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考研网

基础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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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永川医院检验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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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性疾病分子生物学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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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大学城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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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信息学院

附属永川中医院

附属第三医院

附属康复医院

医学大数据研究院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生源情况和办学特色,经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公布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同样按此基本分数线执行。
学校近期将陆续公布复试具体安排及相关要求,请考生关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jszs.cqmu.edu.cn/)。
一、学术学位各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
专业代码/名称 研究方向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030505思想政治教育 不区分研究方向 321 44 66
071002动物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280 37 56
071003生理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071006神经生物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071007遗传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071009细胞生物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071010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0710Z1生物信息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077700生物医学工程 不区分研究方向
083100生物医学工程 不区分研究方向 263 37 56
100104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含所有方向 299 41 123
100106放射医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202儿科学 含所有方向
100203老年医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204神经病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210外科学 含所有方向
100211妇产科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218急诊医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2Z2全科医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2Z3重症医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2Z5医学信息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2Z6健康管理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301口腔基础医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302口腔临床医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401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402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403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404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405卫生毒理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4Z1卫生检验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4Z2卫生事业管理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701药物化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705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7200生物医学工程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509中医妇科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299 40 120
100512针灸推拿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601中西医结合基础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602中西医结合临床 不区分研究方向
120401行政管理 不区分研究方向 341 48 72
120404社会保障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101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含所有方向 328 45 180
100102免疫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75
100103病原生物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65
100105法医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80
100201内科学 含所有方向 318
1002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55
100206皮肤病与性病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83
100207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85
100208临床检验诊断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84
100212眼科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66
100213耳鼻咽喉科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20
100214肿瘤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44
100215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404
100217麻醉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55
1002Z4临床药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50
100702药剂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65
100704药物分析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40
100706药理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51
101000医学技术 含所有方向 369
101100护理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20
100506中医内科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40 40 180
100508中医骨伤科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00
120402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不区分研究方向 367 50 90
二、专业学位各类别(领域)复试基本分数线
专业代码/名称 研究方向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025200应用统计 不区分研究方向 348 49 74
045400应用心理 不区分研究方向 337 47 141
055101英语笔译 不区分研究方向 355 53 80
085400电子信息 不区分研究方向 263 37 56
105103老年医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299 41 123
105107急诊医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108重症医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109全科医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110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112儿外科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119临床病理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120临床检验诊断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122放射肿瘤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125核医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200口腔医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300公共卫生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701中医内科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299 40 120
105702中医外科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703中医骨伤科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704中医妇科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706中医五官科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707针灸推拿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709中西医结合临床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101内科学 含所有方向 354 45 180
105102儿科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29
105104神经病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41
1051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40
105106皮肤病与性病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30
105111外科学 含所有方向 356
105113骨科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30
105115妇产科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57
105116眼科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53
105117耳鼻咽喉科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48
105118麻醉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60
105121肿瘤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60
105123放射影像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56
105124超声医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50
105400护理 不区分研究方向 327
105500药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41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
专项计划类型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245 40 120


2021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广大考研学子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招生专业目录包含了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学习方式等具体信息,以下是考研派为大家整理的2021重庆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点击下列链接即可查看:2021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重庆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pdf
     重庆医科大学
    二○二一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规模
    (一)我校2021年面向全国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091人(含统一考试生、单独考试生、推荐免试生、医学长学制,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其中最多可招收推荐免试生(含医学长学制)896人,实际招收推荐免试生人数以最终确定录取人数为准。专业目录中公布了我校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学校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实际录取的推免生(医学长学制)情况对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进行增减并在复试前公布,未完成的推荐免试招生计划将转入相应专业的统一考试招生计划。
    (二)我校2021年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20人,专业目录(统一考试)中所有专业均可招生,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三)我校2021年拟在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中选拔36人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直博生计划不占本年度硕士生计划。
    二、学制及学习形式
    (一)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三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六年。
    (二)学习形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我校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仅招收全日制研究生。我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凡是“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考生,将严格按全日制培养方式进行培养,要求考生脱产学习,在拟录取阶段与工作单位达成脱产学习协议并提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不予录取,请在职人员谨慎报考。
    三、报考条件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两种类型的专业代码不同。除满足教育部
    《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的招生条件外,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对每个专业的报考条件提出了要求(详见附件1,接受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条件见附件2),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以免发生报考失误。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资格审核不合格、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当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时,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生相关政策,考生须服从学校调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除满足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外,其他招生条件与统一考试考生一致。
    四、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以教育部及考生选择的报名考试点的规定为准。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以教育部及考生选择的报名考试点的规定为准。
    3.资格审查: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详细、清楚写明,此信息须在2021年7月前有效。若因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填写有误,导致我校无法及时联系考生或无法寄送录取通知书等,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不选择院系,只报专业(分方向的专业要选择方向)。各专业拟招生的院系已在专业目录备注,最终招生院系将根据招生计划调整而变化,并在复试前公布。
    (二)初试
    1.初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地点:考生选择的报名考试点。2.初试科目:
    (1)具体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的,考试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的,考试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和150分。凡目录中业务课一或业务课二考试科目有多门者,请正确填写选考科目代码,否则由我校指定应试科目。我校各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2)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1051)初试业务课将使用国家统一命题科目: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学术学位(1002)初试业务课为学校自命题:699医学综合。
    (3)我校基础医学(1001)、医学技术(101000)、医学门类生物医学工程(1072)初试业务课为学校自命题:699医学综合。
    (4)我校中医专业学位初试业务课将使用国家统一命题科目: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中医学学术学位初试业务课为学校自命题:701中医综合。
    (5)我校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均使用学校自命题:352口腔综合。
    (三)复试及调剂
    1.复试时间: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2.地点:重庆医科大学各研究生招生院系。
    3.学校及各院系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4.达到报考专业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在复试前选择报考院系,参加报考院系组织的复试。
    5.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调剂工作,请考生谨慎选择报考专业。报考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学校相关规定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四)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的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等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工资、福利、保险等均由定向单位解决,考生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合同,按规定时间将公正后的合同交至我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考生须将个人人事档案在规定时间调入学校。就业类别属于报考基本信息,一经报名成功,无法修改,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提交定向合同或人事档案,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3.考生须在拟录取后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体检,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考生不得隐瞒本人病情。若身体状况不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将取消入学资格。
    4.学校将于教育部审核通过招生数据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入学后三个月内通过新生资格复审后才能取得学籍。若不符合录取条件,无论何时,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注销学籍。
    五、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2021年招收的所有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二)我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可获得各类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另有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缓交学费绿色通道和临时经济困难补助。详细规定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六、培养地点及住宿安排
    我校硕士研究生主要在袁家岗校区及相关附属医院进行培养。录取新生住宿主要安排在我校袁家岗校区,部分临床学院的住宿由院系统筹安排,具体住宿安排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期间对考生公布。
    七、就业情况
    我校毕业研究生长期保持较高就业质量,有关就业的具体信息可登录“重庆医科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查看我校毕业生就业报告等信息。
    八、其他说明
    (一)考生在报名、复试、录取阶段均不涉及导师,在各院系将在拟录取后组织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完全对接。凡报考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必须无条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研究生须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申请学位。我校不接收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报考上述专业学位。
    (三)我校部分临床学院将和非直管附属医院联合培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简称“联合培养计划”),“联合培养计划”招收的研究生按我校培养方案进行培养,由我校授予相应学位。学校将在复试前公布联合培养基地名单。
    (四)2021年我校不接收任何学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如有瞒报,一经查实,无论何时均将取消考生的报名录取资格。
    (五)研究生毕业后能否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以国家最新出台的文件为准,我校不承担保证研究生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责任。
    (六)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教育部、重庆市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规定为准。
    (七)有关我校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复试、录取、导师等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发布(网址:http://yjszs.cqmu.edu.cn),请考生注意上网查询,以免遗漏重要信息。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3-68485540,邮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400016。
    招生院系及咨询电话如下
院系代码 院系名称 信息发布网址 联系电话
001 基础医学院 http://basic.cqmu.edu.cn/ 023-68485211
002 第一临床学院 http://www.hospital-cqmu.com/index.php?file=kx yj&smid=300 023-89012704
003 第二临床学院 http://www.sahcqmu.com/html/yjszs/ 023-63693842
004 儿科学院 http://keshi.chcmu.com/k/ekxy/ 023-63313221
005 口腔学院 https://www.cqdent.com/ 023-88602319
006 第五临床学院 https://www.ychcqmu.com/ 023-85381616
007 检验医学院 https://jyx.cqmu.edu.cn/ 023-68485240
023-68485239

 
008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
https://gwgl.cqmu.edu.cn/ 023-68485778  
009 药学院 https://yxy.cqmu.edu.cn 023-68485161
010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https://swyxgcxy.cqmu.edu.cn/index.htm 023-68485021
011、021 中医药学院
附属永川中医院
https://zyy.cqmu.edu.cn/xwgg/ggxx.htm 023-63702139
013 实验动物中心 https://sydwzx.cqmu.edu.cn 023-68486187
014 感染性疾病分子生物学重点实验室 https://lipid.cqmu.edu.cn/ 023-68486780
015 生命科学研究院 https://sky.cqmu.edu.cn/ 023-63664820
016 护理学院 https://nursing.cqmu.edu.cn/ 023-89012767
017 马克思主义学院 https://sxzzjyxy.cqmu.edu.cn/ 023-68485573
018 第四临床学院 http://www.uhcmu.com/index.php?m=content&c= index&a=lists&catid=41 023-65715630
019 外国语学院 https://foreign.cqmu.edu.cn/ 023-68485676
020 医学信息学院 https://mi.cqmu.edu.cn/ 023-68480060
022 第三临床学院 www.3-hospital-cqmu.com 023-67167736
023-67455197
023 附属康复医院 https://www.kfcqmu.com/ 023-68823284
025 国科大(重庆学院) http://www.cigit.cas.cn/ 023-63390045

    重庆医科大学
    二○二一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报考条件说明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条件,在国家政策规定条件的基础上,各专业对考生报考条件有不同要求,主要分为教育形式要求和报考学历背景要求两部分。
    一、考生教育形式要求
    1.对考生高等教育阶段的教育形式要求分为三种类型:
    类型①: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应届本科生;或已经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或以上学历。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生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医学技术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大学六级英语成绩500分以上(含500分)且在CSCD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著1篇以上。
    类型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本科或成人专升本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此类型不含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形式)
    类型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研究生入学)或2年以上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或应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以上人员均须符合大学六级英语成绩500分以上(含500分)且在CSCD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著1篇以上。
    2.各专业对考生的教育形式要求已在《重庆医科大学二○二一年硕士研究生各招生专业报考条件》表中“考生教育形式要求”一栏中标明,请考生认真阅读并按本人实际教育形式选择报考专业。
    3.跨类型报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③→②或②→①:取得大学六级英语成绩500分以上(含500分);在CSCD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著1篇以上;取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排名前5名。(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
    ③→①:取得大学六级英语成绩550分以上(含550分);在CSCD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著2
    篇以上;取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排名前3名。(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
    跨条件报考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后,必须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交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复试时审查原件。二、考生专业背景要求
    1.考生专业背景要求是指该招生专业对考生本科阶段学习专业的具体要求,对考生专业背景有要求的专业如下:
    (1)学术学位
    ①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病理学方向)
    本科学习专业为临床医学。须获得学士学位。
    ②临床医学
    本科学习专业为生物科学类、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药学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口腔医学技术除外)、护理学、中医学类。须获得学士学位。
    本科学习专业为体育学类只能报考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本科学习专业为心理学类、应用心理学只能报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本科学习专业为电子信息、计算机、生物医学工程、医学信息工程、数学、管理类只能报考医学信息学。
    ③口腔医学
    本科学习专业为生物科学类、基础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药学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中医学类。须获得学士学位。
    ④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本科学习专业为生物科学类、基础医学类、中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药学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口腔医学技术除外)、护理学。须获得学士学位。
    ⑤医学技术
    本科学习专业为医学技术类(口腔医学技术除外)、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须获得学士学位。医学检验技术方向还可接受本科学习专业为生物科学类、药学、护理学。须获得学士学位。
    康复治疗技术方向还可接受本科学习专业为运动医学。须获得学士学位。
    医学影像技术方向还可接受本科学习专业为生物医学工程。须获得学士学位。
    (2)专业学位
    ①临床医学(不含临床检验诊断学)
    本科学习专业为临床医学类,须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②临床检验诊断学
    本科学习专业为临床医学类、医学检验(不包含医学检验技术),须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③口腔医学
    本科学习专业为口腔医学类,须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④中医
    本科学习专业为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须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2.各专业对考生专业背景要求已在《重庆医科大学二○二一年硕士研究生各招生专业报考条件》表中“考生专业背景要求”一栏中标明,请考生认真阅读并按本人实际专业背景选择报考专业。
    三、复试时学校将对考生大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若在国外、境外获得的国家承认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进行审核。新生入学报到时将对应届毕业生的大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进行审核。对弄虚作假,通过伪造、欺骗、隐瞒等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考生,无论招生考试录取进行到何种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考试、录取、入学等资格。
 
院系代码 院系 信息发布网址 邮箱 联系电话
001 基础医学院 http://basic.cqmu.edu.cn/ 1107535631@qq.com 023-68485211
002 第一临床学院 http://www.hospital-cqmu.com/index.php?file=kxyj&smid=300 cyfyyyjsglc@qq.com
 
023-89012704
003 第二临床学院 http://www.sahcqmu.com/html/yjszs/ yjsc2013@126.com 023-63693842
004 儿科学院 http://keshi.chcmu.com/k/ekxy/ chcmuyjszs@163.com 023-63313221
005 口腔医学院 https://www.cqdent.com/ cykqyxyyjs@126.com 023-88602319
006 附属永川医院 https://www.ychcqmu.com/ 362306777@qq.com 023-85381616
007 检验医学院 https://jyx.cqmu.edu.cn/ 156464331@qq.com
362742642@qq.com
023-68485388
13350321688
008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https://gwgl.cqmu.edu.cn/ ggxy@cqmu.edu.cn 023-68485008
009 药学院 https://yxy.cqmu.edu.cn 289089073@qq.com 023-68485161
010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https://swyxgcxy.cqmu.edu.cn/index.htm 1263360159@qq.com
499032300@qq.com
023-68485021
011
021
中医药学院
附属永川中医院
https://zyy.cqmu.edu.cn/xwgg/ggxx.htm 359941376@qq.com 023-63702139
023-63702139
013 实验动物中心 https://sydwzx.cqmu.edu.cn cylac@cqmu.edu.cn 023-68486187
014 感染性疾病分子生物学重点实验室 lipid.cqmu.edu.cn t6sys@163.com 023-68486780
015 生命科学研究院 sky.cqmu.edu.cn sky@cqmu.edu.cn 023-68486875
13220200430
016 护理学院 https://nursing.cqmu.edu.cn/ 2018872092@qq.com 023-89012767
017 马克思主义学院 https://sxzzjyxy.cqmu.edu.cn/ 1158587295@qq.com 023-68485573
018 附属大学城医院 http://www.uhcmu.com/index.php?m=content&c=index&a=lists&catid=41 kjk5630@163.com 023-65715630
019 外国语学院 https://foreign.cqmu.edu.cn/ 14293282@qq.com 023-68485676
020
024
医学信息学院
医学数据研究院
https://mi.cqmu.edu.cn/ 37424044@qq.com 023-65714288
022 附属第三医院 www.3-hospital-cqmu.com 75696399@qq.com 023-67167736
023-67455197
023 附属康复医院 https://www.kfcqmu.com/ kfyyyhk@163.com 023-68603280
025 国科大(重庆学院) http://www.cigit.cas.cn/ yzb@cigit.ac.cn 023-65935867

代码 院系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调剂计划数
001 基础医学院 071003 生理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3
001 基础医学院 071009 细胞生物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
001 基础医学院 100101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02组织胚胎学 5
001 基础医学院 100104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01病理学 1
002 第一临床学院 100203 老年医学 00 1
003 第二临床学院 100706 药理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
003 第二临床学院 100218 急诊医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
003 第二临床学院 100204 神经病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
003 第二临床学院 105108 临床检验诊断学 02非直管附属医院联合培养计划(国科大重庆学院) 2
003 第二临床学院 100211 妇产科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
004 儿科学院 100217 麻醉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
006 第五临床学院 100208 临床检验诊断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
006 第五临床学院 105108 临床检验诊断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
008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100405 卫生毒理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
009 药学院 100701 药物化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
010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077700 生物医学工程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2
010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100211 妇产科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5
010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100214 肿瘤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2
011 中医药学院 100504 方剂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
011 中医药学院 100506 中医内科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2
011 中医药学院 100508 中医骨伤科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
011 中医药学院 100602 中西医结合临床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
011 中医药学院 100703 生药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
011 中医药学院 100706 药理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3
013 实验动物中心 071002 动物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3
015 生命科学研究院 100104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2
018 第四临床学院 100204 神经病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2
018 第四临床学院 100211 妇产科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
020 医学信息学院 1002Z5 医学信息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
022 第三临床医院 100201 内科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2
022 第三临床医院 100204 神经病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
注: 具体调剂专业和计划数以国家研招网调剂系统公布为准。

各位考生: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我校2020年全日制统招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采取网络远程考核方式。报名工作预计在6月20日左右启动,综合考核预计在7月初进行,请广大考生关注本网站相关通知,并提前准备好以下报名材料的原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往届生: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应届生: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证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4.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往届生:硕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英语水平证明材料(下述材料之一即可):CET—6成绩单、新托福(IBT)成绩单、雅思(IELTS)成绩单、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成绩合格证书、WSK(PETS4或PETS5)成绩合格证书、GRE成绩单
7.发表论文(SCI收录的论文须由大学图书馆或其他专门机构出具收录证明)、承担科研项目批文、各种奖励的获奖证书、发明专利批文等
8.申请专业相关领域的教授和申请人硕士生导师的推荐推荐表(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9.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我校在职职工可由学校或医院人事处提供盖章版的“职工报考研究生名册”到报考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其余考生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10. 申请专业学位的还须提供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以及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应届硕士生除外)。
若正式通知内容要求与本通知有抵触的,以后续正式通知为准。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系代码 院系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调剂计划
001 基础医学院 071003 生理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6
001 基础医学院 071007 遗传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9
001 基础医学院 071009 细胞生物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3
001 基础医学院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1
001 基础医学院 100101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01人体解剖学 9
002 基础医学院 100101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02组织胚胎学 9
001 基础医学院 100104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01病理学 2
002 第一临床学院 045400 应用心理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2
002 第一临床学院 100211 妇产科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2
002 第一临床学院 100213 耳鼻咽喉科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2
002 第一临床学院 1002Z2 全科医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2
002 第一临床学院 105103 老年医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
002 第一临床学院 10510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
002 第一临床学院 105108 临床检验诊断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9
002 第一临床学院 105112 耳鼻咽喉科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4
002 第一临床学院 105113 肿瘤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2
002 第一临床学院 105114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3
002 第一临床学院 105117 急诊医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8
002 第一临床学院 105200 口腔医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3
003 第二临床学院 100204 神经病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3
003 第二临床学院 100210 外科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1
003 第二临床学院 100211 妇产科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6
003 第二临床学院 105101 内科学 01 2
003 第二临床学院 105101 内科学 02非直管附属医院联合培养计划(涪陵中心医院) 1
003 第二临床学院 105101 内科学 03非直管附属医院联合培养计划(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 2
003 第二临床学院 105101 内科学 05非直管附属医院联合培养计划(国科大重庆学院) 3
003 第二临床学院 105103 老年医学 02非直管附属医院联合培养计划(国科大重庆学院) 1
003 第二临床学院 105104 神经病学 01 2
003 第二临床学院 105104 神经病学 02非直管附属医院联合培养计划(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 1
003 第二临床学院 105104 神经病学 03非直管附属医院联合培养计划(国科大重庆学院) 3
003 第二临床学院 1051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02非直管附属医院联合培养计划(国科大重庆学院) 2
003 第二临床学院 105109 外科学 01 16
003 第二临床学院 105109 外科学 04非直管附属医院联合培养计划(南川区人民医院) 2
003 第二临床学院 105109 外科学 05非直管附属医院联合培养计划(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 1
003 第二临床学院 105109 外科学 06非直管附属医院联合培养计划(国科大重庆学院) 5
003 第二临床学院 105111 眼科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5
003 第二临床学院 105112 耳鼻咽喉科学 01 1
003 第二临床学院 105112 耳鼻咽喉科学 02非直管附属医院联合培养计划(国科大重庆学院) 1
003 第二临床学院 105113 肿瘤学 01 1
003 第二临床学院 105113 肿瘤学 02非直管附属医院联合培养计划(涪陵中心医院医院) 1
003 第二临床学院 105113 肿瘤学 03非直管附属医院联合培养计划(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 1
003 第二临床学院 105116 麻醉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3
004 儿科学院 100217 麻醉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2
005 口腔医学院 100302 口腔临床医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6
006 第五临床学院 100208 临床检验诊断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2
006 第五临床学院 105104 神经病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
006 第五临床学院 105109 外科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6
006 第五临床学院 105116 麻醉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2
008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025200 应用统计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9
008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100405 卫生毒理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3
008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1004Z1 卫生检验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
008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105300 公共卫生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5
008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120401 行政管理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
008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120402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2
009 药学院 100701 药物化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4
009 药学院 100704 药物分析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
010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8
010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100211 妇产科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5
010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100214 肿瘤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2
010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107200 生物医学工程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6
011 中医药学院 100506 中医内科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2
011 中医药学院 100602 中西医结合临床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2
011 中医药学院 105703 中医骨伤科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2
011 中医药学院 105707 针灸推拿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
011 中医药学院 105709 中西医结合临床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2
013 实验动物中心 071002 动物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3
015 生命科学研究院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1
015 生命科学研究院 100208 临床检验诊断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3
017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0
018 第四临床学院 100211 妇产科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
018 第四临床学院 105101 内科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6
018 第四临床学院 105104 神经病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
019 外国语学院 055101 英语笔译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7
020 医学信息学院 1002Z5 医学信息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3
021 附属永川中医院 105701 中医内科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
021 附属永川中医院 105703 中医骨伤科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3
022 第三临床医院 100201 内科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4
022 第三临床医院 100210 外科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2

根据教育部、重庆市相关规定及《重庆医科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附件1)要求,学校将于5月20日启动复试调剂工作,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调剂专业及计划数
见本网站《重庆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专业及计划数》,调剂专业及开网时间将根据一志愿复试进程分批公布。请考生关注本网站信息及各招生院系网站(附件2)。
我校不接收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
二、调剂基本条件(以下须同时满足)
(一)必须符合国家调剂政策要求。
(二)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复试基本分数线。
(三)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的代码和名称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四)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只接收报考相同类别专业学位的考生调剂。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以上类别对应学术学位;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以上学科对应的专业学位。
三、调剂要求
(一)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相应报名手续,否则调剂无效。
(二)调剂复试一般为差额复试,调剂生源充足的学科,调剂计划与进入调剂复试的人数比例控制在1:2—1:5,具体调剂复试比例见各院系公布的信息。
(三)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为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期间我校保留不解锁的权利。锁定时间到达后,我校未明确受理意见的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四)复试考生名单遴选规则:同一专业(专业目录上分方向的,按方向)院系按符合调剂条件考生的初试第二科目外国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择优遴选形成复试考生名单。当出现外国语成绩相同时,按总分由高到低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自动放弃复试时,院系可从符合调剂条件的候选考生中按以上遴选规则依次递补。
(五)进入调剂复试考生的心理测试、缴纳复试费、资格审查、网络测试、复试、确认拟录取等要求与第一志愿考生一致(附件3)。具体安排及要求见各院系公布的信息。已参加我校第一志愿复试的考生不再进行心理测试和缴纳复试费。
(六)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时,从本专业调剂复试未录取的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调剂程序
(一)调剂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二)各院系审查调剂考生资格,院系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各专业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官网上公布。
(三)学校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四)收到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4小时内进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未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可申请其它调剂志愿。
(五)调剂考生须在复试前缴纳复试费100元/人(附件4),须完成心理测试(附件5),须按院系公布的时间提交复试材料。调剂考生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必填材料:所有材料按照以下顺序扫描成一个PDF 文档上传,文件名为“报考专业+考生编号+姓名(必填)”
(1)本人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
(3)往届生提供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4)应届生提供学生证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本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6)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处或学校盖章;或由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盖章单位应于报名时填报的一致)
(7)学历认证报告(若不能在线验证者,请到相关部门申请认证,具体流程见“学信网”)
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8)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我校在职职工可由学校或医院人事处提供“职工报考研究生名册”提交到报考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其余考生在本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2. 非必填材料:所有材料按照扫描成一个PDF 文档上传,文件名为“报考专业+考生编号+姓名(非必填)”
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论文、获奖证书等)、社会实践获奖等可反映考生创新潜质、研究能力和特长的相关材料。
(六)调剂考生参加各院系组织的远程网络复试模拟演练及正式复试。
(七)各院系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由学校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4小时内确认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同时按院系要求完成拟录取确认。
 五、其它
(一)我校所有专业复试均采取远程网络复试。请考生按要求准备相关设备,自觉遵守我校网络复试规则(附件6)。考生不得对复试内容录音、录像和录屏,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或传播。擅自上网发布和传播复试题目等信息是违规行为,如为他人助考是违法行为,相关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置。
(二)请考生合理填报调剂志愿,避免因复试时间冲突影响复试及录取。若参加其他专业复试或已被其他学校拟录取,请主动告知院系。
(三)请考生注意保持通讯畅通,以免漏接我校调剂相关信息。
(四)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相关文件执行。学校有权根据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规定对我校招生政策进行调整。
 
附件1:重庆医科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https://yjszs.cqmu.edu.cn/info/1119/1719.htm
附件2:重庆医科大学各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方式https://yjszs.cqmu.edu.cn/info/1119/1718.htm
附件3:重庆医科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安排https://yjszs.cqmu.edu.cn/info/1119/1720.htm
附件4:重庆医科大学关于自助缴纳2020年硕士生复试费的通知https://yjszs.cqmu.edu.cn/info/1119/1716.htm
附件5:重庆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生复试心理测试的通知https://yjszs.cqmu.edu.cn/info/1119/1717.htm
附件6:重庆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网络复试规范https://yjszs.cqmu.edu.cn/info/1119/1723.htm
 
重庆医科大学
2020年5月19日
 

 
根据教育部、重庆市相关规定及《重庆医科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附件1)要求,学校将于5月20日启动复试调剂工作,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调剂专业及计划数
见本网站《重庆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专业及计划数》,调剂专业及开网时间将根据一志愿复试进程分批公布。请考生关注本网站信息及各招生院系网站(附件2)。
我校不接收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
二、调剂基本条件(以下须同时满足)
(一)必须符合国家调剂政策要求。
(二)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复试基本分数线。
(三)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的代码和名称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四)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只接收报考相同类别专业学位的考生调剂。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以上类别对应学术学位;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以上学科对应的专业学位。
三、调剂要求
(一)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相应报名手续,否则调剂无效。
(二)调剂复试一般为差额复试,调剂生源充足的学科,调剂计划与进入调剂复试的人数比例控制在1:2—1:5,具体调剂复试比例见各院系公布的信息。
(三)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为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期间我校保留不解锁的权利。锁定时间到达后,我校未明确受理意见的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四)复试考生名单遴选规则:同一专业(专业目录上分方向的,按方向)院系按符合调剂条件考生的初试第二科目外国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择优遴选形成复试考生名单。当出现外国语成绩相同时,按总分由高到低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自动放弃复试时,院系可从符合调剂条件的候选考生中按以上遴选规则依次递补。
(五)进入调剂复试考生的心理测试、缴纳复试费、资格审查、网络测试、复试、确认拟录取等要求与第一志愿考生一致(附件3)。具体安排及要求见各院系公布的信息。已参加我校第一志愿复试的考生不再进行心理测试和缴纳复试费。
(六)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时,从本专业调剂复试未录取的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调剂程序
(一)调剂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二)各院系审查调剂考生资格,院系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各专业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官网上公布。
(三)学校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四)收到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4小时内进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未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可申请其它调剂志愿。
(五)调剂考生须在复试前缴纳复试费100元/人(附件4),须完成心理测试(附件5),须按院系公布的时间提交复试材料。调剂考生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必填材料:所有材料按照以下顺序扫描成一个PDF 文档上传,文件名为“报考专业+考生编号+姓名(必填)”
(1)本人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
(3)往届生提供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4)应届生提供学生证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本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6)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处或学校盖章;或由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盖章单位应于报名时填报的一致)
(7)学历认证报告(若不能在线验证者,请到相关部门申请认证,具体流程见“学信网”)
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8)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我校在职职工可由学校或医院人事处提供“职工报考研究生名册”提交到报考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其余考生在本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2. 非必填材料:所有材料按照扫描成一个PDF 文档上传,文件名为“报考专业+考生编号+姓名(非必填)”
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论文、获奖证书等)、社会实践获奖等可反映考生创新潜质、研究能力和特长的相关材料。
(六)调剂考生参加各院系组织的远程网络复试模拟演练及正式复试。
(七)各院系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由学校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4小时内确认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同时按院系要求完成拟录取确认。
 五、其它
(一)我校所有专业复试均采取远程网络复试。请考生按要求准备相关设备,自觉遵守我校网络复试规则(附件6)。考生不得对复试内容录音、录像和录屏,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或传播。擅自上网发布和传播复试题目等信息是违规行为,如为他人助考是违法行为,相关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置。
(二)请考生合理填报调剂志愿,避免因复试时间冲突影响复试及录取。若参加其他专业复试或已被其他学校拟录取,请主动告知院系。
(三)请考生注意保持通讯畅通,以免漏接我校调剂相关信息。
(四)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相关文件执行。学校有权根据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规定对我校招生政策进行调整。
 
附件1:重庆医科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https://yjszs.cqmu.edu.cn/info/1119/1719.htm
附件2:重庆医科大学各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方式https://yjszs.cqmu.edu.cn/info/1119/1718.htm
附件3:重庆医科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安排https://yjszs.cqmu.edu.cn/info/1119/1720.htm
附件4:重庆医科大学关于自助缴纳2020年硕士生复试费的通知https://yjszs.cqmu.edu.cn/info/1119/1716.htm
附件5:重庆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生复试心理测试的通知https://yjszs.cqmu.edu.cn/info/1119/1717.htm
附件6:重庆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网络复试规范https://yjszs.cqmu.edu.cn/info/1119/1723.htm
 
重庆医科大学
2020年5月19日
 

 
重庆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需要哪些准备
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须提前做好如下准备
(一)复试当天须选择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网络信号良好、相对封闭的场所,不得选择网吧、商场、广场等影响音视频效果和有损复试严肃性的场所。
(二)提前准备和调试好硬件设备:电脑、高清摄像头、话筒、音箱等。具体的硬件和系统要求见后续通知。
(三)如考生确有特殊情况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请于5月5日前以E-mail形式联系报考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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