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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A教育中心

财政税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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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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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

产业组织与企业组织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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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金融研究中心

2021 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院名称 专业(方向)名称 总分 单科(满
分=100)
单科(满
分>100)
财政税务学院 税务 366 49 74
法学院 经济法 328 44 66
工商管理学院 企业管理 345 48 72
 
 
 
公共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 353  
 
48
 
 
72
教育经济与管理 375
社会保障 350
土地资源管理 374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 360 48 72
工程管理 174 43 86
 
国际商务外语学院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358  
53
 
80
日语笔译 385
国际商学院 会计 228 46 92
金融学院 金融 358 49 74
 
 
会计学院
会计学 378 48 72
会计 231  
46
 
92
审计 233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54  
44
 
66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344
国际教育学院 汉语国际教育 340 47 71
统计学院 应用统计 363 49 74
人文与传播学院 新闻与传播 381 53 80
其他各学院各专业(方向) 国家线 国家线 国家线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分数线
总分数最低要求为所报考专业国家线下调
20 分;单科分数最低要求与国家线相同。 
 
 
 
 
 
 
 
 
 
 
 
1
2021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广大考研学子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招生专业目录包含了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学习方式等具体信息,以下是考研派为大家整理的2021东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东北财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规模
2021 年我校拟招收各类型硕士研究生共计 2469 人左右,实际招生总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各专业招生人数均为预计数,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做适当调整。
二、学习形式
硕士研究生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规定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考法律(非法学)须符合以下报考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 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考法律(法学)须符合以下报考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 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须符合以下报考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中第 1、2、3 各项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
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
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4. 报考会计(非全日制)须符合以下报考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中第 1、2、3 各项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1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
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
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1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推免生(含直博生)的具体招收条件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除特别注明学习形式的专业外,其他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习形式的考生报考要求相同。我校学术学位各专业均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专业学位各专业可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四、报名
(一)推免生报名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统考生报名
统考生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 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
间为 2020 年9 月 24 日至9 月27 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公网网址: 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统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报信息。具体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安排为准。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及相关注意事项须遵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2.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3.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 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并打印出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以备用。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须将认证报告复印件于 10 月 31 日前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认证报告原件将在复试时审验,请自行保存备查。
4. 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往届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 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务必认真仔细核对,确认以后各项信息均不

可更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填写的通讯地址、电话等必须在 2021 年 6 月底之前接收录取通知书时仍可使用
6. 网上报名常见填写错误:本科毕业误填为本科结业;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填反或误填为流水号;证件号码、证书编号、毕业年月等数字填错;应届生的注册学号没填;姓名中有生僻字电脑无法正常显示,可用汉语拼音代替;取得学籍学历以后更改过姓名或证件号码,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更改证明;等等。报名信息、自然信息、认证信息,三者必须完全一致,方可参加入学考试。
各类认证报告编号填写在网报信息备注里,原件在复试资格审核时提交。有关证书认证网址如下:
应届生认证学籍,https://xjxl.chsi.com.cn/index.action; 往届生认证学历,https://www.chsi.com.cn/xlcx/
网上查不到学历的往届生申请认证报告,https://www.chsi.com.cn/xlrz/;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https://renzheng.cscse.edu.cn/。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一)初试
初试时间: 2020 年 12 月 26-27 日,具体以教育部规定时间为准。初试地点:由各省市报名点具体安排。
(二)复试
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具体要求以学校复试办法为准。
取得复试资格的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正常复试外,还需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或旅游管理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六、学制及学费
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均在校本部学习,统一安排住宿。所有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 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为 2.5 年,学费为 8000/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学费见下表, 如有变动,以主管部门核定结果为准。

 
 
硕士专业名称
 
学习形式
收费标准
(元/学制)
 
收费方式
工商管理 全日制 62000/2 年 按年度收费,每学年 31000。
税务 全日制 20000/2 年 按年度收费,每学年 10000。
法律(非法学) 全日制 30000/3 年 按年度收费,每学年 10000。
法律(法学) 全日制 20000/2 年 按年度收费,每学年 10000。
工程管理 全日制 40000/2 年 按年度收费,每学年 20000。
国际商务 全日制 20000/2 年 按年度收费,每学年 10000。
翻译 全日制 30000/2 年 按年度收费,每学年 15000。
金融 全日制 30000/2 年 按年度收费,每学年 15000。
保险 全日制 30000/2 年 按年度收费,每学年 15000。
资产评估 全日制 30000/2 年 按年度收费,每学年 15000。
审计 全日制 30000/2 年 按年度收费,每学年 15000。
会计 全日制 35000/2 年 按年度收费,每学年 17500。
应用统计 全日制 20000/2 年 按年度收费,每学年 10000。
新闻与传播 全日制 24000/2 年 按年度收费,每学年 12000。
汉语国际教育 全日制 30000/2 年 按年度收费,每学年 15000。
工商管理(MBA) 非全日制 88000/2 年 按年度收费,每学年 44000。
工商管理(供应链管理与商业分析)  
非全日制
 
106000/2 年
 
按年度收费,每学年 53000。
工商管理(高级金
融管理)
 
非全日制
 
106000/2 年
 
按年度收费,每学年 53000。
法律(非法学) 非全日制 45000/3 年 按年度收费,每学年 15000。
法律(法学) 非全日制 45000/3 年 按年度收费,每学年 15000。
公共管理 非全日制 55000/2.5 年 按年度收费,每学年22000,第三学年11000。
工程管理 非全日制 68000/2 年 按年度收费,每学年 34000。
会计 非全日制 88000/2 年 按年度收费,每学年 44000。
旅游管理 非全日制 50000/2.5 年 按年度收费,每学年 20000,第三学年 10000
 
七、录取
我校研究生录取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具体要求以学校录取办法为准。录取类别按就业类型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
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

八、奖助体系及就业
我校提供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助教助研助管三助岗位、国家助学贷款、入学“绿色通道”等各种形式的奖助体系。
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20000 元,择优评定。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
每生每年 6000 元,资助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
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学业奖学金设一等奖和二等奖两个等级。一等奖额度为 8000
元、二等奖额度为 4000 元,获奖比例分别为参评人数的 20%和 30%。毕业派遣按研究生毕业当年的就业政策执行。
九、联系方式
考生可通过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招生章程等各类招生信息,各项通知均会通过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电话:0411-84710347
网址:http://graduate.dufe.edu.cn E-mail:graduate@dufe.edu.cn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尖山街 217 号邮政编码:116025
各位考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复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要求
  复试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规则及考核要求详见《东北财经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东北财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规则》以及各学院复试办法。
  二、复试安排
  1.复试材料提交
  通过调剂资格审核的考生须于5月27日6:00-12:00期间将复试材料(详见关于复试准备工作通知)上传至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
具体实人认证及操作流程详见网站(https://bm.chsi.com.cn/ycms/stu/school/index)考生操作手册,实人认证过程中如有问题,也可通过网站下方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未提交复试材料者,不得参加复试。考生须保存好所有复试材料原件,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对复试材料原件进行复查。
  2.学院组织复试
  我校各相关学院将于5月28-30日期间完成复试材料审核、系统测试和正式复试等工作,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
  复试过程中,由于系统网络等原因可能导致实际复试时间的提前或延迟,学院会视实际需要对流程进行调整并及时通知考生,请各位考生予以理解配合并保持通讯畅通。
  3.复试结果公布
  研究生复试结果将会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三、其他事宜
  1.我校所有非全日制专业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
  2.已参加我校一志愿专业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原则上有效,是否需要再次复试以调剂学院的通知为准。
  3.对于不符合报考资格(含调剂)或弄虚作假的考生,无论何时,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录取等相应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4.我校不收取复试费用,考生远程面试系统的使用费用也由学校支付。
  5.本通知即为有资格参加复试考生的正式复试通知,我校不再发放书面通知。
  未尽事宜,可咨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或所报考学院。
第十五条 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六)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第十六条 调剂遴选规则:
  (一)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专业的国家线。
  (二)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原则上应属于同一学科门类。
  (三)报考专业为专业学位的考生不能调入学术型专业。
  (四)报考专业初试统考科目难度不能低于调入专业初试统考科目难度,外语语种应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要求。
  (五)在综合考虑调剂专业的学科特点、培养标准、考核要求以及考生专业水平和学术背景等因素基础上,根据初试成绩择优选择接受调剂申请。
  第十七条 调剂具体流程:
  (一)学校在网站发布通知,公布接受调剂的专业以及调剂要求。
  (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信息填报。
  (三)学校对申请调剂考生进行审核,并在“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四)申请调剂考生在收到同意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中点击确认同意复试。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五)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0.55+外语水平测试成绩×0.25+综合情况考核成绩×0.2。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具体要求
  (一)专业水平测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水平以及运用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测试内容以开放性、综合性能力型试题为主,考核专业基础知识的试题比例一般不应超过1/3,满分为100分。
  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比例为55%。
  (二)外语水平测试。主要考核外语能力,包括听力和口语,测试内容可采取考生英文自我介绍,师生英文互动问答等方式,满分为100分。
  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比例为25%。
  (三)综合情况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全面了解考生整体情况,测试内容可采取考生自我介绍,师生互动问答等方式,必要时,可结合考生的背景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
  综合情况考核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比例为20%。
  (四)同等学力加试或政治理论测试(初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考生)工作由各学院复试工作委员会负责。
   加试或测试均采取笔试形式,考核内容应为开放性、综合性能力型试题,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在远程监控环境下完成试题作答,并立即拍照上传答卷,未按时上传答卷视为无效。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笔试结束后,考生须将答卷电子版提交复试学院。学校将对答卷进行查重检测,一经发现存在抄袭行为者,成绩作废,取消复试资格。
  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5月20日启动,复试形式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水平测试、外语水平测试和综合情况考核。
为确保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有序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关于做好辽宁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0〕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坚持科学选拔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种行之有效的测评方式方法,确保复试与录取的科学性。
  第三条 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
  第四条 坚持全面考查,重点突出。在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对学术型专业的考生突出强调科研潜力和创新精神的考核,对专业学位的考生突出强调实践能力和应用能力的考核。
  第五条 坚持客观评价原则。专业素质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
  第六条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使复试与录取工作既严肃认真,又体现人文关怀。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职责包括:
  (一)制定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二)确定各专业招生规模、复试分数线。
  (三)审定复试与录取结果。
  (四)其他需要审定的工作。
  第八条 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委员会,主任由院长担任。复试工作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一)组织成立复试小组。各学院根据本单位各学科特点,成立一个或若干个不少于5名专家和一名秘书在内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设组长一名。复试小组组长负责本组的复试工作,秘书负责记录和安排有关复试事宜。
  (二)依据本实施办法研究制定符合本单位各学科特点的复试标准和具体实施办法。
  (三)具体组织复试工作,确定复试结果。
  (四)对因差额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五)制定复试小组工作规范。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综合情况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复试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测评意见。
  各学院应于复试前五日将复试工作委员会、复试小组机构设置和成员名单以及具体实施办法报送至研究生院。
第三章  复 试
  第九条 复试的具体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协调,相关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条 复试分数线的确定。根据教育部划定的研究生初试分数线,以及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和录取原则,结合我校考生初试成绩及各专业招生规模等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第十一条 复试名单的确定。学校将根据各专业招生规模和差额复试比例,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名单。
生源充足的一志愿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调剂专业根据生源情况确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200%。
  第十二条 复试安排及内容
  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5月20日启动,复试形式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水平测试、外语水平测试和综合情况考核。
  同等学力考生应加试两门涵盖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初试未考政治科目的部分专业,还需在复试时测试政治理论。
  第十三条 复试具体要求
  (一)专业水平测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水平以及运用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测试内容以开放性、综合性能力型试题为主,考核专业基础知识的试题比例一般不应超过1/3,满分为100分。
  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比例为55%。
  (二)外语水平测试。主要考核外语能力,包括听力和口语,测试内容可采取考生英文自我介绍,师生英文互动问答等方式,满分为100分。
  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比例为25%。
  (三)综合情况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全面了解考生整体情况,测试内容可采取考生自我介绍,师生互动问答等方式,必要时,可结合考生的背景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
  综合情况考核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比例为20%。
  (四)同等学力加试或政治理论测试(初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考生)工作由各学院复试工作委员会负责。
   加试或测试均采取笔试形式,考核内容应为开放性、综合性能力型试题,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在远程监控环境下完成试题作答,并立即拍照上传答卷,未按时上传答卷视为无效。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笔试结束后,考生须将答卷电子版提交复试学院。学校将对答卷进行查重检测,一经发现存在抄袭行为者,成绩作废,取消复试资格。
  (五)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0.55+外语水平测试成绩×0.25+综合情况考核成绩×0.2。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四条 破格与加分政策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确需破格复试的专业,须经学校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组织破格复试工作。
  (二)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研究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第四章  调 剂
  第十五条 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六)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第十六条 调剂遴选规则:
  (一)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专业的国家线。
  (二)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原则上应属于同一学科门类。
  (三)报考专业为专业学位的考生不能调入学术型专业。
  (四)报考专业初试统考科目难度不能低于调入专业初试统考科目难度,外语语种应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要求。
  (五)在综合考虑调剂专业的学科特点、培养标准、考核要求以及考生专业水平和学术背景等因素基础上,根据初试成绩择优选择接受调剂申请。
  第十七条 调剂具体流程:
  (一)学校在网站发布通知,公布接受调剂的专业以及调剂要求。
  (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信息填报。
  (三)学校对申请调剂考生进行审核,并在“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四)申请调剂考生在收到同意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中点击确认同意复试。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第五章  录 取
  第十八条 复试录取依据考生的总成绩高低确定。
  考生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系数为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系数为30%。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折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30%
  第十九条 研究生院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的顺序,根据复试总成绩依次拟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并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第二十条 学校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专业等信息,并对破格复试、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单独说明。
  第二十一条 拟录取名单按程序规定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同时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
  第二十二条 对推荐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录取资格复审。
  (一)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二)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及以上。
  (三)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现象。
  (四)自取得推荐免试资格至资格复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五)确认推免生是否主动放弃录取资格。
  未通过复审者,取消录取资格。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上报平台的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平台备案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第六章  监 督
  第二十三条 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全面监督检查研究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
  第二十四条 各学院党总支书记受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委托,负责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纪律、监察工作。
  第二十五条 复试全过程须录音录像,记录的数字文件送交研究生院存档备查,所有复试所涉及考试材料、监控录像、影音资料等须保存至复试结束后一年。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六条 学院应安排专门人员对参加复试考生的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应届毕业生证明(须加盖考生所在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各类学籍学历认证报告、成绩单等材料进行审核。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第二十七条 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要认真填写《研究生复试成绩报告单》并签名。各学院复试工作委员会应对复试小组的工作进行审核,相关材料应及时报送至研究生院。
  第二十八条 在复试期间有考试作弊、替考等行为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录取等相应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第二十九条 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和思想政治鉴定,具体要求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思想政治鉴定不合者不予录取。
  第三十条 研究生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核查,并对考生的专业能力进行再次考核。对于不符合报考资格者或弄虚作假者,或考核不通过者将取消学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第三十一条 复试期间要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复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一律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复试场所内保持安全距离等,如遇突发事件严格按照《东北财经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以及有关要求进行处置。
东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要求
复试录取依据考生的总成绩高低确定
考生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其中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系数为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系数为30%;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系数为5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系数为50%。
总成绩计算公示: 
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折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30%;
调剂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折成百分制)×50%+复试成绩×50%。
研究生院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的顺序,根据复试总成绩依次拟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并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学校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专业等信息,并对破格复试、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单独说明。
 拟录取名单按程序规定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同时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
对推荐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录取资格复审。
(一)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二)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及以上。
(三)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现象。
(四)自取得推荐免试资格至资格复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五)确认推免生是否主动放弃录取资格。
    未通过复审者,取消录取资格。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上报平台的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平台备案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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