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1-10-26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辽宁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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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正文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 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考试方式
普通招考

三.普通招考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除提前攻博考生外,非应届的在读硕士生不得报考)。在境外已获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 .有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 
(已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2)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两篇以上(含两篇)的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6 .在职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点击进入) 

四.普通招考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未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1.报名方法:我校2020年博士生招生只招一次,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 年12月6日至2020年1月10日,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 。
请考生认真如实填写网报信息,逾期不予补报。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或无法录取,考生须自行承担责任。
所有考生必须先网上报名,再现场确认。未经网上报名不能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提交申请材料: 2020年2月26日至28日 (上午8点半-11点半,下午1点半到4点半),考生提交以下报考材料到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可代交),同时核发准考证,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材料提交不齐者不发准考证。逾期不受理。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情况表;其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应届硕士毕业生由所在单位研究生院(部、处)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其他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档案管理(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自行下载并填写《辽宁师范大学博士生报名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成绩单可以是考生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院(部、处)出具的成绩单原件,也可是考生人事档案中成绩单的复印件, 但复印件须加盖考生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或人事部门公章。领取准考证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硕士学籍/学历、学位材料:
①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要求现场确认时报告在有效期内,下同)一份,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已获硕士毕业证书的考生,提交硕士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一份,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认证报告一份,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提示:学位认证报告需要办理时间,请考生尽快办理,下同)
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201202/20120228/284945923.html)一份;
③仅获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学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http://www.cdgdc.edu.cn/cn/)一份,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在域外获得研究生学位(学历)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82/default.htm)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本科学历、学位材料:
①提交本科层次本科学历、学位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认证报告一份; 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无本科学习经历的考生提交专科层次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201202/20120228/284945923.html)一份;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7)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书; 
(8)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 
(9)两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报考导师除外),并需加盖推荐人工作部门公章;
(10)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两篇 (含两篇) 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的证书; 
(11)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一张; 
(12)在职生源需携带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岗位证明及符合“在职生源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参见前面三.普通招考报考条件中的第6条);
(13)《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14)政治审查表一份;
(15)体格检查表(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报名日期前三个月内检查结果有效,应包括肝功能和胸透)。
注: 以上材料请申请者按顺序装订(证书原件除外),并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提供的部分原件材料仅作查验用,查验无误后现场返还考生。其他报名材料请自备底稿,提交后不退还。 

五.普通招考考试 
入学选拔分为初试、复试二部分。 
1. 初试 
(1) 考试时间: 2020年4月25、26日。具体时间地点在准考证上注明。
(2) 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文科为“哲学”,理科为“自然辩证法”。已获硕士学位者、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试)、外语、两门业务课。
2. 复试 
(1) 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关注相关学院通知。复试实行差额制,将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将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申请人应向复试组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以及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和理由等。
(2)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具体考试科目由专业所在培养单位制定。
(3) 对于经过初试和复试仍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我校将进一步组织复试。 

六.录取 
1、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对复试及格考生, 根据初试、复试成绩,结合素质审核结果,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的表现,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 (初试总成绩/3)×0.7+ 复试成绩×0.3  。复试结束后,同一学院、专业及导师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若同一导师在不同方向上招生且在各自方向上说明了招生计划,则考生按方向进行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结合素质审核结果,思想政治审核,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的表现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在招生计划内,如排名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则按初试总成绩、初试专业课总成绩、复试成绩顺次排序,即总分相同时,先看初试总成绩、再看初试专业课总成绩、再看复试成绩等。
3、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其中定向就业博士生在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协议,个人档案及工资关系保留原工作单位;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规定向存档单位调取档案。
4. 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七.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学习年限 
博士生入学时间为 2020年 9 月。学习年限:脱产学习学制 3 年,在职学习学制 4 年。

九.学费及奖、助学金制度
1.博士研究生学费为每年人民币10000元。
2.学校对全日制(无固定工资收入)博士研究生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具体包括:
⑴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人民币13000元。
⑵学业奖学金:博士新生每生每年人民币10000元,其他年级按学校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进行评选。
⑶国家奖学金:博士奖金人民币30000元,每年一次按学校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进行评选。
⑷其他奖、助学金及科研实践奖励:根据博士研究生学习、科研及其他情况由学校或学院进行奖励资助。
详情见《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就业
入学时人事档案没有转入我校的博士生,毕业后回原工作单位或自谋职业。其他博士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十一.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
1、如在 2020 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2、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3、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三. 招生办咨询电话、联系方式:
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关注意事项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 http://master.lnnu.edu.cn )查询;
咨询热线( 0411 ) 82153737 ;
办公地点:辽宁师范大学文科一号楼602 室;
通讯地址: 大连市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 :116029;
联系人 :兰老师,陈老师;
Email:lsyjs@163.com
辽宁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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