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更新时间:2022-01-15 17:56:04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西北政法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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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0﹞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 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议通过,现将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复试录取工作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我校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复试录取过程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和科学选拔的原则。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在我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和陕西省卫生健康委联合转发的《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陕教〔2020〕98号)要求,加强卫生健康、疾控等方面应急处置力量,切实做好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复试组织
学校成立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及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的领导下,负责对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相关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具体复试工作由各招生学院负责组织、安排并通知考生。请及时关注各学院网站(https://www.nwupl.edu.cn/info/iList.jsp?cat_id=11686)通知,根据学院发布的复试方案按时参加复试,逾期未参加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时间、地点
我校复试工作预计于3月下旬进行,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具体复试方式、时间、地点以各学院复试方案为准。请广大考生提前做好个人防护及相关物品准备,确保复试前身体状况良好。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由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组成,满分250分。
(一)专业课笔试:15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各专业笔试科目详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30分。
考查考生外语听说能力,面试导师根据考生作答情况给出分数。
(三)综合面试:60分。
综合面试重点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导师根据考生面试情况、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给出分数。
(四)同等学力加试10分。
同等学力考生以同等学力加试成绩量化计算,满分为1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本科以上学历)直接加10分。
五、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须按照学院要求提交以下材料完成资格审查,具体提交方式见各学院复试方案。
(一)《诚信复试承诺书》,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二)应届考生提交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往届考生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的政审表1份,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五)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如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体现综合能力的材料。
(六)同等学力考生在3月23日前须将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证明、公开发表所报考专业相关学术论文电子版提交至研招办邮箱审核,审核不过者取消复试资格。
(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在3月23日前须将《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电子版提交至研招办邮箱审核,审核不通过者取消复试资格。
所有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校验,凡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
六、调剂安排
目前我校全日制各专业一志愿上线生源总体充足,不接收调剂。非全日制专业有少量调剂名额,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通知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的调剂信息。
七、加分政策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加分后达到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我校复试。加分后达到相关专业调剂条件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复试。
(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四)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五)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3月23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提交至研招办邮箱。材料经审核无误的予以加分。
八、破格要求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一般不再破格复试。破格分数原则上不超过5分,且总分与单科不得同时破格。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符合条件的考生应于3月23日前将破格申请提交至相关学院,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核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符合要求后方可参加复试。
九、录取、体检及信息公开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我校根据当年的生源状况,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20%比例划定当年复试分数线。
(二)按照《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录取量化管理办法》进行换算排序,最后以量化总成绩从高到低原则录取。量化总成绩满分计500分(审计专业300分),具体评分标准为:
1.初试总成绩乘以50%作为量化基础分。
2.复试总成绩(满分25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同等学力加试成绩。
3.量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审计专业复试总成绩*60%)。
(三)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审计专业低于90分)、政审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接到拟录取通知后3日内须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一式三份,定向单位签字盖章后提交电子版至研招办邮箱。
(五)我校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所有非全日制考生均须签定定向培养协议书。
(六)在复试录取工作中,研究生院负责复试分数线、复试录取方案、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在我校官网上公布。各学院负责本学院复试方案、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学院官网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请各位考生务必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及各学院复试录取相关信息。
(七)已在调剂系统中同意“待录取”的考生,我校不再进行解锁。
(八)考生体检工作在入学时组织进行。
十、监督、复议
我校硕士招生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全程由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欢迎广大考生及家长监督,如有投诉或者申诉,应于复试结果公布起7日内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监督电话:029-85388834
咨询电话:029-85385134
研究生院主页:https://grs.nwupl.edu.cn/
研招办电子邮箱:yjszsk@163.com
研招办微信公众号:西法大研招
请考生及家长以我校官网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切勿轻信他人协助录取及调剂的宣传或承诺,否则后果自负。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0﹞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 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议通过,现将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复试录取工作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我校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复试录取过程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和科学选拔的原则。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在我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和陕西省卫生健康委联合转发的《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陕教〔2020〕98号)要求,加强卫生健康、疾控等方面应急处置力量,切实做好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复试组织
学校成立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及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的领导下,负责对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相关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具体复试工作由各招生学院负责组织、安排并通知考生。请及时关注各学院网站(https://www.nwupl.edu.cn/info/iList.jsp?cat_id=11686)通知,根据学院发布的复试方案按时参加复试,逾期未参加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时间、地点
我校复试工作预计于3月下旬进行,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具体复试方式、时间、地点以各学院复试方案为准。请广大考生提前做好个人防护及相关物品准备,确保复试前身体状况良好。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由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组成,满分250分。
(一)专业课笔试:15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各专业笔试科目详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30分。
考查考生外语听说能力,面试导师根据考生作答情况给出分数。
(三)综合面试:60分。
综合面试重点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导师根据考生面试情况、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给出分数。
(四)同等学力加试10分。
同等学力考生以同等学力加试成绩量化计算,满分为1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本科以上学历)直接加10分。
五、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须按照学院要求提交以下材料完成资格审查,具体提交方式见各学院复试方案。
(一)《诚信复试承诺书》,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二)应届考生提交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往届考生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的政审表1份,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五)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如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体现综合能力的材料。
(六)同等学力考生在3月23日前须将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证明、公开发表所报考专业相关学术论文电子版提交至研招办邮箱审核,审核不过者取消复试资格。
(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在3月23日前须将《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电子版提交至研招办邮箱审核,审核不通过者取消复试资格。
所有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校验,凡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
六、调剂安排
目前我校全日制各专业一志愿上线生源总体充足,不接收调剂。非全日制专业有少量调剂名额,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通知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的调剂信息。
七、加分政策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加分后达到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我校复试。加分后达到相关专业调剂条件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复试。
(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四)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五)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3月23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提交至研招办邮箱。材料经审核无误的予以加分。
八、破格要求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一般不再破格复试。破格分数原则上不超过5分,且总分与单科不得同时破格。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符合条件的考生应于3月23日前将破格申请提交至相关学院,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核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符合要求后方可参加复试。
九、录取、体检及信息公开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我校根据当年的生源状况,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20%比例划定当年复试分数线。
(二)按照《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录取量化管理办法》进行换算排序,最后以量化总成绩从高到低原则录取。量化总成绩满分计500分(审计专业300分),具体评分标准为:
1.初试总成绩乘以50%作为量化基础分。
2.复试总成绩(满分25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同等学力加试成绩。
3.量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审计专业复试总成绩*60%)。
(三)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审计专业低于90分)、政审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接到拟录取通知后3日内须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一式三份,定向单位签字盖章后提交电子版至研招办邮箱。
(五)我校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所有非全日制考生均须签定定向培养协议书。
(六)在复试录取工作中,研究生院负责复试分数线、复试录取方案、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在我校官网上公布。各学院负责本学院复试方案、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学院官网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请各位考生务必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及各学院复试录取相关信息。
(七)已在调剂系统中同意“待录取”的考生,我校不再进行解锁。
(八)考生体检工作在入学时组织进行。
十、监督、复议
我校硕士招生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全程由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欢迎广大考生及家长监督,如有投诉或者申诉,应于复试结果公布起7日内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监督电话:029-85388834
咨询电话:029-85385134
研究生院主页:https://grs.nwupl.edu.cn/
研招办电子邮箱:yjszsk@163.com
研招办微信公众号:西法大研招
请考生及家长以我校官网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切勿轻信他人协助录取及调剂的宣传或承诺,否则后果自负。
 
附件:复试期间各学院联系方式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3月20日

  复试期间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联系电话 联系人
101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029-88182772 屠老师
102 经济学院 029-88182680 徐老师
103 管理学院 029-88182573 褚老师
管理学院(审计硕士) 029-88182513 赵老师
104 刑事法学院 029-88182614 杜老师
105 民商法学院 029-88182611 高老师
106 经济法学院 029-88182621 曹老师
107 行政法学院 029-88182648 魏老师
108 国际法学院 029-88182665 王老师
109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029-88182765 米老师
110 公安学院 029-88182755 廉老师
111 外国语学院 029-88182714 吴老师
112 新闻传播学院 029-85388812 张老师
113 马克思主义学院 029-88182497 宋老师
114 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029-85385137 王老师
116 反恐怖主义法学院 029-85388953 王老师
117 非全日制硕士教育中心 029-85385134 李老师
           

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调剂时间
考生调剂志愿填报:5月20日上午9:00—5月20日晚21:00。
二、调剂原则
1.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不再接收调剂。
2.一志愿合格生源总量不足的专业,可以接收考生调剂,考试科目应与我校相同,如确无考试科目相同可选择考试科目相近的考生调剂。
3.非全日制专业原则上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调剂,考生须提供定向就业协议并签订承诺书,毕业时派遣至定向就业单位。
4.调剂考生原则上只能填报我校一个专业,不得同时填报多个。
5.在规定时间内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不再接收调剂,剩余指标调整至生源充足的专业。
三、调剂条件
(一)调剂考生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二)法学学术型学位和法律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调剂在符合调剂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
2.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类(国家司法考试)。
同时具备以上条件者可优先调剂,法学以外学科应优先选择具备以上条件的调剂考生。
(三)同等条件下总成绩分数高的优先调剂。
(四)各专业调剂时应综合考查考生既往学业、科研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四、调剂流程
1.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应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报名,并将证明材料提交至相关学院进行审查。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回复,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确定复试的调剂考生根据各学院的复试方案参加复试。
2.调剂考生初试成绩计算方法
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审计专业调剂进入复试的考生初试总成绩按原成绩量化计算。其他各专业调剂进入复试的考生初试总成绩一律按国家分数线(一区)量化计算。量化办法按照《西北政法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量化管理办法》执行。
3.所有拟录取的调剂考生不再解锁。
五、调剂比例
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20%比例确定调剂人数。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原则上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调剂。非全日制研究生是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其入学时人事档案、户口关系均不转入学校,在学期间不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时就业手续按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附件:1.西北政法大学2020年各专业调剂信息表.pdf
      2.复试期间各学院联系方式.doc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5月19日

 各位考生:
    按照教育部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综合研判我校生源数量及生源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拟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复试平台采用主平台+备用平台方案,复试工作将在5月中旬启动,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提前做好复试准备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备及环境要求
1.用于网络远程复试的设备(2台):一台设备为笔记本电脑、台式机或者平板电脑等作为网络远程复试的主设备,用于正面拍摄考生本人面部及上半身、双手应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且清晰可见,并采集考生音频、视频;一台设备为手机、笔记本电脑、台式机、平板电脑等作为网络远程复试的辅助设备,用于监控远程复试环境,从考生侧后方45度监控考生复试环境,同时关闭监控设备的麦克风。
2.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建议主设备连接有线网。
3.独立的复试房间,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
4.复试期间应避免被移动设备通话、音视频通话邀请、外放音乐、闹钟等打扰。如发生设备或者网络故障,应主动联系复试学院。
5.若考生在场地、设备准备方面确有困难,应及时向学校或报考学院说明情况。
二、软件要求
复试平台采用主平台+备用平台方案。主平台为“中国移动云考场”,考生须提前安装 Google Chrome 浏览器,登录系统后进行操作,平台地址另行通知。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考生可提前下载安装并熟悉操作流程,主平台出现问题时由学院通知考生启动备用平台进行复试。
三、资格审核
复试前考生须按照学院要求提交以下材料完成资格审核,所有材料均以扫描电子版形式提交。
1.《诚信复试承诺书》,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2.应届考生提交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考生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准考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的政审表1份,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5.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体现综合能力的材料。
6.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证明、公开发表所报考专业相关学术论文。
7.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复试流程
(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复试平台,通过复试系统实名验证,阅读相关流程并同意《诚信复试承诺书》,调试好网络和复试设备,进入候考区。工作人员检查考生复试环境,并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再确认,随机抽签决定考生复试顺序。
(二)面试时,工作人员根据抽签顺序依次从侯考区邀请考生进入考场,考生向工作人员展示身份证、准考证。考生随机抽题作答,结束后复试老师可自由提问。远程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三)答题结束或复试时间结束,按照工作人员指令停止答题,离开面试区,主动退出复试界面。
五、模拟演练
复试前考生须配合各学院按照远程复试流程提前进行模拟演练,具体演练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各位考生:
    按照教育部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综合研判我校生源数量及生源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拟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复试平台采用主平台+备用平台方案,复试工作将在5月中旬启动,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提前做好复试准备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备及环境要求
1.用于网络远程复试的设备(2台):一台设备为笔记本电脑、台式机或者平板电脑等作为网络远程复试的主设备,用于正面拍摄考生本人面部及上半身、双手应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且清晰可见,并采集考生音频、视频;一台设备为手机、笔记本电脑、台式机、平板电脑等作为网络远程复试的辅助设备,用于监控远程复试环境,从考生侧后方45度监控考生复试环境,同时关闭监控设备的麦克风。
2.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建议主设备连接有线网。
3.独立的复试房间,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
4.复试期间应避免被移动设备通话、音视频通话邀请、外放音乐、闹钟等打扰。如发生设备或者网络故障,应主动联系复试学院。
5.若考生在场地、设备准备方面确有困难,应及时向学校或报考学院说明情况。
二、软件要求
复试平台采用主平台+备用平台方案。主平台为“中国移动云考场”,考生须提前安装 Google Chrome 浏览器,登录系统后进行操作,平台地址另行通知。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考生可提前下载安装并熟悉操作流程,主平台出现问题时由学院通知考生启动备用平台进行复试。
三、资格审核
复试前考生须按照学院要求提交以下材料完成资格审核,所有材料均以扫描电子版形式提交。
1.《诚信复试承诺书》,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2.应届考生提交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考生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准考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的政审表1份,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5.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体现综合能力的材料。
6.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证明、公开发表所报考专业相关学术论文。
7.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复试流程
(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复试平台,通过复试系统实名验证,阅读相关流程并同意《诚信复试承诺书》,调试好网络和复试设备,进入候考区。工作人员检查考生复试环境,并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再确认,随机抽签决定考生复试顺序。
(二)面试时,工作人员根据抽签顺序依次从侯考区邀请考生进入考场,考生向工作人员展示身份证、准考证。考生随机抽题作答,结束后复试老师可自由提问。远程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三)答题结束或复试时间结束,按照工作人员指令停止答题,离开面试区,主动退出复试界面。
五、模拟演练
复试前考生须配合各学院按照远程复试流程提前进行模拟演练,具体演练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考研复试破格要求
 
1.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
 
凡提出破格申请的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所报考专业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
 
(2)破格分数不得超过5分,且总分与单科不得同时破格;
 
(3)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2.符合条件的考生应于3月21日17:00前将破格申请递交到相关学院,经省招办审核符合要求后,方可参加复试。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考研复试时间安排
 
1.复试工作由各招生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发布复试方案和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rs.nwupl.edu.cn/)和各学院网站,按时参加复试,逾期学校将不再组织。
 
2.复试时考生必须按各学院方案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携带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证明材料。调剂考生还应按要求携带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或成绩通知单原件等)提交至相关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3.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前须将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公开发表所报考专业相关学术论文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研究生院招生科审核,审核不通过者取消复试资格。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在复试前须将《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研究生院招生科审核,审核不通过者取消复试资格。
 
5.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一式三份,定向单位签字盖章后提交至研究生院招生科,否则一律按非定向录取。
 
6.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3月21日17:00前将相关证明材料递交到研究生院招生科。材料经审核无误的予以加分。
 
7.符合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选优计划”条件的考生,需在3月21日17:00前登录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rs.nwupl.edu.cn/)“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优秀生源信息采集系统”填写申请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电子版。
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和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现将我校复试录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复试录取工作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我校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复试录取过程中应当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
 
二、复试安排
 
1.复试工作由各招生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发布复试方案和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rs.nwupl.edu.cn/)和各学院网站,按时参加复试,逾期学校将不再组织。
 
2.复试时考生必须按各学院方案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携带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证明材料。调剂考生还应按要求携带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或成绩通知单原件等)提交至相关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3.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前须将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公开发表所报考专业相关学术论文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研究生院招生科审核,审核不通过者取消复试资格。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在复试前须将《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研究生院招生科审核,审核不通过者取消复试资格。
 
5.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一式三份,定向单位签字盖章后提交至研究生院招生科,否则一律按非定向录取。
 
6.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3月21日17:00前将相关证明材料递交到研究生院招生科。材料经审核无误的予以加分。
 
7.符合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选优计划”条件的考生,需在3月21日17:00前登录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rs.nwupl.edu.cn/)“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优秀生源信息采集系统”填写申请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电子版。
 
三、调剂
 
1.本校接收调剂的专业及条件见附件1-4,其他专业不接收调剂。
 
2.本校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将不再接收校外二志愿生源调剂。
 
3.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应根据各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报名,考生应当将符合调剂条件的证明材料现场提交或以邮件、传真等方式发送给所报学院审查。调剂考生只能填报我校一个培养单位的一个专业,不得同时填报多个。
 
4.各学院将向考生发布复试通知,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回复,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确定复试的调剂考生根据各学院的复试方案参加复试。
 
5.根据国家文件,所有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chsi.com.cn)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办理调剂录取手续。我校将通过研招平台向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应在24小时内回复,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审计专业调剂进入复试的考生初试总成绩按原成绩量化计算。其他各专业调剂进入复试的考生初试总成绩一律按“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基本分数线(一区)”量化计算。
 
(2)我校2019年招生的非全日制专业接收报考同专业的全日制考生调剂。非全日制研究生是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其入学时人事档案、户口关系均不转入学校,在学期间不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时就业手续按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3)已在调剂系统中同意“待录取”的考生,我校不再进行解锁。
 
(4)我校本年度不接收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
 
四、加分政策
 
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加分后达到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我校复试;加分后达到相关专业调剂条件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复试。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五、破格要求
 
1.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
 
凡提出破格申请的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所报考专业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
 
(2)破格分数不得超过5分,且总分与单科不得同时破格;
 
(3)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2.符合条件的考生应于3月21日17:00前将破格申请递交到相关学院,经省招办审核符合要求后,方可参加复试。
 
六、录取
 
拟录取名单将由研究生院及各学院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请各位考生务必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及各学院复试录取相关信息。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中旬发放。
 
七、监督、复议
 
我校硕士招生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全程由校监察部门监督。
 
欢迎广大考生及家长监督,如有投诉或者申诉,应于复试结果公布起7日内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监督电话:029-88182234
 
咨询电话:029-85385134
 
电子邮箱:yjszsk@163.com
 
请考生及家长以我校官网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切勿轻信他人协助录取及调剂的宣传或承诺,否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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