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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广大考研学子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招生专业目录包含了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学习方式等具体信息,以下是考研派为大家整理的2021新疆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院代码学院名称联系电话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授予学位类别) 研究方向 初试科目 初试自命题参考书目 复试科目
030金融学院 020204金融学(经济学硕士)(全日制) 01区域金融与货币政策
02商业银行创新与管理
03国际(中亚)金融理论与实务
04保险理论与实务
05资本市场
06投融资理论与实务
07公司金融与金融工程
08绿色金融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01西方经济学 801西方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第六或第七版),高鸿业,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复试科目:①金融学
②英语听力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金融市场学②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
025100金融硕士(专业学位)(全日制) 01金融监管
02商业银行创新与管理
03国际(中亚)金融理论与实务
04区域金融
05资本市场
06公司金融与理财
07绿色金融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
④431金融学综合
431金融学综合:《货币金融学》(第二版),蒋先玲,机械工业出版社;《公司金融》(第二版),陈琦伟,中国金融出版社 复试科目:①英语听力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金融市场学②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
025500保险硕士(专业学位)(全日制) 01保险理论与实务
02中西亚保险
03农业保险理论与实务
04风险管理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④435保险专业基础 435保险专业基础:《保险学》,郭颂平、赵春梅,高等教育出版社 复试科目:①英语听力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保险公司经营管理②财产保险
031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 020208统计学(经济学硕士)(全日制) 01社会统计
02经济统计
03环境资源统计
04金融统计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01西方经济学 801西方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第六或第七版),高鸿业,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复试科目:①统计学
②英语听力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概率论与数理统计②社会统计学
020209数量经济学(经济学硕士)(全日制) 01经济计量与应用
02数理金融及应用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01西方经济学 801西方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第六或第七版),高鸿业,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复试科目:①经济计量学②英语听力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概率论与数理统计②高等数学
071400统计学(理学硕士)(全日制) 01数据智能分析
02数据优化计算
03金融统计
04应用统计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③704数学分析④804统计学综合
704数学分析:《数学分析》(第四版),华东师范大学数学系,高教出版社
804统计学综合:《统计学》,贾俊平,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复试科目:①概率论与数理统计②英语听力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高等数学②数据结构
025200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全日制) 01社会经济统计
02大数据分析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④432统计学 432统计学:《统计学》,贾俊平,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复试科目:①英语听力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概率论与数理统计②社会统计学
032会计学院 120201会计学(管理学硕士)(全日制) 01公司财务与会计
02内部控制与审计
03非营利组织财务与会计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01西方经济学 801西方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第六或第七版),高鸿业,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复试科目:①财务会计②英语听力
跨专业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成本会计②管理会计
025700审计硕士(专业学位)(全日制) 01国家治理与政府审计
02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
03注册会计师审计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   复试科目:①审计学②财务会计③英语听力④时事政治
跨专业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会计学原理②内部控制学
125300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全日制) 01公司财务与会计
02内部控制与审计
03非营利组织财务与会计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   复试科目:①财务会计②英语听力③时事政治
跨专业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成本会计②管理会计
033工商管理学院 120202企业管理(管理学硕士)(全日制) 01企业战略管理
02市场营销
03财务管理
04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05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01西方经济学 801西方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第六或第七版),高鸿业,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复试科目:①管理学②英语听力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企业战略管理②市场营销学
034经济学院 020101政治经济学(经济学硕士)(全日制) 01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
0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03企业制度与公司治理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01西方经济学 801西方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第六或第七版),高鸿业,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复试科目:①政治经济学②英语听力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产业经济学②发展经济学
020104西方经济学(经济学硕士)(全日制) 01宏观经济理论、政策与应用
02制度经济学与产权理论
03微观经济理论与现代企业行为分析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01西方经济学 801西方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第六或第七版),高鸿业,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复试科目:①政治经济学②英语听力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产业经济学②发展经济学
020105世界经济(经济学硕士)(全日制) 01国别经济研究--中亚与俄罗斯经济
02中国(新疆)与周边国家贸易与投资合作
03中国与中西南亚国家政治经济关系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01西方经济学 801西方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第六或第七版),高鸿业,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复试科目:①世界经济学②英语听力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国际经济学②国际政治经济学
034经济学院 020106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经济学硕士)(全日制) 01绿洲经济与可持续发展
02资源开发与经济发展
03环境经济与生态补偿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01西方经济学 801西方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第六或第七版),高鸿业,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复试科目:①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②英语听力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产业经济学②区域经济学
020202区域经济学(经济学硕士)(全日制) 01区域发展规划与政策
02区域资源开发与可持续发展
03城市经济发展与管理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01西方经济学 801西方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第六或第七版),高鸿业,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复试科目:①区域经济学②英语听力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产业经济学②发展经济学
020205产业经济学(经济学硕士)(全日制) 01产业竞争力研究
02产业发展规划与资源产业化
03产业组织理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01西方经济学 801西方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第六或第七版),高鸿业,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复试科目:①产业经济学②英语听力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区域经济学②发展经济学
035财政税务学院 020203财政学(经济学硕士)(全日制) 01财政理论与政策
02税收理论与政策
03政府绩效评价
04政府投资理论与政策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01西方经济学 801西方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第六或第七版),高鸿业,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复试科目:①财政学
②英语听力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投资学
②政府预算管理
025300税务硕士(专业学位)(全日制) 01税收政策与管理
02税务筹划
03国际税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④433税务专业基础 433税务专业基础:《税收学》(第一版),胡怡建,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8年8月 复试科目:①英语听力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税务筹划②国际税收
036旅游学院 120203旅游管理(管理学硕士)(全日制) 01旅游开发与管理
02旅游企业管理
03区域文化与旅游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01西方经济学 801西方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第六或第七版),高鸿业,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复试科目:①旅游学概论②英语听力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旅游经济学②管理学
125400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全日制) 01旅游规划与开发
02旅游企业管理
03文化与休闲旅游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   复试科目:①旅游学概论②英语听力③时事政治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旅游经济学②管理学
037信息管理学院 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管理学硕士)(全日制) 01电子商务与网络治理
02系统工程与决策科学
03数据管理与分析预测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01西方经济学 801西方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第六或第七版),高鸿业,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复试科目:①运筹学②英语听力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管理信息系统②管理学
038文化与传媒学院 050301新闻学(文学硕士)(全日制) 01区域媒体融合发展研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③703新闻理论④803传播学理论 703新闻理论:《新闻学概论》,马工程教材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
803传播学理论:《传播学教程》(第二版),郭庆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复试科目:①媒介经济理论②英语听力
跨专业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新闻采访与写作②中外新闻传播史
050302传播学(文学硕士)(全日制) 01对外传播研究
02区域文化传播研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③703新闻理论④803传播学理论 703新闻理论:《新闻学概论》,马工程教材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
803传播学理论:《传播学教程》(第二版),郭庆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复试科目:①舆论学②英语听力
跨专业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传播心理学②中外新闻传播史
055200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全日制) 01区域媒体融合发展研究
02对外传播研究
03区域文化传播研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或202俄语③334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④440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 334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新闻学概论》,马工程教材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中外新闻传播史》,张昆,高等教育出版社
440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新闻采访教程》,张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新闻写作教程》,刘明华、徐泓、张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复试科目:①英语听力跨专业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新闻编辑学②新闻评论
040法学院 030107经济法学(法学硕士)(全日制) 01宏观调控法
02市场规制法
03企业与公司法
04涉外经济法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02法学综合④802经济法学 702法学综合:《法理学》(第五版),张文显,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第二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民事诉讼法学》(第二版),《民事诉讼法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802经济法学:《经济法学》(第二版),《经济法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复试科目:①商法学②英语听力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宪法学②民法学
035101法律(非法学)硕士(专业学位)(全日制) 01政府法务
02司法法务
03金融法务
04公司法务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复试科目:①法学综合(非法学)②英语听力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法理学②民法学
035102法律(法学)硕士(专业学位)(全日制) 01政府法务
02司法法务
03金融法务
04公司法务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复试科目:①法学综合(法学)②英语听力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法理学②民法学
041公共管理学院 020207劳动经济学(经济学硕士)(全日制) 01劳动收入分配
02劳动就业
03西部地区劳动力的供给与平衡
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01西方经济学 801西方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第六或第七版),高鸿业,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复试科目:①劳动经济学②外语听力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公共经济学②管理学
125200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非全日制) 01政府治理与扶贫开发
02公共政策与绿色发展
03舆情监测与公共安全管理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   复试科目:①公共管理学②英语听力
跨专业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公共政策学②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
043国际经贸学院 020206国际贸易学(经济学硕士)(全日制) 01国际贸易与跨国投资理论及政策
02中国(新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合作
03欧亚地区经济与贸易
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③303数学三④801西方经济学 801西方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第六或第七版),高鸿业,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复试科目:①国际经济学②外语听力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②国际贸易实务
025400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全日制) 01国际贸易规则与实务
02欧亚地区经贸合作
03国际投资与跨国经营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或202俄语③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④434国际商务专业基础 434国际商务专业基础:《国际贸易实务》(第六版),黎孝先等,对外经贸大学出版社 复试科目:①外语听力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②国际经济合作
046MBA学院 125100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全日制) 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   复试科目:①时事政治②英语听力
125100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非全日制) 01工商管理硕士(MBA)
02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   复试科目:①时事政治②英语听力
 
一、学校概况
新疆财经大学作为自治区一所全日制财经类重点高等院校,现有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等6大门类,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拥有1个博士一级学科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26个硕士二级学科授权点、14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3个自治区一级重点学科(其中1个高峰学科,2个高原学科)。现有38个本科专业、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自治区重点专业、4个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校现有15个教学院部,另设有MBA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设有丝路经济与管理研究院、霍尔果斯研究院、喀什经济发展研究院等研究机构,拥有哈萨克斯坦研究中心、中亚研究中心2个教育部国别区别研究中心,中国(新疆)与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研究中心、新疆企业发展研究中心、新疆社会经济统计研究中心3个自治区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设有新疆唯一的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考试(MHK)中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综合能力测试中心和雅思考试(IELTS)考点。
二、招生规模
2021年我校计划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983人,最终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接收推免生规模不超过总招生规模的20%,各专业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录取推免人数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本科阶段5门主干课程,成绩合格(需提供有效成绩证明),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不接收在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旅游管理(MTA)、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MBA)、旅游管理(MTA)、公共管理(MPA)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5.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报名
(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文件精神,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我校部分专业学位可非全日制培养。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所选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查看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提供认证报告。
(7)考生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填写详细通信地址、邮编及长期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手机),并在填写家庭成员时写清家庭成员的联系电话,以便发放复试通知、录取通知等。
(10)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 10 省(区)。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五、初试
(一)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下载准考证: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妥善保留电子版准考证。
(三)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前一天到本人报考点查阅考场。
(三)初试科目:各专业初试科目、参考书目见招生专业目录(我校不提供参考书)。所有科目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外语科目除外。
六、调剂
学校根据教育部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结合学校生源情况确定调剂政策,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调剂政策和生源缺额信息。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七、复试 
(一)复试时间2021年3月中旬-4月上旬,具体安排以我校官方网站通知为准。
(二)根据国家确定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为二区),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录取办法,并在我校官网公布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三)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英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人文素养、心理健康、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复试方式:综合面试和专业课笔试。
(四)复试前进行报考资格的审核,复试考生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以复试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仅应届生提供)等报名材料原件及高等学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人事部门或教务部门加盖公章有效),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五)同等学力考生(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须另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以招生专业目录为准,考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不加试。跨专业考生是否加试以报考学院要求为准。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 
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一)我校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学习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须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相关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三)拟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生,不能按时寄送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组织关系的将纳入定向培养类别。凡属定向培养考生(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工作单位)正式录取前,考生本人、其人事档案所在单位需与学校签定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
(四)应届(含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提供户籍和就业单位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十、学制、修读年限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全日制脱产3年。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法律(非法学)硕士全日制脱产3年,工商管理硕士全日制脱产3-5年,其余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脱产2年。
(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5年弹性学制,上课方式为双休日或集中面授。
十一、学费和住宿
(一)根据《关于制定我区研究生学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4〕244号),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学术学位研究生:新闻传播类6000元/年;其他专业5800元/年。
专业学位研究生:文学类、教育类全日制6000元/年;管理类(不包含工商管理硕士)、经济类、法学类全日制7000元/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9000元/年;工商管理硕士9000元/年,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共118000元。
(二)研究生宿舍均在新疆财经大学北校区(北京中路449号)。
十二、奖助体系
我校全日制脱产硕士研究生享受以下奖助学金: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20000元/生·年。
(2)自治区奖学金。硕士研究生10000元/生·年。
(3)学校学业奖学金,覆盖研究生的70%。硕士研究生第一学期:一志愿考生5000元/生·学期,调剂考生2000元/生·学期;其余学期:一等4000元/生·学期,二等3000元/生·学期,三等2000元/生·学期。
(4)科研奖励。优秀学术论文1200-40000元/篇,学术论坛优秀论文200-1000元/篇。
(二)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6000元/生·年。
(2)科研项目资助。硕士研究生5000-10000元/项。
(3)“三助”岗位津贴。助教岗位津贴为400元/月,助管岗位津贴按照工作量为400元/月或1500元/月,助研岗位津贴由导师和课题组按照项目经费与完成情况确定。
十三、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四、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招生主页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449号研究生处 
邮编:830012 
电话:0991—7842074
联系部门:新疆财经大学研招办
考生调剂看这里
 
我校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拟接收调剂专业和调剂基本政策已经确定,为便于大家了解我校调剂相关工作,现梳理如下:

一、调剂基本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及调剂要
求。
2、初试成绩须同时达到报考学科(专业学位种类)和拟调
 
入学科(专业学位种类)的复试分数线。
3、原则上调剂仅限于同一学科门类的专业,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须相同。
4、学术学位可以调剂到相应专业学位,但各专业学位不得调入学术学位。
5、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参加单独考试的 考生不得调剂。
6、各专业调剂初试外国语科目须为英语,个别专业可以是俄语;拟调剂到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各专业的考生,初试科目须有数学。拟调剂到金融、应用 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各专业学位的考生初试科目须有数学或经济学联考(396 或 395)。
7、我校不接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调剂。

二、接收调剂专业

除统计学(理学)、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全 日制)外,我校其余研究生招生专业均有调剂名额,具体接收调 剂专业及学院联系方式如下:

国际经贸学院 020206 国际贸易学
025400 国际商务硕士▲
王老师 09917842259/152768
59887
 
MBA 学院
125100 工商管理硕士(非全日制EMBA)▲ 聂老师(EMBA) 09917842071/
09917843069
1、标记“▲”的为专业学位;
2、各学院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 10:00-14:00 15:30-19:30;
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991-7842074 0991-7843345。
 

三、调剂程序

1、登录系统。5 月 20 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后,考生凭网报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登陆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
2、查询缺额。考生在系统中查询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余额信息,特别注意查看该专业的调剂申请条件。
3、填报志愿。符合相应专业调剂报考条件者可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志愿提交后在规定时间内(不超过 36 小时)不能进行修改。
4、确认复试通知。考生及时登录调剂系统查看复试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 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将取消复试通知。
5、接收待录取通知。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考生学校将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接收“待录取”。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 则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将取消待录取通知。

四、其它说明

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申请,我校不开展“预调剂”工作,不需要提前提供个

人考研相关信息。
2、我校各接收调剂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为国家二区“B 类考生”分数线。
3、在上述调剂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各招生学院会制定本学院相关专业的调剂政策,请考生在填报调剂志愿时务必注意拟申 请调剂专业的调剂要求。
 
 
 
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2020 年 5 月 12 日

六、调剂工作
1.我校全部调剂信息均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未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我校一律不接收调剂。
2.凡调剂考生须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以及《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3.具体调剂工作安排详见后续通知。
(三)复试时间
一志愿复试时间原则上为5月15日-25日。具体时间安排另见各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资格审查
1.复试前各招生单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详见《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全过程严格考生身份核验和资格审查,严防复试“替考”。
3.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4.考生须通过面试平台上传以下材料供资格审核使用。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初试准考证以及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
(2)往届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
(3)应届生提供注册完整的本科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 
(4)持有海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提供相关证明;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7)提交《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
(8)本科阶段的成绩单
(9)个人简介及可展示个人学习成果的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9〕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相关改革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顺利完成,现制定《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坚持做好疫情防控,保证广大师生健康。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科学选拔。科学实施综合考查,注重试题的“等效性、开放性、综合性”。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研究生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统一制订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并做好所有复试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
2.各招生单位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单位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党委书记或院长(所长)担任,具体负责本招生单位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复试考核工作。各招生单位须以正式发文形式确定本单位的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各单位网站上公布。
3.各招生单位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考核小组,每个复试考核小组专家不少于5人(设组长一名),应具备硕导资格,如导师人数不满,可由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每个小组配秘书不少于2名,负责复试环节的各项具体工作。各单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复试考核小组成员进行培训,指导复试考核小组确定具体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
4.学校选用中国移动的“云考场”作为主考平台,“钉钉”作为备用平台,安排平台操作培训。各招生单位要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每个复试小组须安排专职秘书负责远程面试系统的操作,确保远程面试安全、顺畅、稳定。
5.强化疫情防控措施。按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面试小组的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研究生院将遵循错时错峰、分时分批原则,有序安排各院系的远程复试工作。
6.校纪委对校内各招生单位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校外招生单位纪委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各招生单位要严格落实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
三、复试线的划定及招生计划的执行
1.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结合上线考生情况,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复试单科成绩要求同国家一区基本线,各专业复试线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另行划定,一志愿专业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不足的专业除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单独执行,不占用统考考生招生计划。
3.各招生单位必须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严格执行学校本次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突破。经过一轮调剂后仍不能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研究生院统一汇总,由学校统筹分配。
四、一志愿复试
因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我校复试(含调剂)工作将采取网络面试形式,面试平台具体操作办法详见后期通知。
(一)资格审查
1.复试前各招生单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详见《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全过程严格考生身份核验和资格审查,严防复试“替考”。
3.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4.考生须通过面试平台上传以下材料供资格审核使用。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初试准考证以及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
(2)往届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
(3)应届生提供注册完整的本科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 
(4)持有海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提供相关证明;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7)提交《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
(8)本科阶段的成绩单
(9)个人简介及可展示个人学习成果的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二)网络面试(总分500分)  
1.网络面试采用结构化即时问答形式,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2.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临床能力或实践(实验)能力、专业知识、英语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潜质等等。
3.网络面试成绩为全部面试专家分数的算数平均值。
4.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复试小组须在指定的考场对考生进行远程复试,严守纪律,全程监控,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过程要有现场记录。校纪委或各招生单位纪委工作人员全程监督复试。复试结束后,各招生单位须将评分记录等材料报送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
(三)复试时间
一志愿复试时间原则上为5月15日-25日。具体时间安排另见各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五、一志愿复试录取
1.各招生单位各专业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网络面试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网络面试成绩低于300分的,不予录取。
2.考生复试成绩及预录取结果由各招生单位审核汇总至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3.全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网络面试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
4.全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网络面试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
5.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与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招生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一式三份),并于6月20日前邮寄至研究生院招生办,逾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六、调剂工作
1.我校全部调剂信息均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未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我校一律不接收调剂。
2.凡调剂考生须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以及《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3.具体调剂工作安排详见后续通知。
七、体检
考生体检具体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请拟录取考生于6月20日前提交当地三级甲等医院体检合格报告邮寄至各招生单位审查,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八、资格复审
受新冠疫情影响,我校本次复试全部采用网络复试,新生入校后我校将对其资格等环节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工作监督
1.我校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方案、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录取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2.各招生单位的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本单位内复试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解释。
3.校纪委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5-85811025,电子邮箱:jiwei@njucm.edu.cn。
十、其他说明
1.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复试动态信息,不再另行发放书面复试通知。
2.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不得改变个人通讯方式,如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请考生于5月15日前与报考单位取得联系,学校根据情况做好兜底保障工作。
4.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所有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人民币80元整。请考生于2020年5月15日通过微信支付自行完成。(方法:手机微信关注“南中医计财处”--“业务办理”--“公共服务”--“自助缴费”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20年5月12日
新疆财经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面试须知

一、面试形式

1、采用远程线上面试
2、面试平台: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系统
3、沟通软件:腾讯会议、钉钉

二、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系统使用流程

1、主机位设备使用浏览器登录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系统
(https://bm.chsi.com.cn/ycms/stu/)。
2、仔细阅读《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并按照双机位 要求进行软硬件安装及前期操作。
3、主机位设备使用网页进入考场待考区——同意面试邀请——主 机位设备进入考场——副机位登录学信网 App 扫描二维码进入考场。

三、设备及环境要求

1、准备一台笔记本(或 PC+外接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加上一部手机,或者两部手机,设备保证电量充足。原则上主机位设备使用笔记本(或 PC+外接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副机位设备使用手机。
2、网络要求:能满足复试要求的良好网络,原则上作为主机位设 备的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须使用有线网络。
3、环境要求
(1) 独立房间,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
(2) 为保证面试不被其他因素所干扰,请选择相对安静的独立角 落架设面试设备,确保摄像头能够清晰拍摄到所处环境的边界,以证  明在该环境中仅有面试者本人而无其他人参与。

4、机位要求
(1) 
 
   
主机位设备置于考生正前方,确保拍摄到考生上半身和双手。
(2) 副机位设备置于考生侧后方 1.2 米处,确保可监控主机位设备操作台面、考生侧面全身。
 
四、测试安排
所有参加面试考生必须参加测试,测试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

1、测试时间:以学院通知时间为准
2、测试设备:使用与面试当天一致的双机位设备
3、测试环境:要求与面试当天一致的环境
4、测试流程:
(1) 经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网站公示的准考考生登录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系统查看站内消息。
(2) 考生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用主机位设备(考生正前方机位)进 入“设备调试考场”和腾讯会议(或钉钉群组),腾讯会议(或钉钉  群组)参会名称为“准考证号+姓名”。
(3) 学院通过腾讯会议(或钉钉群组)告知考生须知并答疑,通过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系统依次对考生进行面试设备(双机位)  调试。

五、面试过程所需物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黑色签字笔和空白纸若干。六、面试流程
1、候考
(1) 面试当天,考生在学院规定时间内(一般为预计面试时间前15-20 分钟),使用面试设备进入“设备调试考场”,由教学秘书对考生进行身份核查及设备调试,未按时进入“设备调试考场”的考生视  为缺考。
(2) 已完成身份核查及设备调试的考生,在教学秘书的指示下退 出“设备调试考场”,同时进入“面试考场”待考区等待面试邀请。
2、面试

(1) 考生在面试专家组发出面试邀请后第一时间点击同意按钮, 使用副机位设备按照面试专家组要求对考试环境进行检查后,将副机  位设备放置在预先调试位置。
(2) 面试专家组组长进行复试诚信考试教育,告知面试流程,提 示面试开始。
(3) 考生进行英文个人情况自述——题库随机抽题——现场回答问题,面试专家与考生进行互动——答题结束。
(4) 面试专家组组长宣布面试结束,助理将考生移出面试考场。七、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认真阅读教育部《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新疆财经大学和报  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2、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 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  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  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  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  考试诚信档案》。
3、入学后 3 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  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考生本人应按学院要求格式准备好相应的各种电子材料,以便

学院及时预审。参加复试考生顺序随机、试题抽取随机,考生应按报  考学院规定的时间提前做好抽签准备,逾期不到的,视为弃考。
5、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面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面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不得中途离开座位(请考前提前去卫生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6、考生面试前需向考官 360 度旋转副摄像头,展示周围环境,考官认可后方可开始面试。进入视频面试系统后,手持身份证向面试专  家展示正面,再次确认本人身份。
7、面试过程中考生务必关闭移动设备通话、短信、APP 通知、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如因此导致面试受到影响,  面试专家组可视情况进行处理,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面试过程中考生确保全程音频视频开启,需将五官清楚显露,  正面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戴  帽子、墨镜、口罩等,以保证身份确认及复试全程实时监控。
9、考生穿着得体,面试过程中不得戴耳机,不得用头发或其他饰 品遮挡耳部,不得使用美颜、滤镜、虚拟背景,否则视为违纪。
10、手机话费提前充值,确保话费充足,以便在WIFI 信号出现问题时移动网络可随时启动。笔记本电脑和手机事先充满电,建议准备  充电设备备用。复试过程中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立刻拨打报考  学院公布的值班电话和紧急联系人进行联系。
1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工作人员关于候 考室、答辩室进场、离场、打开视频等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  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

程场所的秩序。
12、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招网、微信公众号、各报考单位官网。 上述消息平台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温馨提示,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参加面试考生需缴纳 25 元学信网远程面试平台使用费。
 
 
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2020 年 5 月 11 日

十、联系方式

序号  
学院
 
接收调剂专业代码及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20204 金融学    
1 金融学院 025100 金融硕士▲ 克老师 15999127605
    025500 保险硕士▲    
 
2
 
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
020208
020209
025200
统计学
数量经济学
应用统计硕士▲
 
王老师
 
18129392420
 
3
 
会计学院
 
120201
 
会计学
 
王老师
09917842120
18099134230
 
4
工商管理学院  
120202
 
企业管理
 
施老师
 
13319803327
    020101 政治经济学    
    020104 西方经济学    
 
5
 
经济学院
020106
 
020202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区域经济学
 
沈老师
09917842105
13699980838
    020205 产业经济学    
    020105 世界经济    
 
6
财政税务学院 020203
025300
财政学
税务硕士▲
 
谢老师
09917804606
15109006856
 
7
 
旅游学院
120203
125400
旅游管理 旅游管理▲  
买老师
09917842130
17690793492
 
8
信息管理学院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马老师
09917843943
13179948254
    050301 新闻学    
9 文化与
传媒学院
050302
055200
传播学
新闻与传播硕士▲
贾老师 09917804649
13899800229
    045300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10
 
法学院
030107
035101
035102
经济法学
法律(非法学)▲ 法律(法学)▲
 
王老师
 
09917842199
18599099132
 
11
公共管理学院  
020207
 
劳动经济学
 
张老师
09917843851
18799132356
 
12
国际经贸学院 020206
025400
国际贸易学
国际商务硕士▲
 
王老师
09917842259
15276859887
 
13
 
MBA 学院
 
125100
 
工商管理硕士▲
李老师(MBA)
聂老师
(EMBA)
09917842073/
7842075(MBA)
09917842071/
7843069(EMBA)
标记“▲”的为专业学位;
各学院办公时间:工作日10:00-14:00 15:30-19:30;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991-7842074,0991-7843345。
 
 
 
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2020 年 5 月 10 日

八、录取

1、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60 +复试成绩×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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