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石河子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与医药考研调剂信息

更新时间:2022-03-27T18:33:12 编辑:考研派调剂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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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省份:新疆

学校名称:石河子大学

学院名称:食品学院

专业名称: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与医药

专业类型:学硕/专硕

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

招收人数:0

发布渠道:官网发布

原文链接: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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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要求信息:

2022石河子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与医药考研调剂信息:硕士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调剂、录取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要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石河子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关于做好自治区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新教考〔2022〕21 号)和《石河子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三个确保”基本原则,稳妥做好今年研考复试工作。一是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是确保公平性,采取合理的复试方式,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三是确保科学性,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紧密围绕兵团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积极吸引优质生源,优化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
二、组织领导
(一)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
组 长:程卫东
副组长:单春会  雷建鹏
组 员:罗安伟  杨 杰  吴 超  邓 莉
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统筹疫情防控和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
组 长:单春会
组 员:罗安伟  倪永清  陈国刚  卢士玲  李宝坤  刘 娅  史学伟
     魏长庆  董 娟  关 波  唐明翔  姬 华  邓 莉  樊哲新
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复试实施细则、明确工作流程,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要明确工作小组成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含特殊情况处理)。组长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处理突发事件。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鼓励招生导师参与复试面试环节。
(三)成立石河子大学食品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疫情防控及督察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进行疫情防控和监督检查,小组人员情况如下:
组 长:单春会
成 员:雷建鹏  杨 杰  吴 超  邓 莉
疫情防控及督察领导小组全程监督检查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对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和各项工作的督导和巡查,规范复试行为,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公平、公正、顺利有序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安全性。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场地安排、卫生消毒、模拟预演等工作,为确保安全,今年石河子大学食品学院研究生复试全部采取线上方式。
(二)公平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科学性。针对线上复试、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
四、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比例为1:1.2-1.5。坚持“宁缺毋滥”原则,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成绩要求总分达到280分以上(包括280分),其中单科成绩满足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和生物与医药专业成绩要求达到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报考相同专业的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统一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
按照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学校公布的《石河子大学202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相关要求,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核。一志愿考生3月28日之前进行资格审查,复试考生需填写《石河子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试资格审查表》并将相应电子材料(电子材料需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Pyanban@163.com。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复试工作小组会邮件通知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查方可参加复试。
2.加分资格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主动与食品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邓莉,联系电话:0993-2058735。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根据教育部要求,结合学院各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学院统筹考虑确定复试内容。
1.复试方式
为确保安全,根据自治区和学校相关要求,今年我院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上复试的方式。拟选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腾讯会议、阿里钉钉作为应急备用系统。考生需要提前准备好硬件软件,全面了解复试系统操作要求、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等,学院会组织考生提前演练测试系统。
2.复试要求
(1)专业基础考核(100分)
专业基础考核即传统现场复试的笔试部分。线上复试将传统的笔试内容融入面试环节,以口试问答方式进行。由复试工作专业小组专家专业知识问题,按顺序编号,题目由系统随机派送,考生作答;随后复试考官针对考生报考专业向考生提问,由考生口述做答。
同等学力加试考生,考官除询问报考专业的专业基础题目之外,还应该从加试科目题库中随机抽取2题,要求考生作答。每题100分,考官根据学生的回答情况(即准确度、相关拓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低于60分者不予以录取。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2)英语测试(50分)
英语测试包括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其中听力测试20分,口语测试30分,满分50分。采取在面试中听说交流的形式进行。考生随机抽取一段专业英文(难度不低于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生朗读后随即口译成中文。考试组成员就短文内容或专业相关知识、日常用语与考生进行对话。
(3)综合能力考核(50分)
线上复试综合能力考核可采取面试环节提问(或展示)的方式,同时可要求考生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4)面试具体要求
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时由系统随机发送考试题目给考生,要求考生口头作答;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的报考专业出题,要求考生作答。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给出综合评语,并打分。
网络复试要求考生须单独在相对封闭的空间且满足“双机位”要求。“双机位”指使用两台摄像机在不同的角度同时拍摄考生面试场面,要求考生进入面试场所前及面试结束后均应对其面试环境用摄像做全方位的展示,确保复试环境无作弊条件。面试时要求考生不能戴帽子、口罩,长发不能遮蔽耳朵,正面对摄像头,上半身及手部必须清晰可见。以便展示没有塞耳麦、微型耳机等高科技可用于作弊的工具在里面。严禁考生在培训机构参加线上复试。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音像材料由各复试小组面试结束后统一拷贝以备查。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复试成绩。
提示:1.考生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须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2.正常考试进行中关闭QQ、微信、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考试的应用程序;3.视频背景需真实,不得使用虚拟背景,不使用美颜设备。
(四)复试具体安排
2022年石河子大学食品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拟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2022年3月29日-3月31日,第二批为调剂考生复试(4月30日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流程以石河子大学食品学院网站公布为准。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合面试环节和审查相关学生材料等方式进行。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特殊情况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六)体检
充分考虑疫情防控情况,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拟录取考生体检统一安排在入学报到时,体检和测试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凡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体检不合格。
五、调剂
(一)调剂基本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初试成绩不低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5.调剂专业包括学硕食品科学与工程、专硕生物与医药。其中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硕要求CET4成绩在425分以上。主持或参加过国家大创计划项目、省级、校级科研计划项目取得优秀成绩者、发表过文章,有良好科研潜力的同学优先。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011 食品学院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011 食品学院 086000 生物与医药


调剂名额以调剂平台发布为准。
(二)调剂具体要求
1. 学院提前在学院官网公布调剂办法。明确调剂缺额、调剂要求、报名时间、调剂流程等。其中调剂要求与本复试办法中的要求相符,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
2. 对调剂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根据调剂办法中调剂基本要求和复试办法中的资格审查要求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调剂。
3. 调剂复试内容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一致。如调剂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涵盖调剂学科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考试,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4.为保障生源质量,报考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硕可以调剂到生物与医药。
(三)调剂程序
1.调剂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查询调剂信息,填报调剂志愿;
2.学院公示调剂生名单并发送复试通知;
3.收到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及时登录研招网确认,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调剂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根据调剂办法中调剂要求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 小时。
4.一志愿和调剂复试考生,都需按照《石河子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试资格审查表》准备相关材料。
5.采取网络远程面试的形式,具体要求参照一志愿复试执行。
六、录取
学院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1. 复试成绩=专业基础考核+外语听力+外语口语+综合能力考核。复试成绩总分200分。
2.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2)×40%
计算后最终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排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序。
3.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复试总成绩60%)不予录取。
4. 同等学力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线上复试加试科目内容及加试形式由学院复试组自定,但须提前告知考生。
5. 符合享受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初试成绩加分,并计入总成绩。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按照专业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
2.原则上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3.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的先后顺序排列名次。
(三)以下情形不予拟录取
1. 心理素质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2. 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3.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学院可根据各专业特点制定,具体以学院复试方案为准);
4. 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拟录取(体检根据大学要求酌情调整);
5.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舞弊、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七、复试录取工作制度
(一)监督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度
学院成立了“石河子大学食品学院复试录取过程的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石河子大学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办法》,责任到岗到人,严格执行《办法》,畅通申诉渠道等,切实发挥监督效力。
(二)信息公开制度
学院将提前在学院官网准确及时公布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和相关工作安排、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公布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八、拟录取考生凭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调档函》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在规定时间内由档案所在单位寄达我校。
九、定向培养的考生在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石河子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由定向单位签字盖章后,在规定时间交研招办。
十、拟录取考生通过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后,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十一、咨询及申诉渠道
为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设立举报信箱及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举报信箱:石河子大学纪委信箱(中区行政楼门前、北区农学院门前);
电子信箱:bgs_jw@shzu.edu.cn;yjs10759@163.com;
举报电话(传真):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0993-2058582(传真)
石河子大学食品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0993-2058735
石河子大学纪委:0993-2058019(传真)
十二、其他说明事项
1.实施细则适用于石河子大学食品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2.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自治区及石河子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石河子大学食品学院
                                                    2022年3月25日
2022石河子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与医药考研调剂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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