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筑大学建筑城规学院研究生招生

山东建筑大学建筑城规学院研究生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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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建筑大学建筑城规学院研究生招生是一个不错的学院,深受考研人的追捧,本校每年会有数千名研究生招生的名额,研究生报考录取比在3:1左右,难度中等,部分热门的研究生专业研究生报考录取比会更高一点, 建筑城规学院是学校里比较好的一个院系,请各位准备报考山东建筑大学建筑城规学院研究生招生的同学注意,该院系有以上多个专业在招生研究生,欢迎各位同学报考山东建筑大学建筑城规学院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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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建筑大学建筑城规学院研究生招生 山东建筑大学建筑城规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及拟录取办法
一、复试时间
1、一志愿考生复试安排在3月27-31日进行。
2、复试方式:远程网络复试。
3、软硬件要求:一台能上网的电脑(需安装摄像头和话筒)或笔记本,一个手机,下载安装腾讯会议,并提前用使用两个手机号分别在电脑端、手
机端注册腾讯会议账号,有流畅的Wi-Fi或充足的4G流量。
环境要求:独立的复试房间,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
、招生专业及计划
建筑学(0813)、建筑学(0851)
类型 招生专业(方向) 拟招生计划 复试资格线1 一志愿上线人数 复试比例
全日制学术学位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33 国家复试A线 6 -
城市设计与人居环境理论
建筑历史理论与遗产保护 3
绿色建筑技术与设计 7
全日制专业学位 建筑学 52 国家复试A线 62 1:1.2
 
城乡规划学(0833)、城市规划(0853)
类型 招生专业(方向) 拟招生计划 复试资格线1 一志愿上线人数 复试比例
全日制
学术学位
Ⅰ.城乡规划与设计 19 国家复试A线 11 -
Ⅱ.城乡与区域规划理论和方法
Ⅲ.城乡规划技术科学
全日制
专业学位
城市规划 25 国家复试A线 21 -
 
 
风景园林学(0834)、风景园林(0953)
类型 招生专业(方向) 拟招生计划 复试资格线1 一志愿上线人数 复试比例
全日制学术学位 风景园林学 4 国家复试A线 1 -
全日制专业学位 风景园林 19 国家复试A线且总分≧286分 25 1:1.3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风景园林 5 国家复试A线且总分≧286分 1 -
 
 
复试流程
提交材料和缴费详见《山东建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远程网络复试考生资格审查须知》。
    复试流程详见《山东建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网络复试考生要求及行为规范》。
四、复试内容及方式
建筑学专业:
外语能力测试:与主考老师互动方式考查。
专业基础知识考查:采用随机抽取试题库中的1套题进行口头回答。
综合素质考核:随机抽取试题库中的2道题进行口头回答,主考老师附加提问,考生现场回答。
城乡规划学、城市规划专业:
外语能力测试采用与主考老师互动的方式进行考查。
专业基础知识类科目采用随机抽取试题库中1套题进行口头回答,设计类科目采用案例评析的方式进行考查。
综合素质考核采用主考老师提问、考生现场回答的方式进行考查 。
风景园林学、风景园林专业:
外语能力测试:导师互动。
专业基础知识考查:4小时快题(作图)。
综合素质考核:系统随机抽3 道题,进行口头回答。
 
 、拟录取总成绩
复试内容 分值 考核时间
外语能力测试 50分 5-10分钟
专业基础知识考查 100分 10-15分钟
综合素质考核 150分 15-20分钟
复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分数+专业基础知识考查分数+综合素质考核分数
拟录取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总分/3×30%
 
1、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成绩不合格(少于6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不合格(少于90分)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少于18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复试专业基础知识考查科目见招生简章复试科目。
、拟录取办法
1、拟录取程序
各专业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录取成绩相同时,初试成绩高者优先。
2、相近专业(方向)调剂录取
复试合格但未被一志愿报考专业(方向)录取的考生,按拟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征求考生意见,可调剂至有缺额的复试内容完全一致的专业或者方向,并签订专业(方向)调剂录取确认书。
3、拟录取结果公示与确认
全部学科复试结束3天内,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公示。
、其他
1、请考生近期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发布的有关复试通知,网址:https://www.sdjzu.edu.cn/yjsc/,以及山东建筑大学建筑城规学院官方网页的信息通知。
2、复试科目为多选一的,请考生于3月25日联系学院选定复试科目。
3、体检入学后进行。
八、学院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学院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531-86361732  
        
为方便沟通联络,请每位参加复试的同学加入相应专业的QQ联络群,后续复试信息除学校、学院官方发布途径之外,还通过QQ群进行发放,请各位考生务必及时关注群内信息。申请加群时请注明“报考专业+姓名+考生编号”。
学硕类型示例: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姓名+编号
专硕类型示例:建筑学专硕+姓名+考生编号
 
2021山建大建筑学复试联络群 QQ 458051422,联系人:周老师(建筑设计+专硕)、王老师(绿色建筑技术与设计方向)、王老师(建筑历史理论与遗产保护方向)
2021山建大城市规划复试联络群 QQ 650464188,联系人:张老师
2021山建大风景园林复试联络群 QQ 223634769,联系人:张老师
 
 
 
081300建筑学学科(Architecture)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主动适应社会发展对各类别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需求,加强对研究生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等文件的要求,按照山东建筑大学《关于制(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鲁建大校字〔2014〕77号),在2014版培养方案的基础上,修定本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热爱祖国,努力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奋斗的精神。
2、具有求实创新的精神,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对本学科的发展动态有一定的了解和把握;在建筑/城市设计及其理论、绿色建筑技术与设计或建筑历史理论与遗产保护其中的一个方向有所专长,掌握相应的技能方法,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独立担负专门业务工作的能力,掌握职业建筑师的所必备的知识与技能,了解工程项目全过程,具有创新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建筑设计、城市设计、绿色建筑、建筑遗产保护等相关领域的设计、咨询工作,具有理论创新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比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阅读本专业书刊资料,撰写论文摘要,并具有进行国际学术交流和运用网络信息技术的能力。
二、培养方向
1. 建筑/城市设计及其理论
(1)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2)城市设计与人居环境
(3)建筑历史与遗产保护
(4)绿色建筑技术科学与设计
2. 绿色建筑技术与设计
(1)太阳能建筑一体化
(2)建筑节能
(3)绿色建筑
(4)建筑物理环境
3. 建筑历史理论与遗产保护
(1)中国近、现代建筑历史与遗产保护
(2)地域性建筑与遗产保护
(3)现代建筑理论
三、学习年限及学习方式
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研究生在校期间,课程学习为2.5学期,专业实践1.5学期,论文选题报告与学位论文写作2学期。
对于品学兼优,提前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并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达到毕业或授予学位质量要求的,最多可提前1年毕业或授予学位;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完不成学业者,经导师同意,可向学校提出延长学习期限申请,原则上全日制研究生不超过1年,非全日制研究生不超过2年。
四、培养方式
1. 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依据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进行。研究生应在系统的理论学习基础上、将科学研究与实践活动相结合,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有益的社会活动和公益劳动,加强科研能力和实践技能的锻炼。
2. 充分发挥导师指导研究生的主导作用,实行双导师负责、学科导师组集体培养,积极聘请科研院所以及企事业单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担任硕士研究生的校外导师,合作培养研究生。
3. 研究生课程学习采取课堂讲授与自学、讨论相结合等方式,着重培养和加强研究生的自学能力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课程学习与考核依据课程教学大纲。
4.研究生必修环节主要由以下环节构成:(1)专业实践环节为30周,由指导教师安排,在第三学期后半学期至第四学期进行,结束专业实践后提交专业实践报告并汇报,由学科导师组集体考核,具体要求按照《建筑城规学院学术型学位硕士生专业实践教学管理与考核要求》执行,研究生在完成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后,还可结合学位论文工作继续安排专业实践,对于已具有半年以上工作实践经历的研究生,经导师认可学院批准,可提交证明材料申请免修该环节;(2)论文选题报告环节,结合专业实践在第四学期末完成,经批准免修专业实践环节的研究生,可提前至第三学期末完成,学期末完成,选题报告由学科导师组成评议组进行评议,按照《山东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选题与论文选题报告基本要求》和《建筑城规学院硕士生选题报告评议组织与实施规定》进行,上半年在5月底完成,下半年在10月底完成;(3)学术报告环节,贯穿于在校学习全过程,要求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至少听取4次以上学术报告,或在本学科研究生范围内,公开作1次学术报告,毕业前写出总结报告,由研究生导师负责考核。
5. 研究生是否通过专业实践考核、论文选题报告评议、论文中期检查,以及学位论文答辩与硕士学位申请等有关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后形成决定。
五、培养计划
1. 培养计划由学位课、非学位课和必修环节三部分组成,研究生在入学后第一周,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2.本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毕业和硕士学位,应至少修满34学分,其中:学位课程16学分,非学位课程不少于13学分,必修环节5学分。
本学科(领域)接受或不接受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入的硕士研究生。
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入的硕士研究生,还须补修不少于2门本学科专业的大学本科主要课程。导师还可根据所指导研究生的具体情况,结合拟确定的学位论文选题,为完善研究生知识结构,在第三学期可自行开设1-2门补修课程,并于第二学期末提出开课申请。补修课程学习成绩必须合格且不计学分,补修课程不能代替本专业的学位课程和选修课程。
3. 课程与必修环节设置,见附件《建筑学领域(类别)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与必修环节设置(2017版)》。
六、中期筛选考核
中期筛选考核旨在促进研究生由课程学习转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其评价结果,作为审批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的依据之一。
中期筛选考核统一安排在第四学期末进行,以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为依据,总结评价研究生入学以来,完成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论文选题报告情况,具体要求按《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筛选与考核办法》执行。
七、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1. 论文选题要求
选题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际应用价值,具有一定的新颖性、前瞻性、技术先进性。选题可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经导师审定后确定,也可由导师提出,征求研究生的意见后确定。选题一般应掌握以下原则:
(一)选题应从研究生申请学位的学科、专业范畴出发,在学术方面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技术应用方面具有先进性,使研究课题具有较高的理论意义、学术水平和实用价值,使研究生有可能在论文中提出新见解。
(二)选题必须密切联系实际,解决经济建设中一些急需解决的科学技术难点,解决社会文化发展中一些急需解决的热点问题,对社会和经济发展能起到指导和推动作用,力求有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三)选题要根据指导教师的专长、科研基础和实验条件确定,并尽量结合导师承担的科研项目,必要的实验设备要基本落实,必要的实验条件要基本具备。
(四)选题要结合研究生本人的基础和特长,使研究生能够通过学位论文工作,得到从事研究工作全过程的基本训练。
(五)论文题目应具学术性,选题的份量和难易程度要适当,在时间安
排上要留有余地,应能在一年时间内完成学位论文工作。
2. 论文工作时间要求
论文工作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工作量饱满,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少12个月,以通过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评议之日至学位论文答辩之日计。
3. 论文文献阅读量要求
文献综述应对所研究课题的国内外状况有清晰的描述与分析。学位论文应阅读不少于50篇专业文献,其中最近5年内的文献应占60%以上,外文文献应占20%以上。
4. 论文写作规范要求
论文写作规范应符合《山东建筑大学学位论文撰写基本规范》,同时还应符合《建筑城规学院学位论文撰写要求补充规定》):
5. 学位论文形式
学位论文应为应用性研究论文或基础性研究论文,应包含如下内容:
(1)封面:论文题目(中英文)、论文作者、指导教师、学科门类、专业名称、培养单位、完成日期,以及论文分类号、密级等。
(2)扉页:学位论文题目、课题受资助项目名称及项目号、学位论文页数、论文中使用表格数量、插图数量统计,以及评阅人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学生所在学院院长姓名、学位论文完成日期等。
(3)声明: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须有作者及导师的亲笔签字),声明内容由学校统一规定。
(4)中英文摘要与关键词,中英文摘要一般不超过1000字(词)。
(5)论文目录。
(6)论文主体部分包含绪论(选题依据、文献综述)、论文正文(研究内容和研究成果)、结论与展望,论文主体部分应不少于3~5万字。
(7)参考文献。
(8)必要的附录,必要的调查问卷设计、第一手实验数据或调查数据等,应作为附录,并提交论文评阅和答辩。
(9)致谢。
(10)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与专业实践成果。
6. 学位论文内容质量要求
学位论文应综合应用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一定的研究方法和手段,鼓励使用创新性的方法对所选课题进行研究,并得出科学的实验(分析)数据和合理的分析结论,或提出新见解。论文写作要求概念清晰、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文理通顺,能够明确的表达研究结论。
7. 学术成果体现形式规定
本专业学位(领域)硕士在取得硕士学位之前,应在学院认定的正式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论文集上至少发表(包括录用)一篇与学位论文内容有关的学术论文,或以主要完成人出版著作,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科技奖励等其他形式体现,由导师负责考核、研究生处核实。
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预答辩、评阅与答辩
1. 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实行学位论文中期检查、预答辩制度,具体要求按《建筑城规学院硕士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组织与实施规定》、《建筑城规学院硕士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组织与实施规定》执行。
2. 硕士生完成学位论文,经导师同意,可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答辩前,由学校或学院组织学位论文评阅、不端行为检测,论文评阅合格、通过不端行为检测,方可按《山东建筑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的有关规定,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九、学位申请与授予
硕士学位申请与授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山东建筑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审议、审批。
1. 研究生按个人培养计划完成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并被建议授予学位,可申请学位。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做出授予学位建议,通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做出授予学位决定者,颁发学位证书。
2、研究生按个人培养计划完成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因未达到学术成果体现形式规定,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做出缓授学位建议者,待达到相关规定后,再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做出授予学位建议,通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做出授予学位决定者,颁发学位证书。
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或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通过毕业而未获得授予学位建议者,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半数以上同意,做出准予再次申请学位答辩决议的,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一次,否则,只能申请毕业答辩一次。
十、毕业
1、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做出授予学位决定的研究生,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
2、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毕业答辩,但未通过论文答辩委员会授予学位建议的研究生,以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做出缓授学位建议的研究生,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
3、研究生按个人培养计划完成规定的学分,完成论文写作,满足论文工作时间、论文写作规范要求,但是论文选题、研究内容与成果达不到申请学位论文质量标准的,经导师同意,可申请毕业答辩,经论文不端行为检测合格且通过毕业答辩者,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
十一、其他要求
1. 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管理条例(试行)》等校规校纪,以及本学科专业针对培养各环节所作出的教学规定和要求。
2. 鼓励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积极参加国家、山东省和学校组织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和活动。
十、方案审批与实施
1. 本方案经研究生处审核、主管校长批准。
2. 本方案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方案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局部修订时,报研究生处审核,并明确适用年级。
 
085100建筑学(Architecture)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2017年6月经建筑城规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主动适应社会发展对各类别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需求,加强对研究生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等文件的要求,按照山东建筑大学《关于制(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鲁建大校字〔2014〕77号),在2014版培养方案的基础上,修定本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具有求实创新的精神,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职业建筑师的所必备的知识与技能,能独立承担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历史遗产保护规划设计等相关领域的设计、咨询工作,具有解决实际问题和应用研究的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比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阅读本专业书刊资料,撰写论文摘要,并具有进行国际学术交流和运用网络信息技术的能力。
二、培养方向
1.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2. 建筑历史理论与遗产保护
3. 绿色建筑技术与设计
4. 城市设计与人居环境
三、学习年限及学习方式
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在校期间,课程学习为2.5学期,专业实践1.5学期,论文选题报告与学位论文写作2学期。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课程学习在1.5年内完成,论文选题报告与学位论文撰写在1.5年内完成。
对于品学兼优,提前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并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达到毕业或授予学位质量要求的,最多可提前1年毕业或授予学位;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完不成学业者,经导师同意,可向学校提出延长学习期限申请,原则上全日制研究生不超过1年,非全日制研究生不超过2年。
四、培养方式
1. 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依据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进行。研究生应在系统的理论学习基础上、将科学研究与实践活动相结合,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有益的社会活动和公益劳动,加强科研能力和实践技能的锻炼。
2. 充分发挥导师指导研究生的主导作用,实行双导师负责、学科导师组集体培养,积极聘请科研院所以及企事业单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担任硕士研究生的校外导师,合作培养研究生。
3. 研究生课程学习采取课堂讲授与自学、讨论相结合等方式,着重培养和加强研究生的自学能力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课程学习与考核依据课程教学大纲。
4.研究生必修环节主要由以下环节构成:(1)专业实践环节为30周,由指导教师安排,在第三学期后半学期至第四学期进行,结束专业实践后提交专业实践报告并汇报,由学科导师组集体考核,具体要求按照《建筑城规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生专业实践教学管理与考核要求》执行,研究生在完成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后,还可结合学位论文工作继续安排专业实践,对于已具有半年以上工作实践经历的研究生,经导师认可学院批准,可提交证明材料申请免修该环节;(2)论文选题报告环节,结合专业实践在第四学期末完成,经批准免修专业实践环节的研究生,可提前至第三学期末完成,学期末完成,选题报告由学科导师组成评议组进行评议,按照《山东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选题与论文选题报告基本要求》和《建筑城规学院硕士生选题报告评议组织与实施规定》进行,上半年在5月底完成,下半年在10月底完成;(3)学术报告环节,贯穿于在校学习全过程,要求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至少听取4次以上学术报告,或在本学科研究生范围内,公开作1次学术报告,毕业前写出总结报告,由研究生导师负责考核。
5. 研究生是否通过专业实践考核、论文选题报告评议、论文中期检查,以及学位论文答辩与硕士学位申请等有关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后形成决定。
五、培养计划
1. 培养计划由学位课、非学位课和必修环节三部分组成,研究生在入学后第一周,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2.本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毕业和硕士学位,应至少修满34学分,其中:学位课程16学分,非学位课程不少于13学分,必修环节5学分。
本学科(领域)接受或不接受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入的硕士研究生。
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入的硕士研究生,还须补修不少于2门本学科专业的大学本科主要课程。导师还可根据所指导研究生的具体情况,结合拟确定的学位论文选题,为完善研究生知识结构,在第三学期可自行开设1-2门补修课程,并于第二学期末提出开课申请。补修课程学习成绩必须合格且不计学分,补修课程不能代替本专业的学位课程和选修课程。
3. 课程与必修环节设置,见附件《建筑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与必修环节设置(2017版)》。
六、中期筛选考核
中期筛选考核旨在促进研究生由课程学习转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其评价结果,作为审批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的依据之一。
中期筛选考核统一安排在第四学期末进行,以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为依据,总结评价研究生入学以来,完成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论文选题报告情况,具体要求按《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筛选与考核办法》执行。
七、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1. 论文选题要求
学位论文选题为设计性论文,应着重体现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理论、方法和技术,分析和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
2. 论文工作时间要求
论文工作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工作量饱满,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少12个月,以通过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评议之日至学位论文答辩之日计。
3. 论文文献阅读量要求
文献综述应对所研究课题的国内外状况有清晰的描述与分析。学位论文应阅读不少于40篇专业文献,其中最近5年内的文献应占20%以上,并有一定数量的外文文献。
4. 论文写作规范要求
论文写作规范应符合《山东建筑大学学位论文撰写基本规范》,同时还应符合《建筑城规学院学位论文撰写要求补充规定》。
5. 学位论文形式
学位论文形式可为应用研究性论文、设计论文、案例分析论文、调研报告等形式。
(1)应用研究性论文
应包含如下内容:
①封面:论文题目(中英文)、论文作者、指导教师、学科门类、专业名称、培养单位、完成日期,以及论文分类号、密级等。
②扉页:学位论文题目、课题受资助项目名称及项目号、学位论文页数、论文中使用表格数量、插图数量统计,以及评阅人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学生所在学院院长姓名、学位论文完成日期等。
③声明: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须有作者及导师的亲笔签字),声明内容由学校统一规定。
④中英文摘要与关键词,中英文摘要一般不超过1000字(词)。
⑤论文目录。
⑥论文主体部分包含绪论(选题依据、文献综述)、论文正文(研究内容和研究成果)、结论与展望,论文主体部分应不少于3万字。
⑦参考文献。
⑧必要的附录,必要的调查问卷设计、第一手实验数据或调查数据等,应作为附录,并提交论文评阅和答辩。
⑨致谢。
⑩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与专业实践成果。
(2)设计论文
研究生除提交一套完整的设计图纸外,还应结合该设计,撰写设计论文,论文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封面:论文题目(中英文)、论文作者、指导教师、学科门类、专业名称、培养单位、完成日期,以及论文分类号、密级等。
②扉页:学位论文题目、课题受资助项目名称及项目号、学位论文页数、论文中使用表格数量、插图数量统计,以及评阅人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学生所在学院院长姓名、学位论文完成日期等。
③声明: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须有作者及导师的亲笔签字),声明内容由学校统一规定。
④中英文摘要与关键词,中英文摘要一般不超过1000字(词)。
⑤论文目录。
⑥论文正文包含绪论、需求分析、设计依据、设计过程、设计结果及试用效果分析、结论,论文正文一般应不少于2万字。
⑦参考文献。
⑧必要的附录。设计图纸(不少于六张0号图纸),以及必要的调查问卷设计、第一手实验数据或调查数据等,应作为附录,并提交论文评阅和答辩。
⑨致谢。
⑩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与专业实践成果。
6. 学位论文内容质量要求
学位论文应综合应用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一定的研究方法和手段,鼓励使用创新性的方法对所选课题进行研究,并得出科学的实验(分析)数据和合理的分析结论,或提出新见解。论文写作要求概念清晰、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文理通顺。
7. 学术成果体现形式规定
本专业学位(领域)硕士在取得硕士学位之前,应将与论文工作相关的研究发现以学术论文的形式发表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上,或以主要完成人出版著作,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科技奖励等其他形式体现,由导师负责考核、研究生处核实。
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预答辩、评阅与答辩
1. 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实行学位论文中期检查、预答辩制度,具体要求按《建筑城规学院硕士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组织与实施规定》、《建筑城规学院硕士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组织与实施规定》执行。
2. 硕士生完成学位论文,经导师同意,可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答辩前,由学校或学院组织学位论文评阅、不端行为检测,论文评阅合格、通过不端行为检测,方可按《山东建筑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的有关规定,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九、学位申请与授予
硕士学位申请与授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山东建筑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审议、审批。
1. 研究生按个人培养计划完成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并被建议授予学位,可申请学位。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做出授予学位建议,通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做出授予学位决定者,颁发学位证书。
2、研究生按个人培养计划完成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因未达到学术成果体现形式规定,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做出缓授学位建议者,待达到相关规定后,再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做出授予学位建议,通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做出授予学位决定者,颁发学位证书。
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或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通过毕业而未获得授予学位建议者,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半数以上同意,做出准予再次申请学位答辩决议的,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一次,否则,只能申请毕业答辩一次。
十、毕业
1、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做出授予学位决定的研究生,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
2、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毕业答辩,但未通过论文答辩委员会授予学位建议的研究生,以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做出缓授学位建议的研究生,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
3、研究生按个人培养计划完成规定的学分,完成论文写作,满足论文工作时间、论文写作规范要求,但是论文选题、研究内容与成果达不到申请学位论文质量标准的,经导师同意,可申请毕业答辩,经论文不端行为检测合格且通过毕业答辩者,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
十一、其他要求
1. 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管理条例(试行)》等校规校纪,以及本学科专业针对培养各环节所作出的教学规定和要求。
2. 鼓励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积极参加国家、山东省和学校组织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和活动。
十、方案审批与实施
1. 本方案经研究生处审核、主管校长批准。
2. 本方案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方案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局部修订时,报研究生处审核,并明确适用年级。
城乡规划学科(Urban and Rural Planning)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编制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和《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按照《山东建筑大学关于制(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1.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良好的职业素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全面掌握城乡规划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技术,了解各个相关学科领域的知识,熟悉学科研究前沿动态;获得全面的研究训练,不仅具有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能力,而且具有应用研究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熟练地阅读专业外文资料,具有较好的听、说、读、写能力。
二、培养方向
1、城乡与区域规划理论和方法
2、城乡规划与设计
3、城乡规划技术科学  
三、学习年限
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研究生在校期间,课程学习为2.5学期,文献阅读报告0.5学期,教学科研实践1学期,学位论文撰写2学期。
对于品学兼优,提前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并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达到毕业或授予学位质量要求的,最多可提前1年毕业或授予学位;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完不成学业者,经导师同意,可向学校提出延长学习期限申请,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四、培养方式
1. 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依据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进行。采取系统的理论学习、科学研究与实践活动相结合,鼓励硕士生积极参加有益的社会活动和公益劳动,加强科研能力和实践技能的锻炼。
2. 充分发挥导师指导研究生的主导作用,实行导师负责、学科导师组集体培养,积极聘请科研院所以及企事业单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学者担任硕士研究生的兼职导师,参与本学科研究生培养。
3. 研究生课程学习采取课堂讲授、讨论与自学相结合等方式,着重培养和加强研究生的自学能力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课程学习与考核按照课程教学大纲执行。
4. 研究生必修环节主要由以下环节构成:(1)文献阅读报告环节为10周,安排在第三学期后半学期,按照《建筑城规学院硕士生文献阅读报告考核要求》进行,由学科导师组负责考核。(2)教学科研实践环节为20周,安排在第四学期进行,由研究生导师负责指导与考核,研究生应结合该环节完成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对于教学科研能力强的研究生,经导师认可学院批准,可提交证明材料申请免修教学科研实践环节,其选题报告可提前至第三学期末进行。(3)选题报告评议按照《山东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选题与论文选题报告基本要求》和《建筑城规学院硕士生选题报告评议组织与实施规定》进行,由选题报告评议组进行评议;评议环节上半年在5月底完成,下半年在10月底完成。(4)学术报告环节,贯穿于在校学习全过程,要求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至少听取4次以上学术报告;或在本学科研究生范围内,公开作1次学术报告;毕业前写出总结报告,由研究生导师负责考核。
5. 研究生是否通过文献阅读报告考核、论文选题报告评议、论文中期检查,以及学位论文答辩与硕士学位申请等有关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后形成决定。
五、培养计划
1. 培养计划由学位课、非学位课和必修环节三部分组成,研究生在入学后第一周,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2. 本学科研究生申请毕业和硕士学位,应至少修满36学分,其中:学位课程17.5学分,非学位课程不少于13.5学分,必修环节5学分。
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入的硕士研究生,还须补修不少于2门本学科专业的大学本科主要课程。补修课程学习成绩必须合格且不计学分,补修课程不能代替本专业的学位课程和选修课程。
3. 课程与必修环节设置,见附件《城乡规划学科学术学位硕士生课程与必修环节设置》。
六、中期筛选考核
中期筛选考核旨在促进研究生由课程学习转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其评价结果,作为审批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的依据之一。
中期筛选考核统一安排在第四学期末进行,以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为依据,总结评价研究生入学以来,完成课程学习、文献阅读报告和论文选题报告情况,具体要求见《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筛选与考核办法》。
七、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1. 论文选题要求
(1)研究课题具有学术上的创新价值。
(2)研究课题对于城乡规划实践具有指导作用。
(3)研究课题在特定条件下具有完成研究的可行性。
2. 论文工作时间要求
论文工作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工作量饱满,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为12个月,以通过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评议之日至学位论文答辩之日计。
3. 论文文献阅读量要求
文献综述应对所研究课题的国内外状况有清晰的描述与分析。学位论文应阅读不少于50篇专业文献,外文文献应占20%以上。
4. 论文写作规范要求
论文写作规范应符合《山东建筑大学学位论文撰写基本规范》,同时还应符合本学科领域特定的学术与技术规范。
5. 学位论文形式
学位论文应为应用性研究论文,应包含如下内容:
(1)封面:论文题目(中英文)、论文作者、指导教师、学科门类、专业名称、培养单位、完成日期,以及论文分类号、密级等。
(2)扉页:学位论文题目、课题受资助项目名称及项目号、学位论文页数、论文中使用表格数量、插图数量统计,以及评阅人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学生所在学院院长姓名、学位论文完成日期等。
(3)声明: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须有作者及导师的亲笔签字),声明内容由学校统一规定。
(4)中英文摘要与关键词,中英文摘要一般不超过1000字(词)。
(5)论文目录。
(6)论文主体部分包含绪论(选题依据、文献综述)、论文正文(研究内容和研究成果)、结论与展望,论文主体部分应为3万字左右。
(7)参考文献。
(8)必要的附录。包含必要的问卷调查设计、原始实验数据或调查数据等。
(9)致谢。
(10)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论文发表及科研情况。
6. 学位论文质量要求
(1)论题明确,并得到较好的界定。
(2)研究方法针对性强,技术路线清晰。
(3)所用资料和数据真实、详实和有效。
(4)综合运用城乡规划学科或相关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技术,研究结果具体、可信。
(5)写作规范,逻辑较为严谨。
7. 学术成果体现形式规定
本学科硕士生在取得硕士学位之前,应将与论文工作相关的研究发现以山东建筑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与本学科相关的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会议论文集)上发表学术论文(学生为第一作者,或学生为第二作者且导师为第一作者),或以主要完成人出版学术专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等其他形式体现。
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评阅与答辩
1. 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实行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制度,具体要求按《建筑城规学院硕士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组织与实施规定》执行。
2. 硕士生完成学位论文,经导师同意后,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答辩前,由学校或学院组织学位论文评阅、不端行为检测。
3.论文评阅合格、通过不端行为检测后,方可按《山东建筑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九、学位申请与授予
学位申请按《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预答辩、答辩申请、学位论文评阅、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的基本要求》执行。
学位授予按照《山东建筑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审批。
十、毕业
1.学位获得者,准予毕业。
2.研究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并取得规定的学分,完成论文写作,满足以下条件者,准予毕业:
(1)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做出授予学位建议,因不符合本学科学术成果体现形式规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做出暂缓授予学位决议者;
(2)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未做出授予学位建议,根据答辩情况,做出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者;
(3)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论文工作时间、工作量、写作规范基本满足学位论文质量要求,论文主要研究内容与成果经进一步完善修改能够达到申请学位论文质量要求的,经导师综合考虑研究生论文工作表现,同意研究生提出毕业答辩申请并经学院批准,通过毕业论文不端行为检测后,由学院参考学位论文答辩程序,组织毕业论文答辩。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针对答辩情况,做出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者。
十一、其他要求
1. 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管理条例》等校规校纪,以及本学科专业针对培养各环节所作出的教学规定和要求。
2. 鼓励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积极参加国家、山东省和学校组织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和活动。
十二、方案审批与实施
1. 本方案由建筑城规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
2. 本方案经主管校长批准,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3. 本方案实施过程中,局部修订时,须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并明确适用年级。
085300城市规划硕士(Master of Urban Planning)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依据《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和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制的《专业学位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按照《山东建筑大学关于制(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1.培养具有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科学发展的专业价值观,关注弱势群体、倡导公众参与、尊重多元文化,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2.掌握城乡规划与设计的理论、方法与技术,熟悉相关学科理论和知识,能够胜任城乡规划设计和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应用型高层次专业人才。
3.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阅读外文专业资料。
二、学习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一般为3年,包括课程学习2.5学期,专业实践1.5学期、学位论文2学期。
对于品学兼优,提前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并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达到毕业或授予学位质量要求的,最多可提前1年毕业或授予学位;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完不成学业者,经导师同意,可向学校提出延长学习期限申请,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三、培养方式
1. 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依据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进行。采取系统的理论学习、科学研究与实践活动相结合,鼓励硕士生积极参加有益的社会活动和公益劳动,加强科研能力和实践技能的锻炼。
2.采取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由校内和校外构成,校外指导教师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注册师资格。
3. 研究生课程学习采取课堂讲授与自学、讨论相结合等方式,着重培养和加强研究生的自学能力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课程学习与考核依据课程教学大纲。
4. 研究生必修环节主要由以下环节构成:(1)专业实践环节(含校内和校外实践)为30周,其中校外实践单位为地级及以上城市城乡规划管理部门或甲级资质及以上城乡规划设计机构,由指导教师安排,在第三学期后半学期至第四学期进行,结束专业实践后提交专业实践报告并汇报,由学科导师组集体考核,具体要求按照《建筑城规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生专业实践教学管理与考核要求》执行,研究生在完成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后,还可结合学位论文工作继续安排专业实践,对于已具有一年以上工作实践经历的研究生,经导师认可学院批准,可提交证明材料申请免修该环节;(2)论文选题报告环节,结合专业实践在第四学期末完成,经批准免修专业实践环节的研究生,可提前至第三学期末完成,选题报告由评议组进行评议,按照《山东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选题与论文选题报告基本要求》和《建筑城规学院硕士生选题报告评议组织与实施规定》进行,评议环节上半年在5月底完成,下半年在10月底完成。(3)学术报告环节,贯穿于在校学习全过程,要求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至少听取4次以上学术报告;或在本学科研究生范围内,公开作1次学术报告;毕业前写出总结报告,由研究生导师负责考核。
5. 研究生是否通过专业实践考核、论文选题报告评议、论文中期检查,以及学位论文答辩与硕士学位申请等有关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后形成决定。
四、培养计划
1. 学位培养计划包括专业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三个主要环节,研究生在入学后第一周,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2.硕士专业学位至少修满32学分,其中:学位课程16.5学分,非学位课程不少于10.5学分,必修环节5学分。补修课程不计学分。
3.课程与必修环节设置,见附件《城市规划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与必修环节设置表》。
五、中期筛选考核
中期筛选考核旨在促进研究生由课程学习转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其评价结果,作为审批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的依据之一。
中期筛选考核统一安排在第四学期末进行,以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为依据,总结评价研究生入学以来,完成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论文选题报告情况,具体要求按《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筛选与考核办法》执行。
六、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1. 论文选题要求
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城乡规划领域,面向城乡建设发展、规划设计、规划管理实践方面的主要现象与问题,具有现实性和先进性,可分为调查研究类、设计研究类和应用创新类三种类型。论文应着重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理论、方法和技术,发现城乡建设和发展过程以及城乡规划中的问题,独立研究和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
2. 论文工作时间要求
论文工作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工作量饱满,论文工作时间12个月,以通过论文选题报告评议之日至学位论文答辩之日计。
3.文献阅读量要求
文献综述应对所研究课题的国内外状况有清晰的描述与分析,应阅读不少于40篇专业文献,并有一定数量的外文文献。
4. 论文写作规范要求
论文写作规范应符合《山东建筑大学学位论文撰写基本规范》,同时还应符合本学科领域特定的学术与技术规范。
5. 学位论文形式
学位论文可根据选题主要分为调查研究类、设计研究类和应用创新类三种类型,并根据类型分别规范论文形式。
(1)调查研究类论文
论文选题应明确具体的研究对象,并清晰准确地界定论文研究的现象和问题,调查具有一定的现场工作量和复杂性,能够体现作者综合运用有关专业理论知识、技术方法和手段解析实践问题的能力。论文应反映与选题研究相关研究现状与进展,并对与论文有关的研究成果进行较为全面、准确的介绍。论文应包含如下内容:
①封面:论文题目(中英文)、论文作者、指导教师、学科门类、专业名称、培养单位、完成日期,以及论文分类号、密级等。
②扉页:学位论文题目、课题受资助项目名称及项目号、学位论文页数、论文中使用表格数量、插图数量统计,以及评阅人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学生所在学院院长姓名、学位论文完成日期等。
③声明: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须有作者及导师的亲笔签字),声明内容由学校统一规定。
④中英文摘要与关键词,中英文摘要一般不超过1000字(词)。
⑤论文目录。
⑥论文正文至少包括但不限于绪论、调查分析、对策研究、总结等方面内容,一般应不少于2万字。其中,绪论部分需明确界定研究现象或问题,阐述开展研究的背景及必要性,对所研究问题及国内外有关研究进展进行必要描述总结,明确研究的理论、方法或技术手段,确定研究的技术路线;调查分析部分需结合研究对象,对于研究的现象或问题,结合调查资料,进行系统归纳和分析;对策研究部分需提出解决问题的相关研究对策建议;总结部分需对于论文研究进行归纳总结,说明成果的应用价值,并对未来改进研究进行展望或提出建议。
⑦参考文献。
⑧附录。必要的附录,以及必要的调查问卷设计、原始实验数据或调查数据等。
⑨致谢。
⑩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与专业实践成果。
(2)设计研究类论文
论文选题应结合具体规划设计任务,并具有现实性、典型性;应明确阐述规划设计任务及专题研究内容,合理运用城乡规划理论知识或技术方法,确定并论证规划目标及原则,提出并论证规划设计方案。论文应对类似案例进行较为全面、准确的介绍与分析。
研究生除提交规划研究类论文外,还应附有一套完整的规划图集(图集中除规定要求的图纸外,应增加展示规划特点的相关图片)。论文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封面:论文题目(中英文)、论文作者、指导教师、学科门类、专业名称、培养单位、完成日期,以及论文分类号、密级等。
②扉页:学位论文题目、课题受资助项目名称及项目号、学位论文页数、论文中使用表格数量、插图数量统计,以及评阅人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学生所在学院院长姓名、学位论文完成日期等。
③声明: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须有作者及导师的亲笔签字),声明内容由学校统一规定。
④中英文摘要与关键词,中英文摘要一般不超过1000字(词)。
⑤论文目录。
⑥论文正文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绪论、调查分析、方案及说明、方案论证、总结等方面内容,论文正文一般不少于2万字。其中,绪论部分需阐述设计任务及专题研究内容,明确设计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对国内外类似案例进行描述总结,确定指导规划设计的理论、方法或技术手段;调查分析部分需根据设计任务及专题研究内容,展开现状调查及分析,确定设计方案所必须解决的问题;方案及说明部分需确定并论证设计目标和原则,编制方案,阐述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说明方案措施的具体原因;方案论证部分需对设计方案进行充分论证,指出主要的优点和存在的问题;总结部分应对论文研究工作进行归纳,说明成果的应用价值和意义。
⑦参考文献。
⑧附录。完整、系统的规划图集,以及必要的调查问卷设计与相关项目任务书等。
⑨致谢。
⑩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与专业实践成果。
(3)应用创新类学位论文
论文应明确应用创新的主要领域,研究制定具有创新性的技术方法、工具或工作管理流程等,应具有明确应用价值并在实践中取得应用经验,能够体现论文作者在城乡规划实践中综合运用有关专业理论知识、技术方法和手段的能力。论文应在查新的基础上,对有关应用创新研究进展进行较为全面和准确的介绍。
论文应包含如下内容:
①封面:论文题目(中英文)、论文作者、指导教师、学科门类、专业名称、培养单位、完成日期,以及论文分类号、密级等。
②扉页:学位论文题目、课题受资助项目名称及项目号、学位论文页数、论文中使用表格数量、插图数量统计,以及评阅人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学生所在学院院长姓名、学位论文完成日期等。
③声明: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须有作者及导师的亲笔签字),声明内容由学校统一规定。
④中英文摘要与关键词,中英文摘要一般不超过1000字(词)。
⑤论文目录。
⑥论文正文至少包括但不限于绪论、理论分析、应用创新说明、创新论证和总结等方面内容,一般应不少于2万字。其中,绪论部分需阐述应用创新研究的背景及必要性,国内外同类创新及应用的现状及趋势;理论分析部分需结合文献等进行必要的创新查新,归纳总结应该应用创新研究具有指导作用的理论、方法或技术;应用创新说明需对于应用创新的成果进行详细说明,阐述主要创新点及其原理,说明应用方法;创新论文部分需对应用创新进行充分论证,论证该创新应用的实际范畴和可能成效,并论证其经济性、合理性、应用性;总结部分应对于创新研究进行总结。
⑦参考文献。
⑧附录。
⑨致谢。
⑩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与专业实践成果。
6. 学位论文内容质量要求
学位论文应综合应用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一定的研究方法和手段,鼓励使用创新性的方法对所选课题进行研究,并得出合理的分析结论,或提出新见解。论文写作要求概念清晰、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文理通顺。
(1)调查研究类学位论文
理论方法:论文应明确所采用理论方法或技术手段,了解其研究应用现状及主要局限。论文的调查和分析研究技术路线应清晰可行。
调查研究:论文应调查翔实、分析准确,提出的对策应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和推广性。
(2)设计研究类学位论文
理论方法:论文应明确所采用理论方法或技术手段,了解其适用性及主要局限。
设计研究:论文现状分析应全面合理,方案制定应符合指导理论和研究确定的设计目标要求,方案的编制应具有可行性。
(3)应用创新类学位论文
理论方法:论文应明确所采用理论、方法或技术,并进行适用性分析。
应用创新:论文的应用创新成果应符合科学原则,并具有可实验性和适用性,以及较为明确的合理性和创新点。
7. 学术成果体现形式规定
本学科硕士生在取得硕士学位之前,应将与论文工作相关的研究发现以山东建筑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与本学科相关的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会议论文集)上发表学术论文(学生为第一作者,或学生为第二作者且导师为第一作者),或以主要完成人出版学术专著,省部级以上科技、工程勘察设计奖励等其他形式体现。
七、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评阅与答辩
1. 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实行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制度,具体要求按《建筑城规学院硕士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组织与实施规定》执行。
2. 硕士生完成学位论文,经导师同意后,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答辩前,由学校或学院组织学位论文评阅、不端行为检测。
3.论文评阅合格、通过不端行为检测后,方可按《山东建筑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八、学位申请与授予
学位申请按《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预答辩、答辩申请、学位论文评阅、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的基本要求》执行。
学位授予按照《山东建筑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审批。
九、毕业
1、学位获得者(在职人员攻读学位者除外),准予毕业。
2、研究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并取得规定的学分,完成论文写作,满足以下条件者,准予毕业:
(1)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做出授予学位建议,因不符合本学科学术成果体现形式规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做出暂缓授予学位决议者;
(2)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未做出授予学位建议,根据答辩情况,做出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者;
(3)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论文工作时间、工作量、写作规范基本满足学位论文质量要求,论文主要研究内容与成果经进一步完善修改能够达到申请学位论文质量要求的,经导师综合考虑研究生论文工作表现,同意研究生提出毕业答辩申请并经学院批准,通过毕业论文不端行为检测后,由学院参考学位论文答辩程序,组织毕业论文答辩。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针对答辩情况,做出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者。
十、其他要求
1. 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管理条例(试行)》等校规校纪,以及本学科专业针对培养各环节所作出的教学规定和要求。
2. 鼓励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积极参加国家、山东省和学校组织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和活动。
十一、方案审批与实施
1. 本方案由建筑城规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
2. 本方案经主管校长批准,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3. 本方案实施过程中,局部修订时,须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并明确适用年级。
083400风景园林学(Landscape Architecture)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017年6月经艺术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编制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和《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按照《山东建筑大学关于制(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该学科培养风景园林历史理论、遗产保护、规划设计、工程技术、植物应用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培养能够融合科学与艺术,综合应用形象思维与逻辑思维的创新型应用人才。
(一)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爱国敬业,遵纪守法,积极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掌握风景园林学科的理论、方法与专业技能,了解相关学科的知识体系;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思维方法和工作程序,具有良好专业修养和团队合作精神,具备将规划设计实践与学术研究相结合的科研创新能力;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可在规划设计、公共管理、环境保护、园林绿化和教育等部门或相关企业单位从事规划设计实践、科学研究、教学,以及保护和管理等工作;也可在本学科和相关学科进一步攻读博士学位。
二、培养方向
1. 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与理论
2. 地景规划与生态修复
3. 风景园林植物应用与设计
三、学习年限
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研究生在校期间,课程学习为2.5学期,文献阅读报告0.5学期,教学科研实践1学期,学位论文撰写2学期。
对于品学兼优,提前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并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达到毕业或授予学位质量要求的,最多可提前1年毕业或授予学位;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完不成学业者,经导师同意,可向学校提出延长学习期限申请,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四、培养方式
1. 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依据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进行。采取系统的理论学习、科学研究与实践活动相结合,鼓励硕士生积极参加有益的社会活动和公益劳动,加强科研能力和实践技能的锻炼。
2. 充分发挥导师指导研究生的主导作用,实行导师负责、学科导师组集体培养,积极聘请科研院所以及企事业单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学者担任硕士研究生的兼职导师,参与本学科研究生培养。
3. 研究生课程学习采取课堂讲授、讨论与自学相结合等方式,着重培养和加强研究生的自学能力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课程学习与考核按照课程教学大纲执行。
4. 研究生必修环节主要由以下环节构成:(1)文献阅读报告环节为10周,安排在第三学期后半学期,按照《风景园林硕士生文献阅读报告考核要求》进行,并由学科导师组负责考核;(2)教学科研实践环节为20周,安排在第四学期进行,由研究生导师负责指导与考核,研究生应结合该环节完成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对于教学科研能力强的研究生,经导师认可学院批准,可提交证明材料申请免修教学科研实践环节,其选题报告可提前至第三学期末进行。选题报告评议按照《山东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选题与论文选题报告基本要求》和《风景园林硕士生选题报告评议组织与实施规定》进行,由学科导师组成评议组进行评议,上半年在5月底完成,下半年在11月底完成;(3)学术报告环节,贯穿于在校学习全过程,要求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至少听取4次以上学术报告,或在本学科研究生范围内,公开作1次学术报告,毕业前写出总结报告,由研究生导师负责考核。
5. 研究生是否通过文献阅读报告考核、论文选题报告评议、论文中期检查,以及学位论文答辩与硕士学位申请等有关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后形成决定。
五、培养计划
1. 培养计划由学位课、非学位课和必修环节三部分组成,研究生在入学后第一周,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2. 本学科研究生申请毕业和硕士学位,应至少修满42学分,其中:学位课程21学分,非学位课程不少于16学分,必修环节5学分。
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入的硕士研究生,还须补修不少于2门本学科专业的大学本科主要课程。导师还可根据所指导研究生的具体情况,结合拟确定的学位论文选题,为完善研究生知识结构,在第三学期可自行开设1-2门补修课程,并于第二学期末提出开课申请。补修课程学习成绩必须合格且不计学分,补修课程不能代替本专业的学位课程和选修课程。
3. 课程与必修环节设置,见附件《风景园林学学术学位硕士生课程与必修环节设置》。
六、中期筛选考核
中期筛选考核旨在促进研究生由课程学习转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其评价结果,作为审批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的依据之一。
中期筛选考核统一安排在第四学期末进行,以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为依据,总结评价研究生入学以来,完成课程学习、文献阅读报告和论文选题报告情况,具体要求见《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筛选与考核办法》。
七、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1. 论文选题要求
论文选题应明确界定本研究的学科领域和方向,有效依托文献综述研究成果,选题应具有一定的新颖性、学术价值和创新意义,并且能够在既定的研究条件下完成研究工作。预期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际应用价值。
2. 论文工作时间要求
论文工作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工作量饱满,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为12个月,以通过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评议之日至学位论文答辩之日计。
3. 论文文献阅读量要求
文献综述应对所研究课题的国内外状况有清晰的描述与分析。学位论文应阅读不少于50篇专业文献,其中最近5年内的文献、外文文献应占30%以上。
4. 论文写作规范要求
论文写作规范应符合《山东建筑大学学位论文撰写基本规范》,同时还应符合本学科领域特定的学术与技术规范。
5. 学位论文形式
学位论文应为应用性研究论文或基础性研究论文,应包含如下内容:
(1)封面:论文题目(中英文)、论文作者、指导教师、学科门类、专业名称、培养单位、完成日期,以及论文分类号、密级等。
(2)扉页:学位论文题目、课题受资助项目名称及项目号、学位论文页数、论文中使用表格数量、插图数量统计,以及评阅人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学生所在学院院长姓名、学位论文完成日期等。
(3)声明: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须有作者及导师的亲笔签字),声明内容由学校统一规定。
(4)中英文摘要与关键词,中英文摘要一般不超过1000字(词)。
(5)论文目录。
(6)论文主体部分包含绪论(选题依据、文献综述)、论文正文(研究内容和研究成果)、结论与展望,论文主体部分3万字左右。
(7)参考文献。
(8)必要的附录。包含必要的问卷调查设计、原始(第一手)实验数据或调查数据等。
(9)致谢。
(10)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论文发表及科研情况
6. 学位论文质量要求
学位论文应综合应用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一定的研究方法和手段,鼓励使用创新性的方法对所选课题进行研究,并得出科学的实验(分析)数据和合理的分析结论,或提出新见解。论文写作格式规范,概念清晰,结构合理,论证严密,表达准确,数据可靠,图表清晰,实事求是地给出结论
7. 学术成果体现形式规定
本学科硕士生在取得硕士学位之前,应将与论文工作相关的研究发现以山东建筑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与本学科相关的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学生为第一作者,或学生为第二作者且导师为第一作者),或以主要完成人出版学术专著、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前两位)、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等其他形式体现。
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评阅与答辩
1. 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实行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制度,具体要求按《风景园林硕士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组织与实施规定》。
2. 硕士生完成学位论文,经导师同意,可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答辩前,由学校或学院组织学位论文评阅、不端行为检测,论文评阅合格、通过不端行为检测,方可按《山东建筑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的有关规定,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九、学位申请与授予
学位申请按《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预答辩、答辩申请、学位论文评阅、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的基本要求》执行。
学位授予按照《山东建筑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审批。
十、毕业
1.学位获得者,准予毕业。
2.研究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并取得规定的学分,完成论文写作,满足以下条件者,准予毕业:
(1)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做出授予学位建议,因不符合本学科学术成果体现形式规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做出暂缓授予学位决议者;
(2)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未做出授予学位建议,根据答辩情况,做出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者;
(3)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论文工作时间、工作量、写作规范基本满足学位论文质量要求,论文主要研究内容与成果经进一步完善修改能够达到申请学位论文质量要求的,经导师综合考虑研究生论文工作表现,同意研究生提出毕业答辩申请并经学院批准,通过毕业论文不端行为检测后,由学院参考学位论文答辩程序,组织毕业论文答辩。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针对答辩情况,做出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者。
十一、其他要求
1. 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管理条例(试行)》等校规校纪,以及本学科专业针对培养各环节所作出的教学规定和要求。
2. 鼓励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积极参加国家、山东省和学校组织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和活动。
十二、方案审批与实施
1. 本方案经研究生处审核、主管校长批准。
2. 本方案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方案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局部修订时,报研究生处审核,并明确适用年级。
095300风景园林硕士(Master of Landscape Architecture)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2017年6月经艺术学院、建筑城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主动适应社会发展对各类别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需求,加强对研究生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等文件的要求,按照山东建筑大学《关于制(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鲁建大校字〔2014〕77号),在2014版培养方案的基础上,修定本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是与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主要为风景园林事业相关领域培养应用性、复合型、高层次的专门人才。具体要求为:
(一)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爱国敬业,遵纪守法,积极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掌握风景园林相关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应具有获取知识的能力,具备承担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工作的能力。
(三)具备综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培养方向
1. 风景园林规划设计
2. 园林植物应用
3. 园林工程与技术
4. 园林建筑与遗产保护
三、学习年限
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全日制研究生在校期间,课程学习为2.5学期,专业实践1.5学期,学位论文撰写2学期。
对于品学兼优,提前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并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达到毕业或授予学位质量要求的,最多可提前1年毕业或授予学位;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完不成学业者,经导师同意,可向学校提出延长学习期限申请,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四、培养方式
1. 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依据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进行。采取系统的理论学习、科学研究与实践活动相结合,鼓励硕士生积极参加有益的社会活动和公益劳动,加强科研能力和实践技能的锻炼。
2. 充分发挥导师指导研究生的主导作用,实行双导师负责、学科导师组集体培养,积极聘请科研院所以及企事业单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担任硕士研究生的校外导师,合作培养研究生。
3. 研究生课程学习采取课堂讲授与自学、讨论相结合等方式,着重培养和加强研究生的自学能力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课程学习与考核依据课程教学大纲。
4. 研究生必修环节主要由以下环节构成:
(1)专业实践环节为30周,由指导教师安排,在第三学期后半学期至第四学期进行,结束专业实践后提交专业实践报告并汇报,由学科导师组集体考核,具体要求按照《风景园林专业学位硕士生专业实践教学管理与考核要求》执行,研究生在完成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后,还可结合学位论文工作继续安排专业实践,对于已具有一年以上工作实践经历的研究生,经导师认可学院批准,可提交证明材料申请免修该环节;
(2)论文选题报告环节,结合专业实践在第四学期末完成,经批准免修专业实践环节的研究生,可提前至第三学期末完成,选题报告由学科导师组成评议组进行评议,按照《山东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选题与论文选题报告基本要求》和《风景园林硕士生选题报告评议组织与实施规定》进行,上半年在5月底完成,下半年在11月底完成;
(3)学术报告环节,贯穿于在校学习全过程,要求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至少听取3次以上学术报告,或在本学科研究生范围内,公开作1次学术报告,毕业前写出总结报告,由研究生导师负责考核。
5. 研究生是否通过专业实践考核、论文选题报告评议、论文中期检查,以及学位论文答辩与硕士学位申请等有关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后形成决定。
五、培养计划
1. 培养计划由学位课、非学位课和必修环节三部分组成,研究生在入学后第一周,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2. 本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毕业和硕士学位,应至少修满32学分,其中:学位课程17学分,非学位课程不少于4类10学分,必修环节5学分。
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入的硕士研究生,还须补修不少于2门本学科专业的大学本科主要课程。导师还可根据所指导研究生的具体情况,结合拟确定的学位论文选题,为完善研究生知识结构,在第三学期可自行开设1-2门补修课程,并于第二学期末提出开课申请。补修课程学习成绩必须合格且不计学分,补修课程不能代替本专业的学位课程和选修课程,
3. 课程与必修环节设置,见附件《风景园林硕士研究生课程与必修环节设置表》。
六、中期筛选考核
中期筛选考核旨在促进研究生由课程学习转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其评价结果,作为审批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的依据之一。
中期筛选考核统一安排在第四学期末进行,以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为依据,总结评价研究生入学以来,完成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论文选题报告情况,具体要求按《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筛选与考核办法》执行。
七、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1. 论文选题要求
选题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际应用价值,具有一定的新颖性和针对性。
2. 论文工作时间要求
论文工作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工作量饱满,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12个月,以通过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评议之日至学位论文答辩之日计。
3. 论文文献阅读量要求
文献综述应对所研究课题的国内外状况有清晰的描述与分析。学位论文应阅读不少于40篇专业文献,其中最近5年内的文献应占30%以上,并有一定数量的外文文献。
4. 论文写作规范要求
论文写作规范应符合《山东建筑大学学位论文撰写基本规范》,同时还应符合本学科领域特定的学术与技术规范。
5. 学位论文形式
学位论文形式可为应用性研究论文、规划设计性论文。
(1)应用性研究论文
应包含如下内容:
①封面:论文题目(中英文)、论文作者、指导教师、学科门类、专业名称、培养单位、完成日期,以及论文分类号、密级等。
②扉页:学位论文题目、课题受资助项目名称及项目号、学位论文页数、论文中使用表格数量、插图数量统计,以及评阅人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学生所在学院院长姓名、学位论文完成日期等。
③声明: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须有作者及导师的亲笔签字),声明内容由学校统一规定。
④中英文摘要与关键词。摘要一般不超过1000字。
⑤论文目录。
⑥论文主体部分包含绪论(选题依据、文献综述)、论文正文(研究内容和研究成果)、结论与展望,论文主体部分3万字左右。
⑦参考文献。
⑧必要的附录。
⑨致谢。
⑩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与专业实践成果。
(2)规划设计性论文
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封面:论文题目(中英文)、论文作者、指导教师、学科门类、专业名称、培养单位、完成日期,以及论文分类号、密级等。
②扉页:学位论文题目、课题受资助项目名称及项目号、学位论文页数、论文中使用表格数量、插图数量统计,以及评阅人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学生所在学院院长姓名、学位论文完成日期等。
③声明: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须有作者及导师的亲笔签字),声明内容由学校统一规定。
④中英文摘要与关键词。摘要一般不超过1000字。
⑤论文目录。
⑥论文正文包含规划设计理论和方法、规划设计场地区位及现状分析、规划设计理念、规划设计依据、规划设计内容、经济技术指标、预期效果等。论文主体部分应不少于1万字。
⑦参考文献。
⑧必要的附录:设计图纸。
⑨致谢。
⑩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与专业实践成果。
研究生还应根据要求提交设计图纸。
6. 学位论文内容质量要求
学位论文应综合应用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一定的研究方法和手段,鼓励使用创新性的方法对所选课题进行研究,并得出科学的实验(分析)数据和合理的分析结论,或提出新见解;或者综合应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方法完成一定场地的规范规划设计方案。
论文写作要求概念清晰、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文理通顺,符合规范要求。
7. 学术成果体现形式规定
本学科硕士生在取得硕士学位之前,应将与论文工作相关的研究发现以山东建筑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与本学科相关的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会议论文集)上发表学术论文(学生为第一作者,或学生为第二作者且导师为第一作者),或以主要完成人出版著作、申报专利、获得科技及行业奖励。
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评阅与答辩
1. 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实行学位论文中期检查、预答辩制度,具体要求按《艺术学院风景园林硕士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组织与实施规定》、《艺术学院硕士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组织与实施规定》执行。
2. 硕士生完成学位论文,经导师同意,可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答辩前,由学校或学院组织学位论文评阅、不端行为检测,论文评阅合格、通过不端行为检测,方可按《山东建筑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的有关规定,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九、学位申请与授予
硕士学位申请与授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山东建筑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审议、审批。
1. 研究生按个人培养计划完成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并被建议授予学位,可申请学位。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做出授予学位建议,通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做出授予学位决定者,颁发学位证书。
2、研究生按个人培养计划完成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因未达到学术成果体现形式规定,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做出缓授学位建议者,待达到相关规定后,再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做出授予学位建议,通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做出授予学位决定者,颁发学位证书。
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或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通过毕业而未获得授予学位建议者,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半数以上同意,做出准予再次申请学位答辩决议的,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一次,否则,只能申请毕业答辩一次。
十、毕业
1、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做出授予学位决定的研究生,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
2、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毕业答辩,但未通过论文答辩委员会授予学位建议的研究生,以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做出缓授学位建议的研究生,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
3、研究生按个人培养计划完成规定的学分,完成论文写作,满足论文工作时间、论文写作规范要求,但是论文选题、研究内容与成果达不到申请学位论文质量标准的,经导师同意,可申请毕业答辩,经论文不端行为检测合格且通过毕业答辩者,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
十一、其他要求
1. 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管理条例(试行)》等校规校纪,以及本学科专业针对培养各环节所作出的教学规定和要求。
2. 鼓励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积极参加国家、山东省和学校组织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和活动。
十二、方案审批与实施
1. 本方案经研究生处审核、主管校长批准。
2. 本方案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方案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局部修订时,报研究生处审核,并明确适用年级。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山东建筑大学建筑设计及其理论是“十五”、“十一五”、“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设岗学科,拥有建筑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及建筑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办学水平和学科实力处于山东省领先地位,国内具有一定影响。
本学科拥有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的师资队伍,共计67人,其中教授13人,副教授21人。设有公共建筑设计与城市景观环境、绿色建筑设计与生态环境及居住建筑设计与人居环境3个研究方向,形成了覆盖范围合理、具备交叉渗透潜能的新学科结构。
本学科学术研究立足所在地域,围绕绿色生态与城市文化两大城市发展课题,积极探索山东地区城镇建筑可持续发展道路。结合地域气候、文化特点,对山东省城市景观与建筑特色、绿色建筑设计及理论研究,居住建筑设计与人居环境等进行重点研究;针对“泉城”济南地域背景,解决泉水聚落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理论问题,探讨历史文化名城特色风貌保护的实践路线。
本学科多年来坚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在山东省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建筑遗产保护、节能技术研发等领域开展了大量研究与实践,先后承担纵、横向课题百余项,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与设计奖励近50项,受到学术界及政府部门的普遍重视,研究成果被广泛应用于各地城乡建设实践。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学科注重实践应用的教学特色较好地带动了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毕业生就业逐步由我省走向全国,学生质量受到了社会的好评。
城乡规划学
山东建筑大学城乡规划学学科的基础是原城市规划与设计学科,2000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批为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设岗学科, “十一五”被评为省级强化重点建设学科,“十二五”被评为省级特色重点学科,2011年获得城乡规划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办学水平和学科实力处于山东省领先地位,国内具有一定影响。
经过多年的建设,形成了以下鲜明的特色和优势:
1、聚焦城乡规划学科核心特色。城乡规划的核心是土地使用,本学科在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和评价体系、城市核心功能要素配置和布局、城市建设用地变化测度和分析等方面形成了鲜明的特色。
2、立足地域城乡发展对策特色。基于地方院校的特点,在山东半岛城镇群可持续发展研究、山东省土地集约利用研究、半岛蓝色经济区村庄建设研究、浅水层城市有轨交通研究、城市洪水防治研究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特色。
3、关注乡村人居环境建设特色。通过对乡村人居环境建设指标体系与村庄集聚现象的研究,提出村庄体系重构方法及推进村庄整合的政策建议,为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了理论与政策支持。
4、办学优势。学科专业办学历史长,是改革开放后国内第三所开办城市规划专业本科教育的学校,唯一一所以优秀级通过本科专业教育评估的地方院校;被评为山东省重点学科,“泰山学者”设岗学科,在国内已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和学科地位。
5、地域优势。山东省区域类型多样、城市发展各异,为本学科的研究提供了更丰富的空间与样本。我校的毕业生主要分布在省内,在政府决策部门、规划部门担负着重要角色,具有与地方建设相结合的优势。
6、团队优势。本学科已形成了稳定的学术研究团队和方向,知识、职称、年龄与学历结构合理,近5年承担了一大批纵横向科研项目,总经费达到1400余万元,其中承担省部级及国家纵向项目科研经费332.95万元。
本学科在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以及对外技术服务方面,为地方城市建设做出较大贡献,业已成为山东省城市规划领域重要的人才培养和学术研究基地。山东省正在实施“以空间聚集为导向的人口城镇化战略”,本学科将具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和用武之地,在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与城市建设中将发挥更大作用。
风景园林学
山东建筑大学风景园林学是建立在广泛的自然科学和人文艺术学科基础之上,综合利用科学和艺术手段营造人类美好的室外生活境域的一门学科,核心是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师资梯队理论扎实、学历和学缘结构合理,具有较高的科研能力和景观规划实践能力。
    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与理论、地景规划与生态修复:主要研究内容为区域城市景观生态规划、城乡绿地系统规划、绿色基础设施构建、棕地与山体生态修复等四个方面。
特色与优势:围绕城市双修、海绵城市、绿色基础设施、美丽乡村等社会热点开展研究。
园林植物应用与设计:主要研究植物景观应用与设计理论与实践研究,对植物的生态、景观、环境效益的分析与评价;园林植物种质资源引种与保护,植物的繁育、栽培、抗逆生理等的理论与技术研究。
特色与优势:注重将园林植物的景观应用与生态、景观、环境效益研究紧密结合开展研究。同时,注重对新型园林植物的引种,研究其对不同环境的适应性,丰富植物种质资源及景观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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