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2-01-11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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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正文

广西师范大学地处国际旅游胜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桂林,是国家教育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高校。有王城、育才、雁山3个校区,校园面积4100多亩;在职教职员工2400多人,全日制本科生近27000人,硕士生近7000人,博士生300多人,各类留学生近1600人,成人教育学生2万多人。学校已发展成为广西教师教育的“领头羊”、人文强桂的“主力军”、科技兴桂的“生力军”、广西国际教育的“排头兵”。目前,学校正全力推进“双一流”建设和综合改革,努力实现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国内高水平大学的目标。
    现建制教学学院(部)21个,79个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世界史、物理学、化学、软件工程),1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学科(教育博士),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化学),3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6个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化学、软件工程、美术学)跻身全国前40%,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排名进入全国前20%。悠久的办学历史,得天独厚的办学环境,名师荟萃的文化传承,积淀了学校深厚的文化底蕴。2022年,欢迎您报考广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遵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选拔方式
    (一)普通招考。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由我校自行命题并组织入学考试,从考生中择优选拔。
    (二)硕博连读。面向修完规定课程的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选拔博士研究生,具体事项详见《广西师范大学招收硕博连读制研究生实施办法》和相关培养单位公布的实施细则。
(三)申请考核。面向获得教育部认可的硕士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具体事项详见《广西师范大学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和相关培养单位公布的实施细则。
我校所有学术型博士一级学科均按上述3种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体育学暂不招收硕博连读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只按申请考核制招收,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三、招生人数
    我校8个一级博士点和1个专业学位博士点,拟招收160余名(各学科拟招生人数详见附件1招生专业目录),拟招生数含以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选拔的人数,实际招生数将在教育部下达招生指标后,根据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综合各专业生源和学科等因素确定。
    招生学科、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等信息以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形式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四、学制
     我校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硕博连读制5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7年(硕博连读制不超过8年);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7年,以上最长学习年限均含休学和保留入学资格时间。
     五、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学历学位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之一:
    1. 已获教育部承认的硕士学位的人员;
    2. 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国内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
    3.已获得境外硕士学位且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的人员;
    4.本校在读二年级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者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有至少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六)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现为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且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正在履行劳动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
    (八)“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下称“思政骨干计划”)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报考“思政骨干计划”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人员须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资格审查表见附件4)。
    2.考生在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注:2022年“思政骨干计划”招生的学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共招收6名考生,其中思想政治教育方向4名,党建方向2名(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下达为准)。
    (九)“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下称“高校思政课教师”)为国家非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招生学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下达为准)。
     六、报名方式及程序
     2022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包括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制在内的3种方式,均须在网上报名,要求如下: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2年1月13日―3月15日。
    (三)网上确认时间:2022年3月8日―3月15日。
    (四)报名要求
     1.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z.chsi.com.cn/bsbm)先行注册,注册后进入报名系统,按网上说明和报名步骤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蓝底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考生应确保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并牢记注册号、密码、报名号。
    注1: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个人信息及报考信息在未提交前可自行修改,提交后不能再更改。
    注2: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3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注3: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要栏必须选择“5-高校辅导员专项”选项。
    注4:报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一栏请选择“T-特需人才专项”选项。
    2. 缴交报考费。初试报考费:240元/人,考生须在2022年3月15日前完成网上支付,未按要求完成支付,报名无效,不予安排考试。支付报名考试费后一律不退还,请考生网上支付前仔细核对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正确填写报考信息等。
    符合参加复试条件的考生在复试时须缴纳复试费。
      3.提交材料。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完成后,请将如下材料按顺序整理电子版并上传报名系统(原件须扫描,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参加硕博连读制和申请考核制考生应在3月21日之前邮寄或提交以下纸质版材料至各博士培养单位。参加普通招考并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提交或邮寄(须用EMS或顺丰快递)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材料不齐或逾期提交者不予办理,提交材料均不退还,复试前由各博士培养单位查验材料原件。
    (1)《广西师范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及附件4相关表格;
    (2)两位专家手写签名的《广西师范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3)本科、硕士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查验)和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在线认证结果;
    (4)获得境外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证书和第一学历、学士学位证书;
    (5)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查验);
    (6)身份证、工作证或学生证(应届硕士毕业生);
    (7)考生本人发表或出版的论文、著作、教材等科研成果(电子版及邮寄仅提供封面、目录及文章首页即可,复试时查验原件);
    (8)《广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9)报考“思政骨干计划”的考生须上交《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10)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的考生还须按相关培养单位实施细则提交相应材料。
    七、普通招考考试时间
    (一)考试时间:2022年4月16至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如遇新冠疫情扩散等特殊重大事件而更改考试时间的,将提前公告)
    (二)考试地点: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为笔试。
    (四)初试科目:外国语(英语)、业务课1、业务课2(共3门)。每科目的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满分为100分。外国语听力测试安排在复试中进行。
    八、复试
    普通招考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复试分数要求,方能参加复试。考生复试时须按报考培养单位的要求携带个人学位学历证书、科研成果、获奖、外语能力证书原件,硕士学位论文以及“报名要求第3点提交材料”中原件交各培养单位审查。
    1. 复试由各培养单位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制定复试实施细则,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养、专业基础知识及科研能力、创新思维、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进行考察,同时进行外国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考评其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2.复试时间、地点:复试于2022年4月底至5月初在我校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考生关注我校研招网(http://www.yz.gxnu.edu.cn/)另行通知。
    3.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比例:招生计划与复试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1.2,复试名单根据招生计划从上线考生中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九、录取
    (一)学校根据普通招考综合成绩,综合考虑考生的科研情况和工作业绩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考评不合格者采取一票否决制。
    综合成绩为初试总分(含外语、两门业务课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复试成绩排名;考生综合成绩、复试成绩都相同的,按两门业务课成绩之和排名。
    (二)录取类别。我校录取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个类别:
     1.非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被录取考生的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在培养期间必须转入我校,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工作单位后,学校按国家有关就业政策予以派遣。
    2.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学校,毕业后回录取时就职的单位工作,被录取前必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考生的报名登记表须由考生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三)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录取考生原则上按非定向就业类录取。
    (四)“高校思政课教师”考生按非定向就业类录取,“思政骨干计划”按定向就业录取。
    (五)“思政骨干计划”为单列专项计划,不能与非专项计划的考生进行调剂录取,此计划使用规则:
     1.招收一线专职辅导员的比例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
     2.本校生源原则上不超过招生总名额的三分之一。
    (六)考生网上确认后,选定的报考类别不得修改。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在我校公布拟录取名单5个工作日内将政治审查表和定向协议寄到我校研招办,学校收到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考生如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的,须将就读意向等有关情况在我校公布拟录取名单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研招办,否则在上报教育部时发生重复录取情况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录取相关说明
    1.博士生入学考试成绩仅对当年招生有效。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当年入学,未被录取考生的报考材料不予退回。
    2.考生因报考问题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委托培养单位产生纠纷而造成的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3.符合录取条件的非定向就业类拟录取考生,在我校公布拟录取名单5个工作日内将个人档案和政治审查表分别寄转至我校档案馆和各培养单位,经政审无误后发放录取通知书。调档、政治审查、户口及党团组织关系办理事宜,另行通知。
    4.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考生若未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考生的报考费、体检费和学费、食宿费由本人自理。
   (二)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10000元/年・生,3年共3万元。
   (三)学习期间的待遇及奖助学金发放按国家有关政策及学校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另有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课题、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等资助政策。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博士学费见其招生简章。
      十一、入学
    被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于2022年秋季入学,按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须知的要求按时办理报到手续,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开展入学资格复查和身心健康检测等工作,发现不合格者将按退学处理。请考生报考前认真查阅、了解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相关文件,特别是毕业和学位要求,入学后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十二、违规处理
    任何环节,无论何时发现弄虚作假者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等违规违纪者,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学籍。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入考生人事档案。对于违纪的在校生,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于违纪的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其它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在报名和考试前后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www.yz.gxnu.edu.cn),查阅招生工作相关信息,我校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考生。
    (二)本简章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解释,如与国家最新政策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如招生政策和管理办法有调整,我校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请考生关注相关公告。
    (三)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不提供往年试题。
    (四)关于所报考专业和参考书目等具体问题,考生可向我校各培养单位咨询。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以及报考条件,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考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四、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一)考生对招生方式、考试科目、研究方向、导师信息、复试和录取等具体事宜有疑问的,可与相关培养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见各单位官网)。
    (二)我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决维护广大考生的权益和学校声誉,接受纪监部门和社会监督。考生咨询、邮寄、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如下:
    1.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773-5838221、5833630,地址:桂林市七星区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321室,邮政编码:541004,我校研招网网址:http://www.yz.gxnu.edu.cn/
    2.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773-5850252
    3.校纪委、监察办电话:0773-3696677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1月7日
广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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