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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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中青年党政干部的理论素质,培养具有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较高专业知识水平和较强党性修养的党政干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有关精神,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报请省委组织部批准,决定招收2019年在职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

  经济管理、公共管理、社会管理、法学理论

  二、学制、培养方式和毕业

  学制三年(2019年3月-2022年1月)。学习采取集中面授和在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员学完规定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毕业答辩者,颁发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研究生毕业证书,取得研究生学历。

  三、招生对象、报考条件和报名方式

  (一)招生对象: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干部。

  (二)报考条件:大学本科学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德良好,

  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

  (三)报名方式:考生自愿报名与组织人事部门推荐相结合。

  四、报名时间和办法

  报名时间截止至2018年7月3日。

  符合报考条件者,报名时须携带下列材料: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从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网站自行下载,用B5纸张正反面打印,或到所报名的教学点领取);2、1寸近照4张;3、大学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4、身份证复印件(贴在报名登记表上);5、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6、单位介绍信(必填内容包括本人的干部身份、行政职务、行政级别等)。

  五、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一)考试时间:2018年10月20日(星期六)。

  (二)考试科目:

  1.经济管理专业:政治理论、管理学

  2.公共管理专业:政治理论、公共管理学

  3.社会管理专业:政治理论、社会管理理论

  4.法学理论专业:政治理论、法学综合

  六、录取办法和具体政策规定

  (一)录取办法:根据考试成绩和政审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达到录取标准者,发给录取通知书。

  (二)具体政策规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称号获得者。

  上述条件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以在报名验证时审核认定为截止时间,录取时不再受理此项事宜。

  2019年不招收免试生,所有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入学考试。

  七、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关于省委党校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黑价联字[2016]51号)文件规定,2019年党校在职研究生招生有关费用和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学费和教材费。四个专业学费标准均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年共计15000元;收取三年教材费为1000元。

  (二)报名考务费。报名考务费每生收取100元。录取费每生收取50元。

  八、招生咨询电话、报名地点

  联系人:徐老师咨询电话:(0451)85951796

  校本部报名地点:省委党校2号楼三楼307室(南岗区延兴路49号)。

  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B5正反面打印)

  2019级省委党校招生报名各教学点咨询电话

 
教学点 招生专业 联系电话
黑龙江省委党校 经济管理
法学理论
0451-85951796
哈尔滨市委党校 经济管理 0451-85952710、85952712、13704806864
齐齐哈尔市委党校 社会管理 0452-2713611、13199669991
牡丹江市委党校 社会管理 0453-6433211
佳木斯市委党校 社会管理 0454-8228532
大庆市委党校 经济管理 0459-6682007、6876133、5870370
鸡西市委党校 法学理论 0467-2324798
双鸭山市委党校 公共管理 0469-8858120、8858121
伊春市委党校 公共管理 0458-6118911
鹤岗市委党校 经济管理 0468-3350133
黑河市委党校 经济管理 0456-8267109
绥化市委党校 经济管理 0455-8159505、13904550024
大兴安岭地委党校 经济管理 0457-2176156
农垦总局党校 经济管理 0451-55196165
森工总局党校 公共管理 15145101791、18745034252

文章来源:2019年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