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2021年“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3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江南大学2021年“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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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2021年“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通知 正文

为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解决重大战略问题,储备战略人才,探索基于科研项目的研究生培养模式,根据教育部的部署,我校2021年实施“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科研经费博士计划”)。
一、招生说明
在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的基础上,学校根据导师申请、学科及平台建设等情况进行分配,我校2021年将在部分学院招收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导师详见《江南大学2021年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目录中导师姓名后标“★”,表示接收新报名考生,网报地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网报时间:2021年5月8日-5月11日;基本报考条件及流程同普通计划博士考生,详见《江南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由考生和导师双向选择,请所有考生(含已报名考生)及时填写《江南大学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申请表》(附件2),签字确认后,将纸质版在2021年5月12日前交报考学院。
二、考核
学院组织专家组在2021年5月16日前完成新报名考生材料审核、综合面试等,要求同普通计划博士考生。
三、拟录取
报考同一导师“科研经费博士计划”的考生,根据导师招生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其他
1.科研经费计划博士生在读期间不享受基本奖助,相关培养费用由导师自主承担。
2.在学制内的科研经费计划博士生须按学校规定按时缴纳学费,收费标准同普通计划博士研究生(1万元/生/学年),如需住宿,则按要求另行缴纳住宿费。
3.科研经费计划博士生的培养、毕业与学位要求和普通计划博士生相同。
五、联系方式
1.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老师 电话:0510-85197929 Email:yzb@jiangnan.edu.cn
2.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食品学院 周老师 85912065
生物工程学院 吴老师 85918517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苏老师 85917071
机械工程学院 田老师 85910583
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 刘老师 85910063
物联网工程学院 周老师 85910641
医学院 陈老师 85328363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沙老师 85912011
人工智能与计算机学院 黄老师 85197072
 
江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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