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更新时间:2022-01-15 18:03:05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南京医科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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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2:

根据教育部《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教学函 〔2020〕 8 号) 、 《关于做好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教学司〔2021〕 2 号) 等文件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 的基础上,加强和规范复试工作,统筹考虑当前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我 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切
实提高研究生录取选拔质量。                                    2.强化复试在研究生选拔中地位和作用,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
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质的考察,注重考生一贯表现,
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3.充分发挥和规范复试小组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复试 小组的学术权力和责任,提高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和人才选拔质
量。
4.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 “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 、“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 作机制。
5.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
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组织与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
导和统筹管理。
2.学校成立疫情期间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组,明确责任与分工。
3.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全面 负责,组织各学科开展复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责任明确、措施得当、 管理规范。各学院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长是直接责任人。
4.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监督检查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录 取工作全程监督和检查,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对各类申诉的 调查复议等,组长为各学院党委书记。
5.各学院组织各学科成立复试小组,制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 复试小组成员一般由研究生导师组成,复试小组不少于 5 人。考生人数
较多的学科应充分准备,加强复试小组人员投入,随机对考生进行分组 复试,随机确定分组复试各小组组成人员。复试小组负责确定本专业考
生复试考核的具体要求、形式、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并具体组织实 施。各复试小组成员一旦确立,小组成员不得在复试过程中中途离场或 换人。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 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6.各学院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 工作; 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 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要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 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要保证复试工作每个环节责
任到人。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单位研究生的人员不得参与其亲属报考专业
的复试录取各环节工作。
三、复试基本分数线
1.临床医学和 口腔医学专业
学位类型 第一批复试分数线 差额复试比例 150% 调剂复试分数线
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 150%
学术学位    (1002,1003) 总分 300,英语 50 总分 300,英语 50
专业学位
(1051)
总分 330,英语 50 总分 330,英语 50      (调剂专业学位或学术学位)
总分 320,英语 55
(限调剂学术学位)
专业学位
(1052)
总分 305,英语 50 总分 305,英语 50      (调剂专业学位或学术学位)
总分 300,英语 55
(限调剂学术学位)
说明:
1.思想政治理论和业务课均执行 A 类考生国家分数线。
2.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0205) 学术学位按 A 类考生国家分数线复试和调剂。 3. 口腔基础医学( 100301) 按 A 类考生国家分数线复试和调剂。
4.调入临床和 口腔医学专业,考生初试成绩一般应达我校调剂复试基本分数线。报考临床和 口 腔医学专业学位,并且过我校专业学位调剂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调剂至临床和 口腔医学 专业学位或学术学位; 报考临床和 口腔医学学术学位,并且过我校学术学位调剂复试分数线的 考生,可申请调剂到临床和 口腔医学学术学位。
5.调剂复试分数线适用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未被第一志愿专业/研究方向录取而申请调剂/校 内调整的考生; 或第一志愿不是报考我校, 申请调剂至我校的考生。
2.除临床医学和 口腔医学以外其他各专业: 执行 A 类考生国家分数 线复试和调剂。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总分280分,单科40分(总分小 于100分) 进行复试和调剂。
四、关于复试
1.复试名单确定: 依据我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各招生专业统考招生人 数在该专业上线考生中按初试成绩的总分排名 1:1.5 确定复试人数和名
单(同一学院内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按照总招生人
数) 。
2.复试方式和内容: 采取复试小组成员在本地集中、考生远程视频 复试的形式实施网络远程复试。复试考核内容一般共计 4 部分,包括英 语应用能力、专业基础知识、临床综合能力或科研能力、综合素质。
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加试: 加试科目为生理学、生物化学、免疫学  及病理学。每个考生选考两门科目(只能选择与自己所报专业不同的科  目,并在复试确认时将所选科目报研究生院审核) 。公共管理硕士(MPA) 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复试时间: 原则上 3 月下旬启动,具体复试安排由各学院另行通 知。
4.资格审查: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的一律不予录取,审核未通过者不 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时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 生,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并不得进行调剂。
5.复试要求: 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的考核,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内容应针对不同类型 有所侧重,着力加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创新精神 和职业素养等方面的考查。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 在能力素质。对于学术学位考生,应着重考查考生科研思维和创新能力; 对于专业学位考生,应针对专业学位培养的要求,着重考查考生职业素 养和专业综合能力。
对于既招收学术型,又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可以合并统一 复试,也可以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复试小组进行复试。对于既招收 全日制,又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可以一起复试,也可以分开复 试。各学院在规范复试程序的基础上,要加强对复试导师的专项培训, 提高导师的学术评价能力,使导师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保 证研究生选拔质量。健全导师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要充分发挥导师在
复试选拔中的主体作用,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
复试小组均采用“双秘书”制度,须配备复试秘书和技术秘书各 1  人。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各复试小组将评分记录、考生作答情况和考 生复试考核表等纸质材料和复试相关视频材料于复试结束后提交所在 学院,任何人不得改动; 各学院审核汇总后交至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
6.复试结束后各学院或复试小组应及时向所有复试考生公布复试 结果,并告知考生录取成绩排名及拟上报学校审核的拟录取名单。如考 生有申诉或质疑,各复试小组应有专人对复试录取结果负责解释,各学
院须在网站公布申诉电话和邮箱。
7.体检: 拟录取考生均应体检,体检安排在入学后进行。凡体检结 果属于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不适宜相关专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入学
资格。
五、关于录取
1.录取总分计算方法: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 50%。录取成绩计 算公式: 录取成绩(满分 100 分) =初试总分(满分 500 分) /5×0.5+
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 ×0.5。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未达 60 分) ,不
予录取。复试成绩取每个专家所打分的平均分,专家评分表实行实名制。
2.同一专业(或研究方向)所有复试考生最终按录取分数进行排名,
依次录取(若考生录取分数相同,按初试成绩总分择优录取) 。
3.同时招收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的专业,在录取时应分开排名,分别 录取。
4. 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在录取时应分开排
名,分别录取。所有拟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须签订《南京医科大学非 全日制研究生拟录取协议》 。
5.各学院对所有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 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我校严格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 实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要求全脱产学习。拟录取为定向就业全日制硕 士研究生的考生,须与工作单位或实践单位签订全脱产学习协议(《南 京医科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 )并按时提交至研究生院,否 则不予录取。
7.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 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 审核的考生 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六、关于调剂
调剂是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硕士生招生调整结 构、保质保量的重要措施和手段; 也是满足考生多元志愿选择,保障考
生权益的重要渠道。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归 口管理并统一发布调剂信
息、组织调剂生源等办理相关手续。
1.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校外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  校内调剂考生) 均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以下简称教育部调剂系统) 进行。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  低于 12 个小时。
2.我校将于教育部调剂系统关闭后统一查看考生调剂志愿。对申请 同一专业(或研究方向) 、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 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初试科目不同的情况下根据学科需
要结合考生初试科目、初试成绩、专业背景等择优选择进入复试名单。
3.调剂基本条件: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以我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报考条 件为准) ;临床和 口腔医学专业初试成绩达我校调剂分数线,其他专业 初试成绩达国家 A 类地区分数线。
(2)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 类范围内。
(3)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
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 报考临床和 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 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 的考生不可调剂 到临床和 口腔医学专业学位。
(5) 我校拟接收 2 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校外调
剂) ,公布调剂的专业可接收申请,考生须满足该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 并达到我校该专项计划调剂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
4.调剂工作安排:
(1) 我校将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分批调剂,教育部调剂系统 中没有志愿的考生我校一律不接收调剂。
(2) 工作程序: 我校公布调剂缺额专业信息→拟申请调剂考生只 需网上填报志愿,无须寄送纸质材料→研究生院对申请调剂考生志愿 (不含无效志愿) 进行审查和筛选,组织相关学院确定调剂复试名单由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通过调剂系统对调剂生源发出复试通知→组织调剂复试。
(3) 调剂复试仍然实施网络远程复试,严格按照第一批复试的程 序和要求组织调剂生源复试考核。
(4) 调剂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复试通知操作, 否则将取消调剂复试资格; 复试结束后,学校在规定的时间通过中国研 究生招生信息网发放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拟 录取操作; 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统
一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5) 调剂复试原则上 4 月初启动,具体复试安排由各学院另行通 知。我校临床医学学科缺额专业首先接收相同专业一志愿过线考生研究 方向变更申请(即在相同二级学科内申请调整) ,各学院按考生初试成
绩择优遴选组织第二批次复试; 第二批次复试后仍未完成的临床医学学
科招生计划将全部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调剂。
七、关于破格
1.我校原则上不予破格复试,对于初试成绩略低于《国家初试成绩 基本要求》 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可提出破格复试申请:
(1) 报考专业上线或录取人数不足;
(2) 在科研创新、重大比赛、社会贡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3) 须有学院本学科、专业教授的推荐信和相应支撑材料。     2. 申请程序: 考生向包括专业提出书面申请→学科组同意→学院研
招领导小组同意→研究生院审核→学校研招领导小组审批→学校研招 网公示。公示无异议且复试通过者,报省教育考试院与教育部核准。
3.破格指标在学院现有指标内解决。全校破格复试录取人数不超过 招生总规模的 3%。
八、严肃考风考纪
研究生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录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属国家教育考试 范畴,按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和要求进行。考生应自觉配合学校及各学院 对其进行的身份审查核验,严格遵守学校复试相关规定,诚信应考。对 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 规处理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等规定严肃 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后 3 个月内, 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
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
理。
九、关于招生计划
各学院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在分配指标范围内确定各学科录取考 生名单,超计划录取一律无效,责任自负。因此造成不良后果的,学校 将通报并视情节严肃处理。
十、关于信息公开和监督机制
1.研究生院按要求在学校研招网和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 息公开平台”上及时公布有关信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准确、规范、充
分、及时予以公开,并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2.学校加强复试录取巡视监督,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 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 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校纪委办公室: 025-86869060; 邮箱: jwjc@njmu.edu.cn;
研招咨询电话: 025-86869222; 邮箱: degree@njmu.edu.cn。
十一、其他
1.处于贫困地区或其他特殊原因不具备参加远程网络复试条件的 考生,可在提前与复试学院联系提出申请,学校将与有关单位协调,提 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2.各学院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 情防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 要做好人 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
3.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当地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减少 流动,做好个人防护,健康应考。
南京医科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
 
〔2020〕8 号)、《关于做好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教学司〔2021〕2 号)等文件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加强和规范复试工作,统筹考虑当前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一、工作原则
1.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提高研究生录取选拔质量。
2. 强化复试在研究生选拔中地位和作用,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质的考察,注重考生一贯表现, 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3. 充分发挥和规范复试小组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复试小组的学术权力和责任,提高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和人才选拔质量。
4. 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5. 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组织与管理

1.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2. 学校成立疫情期间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组,明确责任与分工。
 
3.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各学科开展复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责任明确、措施得当、管理规范。各学院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长是直接责任人。
4. 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监督检查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和检查,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对各类申诉的调查复议等,组长为各学院党委书记。
5. 各学院组织各学科成立复试小组,制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复试小组成员一般由研究生导师组成,复试小组不少于 5 人。考生人数较多的学科应充分准备,加强复试小组人员投入,随机对考生进行分组复试,随机确定分组复试各小组组成人员。复试小组负责确定本专业考生复试考核的具体要求、形式、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各复试小组成员一旦确立,小组成员不得在复试过程中中途离场或换人。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 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6. 各学院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要保证复试工作每个环节责

任到人。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单位研究生的人员不得参与其亲属报考专业的复试录取各环节工作。
三、复试基本分数线
 
1.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
 
学位类型 第一批复试分数线
差额复试比例 150%
调剂复试分数线
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 150%
学术学位
(1002,1003)
总分 300,英语 50 总分 300,英语 50
 
专业学位
(1051)
 
 
总分 330,英语 50
总分 330,英语 50
(调剂专业学位或学术学位)
总分 320,英语 55
(限调剂学术学位)
 
专业学位
(1052)
 
 
总分 305,英语 50
总分 305,英语 50
(调剂专业学位或学术学位)
总分 300,英语 55
(限调剂学术学位)
说明:
1. 思想政治理论和业务课均执行 A 类考生国家分数线。
2.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0205)学术学位按 A 类考生国家分数线复试和调剂。
3. 口腔基础医学(100301)按 A 类考生国家分数线复试和调剂。
4. 调入临床和口腔医学专业,考生初试成绩一般应达我校调剂复试基本分数线。报考临床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并且过我校专业学位调剂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调剂至临床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或学术学位;报考临床和口腔医学学术学位,并且过我校学术学位调剂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临床和口腔医学学术学位。
5. 调剂复试分数线适用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未被第一志愿专业/研究方向录取而申请调剂/校内调整的考生;或第一志愿不是报考我校,申请调剂至我校的考生。
2. 除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以外其他各专业:执行 A 类考生国家分数线复试和调剂。
3.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总分280分,单科40分(总分小于100分)进行复试和调剂。
四、关于复试
 
1. 复试名单确定:依据我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各招生专业统考招生人数在该专业上线考生中按初试成绩的总分排名1:1.5 确定复试人数和名

单(同一学院内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按照总招生人数)。
2. 复试方式和内容:采取复试小组成员在本地集中、考生远程视频复试的形式实施网络远程复试。复试考核内容一般共计 4 部分,包括英语应用能力、专业基础知识、临床综合能力或科研能力、综合素质。
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加试:加试科目为生理学、生物化学、免疫学及病理学。每个考生选考两门科目(只能选择与自己所报专业不同的科目,并在复试确认时将所选科目报研究生院审核)。公共管理硕士(MPA) 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 复试时间:原则上 3 月下旬启动,具体复试安排由各学院另行通
 
知。
 
4. 资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的一律不予录取,审核未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时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并不得进行调剂。
5. 复试要求: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内容应针对不同类型有所侧重,着力加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职业素养等方面的考查。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对于学术学位考生,应着重考查考生科研思维和创新能力; 对于专业学位考生,应针对专业学位培养的要求,着重考查考生职业素养和专业综合能力。

对于既招收学术型,又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可以合并统一复试,也可以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复试小组进行复试。对于既招收全日制,又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可以一起复试,也可以分开复试。各学院在规范复试程序的基础上,要加强对复试导师的专项培训, 提高导师的学术评价能力,使导师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保证研究生选拔质量。健全导师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要充分发挥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主体作用,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
复试小组均采用“双秘书”制度,须配备复试秘书和技术秘书各 1 人。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各复试小组将评分记录、考生作答情况和考生复试考核表等纸质材料和复试相关视频材料于复试结束后提交所在学院,任何人不得改动;各学院审核汇总后交至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
6. 复试结束后各学院或复试小组应及时向所有复试考生公布复试结果,并告知考生录取成绩排名及拟上报学校审核的拟录取名单。如考生有申诉或质疑,各复试小组应有专人对复试录取结果负责解释,各学院须在网站公布申诉电话和邮箱。
7. 体检:拟录取考生均应体检,体检安排在入学后进行。凡体检结果属于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不适宜相关专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五、关于录取
 
1. 录取总分计算方法: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 50%。录取成绩计算公式:录取成绩(满分 100 分)=初试总分(满分 500 分)/5×0.5+

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0.5。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未达 60 分),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取每个专家所打分的平均分,专家评分表实行实名制。
2. 同一专业(或研究方向)所有复试考生最终按录取分数进行排名, 依次录取(若考生录取分数相同,按初试成绩总分择优录取)。
3. 同时招收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的专业,在录取时应分开排名,分别录取。
4. 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在录取时应分开排名,分别录取。所有拟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须签订《南京医科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拟录取协议》。
5. 各学院对所有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 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 我校严格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实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要求全脱产学习。拟录取为定向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与工作单位或实践单位签订全脱产学习协议(《南京医科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并按时提交至研究生院,否则不予录取。
7.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六、关于调剂
 
调剂是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硕士生招生调整结构、保质保量的重要措施和手段;也是满足考生多元志愿选择,保障考

生权益的重要渠道。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归口管理并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组织调剂生源等办理相关手续。
1. 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校外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校内调剂考生)均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以下简称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 12 个小时。
2. 我校将于教育部调剂系统关闭后统一查看考生调剂志愿。对申请同一专业(或研究方向)、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初试科目不同的情况下根据学科需要结合考生初试科目、初试成绩、专业背景等择优选择进入复试名单。
3. 调剂基本条件: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以我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报考条件为准);临床和口腔医学专业初试成绩达我校调剂分数线,其他专业初试成绩达国家A 类地区分数线。
(2)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 报考临床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

(5) 我校拟接收 2 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校外调剂),公布调剂的专业可接收申请,考生须满足该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 并达到我校该专项计划调剂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
4. 调剂工作安排:
 
(1) 我校将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分批调剂,教育部调剂系统中没有志愿的考生我校一律不接收调剂。
(2) 工作程序:我校公布调剂缺额专业信息→拟申请调剂考生只需网上填报志愿,无须寄送纸质材料→研究生院对申请调剂考生志愿
(不含无效志愿)进行审查和筛选,组织相关学院确定调剂复试名单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通过调剂系统对调剂生源发出复试通知→组织调剂复试。
 
(3) 调剂复试仍然实施网络远程复试,严格按照第一批复试的程序和要求组织调剂生源复试考核。
(4) 调剂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复试通知操作,否则将取消调剂复试资格;复试结束后,学校在规定的时间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放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拟录取操作;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统一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5) 调剂复试原则上 4 月初启动,具体复试安排由各学院另行通知。我校临床医学学科缺额专业首先接收相同专业一志愿过线考生研究方向变更申请(即在相同二级学科内申请调整),各学院按考生初试成

绩择优遴选组织第二批次复试;第二批次复试后仍未完成的临床医学学科招生计划将全部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调剂。
七、关于破格
 
1. 我校原则上不予破格复试,对于初试成绩略低于《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可提出破格复试申请:
(1) 报考专业上线或录取人数不足;
 
(2) 在科研创新、重大比赛、社会贡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3) 须有学院本学科、专业教授的推荐信和相应支撑材料。
 
2. 申请程序:考生向包括专业提出书面申请→学科组同意→学院研招领导小组同意→研究生院审核→学校研招领导小组审批→学校研招网公示。公示无异议且复试通过者,报省教育考试院与教育部核准。
3. 破格指标在学院现有指标内解决。全校破格复试录取人数不超过招生总规模的 3%。
八、严肃考风考纪
 
研究生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录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属国家教育考试范畴,按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和要求进行。考生应自觉配合学校及各学院对其进行的身份审查核验,严格遵守学校复试相关规定,诚信应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 3 个月内, 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

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关于招生计划
 
各学院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在分配指标范围内确定各学科录取考生名单,超计划录取一律无效,责任自负。因此造成不良后果的,学校将通报并视情节严肃处理。
十、关于信息公开和监督机制
 
1.研究生院按要求在学校研招网和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及时公布有关信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2.学校加强复试录取巡视监督,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
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校纪委办公室:025-86869060;邮箱:jwjc@njmu.edu.cn; 研招咨询电话:025-86869222;邮箱:degree@njmu.edu.cn
十一、其他
 
1. 处于贫困地区或其他特殊原因不具备参加远程网络复试条件的考生,可在提前与复试学院联系提出申请,学校将与有关单位协调,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2. 各学院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要做好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

3. 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当地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减少流动,做好个人防护,健康应考。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网络远程复试。第一批次复试工作定于3月下旬启动,请考生提前做好复试准备。
一、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查询确认
 1.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第一批复试名单如下:南京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第一批复试名单.pdf
 2.我校将不发放书面复试通知书,请在复试名单之内的考生于3月20日21:00—3月23日16:00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复试确认(账号:考生编号,密码:身份证号码后6位)。具体复试时间由复试学院另行通知。

 未进入第一批复试的上线考生或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进行调剂。调剂可以在我校公布缺额的专业申请调剂(见我校有关调剂通知;临床和口腔医学专业需达我校调剂分数线),亦可以和其他招生单位联系调剂。
二、复试准备
(一)资格审查材料准备
   请考生务必按照要求准备清晰有效的扫描材料,并按顺序合成3个PDF文档,以备提交系统审核。
1.《南京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PDF1)
   请下载附件1打印后,考生本人手写签名并扫描成PDF文档(命名方式:承诺书+考生编号+姓名)
2.必需材料(PDF2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同时提供一张考生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见下图示例
(3)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验证期内)
(4)往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5)境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7)思想政治情况表(思想政治情况表须由考生学习、工作或档案所在单位填写本表,并签字、盖章后,由考生通过复试平台上传;应届考生由学习所在单位出具考核意见,其他考生由工作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托管单位出具考核意见)
3.附加材料(PDF3
  (1)本科阶段成绩单
  (2)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
  (3)科研成果佐证材料以及校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证书
  (4)复试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网络远程复试相关要求
1.设备条件
(1)硬件
用于复试设备(主机位):一台笔记本(或台式电脑+外接高清摄像头和外接麦克风),不可以使用耳机。若电脑扬声器声音较小,可配置音箱。建议电脑使用有线网络连接。
用于监控复试环境的设备(第二机位):一部智能手机,建议准备手机支架;提前给设备充好电并外接电源,准备好拍摄位置及支架等;建议将手机设置为“飞行模式”并连接到无线网,同时将手机屏幕锁定设置成“永不”,避免手机锁屏或有来电影响复试。
(2)软件
笔记本或台式电脑安装Windows7及以上操作系统(苹果电脑或者MAC笔记本也需要安装Windows7以上的操作系统),浏览器建议使用Chrome浏览器(https://www.google.cn/chrome/),智能手机要求为安卓系统5.0以上。
2.环境要求
复试需在网络通畅、光线适宜、安静、无干扰、相对封闭的独立空间进行,不得选择网吧、商场、广场等影响音视频效果和有损复试严肃性的场所。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
3.诚信复试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一、复试形式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2020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网络远程复试,采取复试小组成员在本地集中、考生远程视频复试的形式。    
二、复试内容及录取成绩
        1.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应针对不同类型有所侧重,着力加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职业素养等方面的考查。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对于学术学位考生,着重考查考生科研思维和创新能力;对于专业学位考生,针对专业学位培养的要求,着重考查考生职业素养和专业综合能力。复试考核内容一般共计4部分,包括英语应用能力、专业基础知识、临床综合能力或科研能力、综合素质;一般采取抽题问答形式进行。
        另外:
        (1)公共管理硕士(MPA)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采用网络限时作答提交的形式,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加试:加试科目由复试学院通知考生。成绩不计入总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以下同等学力考生均须参加加试:
           ① 专科生:有专科毕业证书且到2020年9月1日前满两年以上的。
           ② 本科结业考生。
        2.  录取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未达60分)不予录取。录取成绩计算公式:录取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满分500分)/5*0.5+复试成绩(满分100分)*0.5
三、线上资格审核
        第一批复试考生应于5月14-16日登录“云考场”平台提交资格审查材料(限3个PDF文档);少量5月16日复试考生应在5月15日前提交。学院将对考生提交材料进行严格审核,逾期未上传材料或材料审核未通过者将无法参加后续复试。
        考生提交材料包含:
        1.《南京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PDF1)
        请下载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pdf打印后,考生本人手写签名并扫描成PDF文档(命名方式:承诺书+考生编号+姓名)。
        2. 必需材料(PDF2)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正反面)
        (3)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包含注册页)
        (4)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5)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注意:学生证、毕业证未在身边的考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学历验证报告。
        以上1-6所提到材料均需扫描,并按照顺序合成一个PDF2文档(命名方式:必需材料+考生编号+姓名)
        3. 附加材料(PDF3)
        (1)本科阶段成绩单
        (2)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
        (3)科研成果佐证材料以及校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证书
        (4)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1-4所提到的材料均需扫描,并按照顺序合成一个PDF3(命名方式:附加材料+考生编号+姓名)
四、复试安排
        1. 第一批复试时间:5月16日-20日分批次进行,各学院复试平台(云考场)登录网址、考生模拟测试时间和正式复试时间等安排详见附件2南京医科大学第一批复试安排20200513.xlsx。各专业详细安排由复试学院/学科另行通知到考生,届时考生也可在云考场平台内“我的考场”内查看。
        考生需在学院导入考生信息后方能登录,若不能登录,请耐心等待,5月14日各复试学院会将信息导入。
        2. 复试费用:80元/生(文号:苏价费(2007)423);
        参加复试考生必须登陆网络支付平台(http://pay.njmu.edu.cn/payment/)缴纳80元复试费,不接收现场缴费,未缴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说明:登录南京医科大学缴费系统,用户名是准考证号,初始密码是出生日期(如:1980年1月23日即为19800123)。已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如因本人原因没来参加复试,我校不退回复试费。支付时间:5月14日-5月17日24时止。
         3. 心理测试安排
        进入复试名单和未进入复试名单但过A类线并准备申请我校进行调剂的考生请在5月18日之前完成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平台将于5月14日中午12:00开放,http://soft.psy.com.cn/2007/njykdx/),未进行测试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或调剂。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南京医科大学2020年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试指南.pdf
        4. 体检安排
        所有考生体检安排在入学后进行。凡体检结果属于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不适宜相关专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五、网络远程复试须知
(一)设备要求
        1. 考生需要准备可以支撑“双机位”运行的硬件:
        ① 第一机位:一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电脑+外接摄像头和外接麦克风),不可以使用耳机。若电脑扬声器声音较小,可配置音箱。
        ② 第二机位:一部智能手机(推荐Andriod 5.0以上;苹果手机iOS 9以上5月15日后方可用,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可准备手机支架,第二摄像头为横屏显示。
        双机位操作:考生双手摆放桌面,第一机位从正面拍摄,须完整拍摄到考生双手以上身体部位。第二机位从考生侧方(或侧后方)拍摄,可以拍摄到考生侧面及主设备电脑全屏幕,需保证面试考官能够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屏幕。
        双机位模式1示意图:
 
 
        双机位模式2示意图:


         2.  软件:
        电脑须安装Windows7及以上操作系统(不支持Mac系统),访问云考场网页链接须使用最新版谷歌Chrome浏览器。
        我校复试主平台为中国移动云考场,同时为保证复试顺利进行,各位考生须按复试学院要求提前安装好备用平台。
(二)环境要求
        1. 考生应尽可能选择网络通畅的房间,尽量保证复试环境有线网络、无线网络或手机4G/5G热点其中的两个条件。建议电脑优先使用有线网络。
        2. 考生应选择独立复试房间,确保安静整洁,灯光明亮,不逆光。
        3. 复试过程中严禁他人进入独立复试房间。
        4. 复试现场需准备的用品:①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②黑色签字笔和空白草稿纸若干;③报考学院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
        5. 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
        6. 复试开始前,考生应当根据考务人员的指令,手持第二机位,环绕360°展示本人应试环境。
(三)操作须知
        1. 考生应按照要求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须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网络信号良好、视频效果清晰、麦克风声音响亮无杂音。 
        2. 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复试期间考生应提前关闭移动设备的通话、录屏、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复试的应用程序。
        3. 如果考生遇到网络中断等突发情况,请不要紧张,并将手机取消“飞行模式”,等待复试考务人员与你联系。
        4. 中国移动云考场考生端使用说明详见附件4中国移动云考场考生使用手册(南京医科大学版).pdf
        操作演示视频如下:https://examination-1259785003.cos.ap-shanghai.myqcloud.com/cloudexam/static/kaosheng.mp4

(四)诚信复试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南京医科大学2020年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详见附件5南京医科大学2020年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pdf

六、其他
        1. 处于贫困地区或其他特殊原因不具备参加远程网络复试条件的考生,可在5月14日前与复试学院联系提出申请,学校将与有关单位协调,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2. 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当地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减少流动,做好个人防护,健康应考。


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5月13日
校纪委办公室:025-86869060;邮箱:jwjc@njmu.edu.cn; 研招咨询电话:025-86869222;邮箱:
调剂是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硕士生招生调整结构、保质保量的重要措施和手段;也是满足考生多元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 益的重要渠道。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归口管理并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组 织调剂生源等办理相关手续。
1. 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均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

务系统”(以下简称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 12 个小时。
2. 我校将于教育部调剂系统关闭后统一查看考生调剂志愿。对申请同一专业(或研究方向)、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初试科目不同的情况下根据学科需要结合考生初试科目、初试成绩、专业背景等择优选择进入复试名单。
3. 调剂基本条件: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以我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报考条件为准);临床和口腔医学专业初试成绩达我校调剂分数线,其他专业初试成绩达国家复试A 类线。
(2)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 报考临床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
(5) 我校拟接收 2 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校外调剂),公布调剂的专业可接收申请,考生须满足该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 并达到我校该专项计划调剂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
4. 调剂工作安排:
 
(1) 我校将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分批调剂,教育部调剂系统中没有志愿的考生我校一律不接收调剂。

(2) 工作程序:我校公布调剂缺额专业信息→拟申请调剂考生只需网上填报志愿,无须寄送纸质材料→研究生院对申请调剂考生志愿
(不含无效志愿)进行审查和筛选,组织相关学院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并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调剂系统对调剂生源发出复试通知→组织调剂复试。
(3) 调剂复试仍然实施网络远程复试,严格按照第一批复试的程序和要求组织调剂生源复试考核。
(4) 调剂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复试通知操作,否则将取消调剂复试资格;复试结束后,学校在规定的时间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放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拟录取操作;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统一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5) 调剂复试原则上 5 月下旬启动,具体复试安排由各学院另行通知。我校临床医学学科缺额专业首先接收相同专业一志愿过线考生研究方向变更申请(即在相同二级学科内申请调整),各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组织第二批次复试;第二批次复试后仍未完成的临床医学学科招生计划将全部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调剂。
1. 录取总分计算方法: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 5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未达 60 分),不予录取。录取成绩计算公式:录取成绩(满
分 100 分)=初试总分(满分 500 分)/5×0.5+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0.5。 3. 复试时间:原则上 5 月中旬启动,具体复试安排由各学院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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