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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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是一个不错的学院,深受考研人的追捧,本校每年会有数千名研究生招生的名额,研究生报考录取比在3:1左右,难度中等,部分热门的研究生专业研究生报考录取比会更高一点, 法学院是学校里比较好的一个院系,请各位准备报考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的同学注意,该院系有以上多个专业在招生研究生,欢迎各位同学报考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

强烈建议各位准备考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的同学准备一些基本的历年考研真题、研究生学姐学长的笔记、考研经验等等(考研派有考研经验频道,也有考研派微信公众号、考研派APP等产品平台,里面有不少研究生会免费解答你的考研问题,助你考研一臂之力)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 推免夏令营活动是考生通往研究生的便利途径,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2018年推免夏令营通知已经公布,为了方便考生了解相关内容,中公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2018年推免夏令营通知,以供考生参考。希望考生提前做准备。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历经近三十年的发展,现已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含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专业)、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含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专业)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设立面向国际留学生的全英文LL.M项目及全英文法律金融学专业博士项目,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教育部国家级法学教育实践基地、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上海高校一流学科、上海市重点学科、国家专业综合改革示范点、上海法学重点研究基地(国际法)、上海市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示范基地、经济法学科与环境法学科分别入选中国法学会“经济法法治研究方阵”与“环境资源法治研究方阵”,并与多所国外著名大学签订了学生联合培养协议,拥有数十个法律实习与实践基地。学院致力于培养具有财经特色的优秀法律人才,探索出一条培养创新之路,近年来毕业生就业情况良好,多任职于大型律师事务所、金融企业、证券交易所、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家机关、知名企业等。
2013年8月22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2015年4月21日,广东、天津、福建3个自贸试验区挂牌2017年4月1日,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7个自贸试验区挂牌。建设自贸区需要大量精通金融、贸易、税收、法律等专业知识的高级人才。为促进自贸区建设,培养自贸区发展所需的高级法律人才,同时为适应财经法律领域的飞速发展,满足新时期交叉型、复合型高层次财经法律人才的培养需求,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定于2017年7月6日至2017年7月11日在上海举办第七届全国“财经法律前沿问题––自贸区专场”夏令营,面向全国普通高校大学三年级学生招收学员并同时安排2018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选拔工作。选拔结束后初步确定候选人。表现优秀的同学将有机会过推荐免试途径成为我院研究生。
热忱欢迎广大学子报名参加!
一、夏令营主题
本期夏令营旨在:向广大学员介绍、讲授国内外财经法律理论前沿和热点问题,特别是自贸区财经法律理论,以适应自贸区飞速发展和建设,不断满足我国高层次财经法律人才的需求向广大学员展示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的面貌和基本情况,吸收优秀本科生过推荐免试途径成为我院硕士研究生。
本期夏令营与“财经法律前沿问题––自贸区专场”暑期学校合并举办,由中国(上海)自贸区协同创新协同高校、单位––上海财经大学、对外经贸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自贸区管委会、上海市商委、上海市政府法制办等学者和资深实务专家授课,授课语言为中英文,教学方式为课堂讲授、专题研讨等。
二、教学、实践活动与推荐免试日程安排
1、报到日期:2017年7月5日
2、开班典礼:2017年7月6日
3、授课、实践活动与推荐生选拔:2017年7月6日至11日
4、结业典礼:2017年7月11日
三、报名条件
(一)申请资格
本期夏令营拟招收学员约40人(不含本校学员名额),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全国普通高校本科三年级在校学生(2018届本科毕业生),具有扎实的财经法律基础
2、本科前3 年(或前5学期)学习成绩平均绩点位列专业或年级的前茅(“985 工程”、研究生院高校或有出色科研成果者条件可适当放宽。申请成为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学生必须符合我校《上海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上财研(2011)18号)要求http://gs.shufe.edu.cn/Home/NewsDetail/803)
3、英语成绩优良,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以上)或能证明具有同等水平的外语成绩。
(二)申请程序
1、网上申报:申请人过上海财经大学暑期夏令营管理系统填写申请信息,网址为:http://xly.sufe.edu.cn
2、申请时间2017年5月1日至5月31日(注册选择专业即为申请推免专业,一经选定,不能更改,请考生慎重)
3、申请人需填写单独的报名表(见附件,请上传一寸数码证件照片)
4、将附件报名表同下述申请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过email发送到:shufe_summer@126.com。请将所有材料打包发送,邮件主题、压缩包及文件夹名称格式均为:姓名- 学校- 年级- 2017“财经法律前沿问题––自贸区专场”夏令营。
5、只在网上申报而未发送材料至指定邮箱者,报名不予受理。
(三)申请材料
1、身份证扫描件、学生证扫描件
2、外语成绩证明扫描件
3、其他证明材料、证书扫描件
4、本科阶段成绩单扫描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5、总评成绩专业或年级排名证明扫描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具有同等水平的外语成绩证明扫描件
7、其他证明材料(如已发表论文及各种奖励等)的扫描件。
2017年7月5日现场报到时,录取者需携带下述申请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供审核:
1、身份证、学生证需原件和复印件
2、外语成绩证明(六级)或具有同等水平的外语成绩证明,需原件和复印件
3、2017年“财经法律前沿问题––自贸区专场”申请表1份,由在线填报后打印生成,申请者按要求贴好照片并签字确认
4、专家推荐信2封(可过暑期夏令营管理系统下载),需要2位副教授以上老师分别推荐,密封并由推荐老师在封口签名
5、个人陈述1份(可过暑期夏令营管理系统下载)
6、本科阶段成绩单(教务部门盖章原件)1份,总评成绩专业或年级排名证明(教务部门盖章原件)
7、其他证明材料、证书,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需原件和复印件。
四、推荐免试工作
1、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将在夏令营中进行2018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选拔工作,对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考核、选拔后初步确定推荐免试候选人名单。
2、取得推荐免试候选人资格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上海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具体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将对考生的成绩排名等报考信息审查,并经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审批后方能确定拟录取资格。
五、入营及通知
材料审核及夏令营资格审定:材料审核和夏令营资格审定工作由法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
夏令营入营名单将于2017年6月中旬过“暑期夏令营管理系统”和法学院网站公布,并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本人,未入选者不另行通知。
六、费用
1、本期夏令营属公益办学,不收取学费,并免费提供课程材料。
2、餐饮费用由学员自理,法学院可协助学员办理临时校园卡,方便广大学员在校内餐厅用餐。
3、交通费用由学员自理。
4、住宿费用由学员自理,法学院可协助学员联系学校附近酒店、宾馆。
5、学员将获得一定的餐饮、交通费用和住宿费用补贴,最高补贴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本校学员不予提供住宿和交通补贴,上海高校学员不予提供住宿补贴。
七、联系咨询
联系电话:021-65903408
联系邮箱:shufe_summer@126.com
学院坚持创特色、重实践、国际化的办学模式,以一班(英美法实验班)两平台(以赛促学平台、“法学+”实践育人平台)建设为抓手,形成了鲜明的人才培养特色。2019年QS世界大学法学专业排名,上榜的国内高校中,上海大学法学专业列第14名,其中,上大法学院毕业生的全球雇主评价连续两年位列国内高校法学专业第11名。现有研究生621人,全日制本科生409人。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61人,其中专任教师49人,学生辅导员4人,党政管理人员8人。专任教师中教授、博士生导师12人、副教授19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42人。现有“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1人,“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3人,“双千计划”2人,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1人,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1人,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2人,首批入选“上海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库”6人。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南陈路333号4号楼 邮政编码:200444 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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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是上海市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防科技工业局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上海市首批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试点,教育部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上海大学法学院的历史,最早可追朔到始建于1978年12月的复旦大学分校法律系和建立于1988年的上海工业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学院现有2个本科专业(法学、知识产权)、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律硕士专业(法学、非法学)学位授权点、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知识产权管理和法律金融学)。学院现设有知识产权学院和6个教研室(法理法史教研室、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刑法教研室、民商法教研室、经济法教研室、国际法教研室);设有2个校级研究机构与18个院级研究机构。现任院长是知名法学家文学国教授。
学院坚持创特色、重实践、国际化的办学模式,以一班(英美法实验班)两平台(以赛促学平台、“法学+”实践育人平台)建设为抓手,形成了鲜明的人才培养特色。2019年QS世界大学法学专业排名,上榜的国内高校中,上海大学法学专业列第14名,其中,上大法学院毕业生的全球雇主评价连续两年位列国内高校法学专业第11名。现有研究生621人,全日制本科生409人。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61人,其中专任教师49人,学生辅导员4人,党政管理人员8人。专任教师中教授、博士生导师12人、副教授19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42人。现有“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1人,“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3人,“双千计划”2人,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1人,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1人,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2人,首批入选“上海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库”6人。
学院整体研究实力较强,科研成果显著。近年来,出版专著、教材100余部,在国内权威期刊和CSSCI其他学术期刊以及SSCI上发表学术论文千余篇,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百余项,获得科研经费两千多万元,获得省部级、厅局级科研奖励数十项。学院创办的法学论文集《产权法治研究》,已形成一定的影响力。
学院坚持开展国际合作与国际化教学实践。英美法实验班两门课程被评为上海高校外国留学生英语授课示范性课程。已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德国、芬兰、日本、韩国等国的著名大学法学院建立了良好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关系,与英国利兹大学法学院、谢菲尔德大学法学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正探讨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新模式。中澳法学学生交流项目继续推进。
几十年来,法学院已为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培养了法学专业各层次人才15000余人,为国家法治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2008年上海市律师协会进行了首次“东方大律师”的评选活动,最后评出的十名“东方大律师”中有4人是上海大学法律专业毕业的校友,还有其他多名校友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上海市优秀律师”。
(数据更新至2019年3月31日)  

所属学科门类:法学
所属一级学科:法学
所属院系: 法学院

一、培养目标
自觉遵守和维护宪法、法律,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法律职业道德;系统掌握国际法学的基础理论和法律实务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国际法学研究的能力和较强的理论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读、说、听、写本专业的外文资料;毕业后能够独立从事国际法学的教学、研究工作和法律实务工作。

二、学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二年,兼读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二年半。在规定时期完成课程学习,但未完成学位论文者,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批准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累计延长学习年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三、研究方向
1.国际经济法
2.国际私法
3.国际组织法
4.WTO法
5.国际税法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硕士研究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总学分必须修满33学分,其中包括课程学分31学分,(跨学科学生应修满35学分),另外还需取得社会实践2学分。社会实践学分通过学生选修指定的实践性课程等方式取得。
(一)学位公共课共三门课程6学分。
(二)学位基础课共三门课程9学分。
(三)学位专业课含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专业必修课共三门课程6学分。
专业选修课至少选6学分。
(四)任意选修课可以在全校任意专业开设的研究生课程中选修4学分课程。
(五)社会实践2学分在两门社会实践课中任选一门取得。

五、培养方式与成绩考核
基本采用课堂讲授、课堂讨论、专题研究的方式进行。对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同专业方向的硕士生指导小组领导、硕士生导师具体负责制度。硕士生指导小组负责监督本方向硕士学位培养质量,导师对研究生在校期间学习、科研和思想等方面进行具体指导。
本专业成绩考核由课堂教学考试(开课院系负责考核)、课程论文(开课院系负责考核)和社会实践(应由研究生指导小组参加学生的考核)多种考核形式。

六、实践活动和科研能力的培养
硕士研究生应结合专业学习、开展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并写出社会调查和实践报告。研究生应积极参加本专业的各种学术和科研活动。

七、学位论文写作与答辩
硕士研究生在文化课程学习结束后进入论文写作阶段。论文的开题报告在第三学期初完成,文献阅读量不少于30万字。
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前应进行预答辩。预答辩的时间安排在答辩前3个月进行。
学位论文的要求见《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

上海财经大学法律史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0-12浏览次数:1355
所属学科门类:法学
所属一级学科:法学
所属院系: 法学院

一、培养目标
自觉遵守和维护宪法、法律,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法律职业道德;系统掌握法律史学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史学研究的能力和较强的理论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较好的古汉语水平,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古代、近代文献;毕业后能够独立从事法律史学的教学、研究工作和法律事务工作。

二、学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二年,兼读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二年半。在规定时期完成课程学习,但未完成学位论文者,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批准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累计延长学习年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三、研究方向
1.经济法律史
2.民商事法律史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硕士研究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总学分必须修满33学分,其中包括课程学分31学分,(跨学科学生应修满35学分),另外还需取得社会实践2学分。社会实践学分通过学生选修指定的实践性课程等方式取得。
(一)学位公共课共三门课程6学分。
(二)学位基础课共三门课程9学分。
(三)学位专业课含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专业必修课共三门课程6学分。
专业选修课至少选6学分。
(四)任意选修课可以在全校任意专业开设的研究生课程中选修4学分课程。
(五)社会实践2学分在两门社会实践课中任选一门取得。

五、培养方式与成绩考核
基本采用课堂讲授、课堂讨论、专题研究的方式进行。对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同专业方向的硕士生指导小组领导、硕士生导师具体负责制度。硕士生指导小组负责监督本方向硕士学位培养质量,导师对研究生在校期间学习、科研和思想等方面进行具体指导。
本专业成绩考核由课堂教学考试(开课院系负责考核)、课程论文(开课院系负责考核)和社会实践(应由研究生指导小组参加学生的考核)多种考核形式。

六、实践活动和科研能力的培养
硕士研究生应结合专业学习、开展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并写出社会调查和实践报告。研究生应积极参加本专业的各种学术和科研活动。

七、学位论文写作与答辩
硕士研究生在文化课程学习结束后进入论文写作阶段。论文的开题报告在第三学期初完成,文献阅读量不少于30万字。
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前应进行预答辩。预答辩的时间安排在答辩前3个月进行。
学位论文的要求见《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0-12浏览次数:1338
所属学科门类:法学
所属一级学科:法学
所属院系: 法学院

一、培养目标
自觉遵守和维护宪法、法律,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法律职业道德;系统掌握法学理论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学理论研究的能力和较强的理论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毕业后能够独立从事与法学相关的教学、研究工作和法律实务工作。

二、学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二年,兼读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二年半。在规定时期完成课程学习,但未完成学位论文者,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批准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累计延长学习年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三、研究方向
1.法律与经济学
2.法律和公共政策
3.法与社会科学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硕士研究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总学分必须修满33学分,其中包括课程学分31学分,(跨学科学生应修满35学分),另外还需取得社会实践2学分。社会实践学分通过学生选修指定的实践性课程等方式取得。
(一)学位公共课共三门课程6学分。
(二)学位基础课共三门课程9学分。
(三)学位专业课含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专业必修课共三门课程6学分。
专业选修课至少选6学分。
(四)任意选修课可以在全校任意专业开设的研究生课程中选修4学分课程。
(五)社会实践2学分在两门社会实践课中任选一门取得。

五、培养方式与成绩考核
基本采用课堂讲授、课堂讨论、专题研究的方式进行。对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同专业方向的硕士生指导小组领导、硕士生导师具体负责制度。硕士生指导小组负责监督本方向硕士学位培养质量,导师对研究生在校期间学习、科研和思想等方面进行具体指导。
本专业成绩考核由课堂教学考试(开课院系负责考核)、课程论文(开课院系负责考核)和社会实践(应由研究生指导小组参加学生的考核)多种考核形式。

六、实践活动和科研能力的培养
硕士研究生应结合专业学习、开展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并写出社会调查和实践报告。研究生应积极参加本专业的各种学术和科研活动。

七、学位论文写作与答辩
硕士研究生在文化课程学习结束后进入论文写作阶段。论文的开题报告在第三学期初完成,文献阅读量不少于30万字。
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前应进行预答辩。预答辩的时间安排在答辩前3个月进行。
学位论文的要求见《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

上海财经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0-12浏览次数:1246
所属学科门类:法学
所属一级学科:法学
所属院系: 法学院

一、培养目标
自觉遵守和维护宪法、法律,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法律职业道德;系统掌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基础理论和法律实务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的能力和较强的理论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毕业后能够独立从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教学、研究工作和法律实务工作。

二、学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二年,兼读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二年半。在规定时期完成课程学习,但未完成学位论文者,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批准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累计延长学习年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三、研究方向
1.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法
2.土地与自然资源法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硕士研究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总学分必须修满33学分,其中包括课程学分31学分,(跨学科学生应修满35学分),另外还需取得社会实践2学分。社会实践学分通过学生选修指定的实践性课程等方式取得。
(一)学位公共课共三门课程6学分。
(二)学位基础课共三门课程9学分。
(三)学位专业课含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专业必修课共三门课程6学分。
专业选修课至少选6学分。
(四)任意选修课可以在全校任意专业开设的研究生课程中选修4学分课程。
(五)社会实践2学分在两门社会实践课中任选一门取得。

五、培养方式与成绩考核
基本采用课堂讲授、课堂讨论、专题研究的方式进行。对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同专业方向的硕士生指导小组领导、硕士生导师具体负责制度。硕士生指导小组负责监督本方向硕士学位培养质量,导师对研究生在校期间学习、科研和思想等方面进行具体指导。
本专业成绩考核由课堂教学考试(开课院系负责考核)、课程论文(开课院系负责考核)和社会实践(应由研究生指导小组参加学生的考核)多种考核形式。

六、实践活动和科研能力的培养
硕士研究生应结合专业学习、开展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并写出社会调查和实践报告。研究生应积极参加本专业的各种学术和科研活动。

七、学位论文写作与答辩
硕士研究生在文化课程学习结束后进入论文写作阶段。论文的开题报告在第三学期初完成,文献阅读量不少于30万字。
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前应进行预答辩。预答辩的时间安排在答辩前3个月进行。
学位论文的要求见《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

上海财经大学民商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0-12浏览次数:2673
所属学科门类:法学
所属一级学科:法学
所属院系: 法学院

一、培养目标
自觉遵守和维护宪法、法律,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法律职业道德;系统掌握民法与商法学的基础理论和法律实务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民商法学研究的能力和较强的理论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毕业后能够独立从事民商法学的教学、研究工作和法律实务工作。

二、学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二年,兼读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二年半。在规定时期完成课程学习,但未完成学位论文者,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批准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累计延长学习年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三、研究方向
1.民法学
2.商法学
3.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4.知识产权法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硕士研究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总学分必须修满33学分,其中包括课程学分31学分,(跨学科学生应修满35学分),另外还需取得社会实践2学分。社会实践学分通过学生选修指定的实践性课程等方式取得。
(一)学位公共课共三门课程6学分。
(二)学位基础课共三门课程9学分。
(三)学位专业课含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专业必修课共三门课程6学分。
专业选修课至少选6学分。
(四)任意选修课可以在全校任意专业开设的研究生课程中选修4学分课程。
(五)社会实践2学分在两门社会实践课中任选一门取得。

五、培养方式与成绩考核
基本采用课堂讲授、课堂讨论、专题研究的方式进行。对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同专业方向的硕士生指导小组领导、硕士生导师具体负责制度。硕士生指导小组负责监督本方向硕士学位培养质量,导师对研究生在校期间学习、科研和思想等方面进行具体指导。
本专业成绩考核由课堂教学考试(开课院系负责考核)、课程论文(开课院系负责考核)和社会实践(应由研究生指导小组参加学生的考核)多种考核形式。

六、实践活动和科研能力的培养
硕士研究生应结合专业学习、开展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并写出社会调查和实践报告。研究生应积极参加本专业的各种学术和科研活动。

七、学位论文写作与答辩
硕士研究生在文化课程学习结束后进入论文写作阶段。论文的开题报告在第三学期初完成,文献阅读量不少于30万字。
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前应进行预答辩。预答辩的时间安排在答辩前3个月进行。
学位论文的要求见《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

诉讼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0-12浏览次数:1455
所属学科门类:法学
所属一级学科:法学
所属院系: 法学院

一、培养目标
自觉遵守和维护宪法、法律,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法律职业道德;系统掌握诉讼法学的基础理论和法律实务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诉讼法学研究的能力和较强的理论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毕业后能够独立从事诉讼法学的教学、研究工作和法律实务工作。

二、学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二年,兼读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二年半。在规定时期完成课程学习,但未完成学位论文者,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批准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累计延长学习年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三、研究方向
1.民事诉讼法学
2.商事仲裁
3.公证制度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硕士研究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总学分必须修满33学分,其中包括课程学分31学分,(跨学科学生应修满35学分),另外还需取得社会实践2学分。社会实践学分通过学生选修指定的实践性课程等方式取得。
(一)学位公共课共三门课程6学分。
(二)学位基础课共三门课程9学分。
(三)学位专业课含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专业必修课共三门课程6学分。
专业选修课至少选6学分。
(四)任意选修课可以在全校任意专业开设的研究生课程中选修4学分课程。
(五)社会实践2学分在两门社会实践课中任选一门取得。

五、培养方式与成绩考核
基本采用课堂讲授、课堂讨论、专题研究的方式进行。对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同专业方向的硕士生指导小组领导、硕士生导师具体负责制度。硕士生指导小组负责监督本方向硕士学位培养质量,导师对研究生在校期间学习、科研和思想等方面进行具体指导。
本专业成绩考核由课堂教学考试(开课院系负责考核)、课程论文(开课院系负责考核)和社会实践(应由研究生指导小组参加学生的考核)多种考核形式。

六、实践活动和科研能力的培养
硕士研究生应结合专业学习、开展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并写出社会调查和实践报告。研究生应积极参加本专业的各种学术和科研活动。

七、学位论文写作与答辩
硕士研究生在文化课程学习结束后进入论文写作阶段。论文的开题报告在第三学期初完成,文献阅读量不少于30万字。
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前应进行预答辩。预答辩的时间安排在答辩前3个月进行。
学位论文的要求见《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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