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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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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系

声乐歌剧系

国乐系

管弦系

流行音乐系

舞蹈系

戏剧系

音乐工程系

根据教育部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公布如下:
一、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学科门类
(专业)名称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学术学位类
艺术学
346 38 57
专业学位类
艺术
346 38 57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
学科门类
(专业)名称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学术学位类
艺术学
306 28 47
专业学位类
艺术
306 28 47
 

2021浙江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广大考研学子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招生专业目录包含了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学习方式等具体信息,以下是考研派为大家整理的2021浙江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点击下列链接即可查看:2021浙江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1:浙江音乐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招生预分名额与指导教师.pdf

  附件2:浙江音乐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主要内容、参考书目.pdf

附件3:浙江音乐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主要考试内容.pdf
浙江音乐学院是教育部于2016年3月1日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省文化和旅游厅主管,浙江省政府与文化和旅游部实施共建。
学校坐落于杭州市西湖区之江板块,校园环境优美,设施一流。校园占地面积602亩,校舍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拥有大剧院1座、音乐厅3座、剧场3个、排练厅102个、琴房906间、录音棚7间以及图书馆、数字音乐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等教学辅助和艺术实践场馆。
学校设有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等3个一级学科,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等2个学科被列为省一流学科建设计划,其中音乐与舞蹈学为A类计划。拥有音乐与舞蹈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设有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艺术与科技等8个专业。设立作曲与指挥系、音乐学系、音乐教育系、钢琴系、声乐歌剧系、国乐系、管弦系、流行音乐系、舞蹈系、戏剧系、音乐工程系、公共基础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2个教学系(部)和附属中等音乐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创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李叔同学院。建有交响乐团、国乐团、八秒合唱团、舞蹈团、室内乐团、歌舞团等高水平艺术实践团体,设有《音乐文化研究》学报编辑部。学校与奥地利莫扎特音乐学院、英国皇家音乐学院、英国皇家北方音乐学院、匈牙利李斯特音乐大学、英国诺丁汉大学等多所国际著名音乐院校签订校际战略合作协议,并作为主席单位与15所中东欧国家音乐院校共同发起成立了“中国—中东欧国家音乐院校联盟”,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具有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单独招生资格,面向全国招生。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现有在校生2749人,其中:本科生2405人(含港澳台学生13人),国际生3人,研究生284人,成人本科生60人。现有教职工516人,其中专任教师342人(含正高职称51人,外籍教师9人)
作为一所现代化的音乐艺术大学,浙江音乐学院秉承李叔同先生倡导的“学堂乐歌”精神,以“事必尽善”为校训,以“高水平一流音乐学院”为目标,立足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和高水平办学,培养基础厚实、技艺精湛、特色鲜明、德艺双馨的优秀艺术人才,努力为国家建设和人类文明进步做出新贡献。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巧,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独立从事音乐与舞蹈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从事音乐、舞蹈和戏曲领域创作、表演、教育,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制与学习方式
学制一般为三年,我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为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非全日研究生按照国家规定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
三、招生名额及专业目录
2021年我院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02名。实际招生名额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科目等请见附件。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9月1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报考者须提交报考专业领域的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及进修本科课程2门以上专业课成绩单,并在复试阶段进行加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特别注意:考生应牢记并保管好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生在网上填报信息时请注意务必准确、有效,以免因信息不详或不准确给后期录取检查工作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影响录取。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录取通知书一般于2021年6月寄发,毕业生已离校,故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等),通讯地址和手机须在2021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院概不负责。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日期: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初试地点:考生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
3、初试科目:见我院官网公布的有关研究生招生信息。
4、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二)复试
1、日期:2021年3-4月份。
2、地点:浙江音乐学院。
3、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我院将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进行学历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可获得上述备案表。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毕业学校进行毕业信息网上注册后即可进行学历验证。
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本人进行学籍在线验证,获得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
往届生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不能参加复试。
4、复试拟录取的考生,须到我院指定的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5、复试科目包括专业主课、专业面试、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测评、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科目的考试。复试具体内容见我院官网公布的相关研究生招生信息。
七、录取
(一)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录取。
(三)新生报到入学后,我院将根据教育部和学院规定组织新生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本科、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入学时(9月1日)如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取消录取资格;推免生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八、学习期间的待遇
研究生助学金、奖学金等发放按国家教育部及学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学费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4〕99号)规定,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按照每生每学年8000元收取,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按照每生每学年10000元收取。经省发改委备案(教备[2019]004号),非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按照每生每学年50000元收取。全日制研究生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600元,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如确有住宿需求,可在报到入学后向录取系(部)提交申请,学院依据接纳能力最终确定。
十、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我院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一、其他
(一)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或者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办理邮购书籍业务。
(三)浙江音乐学院招生信息以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zjcm.edu.cn公布的信息为准,其他任何网络平台均非我院招生信息发布平台,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注意仔细甄别。
(四)各招考系(部)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周一至周五,8:00-11:30,13:30—16:30)

系(部)名称 联系人 办公电话 邮箱
作曲与指挥系 李老师 0571-89808304 zyzqxbgs@163.com
音乐学系 王老师 0571-89808312 yyxx@zjcm.edu.cn
音乐教育学院 张老师 0571-89808325 yjx@zjcm.edu.cn
钢琴系 陈老师 0571-89808333 cym@zjcm.edu.cn
声乐歌剧系 徐老师 0571-89808345 sgx@zjcm.edu.cn
国乐系 费老师 0571-89808355 gyx@zjcm.edu.cn
管弦系 王老师 0571-89808364 gxx@zjcm.edu.cn
流行音乐系 周老师 0571-89808375 lxyyx@zjcm.edu.cn
舞蹈系 洪老师 0571-89808381 wdx@zjcm.edu.cn
戏剧系 王老师 0571-89808394 xjx@zjcm.edu.cn
音乐工程系 王老师 0571-89808403 yygcx@zjcm.edu.cn
 
(五)本招生简章与国家最新发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招生单位:浙江音乐学院
招生单位代码:14535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
邮政编码:310024
联系电话:0571-89808075(周一至周五,8:00-11:30,13:30—16:30)
传真:0571-89808075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联系人:刘老师
E-mail:yjszs@zjcm.edu.cn
欢迎报考浙江音乐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请参加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认真阅读以下须知,并提前做好准备。
一、复试所要提交的材料
考生需要提交的复试材料请按照以下所列清单扫描或拍照整理,并按顺序合成一个PDF文档(邮件主题和文档名称均以“考号+姓名+报考专业”命名)发送至我院研究生招生邮箱:2020yjszs@zjcm.edu.cn。请各位考生避免重复提交,邮件提交以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为准。原件入学报到时(政审表和体检表除外)核验,合格者给予报到注册。
提交日期:提交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10:00——2020年5月15日16:30。
1.应届本科毕业生:注册完整的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学生证注册不完整需提供由考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读证明。
2.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身份证、准考证,教育部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3.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书、进修本科课程成绩单、身份证、准考证、报考专业领域的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教育部专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注册完整的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5.考生被拟录取之后,请将政审表和体检表【待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请前往浙江音乐学院官网(http://www.zjcm.edu.cn/)通知公告栏中查看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原件在6月20日前寄至拟录取系,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我院研究生处联系。
二、专业主课远程复试方式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我院5月8日公布的《2020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主要考试内容》的相关要求,将PDF格式的论文与复试所要提交的材料(邮件主题和文档名称均以“考号+姓名+报考专业”命名)一并发送至我院研究生招生邮箱:2020yjszs@zjcm.edu.cn,请各位考生避免重复提交,邮件提交以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为准。
提交时间:2020年5月11日10:00——2020年5月15日16:30。
(备注:考生提交的论文行文中不得透露任何与个人身份相关的信息。)
(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1.作曲方向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我院5月8日公布的《2020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主要考试内容》的相关要求,将PDF格式的乐谱与复试所要提交的材料(邮件主题和文档名称均以“考号+姓名+报考专业”命名)一并发送至我院研究生招生邮箱:2020yjszs@zjcm.edu.cn,请各位考生避免重复提交,邮件提交以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为准。
提交时间:2020年5月11日10:00——2020年5月15日16:30。
(备注:考生提交的作品中不得透露任何与个人身份相关的信息。)
2.电子音乐作曲方向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我院5月8日公布的《2020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主要考试内容》的相关要求,将设计报告(PDF格式)和音频文件与复试所要提交的材料(邮件主题和文档名称均以“考号+姓名+报考专业”命名)一并发送至我院研究生招生邮箱:2020yjszs@zjcm.edu.cn,请各位考生避免重复提交,邮件提交以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为准。
提交时间:2020年5月11日10:00——2020年5月15日16:30。
(备注:考生提交的作品中不得透露任何与个人身份相关的信息。)
3.音乐教育、音乐表演和舞蹈方向
(1)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我院5月8日公布的《2020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主要考试内容》的相关要求,前往高校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s://bm.chsi.com.cn/)——艺术类招生作品远程提交系统在线录制并确保视频提交成功。在线视频录制的具体步骤详见《艺术类招生作品远程提交系统考生操作手册》(https://bm.chsi.com.cn/yszp/stu/kssysm)。此次视频提交仅支持在线录制,不支持线下录制提交,请各位考生重点关注《艺术类招生作品远程提交系统考生操作手册》中的6.4.1在线录制章节。每门科目可以在系统中排练20次,正式考试视频最多可录制 10次。录制完毕后,可查看视频,并选择其中最满意的 1 个视频,提交上传作为考试视频。【一经上传,不得更改!】
提交时间:2020年5月11日10:00——2020年5月15日16:30。
(2)有关视频拍摄的规定
①考生提交的视频作品内容须严格按照我院相关要求录制。
②所有参加演唱、演奏考试(管弦系各方向除外)的考生必须全部背谱演唱、演奏。
③演奏曲目,可自行节选删减,须保留技巧性段落,反复段落不重复演奏;时长不超过20分钟。
④考生不得化浓妆,不得戴假睫毛,不得穿演出服,不得穿高跟鞋。报考舞蹈方向的考生身着舞蹈练功服,不得穿戴与考试无关的头饰、配饰等装饰物,不得着裙装。
⑤考生不得缺考任何科目的考试。
⑥考生在演唱(奏)或表演正式开始前,除报幕个人表演的曲目名称外,不得透露任何与个人身份相关的信息。
⑦有自选及规定曲目的研究方向需在报幕时清楚表述。报考音乐教育方向的考生在报幕时需清楚表述自己的主项。报考舞蹈方向的考生在视频录制时需按照专业主课复试内容在报幕时按照类别分类清楚表述。
⑧演唱和演奏的作品在录制全程不得使用声音处理设备。
   ⑨录制时考生要将全身录入必须连续不间断拍摄,期间不得转切画面, 视频画面要求保持稳定、声像清晰,声音、图像同步录制,不得采用任何视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不得采用任何音频编辑手段美化编辑音频。
⑩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报考资格,初试成绩无效。
为保证视频作品能够正常提交,推荐使用笔记本电脑(也可以是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进行考试,并安装最新版Chrome浏览器(Windows版),请确保浏览器有麦克风、相机使用权限(开始->设置->隐私中,确保相机、麦克风两项的“允许桌面应用访问你的相机/麦克风”为打开状态)。手机用户须使用安卓系统下载 Chrome 最新版浏览器,录制视频时须保持手机横屏拍摄。其他使用信息请详细阅读考生操作手册https://bm.chsi.com.cn/yszp/stu/kssysm)。如有其他操作问题可联系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技术支持电话。
三、专业面试、英语口语、听力测试以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远程复试方式
专业面试、英语口语、听力测试以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采用钉钉在线视频的方式进行。
(一)设备及环境要求
1.硬件设备:复试需使用智能手机和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操作系统要求win7或win10)、摄像头、麦克风、音箱,用于考官对考生的远程视频考核。
2.软件准备:请考生提前下载钉钉软件(官方下载地址:https://www.dingtalk.com/),并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注册钉钉账号,进行实名认证,如有更换手机号请务必联系报考学院更新。
3.环境要求:要求相对安静、独立,无干扰的复试房间,光线适宜,不逆光。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与复试内容相关的参考资料,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在场。考生自行选择复试场所,但不得在考研机构或其他相关辅导机构提供的场所进行复试,一旦发现,取消复试资格。
4.网络条件:应确保网络信号良好且能满足复试要求,应具有线宽带、WIFI、4G/5G网络等两种以上网络条件。请确保手机、电脑等设备稳定且电量充足。
(二)远程面试需准备的用品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
2.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3.报考专业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
(三)远程面试流程
1.考生通过考务人员引导提前进入面试平台的相应考场。
2.考生通过报考资格验证后进入候考区。
3.候考时,请确认自己的复试顺序,并调试好自己的设备,耐心候考,不得长时间擅自离开候考,以免错过复试。
4.开始面试后,在考官的指令下,考生须360°展示考试环境,向考官展示身份证、准考证,考务人员将画面拍照或截屏保存。展示完毕后,考生应正对第一机位摄像头,坐姿端正,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得遮挡面部、耳部,不得佩戴帽子、耳饰、口罩、耳机、智能手表、手环及智能眼镜等;考官认可后方可开始复试。
5.考生进行视频复试的过程中,视频复试系统要始终全屏显示。除复试需要打开的软件,不允许考生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特别是手机终端在复试期间需根据系统特点关闭闹钟,拦截来电、短信、App通知等,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
6.复试全程,考生不得自行或允许他人截图、摄录、拍照、录屏、录音复试情况,不得与外界有任何其他音视频交互,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7.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如答题未满10分钟但回答结束,考生可自行提出回答完毕,在面试考官同意后退出复试。
8.复试过程中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等突发情况,考生应保证手机联系通畅,耐心等待考务人员联系,按照要求启动应急预案相关措施。如考生一直无故无法联系,可视为放弃考试。
四、违规处理
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属于国家级招生考试,考生在视频录制和远程面试过程中如出现假弹、假唱、替考等作弊行为的,我院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 33 号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学院对录取新生还将进行严格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
  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 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触犯国家刑法的,将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上报司法机关处理。
五、其他事宜
学院将为考生做好服务,对农村和偏远地区、贫困地区等网络条件不足或不具备智能终端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提前向我院提出申请,学院协调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为考生提供免费视频作品录制服务,不让报考我院的任何一名考生失去复试机会。
六、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0571-89808075;邮箱: yjszs@zjcm.edu.cn;(注: 工作日8: 30—11:30;13:30—16:30)。
2.技术服务:010-67410388;0571-89808201;0571-89808202。
3.举报电话:0571-89808200;举报邮箱:jbx@zjcm.edu.cn。
4.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 1 号浙江音乐学院研究生处,邮政编码: 310024。
五、复试主要内容
(一)复试内容包括以下部分:
1.专业主课;
2.专业面试;
3.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5.心理测评;
6.同等学力和跨学科考生加试。
(二)专业主课满分为100分,专业主课考试内容详见《浙江音乐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主要考试内容调整方案》。
(三)专业面试满分为100分,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进行,每生面试时长一般不少于10分钟。专业面试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综合素质,由各复试考评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表现;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以及人文素质、表达和礼仪等。
(四)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在报到的同时提交《浙江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至各系(部),系(部)根据实际需求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六)同等学力和跨学科考生加试科目满分为100分。
四、总成绩及相关要求
(一)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
2.初试成绩=初试总成绩÷5。
3.复试成绩=专业主课成绩×80%+专业面试成绩×15%+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5%。
(二)总成绩排序方法
总成绩的排序采用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各自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成绩及格的考生,一志愿优先录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数,不得超过。
(三)根据国家和上级文件要求及有关会议精神,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成绩及格后方能进入录取程序。凡复试中专业主课、专业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同等学力和跨学科考生加试科目等任一环节成绩不合格(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即使是初试全部科目均上线的考生,也不能进入录取程序。
一、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从2020年5月10日起,复试录取工作预计6月底基本结束。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按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浙江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音〔2018〕4号)、《浙江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浙音〔2019〕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从2020年5月10日起,复试录取工作预计6月底基本结束。
二、组织管理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院、系(部)两级分工负责管理。
(二)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宣传与舆情、招生复试业务、纪律监督、信息技术、后勤保障5个工作组。
(三)各系(部)须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系(部)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正、副组长。在领导小组成员中指定专人负责纪律监督,确保学院招生复试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四)各系(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招生复试工作,充分考虑各方面情况和因素,举全力贯彻落实好上级招生复试工作要求,确保复试工作万无一失。各系(部)主要负责同志是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
(五)参加研究生招生复试的各位导师应自觉接受学院的工作安排,积极参加招生复试工作。所有工作人员应秉持严谨求实、公平公正的工作态度,且无直系亲属参加我院今年的研究生复试。
(六)各系(部)应加强参加复试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提高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三、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1.复试分数线参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位类别及名称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学术学位类 艺术学 347 38 57
专业学位类 艺术 347 38 57
2.复试实行总量控制,采取差额形式,原则上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3.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及教育部规定加分项目的相关考生,须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总分不低于307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28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47分。
4.调剂工作原则为总量控制、择优调剂。非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音乐领域(135101)拟接收调剂。所有调剂工作2020年5月20日以后,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四、总成绩及相关要求
(一)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
2.初试成绩=初试总成绩÷5。
3.复试成绩=专业主课成绩×80%+专业面试成绩×15%+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5%。
(二)总成绩排序方法
总成绩的排序采用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各自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成绩及格的考生,一志愿优先录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数,不得超过。
(三)根据国家和上级文件要求及有关会议精神,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成绩及格后方能进入录取程序。凡复试中专业主课、专业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同等学力和跨学科考生加试科目等任一环节成绩不合格(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即使是初试全部科目均上线的考生,也不能进入录取程序。
五、复试主要内容
(一)复试内容包括以下部分:
1.专业主课;
2.专业面试;
3.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5.心理测评;
6.同等学力和跨学科考生加试。
(二)专业主课满分为100分,专业主课考试内容详见《浙江音乐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主要考试内容调整方案》。
(三)专业面试满分为100分,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进行,每生面试时长一般不少于10分钟。专业面试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综合素质,由各复试考评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表现;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以及人文素质、表达和礼仪等。
(四)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在报到的同时提交《浙江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至各系(部),系(部)根据实际需求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六)同等学力和跨学科考生加试科目满分为100分。
六、主要命题教师及评委的产生
主要命题教师及评委的产生参照《浙江音乐学院关于印发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音〔2018〕4号)中的第四章“招生考试评委及命题教师管理办法”中第十四条“硕士研究生招生评委及命题教师信息库组成及资格确认”、第十五条“评委及命题教师名单确定”、第十六条“招生考试评委及命题教师职责”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1.依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9〕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硕士研究生的拟录取名单将在网上公示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2.我院举报信箱:jbx@zjcm.edu.cn,举报电话:0571-89808200,接受社会监督。
浙江音乐学院考研复试咨询电话
研究生招生电话:0571-89808075(周一至周五,8:00-11:30,13:30—16:30
浙江音乐学院考研复试调剂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初试成绩要求。
位类别及名称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专业学位类
艺术 340 38 57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总分不低于300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28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47分。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者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者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相同。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也可申请调剂。
6.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招收跨学科专业调剂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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