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青岛农业大学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6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考研复试
2021年青岛农业大学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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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青岛农业大学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通知 正文

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
 
为做好海洋与科学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青岛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学校复试方案)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和疫情防控。
(二)各专业(领域)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组织本专业(领域)考生的综合测试(专业课考试、面试、英语口语、英语听力)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等有关复试内容。
以上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相关人员不得参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专业(领域)招生计划
类别 专业(领域) 学制 合计
全日制 学术学位 水产(含与中科院海洋所联合培养计划23个) 3年 44
专业学位 渔业发展 3年 22
非全日制 专业学位 渔业发展 3年 3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专业分数线
水产专业初试总成绩不低于252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英语、思想政治理论不低于 33 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不低于 50分)。
渔业发展初试总成绩不低于252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英语、思想政治理论不低于 33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不低于 50分)。   
2.复试差额比例及第一批复试考生名单确定
水产、渔业发展专业复试差额比例为150%。根据复试差额比例,按照达到专业分数线第一志愿考生的初试总分由高到低排名确定第一批复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
对于在各批次复试规定的时间内调剂后仍达不到招生计划的,按照实际人数组织复试。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按照研究生部(处)网站公布的《青岛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青岛农业大学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组织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考生身份、学籍学历等复试资格进行审核,考生复试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予复试和录取。考生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1. 复试资格
(1)符合我校2021年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的报考条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报考条件。
(2)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https://www.chsi.com.cn)本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电子证明材料。
(3)往届毕业生应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https://www.chsi.com.cn)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故不能提供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电子证明材料。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除需提供以上(2)或(3)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入伍前学历材料、《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电子证明材料。
2.加分资格
详见学校复试方案。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考生成绩记录方式
本次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复试”,使用学校规定的网络复试平台。复试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包括专业课考试(30分)、面试(60分)、英语听力(5分)和英语口语(5分)四个复试项目,满分100分。综合测试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1)专业课考试
考核内容:《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考试科目《微生物学》。
考核方式:考试时随机抽取试题,考官在线读题,考生在线口述作答,时间原则上为6分钟。
(2)面试
考核内容: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
主要包括:大学期间学习成绩、考生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发展潜力,创新能力或职业能力;大学期间综合表现、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考核方式:通过面试考官提问考生在线回答的方式进行考查,时间原则上为 12 分钟。
(3)英语听力及英语口语
考核内容:主要考核考生以英语作为工具语言的应用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专业英语词汇和句子翻译的考核。
考核方式:由考官在线读题,考生口述作答,时间原则上为 2 分钟。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价值观、遵纪守法、诚信状况、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通过审查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和面试、面谈等方式进行审核,必要时可采取“函调”的方式。考核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加试科目考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需参加加试科目考试。加试科目为《水域生态学》。加试科目满分 100 分,合格线为 60 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
考核方式:考试原则上为 15 分钟,考试时随机抽取试题,通过考官在线读题,考生在线口述作答的方式考查。
  4.其他
   因设备、技术或网络等原因达不到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应提前 3 天告知复试学院,其他批次考生应在填报调剂信息时即告知复试学院。
(四)复试及具体安排
1.缴费
实行网上缴费,复试费180元,未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2.复试时间安排
第一批次复试:2021年3月27日。
第一批次复试考生为进入复试的报考我院各专业(领域)的第一志愿考生。
其他批次考生复试时间以调剂系统发放的复试通知为准。
(五)体检
考生入学后组织。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并且无传染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四、调剂
  (一)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的A类考生的国家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即专业代码前2位须相同)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
5. 第一志愿报考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择优接收调剂。
6. 全日制考生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应符合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调剂程序
1. 考生应当于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填写调剂申请,学校每次开通调剂系统的时间不少于12小时。
2.学院工作小组根据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按照统一标准筛选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审核合格后通过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未接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可在填写志愿24小时后自行更改调剂志愿。
3.考生接受复试通知(超过24小时未接受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在规定时间网上缴费、参加复试。
4.学院组织复试并及时公布复试结果。
5.所有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由研究生处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
6.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我校发放待录取通知的24小时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同意待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五、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5×70%+综合测试成绩×30%。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 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按复试专业(领域)总成绩分别排名。
  2. 按各批次对复试合格的考生分别进行总成绩排名。
  3.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初试总成绩排名;初试总成绩相同按初试英语成绩排名。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方式
1.各专业(领域)拟录取人数不得多于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
2. 按批次对复试合格的考生进行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 拟被录取的各专业(领域)考生选择同一导师的,根据专业(领域)分配给导师的招生计划数,按照选择该导师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排名确定。
4. 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的不予录取。
5. 已接受我校拟录取通知的全日制考生,符合非全日制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相同专业,但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其他已接受拟录取考生不再接收其校内调剂申请。
(四)录取类别
1. 非定向考生:档案转入我校的考生均录取为非定向研究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2. 定向考生:档案不转入我校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研究生,录取前考生本人、工作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五)严肃考风考纪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研究生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宣传与咨询
学院将在复试前,通过校研究生处网站、研招网、青岛农业大学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青岛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各招生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等相关规定与通知,推送有关信息,如复试时间、方式、流程安排等;宣传解读相关招生政策及网络远程复试相关要求,受理考生咨询,对考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技术指导。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凡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监督制度
学院设立专职监督员1人,对整个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学校畅通申诉举报渠道,凡是发现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弄虚作假、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和纪律的,均可向我校研究生处和校纪委举报,举报电话分别为0532-58957598,0532-58957921。
(三)信息公开制度
学院在网站开辟专栏,准确及时公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细则、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拟录取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复议制度
考生如果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投诉和申诉(投诉电话0532-58957640)。学院进行核查、处理,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采用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请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交由学校纪委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书面答复。
七、省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案
1. 我校与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根据联合培养协议设立水产专业(专业代码:090800)专项招生计划,计划数为23人。
2.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招收的研究生除课程学习外,在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进行培养。
3.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案按照我校的复试录取方案执行。
 
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3月25日
 
青岛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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