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期末教学及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7 编辑:考研派小莉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期末教学及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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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期末教学及考试工作的通知 正文

各研究生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本学期研究生期末教学工作,确保课程考核质量,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课时间
本学期研究生课程的结课周校历第17周(2023年1225日—29日),请任课教师妥善安排好期末教学工作。因节假日等停课需要安排补课的,任课教师可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办理补课手续,不得自行占用期末考试周的教室
原则上,任课教师应在结课周按正常教学时间安排上课或答疑,不得自行提前结课或随堂考试。部分选课人数小于30人的非学位课及口试、上机课程经学院、研究生院同意后,可在结课周安排随堂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监考安排
1.本学期研究生课程的期末考试周为校历第1819周(2024年12日—12日),时长为每场2小时。平行班课程统一方式、统一时间安排考试。
研究生院已按照各单位报送的《研究生课程期末考核情况汇总表》完成期末考试安排,并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下发。请各单位认真核对考试安排,如因特殊情况变更考试安排的,请于12月7日前反馈研究生院培养办,之后将向学生发布正式考试安排,一律不再予以更改。
2.请各单位于12月14日前根据考试时间和考场人数填报监考人员,路径为:“考试安排”—>“维护监考教师”,并将《研究生期末考试监考安排表》(系统“我的报表”中下载)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
原则上80人以下考场,监考人员为2人;80人及以上考场,监考人员为3人;100人及以上考场,监考人员为4人。任课教师应参加所授课程期末考试监考,以便对课程考试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解释。
3.国际商学院专硕、政府管理学院专硕期末考试由所属学院负责安排并通知学生。
、期末论文查重
1.所有以论文、文献综述、案例分析、读书报告、研究报告、开题报告方式考核的课程均需上传至论文查重系统,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请任课教师在12月22日前完成“期末论文”布置,系统登录路径为:“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右上角→“作业查重”。
2.每门课程任课教师仅可发布1项名称为“期末论文”的作业。若需发布多项作业(如期中论文),任课教师在录入期末成绩时,应以课程作业名称为“期末论文”的文字复制比作为评定依据。
3.每人每门课程有2次论文上传检测机会。检测内容包括:一是横向检测,即课程作业与知网数据库中已有的海量数据进行比对,严禁抄袭本科毕业论文;二是纵向检测,即与系统“联合比对库”中往年数据进行比对,严禁跨学期抄袭往年课程作业;三是校内互检,即校园内部的互检,严禁同学之间的互相抄袭;四是课程互检,即课程之间的互检,严禁将相似作业上传至不同课程。
四、考试组织
1.为规范期末考务管理工作,各教学单位应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学系负责人组成的期末考试领导小组,严格组织命题、试卷印制,认真做好试卷保密、保存工作,加强对期末考试各环节的检查。
2.各单位应在结课周之前,对全体研究生做好考前教育工作,加强考风考纪宣传,组织学习《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考试违纪行为的界定和处罚规定,杜绝抄袭等不当行为。
3.各单位应组织监考人员培训,明确考场纪律和监考人员职责(见附件1)。监考人员应填写《研究生课程考试考场记录表》(见附件2),于考试周结束后送交本单位研究生教务员处存档。
4.各单位期末考试领导小组应开展期末考试考场巡视工作,对本院结课周、考试周期末考试情况进行排查,并填写《研究生课程考试考场巡视表》(见附件3),于2024年1月12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
5.各单位应做好期末试卷、论文的回收存档工作,并填写《研究生期末试卷和课程论文提交情况汇总表》(系统“我的报表”中下载),于下学期开学两周内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所有试卷、论文要求存档三年。
6.各单位可在考试周之前到研究生院培养办领取研究生考试专用试卷袋及监考、巡考牌。
命题及评阅要求
1.以笔试方式考核的课程,应按统一格式制作试卷卷头(见附件4)。任课教师应对期末试卷命制负责,做到命题科学、严谨,格式规范,避免差错或疏漏。
2.要求任课教师统一使用红笔批改试卷,以明显的标识注明各题批改的情况、各小题与各大题的得分,说明扣分点,并认真核查试卷的总成绩。
3.以论文方式考核的课程,可自行选择线上或线下论文评阅:
(1)选择线上评阅的教师直接在论文查重系统中进行评阅,并给出正式评语。具体评阅方式请参考《研究生课程论文查重系统教师使用指南》(见附件5)。
(2)选择线下评阅的教师需填写《研究生课程期末论文评阅表》(见附件6),同时使用论文查重系统完成检测。各单位应于下学期开学一周内将线下期末论文评阅表复印件反馈至相关学生。
4.线上、线下论文评阅均要求任课教师从选题、内容、观点、语言表达、结构、逻辑等方面对论文进行综合评价、给定成绩,并写出论文评语,说明扣分点。 
成绩录入及提交
1.课程总成绩由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和期末成绩三部分组成,各项所占总成绩比例可由任课教师在录入成绩前自行调整,但期末成绩比例不得低于50%
2.以论文为考核方式的课程,期末成绩需以论文检测报告的总文字复制比作为评定依据。总复制百分比不超过20%的课程作业,视为合格;总复制百分比高于20%但不超过40%的,该课程成绩由教师根据实际情况评定,但期末成绩不得高于70分;总复制百分比高于40%的,视为检测不合格,期末成绩及课程总成绩均记为零分。以文献综述、案例分析、读书报告、研究报告、开题报告等为考核方式的课程,也应将检测报告的总文字复制比作为期末成绩的重要评分参考。
3.课程成绩录入路径为:“成绩管理”—>“录入课程成绩”。忘记密码可通过i惠园信息平台“教学应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登录或联系本单位研究生教务员进行重置。录入课程成绩时,应及时“保存”,以免系统超时;成绩录入完毕后,务必点击“保存”—>“提交”本学期课程成绩提交起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2024年1月19日
4.课程成绩单打印路径为:“我的报表”—>“课程考核登记表”—>“报表输出”。纸质成绩单经任课教师及有关领导签字后,于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送交本单位研究生教务员存档。各单位回收课程成绩单后,应放入相应课程期末试卷袋,与试卷或论文一并存档。
5.本学期起正式上线教师成绩更正及学生成绩复议功能。如遇学生成绩错登、变更等情况,请任课教师在系统“成绩更正”模块中线上申请,并附原试卷或论文等相关证明材料。学生申请成绩复议后,教师需在系统“成绩异议复核”模块中进行线上审核。线上申请提交时间为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
6.提交缓考成绩时,应填写《研究生课程考核成绩登记表(缓考用)》(见附件7),经任课教师签字、主管领导批准后,于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


 
 
附件1:研究生期末考试监考人员须知.pdf
附件2:研究生课程考试考场记录表.doc
附件3:研究生课程考试考场巡视表.xls
附件4:研究生课程论文查重系统教师使用指南.docx
附件5: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试卷(卷头格式).doc
附件6:研究生课程期末论文评阅表.doc
附件7:研究生课程考核成绩登记表(缓考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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