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学院关于报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政策性加分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1 编辑:考研派小莉
闽江学院关于报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政策性加分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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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学院关于报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政策性加分材料的通知 正文

各相关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精神第五十九条,国家政策性加分情况如下: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提交佐证材料:考生以“姓名+初试总分+加分类型”为邮件主题,附上加分佐证材料,于3月15日前发送至yjsc@mju.edu.cn邮箱。因逾期而错失复试机会,责任自负。
闽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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