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体系主要包含入学奖学金、研究生补贴补助、国家奖学金等,小编为各位同学整理的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信息如下,供各位了解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政策、评选条件和奖学金什么时候发等常见问题,以便快速了解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的各方面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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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为了鼓励研究生勤奋博学、品学兼修、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奖学金办法》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西安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设“优秀生源奖学金”和“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两类奖项。
  一、优秀生源奖学金
  优秀生源奖学金旨在强化激励导向,吸引优秀生源,鼓励优秀生源持续创优。
  (一)优秀生源奖学金的奖励对象
  1.我校第一志愿录取研究生中入学考试成绩排名前8%者;
  2.我校接收录取的推免生。
  (二)优秀生源奖学金的奖项等次和奖金标准
  一等奖:占优秀生源的20%,奖金标准为9000元/人;
  二等奖:占优秀生源的40%,奖金标准为6000元/人;
  三等奖:占优秀生源的40%,奖金标准为3000元/人。
  (三)优秀生源奖学金的评选条件(须符合全部条件,缺一不可)
  1.一等奖:
  (1)入学考试成绩排名前3%者或推免生;
  (2)入学后在校第一学期各门课程考试均在90分(含90分)以上,如某门课程总体成绩均低于此标准者,排前三名者按前述标准认定;
  (3)班级民主测评平均分90分(含90)以上;
  (4)无违纪违规行为(含无故旷课)。
  2、二等奖:
  (1)入学考试成绩排名前5%者或推免生;
  (2)入学后在校第一学期各门课程考试均85分(含85分)以上,如某门课程总体成绩均低于此标准者,排前五名者按前述标准认定;
(3)班级民主测评平均分85分(含85)以上;
  (4)无违纪违规行为(含无故旷课);
  3、三等奖:
  (1)入学考试成绩排名前8%者或推免生:
  (2)入学后在校第一学期各门课程考试均80分(含80)以上,如某门课程总体成绩均低于此标准者,排前八名者按前述标准认定;
  (3)班级民主测评平均分80分(含80)以上;
  (4)无违纪违规行为(含无故旷课)。
  (四)优秀生源奖学金的评定办法
  优秀生源奖学金的评选由研究生部组织实施,于新生入学后的次年三月份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确定优秀生源:根据招生录取成绩划定排名前8%者(复试成绩计入总分),审核推免生推荐免试录取材料(复试/面试成绩排名备做评定参考),确定优秀生源资格。
  2.个人申请:入选优秀生源者根据“优秀生源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和自身实际表现,以书面形式提出参评申请。申请须明确奖学金等次,实事求是陈述申请依据事实。未递交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
  3.班级民主测评:按申请者所在班级,由党支部监督指导,班委会组织进行民主测评。测评采取不记名方式,由全班同学按照《优秀生源奖学金民主测评表》测评项目进行量化打分,以平均分确定测评结果。申请者本人不参加评议,参加评议人数须超过班级人数三分之二以上。
4.综合评定:根据申请者的陈述依据事实和班级民主测评结果,研究生部全面考察其课程学习成绩、思想道德和综合表现情况,征求教学院系和申请者导师意见,确定初评结果。
  5.公开公示:优秀生源奖学金初评结果在全校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为一周(7天)。研究生部为公示异议受理单位。公示期内如遇正常渠道的合法举报,凡在业务学习、学术道德、政治思想、品质操守、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违纪违规之事,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视为公示未通过。
  6.学校审批:通过公开公示的优秀生源奖学金评定结果,报经学校审批后,在全校通报表彰。
  (五)优秀生源奖学金的奖励办法
  颁发奖金及荣誉证书,奖励记入个人档案。
  二、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全部在籍研究生。
  (一)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等次和奖金标准
  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覆盖率为20%。
  一等奖学金,覆盖率为3%,奖学金标准3500元/人;
  二等奖学金,覆盖率为5%,奖学金标准2500元/人;
  三等奖学金,覆盖率为6%,奖学金标准1500元/人;
  单项奖学金,覆盖率为6%,奖学金标准800元/人。
  (二)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1.一等奖学金
  (1)模范遵守校纪校规,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集体活动,思想品行端正,无旷课现象,综合表现优秀,受到师生的好评;
  (2)学习成绩优秀,各门课程考试成绩“优秀”(85分以上。如某门课程总体成绩均低于此标准者,排前三名者按前述标准认定);
  (3)科研成果突出,在专业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完成校级以上科研项目(均须以我校名义)。
2.二等奖学金
  (1)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集体活动,思想品行端正,在校学习期间无旷课现象,各方面表现良好,受到师生的好评;
  (2)专业学习成绩良好,各门课程考试成绩“良好”(在80分以上,如某门课程总体成绩均低于此标准者,排前五名者按前述标准认定);
  (3)科研活动和成绩显著,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参与校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在助研中表现突出。
  3.三等奖学金
  (1)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集体活动,思想品行端正,在校学习期间无旷课现象,各方面表现良好,受到师生的好评;
  (2)专业学习成绩良好,各门课程成绩均在80分以上;
  4.单项奖学金条件(满足其中一条即可):
  (1)在各种文体活动中表现积极,成绩突出,学习成绩良好;
  (2)在科研成果或助研活动中表现良好,成绩显著,学习成绩良好;
  (3)在校级、省级、国家级各类专业赛事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学习成绩良好;
  (4)担任学生干部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学习成绩良好;
  (5)在社会公德方面表现优秀,有见义勇为突出事迹,学习成绩良好;
  (三)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办法
  优秀奖研究生学金的评选于每年10月份进行。具体评选办法和程序如下:
  1.个人申请:所有优秀奖学金奖项均由个人申请参评。申请必须明确奖项等次,陈述实绩依据,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已用作上一学年度奖学金参评条件的科研成果,不再作为本年度的参评依据。
  2.民主评议:所有优秀奖学金奖项的申请须经所在班级的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由班委会组织,党支部监督落实,公开评鉴,无记名投票确定评议结果。优秀学生干部或学生干单项奖学金由研究生会、团工委履行民主评议程序。
3.综合考察:根据个人申请和民主评议结果,研究生部对所有申请奖项和实绩依据进行综合考察,确定初评结果。
  4.院系及导师审核:研究生部将初评结果反馈到各教学院系,由院系综合任课教师和导师意见,对初评结果予以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再反馈到研究生部。由研究生根据院系审核意见修正初评结果,确定公示名单。
  5.全校公示:对确定的初评结果,面向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7天)。在公示期内,由研究生部具体负责对所有渠道正常、程序合规的异议进行处理,核查异议依据事实并根据核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
  6.学校审批:通过公示的评定结果,报经学校审批后,在学校通报表彰。
  (四)优秀奖学金的奖励办法
  颁发奖金奖励和荣誉证书,奖励记入个人档案。
  三、本办法自2009级硕士研究生实施。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1年我校除旅游管理(125400)、教育管理(045101)专业之外,其他各专业均接收全日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我校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下的各招生专业接收全日制直博生申请,拟招3人。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要求。
3.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4.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学习刻苦,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科研创新潜力。
5.2021年入学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6.申请学生必须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7.报考直博生的考生学业及科研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浓厚的科研兴趣和较强的科研创新潜质。
(2)本科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或与我校同类的外语院校;或毕业于其他高校且本科阶段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西安外国语大学论文级别认定标准》(附件1)规定的二类B级论文1篇(导师为第一作者,考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可以计算1篇);或参与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排名前3名,含项目主持人);或主持校级科研项目1项。
(3)本科阶段就读专业与报考的博士专业相同。
(4)有两名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正高级职称人员的推荐。
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程序
根据教育部有关精神,2021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申请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资格审查
研究生院对申请我校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审查合格的推免生发出复试通知。推免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复试
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推免生,按照各学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复试。
(1)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居民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并将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交至各学院留存;
②学籍认证报告一份(学信网下载打印);
③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④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2)复试考核
①各学院对推免生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考核和外语能力考核;
②考核时间、地点和方式由各学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通知考生;
③思想政治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工作学习态度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④专业知识考核需核查考生本科期间的成绩单,特别是专业必修课成绩。并考查考生学习能力、对申请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及创新精神等方面;
⑤外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4.拟录取
各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核后报送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将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公示。考生接到拟录取通知后须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同意接受录取。
四、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申请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须点击“直博生”选项。
2.提交材料
考生报名时须将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交至我校研究生院:
(1)《西安外国语大学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
(2)《西安外国语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表》(附件3);
(3)博士阶段研究计划书(附件4);
(4)外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5)发表论文的复印件;科研项目的立项证明;
(6)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存档部门公章);
(7)《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资格审查
研究生院对直博生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审查合格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直博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4.复试
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直博生,按研究生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复试。学校成立由本学科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对直博生的科研成果、科研创新能力、写作能力及外国语能力进行考核。所有考生均须进行思想政治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5.拟录取
我校直博生录取工作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研究生院根据考生成绩排名及导师意见确定拟录取名单,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将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公示。考生接到拟录取通知后须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同意接受录取。
五、学制及攻读方式
1.直博生学制5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8年。
2.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新闻硕士、教育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国际商务硕士、金融硕士学制2年;其他专业学位学制3年。
六、学费
所有研究生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
七、奖助学金
1.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30000元/生·年
2.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
3.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13000元/生·年
4.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
我校还为研究生设立了优秀生源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等制度,通过建立多元奖助体系,为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奖助学金政策以当年通知为准。
八、住宿
我校研究生均在长安校区学习生活。博士研究生住宿为三到四人间,硕士研究生住宿为四到六人间,硕士研究生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住宿费。
九、其他事项
1.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①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②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处分的;
③体检不合格者。
2.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博士或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推免生(含直博生)录取资格。
十、联系方式
1.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办公地点: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教学楼G区211室
咨询电话:029-85319238、029-85319671
官方网址:http://yzw.xisu.edu.cn/

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覆盖率,研究生第一年入学奖助金等级依据考研成绩而定。推荐免试的同学可获得高于学费的奖助学金,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覆盖率,根据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优秀者,也能获得高于学费的奖助学金,其他的同学则获得根据考研入学成绩获得相应不同等级的奖助学金。
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覆盖率,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及各大院校奖学金、私人助学奖学金等,院校及私人奖学金额度各个院校有所不同。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得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应向基础学科和国家急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中央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等级和奖励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
中央财政对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简称中央高校)学业奖学金所需资金,按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将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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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