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1-10-27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石河子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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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正文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 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 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技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
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石河子大学研究生 招生信息网”查看石河子大学 202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招生方式
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普通招考、 “申请-考核制” 、硕博连读三种招生方式。

四、报考条件
( 一)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
( 3)同等学力人员报名要求: 获得学士学位后 6 年或 6 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到博士入学之日, 以 2021 年 9 月 10 日 计算) ,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 有较好学术成就, 已取得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② 在本学科或相近学科领域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至少以 第一作者身份发表 2 篇学术论文(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北京 大学图书馆等单位主持编纂并发布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为准。考生发表的学术论文, 以期刊出版当年的全国中文核心期 刊目录为准。)。
③ 获得所报考相关学科省级及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 一等奖 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四,三等奖排名前三) 。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 以上专家的书 面推荐意见。
( 二) “申请-考核制”考生报考条件按照《石河子大学博士 研究生招生 “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 的要求执行。

五、报名
报名时间: 分两个阶段( 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阶段进行资格审查工作) 。
网上报名时间: 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4 月 1 日。 现场确认时间: 2021 年 4 月 7 日-2021 年 4 月 9 日。
现场确认地点: 石河子大学行政楼 501B(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报名信息简表( 网报平台下载打印) 、身 份证、学位证、毕业证、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请登录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仔细阅读《石河子大学 202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须知》 。

六、考试
( 一)初试
1. 初试时间: 2021 年 4 月 24 日-2021 年 4 月 25 日。
2. 初试科目: 英语、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详见我校 202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 英语题型为: 听力、词汇、阅读、完型填空、翻译、写作。
4.初试方式: 笔试各科满分 100 分,共三门科目,总分 300 分。
( 二)复试
1.复试包括英语 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
凡完整参加我校 202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初试的考生 均可参加报考学院组织的复试。复试时间为2021年 4 月 26 日-2020 年 4 月 28 日。具体时间、地点由相关招生学院另行通知考生。复 试前,考生应到报考学院进行复试报到。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 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由我校校医院组 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 3 号) 和《教育 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 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学厅〔2010〕 2 号) 执 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时间、体检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集中进行。
( 三)加试
1.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至少 3 门硕士生主干课程(含思想政治理论) ,部分专业对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或在 职攻读硕士学位考生和跨学科考生要求加试。
2.思想政治理论加试在初试时进行,其他科目加试在复试中 进行。具体加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七、录取
我校 2021 年拟招收 152 名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人数以国家 下达计划为准。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 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 以及思想政治素 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 “德智体全 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 单。拟录取名单通过互联网等方式进行公示。
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录取为 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等转入我校; 录取为 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

八、学制与学费
博士研究生学制为四年。所有新入学博士研究生均须交纳学 费,学费标准为 7500 元/生 ·学年。

九、奖(助) 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录取的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档 案转入石河子大学且无工资收入) 可享受或申请奖学金、助学金。

十、违规处理
( 一)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 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第 33 号令)严肃处理。情节特 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 1 至 3 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 籍; 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 由考生所在单 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构成犯罪的,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
( 二)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 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 三)考生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 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违规或作弊的有关情况将通报考 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 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招生咨询
( 一)招生学院
 
学院代码 学院 联系人 电话 电子信箱
006 生命科学学院 程模香 0993-2057216 1339476658@qq.com
007 化学化工学院 杨丽莉 0993-2055030 303221690@qq.com
009 机械电气工程学院 郭  梅 0993-2057550 jidianyanban@163.com
010 水利建筑工程学院 赵  虹 0993-2058232 582614436@qq.com
011 食品学院 吴  超 0993-2058735 4830903@qq.com
012 农学院 王春娟 0993-2058383 1292096393@qq.com
013 动物科技学院 杨  霞 0993-2057805 1512821301@qq.com
016 经济与管理学院 张朝晖 0993-2057328 shzujg@126.com
( 二)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832003
联系电话: ( 0993)2058582
传    真: ( 0993)2058582 2036010
电子信箱: yjs10759@163.com
地    址: 新疆石河子市北四路石河子大学行政办公楼 501B 室
网    址: http://yz.shzu.edu.cn/

十二、其他事项
1.我校不提供任何与博士生入学考试相关的复习资料,也不举
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2.请考生及时关注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最新
信息。 网址: http://yz.shzu.edu.cn/。
3.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
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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