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2-09-19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湖北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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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正文

一、招生说明
(一) 2023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 2500 余人 (其中全日制 1900 余人,非全日制 600 余人,退役士兵专项计划 20 余人) ,具体 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实际招生计划数为准。2023 年招生专 业目录中各专业 (方向) 所列招生人数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 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根据推免生接收人数、上线生源和 学科专业发展需求等方面情况,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后再确 定。
(二) 我校各专业均接收推免生。
(三) 研究生的分类、学习方式、学制、收费标准。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习方式:全脱产;学制:3 年;收费标准:会计专业型硕士 1.5 万元/年,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型硕士 1.2 万元/年,金融、 国际商务专业型硕士 1 万元/年,其他专业均为 0.8 万元/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习方式:非脱产,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考生;学制:3 年。
收费标准:工程管理专业型硕士 2.8 万元/年,工商管理专业型 硕士 2.4 万元/年,公共管理专业型硕士 1.6 万元/年,会计专业型硕 士 2.3 万元/年,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型硕士 1.5 万元/年, 其他专业均为 1 万元/年。

学费按规定学制 3 年执收,分年缴纳,最终收费标准以经学校核 准后对外公示的标准为准。
(四) 所有专业均招收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定向生均实行合同 制管理,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和拟录取考生之间签订定向协议书,在 读期间不转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不提供住宿。定 向生录取信息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时,系统中录取类别填写为“定向”, 其工作单位信息相应填入系统。
(五) 录取为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律按定向培养政策执 行。
二、报考学历及相关要求
(一)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 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 (具体期限由招生 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出具的《国 (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 (从毕业后到录

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 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 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 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 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 报名参加我校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 、公共管理 (专 业代码:1252) 和工程管理 (专业代码:125601)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 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 (一) 条中第(1)、 (2)、 (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 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 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 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
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 (教研 〔2016〕2 号) 有关规定执行。
(三) 我校全日制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 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 暨管理服务系统” (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填报志愿 并参加复试。截至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 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 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 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 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 (含高职) 、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  (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 科 (高职) 应 (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 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 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三、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及资格审查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 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 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 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 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 (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 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 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 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 伪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 一) 网上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4 日 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二)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

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 以下简称“研招网”) 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 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 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 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三)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 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 不能网上确认、考试 (含初试和复试) 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 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 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 (含初试和复 试) 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 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四) 所有考生 (不含推免生) 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 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 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 定和公布。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 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 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 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

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 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 学生证) 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 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 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六)在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 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 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确认手续。
(七) 未能通过学历 (学籍) 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 时间内 (网上确认阶段) 完成学历 (学籍) 核验。
(八)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 定及要求。
(九)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 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 幅面白纸打印, 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 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十) 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系统报名时,可在备用 信息“byxx”栏填写预选导师姓名或导师团队。
四、初试和复试
(一)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4 日至 25 日 (每天上午 8:30— 11:30,下午 14:00— 17:00) 。考试

时间超过 3 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 月 26 日进 行 (起始时间 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 14:30) 。
(二)初试科目:详见我校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 试方式均为笔试。
(三)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 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 15 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 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 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 逗留或交谈。
(四) 复试。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 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 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 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 复试办法和程序一般于录取年度的 3-4 月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一般情况下,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综 合面试等方面,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
五、录取
(一)每个专业或方向按复试后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录取名 单,考生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成绩占 70%、复试成绩占 30%的 权重进行加权求和,其计算公式如下:
考生总成绩= (初试总分÷初试满分)×100×70%+(复试总分÷ 复试满分)× 100×30%

(二) 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在本学科领域有重要发明、科 研成果或通过我校创新选拔的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三) 思想品德考核、体检、面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 拟录取名单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 址 http://yz.chsi.com.cn/zsgs)和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上(网 址:https://yjs.hbut.edu.cn/)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六、奖助政策
(一) 全日制研究生:
1. 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取得学校研究生学籍,
在基本学制年限内、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非 在职研究生。
2.奖助标准:
(1)符合国家政策的研究生将获得国家助学金 0.6 万元/人/年。
(2)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奖励 2 万元/人/年。
(3) 学业奖学金分一、二、三等,奖励金额及覆盖比例分别为
1 万元/人/年(20%) 、0.6 万元/人/年(20%) 、0.3 万元/人/年(30%)。
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详见《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 助学金管理办法》。
(4) 学校另设有学术科技创新资助、学科竞赛奖励、研究生“三 助”等奖励和资助项目,详见《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国 (境) 外研修 项目实施办法 (试行) 》、《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管理

办法》、《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科技文化活动奖励暂行办法》等文件。
(5) 相关学院还设有“拓荒者”“安琪酵母”“新华扬”“雁临” 等研究生社会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科研成果、学习成绩、社会活动等方 面表现突出的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 1000 元--5000 元/人/年。
(二) 非全日制研究生: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按定向培养 政策执行,不享受国家和学校提供的奖助学金。
七、其他事项
(一) 参考书可自行购买,或与招生学院联系。
(二)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 习资料。
(三) 招生信息公开网址为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各学院网站。
(四) 其他招生政策以教育部《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 作管理规定》为准。若国家相关政策有变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 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
(五) 报考前请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阅学位授予条例等相 关规定。
八、联系方式
(一)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单位代码:10500
学校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 28 号
邮政编码: 430068

办公地址:行政楼 B 座 101 室
联系电话: 027-59752000
单位网址: https://yjs.hbut.edu.cn/
(二) 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代码 招生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01 机械工程学院 季老师 027-59750394
002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杨老师 027-59750434
003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马老师 027-59750497
004 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 黄老师 027-59750468
005 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 高老师 027-59750504
006 计算机学院 李老师 027-59331738
007 艺术设计学院 刘老师 027-59750515
008 工业设计学院 何老师 027-59750652
009 经济与管理学院 张老师 027-59750561
010 马克思主义学院 吴老师 027-59750574
011 外国语学院 刘老师 027-59750581
012 理学院 王老师 027-59750597
013 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罗老师 027-59750965
014 机电研究设计院 季老师 027-59750394
015 农机工程研究设计院 游老师 027-59750822
016 体育学院 董老师 1354591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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