨询及申诉渠道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1-65903795;
电子邮箱:yzb@ mail.shufe.edu.cn。
上海财经大学大学监察处举报监督电话:021-65903870;
电子邮箱:sufejwsj@mail.shufe.edu.cn。
 
附:各学院(所)专业复试方案
人文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办法
经济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办法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办法
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办法
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办法
金融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办法
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办法
统计与管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办法
法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办法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办法
外国语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办法
数学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办法
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办法
会计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办法
MPAcc中心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办法


    为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2.各学院(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相关工作,制定本学院(所)硕士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成立相关工作小组,确保本学院(所)研究生招生考试平稳有序开展。
    3.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校研究生招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和保密等职能部门,对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学校根据全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总体情况和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学校复试的指导性分数线。
    各学院(所)根据校复试指导性意见、该学院(所)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具体考试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四、资格审查
    考生须于3月19日12时前登录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yz.sufe.edu.cn)线上提交报考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扫描件;
    2.经本人签名,填写日期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非应届生);
    4.学生证原件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应届生);
    5.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6.发表论文及获奖证明扫描件;
    7.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其中,1、2和5项为必须提交项,3和4为二选一提交项,6和7为可选提交项,提交材料的格式为jpg或pdf格式。未提交材料者将不得参加线上报到和复试,并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上述材料将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复审依据,请务必完整、准确、清晰提供有关材料,如有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五、健康状态申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如实填写“健康状态自主申报”栏目,未进行健康状态申报的考生将无法查询复试通知。我校医疗健康服务中心将对考生申报内容统一进行健康状态筛查并存档。考生应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态,如隐瞒病史,一经发现将被记入诚信档案,严重者可能会被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
    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如实填写“健康状态自主申报”栏目,未进行健康状态申报的推免生将无法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复试
    1.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和当前上海市疫情防控需要,我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考生应于复试开始前准备好2个网络视频设备(1台带摄像功能的电脑+1部手机或2部手机等),一个用于近距离视频面试,一个用于监控复试场所。设备使用方式和操作规范另行通知。
    2.复试内容涉及专业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其中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学院自行组织,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各学院(所)具体复试方案附后。
    3.复试原则上在3月下旬进行,具体安排将在学院(所)确定后于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发布。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询下载复试安排和复试通知。请考生务必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研究生院网站和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4.实行差额复试,具体比例由各院(所)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生源状况确定,并在复试方案中公布。
    七、调剂
    1.初试成绩符合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而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或经我校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按照教育部2021年的有关规定,申请其他高校调剂复试。
    2.初试成绩不符合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不能调剂至其他院校。
    3.我校工商管理硕士专业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方向生源相对不足,可接受少量调剂生。有关调剂条件及申请程序参见学院网站相关公告。
    4.我校其他各学科专业均不接收校内外调剂。
    八、录取
    各学院(所)对符合初试和复试要求的考生,进行初试和复试成绩的综合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合格(百分制不足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中,面试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不足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备案。
    九、违规处理
    考生应知晓并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相关考试法律法规,诚信复试,不得有违纪、作弊等行为。
    学校将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监督巡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十、咨询及申诉渠道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1-65903795;
    电子邮箱:yzb@mail.shufe.edu.cn。
    上海财经大学大学监察处举报监督电话:021-65903870;
    电子邮箱:sufejwsj@mail.shufe.edu.cn。
在疫情防控形势下,为保障师生健康和安全,我校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市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复试时间原则上于5月12日开始,5月19日结束,具体日程安排详见各学院(所)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公布的复试安排和复试通知。请参加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认真阅读以下须知,并提前做好准备。
一、网络远程复试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
1、复试平台:我校网络远程复试使用ZOOM平台,考生需要提前安装并熟练操作,复试前按报考学院(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请仔细阅读《上海财经大学网络远程复试简易操作手册》(附件下载)。若参考手册仍无法正常使用ZOOM平台,可将问题及截图发至邮箱bb@mail.shufe.edu.cn,我校教育技术中心将尽快帮助解决。
2、硬件设备:复试采用双机位。一是主机位,用于复试,需使用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音箱。二是辅机位,用于监控复试环境,需使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或pad等平板设备(带有摄像头)。
3、环境要求:要求相对安静、独立,无干扰的复试房间,光线适宜,不逆光。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与复试内容相关的参考资料,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在场。复试前需向考官360度旋转摄像头,展示周围环境,考官认可后方可开始复试。考生自行选择复试场所,但不得在研考机构或其他相关辅导机构提供的场所进行复试,一旦发现,取消复试资格。 
4、网络条件:应确保网络信号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应具有线宽带、WIFI、4G/5G网络等两种以上网络条件。
二、参加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需准备的用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初试准考证(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3、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4、报考学院(所)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
三、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
请考生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及我校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安装调试
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考生端两台设备均开启摄像头。
“主机位”:考生本人正对设备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在画面中清晰可见。不得用头发、饰品等遮盖耳朵及面部等部位,不得配戴帽子、墨镜、口罩等,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得中途离场。
“辅机位”:设备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主机位”屏幕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
关闭复试设备的通话、录音、录屏、直播、外放音乐、闹钟、其他APP的消息通知等可能影响复试的应用程序,并保持平台软件静音。
3、健康申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查询下载个人“复试通知”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如实填写“健康状态自主申报”栏目,未进行健康状态申报的考生将无法查询复试通知,参加复试。
4、查材料提交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于5月9日16:00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在“复试材料提交”栏目下完成网上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上传报考资格审查材料工作。未完成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具体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扫描件;
(2)经本人签名,填写日期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非应届生);
(4)学生证原件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应届生);
(5)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6)发表论文及获奖证明扫描件;
(6)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5、审查核验
复试前,考生在规定时间按照报考学院(所)要求,完成随机抽取复试次序,登录复试平台指定会议室,并配合完成周围环境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正式开考前,面部正对“主机位”摄像头,向工作人员展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初试准考证,综合比对通过后进入正式复试环节。
6、突发情况
复试过程中,如遇网络或信号等原因造成的通信效果不佳或中断等故障时,考生须立即联系复试小组工作人员,按照要求启动应急预案相关措施。
7、过程监管
(1)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和学院的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参加各项复试环节。若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确存在特殊困难,请提前与报考学院联系。考生在复试的整个阶段须保持联系畅通,考生无故失联造成无法完成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
(2)考生在复试中若使用手机加入平台,如用移动数据流量联网,则应关闭手机通话功能或设置成来电转接;如用WIFI联网,应直接关闭移动数据连接及手机通话功能。若复试过程中出现断网情况,考生需第一时间打开手机信号,确保学院与考生取得联系。
(3)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录屏和直播,禁止泄露或公布复试相关信息;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四、录取工作
复试结束后,各学院(所)对符合初试和复试要求的考生,进行初试和复试成绩的综合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及时公布。复试成绩不合格(百分制不足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中,面试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不足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备案。待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将统一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公示专栏”进行公示。
二、调剂复试
我校社会学专业社会史与社会发展方向生源相对不足,可接受少量一志愿报考我校社会学专业其他方向考生的调剂,申请者初试总分不得低于320分,单科分数不得低于44(66分)。符合上述条件且未达到社会学专业其他方向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可于2019年3月18日22点至3月20日12点,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填报调剂志愿,陈述调剂理由。有关学院将于系统关闭当日12点后根据考生初试分数择优确定调剂复试的名单,并通知考生。
获得校内调剂复试资格的考生,请登陆系统在完成健康状态申报后,查询并打印复试通知,按正常复试的要求参加复试并完成资格审查工作。
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生源相对不足,可接受少量一志愿报考法学或其他相关学科门类的考生调剂,调剂考生初试总分须达到报考学科门类我校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符合条件考生,可于2019年3月20日12:00-24:00,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仔细查看有关调剂要求及操作流程,查询我校专业计划余额信息、调剂录取规则,并填报调剂志愿。有关学院将于3月21日后根据考生初试分数择优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并在系统中发放复试通知。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报考实际,现将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调剂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正常复试
考生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yz.sufe.edu.cn/),查询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安排。凡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达到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者,请登陆系统在完成健康状态申报后,查询并打印复试通知,按复试通知的要求参加复试,不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作放弃。参加复试考生须在复试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楼105室)进行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审查者将不予录取。
二、调剂复试
我校社会学专业社会史与社会发展方向生源相对不足,可接受少量一志愿报考我校社会学专业其他方向考生的调剂,申请者初试总分不得低于320分,单科分数不得低于44(66分)。符合上述条件且未达到社会学专业其他方向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可于2019年3月18日22点至3月20日12点,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填报调剂志愿,陈述调剂理由。有关学院将于系统关闭当日12点后根据考生初试分数择优确定调剂复试的名单,并通知考生。
获得校内调剂复试资格的考生,请登陆系统在完成健康状态申报后,查询并打印复试通知,按正常复试的要求参加复试并完成资格审查工作。
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生源相对不足,可接受少量一志愿报考法学或其他相关学科门类的考生调剂,调剂考生初试总分须达到报考学科门类我校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符合条件考生,可于2019年3月20日12:00-24:00,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仔细查看有关调剂要求及操作流程,查询我校专业计划余额信息、调剂录取规则,并填报调剂志愿。有关学院将于3月21日后根据考生初试分数择优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并在系统中发放复试通知。
收到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请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并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健康状态申报后,查询并打印复试通知,按正常复试的要求参加复试并完成资格审查工作。
三、报考我校调剂至其他单位
未获得我校复试资格但符合教育部调剂复试录取工作要求的考生,均可联系其他调剂单位。其调剂录取程序为:
1.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非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关注各学校调剂信息,进入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填报调剂申请。
2.欲接受调剂的招生单位审核申请材料,并及时决定是否通知其复试。
3.欲接受调剂的招生单位安排调剂生复试,及时给出复试结果,并通知考生是否拟录取。
4.如得到对方院校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予以确认。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3月18日
上海财经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考研复试内容官方公布(参见下图),大家可咨询本专业学长学姐,咨询其备考时的复试科目。也可以参考本网站内考研经验分享类文章,里面会有所提及,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上海财经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2017年研究生招生简章考研招生目录

招生年份: 2017

招生人数:11

专业代码020205  
研究方向 初试科目 复试科目或内容 初试参考书目或教材

01(全日制)产业结构与政策 02(全日制)产业组织与公共政策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201 英语一或 202 俄语或 203 日 语③303 数学三④801 经济 学

《产业经济学教程》(第四版)龚仰军主编,上 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4 年);《产业组织经济学 (第五版)威廉•G•谢泼德等著,张志奇译,中 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年)

 

备注:

 

上海财经大学信用管理专业考研复试内容官方公布(参见下图),大家可咨询本专业学长学姐,咨询其备考时的复试科目。也可以参考本网站内考研经验分享类文章,里面会有所提及,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上海财经大学信用管理专业2017年研究生招生简章考研招生目录

 

 
招生年份: 2017

招生人数:1

专业代码99J1(0202J1)  
研究方向 初试科目 复试科目或内容 初试参考书目或教材

01(全日制)信用管理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③301 数 学一④809 金融学基础

《信用管理手册》(Credit Management Handbook Cecilj .Bond,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年);《信 用管理概论》吴晶妹,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年);《企业与消费者信用管理》林钧跃,上海财经 大学出版社(2005 年);《资信评级》朱荣恩,上 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年);《信用风险管理》 赵晓菊编著,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 年)

 

备注: 仅招硕博 连读,其 中信用管 理专业为 应用经济 学、工商 管理和理 论经济学 的交叉学 科,授经 济学学位

 

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考研复试内容官方未公布(参见下图),大家可咨询本专业学长学姐,咨询其备考时的复试科目。也可以参考本网站内考研经验分享类文章,里面会有所提及,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专业2017年研究生招生简章考研招生目录

招生年份: 2017

招生人数:605

专业代码125100  
研究方向 初试科目 复试科目或内容 初试参考书目或教材

A 组:01(全日制)工商管理 (50人)

B 组:02(非全日制)工商管理 03(非全日制)工商管理(金融投 资) 04(非全日制)工商管理(全球) (455人)

C 组:05(非全日制)高级管理人 员工商管理硕士 (100人)

A 组:①199 管理类联考综合 能力②203 日语或 204 英语 二③-无④--无

B 组:①199 管理类联考综合 能力②203 日语或 204 英语 二③-无④--无

C 组:①199 管理类联考综合 能力②203 日语或 204 英语 二③-无④--无

不指定参考书目

 

备注:A 组、C 组 学制 2 年, B 组学制 2.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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