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大学历年考研分数线汇总[2012-2023]

更新时间:2023-03-28 10:08:37 编辑:考研派小莉
河南科技大学历年考研分数线汇总[201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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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大学考研分数线 历年考研国家线
2023河南科技大学考研分数线(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022河南科技大学考研分数线(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021河南科技大学考研分数线(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020河南科技大学考研分数线(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019河南科技大学考研复试研究生分数线
2018河南科技大学考研复试研究生分数线
2017河南科技大学考研复试研究生分数线
2016河南科技大学考研复试研究生分数线
2015河南科技大学考研复试研究生分数线

2023考研国家线
2022考研国家线
2021考研国家线
2020考研国家线
考研国家线[2006-2023]
2019考研国家线
2018考研国家线
2017考研国家线
2016考研国家线
2015考研国家线
2014考研国家线
2013考研国家线

2023河南科技大学考研分数线(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学校还没有发布,我们会在第一时间搜集整理发布,请关注此页面。另外下面是往年的考研分数线供各位参考,谢谢。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必要环节。为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河南省关于做好教育考试招生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坚持把维护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全力确保所有考生应考尽考。
2.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理念,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时间及形式
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2022年3月下旬启动(具体时间和复试安排由招生学院向考生公布)。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和当前洛阳市疫情防控需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定今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以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网络平台使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远程面试系统。
三、复试比例、复试分数线
(1)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硕士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2)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提出本单位各专业的差额比要求,并在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划定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线:在国家A类线基础上总分降低10分,单科各降5分。
(3)我校不破格复试录取线下生。
四、复试内容
各学院要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要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综合素质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三个方面。
专业素质考核以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特别是考察考生对本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综合素质考核是考察考生英语听说能力、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等。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加试
对以同等学力(以报名时为准)参加复试的考生(除工商管理硕士或工程管理硕士外)、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每门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合格。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试题难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任一科目的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学院自行组织。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总成绩的计算
复试总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复试的,学院复试专家组应事先确定各复试方式成绩的权重及计算办法。复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记分,60分为合格。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学院有其他不予录取条件的须在实施细则中明确。
五、复试流程
1.资格审查
学院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将通过审核考生提交复试材料的形式进行,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拟录取考生入学报到时,学院对其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如下材料:
(1)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3)应届生: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入学时提交审查)。
非应届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对于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证明章的复印件和《退出现役证》。
(5)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届生加盖教务部门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因疫情防控无法盖章的,可先提交有效成绩,待入学时再补交盖章的成绩单,如与原提交成绩不一致,取消录取资格。
(6)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7)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具体附加材料要求由各学院结合学科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自行确定。
(8)符合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向招生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以上(1)-(6)为必须项,(7)、(8)两项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学院要求提交。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清晰版照片或扫描件或电子版至学校研究生复试材料上报系统(网址:https://yjsxt.haust.edu.cn/ssszs/nocontrol/student/studentFszlsc.htm)。
2.复试基本程序
(1)学院遴选复试专家和相关工作人员、准备复试试题、制定网络远程复试的操作规程、组织全流程模拟演练和全方位功能测试、布置复试场地、提前做好应急预案。
(2)复试前,学院要安排专人与复试考生联系并进行系统和设备测试,确定考生考试时间,确认考生设备、软件、网络、考试环境等条件是否达到复试要求。如确有考生无法自行准备考场条件,学院应予以协助解决异地远程复试场所或设备等。
(3)复试前,学院工作人员应将考生提交材料完整提交给复试专家组。
(4)复试前,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和材料核验。
(5)复试秘书在考生进入复试系统后,进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操作,完成身份核验,安排考生入场、进行现场记录和录像,并协调面试其他事宜。
(6)复试时,学院应提前对复试专家和现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记录,组织工作人员有序进入复试地点。
(7)专家组结合考生提交的材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
3.各招生学院须在复试工作结束后48小时内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复试排序名单及专业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降序排列,如并列按初试成绩排序。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4.体检
体检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学习方式与录取类别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如非全日制考生报考类别为非定向,须在复试前向招生学院提出调整为定向的书面申请,学院在录取时审查确定。
六、调剂
1.调剂的基本原则
(1)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包括外单位调剂考生和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一律无效。
(2)各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
(3)对申请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对申请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将综合考虑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情况、学科背景、专业(技能)特长、科研能力、初试成绩等学业因素,择优遴选。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5)我校设定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达到锁定时间后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继续保留所填志愿,等待我校受理意见,也可改填其他志愿。
(6)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在调剂生源数充足的情况下,原则上应按不低于专业招生计划数1.2:1安排复试,具体比例由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
2.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原则上只调剂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一区A类考生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不低于我校相关专业复试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一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一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相关专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8)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3.调剂工作流程
(1)各招生学院应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及时向学校研招办提交调剂申请,随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通过调剂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2)调剂考生登录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3)各学院通过调剂系统网站筛选本学院调剂考生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并报学校研招办审核后,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4)调剂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回复,逾期不回复的视为放弃。
(5)同意调剂的考生应在学校安排的时间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
(6)考生通过复试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及时报学校研招办审核,由研招办通过调剂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7)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调剂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逾期视为放弃,取消拟录取资格。
七、拟录取
1.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满分÷100)×60% + 复试成绩×40%
各专业拟录取名单依据招生计划及综合成绩名次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初试总成绩确定名次。
2.拟录取名单的公示
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送学校研招办,研招办对全校拟录取名单进行汇总,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八、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指定系统和考场,登录考场的信息及路径须保密不得泄漏给他人。
2.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候考;不得佩戴口罩,面部及上半身须清晰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应自觉配合、服从、及时响应复试工作人员的相关指令,配合完成身份验证核查、周围环境检查等。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复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3.考生房间内光线应充足均匀,保持桌面整洁,复试期间除招生学院明确指定和允许的证件资料和物品外,考试场所严禁存放任何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参考资料及其他具有查询功能的设施设备等。
4.复试期间考试场所仅允许考生一人在场,严禁任何其他人员进入。考生要独立作答。手部动作保持在视频区域内,严禁身体有离开视频区域的行为。
5.考生应按照要求进行复试“双机位”设置。
6.严禁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录音、录像、录屏;严禁以任何方式对其他人转告复试试题、答卷和相关考试内容。
7.认真准备复试,调整心态,轻装上阵。
九、其他事项
1.各学院须在考前对参与复试的考生、教师及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情况摸排,了解考生是否存在因疫情无法参加复试情况,并视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同时要确认考生目前在用的手机与报考时填写手机是否一致,如有更换,需统计更新信息,报研招办进行更新。
2.各招生学院为考生提供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考生如对学院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通过学院公布的咨询电话或邮箱进行申诉。申诉人对学院的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招办投诉,投诉材料应包含学院对申诉和投诉的答复。不采纳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的内容作为复议材料。
3. 本办法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如有与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4.我校及各招生学院以研招网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传真):0379-64231373
通信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3号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致远楼222房间)
邮政编码:471000
电子邮件:yzb@haust.ed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c.haust.edu.cn
 
 
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3月30日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硕士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不得超过200%)。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提出本单位各专业的差额比要求,并在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划定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线:(1)总分500分的专业,在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总分降40分,单科各降5分;(2)总分300分的专业,在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总分降45分,单科各降16分。

根据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招生学院生源和计划等情况,划定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见附件1),现予以公布。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线:(1)总分500分的专业,在报考学科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总分降35分,单科各降5分;(2)总分300分的专业,在报考学科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总分降35分,单科各降12分。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政治理论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001 机电工程学院 080200 机械工程 37 37 56 56 264
001 机电工程学院 080400 仪器科学与技术 37 37 56 56 264
001 机电工程学院 085500 机械 37 37 56 56 274
001 机电工程学院 087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37 37 56 56 264
001 机电工程学院 125601 工程管理 88 44 \ \ 175
001 机电工程学院 125603 工业工程与管理 88 44 \ \ 175
002 材料学科与工程学院 080500 材料学科与工程 37 37 56 56 264
002 材料学科与工程学院 080600 冶金工程 34 34 51 51 254
002 材料学科与工程学院 085600 材料与化工 37 37 56 56 264
003 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 080200 机械工程 37 37 56 56 264
003 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 08070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34 34 51 51 254
003 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 082300 交通运输工程 37 37 56 56 264
003 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 085500 机械 37 37 56 56 271
003 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 085800 能源动力 37 37 56 56 264
004 信息工程学院 0775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0 40 60 60 288
004 信息工程学院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37 37 56 56 264
004 信息工程学院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37 37 56 56 264
004 信息工程学院 083500 软件工程 37 37 56 56 264
004 信息工程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37 37 56 56 264
005 土木工程学院 080104 工程力学 34 34 51 51 254
005 土木工程学院 081400 土木工程 37 37 56 56 264
005 土木工程学院 085900 土木水利 37 37 56 56 264
006 化工与制药学院 070300 化学 40 40 60 60 288
006 化工与制药学院 078000 药学 40 40 60 60 288
006 化工与制药学院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37 37 56 56 264
006 化工与制药学院 085600 材料与化工 37 37 56 56 264
006 化工与制药学院 085700 资源与环境 37 37 56 56 264
006 化工与制药学院 086000 生物与制药 37 37 56 56 264
007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071000 生物学 40 40 60 60 288
007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37 37 56 56 264
007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086000 生物与医药 37 37 56 56 264
007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095135 食品加工与安全 33 33 50 50 253
008 数学与统计学院 070100 数学 40 40 60 60 288
008 数学与统计学院 071400 统计学 40 40 60 60 288
009 物理工程学院 070200 物理学 40 40 60 60 288
010 人文学院 060200 中国史 44 44 132 \ 324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政治理论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011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46 46 90 90 372
012 外国语学院 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 52 52 78 78 355
012 外国语学院 055100 翻译 52 52 78 78 355
013 经济学院 020200 应用经济学 48 48 72 72 343
013 经济学院 025100 金融 48 48 72 72 343
013 经济学院 027000 统计学 48 48 72 72 343
013 经济学院 095138 农村发展 33 33 50 50 253
014 管理学院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49 49 74 74 345
014 管理学院 120200 工商管理 49 49 74 74 345
014 管理学院 120501 图书馆学 49 49 74 74 345
014 管理学院 125100 工商管理 88 44 \ \ 175
014 管理学院 125300 会计 126 56 \ \ 204
015 医学院 071000 生物学 40 40 60 60 288
015 医学院 100100 基础医学 42 42 126 \ 300
015 医学院 100700 药学 42 42 126 \ 300
016 法医学院 100100 基础医学 42 42 126 \ 300
017 农学院 071000 生物学 40 40 60 60 288
017 农学院 071300 生态学 40 40 60 60 288
017 农学院 090100 作物学 33 33 50 50 253
017 农学院 090300 农业资源与环境 33 33 50 50 253
017 农学院 095131 农艺与种业 33 33 50 50 253
017 农学院 095132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33 33 50 50 253
018 动物科技学院 071000 生物学 40 40 60 60 288
018 动物科技学院 090500 畜牧学 33 33 50 50 253
018 动物科技学院 090600 兽医学 33 33 60 60 260
018 动物科技学院 095131 农艺与种业 33 33 50 50 253
018 动物科技学院 095133 畜牧 33 33 50 50 253
018 动物科技学院 095134 渔业发展 33 33 80 80 290
018 动物科技学院 095200 兽医 33 33 50 50 253
019 林学院 090200 园艺学 35 33 60 60 253
019 林学院 090400 植物保护 35 33 60 60 253
019 林学院 095131 农艺与种业 35 33 60 60 253
019 林学院 095132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35 33 60 60 253
019 林学院 095300 风景园林 55 38 90 90 340
019 林学院 095400 林业 35 33 60 60 253
020 临床医学院 100200 临床医学 42 42 126 \ 300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政治理论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020 临床医学院 105101 内科学 42 42 126 \ 300
020 临床医学院 105102 儿科学 42 42 126 \ 300
020 临床医学院 105103 老年医学 42 42 126 \ 300
020 临床医学院 105104 神经病学 42 42 126 \ 300
020 临床医学院 10510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42 42 126 \ 300
020 临床医学院 105106 皮肤病与性病学 42 42 126 \ 300
020 临床医学院 1051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42 42 126 \ 300
020 临床医学院 105108 临床检验诊断学 42 42 126 \ 300
020 临床医学院 105109 外科学 42 42 126 \ 300
020 临床医学院 105110 妇产科学 42 42 126 \ 300
020 临床医学院 105111 眼科学 42 42 126 \ 300
020 临床医学院 105112 耳鼻咽喉科学 42 42 126 \ 300
020 临床医学院 105113 肿瘤学 42 42 126 \ 300
020 临床医学院 105114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42 42 126 \ 300
020 临床医学院 105116 麻醉学 42 42 126 \ 300
020 临床医学院 105117 急诊医学 42 42 126 \ 300
020 临床医学院 105127 全科医学(不授博士学位) 42 42 126 \ 300
020 临床医学院 105128 临床病理学(不授博士学位) 42 42 126 \ 300
021 艺术与设计学院 085500 机械 37 37 56 56 300
021 艺术与设计学院 135100 艺术 38 38 57 57 347
022 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 083100 生物医学工程 37 37 56 56 264
022 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 085500 机械 37 37 56 56 264
026 农业装备工程学院 082800 农业工程 34 34 51 51 254
026 农业装备工程学院 085500 机械 37 37 56 56 264
026 农业装备工程学院 095136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33 33 50 50 253
027 电气工程学院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37 37 56 56 264
027 电气工程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37 37 56 56 264
027 电气工程学院 085800 能源动力 37 37 56 56 264
028 法学院 030100 法学 46 46 69 69 325
032 建筑学院 095300 风景园林 33 33 50 50 253
033 护理学院 105400 护理 42 42 126 \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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