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导师:杜焕芳

发布时间:2021-10-06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导师:杜焕芳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导师:杜焕芳内容如下,更多考研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敬请收藏本站,或下载我们的考研派APP和考研派微信公众号(里面有非常多的免费考研资源可以领取,有各种考研问题,也可直接加我们网站上的研究生学姐微信,全程免费答疑,助各位考研一臂之力,争取早日考上理想中的研究生院校。)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导师:杜焕芳 正文

 

►个人简介
杜焕芳
男,浙江上虞人,法学博士,副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


►教育背景
本科,中南政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1999
硕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法专业,2002
博士,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私法专业,2005
海牙国际法学院(Hague Academy of Int’l Law)第36期海外讲习班学员,2009
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访问研究学者,2012-2013


►研究领域
国际私法、国际贸易法、国际家庭法、国际民事诉讼、国际商事仲裁、涉港澳台法


►社会兼职
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秘书长
中国欧洲学会欧盟法研究会理事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法国巴黎工商会仲裁院中国籍仲裁员
济南、宁波、绍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仲裁研究所秘书长


►荣誉奖励
(2014)论文“论冲突法上的适应问题”获首届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优秀成果奖二等奖
(2014)论文“中国国际私法学术研究之转型:立场、方法与视野”获中国国际法学会2013年度“中国国际法学优秀科研成果奖(航天科工奖)”
(2014)论文“儿童离境否决权的监护权认定——基于美国最高法院监护权第一案的展开”获中央综治办、团中央、中国法学会“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主题征文三等奖
(2014)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排名第4)
(2012)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排名第4)
(2012)中国人民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主要完成人,排名第4)
(2012)中国人民大学“优秀党支部书记”
(2010)中国人民大学第十届优秀科研成果奖
(2009)中国人民大学“十佳班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先进工作者”
(2008)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优秀科研奖
(2007)中国人民大学第四届青年教师基本功比赛一等奖
(2006)(2007)(201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优秀教学奖
(2005)人民法院报、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仲成立十周年有奖征文”三等奖


►代表性成果
一、著作
(1)《国际民商事司法与行政合作研究》(独著),武大国际法博士文库,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国际诱拐儿童民事问题研究——<海牙公约>解释、实施与适用》(独著),明德青年法学文库,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
(3)《中国国际私法司法实践研究(2001-2010)》(与黄进等合著),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
(4)《国际私法》(教育部“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5版。
(5)《国际私法学关键问题》(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6)《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建议稿及说明》(副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7)《青年法律热点面对面》(国际法卷)(合著),中国文史出版社2011年版。
(8)《国际私法专题研究》(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9)《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研究报告》(合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10)《国际私法练习题集》(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3版。
(11)《国际私法案例分析》(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12)《国际私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用书)(副主编),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3版。
二、论文
“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条款之检视——兼评最高人民法院(2009)民三终字第4号裁定书”,《法学论坛》2014年第4期,全文转载于复印报刊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14年第11期。
“强制交还国际诱拐儿童的司法裁量——以《海牙公约》第12条第2款为分析对象”,《政法论坛》2014年第3期。
“国际私法条约解释的路径依赖与方法展开”,《中国法学》2014年第2期。
“儿童离境否决权的监护权认定——基于美国最高法院监护权第一案的展开”,《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12期,全文转载于复印报刊资料《国际法学》2014年第5期。
“多方当事人合并仲裁的合意与技术”,《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6期。
“美国最高法院的条约解释方法与阿伯特案的影响”,《法学评论》2013年第5期。
“跨境诱拐儿童中监护权的承认——以海牙诱拐公约第15条为中心”,《青少年犯罪问题》2013年第3期。
“为跨境诱拐儿童提供民事法律保障”,《中国社会科学报》2013年4月24日第443期。
“论我国涉外物权法律适用的完善”,《当代法学》2013年第2期。
“中国国际私法学术研究之转型:立场、方法与视野”,《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3年第1期。
“论跨境诱拐儿童中的监护权——以海牙诱拐公约的解释为中心”,《武大国际法评论》2012年第15卷第2期。
“从中国视角看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发展趋势”(黄进、杜焕芳),《中国法律》(香港)2011年第2期。
“论冲突法上的适应问题”,《法学家》2009年第2期。
“论跨国案件共同管理及其实践”,《当代法学》2009年第1期,全文转载于复印报刊资料《国际法学》2009年第5期。
“全球化进程中的国际私法学”(徐青森、杜焕芳),《法学家》2008年第1期。
“中国法院涉外管辖权实证研究”,《法学家》2007年第2期,全文转载于复印报刊资料《国际法学》2007年第8期。
“研究涉外程序立法、推动涉外司法实践”(徐青森、杜焕芳),《法学家》2007年第1期。
“试析涉外民商事审判中的法律选择方法”,《人民司法》2006年第3期。
“2005年国际私法学学术研究回顾”(徐青森、杜焕芳),《法学家》2006年第1期。
“试论民商事司法救助之合作及其在欧盟的发展”,《法学评论》2006年第1期。
“德国实施海牙诱拐公约的立法与实践”,《德国研究》2005年第3期。
“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立法的新发展”(黄进、杜焕芳),《法学家》2005年第6期。
“外国法查明和解释的条文设计与论证”(黄进、杜焕芳),《求是学刊》2005年第2期。
“台湾地区与大陆区际司法协助问题述评”,《法令月刊》(台湾)2004年第5期,转载于人大复印资料《海外法学》2005年第2期。
“关于国际私法总则的若干思考”(黄进、杜焕芳),《跨国法评论》2004年第1辑。
“我国区际法律研究的最新进展——评黄进主编《中国的区际法律问题研究》”,《法学评论》2004年第5期。
“Property Rights in China’s Conflict of Laws”,Frontiers of Law in China,Vol. 8, No.1, 2013.
“An Overview of Choice of Jurisdiction and Law of Foreign-related Cases in China”,Journal of Cambridge Studies, Vol.4, No. 4, 2009.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in Chinese Court”(Huang Jin & Du Huanfang), Frontiers of Law in China, Vol.1, No.1, 2006.
“Chinese Judicial Practice in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in 2003”(Huang Jin & Du Huanfang), Chines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 7, No.1, 2008.
“Chinese Judicial Practice in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in 2002”(Huang Jin & Du Huanfang), Chines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 4, No.2, 2005.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in the Chinese Judicial Practice in 2001”(Huang Jin & Du Huanfang), Chines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2, No.1, 2003.
三、其他
“国际私法中的惯常居所:新的住所?”(译文), 《民商法论丛》2012年(第51卷)。
“国际私法中的实体与程序问题”(译文),《民商法论丛》2009年(第42卷)。
“关于以公共政策为由拒绝执行国际仲裁裁决的最终报告”(译文), 《仲裁与法律》2009年(第111辑)。
“外国仲裁裁决在英格兰的执行”(译文),《仲裁与法律》2008年(第108辑)。
“冲突避免的理论与实践”(译文),《民商法论丛》2004年(第30卷)。
“2001年荷兰侵权冲突法”(译文),《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2004(第7卷)。
“关于《关于审理涉外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有关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的若干修改意见”(徐青森、杜焕芳),采纳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2006年3月21日。
“关于涉外合同当事人协议选择法院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咨询意见”,采纳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2009年11月10日。


代表性项目
(201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修改理念与制度完善研究》
(201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国际经济纠纷的司法解决:秩序重构与法律对策》
(2007)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内地与港澳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研究》
(2006)共青团中央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项目《海牙未成年人国际保护公约研究》
(2006)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CEPA实施后内地与港澳商事法律冲突解决机制研究》


►其他
人大国际法网http://www.rucil.com.cn
人大国际私法课程网http://pil.rucil.com.cn
人大国际商事仲裁课程网http://arb.rucil.com.cn
电子邮箱:duhuanfang@ruc.edu.cn

以上老师的信息来源于学校网站,如有错误,可联系我们进行免费更新或删除。建议导师将更新的简历尤其对研究生招生的要求发送给我们,以便考研学子了解导师的情况。(导师建议加QQ-1933508706,以便后续随时更新网页或发布调剂信息。考研派网站和APP流量巨大)联系方式

添加中国人民大学学姐微信,或微信搜索公众号“考研派小站”,关注[考研派小站]微信公众号,在考研派小站微信号输入[中国人民大学考研分数线、中国人民大学报录比、中国人民大学考研群、中国人民大学学姐微信、中国人民大学考研真题、中国人民大学专业目录、中国人民大学排名、中国人民大学保研、中国人民大学公众号、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即可在手机上查看相对应中国人民大学考研信息或资源

中国人民大学考研公众号 考研派小站公众号
中国人民大学

本文来源:http://www.okaoyan.com/zhongguorenmindaxue/daoshi_477484.html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