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农业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8-07-30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2017年湖南农业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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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农业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正文

 我校2017年招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的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可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浏览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可查询或下载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和历年专业课试题。研招办(湖南农业大学第十教学楼北522)有招生简章备索。

  联系电话:0731-84618111传真:0731-84618198。

  第一部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我校2017年招收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必须为全日制的学习方式,学制为3年。招生考试初试方式有三种:全国统一考试、推荐免试和单独考试。

  一、全国统一考试

  (一)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2016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

  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正式网上报名(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湖南农业大学的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所有在湖南省参加报名考试的考生须在网上缴纳报考费。未在网报期间按照规定缴纳报考费用的考生,现场确认时一律不予确认报考,也不予补报。因考生自身原因,如:网报信息不准确,弄虚作假,学籍学历不能认证等,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导致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拒绝报考,或者错过现场确认的考生,报考费将一律不予退还,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1月8日-12日,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的现场确认地点在湖南农业大学10教北103室。

  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初试

  1.打印准考证

  2016年12月15日-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初试科目及时间

  初试科目一般为四门,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

  教育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初试科目为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及专业基础综合。思想政治理论和英语一的满分值各为100分,专业基础综合的满分值为300分。教育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的第三单元由我校自主命题。

  其余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卷面满分值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我校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

  第一单元:101-思想政治理论

  第二单元:201-英语一

  第三单元:302-数学二、303-数学三

  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定。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6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招生单位公告。

  (四)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在2017年4月。具体时间以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的时间为准。

  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实验操作、面试等,以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具体可查看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方案。

  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五)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二、推荐免试

  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具体办法见《湖南农业大学2017年接收推免生招生简章》。

  三、单独入学考试

  我校2017年学术学位各学科可组织在职人员单独入学考试,相关要求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一)报考条件

  1.符合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二)资格初审和报名

  报名方式和时间与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相同,报考我校的单考考生,只能在我校报名,且须在现场确认前准备好资格审查所需证件和材料(相关表格可在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zs.hunau.edu.cn/sszs/xgxz_1595/下载,报考资格审查表须由考生单位、报考学位点及学院签署意见),于2016年11月8日-12日到我校10教北103室现场确认时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三)考试(初试与复试)

  单考生的初试、复试与全国统一考试同时进行,考试科目与同专业的统考生考试科目相同,所有考试科目均由我校命题。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111,单独考试英语240,单独考试数学(二)622,单独考试数学(三)623,其他自命题科目编号同我校统考自命题编号。

  (四)录取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第二部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我校2017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别,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为2年(MBA、MPA为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为3年,招生考试初试方式有三种: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MBA、MPA)、推荐免试和单独考试。MBA、MPA初试方式为联合考试、其他专业学位类别初试方式为全国统考。除MBA、MPA外,我校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别(领域)接收推荐免试考试。除MBA、MPA、金融硕士、教育硕士外,我校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别(领域)可组织在职人员单独入学考试。

  一、招生的类别及领域

  我校2017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收的学位类别有金融硕士、教育硕士、工程硕士、农业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八个类别。其中教育硕士有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职业技术教育3个招生领域;工程硕士有环境工程、食品工程、生物工程、农业工程和化学工程5个招生领域;农业硕士有作物、园艺、农业资源利用、植物保护、养殖、渔业、农业机械化、农村与区域发展、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食品加工与安全、草业、农业信息化、种业等13个招生领域。

  二、报名

  (一)报名参加我校教育硕士中的心理健康教育、金融硕士、工程硕士、农业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全日制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须条符合下列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全日制职业技术教育领域考生前置学历所学专业须与本专业方向一致或密切相关、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二)报名参加我校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MBA、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金融硕士、工程硕士、农业硕士、兽医硕士和风景园林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我校非全日制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金融硕士、工程硕士、农业硕士、兽医硕士和风景园林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具有学士学位,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专业教师或管理人员。

  (三)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到报名点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安排和要求同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其中报考我校管理类联考科目专业(MBA、MPA)的本省考生只能选择考生所属湖南省市州报名点报考,外省考生只能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本考点不接受报考。

  报名程序及时间等相关要求同学术学位研究生。

  三、初试科目设置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四个单元。

  1.第一单元(思想政治理论):采用与学术型专业相同的统考政治理论试题,满分100分。MBA、MPA第一单元考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2.第二单元(外国语):全国统考,统考英语二(重点考查考生英语应用能力,尤其是阅读和翻译能力),满分为100分。

  3.第三单元(基础课):金融硕士统考数学三;工程硕士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农业工程、环境工程、食品工程和化学工程统考数学二,生物工程考生物化学;农业硕士考农业知识综合一(作物、园艺、农业资源利用、植物保护、草业和种业领域)、农业知识综合二(养殖和渔业领域)、农业综合知识三(农业机械化、农业信息化和食品加工与安全领域)或农业知识综合四(农村与区域发展和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领域);兽医硕士考兽医基础;风景园林硕士考风景园林基础。农业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和工程硕士生物工程领域第三单元的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命制试题,试题满分为150分。此单元MBA、MPA考生无考试科目。

  4.第四单元(专业基础课):第四单元考试科目按类别分领域设置,由我校自行命题,试题满分为150分;此单元MBA、MPA考生无考试科目。

  各类别分领域的科目设置及参考书目见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第三部分研究生奖励与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励与资助体系,设立了多种类型的奖、助学金,奖励优秀学生,资助困难学生,确保每位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一)国家奖学金

  1.奖励对象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形式的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

  2.发放标准

  现行评选比例约占可参评人数的8%,硕士研究生为每人20000元/年。

  (二)优秀生源奖学金

  1.奖励对象

  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统考考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列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第一且不低于70分的考生进行奖励(综合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成绩排名)。

  2.发放标准

  每个专业(领域)可评选1人,每人一次性发放奖金2000元。

  (三)学业奖学金

  1.奖励对象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形式的硕士研究生。

  2.发放标准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A、B、C三类,奖励金额分别为每人6000元/年、4000元/年和2000元/年,覆盖面90%以上。推荐免试录取、优秀生源奖获得者及生源地为985及211高校(校本部考生)的一年级硕士研究生直接享受A类学业奖学金。此外,农科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还可在第一学年每人享受农科类专项学业奖学金1500元。

  (四)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

  1.奖励对象

  为学校发展、研究生服务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形式的硕士研究生干部。

  2.发放标准

  每人2000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度研究生干部总人数的30%。

  (五)科研成就奖学金

  科研成就奖学金由学校自筹资金约50万元/年,用于奖励科研工作业绩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

  (六)国家助学金

  1.发放对象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形式的硕士研究生。

  2.发放标准

  在培养年限内,硕士研究生每人600元/月,每年按10个月发放。

  (七)研究生“三助一辅”津贴

  学校面向研究生设立了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依据工作量和业绩,不同岗位津贴每年的最低限额为1800元-6000元。

  (八)经济贫困研究生助学金。

  经济贫困生研究生助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资助标准为每人3000元/年,资助名额每年不超过60名。

  (九)优秀学位论文奖励

  1.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每篇奖励6000元;

  2.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每篇奖励2000元。

  (十)北美校友会奖学金

  1.奖励对象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形式的硕士研究生。

  2.发放标准

  每年评选2人,奖励600美元/人。

  (十一)关工委奖学金

  1.奖励对象

  购买了大学生平安健康保险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在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

  2.发放标准

  每年名额为7-8名,奖励1000元/人。

  (十二)兽医科学奖

  1.奖励对象

  动物医学院二、三年级在读研究生。

  2.发放标准

  每年评选3人,总金额10000元。

  (十三)先正达奖学金

  1.奖励对象

  涉农专业硕士研究生。

  2.发放标准

  每年评选2名,奖学金5000元/人。

  (十四)新华扬奖学金

  1.奖励对象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

  2.发放标准

  每年评选5-7人,一等奖学金2000元/人,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

  (十五)湖南省植物提取物协会人才培养基金会奖学金

  1.奖励对象

  药用植物资源工程三年级硕士、博士研究生。

  2.发放标准

  每年评2-3人,奖金2000元/人。

  (十六)各级各类竞赛的学校配套奖励

  具体奖励办法参照《湖南农业大学学生奖励暂行办法》湘农大[2011]12号文件执行,各类奖金200-8000元不等。

  湖南农业大学

  2016年9月18日
湖南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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