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的研究所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20-04-24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甘肃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的研究所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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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的研究所培养方案 正文

一、总体培养目标
1.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人文素养和专业素质的临床医师。
2.掌握坚实的临床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强临床分析和实践能力,以及良好的表达能力与医患沟通能力。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常见多发病诊治工作。
3.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并有一定的临床研究能力和临床教学能力。
4.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和较好的外语交流能力。
二、研究方向
1. 内科学
(1)呼吸系病
(2)心血管系病
(3)血液病
(4)消化系病
(5)肾病
(6)内分泌与代谢疾病
2. 儿科学
3. 老年医学
4. 神经病学
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6. 皮肤病与性病学
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8. 临床检验诊断学
9. 外科学
(1)普通外科
(2)骨外科
(3)胸心外科
(4)泌尿外科
(5)神经外科
(6)烧伤整形外科
10. 妇产科学 
11. 眼科学
12. 耳鼻咽喉科学
13. 肿瘤学 
14. 麻醉学
三、学制与学习年限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生学制3年,可延长1年。专业学位硕士生一般不得延期毕业。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完成学习、研究任务或参加硕士论文答辩的,可由本人提前三个月提出申请,导师签署意见,经培训单位审核同意同步延长相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限的,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延长学习年限,延长年限不超过一年。
四、培养方式
1.培养原则:
培养采用理论学习、临床轮转与导师指导相结合的方式,以临床轮转为主。培养过程要涵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基本内容与要求,重视学位课程学习、以及临床研究能力和教学能力的全面培养,培养实行导师或指导教师小组负责制,吸纳临床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教师参与研究生教学培养。培养方向应把握学科发展的主流和趋势,并结合本学科的实际情况确定。应注意根据硕士生的专业水平和临床技能的提高及发展,有计划地实施培养过程。
2.培养规程:
(1)临床医学硕士生入学后即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并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院签订有关培训和培养协议书,并按照《甘肃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逐步完成《甘肃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手册(试行)》和《甘肃省临床医院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住院医师)培养手册》规定培训并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获得《甘肃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临床医学硕士生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第一学年应获得《医师资格证书》。
(3)临床医学硕士生在临床轮训第一阶段通科知识训练(24个月)时应由临床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小组教师负责培训;第二阶段专科训练(9个月)应在二级学科导师指导下,完成专科培训,并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工作。
(4)临床医学硕士生在临床轮转的同时,在规定学习期限内完成必须的学位课程和学分、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完成学位论文,符合学位授予标准,方能申请论文答辩。通过论文答辩可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学位委员会评定,审核通过者可获得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证书。
五、课程学习与考核
(一)课程设置与学分。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政治、外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组成,总学分要求29学分。各学科应根据硕士生必须具备的知识结构开设课程,学位课程应满足学位授予以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要求。具体分配如下:
1、公共学位课:4门,10学分。其中政治理论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2学分,自然辩证法1学分)3学分,外语 2学分,医学统计学3学分,医学科研设计与方法2学分。
2、专业基础课:5门,7学分。专业基础课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共科目对接,其中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3学分,临床流行病学1学分,临床思维与人际沟通1学分,循证医学1学分,医学法律法规1学分。
3、专业课:2门,4学分。专业课应与专业方向一致,体现本学科发展的新内容和新特点,掌握本学科系统专门知识、临床诊疗技术,避免开设课程内容与本科教学阶段的重复,并与规培对接。专业课由二级学科根据学科培养需求设置。
4、选修课(见附件1):至少 8学分。选修课是为构筑复合型人才知识结构而设。根据各专业方向、就业需求和个人兴趣爱好,由学校统一设置,一级学科遴选,导师指导确立,可跨专业、跨学科选修课程,分为限定选修课和选修课,限定选修课由一级学科统筹组织,其它选修课由导师和研究生协商在每年选修课课程库中选定。(二)课程教学与考核。采取集中授课、网络教学、专题讲座、案例研讨等方式进行。激发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临床与科研相结合。由学校各相关学科和规范化培训基地共同组织实施教学。课程学习主要集中在第一学年采用集中分段教学方式完成。课程考核主要是考核其是否掌握本专业相关学科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考核可采取笔试、论文、学术报告等多种方式进行。
(1)公共课。公共外语主要以集中授课为主;专业外语可以专题讲座、辅导等方式进行,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合格,取得外语学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自然辩证法、医学统计学、医学科研设计与方法公共课可以集中授课、网络教学、专题讲座等形式,由学校统一安排教学、考试。
(2)专业基础课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课程相统一,可采取集中授课、网络教学、专题讲座、案例研讨等方式进行,由学校和规培基地组织授课与考试。
(3)专业课。专业课由培训导师指定专业经典著作书目,以学员自学为主,辅以专题讲座、讨论、辅导、读书报告等方式进行,并参加各学科的安排的统一考试。
(4)选修课可采取集中授课、网络教学、专题讲座、案例研讨等方式进行,由学校组织授课,统一安排考试或考查。
(三)开课要求:
1、所开课程应有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大纲的要求必须达到硕士研究生水平,并明确规定本课程的教学目标、学时数、学分数、课程内容、教学要求、考核方式和主要参考书目等。拟增设或更新课程时,一级学科必须将申请报告、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报研究生院,经学校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方可列入研究生课程目录。
2、公共学位课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开设,专业学位课由学科组安排开设,学位课修课人数不足10名时,两个年级合班授课;选修课选修人数在10人以上时开课,不足10人时将不予开课,研究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调整;若为导师专业方向课,则由导师在指导过程中完成,不计入工作量,研究生计相应学分(不多于1学分)。
3、研究生应认真学习政治理论课,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与形势政策教育,参加公益劳动。德育教育的具体工作由研究生院和研究生所在院、支部、学位点(室)及导师共同负责,应将业务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紧密结合,采取多种教育形式,以提高研究生的思想品德素质。
(四)课程考核:
研究生课程学习均须考核,各学位点在制(修)订培养方案时均应明确考核方式,学位课程一般要求考试,选修课程可采用考查方式。考试分闭卷、开卷,考查可采用大作业、读书报告、文献综述等方式进行。所有课程考核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 60分为合格。学位课程要求保存试卷,并交一级学科归档。
六、 临床能力训练和考核
1.临床能力训练  
以提高临床实践能力为主,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进行。
2.临床轮转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国卫办科教发【2014】)48号)进行。在临床培训基地规定的科室轮转培训时间为33个月,参加培训基地的专业领域相关科室的临床诊疗工作,接受临床基本技能训练,同时学习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临床轮训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4个月,第二阶段为9个月。
第一阶段为通科知识训练。在临床医学各专科轮转培训,培养临床工作能力,掌握相关的基本技能。主要轮训科室以规培医院规定的二级学科专业所设定的科室为主。
第二阶段为专科训练。在所学专业进行定向专业培训,以强化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为主,提高专科疾病的诊疗能力,掌握专科诊疗规范、临床操作技术,熟悉相关辅助科室的检查检验内容和诊断方法。硕士生根据专业选择在相应的专业领域病房、门诊以及密切相关科室轮训。并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工作。
3.跟师学习
根据临床专业人才培养特点,专业学位实行双导师制(论文指导老师和临床指导老师制度)。
4.临床能力考核
临床能力考核由规培医院严格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考核进行,对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甘肃中医药大学认定其临床能力考核合格。
(1)过程考核:由临床培训基地管理部门统一组织。重点考核硕士生该临床轮转过程的临床业务能力、工作成绩、完成培训内容的时间和数量。
(2)结业考核:硕士生完成临床轮转后,参加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结业综合考核。
七、科研与教学训练
1.硕士生在读期间应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收集、病例观察、医学统计、循证医学等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能够熟练地搜集和处理资料,在临床实践中发现问题,科学分析和总结,研究解决问题,探索有价值的临床现象和规律。
2.硕士生应参加教学查房、病例讨论会、专题讲座、小讲课等教学工作,培养临床科研思维和分析运用能力。参加与见习/实习医生和低年资住院医师的临床带教工作。
八、学术论文与学位论文
(一)学术论文:
临床医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毕业论文答辩前,必须以甘肃中医药大学的名义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与论文工作有关的学术论文1篇。学术论文要求依据《甘肃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二)学位论文:
1.选题要求。选题应从临床实际出发,紧密结合临床需求,体现临床医学特点,具有科学性与实用性,鼓励与临床专业最新进展密切相关的自主选题。
2.学位论文形式。学位论文必须体现临床医学特点,反映研究生运用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可以是研究报告、临床经验总结、临床疗效评价、专业文献循证研究、针对临床问题的实验研究。能够展示对临床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及疾病诊疗的掌握程度。
3.学位论文要求。学位论文应符合学术规范要求。论文作者必须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和科研诚信原则。学位论文必须由研究者独立完成,与他人合作完成的学位论文需注明作者在其中的贡献度和具体研究内容。注重知识产权保护,研究资料和数据具有可溯源性。对涉及国家机密和尚不能公开的研究结果,以及临床研究报告论文中涉及研究对象隐私和权益等问题,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4. 学位论文答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件》和关于印发《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实施细则(试行)》、《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定(试行)》等两个制度的通知(校学位委发〔2015〕7号)文件的要求执行。答辩通过者准予毕业。
九、学位授予标准
(一)申请条件
1.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及学分要求,成绩合格
2.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3.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4.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二)学位授予
硕士生达到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学位授予条件后,向所在学位授予单位学位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颁发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十、分流机制
学校按照研究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制订相关政策,对不适宜继续按照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的研究生进行合理分流。
1. 第二学年内未获得《医师资格证书》,根据学生意愿,许可申请转入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渠道,但应按照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要求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和论文答辩。
2. 在3年内,未通过学位课程考核、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或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我校学位委员会批准,可延长学习1年。
3. 对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完成学位课程考核,但未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可对其进行毕业考核和论文答辩,准予毕业。毕业后三年内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可回我校申请硕士专业学位。
十一、组织管理与培养方式
硕士生同时也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接受甘肃中医药大学,甘肃省人民医院、兰州军区兰州总医院(培训基地)管理,由甘肃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统筹负责。硕士生的指导教师包括学术指导教师和临床能力训练的指导医师。学术指导教师主要负责指导硕士生学位论文工作;各轮转科室需成立指导小组,负责指导研究生的临床能力训练。坚持导师个人指导与学科指导小组、教研室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进行,尤其要加强临床轮转科室的协同培养,确保培养质量。
1.导师对学员的培养、培训过程总体负责:制定个人培训、培养计划;检查、督促学员的学习、工作情况;每月至少有一次与学员面谈;承担专业课、专业外语的教学与辅导;审阅研究生的读书笔记和文献综述;确定课题并具体指导,定期检查原始记录,并对论文撰写进行指导、修改和定稿。
2.临床各科室参与本学科住院医师的全面培养:审查并批准个人培养计划,督促、检查导师的执行情况;安排专业课、专业外语开展;安排临床轮转和科研实践;组织临床技能考核、答辩。
3.临床各二级学科成立研究生培养工作组,负责本科室学员的指导、考核和管理。
4.规培基地要有专人负责对学员临床能力训练和实践进行安排、管理、检查和监督。
5.攻读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住院医师规培)的学员采取全日制培养方式,学员原则上不享受寒暑假,休假时间由科室安排。
甘肃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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