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022年

更新时间:2021-12-17 14:16:42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上海中医药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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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医药大学成立于1956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国家首批建立的中医药高等院校之一,是教育部与地方政府“部市共建”的第一所中医药院校,也是上海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作为地处浦东新区张江科学城核心板块的高校,以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对接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为己任,利用已有的学科和综合优势,勇担深化中医药高等教育改革、推动中医药自主创新、引领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任。
学校拥有3名两院院士,2名国医大师,2名全国名中医,69名上海市名中医,700多名高级专家和教授,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各级各类中医药专门人才,全日制在校学生近8000人,校友遍布60多个国家和地区。学校是国家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特色专业点”建设高校,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一级学科及中医1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科学技术史、医学技术5个一级学科及中医、中药学、护理、翻译、公共卫生5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学位授予专业覆盖全部中医药学科;学校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中医外科学、中药学、中医内科学及中医骨伤科学;国家重点学科(培育)2个:中医医史文献学、针灸推拿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38个;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4个。有1个教育部中药现代制剂技术工程研究中心,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上海市重点实验室,8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2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中医学、中药学两个学科顺利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高校名单,在教育部公布的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我校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三个学科全部进入最高等级的A+档,是全国中医院校中唯一取得3个A+学科的高校。
我校以建设世界一流中医药大学为目标,坚持“不重其全重其优、不重其大重其特、不重其名重其实”的办学理念,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已成为教学与科研实力以及主要学科全国排名领先的中医药高等院校。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招生规模
本校2019年博士生招生规模数暂定200名(实际招生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三、学习形式
2019年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培养。学制均为三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得超过五年。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及往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报考条件见第7条)。
3.报考专业资格要求:
(1)临床医学院(含联合培养单位)招收的医学专业,仅限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和临床医学专业生源报考(符合国家医师资格报考条件的本科、硕士毕业专业)。
(2)凡报考中医专业学位博士(专业代码为1057开头各专业)的考生须已获得中医类或临床医学类执业医师资格。
(3)为鼓励培养交叉学科人才,校本部各专业允许跨专业报考。
4.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
5.有两名与本专业有关的专家推荐,其中至少有一名为正高职称;
6.考生报考时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在职人员需本单位人事部门明确是否报考定向培养并盖章确认,未明确报考类别和无人事部门盖章者均视为报考材料不齐全不予报考。
7.同等学力报考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满6年(从获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已获得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日语考试四级证书,或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者,或获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合格证书、或四级笔试合格证书;
(3)已完成硕士学位课程,并由培养单位出具硕士学位课程证明(原件);
(4)近4年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5)经初试合格者,须加试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合格,方可复试。
8. 按国家规定,博士生招生不接受外单位考生调剂。
五、报考专业、导师
每位考生报考一个专业的一位导师,详见“上海中医药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统考考生请勿报考已通过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形式完成招生计划的导师。)
六、报考方式
(一)统考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1日至25日。
2.报名方式:所有考生一律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自行登陆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注册并登陆“博士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2018年12月25日前将相关报名材料邮寄我办(以邮戳为准,也可至招生办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清单如下:
(1)报名表(网报完成后自动生成PDF文件三页,请先勿装订);
(2)两名专家推荐书(附件2)原件,必须专家亲笔书写,并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以认证专家身份,请先勿装订);
(3)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在入学报到时补交);
(4)身份证复印件;
(5)报考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须提供中医类或临床医学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6)学籍学历验证报告:可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进行办理;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接受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时间:12月11日至25日(节假日除外)。
3.报考费:(1)经邮局汇款报考费250元(经审核因报名材料不齐或不合格而不准考者报考费一律不退)。汇款请寄: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要写个人姓名)收,注明博士报考费、报考者姓名、报名号。(2)现场提交报名材料考生可在当天缴纳现金(周五下午不办理缴费)。
4.资格审核:网报信息、报名材料完整,报考费按时缴纳者为报名成功,所有材料经我校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在我校博士网报系统中显示“已审核”,考生务必随时关注网报系统的审核情况,经审核不符合报考要求或报考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准考,报名材料一律不退。准考证可于考前一周内在博士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A4纸双面打印于1张纸上)。
5.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往届生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提供研究生证或硕士研究生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
(2)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一本,论文答辩专家评议书二份(应届生暂无学位论文和答辩评议书者可提供论文大摘要一份);
(3)身份证原件;
(4)政治审查表(盖所在部门党组织公章,下载地址:上海中医药大学主页-研究生院-下载专区)。
(二)硕博连读
符合我校《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实施办法》规定的我校2017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按照《关于2017级硕士生申请硕博连读计划的通知》,进行申报遴选。
(三)申请考核
2019年,继续试行部分导师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申报资格要求、名额、申报流程等见《上海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的通知》(已发布,见官网)。
七、考试时间及地点
1.初试:时间2019年3月9日-10日(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届时见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公告)。
2.复试:在2019年4月中旬至5月中旬进行,复试具体要求和内容详见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研究生复试办法”及各学院复试办法。
报考临床医学院的专业学位考生,学院根据需要在复试时进行临床技能考核,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
八、体格检查:
体检工作按照《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细则》的要求进行,初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由我校组织,在复试后进行。
九、政治审查:
根据教育部要求进行。初试合格的考生,在复试时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录取: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政审和体检情况,德、智、体、能全面衡量,择优录取。2019年6月底以邮政快递邮寄录取通知书。
十一、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及《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沪价费〔2013〕15号)文件精神,我校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如下:
 
学生类别 学位类型 学科性质 收费(元/学年)
全日制
博士研究生
学术学位 基础学科 非定向生8000
定向生 10000
一般学科 10000
专业学位 所有学科 15000
 
附注:
1、基础学科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医史文献、方剂学、中医诊断学、中西医结合基础、中医临床基础。
2、一般学科包括: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五官科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中西医结合康复学、中药学。
十二、其他
招生期间我院将有关通知发布在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页,请考生务必及时登陆浏览招生信息。
联系部门: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图书馆裙楼2楼202室
邮政编码:201203;电话(传真):021-51322530
网址:www.shutcm.com/shutcm/yjsy/
研招办邮箱:shutcmyjszsb@163.com
十三、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上海中医药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电话:021-51322410。
附件:上海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专家推荐表.docx
上海中医药大学
2018年11月
 
上海中医药大学成立于1956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国家首批建立的中医药高等院校之一,是教育部与地方政府“部市共建”的中医药院校,也是上海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
学校位于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科研教育区内,占地500余亩,教学设施齐全、环境优美。作为地处张江科学城核心板块的高校,以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对接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为己任,利用已有的学科和综合优势,勇担深化中医药高等教育改革、推动中医药自主创新、引领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任。
学校有教职员工1300余人,拥有4名两院院士,2名国医大师,2名全国名中医,69名上海市名中医,700多名高级专家和教授,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各级各类中医药专门人才,全日制在校学生近8000人,校友遍布60多个国家和地区。学校是国家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特色专业点”建设高校,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一级学科及中医1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科学技术史、医学技术、马克思主义理论6个一级学科及中医、中药学、护理、翻译、公共卫生5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学位授予专业覆盖全部中医药学科;有15个本、专科专业,除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临床本科专业外,还设有护理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康复治疗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预防医学等专业;有8个继续教育的本、专科专业;已与20个国家和地区的近50余家海外院校、医疗科研机构和国际组织建立了科研、教学、医疗等合作关系,建立了美国第一家中医孔子学院,设有两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分别是中英合作药学、中英合作护理学项目。
学校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中医外科学、中药学、中医内科学及中医骨伤科学;国家重点学科(培育)2个:中医医史文献学、针灸推拿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38个;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4个。有1个教育部中药现代制剂技术工程研究中心,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上海市重点实验室,8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2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中医学、中药学两个学科顺利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高校名单,在教育部公布的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我校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三个学科全部进入最高等级的A+档,是全国中医院校中唯一取得3个A+学科的高校。
学校办医规模与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有8家附属医院,基本覆盖了上海市所有三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附属医院的总建筑面积约67万平方米,总床位数约6300张,每年服务来自世界各地患者约1700万人次。学校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已在捷克、马耳他、摩洛哥、美国等国家设立海外中医中心,不断促进中医药国际化。
学校以建设世界一流中医药大学为目标,坚持“不重其全重其优、不重其大重其特、不重其名重其实”的办学理念,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已成为教学与科研实力以及主要学科全国排名领先的中医药高等院校。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招生规模
根据教育部2021年正式下达博士招生计划,本校2021年博士生招生规模数264名。
三、学习形式
2021年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培养。学制均为三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得超过五年。
四、报考方式
(一)申请考核
为了进一步深入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机制改革,完善招收博士生的选拔体系,充分发挥导师在博士生招生中的主导作用,推进高水平大学战略合作,提升跨学科人才培养水平,吸引和选拔更多适应现代科学发展要求的优秀创新人才,不断提高博士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文)等会议、文件精神,我校在2021年继续实行“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1、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品德优良,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等。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生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新生入学注册时,无法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相关认证报告者,不予报到注册。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有两名与本专业有关的专家推荐,其中至少有一名为正高职称。
(6)申请者只能报考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需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否则不予报到注册。
(7)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CET-6通过(或≥425分);
②WSK(PETS-5)考试合格;
③国家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考试合格;
④TOEFL成绩100分以上(IBT)或250分以上(CBT);
⑤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GRE成绩325分以上;
⑥IELTS≥6.0;
⑦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8)报考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专业代码1057开头各专业)的考生,须获得国家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最迟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获得,否则不予报到注册)。
(9)非应届考生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SCI、C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或正式接受的高水平专业学术论文至少2篇。
(10)申请者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11)凡在学术传承及创新能力方面确有特别专长者,可不受申请条件(7)和(9)条件的限制。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校学术水平评议专家小组综合面试合格者,可纳入考核。
2、申请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申请者参考《上海中医药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并填写《上海中医药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
(2)网上报名及材料提交要求。时间:2021年5月14日-20日,工作日9:00-16:00。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注册并登陆“博士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PDF文件,用A4纸单面打印,并至相关部门签章。
申请者在网报完成后,于2021年5月21日15:00前,将完整报名材料以快递方式邮寄至研招办(中国邮政速递EMS)。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成册以便审核,须在材料袋上显著位置标注:“申请考核博士报考材料-报考学院-姓名”。装订要求:材料①-②单独装订,材料③-⑬装订成册(所有报名材料将于考核前由各二级学院复核,不符合要求或材料不实者,终止申请程序)。逾期未收到或所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按放弃报考处理。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图书馆裙楼202室
收件人:上海中医药大学研招办
电话:021-51322530
(3)报名材料提交:
① 上海中医药大学博士报名表(博士网报系统报名完成后生成,共3页),第一页须本人签名,第三页“考生单位对考生报考的意见”栏需注明“同意报考非定向培养”,并由相关部门盖章。未在报名表中明确写明报考类别和无单位盖章者均视为报考材料不齐全不予报考。
② 2份专家推荐书(两名推荐专家的其中一名为申请者本人的硕士生导师,并至少有一名为正高职称)。(附件3)
③《上海中医药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一份(附件2);
④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应届生须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⑤往届生须提供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阶段为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学籍、学历验证报告可登陆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进行办理)
⑥硕士阶段成绩(须加盖所在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⑦英语水平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⑧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⑨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⑩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⑪身体健康情况申报表(附件4);
⑫报考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专业代码1057开头各专业)的考生,提交国家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最迟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获得);
⑬攻读博士学位科研计划书(附件5)。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行为,经核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3.报名费:250元。交费方式及时间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博士报名缴费通知。审核不通过者,报名费概不退还。
(二)硕博连读
符合我校《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实施办法》规定的我校2019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按照《关于2019级硕士生申请硕博连读计划的通知》,进行申报。
(三)中医博士专业学位与中医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
详见《上海中医药大学2021年中医专业学位博士与中医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
五、考核与录取
1.申请材料审核
研究生院汇总报名材料,由相关二级学院组织学科专家(包括考生报考导师)对申请者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以及申请人的学习情况、英语水平、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潜力、学术兴趣等方面,综合评判确定是否同意考生参加本次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审核结果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审核结果预计在2021年5月中下旬公布,请考生关注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由各二级学院通知考生参加考核;报名资格审核不通过者,终止申请程序。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实施差额考核,总体考核比例维持在1:1.2-1:3,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核,择优录取。
2.考核专家小组组成
二级学院根据学科确定考核专家小组组成,由不少于5位学科组专家(正高,含报考导师)、秘书等组成。考核专家小组名单报研究生院核准备案。
3.考核时间及考核内容
考核时间:预计在2021年5月下旬左右进行考核工作。具体时间见学校及二级学院网站通知;学校将视年度计划完成情况决定后续招生计划发布。
    考核内容: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动态掌握情况、临床综合能力、科研能力及外语水平等。
4.考核方式及拟录取
考核方式以线下考核为主,考核期间如因疫情等因素影响,可视情况采用线上考核方式,具体时间及计划安排以二级学院通知为准。(请考生提交材料后密切关注各学院信息。)
考核由相关二级学院组织实施,具体实施办法由相关二级学院制定后报研究生院审核。考核应按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遴选。获得拟录取资格的申请者须在考核后提交《上海中医药大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请在下载专区自行下载),政审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报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批。
5.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批后,在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页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纳入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2021年6月后寄送录取通知书。
六、监督保障机制
1.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扩大了学院和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在工作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2.校纪委、研究生院将全程监督各学科及学院的“申请-考核”制实施工作。
七、学费、奖助学金政策:
(一)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及《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沪价费〔2013〕15号)文件精神,我校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如下:
学生类别 学位类型 学科性质 收费(元/学年)
全日制
博士研究生
学术学位 基础学科 8000
一般学科 10000
专业学位 所有学科 15000
 
附注:
1、基础学科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医史文献、方剂学、中医诊断学、中医临床基础、中西医结合基础。
2、一般学科包括: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五官科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中西医结合康复学、中药学。
(二)奖助学金
录取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入学后按相关规定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奖学金与研究生助学金两部分构成。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毕业论文奖、教育部台港澳侨研究生奖学金等;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等。具体按照当年发布的奖助通知为准。
八、中外合作办学
我校与法国巴黎第五大学(巴黎笛卡尔大学)、加拿大UBC大学(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新西兰奥克兰大学等世界名校均有联合培养的合作办学项目,考生入学后可按相关要求进行申报。详情见研究生院网站具体通知。
九、其他
招生期间我院将有关通知发布在研究生院招生工作网页,请考生务必及时登陆浏览招生信息。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图书馆裙楼202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工作日电话(传真):021-51322530。
网址:http://yjsy.shutcm.edu.cn/
各学院联系方式:详见专业目录
 

全科医学(中医,不授博士学位) [105710] 专业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上海中医药大学
招生年份:2021年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所属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10]医学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57]中医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14)针灸免疫调节的相关性研究(15)中医药防治糖尿病慢性并发症
招生人数: 1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④(--)无
备  注:
全科医学(中医,不授博士学位) [105710] 专业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上海中医药大学
招生年份:2021年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所属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普陀医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10]医学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57]中医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12)胃肠病中医药临床和实验研究(13)脑卒中恢复期中医临床研究
招生人数: 1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④(--)无
备  注:
全科医学(中医,不授博士学位) [105710] 专业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上海中医药大学
招生年份:2021年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所属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市中医医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10]医学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57]中医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10)中西医结合心力衰竭的防治(11)慢性疾病的中医预防及治疗
招生人数: 1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④(--)无
备  注:
全科医学(中医,不授博士学位) [105710] 专业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上海中医药大学
招生年份:2021年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所属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10]医学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57]中医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06)中西医结合心肺康复(07)中医药防治胃肠病研究
(08)常见社区慢性疾病的临床诊治
(09)中医内科和全科医学、适宜技术
招生人数: 1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④(--)无
备  注:
全科医学(中医,不授博士学位) [105710] 专业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上海中医药大学
招生年份:2021年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所属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10]医学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57]中医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05)中医药治疗湿证临床及基础研究(16)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中医药防治
招生人数: 1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④(--)无
备  注:
全科医学(中医,不授博士学位) [105710] 专业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上海中医药大学
招生年份:2021年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所属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10]医学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57]中医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01)针灸镇痛与临床研究(02)肌肉骨骼系统疾病中西医结合康复
(03)脊柱骨退行性疾病的临床研究
(04)针药结合治疗脑源性疾病、脊柱病变
招生人数: 1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④(--)无
备  注:
009中药学院 100800中药学 马越鸣 1 09中药药代动力学 ①1001英语②2004生物化学、2005分析化学、2008生理学 选一③3021药理学 药代动力学
021-51322189   沈岚 1 10中药制剂关键技术及体内过程研究 ①1001英语②2005分析化学③3025中药药剂学 中药药剂学或药剂学
    王瑞 1 12中药活性成分与质量评价 ①1001英语②2005分析化学③3027天然药物化学 中药化学
    徐宏喜 1 14中药药效评价及新药研发 ①1001英语②2007中药药理学③3034药物设计与发现 细胞生物学
    张彤 1 15中药制药及中药分析技术研究 ①1001英语②2005分析化学③3025中药药剂学 中药药剂学
    郑昌武 1 17中药有效成分的合成及结构修饰 ①1001英语②2013有机化学③3027天然药物化学 药物设计与发现

003针灸推拿学院 100512针灸推拿学 杨华元 2 01现代针灸技术与应用 ①1001英语、1002日语 选一②2001中医基础理论③3013针灸学 针灸学
021-51322178   赵琛 1 02针灸延缓衰老的机理研究 ①1001英语②2001中医基础理论③3013针灸学 针灸学

院系所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 导师 拟招生人数 方向码/研究方向 统考科目 复试科目及备注
001基础医学院 100501中医基础理论 陈晓 1 01《内经》病证研究 ①1001英语②2001中医基础理论③3008中医内科学 内经
021-51322111   王庆其 1 02中医经典理论的临床运用 ①1001英语②2010中医内科学③3005各家学说 黄帝内经
  100502中医临床基础 叶进 1 01外感及内伤杂病的辨治规律 ①1001英语、1002日语 选一②2010中医内科学③3003伤寒论 金匮要略
  100505中医诊断学 何建成 1 01中医证候研究 ①1001英语②2001中医基础理论③3007中医诊断学 中医诊断学
    李福凤 1 02中医四诊信息化及临床应用研究 ①1001英语②2010中医内科学③3007中医诊断学 中医诊断学
    王忆勤 2 03中医诊断规范化、标准化研究 ①1001英语②2010中医内科学③3007中医诊断学 中医诊断学
    许家佗 1 04中医诊断技术信息化研究与应用 ①1001英语②2001中医基础理论③3007中医诊断学 中医诊断学
    周昌乐 2 05中医诊断技术信息化研究与应用 ①1001英语②2001中医基础理论③3007中医诊断学 中医诊断学
  100601中西医结合基础 骆嘉 1 04神经退行性疾病的防治 ①1001英语②2008生理学③3028生物化学 神经生物学
    吕嵘 1 05中医药抗心力衰竭的基础研究 ①1001英语②2001中医基础理论③3020病理学 病理生理学
    邵水金 1 06针灸修复神经损伤的研究 ①1001英语②2001中医基础理论③3018人体解剖学 腧穴解剖学
    施建蓉 1 07中医传统理论的现代科学基础研究 ①1001英语②2008生理学③3024中药药理学 中西医结合基础研究进展
    孙宁 1 08中药对复杂机体的作用分子机制 ①1001英语②2001中医基础理论③3020病理学 病理生理学
    王晓玲 1 09肝细胞损伤机制及中药防治 ①1001英语②2012免疫学③3030分子生物学 细胞生物学
    袁嘉丽 1 11中医药调节免疫微生态平衡 ①1001英语②2001中医基础理论③3019免疫学 病原生物学与免疫学

2013年上海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上海中医药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170分,外语不低于50分,专业基础课不低于50分,专业课不低于60分。
  上海中医药大学研招办
  2013年4月12日   为了完善我校研究生的复试标准,规范复试程序,保证复试工作公开、公平、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教学[2006]4号文“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复试是进一步确定考生资格,进一步考查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及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是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复试工作的原则是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客观评价,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

  第二条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方能录取。

  第三条考生复试比例(参加复试人数与本单位招生规模数之比)原则上为1.2:1。

  第四条各院、所、中心可根椐教育部及本校的复试条例,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符合本单位学科特点的复试实施办法,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

  第五条为维护考生合法利益,各院、所、中心必须在复试前将复试标准和办法(含复试比例、复试权重)告知考生。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及纪委、研究生院和教学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基本原则,根据初试成绩确定本校博士生复试分数线。

  研究生院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全国统考硕士生复试分数线,整理所有上线生材料,并将材料及时交各有关院、所、中心。分配各院、所、中心当年招生名额。审批调剂生名单。组织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命题、考试和阅卷。统一调剂全校的复试工作。

  第七条各院、所、中心应成立包括院、所、中心领导在内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督促本部门复试工作。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院、所、中心分管领导、纪委和教学处领导、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专家等若干人组成。各院、所、中心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为:

  1.根据学校制定的复试条例,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复试标准和复试办法。

  2.根据本单位各学科专业特点,组织成立各专业复试小组,确定各复试专业组的成员

  名单。

  3.负责组织本单位研究生的专业课复试(笔试)的命题、阅卷工作。

  4.负责组织外语口语与听力的命题和测试工作。

  5.负责审核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6.负责本单位拟录取考生的总成绩排序(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7.负责对参加复试但未予录取的考生作必要解释和处理遗留问题。

  第八条各院、所、中心应在本单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专业特点,组织成立各专业的复试小组并进行复试工作培训。各专业硕士生复试小组应由5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各专业博士生复试小组应由5名具有正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必须配备记录员一名,做好复试的全程记录工作。

  各专业复试小组的职责是,按照本单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组织本专业(教研室)考生的专业课笔试、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综合素质面试和其它复试(查)工作。

  第三章  复试内容及形式

  第九条复试内容包括以下部分:

  1.外语笔试;2.专业课笔试;3.综合素质面试。

  同等学力硕士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涵盖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同等学力博士考生须加试两门涵盖硕士阶段主干课程。各复试小组还可根据相应的学科、专业特点增加必要的临床技能或实验室技术考核。

  第十条复试内容、时间与分数分配

  1.外语笔试(满分100分):考生的外语水平测试原则上由各院、所、中心自行组织实施。各单位在进行外语口语与听力水平测试前,必须制定统一的测试办法和评分标准,满分为100分。

  2.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和成绩,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用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包括专业课笔试和实践技能考核,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查。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由各院、所、中心自行组织进行。条件许可的单位应组织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各院、所、中心原则上应将专业课测试范围事先告知考生。考生需凭本人准考证、复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军人凭军官证)参加考试。

  3.综合素质面试(满分300分):考核内容包含外语水平(口语与听力50分);专业能力(含本科阶段成绩、专业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满分100分);培养潜力(含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团队协作,满分100分);综合素质(满分50分)。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业务课的试题命题与考务组织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一般在复试开始阶段进行。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

  第四章  复试时间

  第十一条硕士、博士复试时间(含各单位内部调剂复试)一般在4月底完成(具体以当年的教育部和市招办的通知文件为准)。各单位须在复试前电话通知考生到指定地点领取复试通知,并按时参加复试。

  对于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必须在全国统一报名前(一般在10月25日前)完成复试。

  第五章  调剂复试

  第十二条调剂复试与注意事项

  1.学校系统内调剂、外校调剂入我校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中旬进行。

  2.硕士考生调剂必须达到教育部及我校规定的调剂复试分数线;博士考生达到本校规定的调剂复试标准。

  3.按教育部规定,调剂考生必须经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经由调剂系统录取的考生方可调剂录取。

  4.硕士生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复试录取。

  5.博士生不得从外单位调剂入我校,也不得调剂出我校。

  第六章  复试审查内容

  第十三条对复试考生审查内容:

  1.身份证审查:应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相貌及报名表上的照片一致。

  2.定向委培生报考单位的审查:报考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者,在“单位意见”一栏中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

  3.学历(学籍)审查:在复试时应对全部拟录取的历届生的毕业证书原件进行严格审查。对原件有疑问的,应及时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发证单位核实。对应届毕业生应认真审查其学生证或由毕业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杜绝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上报。

  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无此证明者,不得录取。

  4.身体状况审查:体检由学校在复试期间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5.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复试合格的考生,应持院、所、中心开具的证明,到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政治审查表”,带回单位交有关部门审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

  第七章  复试不合格及复试成绩权重

  第十四条复试不合格的情形有: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方面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凡硕士复试成绩低于300分,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均为不及格,不予录取。

  第十五条复试成绩与录取总成绩

  1.复试成绩=外语笔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复试成绩是决定录取的重要依据,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3.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比例是50%。

  第八章  其他

  第十六条对个别考生,通过一次复试无法确定录取与否的,各院、所、中心可要求考生进行第二次复试。

  第十七条如考生对第一次复试结果提出异议且具有充分理由,可通过书面形式向院、所、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重新复试申请,各院、所、中心招生领导小组应及时予以审核,决定是否重新复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第十八条对复试不合格或决定不予录取的考生,各院、所、中心或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应及时告诉考生本人。

  第十九条各院系所应及时将不予录取的考生全部材料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后,可将材料调剂至其他缺额院系所。各院系所不得擅自向其他院校转寄考生材料,或索取单考生、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调剂要求的考生材料。

  第二十条本条例解释权归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上海中医药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022年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招生规模
本校2021年博士生招生规模数暂定240名(实际招生数以当年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
三、学习形式
2021年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培养。学制均为三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得超过五年。
四、报考方式
(一)申请考核
为了进一步深入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机制改革,完善招收博士生的选拔体系,充分发挥导师在博士生招生中的主导作用,推进高水平大学战略合作,提升跨学科人才培养水平,吸引和选拔更多适应现代科学发展要求的优秀创新人才,不断提高博士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文)等会议、文件精神,我校在2021年继续实行“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1、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生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新生入学注册时,无法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相关认证报告者,不予报到注册。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有两名与本专业有关的专家推荐,其中至少有一名为正高职称。
(6)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等。
(7)申请者只能报考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需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否则不予报到注册。
(8)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CET-6通过(或≥425分);
②WSK(PETS-5)考试合格;
③国家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考试合格;
④TOEFL成绩100分以上(IBT)或250分以上(CBT);
⑤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GRE成绩325分以上;
⑥IELTS≥6.0;
⑦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9)报考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专业代码1057开头各专业)的考生,须获得国家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最迟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获得,否则不予报到注册)。
(10)非应届考生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SCI、C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过高水平专业学术论文至少2篇。
(11)申请者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2、申请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申请者参考《上海中医药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并填写《上海中医药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
(2)网上报名及材料提交要求。时间:2020年12月21日-28日,工作日9:00-16:00。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注册并登陆“博士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PDF文件,用A4纸单面打印,并至相关部门签章。
申请者在网报完成后,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将完整报名材料以快递方式邮寄至研招办(中国邮政速递EMS)。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成册以便审核,须在材料袋上显著位置标注:“申请考核博士报考材料-报考学院-姓名-报名号”。装订要求:材料①-②单独装订,材料③-⑬装订成册(所有报名材料将于考核前由各二级学院复核,不符合要求或材料不实者,终止申请程序)。逾期未收到或所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按放弃报考处理。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图书馆裙楼202室
收件人:上海中医药大学研招办
电 话:021-51322530
(3)报名材料提交:
①  上海中医药大学博士报名表(博士网报系统报名完成后生成,共3页),第一页须本人签名,第三页“考生单位对考生报考的意见”栏需注明“同意报考非定向培养”,并由相关部门盖章。未在报名表中明确写明报考类别和无单位盖章者均视为报考材料不齐全不予报考。
②  2份专家推荐书(两名推荐专家的其中一名为申请者本人的硕士生导师,并至少有一名为正高职称)。(附件3)
③《上海中医药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一份(附件2);
④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应届生须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⑤往届生须提供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阶段为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学籍、学历验证报告可登陆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进行办理)
⑥硕士阶段成绩(须加盖所在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⑦英语水平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⑧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⑨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⑩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⑪身体健康情况申报表(附件4);
⑫报考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专业代码1057开头各专业)的考生,提交国家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最迟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获得);
⑬攻读博士学位科研计划书(附件5 )。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行为,经核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3.报名费:250元。交费方式及时间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博士报名缴费通知。审核不通过者,报名费概不退还。
(二)硕博连读
符合我校《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实施办法》规定的我校2019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按照《关于2019级硕士生申请硕博连读计划的通知》,进行申报。
(三)中医博士专业学位与中医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
详见《上海中医药大学2021年中医专业学位博士与中医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
五、考核与录取
1.申请材料审核
研究生院汇总报名材料,由相关二级学院组织学科专家(包括考生报考导师)对申请者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以及申请人的学习情况、英语水平、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潜力、学术兴趣等方面,综合评判确定是否同意考生参加本次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审核结果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审核结果预计在2021年1月上旬通过我校博士网报系统查询。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网报系统的审核情况。材料经审核后,网报信息及报名材料完整、符合报考条件,在我校博士网报系统中将显示“审核通过”;经审核不符合报考要求或报考材料不齐全者,在我校博士网报系统中将显示“审核不通过”,不予准考,报名材料及报名费一律不退。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由各二级学院通知考生参加考核;报名资格审核不通过者,终止申请程序。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实施差额考核,总体考核比例维持在1:1.2 - 1:3,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核,择优录取。
2.考核专家小组组成
二级学院根据学科确定考核专家小组组成,由不少于5位学科组专家(正高,含报考导师)、秘书等组成。考核专家小组名单报研究生院核准备案。
3.考核时间及考核内容
考核时间:预计在2021年1月中旬左右进行考核工作。具体时间见学校及二级学院网站通知;学校将视年度计划完成情况决定后续招生计划发布。
    考核内容: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动态掌握情况、临床综合能力、科研能力及外语水平等。
4.考核方式及拟录取
考核方式以线下考核为主,考核期间如因疫情等因素影响,可视情况采用线上考核方式,具体时间及计划安排以二级学院通知为准。(请考生提交材料后密切关注各学院信息。)
考核由相关二级学院组织实施,具体实施办法由相关二级学院制定后报研究生院审核。考核应按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遴选。获得拟录取资格的申请者须在考核后提交《上海中医药大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请在下载专区自行下载),政审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报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批。
5.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批后,在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页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纳入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2021年6月后寄送录取通知书。
六、监督保障机制
1.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扩大了学院和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在工作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2.校纪委、研究生院将全程监督各学科及学院的“申请-考核”制实施工作。
七、学费、奖助学金政策:
(一)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及《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沪价费〔2013〕15号)文件精神,我校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如下:
学生类别 学位类型 学科性质 收费(元/学年)
全日制
博士研究生
学术学位 基础学科 8000
一般学科 10000
专业学位 所有学科 15000
附注:
1、基础学科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医史文献、方剂学、中医诊断学、中医临床基础、中西医结合基础。
2、一般学科包括: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五官科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中西医结合康复学、中药学。
(二)奖助学金
录取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入学后按相关规定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奖学金与研究生助学金两部分构成。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毕业论文奖、教育部台港澳侨研究生奖学金等;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等。具体按照当年发布的奖助通知为准。
八、中外合作办学
我校与法国巴黎第五大学(巴黎笛卡尔大学)、加拿大UBC大学(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新西兰奥克兰大学等世界名校均有联合培养的合作办学项目,考生入学后可按相关要求进行申报。详情见研究生院网站具体通知。
九、其他
招生期间我院将有关通知发布在研究生院招生工作网页,请考生务必及时登陆浏览招生信息。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图书馆裙楼202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工作日电话(传真):021-51322530。
网址:http://yjsy.shutcm.edu.cn/
各学院联系方式:详见专业目录
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12月
上海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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