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外交学院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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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派 okaoyan.com】 为大家提供2021年外交学院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资讯,以下是外交学院研究生招生目录和招生简章,在这里你可以了解外交学院研究生招生的专业和外交学院研究生报考要求。具体请下载附件,查看外交学院考研专业目录。

点击下载:2020年外交学院研究生招生外交学院2019研究生招生目录

    1.翻译硕士

    外交学院英语系翻译硕士研究生培养具有工程技术背景知识、国际视野和新的经营理念,掌握理论方法及综合化、集成化管理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业型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专业方向:01英语口译
    三、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招生考试;
    四、学习方式:全日制集中学习。
    五、学制:3年。
    六、授予: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凡符合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2.金融硕士

    外交学院金融专业硕士结合外交学院的英语优势和国际化特色,为金融机构和金融管理部门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充分了解金融理论与实务,系统掌握投融资管理技能、金融交易技术与操作、金融产品设计与定价、财务分析、金融风险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全球视野,适应中国参与金融全球化要求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金融专门人才。
    外交学院金融硕士研究生专业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严格按照金融专硕的培养方向和基本要求,经过两年的学习,学生应当掌握如下能力:
    一是牢固掌握金融学科的所必备的理论与专业知识;
    二是应用所学理论和知识进行准确的案例分析和做出投融资决策;
    三是应用所学理论撰写较好的企业、行业或宏观分析报告;
    四是熟练应用英语从事金融专业性工作;
    五是具有全球观、国家观和历史观;
    六是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和战略管理能力的领袖气质。
    一、招生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二、主要课程包括:
    公司金融、
    投资学、
    金融理论与政策、
    财务报表分析、
    金融工程、
    金融计量学、
    应用统计软件、
    国际金融、
    商业银行管理前沿与案例、
    宏观经济分析、
    固定收益证券、
    金融法、
    跨国并购、
    金融数据挖掘与分析、
    行为金融学、
    金融风险管理、
    私募股权与风险投资、
    财富管理、
    金融科技、
    国际金融市场实务等。
    三、学习方式:
    以金融学在职研究生为基础,以国际化为特色,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着重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培养。
    总学分不低于44学分:必修课15学分;选修课不低于16学分;实践教学不低于4学分。
    课堂教学集中在1-2学期;实践课程4学分,期中校外实习2学分(在金融机构或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的金融工作岗位实习不少于3个月,应届本科生实习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需要有实习鉴定和实习报告),金融实务讲座课2学分(至少出席学校安排课时的80%)。
    四、学习年限: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2年。
    五、培养环节:主要包括课程学习、实习及学位论文写作。
    六、学位
    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外交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达到毕业要求的全日制硕士生,将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金融专业硕士学位。

    3.法语

    外交学院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法语在职研究生继续招生,外交学院小语种在职研究生教育是随着我院整体改革的深化而不断发展的。目前拥有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国际法学、外交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世界经济、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含英、法、日三个语种)、英语语言文学等八个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国际关系、外交学两个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其中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和国际法为批准的首批硕士点。
    一、在职研究生招生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者(大专毕业者亦可申请听课,规定课程考试合格后,可获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但无资格申请硕士学位)。
    二、法语在职研究生课程设置:
    政治理论课、
    高级笔译(文化、文学、政治、经济)、
    高级口译、
    法语政治文选、
    法语经济文选、
    中西文化交流、
    法国文化与社会、
    法国当代文学、
    当代中国、
    中国传统文化、
    方法论、
    二外英语。
    三、学制:二年;
    四、证书及学位:
    修满规定课程、考试合格者可获《外交学院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关于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将按国家及我院相关文件精神办理。

    4.法律硕士(法学)

    外交学院法律硕士(法学)培养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严谨的法学思维、全面的法律执业能力、良好的法律职业素养,兼具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外交特色鲜明、外语优势突出,能胜任外交、外事和涉外法律实务工作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涉外法律人才。
    在职法律硕士要求深厚的法学功底,广博的国内、国际法律知识,良好的法律思维能力。卓越的涉外法律实践能力。能够达到外交部、商务部以及其他国家部委机关,涉外机构、国际组织的任职要求。突出的语言能力。至少能熟练地使用一门外语,查阅专业资料,撰写各类法律文书,进行涉外谈判、诉讼、仲裁,在国际会议和国际组织中发言。
    一、在职研究生招生对象
    本科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可以报考)。
    二、课程设置:
类型 课程名称
必修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公共英语、
法理学专题、
刑法专题、
民法专题、
刑事诉讼法专题、
宪法学专题、
民事诉讼法专题、
国际法专题、
中国法制史专题、
经济法专题、
行政法专题、
选修课 商法学专题、
知识产权法专题、
国际条约法专题(双语授课)、
国际人道法专题、
国际海洋法专题(双语授课)、
世界贸易组织法专题(双语授课)、
国际组织法专题(英文授课)、
国际投资法专题、
国际贸易法专题、
国际公法经典文献选读(英文授课)、
国际私法经典文献选读(英文授课)、
国际人权法专题、
国际环境法专题、
国际刑法专题、
海商法专题(双语授课)、
国际商事仲裁法专题(英文授课)、
国际民事诉讼法专题、
替代性纠纷解决的方式(ADR)、
国际税法专题、
国际金融法专题、
比较法专题、
比较合同法专题、
国际经济法经典文献选读
(英文授课)、
 
    三、学制: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2年。
    四、学位授予
    通过法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且经外交学院学位委员会表决通过者,被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5.公共管理

    外交学院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PA培养国际事务和涉外管理方面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具体目标包括:政治上具备较强的政治观念和为国家利益服务的坚定立场;业务上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尤其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在外语方面要具备较高的外语听说读写的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外语进行对外交流和从事相关业务工作。
    一、在职研究生招生对象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优先录取从事各部委和地方外事部门、内外资企业国际事务部门、民间团体及相关涉外部门,以及国际组织工作的在职人员。
    二、两个专业方向:
    01(非全日制)国际事务管理、
    02(非全日制)涉外事务管理。
    三、考试内容
    1、初试(全国联考):MPA入学考试包括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及外国语(英语、日语、俄语、法语),除法语外均为国家统考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参见《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考试大纲》。
    2、复试:初试成绩公布后,外交学院根据本校考生考分的总体情况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一起加权计入总分(满分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加权为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加权为总成绩的40%。外交学院将根据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四、学制:周末上课和集中上课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三年。
    五、学位授予
    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共计36学分),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院学位委员会审议合格者,授予外交学院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

    6.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日语

    外交学院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日语在职研究生教育是随着我院整体改革的深化而不断发展的。目前拥有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国际法学、外交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世界经济、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含英、法、日三个语种)、英语语言文学等八个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国际关系、外交学两个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其中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和国际法为批准的首批硕士点。
    一、在职研究生招生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者(大专毕业者亦可申请听课,规定课程考试合格后,可获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但无资格申请硕士学位)。
    二、日语在职研究生课程设置:
    政治理论课、
    笔译(综合、实务)、
    口译(综合、实务)、
    日本社会研究、
    日本政治与外交、
    日本现代文学、
    日本文化研究、
    中日文化交流与比较、
    日本外交政策研究、
    日本语言研究、
    中日关系研究、
    二外英语。
    三、学制:二年;
    四、证书及学位:
    修满规定课程、考试合格者可获《外交学院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关于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将按国家及我院相关文件精神办理。

    7.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

    外交学院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在职研究生为外交部唯一直属高等院校,在外语、外交外事、国际问题研究等方面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经北京市教委批准,我院面向北京市举办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在职研究生招生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者(大专毕业者亦可申请听课,规定课程考试合格后,可获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但无资格申请硕士学位)。
    二、英语在职研究生课程设置:
    政治理论课、
    高级英译汉、
    高级汉译英、
    高级口译(经济、外交、文化)、
    普通语言学、
    英美文学、
    翻译理论、
    高级视译、
    美国社会与文化、
    英语政论、
    英语经论、
    美国族群问题研究、
    二外法语、
    二外日语等。
    三、学制及授课时间:学制二年。九月开学,周六上课。
    四、证书及学位:
    修满规定课程、考试合格者可获《外交学院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关于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将按国家及我院相关文件精神办理。
    主要包括:
    1、获得学士学位或工作三年以上者;
    2、获得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学位课考试成绩合格者;
    3、通过国家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综合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4、已在国家专业期刊、发表过与申请学位相关的学术论文;
    5、本人提出申请,研究生部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可进入论文阶段,论文答辩通过可获得由国家颁发的硕士学位证书。
    注:我院学位课及国家统考课程成绩4年有效,逾期者不再受理学位申请。详情请见外交学院研究生部“在职研究生公告栏”中有关管理规定。

    8.世界经济

    外交学院世界经济学在职研究生继续招生,外交学院为外交部唯一直属高等院校,在外语、外交外事、国际问题研究等方面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经北京市教委批准,我院面向北京市举办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在职研究生招生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者(大专毕业者亦可申请听课,规定课程考试合格后,可获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但无资格申请硕士学位)。
    二、世界经济学在职研究生课程设置:
    政治理论课、
    微观经济学、
    国际贸易与WTO专题、
    宏观经济学、
    现代金融学、
    财政学、
    国际金融管理、
    国际经济学、
    高级财务管理、
    国际经济法、
    风险管理与保险、
    国际直接投资研究、
    英语等。
    三、学制及授课时间:学制二年。九月开学,周六上课。
    四、证书及学位:
    修满规定课程、考试合格者可获《外交学院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关于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将按国家及我院相关文件精神办理。
    经济学在职研究生主要包括:
    1、获得学士学位或工作三年以上者;
    2、获得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学位课考试成绩合格者;
    3、通过国家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综合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4、已在国家专业期刊、发表过与申请学位相关的学术论文;
    5、本人提出申请,研究生部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可进入论文阶段,论文答辩通过可获得由国家颁发的硕士学位证书。
    注:我院学位课及国家统考课程成绩4年有效,逾期者不再受理学位申请。详情请见外交学院研究生部“在职研究生公告栏”中有关管理规定。

    9.外交与外事管理

    外交学院外交与外事管理在职研究生继续招生,外交学院为外交部唯一直属高等院校,在外语、外交外事、国际问题研究等方面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经北京市教委批准,我院面向北京市举办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在职研究生招生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者(大专毕业者亦可申请听课,规定课程考试合格后,可获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但无资格申请硕士学位)。
    二、外交与外事管理在职研究生课程设置:
    政治理论课、
    战后国际关系史、
    国际公法、
    国际关系理论、
    当代中国外交、
    冷战后国际关系、
    外交学概论、
    比较政治制度、
    外交谈判、
    美国外交、
    行政管理学、
    英语等。
    三、学制及授课时间:学制二年。九月开学,周六上课。
    四、证书及学位:
    修满规定课程、考试合格者可获《外交学院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关于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将按国家及我院相关文件精神办理。
    主要包括:
    1、获得学士学位或工作三年以上者;
    2、获得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学位课考试成绩合格者;
    3、通过国家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综合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4、已在国家专业期刊、发表过与申请学位相关的学术论文;
    5、本人提出申请,研究生部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可进入论文阶段,论文答辩通过可获得由国家颁发的硕士学位证书。
    注:我院学位课及国家统考课程成绩4年有效,逾期者不再受理学位申请。详情请见外交学院研究生部“在职研究生公告栏”中有关管理规定。

    10.国际关系

    外交学院国际关系在职研究生继续招生,外交学院为外交部唯一直属高等院校,在外语、外交外事、国际问题研究等方面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经北京市教委批准,我院面向北京市举办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在职研究生招生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者(大专毕业者亦可申请听课,规定课程考试合格后,可获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但无资格申请硕士学位)。
    二、国际关系在职研究生课程设置:
    政治理论课、
    近现代国际关系史、
    当代中国外交、
    战后国际关系史、
    国际公法、
    冷战后国际关系、
    国际关系理论、
    当代美国外交、
    全球化与国际安全、
    欧盟研究、
    俄罗斯外交、
    英语等。
    三、学制及授课时间:学制二年。九月开学,周六上课。
    四、证书及学位:
    修满规定课程、考试合格者可获《外交学院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关于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将按国家及我院相关文件精神办理。
    主要包括:
    1、获得学士学位或工作三年以上者;
    2、获得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学位课考试成绩合格者;
    3、通过国家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综合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4、已在国家专业期刊、发表过与申请学位相关的学术论文;
    5、本人提出申请,研究生部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可进入论文阶段,论文答辩通过可获得由国家颁发的硕士学位证书。
    注:我院学位课及国家统考课程成绩4年有效,逾期者不再受理学位申请。详情请见外交学院研究生部“在职研究生公告栏”中有关管理规定。

    11.国际法

    外交学院国际法在职研究生继续招生,外交学院为外交部唯一直属高等院校,在外语、外交外事、国际问题研究等方面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经北京市教委批准,外交学院面向北京市举办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在职研究生招生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者(大专毕业者亦可申请听课,规定课程考试合格后,可获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但无资格申请硕士学位)。
    二、国际法在职研究生课程设置:
    政治理论课、
    民法、
    国际公法、
    国际私法、
    公司法、
    国际经济法、
    国际法专题、
    国际税法、
    知识产权法、
    国际贸易法、
    法律综合、
    英语等。
    三、学制及授课时间:学制二年。九月开学,周六上课。
    四、证书及学位:
    修满规定课程、考试合格者可获《外交学院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关于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将按国家及我院相关文件精神办理。
    主要包括:
    1、获得学士学位或工作三年以上者;
    2、获得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学位课考试成绩合格者;
    3、通过国家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综合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4、已在国家专业期刊、发表过与申请学位相关的学术论文;
    5、本人提出申请,研究生部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可进入论文阶段,论文答辩通过可获得由国家颁发的硕士学位证书。
    注:我院学位课及国家统考课程成绩4年有效,逾期者不再受理学位申请。详情请见外交学院研究生部“在职研究生公告栏”中有关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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