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考研复试时间
更新时间:01-15 17:31:07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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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微信,为你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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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福建医科大学考研复试的情况来看,福建医科大学考研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中下旬到4月中下旬之间。考研复试时间跟往年比会更滞后一些,因为疫情的影响,各个学校都发通知要延迟考研复试。详细的复试时间可以关注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复试通知,那是最准确的。还会告诉你福建医科大学考研复试的具体的复试地址和复试安排。初试成绩公布的时间大致在2月中下旬,距离复试开始只有1-2个月时间,时间比较短,建议复试复习提前开始,保证复习效率和时间。毕竟现在考研的人数越来越多,多一些时间复习,多一些把握。
为做好我校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保证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提高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复试和录取工作的指导思想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统筹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
第二条 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各招生学院(部)分管领导、研究生处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上级主管部门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必要的实施细则。研究生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各招生学院(部)应充分认识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重要性,成立相应的学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部)相关领导担任组长。各学院(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本学院(部)有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制定相应实施细则,遴选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做好研究生导师及工作人员有关复试工作的专项培训。各学科或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并报本学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成员由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5-7名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名。
(三)复试前,复试小组应认真学习有关研究生招生复试的政策法规,保证复试过程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强化参与复试工作人员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复试试题及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应做好复试题库及评分标准的保密工作。严禁任何舞弊行为,确保复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四)各学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检查、监督本学院(部)复试小组的工作,对本学院(部)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考生提出质疑时,应对其做出必要的、合理的解释。
第三条 确定复试名单和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复试分数线参照2021年国家教育部规定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
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均可参加报考学院(部)报考专业的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交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应届本科生学生证)等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清晰版照片或扫描件,进行资格审查。
学校将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复试过程中,将通过“人脸识别”“认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历学籍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
第四条 差额比例
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
第五条 复试的主要方式和内容
(一)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身体健康,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软件平台统一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二)复试内容
1.专业基本知识:专业课笔试考查内容,在面试时口试作答。
2.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测试考生英语听、说能力,在面试时以对话的形式进行。
3.临床技能考核:报考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研究生,采用口述或演示方式考核临床技能能力。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体格检查、胸穿、腹穿、腰穿、骨穿、单人徒手心肺复苏、外科切开缝合、拆线换药、导尿、穿脱手术衣戴手套;牙体预备,牙体开髓,托槽粘接,清创缝合等。
4.综合面试: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专业知识、案例分析/病例分析,学习工作科研经历,研究生学习生涯规划、综合素质等。
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易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各招生学院(部)可根据各自特点增加其他的复试方式,但要提前向考生公布。
(三)考察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英语听说能力;
(5)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和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面试后,复试小组应立即给出考生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打分。复试成绩应参考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高校期间的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专业知识、实践(实验)能力、英语听力口语水平等。同时综合初试成绩提出是否建议录取意见,并认真填写《复试登记表》,将有关材料按规定时间送交本学院(部)研究生管理部门汇总,交由本学院(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3.体格检查
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合格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第六条 调剂复试
报考各专业达国家线但未达我校该专业自划线的考生,可调剂至基础医学专业(1001);报考我校护理(1011或1054)及临床医学专硕(1051)达国家线但未达我校该专业自划线的考生,还可调至公共卫生专硕(1053)。上线考生均需参加各学院(部)组织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第一轮复试,第一轮复试后有缺额的专业可进行调剂。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原则上应在本专业内进行,其专业特指二级学科。确需非本专业跨专业调剂者首先应在相近专业内调剂复试。如确有困难,临床医学专业可向医技专业、基础医学、药学等专业调剂,医技、药学、护理、公卫、口腔等专业可向基础医学专业调剂,但不得逆向调剂。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外校调剂生源必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应届生)并符合调剂专业的相关条件。
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调剂规定必须是学术性、择优性要求,不得简单以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考生申请调剂。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第七条 破格复试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学校今年不破格复试线下考生。
第八条 录取办法
(一)各招生学院(部)按各专业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有任何舞弊行为者,不予录取。
(六)需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必须在复试时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部)同意、学校审核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逾期不予受理。获准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需在次年4月向研招办书面提出入学申请。
第九条 招生计划管理
(一)各招生学院(部)要自觉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认真完成招生任 务,学术型招生计划和专业学位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能互调。
(二)拟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计入今年招生计划;去年保留入学资格今年入学的考生不计入今年招生计划。
(三)学校将于复试期间,根据各学院(部)完成招生计划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整。
(四)为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原则上每名导师每年可招收1名学生(首次招生的新导师原则上限招1名学硕,专硕不限),对生源较多、在研经费较多的导师可适当放宽。每名导师招收的在校研究生总数不超过12名(不含长年制,下同);博士生导师的招生总数不得超过15名;承担国家重大课题者,可适当增加。
第十条 培养方式及录取类别
录取须确定录取类别,录取类别有非定向、定向两种。定向考生不转人事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在学期间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可参评相关奖学金;非定向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在学期间享受国家助学金,可参评奖学金。各类研究生均需按规定缴纳学费,具体标准《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收费标准、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标准》(闽医大〔2014〕113号)。
第十一条 录取审核
各招生学院(部)应及时通过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上报复试结果,经研招办审核通过后上网公示,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锁定一志愿上线考生的待录取状态。研招办对外校调剂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确认回复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及时反馈各学院(部)。
学校将拟录取名单等有关材料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及教育部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入学后3个月内,各学院(部)按照《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 招生录取信息公开
进一步健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学校对于应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如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录取信息、咨询及申诉渠道等,将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各学院(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学院(部)实际情况,制定公布复试工作具体程序、办法,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 复试监督和复议
(一)校纪律检查委员会综合室全程监督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监督电话:0591—22860679。
(二)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三)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部)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部)的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违反国家政策和学校相关要求的,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绝不姑息,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四)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成立研究生复试巡视督查小组,检查监督全校复试工作;各招生学院(部)复试巡视督察小组负责监督本学院(部)的复试录取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接受招生过程中违纪行为的举报。
(五)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六)实行复议制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综合室、校研招办、各学院(部)研究生管理部门均可受理考生申诉,确保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有关部门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应及时受理,组织调查、复议。复议结果应及时告知投诉人或申诉人。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一条 复试和录取工作的指导思想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统筹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
第二条 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各招生学院(部)分管领导、研究生处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上级主管部门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必要的实施细则。研究生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各招生学院(部)应充分认识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重要性,成立相应的学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部)相关领导担任组长。各学院(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本学院(部)有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制定相应实施细则,遴选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做好研究生导师及工作人员有关复试工作的专项培训。各学科或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并报本学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成员由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5-7名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名。
(三)复试前,复试小组应认真学习有关研究生招生复试的政策法规,保证复试过程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强化参与复试工作人员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复试试题及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应做好复试题库及评分标准的保密工作。严禁任何舞弊行为,确保复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四)各学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检查、监督本学院(部)复试小组的工作,对本学院(部)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考生提出质疑时,应对其做出必要的、合理的解释。
第三条 确定复试名单和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复试分数线参照2021年国家教育部规定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
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均可参加报考学院(部)报考专业的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交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应届本科生学生证)等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清晰版照片或扫描件,进行资格审查。
学校将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复试过程中,将通过“人脸识别”“认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历学籍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
第四条 差额比例
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
第五条 复试的主要方式和内容
(一)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身体健康,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软件平台统一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二)复试内容
1.专业基本知识:专业课笔试考查内容,在面试时口试作答。
2.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测试考生英语听、说能力,在面试时以对话的形式进行。
3.临床技能考核:报考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研究生,采用口述或演示方式考核临床技能能力。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体格检查、胸穿、腹穿、腰穿、骨穿、单人徒手心肺复苏、外科切开缝合、拆线换药、导尿、穿脱手术衣戴手套;牙体预备,牙体开髓,托槽粘接,清创缝合等。
4.综合面试: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专业知识、案例分析/病例分析,学习工作科研经历,研究生学习生涯规划、综合素质等。
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易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各招生学院(部)可根据各自特点增加其他的复试方式,但要提前向考生公布。
(三)考察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英语听说能力;
(5)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和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面试后,复试小组应立即给出考生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打分。复试成绩应参考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高校期间的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专业知识、实践(实验)能力、英语听力口语水平等。同时综合初试成绩提出是否建议录取意见,并认真填写《复试登记表》,将有关材料按规定时间送交本学院(部)研究生管理部门汇总,交由本学院(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3.体格检查
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合格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第六条 调剂复试
报考各专业达国家线但未达我校该专业自划线的考生,可调剂至基础医学专业(1001);报考我校护理(1011或1054)及临床医学专硕(1051)达国家线但未达我校该专业自划线的考生,还可调至公共卫生专硕(1053)。上线考生均需参加各学院(部)组织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第一轮复试,第一轮复试后有缺额的专业可进行调剂。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原则上应在本专业内进行,其专业特指二级学科。确需非本专业跨专业调剂者首先应在相近专业内调剂复试。如确有困难,临床医学专业可向医技专业、基础医学、药学等专业调剂,医技、药学、护理、公卫、口腔等专业可向基础医学专业调剂,但不得逆向调剂。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外校调剂生源必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应届生)并符合调剂专业的相关条件。
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调剂规定必须是学术性、择优性要求,不得简单以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考生申请调剂。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第七条 破格复试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学校今年不破格复试线下考生。
第八条 录取办法
(一)各招生学院(部)按各专业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有任何舞弊行为者,不予录取。
(六)需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必须在复试时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部)同意、学校审核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逾期不予受理。获准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需在次年4月向研招办书面提出入学申请。
第九条 招生计划管理
(一)各招生学院(部)要自觉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认真完成招生任 务,学术型招生计划和专业学位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能互调。
(二)拟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计入今年招生计划;去年保留入学资格今年入学的考生不计入今年招生计划。
(三)学校将于复试期间,根据各学院(部)完成招生计划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整。
(四)为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原则上每名导师每年可招收1名学生(首次招生的新导师原则上限招1名学硕,专硕不限),对生源较多、在研经费较多的导师可适当放宽。每名导师招收的在校研究生总数不超过12名(不含长年制,下同);博士生导师的招生总数不得超过15名;承担国家重大课题者,可适当增加。
第十条 培养方式及录取类别
录取须确定录取类别,录取类别有非定向、定向两种。定向考生不转人事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在学期间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可参评相关奖学金;非定向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在学期间享受国家助学金,可参评奖学金。各类研究生均需按规定缴纳学费,具体标准《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收费标准、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标准》(闽医大〔2014〕113号)。
第十一条 录取审核
各招生学院(部)应及时通过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上报复试结果,经研招办审核通过后上网公示,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锁定一志愿上线考生的待录取状态。研招办对外校调剂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确认回复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及时反馈各学院(部)。
学校将拟录取名单等有关材料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及教育部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入学后3个月内,各学院(部)按照《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 招生录取信息公开
进一步健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学校对于应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如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录取信息、咨询及申诉渠道等,将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各学院(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学院(部)实际情况,制定公布复试工作具体程序、办法,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 复试监督和复议
(一)校纪律检查委员会综合室全程监督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监督电话:0591—22860679。
(二)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三)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部)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部)的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违反国家政策和学校相关要求的,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绝不姑息,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四)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成立研究生复试巡视督查小组,检查监督全校复试工作;各招生学院(部)复试巡视督察小组负责监督本学院(部)的复试录取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接受招生过程中违纪行为的举报。
(五)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六)实行复议制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综合室、校研招办、各学院(部)研究生管理部门均可受理考生申诉,确保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有关部门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应及时受理,组织调查、复议。复议结果应及时告知投诉人或申诉人。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20年福建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通知
各位考生:经前几轮调剂我院尚有部分缺额,根据我校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我院调剂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缺额情况
学院代码 | 门类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调剂名额 |
001 | 理学(07) | 071006 | 神经生物学 | 2 |
二、调剂基本要求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应届生);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招生章程和专业目录);
3.初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5.初试外国语科目须为英语(一);
三、调剂程序
1.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2020年6月8日18:00-6月9日10:00。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填报意向信息。
2.按照初试成绩高低排序进入复试,初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英语成绩较高者优先,如英语成绩也相同,则专业课1成绩较高者优先。
3.考生收到调剂系统复试通知后,请及时在系统中确认。
四、调剂复试流程及复试办法
流程:同意复试通知→根据要求准备软硬件并缴费→登录远程复试平台进行材料提交、审核→系统测试→复试当天候考室→复试小组面试→复试结果公布。
1.本次复试面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
2.考生系统测试及面试的日期为6月9日-1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1.按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排名,视缺额情况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有任何舞弊行为者,不予录取;
6.复试结束后学院将所有调剂考生的复试成绩及拟录取意见报校研招办审核后公示。校研招办复审合格后履行录取手续。
六、注意事项
1.同意复试通知后,请及时加入进入钉钉群,群号与复试通知将一起通过研招网调剂平台发送。
2.凡在国外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考生,在系统填报时须在备注栏里注明,后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3.复试其余要求,请详见研究生院网页“福建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福建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等相关通知。
4.请考生密切关注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处主页、基础医学院主页及钉钉群了解最新信息,不明之处可与我院教学科研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6004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2745
福建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
2020年6月8日
2020年福建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通知
各位考生:经前三轮调剂我院尚有部分缺额,根据我校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我院调剂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缺额情况
学院代码 | 门类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调剂名额 |
001 |
理学 (07) |
071006 | 神经生物学 | 3 |
071010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1 |
备注:因专业属性要求,生物学专业(0710)只接受初试志愿报考专业为理学门类(专业代码07开头)的调剂生。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1:3。学院保留视合格生源情况对缺额进行动态调整的权利。
二、调剂基本要求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应届生);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招生章程和专业目录);
3.初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5.初试外国语科目须为英语(一)。
三、调剂程序
1.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2020年6月6日17:00-6月7日9:00。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填报意向信息。
2.按照初试成绩高低排序进入复试,初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英语成绩较高者优先,如英语成绩也相同,则专业课1成绩较高者优先。
3.考生收到调剂系统复试通知后,请及时在系统中确认。
四、调剂复试流程及复试办法
流程:同意复试通知→根据要求准备软硬件并缴费→登录远程复试平台进行材料提交、审核→系统测试→复试当天候考室→复试小组面试→复试结果公布。
1.本次复试面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
2.复试面试时间为6月8日-6月9日,各专业具体面试时间及考生系统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1.按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排名,视缺额情况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有任何舞弊行为者,不予录取;
6.复试结束后学院将所有调剂考生的复试成绩及拟录取意见报校研招办审核后公示。校研招办复审合格后履行录取手续。
六、注意事项
1.同意复试通知后,请及时加入进入钉钉群,群号与复试通知将一起通过研招网调剂平台发送。
2.凡在国外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考生,在系统填报时须在备注栏里注明,后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3.复试其余要求,请详见研究生院网页“福建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福建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等相关通知。
4.请考生密切关注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处主页、基础医学院主页及钉钉群了解最新信息,不明之处可与我院教学科研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6004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2745
2020年福建医科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相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体检要求
复试结束后确认拟录取的考生请自行到当地综合性三甲医院体检,体检项目至少包括:血常规、肝功、肾功、胸正位片、心电图、色盲色弱及外科普检等。体检报告有效期为3个月。体检合格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二、相关材料报送
《体检报告》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加盖红章的原件)需于6月30日前,使用EMS或顺丰寄达我校研招办,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其录取名额由备选考生递补。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北路1号,福建医科大学上街校区行政楼C-318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邮编:350122,电话:0591-22862107,下同。
三、《录取通知书》投递
《录取通知书》预计7月(以教育部批准时间为准)寄出,届时将在本网页发布相关通知。考生请于6月20日—6月30日点击进入“硕士研究生招生查询系统”(网址http://yjszs.fjmu.edu.cn/zscx/login/sszscx/login.jsp)查询并认真核对邮寄地址、邮政编码及邮件接收人手机号码,如有变更请修改确认。该系统在6月30日后仅可查询。信函一般是电话联系后投递,请确保手机号码畅通。
四、人事档案调取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必须调取人事档案。人事档案《调档函》将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给考生本人,请考生注意查收。考生需及时将《调档函》送交档案管理部门办理调档手续,并于8月20日前务必将人事档案寄达研招办。
福建医科大学及福建中医药大学的应届本科考生,其人事档案由我校研招办统一调取,不再单独寄送《调档函》。
五、定向协议书签订
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不调取人事档案,需签订一式三份《定向协议书》,请下载打印定向培养硕士生协议书.pdf。协议书的内容、格式不得更改,如擅自更改,后果由考生自负。请定向考生认真阅读、填写、签署协议书,并于6月20日前通过EMS或顺丰快递寄达研招办。
六、户口迁移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生源,可按照个人意愿办理或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确需迁移户口者,请在户口迁移证的迁移地址栏上写明“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北路1号福建医科大学”,并认真办好相关手续,待毕业离校时必须办理迁出手续。户口迁移证所开列的必办项目如有缺漏、或姓名与报考时所填写姓名不符者,将无法办理户口落户手续。未尽事宜请咨询学生工作办公室0591-22862035潘老师。
七、组织介绍信接转
2020级新生党员及团员需按要求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详见党员组织关系转入须知.docx。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通知.docx。
八、选课通知
2020级硕士研究生选课和填写培养计划的通知将于6月中下旬发布在研究生院网页“培养工作”栏目,未进行选课的研究生将无法安排课程学习,请各位拟录取研究生予以关注,并经常上网查阅。
九、个别事项如有调整请关注研究生院网页通知。
2020年福建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各位考生:经前几轮复试,我院尚有部分缺额,现面向校内外接收调剂生源。
一、缺额情况
学院代码 | 门类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调剂名额 |
001 |
理学 (07) |
071006 | 神经生物学 | 4 |
071009 | 细胞生物学 | 1 | ||
071010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1 | ||
07101Z | 生物信息学 | 3 | ||
医学 (10) |
100101 | 人体解剖学与组织胚胎学 | 1 | |
100102 | 免疫学 | 1 | ||
100103 | 病原生物学 | 2 | ||
100104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3 | ||
105128 | 临床病理学 | 2 |
临床病理学(105128)招生导师名单:张文敏、潘超
二、调剂基本要求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应届生);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招生章程和专业目录);
3.初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5.初试外国语科目须为英语(一);
6.因专业属性要求,基础医学专业(1001)只接受初试志愿报考医学门类(专业代码10开头)的调剂生;生物学专业(0710)只接受初试志愿报考专业为理学门类(专业代码07开头)的调剂生;临床病理学专业(105128)只接受初试志愿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1开头),且初试成绩总分达315分、单科(满分=100分)达45分、单科(满分>100分)达135分调剂生。
三、调剂程序
1.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2020年6月1日17:00-6月2日9:00。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填报意向信息。
2.按照初试成绩高低排序进入复试,初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英语成绩较高者优先,如英语成绩也相同,则专业课1成绩较高者优先。
3.考生收到调剂系统复试通知后,请及时在系统中确认。
四、调剂复试流程及复试办法
流程:同意复试通知→根据要求准备软硬件并缴费→登录远程复试平台进行材料提交、审核→系统测试→复试当天候考室→复试小组面试→复试结果公布。
1.本次复试面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
2.复试面试时间为6月3日—6月5日,各专业具体面试时间及考生系统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1.按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排名,视缺额情况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有任何舞弊行为者,不予录取;
6.复试结束后学院将所有调剂考生的复试成绩及拟录取意见报校研招办审核后公示。校研招办复审合格后履行录取手续。
六、注意事项
1.同意复试通知后,请及时加入进入钉钉群,群号与复试通知将一起通过研招网调剂平台发送。
2.凡在国外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考生,在系统填报时须在备注栏里注明,后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3.复试其余要求,请详见研究生院网页“福建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福建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等相关通知。
4.请考生密切关注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处主页、基础医学院主页及钉钉群了解最新信息,不明之处可与我院教学科研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6004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2745
福建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
2020年6月1日
2020年福建医科大学药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3)
各位考生:经调剂我院尚有部分缺额,现开展外校调剂。根据我校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我院调剂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专业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名称 (导师姓名) |
招生计划数 |
100701 | 药物化学 | 药物靶点与结构功能(罗成) | 2 |
105500 | 药学 | 管理药学(刘茂柏) | 1 |
工业药学(余祥彬) | 3 | ||
工业药学(宋洪涛) | 1 |
二、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招生章程和专业目录)。
2.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需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我校对应的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即药学类专业(1007XX、105500)总分≥300,单科(满分100)≥42,其他专业见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医学大类(专业代码前两位为10)。
4.初试的统考科目与调入专业统考科目相同。
5.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相同专业(二级学科)的优先,其次相近专业中以药学(1007)优先。
6.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分数大于425者优先。
三、调剂流程
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2020年5月30日8:00-5月31日12:00,请及时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申请。
四、复试方式及流程
(一)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软件平台统一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二)复试时间
5月31日-6月2日,具体时间待确定后另行通知。
(三)复试流程
同意复试通知→扫码加入钉钉群→根据要求准备软硬件并缴费→登录远程复试平台进行材料提交、审核→进入候考室→复试小组面试→复试结果公布。
六、注意事项
1.请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的填报时,备注信息中写明CET-6分数,如果报考药学专硕(105500)的,请注明导师的志愿顺序,例如:“1刘茂柏2宋洪涛3余祥彬”。
2.在同意复试通知后,请及时扫码加入“福医大药学院调剂”钉钉群。
3.请调剂考生牢记复试号,以便参加复试。
4.复试其余要求,请详见研究生院网页“福建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等相关通知。
5.请考生密切关注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处主页及钉钉群了解最新信息,或与我院教学科研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2016
福建医科大学药学院
2020年5月29日
2020年福建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
各位考生:经第一轮调剂我院尚有部分缺额,现开展外校调剂工作。根据我校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我院调剂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调剂的专业、方向及名额
学院代码 | 门类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调剂名额 |
001 |
理学 (07) |
071006 | 神经生物学 | 6 |
071009 | 细胞生物学 | 3 | ||
071010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6 | ||
07101Z | 生物信息学 | 3 | ||
医学 (10) |
100101 |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 5 | |
100102 | 免疫学 | 3 | ||
100103 | 病原生物学 | 2 | ||
100104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4 | ||
105128 | 临床病理学 | 6 |
陈虹、潘超、张文敏、陈丽红、陈燕坪、晋龙
二、调剂基本要求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应届生);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招生章程和专业目录);
3.初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5.初试外国语科目须为英语(一);
6.因专业属性要求,基础医学专业(1001)只接受初试志愿报考医学门类(专业代码10开头)的调剂生;生物学专业(0710)只接受初试志愿报考专业为理学门类(专业代码07开头)的调剂生;临床病理学专业(105128)只接受初试志愿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1开头),且初试成绩总分达315分、单科(满分=100分)达45分、单科(满分>100分)达135分调剂生。
三、调剂程序
1.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17:00-5月27日9:00。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填报意向信息。
2.考生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3个志愿。
3.申请调剂志愿与初试报考的学科代码(或专业名称)相同的考生,优先按照初试成绩高低排序进入复试(初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英语成绩较高者优先,如英语成绩也相同,则专业课1成绩较高者优先。下同);其他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按照初试成绩高低排序后依次进入复试名单。复试比例1:1.5。
四、调剂复试流程及复试办法
流程:同意复试通知→根据要求准备软硬件并缴费→登录远程复试平台进行材料提交、审核→系统测试→复试当天候考室→复试小组面试→复试结果公布。
1.本次复试面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
2.复试面试时间为5月28日—30日,各专业具体面试时间及考生系统测试时间待另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1.按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排名,视缺额情况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有任何舞弊行为者,不予录取;
6.复试结束后学院将所有调剂考生的复试成绩及拟录取意见报校研招办审核后公示。校研招办复审合格后履行录取手续。
六、注意事项
1.同意复试通知后,请及时同意进入钉钉群。
2.请调剂考生牢记复试号,以便参加复试。
3.学院保留复试调剂录取过程中视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整的权利。
4.复试其余要求,请详见研究生院网页“福建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福建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等相关通知。
5.请考生密切关注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处主页、基础医学院主页及钉钉群了解最新信息,或与我院教学科研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2745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6004
福建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
2020年5月25日
2020年福建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一、接收调剂的专业、方向及名额学院代码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调剂名额 |
002 | 100405 | 卫生毒理学 | 1 |
105300 | 公共卫生 | 11 |
二、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需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我校对应的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且符合调入专业的复试要求。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医学大类(专业代码前两位为10)。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相同专业(二级学科)的优先,其次相近专业中以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优先。
三、调剂流程
1.调剂系统开放时间:2020年5月26日11:00至5月27日8:00。
2.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填报意向信息。
3.填报截止后,根据意向生源按初试成绩高低择优确定复试名单。调剂复试名单将在公共卫生学院网站上公布,并通过研招网调剂平台发送复试通知。
四、复试办法
1. 复试方式:根据教育部和福建省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软件平台统一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具体操作流程参见福建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https://www.fjmu.edu.cn/yjs/2020/0509/c2437a93677/page.htm)。
2.复试时间:5月23日-26日,系统测试时间与正式复试时间待确定后另行通知,考生务必保持通讯设备畅通。
3.复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各考生复试时随机抽考题作答。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基本知识,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查等。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成绩占考研总成绩的30%。
五、录取办法
1. 按各专业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 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 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有任何舞弊行为者,不予录取;
6. 复试结束后学院将所有调剂考生的复试成绩及拟录取意见报校研招办审核后公示。校研招办复审合格后履行录取手续;
7. 需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必须在复试时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部)同意、学校审核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逾期不予受理。获准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需在次年4月向研招办提出书面入学申请。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22862023
联系人:林老师
2020年福建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我校临床医学专业有少量缺额,拟对外调剂部分优质生源,现将有关调剂信息公布如下:一、基本条件
(一)已确认不能被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录取的上线生源;
(二)符合我校招生简章的报考要求;
(三)学历要求:全日制临床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含应届生);本科专业与调剂专业一致;
(四)报考类型:报考学术型的不可以调剂专业学位,报考专业学位的可以调剂学术型;
(五)报考专业: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二级学科),急诊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专硕)、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全科医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老年医学等学科的报考专业放宽为临床医学。
(六)成绩要求:总分≥315,单科≥45。
二、调剂专业信息
接收调剂的专业/研究方向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查询,调剂系统开放时间预计为2020年5月26日16:00至2020年5月27日10:00。学校保留复试录取过程中视生源情况对缺额进行动态调整的权利。
三、调剂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考生在系统开放期间登录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志愿。
(二)报名时间截止后,学校根据各专业或研究方向以1:3比例,按考生初试成绩高低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发送复试通知。初试总分相同的按英语成绩排序,英语成绩仍相同的,按业务课1成绩排序。对于同一个考生,学校最多只发送一个复试通知,若考生在我校本批次调剂中填报多个志愿,则按填报时间先后顺序确定志愿的优先批次。即考生第一志愿若不能入围1:3,才考虑第二志愿,以此类推。各调剂专业优先考虑第一志愿的考生,人数不足的考虑第二志愿,以此类推。
(三)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该系统回复确认,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学校将按成绩向递补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四、复试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查询复试号。请各位考生牢记复试号,以便参加复试。复试号查询附件随后在此处添加。
(二)缴费。考生请于复试前登录福建医科大学网上缴费平台缴纳复试费130元,并打印缴费凭证,具体操作详见复试费缴费说明.ppt。
(三)资格审查。考生请按《福建医科大学2020年报考硕士研究生提交材料目录》.xls(点击下载)提供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准备清晰版照片或扫描件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提交并进行资格审查,纸质版请妥善保管。
福建医科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2020).doc(点击下载)
(四)网络面试。复试采用网络远程面试,平台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复试内容及具体要求详见《福建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https://www.fjmu.edu.cn/yjs/2020/0506/c2437a93581/page.htm)《福建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https://www.fjmu.edu.cn/yjs/2020/0509/c2437a93677/page.htm)及各学院(部)有关通知。本批次调剂复试拟安排5月28日至6月1日期间进行,远程复试系统测试及复试的具体时间由各学院(部)的复试小组通知考生。
附件:1.福建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2.各学院联系方式
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
附件1:
福建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并严格遵守以下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复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复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秩序。
(二)考生须提前备好《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规定进入复试候考区,应当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要求对其进行的身份核验和复试场所环境检查。
(三)考生应保证复试场所能提供清晰的视频画面和音频传输,保证视频、音频的真实。复试场所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不得播放录音代替作答。
(四)复试全程使用“双机位”。第一机位为面试主机位,面向考生,用于复试小组对考生的远程视频考核(建议使用笔记本电脑)。第二机位为面试的副机位,放于考生侧后方,用于复试小组在复试过程中观测考生的后方及周边环境情况。
(五)复试场所不得放置任何与复试内容有关的材料,关闭复试要求以外的即时通讯工具和APP。
(六)考生应保证周围环境独立、不受干扰,无其他人员存在。在复试过程中,不得与他人交流、互打暗号或者手势,不得与周围无关人员存在接递物品行为。复试全程不得有其他人员在场或中途进场。
(七)着装得体,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帽子、口罩、墨镜、耳饰和耳机等,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长发者应将头发扎起或置于耳后)。复试全程考生视线不得离开面试设备摄像头。
(八)复试未结束前不能离场。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经工作人员短信或电话提醒后,仍然未进场,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九)复试内容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不得录屏录像录音,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他人及网络平台传播复试题目及照片、音视频等复试信息。
(十)复试过程中若发生考生方断网情况,应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按照断网应急办法处理。考生应遵守上述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诚信复试,对违反考场规则、破坏考试秩序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违规违纪处理规定取消考生的复试资格、复试成绩、录取资格,对已入学考生将取消学籍。
附件2:
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联系部门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001 | 基础医学院 | 教学科研办 | 张老师 | 0591-22866004 |
002 | 公共卫生学院 | 学院办公室 | 杨老师 | 0591-22862510 |
003 | 药学院 | 科教办 | 陈老师 | 0591-22862016 |
004 | 护理学院 | 学院办公室 | 王老师 | 0591-22862526 |
005 | 口腔医学院 | 教学办 |
张老师 王老师 |
0591-83736426 |
006 | 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 | 教学科研办 | 刘老师 | 0591-83311787 |
007 | 人文学院 | 学院办公室 | 黄老师 | 0591-22862389 |
008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医学教育科 | 翁老师 | 0591-87981093 |
009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临床教学办 | 吴老师 | 0595-22795238 |
010 | 协和临床医学院 | 教务处 | 陈老师 | 0591-86218636 |
011 | 省立临床医学院 | 科研处 | 王老师 |
0591-88216151 0591-88216023 |
012 | 福总临床医学院 | 卫勤部 | 余老师 | 0591-22859234 |
014 | 临床医学部 | 教学科研办 | 陈老师 | 0591-22866048 |
2020年福建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我校临床医学专业有少量缺额,拟对外调剂部分优质生源,现将有关调剂信息公布如下:一、基本条件
(一)已确认不能被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录取的上线生源;
(二)符合我校招生简章的报考要求;
(三)学历要求:全日制临床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含应届生);本科专业与调剂专业一致;
(四)报考类型:报考学术型的不可以调剂专业学位,报考专业学位的可以调剂学术型;
(五)报考专业: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二级学科),急诊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专硕)、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全科医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老年医学等学科的报考专业放宽为临床医学。
(六)成绩要求:总分≥315,单科≥45。
二、调剂专业信息
接收调剂的专业/研究方向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查询,调剂系统开放时间预计为2020年5月26日16:00至2020年5月27日10:00。学校保留复试录取过程中视生源情况对缺额进行动态调整的权利。
三、调剂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考生在系统开放期间登录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志愿。
(二)报名时间截止后,学校根据各专业或研究方向以1:3比例,按考生初试成绩高低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发送复试通知。初试总分相同的按英语成绩排序,英语成绩仍相同的,按业务课1成绩排序。对于同一个考生,学校最多只发送一个复试通知,若考生在我校本批次调剂中填报多个志愿,则按填报时间先后顺序确定志愿的优先批次。即考生第一志愿若不能入围1:3,才考虑第二志愿,以此类推。各调剂专业优先考虑第一志愿的考生,人数不足的考虑第二志愿,以此类推。
(三)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该系统回复确认,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学校将按成绩向递补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四、复试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查询复试号。请各位考生牢记复试号,以便参加复试。复试号查询附件随后在此处添加。
(二)缴费。考生请于复试前登录福建医科大学网上缴费平台缴纳复试费130元,并打印缴费凭证,具体操作详见复试费缴费说明.ppt。
(三)资格审查。考生请按《福建医科大学2020年报考硕士研究生提交材料目录》.xls(点击下载)提供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准备清晰版照片或扫描件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提交并进行资格审查,纸质版请妥善保管。
福建医科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2020).doc(点击下载)
(四)网络面试。复试采用网络远程面试,平台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复试内容及具体要求详见《福建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https://www.fjmu.edu.cn/yjs/2020/0506/c2437a93581/page.htm)《福建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https://www.fjmu.edu.cn/yjs/2020/0509/c2437a93677/page.htm)及各学院(部)有关通知。本批次调剂复试拟安排5月28日至6月1日期间进行,远程复试系统测试及复试的具体时间由各学院(部)的复试小组通知考生。
附件:1.福建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2.各学院联系方式
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
附件1:
福建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并严格遵守以下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复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复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秩序。
(二)考生须提前备好《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规定进入复试候考区,应当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要求对其进行的身份核验和复试场所环境检查。
(三)考生应保证复试场所能提供清晰的视频画面和音频传输,保证视频、音频的真实。复试场所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不得播放录音代替作答。
(四)复试全程使用“双机位”。第一机位为面试主机位,面向考生,用于复试小组对考生的远程视频考核(建议使用笔记本电脑)。第二机位为面试的副机位,放于考生侧后方,用于复试小组在复试过程中观测考生的后方及周边环境情况。
(五)复试场所不得放置任何与复试内容有关的材料,关闭复试要求以外的即时通讯工具和APP。
(六)考生应保证周围环境独立、不受干扰,无其他人员存在。在复试过程中,不得与他人交流、互打暗号或者手势,不得与周围无关人员存在接递物品行为。复试全程不得有其他人员在场或中途进场。
(七)着装得体,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帽子、口罩、墨镜、耳饰和耳机等,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长发者应将头发扎起或置于耳后)。复试全程考生视线不得离开面试设备摄像头。
(八)复试未结束前不能离场。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经工作人员短信或电话提醒后,仍然未进场,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九)复试内容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不得录屏录像录音,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他人及网络平台传播复试题目及照片、音视频等复试信息。
(十)复试过程中若发生考生方断网情况,应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按照断网应急办法处理。考生应遵守上述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诚信复试,对违反考场规则、破坏考试秩序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违规违纪处理规定取消考生的复试资格、复试成绩、录取资格,对已入学考生将取消学籍。
附件2:
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联系部门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001 | 基础医学院 | 教学科研办 | 张老师 | 0591-22866004 |
002 | 公共卫生学院 | 学院办公室 | 杨老师 | 0591-22862510 |
003 | 药学院 | 科教办 | 陈老师 | 0591-22862016 |
004 | 护理学院 | 学院办公室 | 王老师 | 0591-22862526 |
005 | 口腔医学院 | 教学办 |
张老师 王老师 |
0591-83736426 |
006 | 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 | 教学科研办 | 刘老师 | 0591-83311787 |
007 | 人文学院 | 学院办公室 | 黄老师 | 0591-22862389 |
008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医学教育科 | 翁老师 | 0591-87981093 |
009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临床教学办 | 吴老师 | 0595-22795238 |
010 | 协和临床医学院 | 教务处 | 陈老师 | 0591-86218636 |
011 | 省立临床医学院 | 科研处 | 王老师 |
0591-88216151 0591-88216023 |
012 | 福总临床医学院 | 卫勤部 | 余老师 | 0591-22859234 |
014 | 临床医学部 | 教学科研办 | 陈老师 |
0591-22866048 |
2020年福建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一、接收调剂的专业、方向及名额学院代码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调剂名额 |
002 | 100402 |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 2 |
100405 | 卫生毒理学 | 6 | |
105300 | 公共卫生 | 36 |
二、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需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我校对应的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且符合调入专业的复试要求。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医学门类(专业代码前两位为10)。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中以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优先。
三、调剂流程
1.调剂系统开放时间:2020年5月22日14:00至5月23日10:00。
2.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填报意向信息。
3.填报截止后,根据意向生源按初试成绩高低择优确定复试名单。调剂复试名单将在公共卫生学院网站上公布,并通过研招网调剂平台发送复试通知。
四、复试办法
1. 复试方式:根据教育部和福建省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软件平台统一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具体操作流程参见福建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https://www.fjmu.edu.cn/yjs/2020/0509/c2437a93677/page.htm)
2.复试时间:5月23日-26日,系统测试时间与正式复试时间待确定后另行通知,考生务必保持通讯设备畅通。
3.复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各考生复试时随机抽考题作答。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基本知识,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查等。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成绩占考研总成绩的30%。
五、录取办法
1.按各专业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有任何舞弊行为者,不予录取;
6.复试结束后学院将所有调剂考生的复试成绩及拟录取意见报校研招办审核后公示。校研招办复审合格后履行录取手续;
7.需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必须在复试时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部)同意、学校审核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逾期不予受理。获准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需在次年4月向研招办提出书面入学申请。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22862023
联系人:林老师
福建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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