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文理学院政法学院研究生招生

宝鸡文理学院政法学院研究生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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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文理学院政法学院研究生招生是一个不错的学院,深受考研人的追捧,本校每年会有数千名研究生招生的名额,研究生报考录取比在3:1左右,难度中等,部分热门的研究生专业研究生报考录取比会更高一点, 政法学院是学校里比较好的一个院系,请各位准备报考宝鸡文理学院政法学院研究生招生的同学注意,该院系有以上多个专业在招生研究生,欢迎各位同学报考宝鸡文理学院政法学院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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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文理学院政法学院研究生招生
政法学院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导师简介
 
       张波,江苏丰县人,哲学博士,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高层次人才。现任政法学院院长、陕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周秦伦理文化与现代道德价值研究中心主任,兼任韩国大邱教育大学礼节文化教育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宝鸡市“四城建设”专家咨询组成员及省市多个学术机构特邀主席、理事等。主要从事关学与宋明理学、经学等方面的研究。著有《张载年谱》、《皇侃哲学思想研究》等9部(含2部合著)。在《哲学研究》(韩)、《道德与文明》、《철학논총》、《孔子研究》等期刊发表论文40余篇,其中多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张载门人重要文献整理与思想研究”、国家社科重大招标项目“张载学术文献集成与理学研究”之子项目“张载年谱三种”、国家“十二五”重点图书“关学文库”子课题图书3种、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清代关学重要文献与思想研究”及省社科基金、古委会、教育厅等课题19项。曾荣获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多项奖励或荣誉。
       冯飞龙,陕西延安人,博士,教授。现任校哲学研究所副所长、学校党委委员、宣传部部长。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专家库专家及成果鉴定专家、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专家。曾主持、参与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省社科联、教育厅等项目20余项。出版个人专著1部,在《求实》、《思想理论教育导刊》等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40余篇。荣获陕西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宝鸡市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何振鹏,陕西富平人,教授,陕西省哲学学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会理事。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研究,先后出版《实践观念的历史考察与多维审视》等著作4部,发表学术论文及其他文章90余篇,曾主持陕西省社科基金目、宝鸡市哲学社会科学项目、陕西省教育厅项目等课题12项。曾荣获“陕西省师德标兵”,陕西省高校优秀哲社论文一等奖,陕西省优秀教学成果一、二等奖和教学竞赛一、二等奖,校“最受学生欢迎十佳教师”等各类奖励或荣誉20余项。
       王兴尚,陕西西安人,教授。曾任陕西省孔子学会副会长、国际儒学联合会普及委员会委员、陕西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周秦伦理文化与现代道德价值研究中心主任。2012年遴选为宝鸡文理学院“优秀拔尖人才”,2017年获得宝鸡文理学院“第四届教学名师”。2018年获得陕西省教学成果一等奖。近年来,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秦国崛起的责任伦理角度研究》(13XZX021);陕西省哲学社科基金项目《周秦理论文化与现代道德精神家园研究》(08C003);陕西省教改重点项目《周秦伦理文化与大学美德教育研究》(15BZ59)等。主要学术著作:《企业价值哲学》(三秦出版社2009年版),《秦国责任伦理研究》(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参与主编《周秦伦理文化与现代道德价值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第一、二、三辑)(2008年、2012年、2017年),《周秦伦理文化概论》(2016年修订版),《周秦伦理文化经典导读》(2018年版)等。主要学术论文:《论周人的德性伦理》载于《伦理学研究》(2011年)、《论秦国责任伦理结构》载于《道德与文明》(2011年)、《论秦国五帝志业宗教》载于《人文杂志》(2013年)、《大国崛起与文化权衡——从秦国崛起说起》载于《齐鲁学刊》(2014年)等四十余篇。上述论著在理论上具有原创性,颇具独立的个人学术风格。
       吕晓伟,陕西宝鸡人,副教授。现任政法学院副院长,兼任宝鸡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宝鸡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先后主持或参与20余项法学类教学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在《刑事司法评论》、《环境保护》、《广西社会科学》等刊物上发表论文30余篇,连续多次荣获宝鸡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杨福荣,陕西富平人,博士,副教授。现任政法学院副院长。陕西省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负责人。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逻辑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先后出版学术专著2部,参编学术著作2部,发表论文10余篇;主持或参与省厅级项目8项。曾荣获宝鸡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刘刚,陕西兴平人,在读博士,副教授。现任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周秦伦理文化与现代道德价值中心副主任。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马列课程的教学和研究工作。近年来,先后出版学术专著3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多篇被SSCI、SCI、CSSCI、人大复印资料全文收录或转载。主持参与省级项目多项。2017年获得宝鸡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013、2017年分别被评为宝鸡文理学院“优秀教师”。
       吴雪会,陕西眉县人,教授。现任思想政治教育系主任、教工第一党支部书记。主要从事生态文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学等研究。先后主持或参与国家、省级、市级、院级项目10项,发表论文30余篇,其中在《人民论坛》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0余篇。参撰《文化建设的伦理审视》,主编教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并担任本教材的主审工作。曾指导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本科生、教育硕士学科教学(思政)10余名学生在全国师范生教学技能比赛中荣获一、二、三等奖。荣获陕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1项、中共陕西高教工委优秀论文三等奖1项、宝鸡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项和三等奖1项、第八届全国“华文杯”教育硕士(学科教学思政)优秀论文一等奖1项、校教学等奖1项。先后荣获“宝鸡市新长征突击手”、“优秀共产党员”、“教学能手”“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优秀支部书记"等荣誉称号。
政法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简介
 
 
中国哲学
       张波,江苏丰县人,哲学博士,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高层次人才。现任政法学院院长、陕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周秦伦理文化与现代道德价值研究中心主任,兼任韩国大邱教育大学礼节文化教育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宝鸡市“四城建设”专家咨询组成员及省市多个学术机构特邀主席、理事等。主要从事关学与宋明理学、经学等方面的研究。著有《张载年谱》、《皇侃哲学思想研究》等9部(含2部合著)。在《哲学研究》(韩)、《道德与文明》、《철학논총》、《孔子研究》等期刊发表论文40余篇,其中多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张载门人重要文献整理与思想研究”、国家社科重大招标项目“张载学术文献集成与理学研究”之子项目“张载年谱三种”、国家“十二五”重点图书“关学文库”子课题图书3种、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清代关学重要文献与思想研究”及省社科基金、古委会、教育厅等课题19项。曾荣获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多项奖励或荣誉。
       米文科,山西汾阳人,哲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陕西省孔子学会常务理事。2002年毕业于新疆石河子大学外语系,获学士学位。2006年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中国哲学专业,获哲学硕士学位,同年7月进入宝鸡文理学院哲学系工作。2011年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中国哲学专业,获哲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为明清关学与儒佛道三教关系。先后在《哲学研究》、《中国哲学史》、《光明日报》等期刊报纸上发表论文2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2部,古籍点校1部,合著1部,主持1项教育部青年基金项目,参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儒释道三教关系史”并主持其中一项子课题。曾荣获校级“优秀教师”、校级“科研年度人物”和“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等荣誉称号。
       郭锋航,陕西礼泉人,哲学博士,副教授。现任我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处副处长,陕西省哲学学会会员、孔子学会会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宋明理学及关学。先后发表论文10余篇,其中南大核心3篇。主持和参与省部级项目3项、市厅级项目3项,主持并完成校级科研项目2项、校级教改项目1项。先后主讲《中国哲学通论》、《中国哲学史史料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生课程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本科生课程。曾荣获2016年第三届陕西省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一等奖、2016年宝鸡文理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奖、校2014年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2014年被评为宝鸡文理学院“优秀教师”并荣获陕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优秀论文二等奖、宝鸡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三等奖各1次
马克思主义哲学
       冯飞龙,陕西延安人,博士,教授。现任校哲学研究所副所长、学校党委委员、宣传部部长。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专家库专家及成果鉴定专家、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专家。曾主持、参与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省社科联、教育厅等项目20余项。出版个人专著1部,在《求实》、《思想理论教育导刊》等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40余篇。荣获陕西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宝鸡市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何振鹏,陕西富平人,教授,陕西省哲学学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会理事。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研究。先后出版《实践观念的历史考察与多维审视》等著作4部,发表学术论文90余篇。曾主持陕西省社科基金目、宝鸡市哲学社会科学项目、陕西省教育厅项目等课题12项。曾荣获“陕西省师德标兵”,陕西省高校优秀哲社论文一等奖,陕西省优秀教学成果一、二等奖和教学竞赛一、二等奖,校“最受学生欢迎十佳教师”等各类奖励或荣誉20余项。
       许勇为,陕西凤翔人,哲学博士,副教授。1993年毕业于宝鸡文理学院化学系后从事中学化学教学工作;2002年至2005年在陕西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院学习,获外国哲学硕士学位;2008至2011年在陕西师范大学攻读并获取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方向博士学位。2002年至今,在宝鸡文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工作期间,曾主持省政府、教育厅社科规划项目以及校级社科重点项目多项,在《思想战线》、《人文杂志》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其中有多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新华文摘(论点摘编)》转载。曾获得陕西省高等院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宝鸡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多项。
       杨福荣,陕西富平人,博士,副教授。现任政法学院副院长。陕西省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负责人。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逻辑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先后出版学术专著2部,参编学术著作2部,发表论文10余篇;主持或参与省厅级项目8项。曾荣获宝鸡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王红梅,陕西延安人,法学博士,副教授。现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陕西省毛泽东思想研究会副会长以及唯物史观学会理事。近年来出版专著1部;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青年基金项目以及省级项目各一项;参与国家级省部级项目研究10余项。发表论文20余篇,其中核心以上论文10余篇,部分论文被《新华文摘》及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或索引。先后荣获宝鸡文理学院优秀教师称号2次、2017年宝鸡文理学院金秋杯课堂竞赛优秀奖、2018年宝鸡文理学院创新课堂大赛文科高职组特等奖、陕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等奖项
       张丽,陕西安塞人,博士。2016年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专业,主要从事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实践研究工作。曾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延安时期共产党人构建马克思主义话语体系研究》、教育部青年基金项目《早期共产党人构建马克思主义话语体系研究》,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解放>周刊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教育部青年项目《<群众>周刊建构中国共产党公信形象的文本研究》的研究工作。先后在《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以及《理论学刊》、《理论与现代化》、《学术探索》等期刊上发表多篇理论文章。
       铁锴,陕西凤翔人,教授,美国普渡大学访问学者,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现任陕西省重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宝鸡基地)副主任,中国法学会会员,陕西政治学会会员,宝鸡市委理论宣讲团成员。专注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政治学的教学研究,先后讲授过思想政治理论公共课和政治与行政等专业课10余门。先后获得“优秀教师”、“本科教学质量奖”、“优秀党员”和“2017年年度科研人物”。科研上坚持问题意识导向,学术研究聚焦在政治哲学、生态马克思主义、协商民主、抗争政治和乡村治理等方面。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陕西省社科基金、教育厅重点及人文专项等科研项目共10余项,先后发表学术论文30多篇,其中CSSCI共8篇,CSSCI扩展版3篇,中文核心4篇,在人民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2部。共获各级优秀研究成果奖10余项。其中,获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2项、宝鸡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获省级学会及学校优秀科研奖5项。
       王真,陕西宝鸡人,法学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先后在《湖湘论坛》、《理论与改革》、《理论视野》、《毛泽东思想研究》、《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宁夏大学学报》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0余篇。近年来,主持完成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陕西省教育厅项目、陕西省高等教育科学项目、宝鸡市社科规划项目各1项,主持校重点课题3项。参与完成国家社科基金2项。先后主讲《西方哲学史》、《自然辩证法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等课程。曾荣获宝鸡市第十一次、第十二次、第十三次、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伦理学
       王兴尚,陕西西安人,教授。曾任陕西省孔子学会副会长、国际儒学联合会普及委员会委员、陕西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周秦伦理文化与现代道德价值研究中心主任。2012年遴选为宝鸡文理学院“优秀拔尖人才”,2017年获得宝鸡文理学院“第四届教学名师”。2018年获得陕西省教学成果一等奖。近年来,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秦国崛起的责任伦理角度研究》(13XZX021);陕西省哲学社科基金项目《周秦理论文化与现代道德精神家园研究》(08C003);陕西省教改重点项目《周秦伦理文化与大学美德教育研究》(15BZ59)等。主要学术著作:《企业价值哲学》(三秦出版社2009年版),《秦国责任伦理研究》(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参与主编《周秦伦理文化与现代道德价值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第一、二、三辑)(2008年、2012年、2017年),《周秦伦理文化概论》(2016年修订版),《周秦伦理文化经典导读》(2018年版)等。主要学术论文:《论周人的德性伦理》载于《伦理学研究》(2011年)、《论秦国责任伦理结构》载于《道德与文明》(2011年)、《论秦国五帝志业宗教》载于《人文杂志》(2013年)、《大国崛起与文化权衡——从秦国崛起说起》载于《齐鲁学刊》(2014年)等四十余篇。上述论著在理论上具有原创性,颇具独立的个人学术风格。
       景红艳,陕西富平人,历史学博士,教授。兼任宝鸡炎帝与周秦文化研究会理事、韩国大邱教育大学礼节文化研究所海外研究员。主要研究先秦历史、道德伦理及文化。近年来在《文化中国》(加拿大出版)、《中央民族大学学报》、《中国文化研究》、《考古与文物》《孔子研究》、《文艺评论》、《山西师大学报》及其他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近四十篇,其中多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或观点摘录、索引。主持并以良好等次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西周王室赏赐礼制研究》,主持或参与陕西省教育厅项目6项。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专著《<春秋左传>所见周代重大礼制问题研究》一部,获宝鸡市优秀成果奖。
       刘晓燕,陕西商南人,教授。宝鸡文理学院高层次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兼任周秦伦理文化与现代道德价值研究中心成员,宝鸡炎帝与周秦文化研究会会员,韩国大邱教育大学礼节文化教育研究所海外研究员。近年来主要致力于先秦伦理思想文化、先秦礼制文化研究,在《山东社会科学》、《湖北社会科学》、《湖南社会科学》、《理论月刊》等期刊上发表论文近30余篇。出版著作《先秦幸福观及其现代价值研究》。主持省厅级项目多项,参与国家项目研究多项。主要承担《文化人类学概论》、《周秦伦理文化经典导读》等本科课程教学工作。曾获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本校“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优秀教师”“优秀共产党员”等奖励或荣誉称号。
       赵恒君,陕西宝鸡人,哲学博士。兼任韩国大邱教育大学礼节文化教育研究所研究员、中国伦理学会教育伦理学专业委员会理事、上海师德研究与评价中心特聘副研究员、上海师范大学跨学科研究中心特聘副研究员等。主要从事教育伦理学、应用伦理学及罗素哲学等方面的研究。参与及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教育厅重点项目等4项,在核心期刊(CSSCI)发表论文若干篇,是《伦理学大辞典》(修订本)撰稿人之一。主要教授《伦理学》、《西方哲学史》、《马克思主义哲学》等课程。
 
宝鸡文理学院政法学院的联系方式
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新校区)思贤楼5楼
学院办公室:0917——3566083
学院党总支:0917——3566084

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心理健康教育专业)

一、培养目标
培养高素质的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具体要求为: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2.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良好的知识结构和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3.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胜任并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
4.具有发现和解决问题、终身学习与发展的意识与能力。
5.能较为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历)人员。
三、学制与修学年限
学制:2年
修业年限:2-3年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课程分为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实践教学。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
非师范类专业学生入学后,应至少补修3门教师教育课程(如教育学,心理学和学科教学论),不计学分。跨专业学生入学后,至少补修2门相应本科专业学科基础课,不计学分。
具体如下:
 1、学位基础课(12学分)
课程名称 总学时 学分 授课学期 开课单位 考核形式
政治理论(含教师职业道德教育) 36 2 第一学期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 考试
外语 36 2 第一学期 外国语学院 考试
教育原理 36 2 第一学期 教育学院 考试
课程与教学论 36 2 第一学期 教育学院 考试
教育研究方法 36 2 第一学期 教育学院 考试
心理发展与教育 36 2 第一学期 教育学院 考试
 
2、专业必修课(10学分)
课程名称 总学时 学分 授课学期 开课单位 考核形式
心理学学科前沿专题 36 2 第一学期 教育学院 考试
心理健康教育概论 36 2 第一学期 教育学院 考试
心理健康教育教学设计与实施 36 2 第二学期 教育学院 考试
学校心理咨询 36 2 第二学期 教育学院 考试
青少年心理问题评估与诊断 36 2 第二学期 教育学院 考试
 
  1. 专业选修课((每一类专业选修课至少选修1-2门,选修课学分不低于6学分)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总学时 学分 授课学期 开课单位 考核形式
教学专业技能 中小学生团体心理辅导 18 1 第二学期 教育学院 考查
中小学生学习辅导 18 1 第二学期 教育学院 考查
心理统计与SPSS 18 1 第二学期 教育学院 考查
临床心理案例分析 18 1 第二学期 教育学院 考查
专业理论知识 异常心理学 18 1 第二学期 教育学院 考查
人格心理分析 18 1 第二学期 教育学院 考查
危机心理干预 18 1 第二学期 教育学院 考查
教育教学管理 班级与课堂管理 18 1 第二学期 教育学院 考查
学校管理心理学 18 1 第二学期 教育学院 考查
 
4、实践教学(8学分)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总学时 学分 授课学期 开课单位 考核形式
校内实训
(2学分)
教学技能训练 不少于1学年 1 第一、二学期 教育学院 考核
微格教育 0.5 第一、二学期 教育学院 考核
课例分析 0.5 第一、二学期 教育学院 考核
校外实践
(6学分)
教育见习 1 第一学期 教育学院 考核
教育实习 4 第三学期 教育学院 考核
教育研习 1 第二、三学期 教育学院 考核
 
五、培养方式
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行双导师制,校内外导师共同指导学生的学习和研究工作。根据培养目标、课程性质和教学内容,选择恰当的教学方式与方法,在教学中注重实践与反思,采取案例教学、模拟教学、小组合作学习等方式;注重课内与课外学习相结合,关注学生的主动学习与创新学习;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教学技术手段,开展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
六、实践教学的实施
实践教学须有明确的目标和具体内容,有完整的管理与评价制度,有序组织实施。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其中校外集中实践不少于1学期。校内实训应在第一学年内完成;教育见习应在第一学期完成,教育实习、教育研习应在第二学年完成。有充足的实践实训设施和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能切实保障实践教学活动有效开展。
七、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一)学位论文选题应与专业领域和专业方向的培养目标相一致,来源于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的实际问题。
(二)学位论文应符合研究规范并凸显应用价值,论文的形式可以多样化,如专题研究论文、调查研究报告、实验研究报告和案例研究报告等。论文正文部分字数不少于2万字。
(三)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基础教育学校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教师或教学研究人员。
(四)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小学教育】

一、培养目标
培养高素质的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具体要求为: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2.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良好的知识结构和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3.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胜任并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
4.具有发现和解决问题、终身学习与发展的意识与能力。
5.能较为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历)人员。
三、学制与修学年限
学制:2年
修业年限:2-3年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课程分为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实践教学。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
非师范类专业学生入学后,应至少补修3门教师教育课程(如教育学,心理学和学科教学论),不计学分。跨专业学生入学后,至少补修2门相应本科专业学科基础课,不计学分。
具体如下:
 1、学位基础课(12学分)
课程名称 总学时 学分 授课学期 开课单位 考核形式
政治理论(含教师职业道德教育) 36 2 第一学期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 考试
外语 36 2 第一学期 外国语学院 考试
教育原理 36 2 第一学期 教育学院 考试
课程与教学论 36 2 第一学期 教育学院 考试
教育研究方法 36 2 第一学期 教育学院 考试
心理发展与教育 36 2 第一学期 教育学院 考试
 
  1. 专业必修课(10学分)
课程名称 总学时 学分 授课学期 开课单位 考核形式
小学课程与教材研究 36 2 第一学期 教育学院 考试
小学教学设计与实施 36 2 第一学期 教育学院 考试
小学生认知与学习 36 2 第一学期 教育学院 考试
小学教学测量与评价 36 2 第二学期 教育学院 考试
小学数字媒体技术与应用 36 2 第二学期 教育学院 考试
 
  1. 专业选修课(每一类专业选修课至少选修1—2门,选修课学分不低于6学分)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总学时 学分 授课学期 开课单位 考核形式
专业理论知识 小学德育理论与实践 36 2 第 2学期 教育学院 考查
小学教师专业发展 36 2 第 2学期 教育学院 考查
基础教育改革研究 36 2 第 2学期 教育学院 考查
教学专业技能 小学课堂教学技能训练 36 2 第 2学期 教育学院 考查
教师口语表达专题研究 36 2 第 2学期 教育学院 考查
教师书法 36 2 第 2学期 教育学院 考查
教育教学管理 小学教育管理理论与实践 36 2 第2学前 教育学院 考查
小学课堂组织与管理 36 2 第二学期 教育学院 考查
小学班主任与班级管理 36 2 第二学期 教育学院 考查
 
4、实践教学(8学分)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总学时 学分 授课学期 开课单位 考核形式
校内实训
(2学分)
教学技能训练与微格教育 18 1 第二学期 教育学院 考查
课例分析 18 1 第二学期 教育学院 考查
校外实践
(6学分)
教育见习 18 1 第一学期 实习基地 考查
教育实习 72 4 第三学期 实习基地 考查
教育研习 18 1 第三学期 实习基地 考查
 
五、培养方式
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行双导师制,校内外导师共同指导学生的学习和研究工作。根据培养目标、课程性质和教学内容,选择恰当的教学方式与方法,在教学中注重实践与反思,采取案例教学、模拟教学、小组合作学习等方式;注重课内与课外学习相结合,关注学生的主动学习与创新学习;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教学技术手段,开展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
六、实践教学的实施
实践教学须有明确的目标和具体内容,有完整的管理与评价制度,有序组织实施。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其中校外集中实践不少于1学期。校内实训应在第一学年内完成;教育见习应在第一学期完成,教育实习、教育研习应在第二学年完成。有充足的实践实训设施和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能切实保障实践教学活动有效开展。
七、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一)学位论文选题应与专业领域和专业方向的培养目标相一致,来源于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的实际问题。
(二)学位论文应符合研究规范并凸显应用价值,论文的形式可以多样化,如专题研究论文、调查研究报告、实验研究报告和案例研究报告等。论文正文部分字数不少于2万字。
(三)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基础教育学校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教师或教学研究人员。
(四)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教学(美术)】

一、培养目标
培养高素质的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具体要求为: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2.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良好的知识结构和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3.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胜任并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
4.具有发现和解决问题、终身学习与发展的意识与能力。
5.能较为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历)人员。
三、学制与修学年限
学制:2年
修业年限:2-3年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课程分为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实践教学。总学分不低于36学分。
非师范类专业学生入学后,应至少补修3门教师教育课程(如教育学,心理学和学科教学论),不计学分。跨专业学生入学后,至少补修2门相应本科专业学科基础课,不计学分。
具体如下:
 1、学位基础课(12学分)
课程名称 总学时 学分 授课学期 开课单位 考核形式
政治理论(含教师职业道德教育) 36 2 第一学期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 考试
外语 36 2 第一学期 外国语学院 考试
教育原理 36 2 第一学期 教育学院 考试
课程与教学论 36 2 第一学期 教育学院 考试
教育研究方法 36 2 第一学期 教育学院 考试
心理发展与教育 36 2 第一学期 教育学院 考试
 
2、专业必修课(10学分)
课程名称 总学时 学分 授课学期 开课单位 考核形式
美术学科课程与教材研究 36 2 第一学期 美术学院 考试
美术学科教学设计与实施 36 2 第二学期 美术学院 考试
美术学科基础与前沿专题
(现当代美术思潮)
36 2 第一学期 美术学院 考试
教育测量与评价(美术) 36 2 第二学期 美术学院 考试
地域文化艺术课程资源开发研究 36 2 第二学期 美术学院 考试
 
3、专业选修课(每一类专业选修课至少选修1-2门,选修课学分不低于6学分)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总学时 学分 授课学期 开课单位 考核形式
教学专业技能 美术专业技能与方法 36 2 第二学期 美术学院 考查
美术创作与论文指导 36 2 第二学期 美术学院 考查
专业理论知识 中国民间美术研究 36 2 第二学期 美术学院 考查
中外美术比较与鉴赏 36 2 第二学期 美术学院 考查
教育教学管理 美术学习理论与方法 36 2 第二学期 美术学院 考查
中外美术教育比较 36 2 第二学期 美术学院 考查
 
4、实践教学(8学分)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总学时 学分 授课学期 开课单位 考核形式
校内实训
(2学分)
教学技能训练与微格教学  
不少于1学年
 
1 第二学期 美术学院 考查
课例分析 1 第二学期 美术学院 考查
校外实践
(6学分)
教育实习 4 第三学期 实习基地 考查
教育研习 1 第三学期 实习基地 考查
教育见习 1 第一学期 实习基地 考查
 
五、培养方式
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行双导师制,校内外导师共同指导学生的学习和研究工作。根据培养目标、课程性质和教学内容,选择恰当的教学方式与方法,在教学中注重实践与反思,采取案例教学、模拟教学、小组合作学习等方式;注重课内与课外学习相结合,关注学生的主动学习与创新学习;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教学技术手段,开展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
六、实践教学的实施
实践教学须有明确的目标和具体内容,有完整的管理与评价制度,有序组织实施。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其中校外集中实践不少于1学期。校内实训应在第一学年内完成;教育见习应在第一学期完成,教育实习、教育研习应在第二学年完成。有充足的实践实训设施和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能切实保障实践教学活动有效开展。
七、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一)学位论文选题应与专业领域和专业方向的培养目标相一致,来源于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的实际问题。
(二)学位论文应符合研究规范并凸显应用价值,论文的形式可以多样化,如专题研究论文、调查研究报告、实验研究报告和案例研究报告等。论文正文部分字数不少于2万字。
(三)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基础教育学校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教师或教学研究人员。
(四)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教学(音乐)】

一、培养目标
培养服务地方基础教育的高素质音乐学科专任教师及管理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2.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素养和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熟悉基础教育的方针与政策,掌握基础教育领域变革的新理念、新内容和新方法。
3.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能够胜任中学音乐教育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
4.能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教育或教育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具有终身学习与发展的意识与能力。
5.能较熟练的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历)人员。
三、学制与修学年限
学制:2年
修业年限:2-3年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课程分为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实践教学。其中学位基础课12学分,专业必修课10学分,专业选修课6学分,实践教学8学分,总学分不低于36学分。
非师范类专业学生入学后,应至少补修3门教师教育课程(如教育学,心理学和学科教学论),不计学分。跨专业学生入学后,至少补修2门学科专业基础课,不计学分。
具体如下:
 1、学位基础课(12学分)
课程名称 总学时 学分 授课学期 开课单位 考核形式
政治理论(含教师职业道德教育) 36 2 第一学期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 考试
外语 36 2 第一学期 外国语学院 考试
教育原理 36 2 第一学期 教育学院 考试
课程与教学论 36 2 第一学期 教育学院 考试
教育研究方法 36 2 第一学期 教育学院 考试
心理发展与教育 36 2 第一学期 教育学院 考试
 
  1. 专业必修课(10学分)
课程名称 总学时 学分 授课学期 开课单位 考查形式
音乐课程与教材研究 36 2 第一学期 音乐学院 考试
音乐学科教学设计与实施 36 2 第一学期 音乐学院 考试
音乐教育热点问题研究 36 2 第一学期 音乐学院 考试
音乐美学 36 2 第一学期 音乐学院 考试
音乐名作欣赏 36 2 第二学期 音乐学院 考试
 
4、专业选修课(每一类专业选修课至少选修1-2门,选修课学分不低于6学分)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总学时 学分 授课学期 开课单位 考查形式
专业理论知识 中国传统音乐专题 18 1 第二学期 音乐学院 考查
音乐分析 36 2 第二学期 音乐学院 考查
中外音乐史专题 18 1 第二学期 音乐学院 考查
教学专业技能 声乐 36 2 第二学期 音乐学院 考查
钢琴(含器乐) 36 2 第二学期 音乐学院 考查
合唱与指挥 18 1 第二学期 音乐学院 考查
教育教学管理 音乐教育心理学 18 1 第二学期 音乐学院 考查
音乐学科学习理论与方法 18 1 第二学期 音乐学院 考查
音乐学研修 18 1 第二学期 音乐学院 考查
4、实践教学(8学分)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总学时 学分 授课学期 开课单位 考核形式
校内实训
(2学分)
教学技能训练 不少于1学年 1 第二学期 音乐学院 考查
微格教学 1 第二学期 音乐学院 考查
校外实践
(6学分)
教育见习 1 第三学期 实习基地 考查
教育实习 4 第三学期 实习基地 考查
教育研习 1 第三学期 实习基地 考查
 
五、培养方式
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行双导师制,校内外导师共同指导学生的学习和研究工作。根据培养目标、课程性质和教学内容,选择恰当的教学方式与方法,在教学中注重实践与反思,采取案例教学、模拟教学、小组合作学习等方式;注重课内与课外学习相结合,关注学生的主动学习与创新学习;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教学技术手段,开展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
六、实践教学的实施
实践教学须有明确的目标和具体内容,有完整的管理与评价制度,有序组织实施。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其中校外集中实践不少于1学期。校内实训应在第一学年内完成;教育见习应在第一学期完成,教育实习、教育研习应在第二学年完成。有充足的实践实训设施和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能切实保障实践教学活动有效开展。
七、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一)学位论文选题应与专业领域和专业方向的培养目标相一致,来源于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的实际问题。
(二)学位论文应符合研究规范并凸显应用价值,论文的形式可以多样化,如专题研究论文、调查研究报告、实验研究报告和案例研究报告等。论文正文部分字数不少于2万字。
(三)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基础教育学校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教师或教学研究人员。
(四)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教学(地理)】

一、培养目标
培养高素质的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具体要求为: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2.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良好的知识结构和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3.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胜任并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
4.具有发现和解决问题、终身学习与发展的意识与能力。
5.能较为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历)人员。
三、学制与修学年限
学制:2年
修业年限:2-3年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课程分为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实践教学。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
非师范类专业学生入学后,应至少补修3门教师教育课程(如教育学,心理学和学科教学论),不计学分。跨专业学生入学后,至少补修2门相应本科专业学科基础课,不计学分。
具体如下:
 1、学位基础课(12学分)
课程名称 总学时 学分 授课学期 开课单位 考核形式
政治理论(含教师职业道德教育) 36 2 第一学期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 考试
外语 36 2 第一学期 外语学院 考试
教育原理 36 2 第一学期 教育学院 考试
课程与教学论 36 2 第一学期 教育学院 考试
教育研究方法 36 2 第一学期 教育学院 考试
心理发展与教育 36 2 第一学期 教育学院 考试
 
 
2、专业必修课(10学分)
课程名称 总学时 学分 授课学期 开课单位 考核形式
地理学科课程与教材研究 36 2 第二学期 地理与环境学院 考试
地理学科教学设计与实施 36 2 第二学期 地理与环境学院 考试
地理教育测量与评价 36 2 第二学期 地理与环境学院 考试
地理学科前沿专题 36 2 第二学期 地理与环境学院 考试
地理学基本理论问题 36 2 第二学期 地理与环境学院 考试
 
3、专业选修课(每一类专业选修课至少选修1-2门,选修课学分不低于6学分)
类别 课程名称 总学时 学分 授课学期 开课单位 考查形式






地球系统与资源环境 36 2 第一/二学期 地理与环境学院 考查
GIS理论与实践 36 2 第一/二学期 地理与环境学院 考查
地理数学方法与建模 36 2 第一/二学期 地理与环境学院 考查
自然灾害学原理 36 2 第一/二学期 地理与环境学院 考查
社会文化地理学 36 2 第一/二学期 地理与环境学院 考查






数字地图制图 36 2 第一/二学期 地理与环境学院 考查
地理信息系统与中学地理教育 36 2 第一/二学期 地理与环境学院 考查
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教育 36 2 第一/二学期 地理与环境学院 考查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 36 2 第二学期 教育学院 考查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36 2 第二学期 教育学院 考查
基础教育改革研究 36 2 第二学期 教育学院 考查
 
 
4、实践教学(8学分)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总学时 学分 授课学期 开课单位 考核形式
校内实训
(2学分)
教学技能训练 不少于1学年 0.5 第一学期 地理与环境学院 考查
微格教学 1 第二学期 地理与环境学院 考查
课例分析 0.5 第二学期 地理与环境学院 考查
校外实践
(6学分)
教育见习 1 第一学期 实习基地 考查
教育实习 4 第三学期 实习基地 考查
教育研习 1 第四学期 实习基地 考查
 
五、培养方式
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行双导师制,校内外导师共同指导学生的学习和研究工作。根据培养目标、课程性质和教学内容,选择恰当的教学方式与方法,在教学中注重实践与反思,采取案例教学、模拟教学、小组合作学习等方式;注重课内与课外学习相结合,关注学生的主动学习与创新学习;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教学技术手段,开展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
六、实践教学的实施
实践教学须有明确的目标和具体内容,有完整的管理与评价制度,有序组织实施。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其中校外集中实践不少于1学期。校内实训应在第一学年内完成;教育见习应在第一学期完成,教育实习、教育研习应在第二学年完成。有充足的实践实训设施和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能切实保障实践教学活动有效开展。
七、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一)学位论文选题应与专业领域和专业方向的培养目标相一致,来源于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的实际问题。
(二)学位论文应符合研究规范并凸显应用价值,论文的形式可以多样化,如专题研究论文、调查研究报告、实验研究报告和案例研究报告等。论文正文部分字数不少于2万字。
(三)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基础教育学校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教师或教学研究人员。
(四)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教学(历史)】

一、培养目标
培养高素质的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具体要求为: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2.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良好的知识结构和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3.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胜任并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
4.具有发现和解决问题、终身学习与发展的意识与能力。
5.能较为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历)人员。
三、学制与修学年限
学制:2年
修业年限:2-3年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课程分为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实践教学。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
非师范类专业学生入学后,应至少补修3门教师教育课程(如教育学,心理学和学科教学论),不计学分。跨专业学生入学后,至少补修2门相应本科专业学科基础课,不计学分。
具体如下:
  1. 学位基础课(12学分)
课程名称 总学时 学分 授课学期 开课单位 考核形式
政治理论(含教师职业道德教育) 36 2 第一学期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 考试
外语 36 2 第一学期 外国语学院 考试
教育原理 36 2 第一学期 教育学院 考试
课程与教学论 36 2 第一学期 教育学院 考试
教育研究方法 36 2 第一学期 教育学院 考试
心理发展与教育 36 2 第一学期 教育学院 考试
 
  1. 专业必修课(10学分)
课程名称 总学时 学分 授课学期 开课单位 考核形式
历史学科课程与教材研究 36 2 第二学期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考试
历史学科教学设计与实施 36 2 第二学期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考试
基础教育改革研究(历史) 36 2 第二学期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考试
历史学习理论与方法 36 2 第二学期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考试
历史学科基础与前沿专题 36 2 第二学期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考试
 
3、专业选修课(每一类专业选修课至少选修1-2门,选修课学分不低于6学分)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总学时 学分 授课学期 开课单位 考查形式
教育教学管理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历史) 36 2 第二学期 历史文化与旅游系 考查
教育政策与法规(历史) 18 1 第一学期 历史文化与旅游系 考查
教学专业技能 历史教育论文写作 18 1 第一学期 历史文化与旅游系 考查
中外教育简史(历史) 18 1 第一学期 历史文化与旅游系 考查
专业理论知识 中国近现代化基本问题 18 1 第一学期 历史文化与旅游系 考查
中国史基本问题与前沿问题 18 1 第二学期 历史文化与旅游系 考查
世界史基本问题与前沿问题 18 1 第二学期 历史文化与旅游系 考查
当代重大国际问题研究 18 1 第二学期 历史文化与旅游系 考查
 
4、实践教学(8学分)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总学时 学分 授课学期 开课单位 考核形式
校内实训
(2学分)
微格教学 不少于1学年
 
1 第二学期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考查
课例分析 1 第一学期 历史文化与旅游系 考查
校外实践
(6学分)
教育见习 1 第一学期 实习基地 考查
教育实习 4 第三学期 实习基地 考查
教育研习 1 第三学期 实习基地 考查
 
五、培养方式
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行双导师制,校内外导师共同指导学生的学习和研究工作。根据培养目标、课程性质和教学内容,选择恰当的教学方式与方法,在教学中注重实践与反思,采取案例教学、模拟教学、小组合作学习等方式;注重课内与课外学习相结合,关注学生的主动学习与创新学习;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教学技术手段,开展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
六、实践教学的实施
实践教学须有明确的目标和具体内容,有完整的管理与评价制度,有序组织实施。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其中校外集中实践不少于1学期。校内实训应在第一学年内完成;教育见习应在第一学期完成,教育实习、教育研习应在第二学年完成。有充足的实践实训设施和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能切实保障实践教学活动有效开展。
七、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一)学位论文选题应与专业领域和专业方向的培养目标相一致,来源于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的实际问题。
(二)学位论文应符合研究规范并凸显应用价值,论文的形式可以多样化,如专题研究论文、调查研究报告、实验研究报告和案例研究报告等。论文正文部分字数不少于2万字。
(三)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基础教育学校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教师或教学研究人员。
(四)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教学(英语)】

一、培养目标
培养服务地方基础教育的高素质英语专任教师及管理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2.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素养和扎实的 专业基础,了解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熟悉基础教育的方针与政策,掌握基础教育领域变革的新理念、新内容和新方法。
3.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能够胜任英语教育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
4.能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 教育或教育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具有终身学习与发展的意识与能力。
5.能较熟练的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历)人员。
三、学制与修学年限
学制:2年
修业年限:2-3年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课程分为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实践教学。其中学位基础课12学分,专业必修课10学分,专业选修课6学分,实践教学8学分,总学分不低于36学分。
非师范类专业学生入学后,应至少补修3门教师教育课程(如教育学,心理学和学科教学论),不计学分。跨专业学生入学后,至少补修2门学科专业基础课,不计学分。
具体如下:
  1. 学位基础课(12学分)
课程名称 总学时 学分 授课学期 开课单位 考核形式
政治理论(含教师职业道德教育) 36 2 第一学期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 考试
汉语言文学 36 2 第一学期 外国语学院 考试
教育原理 36 2 第一学期 教育学院 考试
课程与教学论 36 2 第一学期 教育学院 考试
教育研究方法 36 2 第一学期 教育学院 考试
心理发展与教育 36 2 第一学期 教育学院 考试
 
  1. 专业必修课(10学分)
课程名称 总学时 学分 授课学期 开课单位 考核形式
外语教学理论与方法 36 2 第一学期 外国语学院 考试
英语学科教学设计与实施 36 2 第二学期 外国语学院 考试
英语学科教育测量与评价 36 2 第二学期 外国语学院 考试
英语课程与教材研究 36 2 第二学期 外国语学院 考试
学术论文研讨 36 2 第二学期 外国语学院 考试
 
3、专业选修课(每一类专业选修课至少选修1-2门,选修课学分不低于6学分)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总学时 学分 授课学期 开课单位 考核形式
专业理论知识类 英美文学研究专题 36 2 第一学期 外国语学院 考查
英语新课标导读 18 1 第一学期 外国语学院 考查
教学专业技能类 外语教学研究方法 36 2 第二学期 外国语学院 考查
计算机辅助英语教学研究 18 1 第一学期 外国语学院 考查
教育教学管理类 英语基础教育专题研究 36 2 第二学期 外国语学院 考查
英语教师专业发展 18 1 第一学期 外国语学院 考查
 
4、实践教学(8学分)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总学时 学分 授课学期 开课单位 考核形式
校内实训
(2学分)
微格教学 不少于1学年
 
1 第一学期 外国语学院 考查
课例分析 1 第二学期 外国语学院 考查
校外实践
(6学分)
教育见习 1 第二学期 实习基地 考查
教育研习 1 第三学期 实习基地 考查
教育实习 4 第三学期 实习基地 考查
 
五、培养方式
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行双导师制,校内外导师共同指导学生的学习和研究工作。根据培养目标、课程性质和教学内容,选择恰当的教学方式与方法,在教学中注重实践与反思,采取案例教学、模拟教学、小组合作学习等方式;注重课内与课外学习相结合,关注学生的主动学习与创新学习;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教学技术手段,开展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
六、实践教学的实施
实践教学须有明确的目标和具体内容,有完整的管理与评价制度,有序组织实施。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其中校外集中实践不少于1学期。校内实训应在第一学年内完成;教育见习应在第一学期完成,教育实习、教育研习应在第二学年完成。有充足的实践实训设施和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能切实保障实践教学活动有效开展。
七、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一)学位论文选题应与专业领域和专业方向的培养目标相一致,来源于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的实际问题。
(二)学位论文应符合研究规范并凸显应用价值,论文的形式可以多样化,如专题研究论文、调查研究报告、实验研究报告和案例研究报告等。论文正文部分字数不少于2万字。
(三)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基础教育学校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教师或教学研究人员。
(四)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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