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农业科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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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国农业科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5〕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国农业科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我院复试工作实行院、所两级管理模式,研究生院负责统筹安排全院复试工作,包括招生计划、复试工作程序和复试要求等的制定,各研究所负责分别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复试工作。研究生院成立了专门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院领导、纪检监察人员和招生工作人员。各研究所也将分别成立由所长或主管副所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全面指导和监督本单位复试工作。各研究所将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在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复试工作。

  二、复试工作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进一步规范复试组织管理,突出对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综合素质、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核,提高招生选拔质量;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升管理水平,为我院科技创新提供人才储备。

  三、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我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按国家规定的一类地区基本复试分数线执行。生源充足的研究所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和招生计划制定不低于国家复试线的本单位(专业)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对达到本单位复试线的考生,在同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范围内按初试总成绩进行排名,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四、复试的程序、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复试程序:各研究所根据本所实际情况,学术型与专业学位型考生的复试可统一进行,也可分别安排复试时间。我院复试一般分二至三天进行。第一天进行体检(需空腹)和资格审查,第二天至第三天进行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

  资格审查要求: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院各研究所将在复试前对拟准予复试的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重点核查考生提供的以下材料:①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③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生需提供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考生自述(见附件,A4纸自行打印并填写签字);⑤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应届生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生加盖人事档案单位公章);⑥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⑦公开发表文章、所获专利、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⑧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①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复印件应加盖学校公章);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复印件。

  复试时间:2016年3月20日-4月10日(具体时间由复试研究所确定并通知考生)

  复试地点:院属各研究所(具体地点由复试研究所指定)

  五、复试比例

  我院复试采取差额复试方式进行,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生源较好的研究所会适当加大差额复试比例。

  六、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工作突出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突出对其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以及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含专业课和专业外语,占复试成绩的50%)、综合面试(占复试成绩的3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复试成绩的20%)三部分。

  1)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由各研究所自行确定,并至少提前一周时间通知考生,以便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2)综合面试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重点考核以下几方面内容:

  A.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B.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C.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状况;

  D.人文素养;

  E.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每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满分为100分。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办法

  结合综合面试进行,由各研究所复试小组具体制定实施。

  八、复试成绩的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30%+英语口语听力成绩×20%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

  我院初试与复试成绩所占录取比例为6:4。复试结束后,各研究所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初试(占60%)和复试(占40%)加权得出录取总成绩,并进行名次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十、线下生复试的原则和条件

  由于我院今年第一志愿上线生源总体较好,拟不复试线下生。

  十一、调剂

  在统考科目基本相同、专业相近且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的前提下,生源不足的研究所可按要求进行调剂。我院调剂考生原则为:先院内、后院外。

  1、未达到一志愿报考研究所划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以及参加但未通过一志愿报考研究所复试的考生,可以优先调剂到其他生源不足的研究所。考生拟调剂专业与报考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且不能跨学科门类调剂。考生可自行与拟调剂研究所联系,确定其是否接收院内调剂生以及能否进入复试。未达到报考专业国家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在各所之间调剂复试。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尊重考生意愿的基础上从报考本所的学术型考生中调剂产生所缺生源,也可从报考他所的考生中调剂,原则上不得从院外调剂。

  2、对于我院无法在院内调剂满足需求的生源紧缺专业,各研究所可根据我院公布的调剂公告要求,从一志愿报考其他院校的考生中调剂生源。院外调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查看我院公布的各专业生源缺额情况,并及时填报相关志愿信息。

  因生源充足,2016年我院农学门类各专业和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原则上不接收院外调剂生。

  十二、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的时间、网址或公示的具体地点位置

  各研究所的拟录取名单由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两天内将复试结果在研究所网站上公示,招生人数较少的单位,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考生。

  各研究所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后,招生办公室将对报名资格审查材料、录取成绩排序表、笔试成绩、录取登记表、体检表等材料进行再次审查。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办公室的审查情况,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于5月上旬左右在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caas.net.cn)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

  十三、考生接待电话

  中国农业科学院2016年考生接待和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62162692。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6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