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教育学院2022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2-05-05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招生 2022年 实施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2022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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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教育学院2022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正文

为深化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更好地选拔教育实践领域高层次专门人才攻读博士学位,不断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教育学院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以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为指导原则,2022年继续以“申请-考核”制选拔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根据学校工作要求和学院实际情况,教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业学位博士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博士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选聘并任命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成员、审核拟录取名单、受理学生申诉等。具体名单及联系方式如下:
组  长:阚  阅、吴巨慧
副组长:李  艳、崔  倩
成  员:陈  胜、胡  亮、王莉华、屠莉娅
申诉联系人:张潇方
联系电话:0571-88273714  电子邮箱:jyxy12@zju.edu.cn
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由5名及以上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组成,设主任1名。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实行集体负责制,根据学科特点制定申请人材料初审办法、复试考核办法;组织材料评审,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组织复试考核,根据复试考核办法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另设初审委员会和复试小组,负责相关资料评审与复试事宜。初审委员会由3名或以上专家组成;各复试小组均由不少于5名副教授职称及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设组长1人。
二、材料初审与复试名额
教育学院统一组织基本报考条件和资格审查,进行材料预审。资格审查合格且材料预审通过者,提交初审委员会进行复核并初审。
初审委员会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外语水平、研究成果、研究计划书和专家推荐意见等,着重考察考生的学术背景、外语水平、研究能力、学术伦理、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初审满分值为100分,初审专家独立打分,以平均分计为考生的初审成绩。对初审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进行成绩排序,在通过初审人数充足的情况下,按不低于1:1.5(即计划录取名额:复试人数)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与复试候补名单一并在教育学院网站公布。如复试名单中有考生放弃复试,则从候补人员中依次替补。
三、资格复查
考生须按照要求及时、如实地提供相关材料,如有不能清晰辨认、未能有效佐证等情况,教育学院有权视作资格复查不通过。所有复试考生均须通过资格复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对伪造证书和提供不实材料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
所有复试考生须按照复试通知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钉钉中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的清晰扫描件: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考生身份证明:
①前置学历、学位证书;
②前置学位证书线上查询结果(http://www.chinadegrees.com.cn/)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s://www.chsi.com.cn/xlcx/yb_bgys.jsp,如无法在线验证,请申请纸质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③国外获得学位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复试形式和要求
复试是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衡量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术水平、身心健康等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研究生培养要求的必要环节,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复试。
(一)复试时间
考生须按照我院复试安排和相关要求准时参加复试。复试名单拟于2022年5月上旬发布,复试时间初定于2022年5月中下旬,复试名单、具体安排见我院后续通知。如因疫情等特殊情况,复试时间和方式将作酌情调整。
(二)复试形式
为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聚集,复试的组织形式为“双机位”网络远程复试,以钉钉作为面试平台。
视频复试操作指南详见“浙江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视频复试考生须知(见附件)”,考生须用报考时填报的手机号注册钉钉账号、完成实名认证。若原报考手机号已不能使用,需尽快联系我院研究生教育科,经审核后更换手机号。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考生个人陈述、问答两个环节,每生不少于30分钟。个人陈述时间不多于10分钟,包括个人经历、学习工作或科研业绩、攻读博士研究计划、个人专长等,可结合PPT汇报。
(四)复试考核
复试采取综合面试方式,从全方位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学业基础、科研能力、培养潜力和外语应用能力。
复试满分值共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取复试小组各成员打分的平均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注意事项
1.请考生提前下载好钉钉程序,并熟悉相关操作;
2.复试顺序由复试工作组随机抽签形成,并于复试前告知考生;
3.请确保复试当天电话与网络畅通,并尽量选用电脑和有线网接入视频参与复试;
4.如考核过程中遇网络中断且无法立即恢复的情况,将通过电话语音继续复试;考生出现长期不响应或多次中断的情况,由复试组决定是否取消复试或给予重新复试机会。
五、录取办法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初审与复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根据考生综合分的排序,在专业录取额定数内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综合分=初审成绩×30%+复试成绩×70%
3.体检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拟录取名单及有关复试材料提交学院,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送研究生院。
六、体检
考生被我院拟录取后请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项目一般应包含:内科、外科、五官科、眼科、身高体重、血压、血液检查(肝肾功能)、胸片等。体检表于2022年6月10日前寄我院研究生教育科。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我院研究生教育科联系。
七、政审
学院对拟录取考生进行政审。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经政审合格者,方可录取。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录取前均需签订相关培养协议。
八、博士生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相关规定和浙江省物价部门的核准,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收取学费,其中非全日制定向教育博士学位标准为10万元/生·全程。教育博士学费建议一次性缴纳,也可以分两次缴纳,每次5万元/生,第一次须在入学报到时缴纳,第二次须在入学一年内缴纳。
咨询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273714
电子邮箱:jyxy12@zju.edu.cn
浙江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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