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河海大学考研复试时间

更新时间:03-09 09:08:32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2021河海大学考研复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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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河海大学考研复试的情况来看,河海大学考研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中下旬到4月中下旬之间。2020考研复试时间跟往年比会更滞后一些,因为疫情的影响,各个学校都发通知要延迟考研复试。详细的复试时间可以关注河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复试通知,那是最准确的。还会告诉你河海大学考研复试的具体的复试地址和复试安排。初试成绩公布的时间大致在2月中下旬,距离复试开始只有1-2个月时间,时间比较短,建议复试复习提前开始,保证复习效率和时间。毕竟现在考研的人数越来越多,多一些时间复习,多一些把握。

相关考生:
    根据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情况,部分专业可以接收调剂。调剂考生复试要求依据《河海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各学院复试细则执行。
一、调剂原则
    1.初试成绩须同时符合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和调入专业的国家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2.调入专业须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须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原则上不跨学科门类调剂。
3.满足申请调剂专业的基本要求(详见中国研招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4.一志愿报考学术型专业考生可申请调剂到相近的专业学位专业,一志愿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可申请调剂到相同或相近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考生不得申请调剂学术型专业,一志愿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不得申请调剂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
5.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图书情报和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以上专业。
6.一志愿报考我校已参加第一批复试未合格考生不得申请原专业调剂,须调剂到其他专业。
7.所有调剂考生均须参加申请调剂专业的复试,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8.在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已申请调剂其他学校且接收“待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我校。
9.原则上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前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申请调剂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录取后不转户口、档案,不享受奖助学金,学校不安排住宿,且须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  
10.学校可根据调剂报名情况和复试情况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二、申请时间安排及程序
1.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详见各学院官网通知(根据各专业缺额情况陆续公布)。
2. 所有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一志愿考生和非一志愿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研招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逾期或不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的视为无效申请。
3.确定参加调剂复试考生名单:研究生院和学院将及时审核申请信息,根据调剂原则及要求,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4.已参加过第一批复试合格因指标受限未录取的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调剂同一学院同一专业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如果入围调剂复试名单,则以第一批复试成绩为准,不再次参加复试。所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调剂考生的复试总成绩将从高到低排序。
5.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计算所得。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调剂考生志愿情况和考生的初试与复试成绩,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提出各专业建议录取名单。
6.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和申请调剂学院官网通知,查看调剂复试名单及相关安排。
                                         研究生院   
2020年5月20日
 

相关考生:
    根据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情况,部分专业可以接收调剂。调剂考生复试要求依据《河海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各学院复试细则执行。
一、调剂原则
    1.初试成绩须同时符合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和调入专业的国家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2.调入专业须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须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原则上不跨学科门类调剂。
3.满足申请调剂专业的基本要求(详见中国研招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4.一志愿报考学术型专业考生可申请调剂到相近的专业学位专业,一志愿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可申请调剂到相同或相近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考生不得申请调剂学术型专业,一志愿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不得申请调剂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
5.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图书情报和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以上专业。
6.一志愿报考我校已参加第一批复试未合格考生不得申请原专业调剂,须调剂到其他专业。
7.所有调剂考生均须参加申请调剂专业的复试,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8.在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已申请调剂其他学校且接收“待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我校。
9.原则上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前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申请调剂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录取后不转户口、档案,不享受奖助学金,学校不安排住宿,且须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  
10.学校可根据调剂报名情况和复试情况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二、申请时间安排及程序
1.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详见各学院官网通知(根据各专业缺额情况陆续公布)。
2. 所有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一志愿考生和非一志愿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研招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逾期或不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的视为无效申请。
3.确定参加调剂复试考生名单:研究生院和学院将及时审核申请信息,根据调剂原则及要求,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4.已参加过第一批复试合格因指标受限未录取的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调剂同一学院同一专业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如果入围调剂复试名单,则以第一批复试成绩为准,不再次参加复试。所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调剂考生的复试总成绩将从高到低排序。
5.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计算所得。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调剂考生志愿情况和考生的初试与复试成绩,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提出各专业建议录取名单。
6.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和申请调剂学院官网通知,查看调剂复试名单及相关安排。
                                         研究生院   
2020年5月20日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方式,各学院(部、系)将在官网陆续公布复试细则及安排,请注意查看。
一、复试须知
已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请务必认真阅读《河海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http://gs.hhu.edu.cn/2020/0509/c3624a203414/page.htm),并严格按照其要求完成各项程序
提示:未网上缴纳复试费、资格审查材料未提交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无法进入我校网络远程复试平台(以下简称复试平台)参加后续的复试。资格审查结果将由学院(部、系)通知考生,如有异议,可及时咨询报考学院(部、系)。
二、模拟测试
5月14日-15日,各学院(部、系)将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复试考生登录复试平台进行线上设备检测和模拟面试。具体时间将由学院(部、系)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各位考生,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请考生提前下载附件《河海大学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考生操作说明.pdf》,认真学习,熟悉程序。
1.主系统:考生需在模拟开始前使用主设备(原则要求为电脑)通过谷歌浏览器登录复试平台点击“设备检测”按钮进行设备检测,提示设备检测通过(即摄像头画面正常、麦克风收音正常、扬声器放音正常)后等待测试;如在设备检测环节提示不通过,请及时调试或更换设备再次尝试,直至检测通过。
主系统网址:https://www.yjszsms.com/school/10294(注意界面切换,选择模拟测试入口进入)。登录账号:考生编号,密码:考生身份证号码后6位。
2.副系统:我校拟采用腾讯会议软件作为副系统。请考生提前在副设备(电脑或手机)上下载安装并熟悉相关功能与操作,(下载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副系统测试按照学院(部、系)通知安排进行。
3.模拟测试将采取排队咨询组织方式,学校各学院(部、系)将组织老师与考生连线,帮助考生体验面试场景,告知考生面试相关技术和环境要求,但不负责对学校复试政策进行咨询和解读。每个考生模拟测试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如考生登录后前方有排队,请耐心等待。
三、网络远程复试要求
1.复试设备及环境要求
具体设备及环境要求见《河海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
2.设备摆放要求
主设备必须正向面对考生,复试全程开启,摄像头正对考生。考生须按照要求调整视频画面:正面免冠面对摄像头,视线不能离开屏幕,复试过程中,头肩部及双手应始终处于视频画面正中间,确保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
副设备摆放于考生侧后方适当位置(与考生后背面成45°角),能够全程拍摄考生本人和主设备电脑屏幕,复试全程开启,保持静音状态。
3.个人仪表要求
复试过程中,复试平台将采集考生图像信息,并进行身份识别审核。要求考生复试时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耳机、墨镜、帽子、头饰、口罩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必须保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
4.突发情况处理
参加远程复试前,考生须反复检查电子设备网络并确保畅通,关闭一切非必需软件、网页等,保证复试全程无弹窗,杜绝复试必需外的一切操作。
复试过程中,需确保手机联系畅通。若发生考生端中途断线等意外情况,复试小组工作人员将在第一时间电话联络考生。如在考生所在专业复试结束前仍然联系不上,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请考生复试时准备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学院(部、系)要求的其他物品(仅限学院(部、系)要求的物品)。
2.复试未结束前,未经同意,考生不得擅自离场。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经工作人员短信或电话提醒后,仍然未进场,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因环境、条件所限网络远程复试确有困难的考生,必须在5月15日中午12:00前向所报考学院(部、系)提交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五、违规处理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级考试,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13日
七、复试录取日程安排
复试录取日程安排另行公布,具体见各院(部、系)复试安排。
(三)调剂复试
需调剂的专业应是我校生源不足、学校发展所需学科专业。
1.调剂原则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须同时符合报考第一志愿专业所在学科门类和调入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学科门类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学术型专业考生可申请调剂到相近的专业学位专业;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可申请调剂到相同或相近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调入时须符合调入专业相关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图书情报和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8)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调剂方法
满足调剂要求的考生通过中国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调剂考生参加复试的人选由研究生院和院(部、系)共同确定,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调剂考生复试要求同一志愿考生。
调剂复试考生的录取计划占所确定的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可根据学科发展需求、生源情况及复试情况对调剂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二)复试内容
1.各专业应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从分类选拔人才的角度,科学规范地进行复试。学术型研究生重点考察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力、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学位研究生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等方面的考查。此外,还应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心理健康、诚信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
2.复试内容由三部分组成,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均由各院(部、系)负责组织实施。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外语知识的掌握和表达能力,包含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毕业论文(设计)、科研情况、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等。综合素质和能力由考生进行个人汇报。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既往情况和表现情况赋分。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分为抽题作答和提问作答两部分。抽题作答环节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知识的掌握,由考生抽选题目口头作答。提问作答环节考察考生的专业综合能力与创新能力,由复试专家提出问题,考生进行口头作答。
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相关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为280分。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5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5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180分。凡复试总成绩低于170分视同复试成绩不合格。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复试总分及各部分构成参见有关学院复试细则。
各院系应根据自身学科特色制定更加详细的复试方案。
3.复试试题及其标准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考前要有严格的保密措施。复试各环节要明确赋分标准,精心设计题目,并在复试情况表上做好详细记录。复试完毕后,复试情况表由各院(部、系)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
4.如遇网络远程复试中出现突发情况等,学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一)复试方式
1.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将考生和教师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则,复试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复试笔试内容将在面试中进行考察。
2.复试人数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安排等情况确定,第一志愿考生参加复试的人选按照各院(部、系)专业进入复试成绩基本要求确定。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考生的健康与安全,遵照教育部及江苏省招生政策和规定,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坚持把广大考生及教师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2.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提高录取选拔质量。
3.进一步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与管理,科学设计,规范程序,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组织管理
(一)组织形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采取学校领导、研究生院组织、院(部、系)实施的方式进行。
1.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学校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和复试考务工作组。校、院(部、系)选派有研究生教育与管理经验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组成两级复试巡视工作组,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监督和巡查,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指导和督查。
2. 院(部、系)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5-7人组成,并设秘书一名。组长由院(部、系)主要领导担任,为本单位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部、系)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3.院(部、系)可根据复试人数情况组建若干个招生专业复试专家小组,科学规范选拔复试专家,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复试专家原则上应为本专业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生导师及以上的人员,且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无亲属报考本院(部、系)专业。每个复试小组至少设两名秘书,一名负责对整个复试过程的记录,一名负责网络技术保障。同一专业有多个复试小组时,应统一各小组的考核环节和考核标准。
院(部、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专业复试小组人员组成名单须按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二)工作职责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招生文件,研究制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政策,审议确定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审批拟录取名单,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负责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监督各院(部、系)复试录取工作的实施过程,审查各院(部、系)研究生建议录取名单。全面负责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
研究生院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文件及复试录取办法的起草,负责对学校招生文件的解释,负责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负责审核学院(部、系)报送的建议录取名单,受理考生向学校提出的复议申请,负责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拟录取名单。
2.院(部、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根据本办法制定适合院(部、系)学科专业特点的复试方案和细则,明确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等。负责本院(部、系)复试阶段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组织考生复试,并提出建议录取考生名单。
(2)负责组建本院(部、系)的招生专业复试专家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需随机分配进组。招生专业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细则,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署名评分,在评分前需召开招生专业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任何人不得改动。
(3)负责对复试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复试内容和复试方法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确保复试工作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进行,充分体现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保证复试质量。
(4)负责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自命题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复试命题、保密保管等工作以及复试面试记录等工作。命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要签订《保密责任书》,遵纪守法,信守承诺,保守秘密。
(5)负责对本院(部、系)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列入建议录取名单,不得公示和上报。
(6)负责复试的考务工作,对复试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负责做好复试材料的归档工作,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对录取考生的材料保留到毕业离校为止,对未录取考生的材料保存一年。
(7)负责对本院(部、系)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并对复试结果负责。当考生对复试提出质疑时,要负责对其提出书面说明,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解决。
(8)各院(部、系)组织复试工作须按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人员的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
三、专业招生计划和进入复试的成绩基本要求
(一)招生计划
学校按照教育部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规模、2020年简章计划以及各单位生源情况、培养条件、培养质量等确定各院(部、系)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可根据学科发展需求、生源情况及复试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二)进入复试的成绩基本要求
各院(部、系)根据教育部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自主确定各专业进入复试的成绩基本要求,同一专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进入复试成绩基本要求应一致。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符合复试成绩基本要求生源不足120%的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成绩基本要求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
四、复试
(一)复试方式
1.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将考生和教师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则,复试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复试笔试内容将在面试中进行考察。
2.复试人数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安排等情况确定,第一志愿考生参加复试的人选按照各院(部、系)专业进入复试成绩基本要求确定。
(二)复试内容
1.各专业应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从分类选拔人才的角度,科学规范地进行复试。学术型研究生重点考察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力、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学位研究生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等方面的考查。此外,还应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心理健康、诚信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
2.复试内容由三部分组成,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均由各院(部、系)负责组织实施。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外语知识的掌握和表达能力,包含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毕业论文(设计)、科研情况、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等。综合素质和能力由考生进行个人汇报。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既往情况和表现情况赋分。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分为抽题作答和提问作答两部分。抽题作答环节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知识的掌握,由考生抽选题目口头作答。提问作答环节考察考生的专业综合能力与创新能力,由复试专家提出问题,考生进行口头作答。
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相关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为280分。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5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5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180分。凡复试总成绩低于170分视同复试成绩不合格。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复试总分及各部分构成参见有关学院复试细则。
各院系应根据自身学科特色制定更加详细的复试方案。
3.复试试题及其标准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考前要有严格的保密措施。复试各环节要明确赋分标准,精心设计题目,并在复试情况表上做好详细记录。复试完毕后,复试情况表由各院(部、系)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
4.如遇网络远程复试中出现突发情况等,学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三)调剂复试
需调剂的专业应是我校生源不足、学校发展所需学科专业。
1.调剂原则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须同时符合报考第一志愿专业所在学科门类和调入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学科门类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学术型专业考生可申请调剂到相近的专业学位专业;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可申请调剂到相同或相近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调入时须符合调入专业相关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图书情报和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8)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调剂方法
满足调剂要求的考生通过中国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调剂考生参加复试的人选由研究生院和院(部、系)共同确定,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调剂考生复试要求同一志愿考生。
调剂复试考生的录取计划占所确定的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可根据学科发展需求、生源情况及复试情况对调剂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三)单考考生复试
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参照统考生进行。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和复试
同等学力考生达到统考复试基本要求的,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具体科目见《河海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研究生院负责加试工作组织并及时公布合格名单。同等学力考生的复试办法与非同等学力统考考生相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破格复试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相关要求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特殊考生和特殊专业复试
1.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以网报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报考登记表中民族栏须与身份证民族项填写一致,复试时更改无效,资格认定和复试要求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后的考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政策要求执行。考生须申请并按要求提供参加相关项目的证明。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复试要求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复试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复试时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资格审查。
(七)复试成绩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部分内容考核成绩之和。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计算所得。
2.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由院(部、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说明材料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
五、录取工作
1.各院(部、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情况和考生的初试与复试成绩,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提出各专业建议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初审后予以公示。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建议录取名单审核后,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并予以公示。
3.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并签署相关协议后,才能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4.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全日制定向生源和非全日制生源均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方可录取。
5.2020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与体检
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查考生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了保障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避免考生到医院、体检中心等人员密集高危险地点聚集,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七、复试录取日程安排
复试录取日程安排另行公布,具体见各院(部、系)复试安排。
八、信息公开
研究生招生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要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 严肃招生纪律,抵制不正之风,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声誉。各院(部、系)要严格落实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制度,准确、规范地公开复试细则等相关信息,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九、其他
1.奖助学金和学费标准
2020年入学的研究生学费标准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制定的要求和江苏省物价局备案标准执行,并签订相关培养协议。研究生录取后,学校根据《河海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河海校科教[2019]5号)文件要求评定奖助学金。
2.考生须签订《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对所涉及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条例处理。
3.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级考试,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等文件精神,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按每生80元收取复试费。
5.录取为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转户口关系,不调个人档案,不参加奖助学金评审,学校不安排住宿。
6.各院(部、系)要严格按照复试程序和进度要求进行复试,按时间要求提出建议录取名单,以便未进入建议录取名单但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有更多机会参与调剂。
7.各院(部、系)要及时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通讯地址等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
8.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投诉举报电话:025-83786303,025-83786018(校监察处)。
十、本办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为确保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保障考生和教师身体健康,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我校复试工作预计于5月中下旬分批错时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研究生院及各院(部、系)官网。现就近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复试对象
参加复试的考生为一志愿上线考生(含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具体请查询各院(部、系)网站公示名单。我办不再另行寄发书面复试通知书。
二、确认复试科目
5月10日12:00-5月12日8:00 考生上网确认复试科目。确认通过以下网址进行:http://yzss.hhu.edu.cn:9080/logon (系统登录的用户名为准考证号,初始密码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如报考时填写的联系方式有变更,请务必于5月12日12:00之前与报考学院联系。
三、提交相关材料
    材料提交要求按照各院(部、系)公布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公示及相关材料提交的通知》进行。
四、熟悉考场规则
    请认真阅读《河海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并遵照执行,具体见附件。
五、缴纳复试费
    复试前,考生登录校园支付通收费平台(http://pay.hhu.edu.cn/),点击首页右上角“校外支付码支付”按钮,支付复试费(人员编号为身份证号,复试费80元/生)。未缴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纳者如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六、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
为保证网络远程复试顺利进行,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所需设备及复试环境,复试前按学校、学院(部、系)通知要求进行测试。
1.考生需要在封闭安静、光线良好的房间独立进行复试,不得选择网吧、餐厅、室外或其他嘈杂的场所。复试期间,可视范围内不得放置学校和学院(部、系)要求以外的物品,除考生本人外,复试全程不得有其他人员进入或逗留房间,不得有考生之外的人员发出声音。考生务必关闭与复试无关的电子设备。
2.复试将采用主副两套系统。主系统为河海大学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考虑到手机屏幕小、来电阻断等问题,原则要求使用电脑登录,摆放于考生正面;副系统为视频会议软件,主要用于云监考及备用,可使用电脑或手机登录,摆放于考生侧后方适当位置。
3.设备配置基础要求:电脑1台和手机1部。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麦克风、音箱等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否则需要另外配备。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为windows 8及以上版本或苹果OS X系统,需安装最新版本的谷歌浏览器,下载地址:https://www.google.cn/intl/zh-CN/chrome/。复试过程需关闭一切非必需软件、网页等,保证复试全程无弹窗,杜绝复试必需外的一切操作。
4.具备良好稳定的网络,建议有线网络、Wi-Fi、4G/5G中至少准备2种。
5.考试期间不得佩戴耳机,请务必保证设备电量充足,运行良好,网络连接正常。手机话费充足,确保复试期间手机联系通畅。
五、联系方式
1.河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号 邮政编码:210098
联系方式:025-83786303
2.各学院(部、系)联系方式
 
序号 招生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水文水资源学院 华老师 025-83786614
2 水利水电学院 柳老师 025-83786922
3 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 郝老师 025-83786187
4 土木与交通学院 刘老师 025-83786552
5 环境学院 张老师 025-83786697
6 能源与电气学院 曹老师 025-58099096
7 信息学部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郑老师 025-58099120
8 信息学部
(物联网工程学院)
蒋老师 0519-85192040
9 力学与材料学院 刘老师 025-83787027
10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俞老师 025-58099141
11 农业科学与工程学院
(原农业工程学院)
曾老师 025-83772052
12 机电工程学院 汤老师 0519-85191981
13 海洋学院 王老师 025-83787813
14 理学院 施老师 025-83786640
15 商学院 王老师 025-58099220
16 商学院
(原企业管理学院)
戴老师 0519-81230653
17 公共管理学院 阮老师 025-83787376
18 法学院 张老师 025-83787371
19 马克思主义学院 唐老师 025-58099189
20 外国语学院 李老师 025-58099466
21 体育系 李老师 025-83787655
 
 
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体检安排
体检时间安排在3月25-26日,具体要求及安排另行通知。
河海大学考研分数线 历年考研国家线
2020河海大学考研分数线(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019河海大学考研复试研究生分数线
2018河海大学考研复试研究生分数线
2017河海大学考研复试研究生分数线
2016河海大学考研复试研究生分数线
2015河海大学考研复试研究生分数线
2014河海大学考研复试研究生分数线
2013河海大学考研复试研究生分数线
2012河海大学考研复试研究生分数线

2021考研国家线
2020考研国家线
考研国家线[2006-2021]
2019考研国家线
2018考研国家线
2017考研国家线
2016考研国家线
2015考研国家线
2014考研国家线
2013考研国家线
2012考研国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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