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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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派 okaoyan.com】 为大家提供2021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资讯,以下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和招生简章,在这里你可以了解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的专业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报考要求。具体请下载附件,查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考研专业目录。

点击下载:2020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9研究生招生目录

    1.公共管理硕士MPA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PA中心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在职研究生主要以公共管理学院相关学科为依托。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有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设有13个硕士点,拥有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MPA)授权点。学院还拥有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设有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并设有七个博士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PA中心依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各学科优势,以及公共管理学院的学科平台,选聘校内外优秀师资、著名专家学者为MPA学生授课,并聘用公共部门管理人员为合作导师。
    一、报考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学习方式及学制:
    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2年-4年,采用在职不脱产方式在校学习,分集中学习和周末学习两种形式。
    全日制:基本学制2年,采用全脱产在校学习。
    三、初试科目:
    初试科目为外国语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两科。
    初试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三、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四、毕业与学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PA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2.工商管理硕士MBA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以会计、金融、法律、财政四大国家重点学科师资为基础,围绕每一门核心课程构建虚拟课程教研室,从全校相关领域优选教师团队,保障了MBA教育师资质量。MBA项目整合了学校“经、管、法”优势学科资源,设计了独特的课程体系,除了工商管理核心课程外,突出“经、管、法”领域的特色内容,教学中通过案例教学、团队项目、企业调研突出“经、管、法”知识的融合,培养复合型管理在职研究生人才。
    一、考生学历或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具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具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3、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并具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学制: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BA项目实行弹性学制,基本学制为2年,学习时间最长可延长至4年。
    三、学习形式:
    主要课程学习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完成,学习形式包括:周末学习、每月集中学习;
    非主要课程学习采取游学、集中地点教学和企业调研课堂等形式。
    对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四、初试
    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全部科目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考试科目为:英语(满分值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值200分)。

    3.旅游管理硕士MTA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旅游管理系旅游管理专业硕士MTA研究生是目前中部地区唯一拥有旅游管理本科、科学硕士、专业硕士和博士生全系列教学的旅游管理专业,教育部高校旅游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湖北省高等学校旅游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旅游管理专业是湖北省重点学科和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专业,旅游管理专业硕士(MTA)是以工商管理学科及其他相关学科为基础的研究生教育项目,倚靠经、法、管三大学科的雄厚师资,以优越的办学条件为支撑,精益求精的教学管理为保证,精心打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TA的特色和品牌,旨在培养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并符合旅游及相关产业实际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在职研究生培养方面,课程学习、社会实践、学术交流等活动有序进行,形成了独立探索、积极进取、创新创意的学术氛围。
    旅游管理系拥有文化和旅游部(原国家旅游局)全国旅游标准化推广武汉基地,承担各类课题200余项,经费达3000余万,在全校位列前茅。旅游管理系建有固定的课外实训与实习基地,聘请了多名领域内负有声望的校外导师,积极指导学生参与地方旅游规划,带领学生深入知名景区与酒店等旅游企业考察交流学习。在拓展学生实践能力的同时,为当地旅游发展、酒店运营献计献策,得到相关企业的认可,提升了实践教学的价值。
    一、报名参加旅游管理硕士(MTA)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主要课程:
    服务运营管理、旅游营销策划、旅游规划与开发实务、国际酒店集团化与连锁经营、景区管理模式与创新、旅游资本运营、会展与节庆管理、旅游信息化与智慧旅游、旅游消费者行为研究、旅游经济问题分析、管理沟通与领导力等。
    三、考试科目:
    初试科目包括“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考试内容为逻辑、中学数学和写作,为全国联考)”和“外国语(英语二,为全国统考)”,总分300分:英语(满分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200分(含数学(75分)、逻辑(65分)写作(60分))。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复试由我校组织,具体复试安排以学院网站公布信息及复试通知书中注明的为准,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学制及学习方式:
    实行弹性学制,学制2-4年。根据实际报到学生人数和学生分布情况确定上课方式和上课地点。
    五、学位授予
    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后,在导师指导下完成毕业论文,答辩通过后毕业,经学校审核批准后,颁发由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4.法律硕士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为法律、经济、管理等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复合型、应用性法律人才。
    一、在职法律硕士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具体关注招生专业目录中学院或专业是否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报考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7、报考法律(法学)[0351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二、入学考试:
    外国语(英语)、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2门,为全国联考。
    三、法律硕士考试大纲:
    外国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专业综合:《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四、学习方式:
    实行学分制管理,学制三年,采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委员会评定,由学校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五、学习地点:校南湖校区。

   5.法律硕士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非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为法律、经济、管理等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各专业及研究方向只按“定向就业”招生录取,报考非全日制专业、方向的考生“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需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码”、“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字段信息。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进入拟录取阶段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经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的《定向培养合同》,否则不予录取。
    一、在职研究生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除应符合以上条件外,要求报考前在本科的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的考生,除应符合以上条件外,要求在之前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学习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南湖校区。
    三、学习方式:实行学分制管理,采取非全日制集中学习方式。
    四、学制: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学制三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二年。
    五、入学考试:
    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全部科目由国家统一命题。
    六、专业代码、专业名称、考试科目和复习资料
    (一)035101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
    1、考试科目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2、参考书目
    《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最新版本;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本;
    (二)035102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
    1、考试科目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2、参考书目
    《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最新版本;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本;
    七、授予:
    根据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修满规定学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
    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经申请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委员会评定,由学校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非全日制和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6.高等学校教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高等学校从事一线学生工作满2年的专职辅导员,经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推荐,可报考“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专业,其资格审查表须由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两部门公章。
    从事国防教育教学的教师,限报厦门大学、武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大学、东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的“高等教育学(国防教育)”专业;从事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教师,限报武汉大学的“高等教育学(国防教育/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专业。
    考生必须报考与本职教学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
    二、考试科目
    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专业基础课,共计3门。
    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考生自选GCT考试外语语种,取得的GCT成绩一年有效。
    专业基础课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考试时间与全国联考时间相同。专业基础课满分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试题以覆盖一级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为主。
    三、在职研究生招生专业
    马克思主义哲学、国民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
    民商法学、刑法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新闻学、
    企业管理、统计学。

    7.公共管理硕士MPA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MPA以中南地区经、法、管三大学科的雄厚师资为倚靠,以优越的办学条件为支撑,以精益求精的教学管理为保证,举全校之力,精心打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PA的特色和品牌。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简称MPA)是国际上通用的专业学位,是以公共管理学科及其他相关学科为基础的研究生教育项目,培养政府部门及非政府部门公共机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MPA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研究生毕业后,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实际工作经验者;
    2、大学本科毕业后,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实际工作经验者;
    3、大学专科毕业后,具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实际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
    二、考试方式及考试科目: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三、录取:
    主要依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以及面试情况,并结合工作业绩和资历择优录取,自主录取合格考生。
    四、学制及学位授予:
    2年-4年,采用在职不脱产方式学习,集中学习和周末学习两种形式。对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按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规定,授予教育部承认并网上注册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五、培养方向:
    公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公共经济与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公共财政、教育经济与管理、公共安全等,还可根据人才培养单位需要,调整方向课程。

    8.会计硕士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拟录取的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为“定向就业”,考生必须在录取前完成与招生单位、定向就业单位的定向协议的签订,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经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的《定向培养合同》,否则不予录取。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会硕中心)是国家“双一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与经济学双一流学科”建设单位,成为全国首批会计专业硕士学位(MPAcc)教育试点单位之一;成为全国首批32家审计硕士专业学位(MAud)教育试点单位之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MPAcc教育被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正式授予AAPEQ认证A级成员单位。
    一、报考非全日制MPAcc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报考人员限9月1日前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大学专科学历且有2年工作经验)。
    二、初试:
    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入学考试初试全部科目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考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英语(二),初试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编制。
    三、学制: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的基本学制为2年,学习期限为2至4年。
    四、授课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
    五、学习方式:授课时间为周末;
    六、授予:在职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完规定学分,通过论文答辩等方可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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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考研专业目录:

马克思主义学院

哲学院

经济学院

财政税务学院

金融学院

法学院

刑事司法学院

外国语学院

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

会计学院(会计硕士教育中心)

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教育中心)

统计与数学学院

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

知识产权学院

MBA学院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