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022年

更新时间:2021-12-17 14:13:59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北京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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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 2022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采用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以下简称“直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三种招生方式,分类选拔,多元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有关招生信息请浏览“北京  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以下简称“北大研招网”,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 和各学院(系、所、 研究院)(以下简称 “院系”)网站。
一、招生专业与人数
北京大学是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    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 11 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拥有 50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262 个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6 个专业学位博
士授权点。
具体招生专业及院系计划招生人数见《北京大学 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 业目录》 (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zyml/index.htm)。各专业的招 生方式由院系自定,招生人数包含在院系“计划招生数”中。博士研究生指导  教师的具体信息见各院系网站。
二、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1.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各专业、方向 的学习方式详见《北京大学 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 4 年;获得学士学位申 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 5 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士、  博士两个学习阶段基本年限不低于 5 年。
招生院系(或项目)有特殊说明的除外。
三、“直博”报考办法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北京大学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 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 申请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 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 报名
我校每年 9 月上旬发布年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申请人可以依 据“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及院系具体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提交相关申请 材料。申请流程大致为:
1.北大研招网报名
申请人须在报考院系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北大研招网报名,并在报考院系有 关工作通知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申请事项。
2.申请材料寄送
申请人在院系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 A4 纸)装
入自备的信封,直接寄(送)达所报考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各院系具体联
系方式见北大研招网-联系信息栏目),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材料一经收到,不
予退还。
3.教育部推免系统报名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  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
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
通过院系组织的复试并获得我校待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应在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后,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 息,完成网上报名、报名费支付、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三) 初审与复试
1.院系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组织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材料进行初审,并 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按时参加复试。
2.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具体复试选拔办法和差额比例由各院系 根据自身特点和生源状况自行确定,一经公布不得随意更改。
3.每位通过初审的申请人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20 分钟。
4.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60 分及格,综合面试、 学科综合笔试任一成 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院系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考核工作,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  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 待录取与公示
1.院系根据复试情况,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 通过院系组织的复试,获得 我校待录取资格,但未能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其待录取资格无    效。
2.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 人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  未确认,则视为放弃,院系将撤销待录取。
3.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院系在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申请人可在院系或
北大研招网的信息公开栏目查询拟录取公示名单。若申请人对公示名单有疑
问,可于公示期内向院系提出。
(五) 复审与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按照《北京大学 2022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 生办法(校本部)》 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审查者将  被取消录取资格。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 录取院系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 消录取资格。
四、“硕博连读”报考办法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须按照《北京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2022 年北京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以及各院系硕博连读相关 规定执行。
(一) 申请资格
1.具有北京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籍;
2.硕士入学满一年,且不处于延期阶段;
3.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4.硕士阶段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基本完成,且成绩优良;
5.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具有进一步深入学习、研究的志趣,且具备相应 的基础;
6.获得原工作单位的书面同意(仅适用于定向硕士生);
7.符合所在院系、专业和拟转入院系、专业提出的其他条件。
硕博连读选拔原则上在本学科、专业内进行,如跨学科(含交叉学科)和 跨院系选拔,申请人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所在院系申请硕博连读资格;
2.征得其硕士研究生导师、所在院系同意;
3.提供材料证明其具有跨学科和院系攻读博士学位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4.提供拟接受申请的指导教师及院系的书面同意意见: 同意接收并承认其 硕士阶段的成绩,或者同意接收但需补修部分课程;
5.参加拟接受申请院系组织的硕博连读考核。
(二) 报名
1.登录北京大学校内门户在线申请
申请人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北京大学校内门户完成如下操作:登录校  内门户, 点击“全部”,在“个人服务”目录下选择“研究生院业务”,在    “培养办学籍”栏目中找到并选择“填写学籍异动申请”,下拉菜单选择“031 硕转博”后申请并提交。
提交“硕转博”异动申请后,在校内门户填写、保存和提交《硕士生、博 士生连续培养登记表》  (可多次保存,提交后不可修改) ,提交后下载并打   印。
2.提交报名材料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院系教务办公室提交《硕士生、博士生连续培养 登记表》(一式两份)、科研成果材料以及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 初审与复试
初审由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完成,主要对申请人的资格(学习年限、学 分完成情况和课程成绩等)进行审核。
复试阶段,院系成立考核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硕博连读资格进行考核。考核 的科目、内容、方式和时间由院系自定,主要考察申请人是否具有完成博士学 位论文工作的能力和条件,重点考察申请人分析、解决问题以及进行创新的综 合能力。
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60 分为及格,笔试或面试任意一项成绩不及 格者不予录取。
(四) 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公示, 公示无异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申请人的考核成绩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未于本年度规定时间内参加初 审、复试者,院系不得录取。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年有效。
五、 “申请-考核制”报考办法
(一) 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在国(境) 外
院校取得学位者, 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  获得学士学位满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
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 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 2 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 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 前 5 名)) ;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4.符合报考院系要求的其他条件;
5. 报考专项计划、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报考条件请查阅相关项目招生简章 或招生说明。
(二) 申请流程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的具体时间见院系招生说明或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index.htm),申请人应在规定的
报名时间内登录北大研招网 (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进行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
网上报名具体办法详见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 (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本招生年度 内,每名申请人最多可申请我校的两个志愿;报名费用为每个报考志愿 200    元,须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北大研招网在线支付;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  不予退还。
申请人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院系收到申请人报名材料 后,该申请人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申请人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 其自行承担。
2.提交报名材料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按照招生简章、报名公告和院系招生说明的要求在 规定期限内向报考院系提交下列材料:
(1)  《北京大学 2022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
并缴费成功后,方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确认后须在第 2 页和第 3 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
(2)  身份证复印件;
(3)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 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 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 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  毕业(在读)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 等)、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6)  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 3000 字左
右, 模板下载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7)   两封专家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专
家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
者, 模板下载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8)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认可的外语语种、证明种类、有效期、合格 标准等具体要求见报考院系招生说明或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
(9)  报考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提交报名材料地址和相关要求见报考院系招生说明或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三) 考核与评价
考核与评价分为初审和复试两个阶段,由院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 责组织。具体流程和要求见院系招生说明或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进入复试后,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 证明原件等材料,并按照院系要求进行核查。 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 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供核查。如院系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时,申请人须按 照院系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 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笔试(含同等学力加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计分, 60 分 为及格,笔试或面试任意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 录取
学校根据院系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于 2022 年 5 月底前公示拟录取名 单。公示无异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预计发放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申请人的初审和复试成绩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未于本年度规定时间内参 加初审、复试者,不得录取。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已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 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无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持国(境)外学位证书 者,还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书》原件供核查。
六、体检
除本校硕博连读生外,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 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大学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学 校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博士研究生须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学费标准见附件)。
(二)奖助学金
为激励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北京大学已形成完善的奖助体系,详情可参
见研究生院奖助管理相关网页 (网址:
http://grs.pku.edu.cn/jzgz/gzsk/index.htm)。
有关国家奖学金具体规定请见学生工作部网站( 网址:
http://xgb.pku.edu.cn/jxj/jxjxm/index.htm)。
八、住宿安排
1.我校实行住宿申请制,住宿费用自理。
2.校本部招收的以下类型研究生有资格申请学校宿舍:
(1)  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2)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宿舍园区包括燕园、 昌平新校区、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大兴校   区、深圳研究生院等,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博士研究生的宿舍园区,具体安排可于报到前查询(查询方式另行通知)。住宿期限以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 学习年限为准,超过基本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住宿自理。
3.除上述第 2 条所列两类研究生外,其余类型的研究生,包括专业学位研 究生、定向就业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已  明确由院系安排或协助安排住宿的研究生等,学校不安排住宿。
4.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深圳研究生院、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住宿按照 院系具体要求执行。
九、转档与就业派遣
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人事档   案、户口转入我校,入学后学校不再办理相关手续。人事档案按规定转入我校 的博士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
被录取为定向就业或非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人事档案转入。 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户口转入、不提供奖学金、住 宿、公费医疗,不负责其就业派遣,毕业后应回原工作单位或自谋职业;若原 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由于原工作单位被撤销、合并等原因造成其不能回原 工作单位者,由学生自谋职业。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十、违规处理
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中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不论何时,一 经查实, 学校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在 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   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 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在 校生不得举办或参加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人   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博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相应的招 生工作。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信息公开与监督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研究生院、院系将通过网站公布博 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况。 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报名者可向招生院系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  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十二、其他事项
1.有关招生院系的进一步信息,如院系基本情况、科研、导师队伍、招生 专业、研究方向、培养和奖助等,可在相关院系网站查询。
2.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3.医学部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奖助学金和住宿等具体事宜参见其招生简 章。
4.若上级部门在 2022 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 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十三、招生咨询
(一)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1. 校本部
咨询电话: 010-62751354          监督电话: 010-62756913
电子邮件: grszsb@pk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 502 房间(邮政编码: 100871)
2. 医学部
咨询电话: 010-82802338          监督电话: 010-82802337
电子邮件: yzb@bjm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医学部行政一号楼三层 328 房间(邮政编码: 100191)
(二)北京大学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详见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qtxx/index.htm。
 
附件: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校本部)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 年 9 月

附件: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校本部)
 
序 号 院系名称 专业属性 专业名称 学习方 式 学习年限
(年)
学费总额
(元)
备注
 
1
 
所有院系
 
科学学位
 
各专业
 
全日制
 
4-5
 
40000-50000
10000 元/(生 ·年),
学费总额与学习年限相  关,硕博连读研究生依据
博士阶段学习年限计算
2 软件与微 电子学院 专业学位 电子信息 博士 全日制 4 180000 每学年 45000 元
 
 
3
 
软件与微 电子学院
 
 
专业学位
 
 
电子信息 博士
 
非全日 制
 
 
4
 
 
240000
每学年缴纳标准:
第 1 年: 80000 元
第 2 年: 80000 元
第 3 年: 60000 元
第 4 年: 20000 元
 
4
对外汉语 教育学院  
专业学位
教育 博士(学
校课程与教 学)
 
全日制
 
4
 
100000
 
每学年 25000 元
 
 
5
 
 
教育学院
 
 
专业学位
 
教育 博士(教
育领导与管 理)
 
非全日 制
 
 
4
 
 
150000
每学年缴纳标准:
第 1 年: 50000 元
第 2 年: 50000 元
第 3 年: 30000 元
第 4 年: 20000 元
6 教育学院 科学学位 教育经济与管 理 非全日 制 4 100000 高级教育行政管理方向, 每学年 25000 元
 
 
7
 
 
工学院
 
 
专业学位
 
 
机械 博士
 
非全日 制
 
 
4
 
 
240000
每学年缴纳标准:
第 1 年: 80000 元
第 2 年: 80000 元
第 3 年: 60000 元
第 4 年: 20000 元
 
 
8
 
材料科学
与工程学
 
 
专业学位
 
材料与化工 博 士
 
非全日 制
 
 
4
 
 
240000
每学年缴纳标准:
第 1 年: 80000 元
第 2 年: 80000 元
第 3 年: 60000 元
第 4 年: 20000 元

生命科学联合中心
博士研究生项目(CLS项目)2022年第二批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生命科学联合中心(以下简称CLS)是在国家支持下,由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设计、组织,清华大学与北京大学密切配合,按照“统一领导、顶层设计、强强 联合、务实发展、动态调整”的原则组建起来的,亦为科研和教育体制的重大改革措施。其目标是通过改革教育和科研的相关制度,吸引与汇聚热心教育的优秀科学家,以出色的理论教学和尖端的研究并重,培养拔尖创新人才,造就一流的生命科学研究与教育中心。
  2022年全国研究生招生工作已经开始。CLS项目(清华方面)将于2021年8月16日至8月31日16:00接收考生的第二批预报名。2021年9月上旬将公布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2021年9月中旬进行综合考核(具体时间以最后通知为准)。CLS项目(北大方面)在2021年9月份不安排招生,下批次招生是2022年3月份,敬请关注!以下的选拔方式和录取流程均为清华大学方面的要求,请申请者注意。
 


一、申请条件
1. 生物学专业或具有生物学相关的学习背景,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的全国优秀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已获得学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往届生。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 申请者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注:①申请者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②申请者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选拔方式
  本次招生将全部采取网上报名并提交电子材料方式接收申请,请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https://yzbm.tsinghua.edu.cn)填报信息,申请服务系统初步定于2021年8月16日12:00开放,2021年8月31日16:00关闭,如有变更将在清华大学研招网(https://yz.tsinghua.edu.cn)及时通知。
入学选拔分为两部分:
(一)申请人进行网上报名、缴费和提交电子申请材料:
1. 网上报名和缴费:申请CLS项目(清华大学方面)的同学需要于2021年8月16日12:00-8月31日16:00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https://yzbm.tsinghua.edu.cn)按相关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手续。
2. 提交电子材料
  申请人将以下材料在2021年8月16日12:00—8月31日16:00前于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yzbm.tsinghua.edu.cn)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1)、具有推免资格且能获得本校推免名额的应届本科生需提交以下电子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须提供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页复印在一页扫描上传;
2)本人自述;
3)本科学业成绩单(含学业排名证明);
4)学生证(需提供每学期注册章)或在学证明(清华本科生不需要提供);
5)两封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称为副教授(或相当职称)或以上的专家推荐信(清华本科生不需要提供);
6)英语4级或6级通过证书或成绩单,或其他外语成绩证明;
7)如果有在核心刊物或会议上发表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请提交接收函或证明文件,发表文章仅需提供首页;
8)如果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中有获奖或突出表现,请提交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9)其他可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2)、其他类型的考生需提交以下电子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须提供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页复印在一页扫描上传;
2)本人自述;
3)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期间学业成绩单,应届本科生需提供成绩排名证明;
4)英语4级或6级通过证书或成绩单,或其他外语成绩证明;
5)如果有在核心刊物或会议上发表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请提交接收函或证明文件,发表文章仅需提供首页;
6)如果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中有获奖或突出表现,请提交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7)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硕士应届生需提供在学证明)。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者,须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
8)其他可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9)两封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称为副教授(或相当职称)或以上的专家推荐信;
  注:申请人在线邀请两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在线填写推荐信。推荐专家按申请服务系统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上传专家推荐信,同时请专家协助妥善保存推荐信原件,待后续接收通知将书面版寄至申请人所申请院系的研究生教学办公室,或在线完成推荐书后将书面版密封(在密封信封的封口骑缝处签字)交申请人寄至所申请院系的研究生教学办公室。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医学科学楼B347(邮编:100084),收件人:张老师,电话:010-62795041。
(二)材料审核及综合考核
  本次CLS项目(清华大学方面)招生和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清华大学医学院基础医学系以及清华大学药学院生命科学相关方向联合举办。招生组根据申请人的志愿分单位独立审核报名材料,根据成绩单、个人陈述、工作成果和专家推荐信等邀请优秀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并通过单独考核及面试进行差额选拔,对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
 
三、录取
1. “四方”联合招生工作小组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确定推荐名单,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被拟录取的考生要慎重考虑须在接到通知的2个月内决定是否接受录取,如果决定放弃拟录取,请务必第一时间告知,并邮寄纸版放弃函。没有告知放弃的考生在无特殊原因的情况下应遵守承诺按时入学,否则将未入学信息反馈至原单位。
2. 具有推免资格和名额的初步录取者还需按照教育部、本科所在学校和省市招办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选择报考志愿、缴纳报名费、接受复试确认、接受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3. 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再发放纸质版初步录取通知(接收函),初步录取结果请申请者查询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推免系统,并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中进行确认。
4. 2022年6月底前,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5. 若申请人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读研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
 


四、说明
1. 2022年第二批招生说明:
   ①本批次招生仅安排CLS项目(清华大学方面)招生工作,申请人的报名单位(清华大学)即为录取后的拟定导单位。对CLS项目(北京大学方面)感兴趣的申请人请在2022年3月份申请,并及时关注CLS网站和微信通知(微信号:CLS20110418)。
  ② CLS项目(清华大学方面)和清华大学基础医学系、清华大学生科院以及清华大学药学院(生命科学相关方向)一起安排招生综合考核工作。考生可选择其中一个项目报名即可,不必重复报名。按照项目名额分配,可能会对拟录取学生在项目间进行调剂,同时将告知调剂结果。
2. 本项目不接受委托培养博士生和本硕博连读生申请。
3. CLS特点:项目新,学科交叉性强,每个导师每年限招2名学生,导师具体信息请查询生命科学联合中心网站(http://www.cls.edu.cn)。
4. 所有研究生不定导师,在入学第一年一边学习研究生课程,一边进行研究轮转,CLS的轮转范围是清华大学生科院、基础医学系、药学院(生命科学相关方向)、化学系和北京大学的生科院、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物理学院、医学部、分子医学研究所、心理学系等进入联合生命科学中心(CLS)的导师的实验室。轮转结束根据师生双向自愿选择定导。轮转期结束后在录取时确定的拟定导单位内导师和学生双向自愿选择定导或不同拟定导单位学生一对一自愿交换的方式转到项目内其他单位定导。
5. CLS项目研究生学籍由清华大学或北京大学管理(1:1),根据学生志愿由CLS招生委员会最后决定;在两家单位进行论文研究的学生各占二分之一。
6. CLS项目的具体的培养方案和课程由培养委员会按照国际标准研究制订。
7. 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学位,也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8. 体检统一安排在清华大学或北京大学校医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准备一张一寸免冠近期照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五、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生命科学联合中心主页:
  http://www.cls.edu.cn
清华大学生命科学联合中心办公室
  电话:010-62795041(张老师)
  电子邮件:yuzhongshui@mail.tsinghua.edu.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医学科学楼B347,邮编 100084
北京大学生命科学联合中心办公室
  电话:010-62760228(赵老师)
  电子邮件:ryzhao@pku.edu.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大学静园1号院108房间,邮编100871




CLS招生委员会
2021年8月12日
北京大学 2022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采用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以下简
称“直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三种招生方式,分类选拔,多元考
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有关招生信息请浏览“北京  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以下简称“北大研招网”,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 和各学院(系、所、 研究院)(以下简称 “院系”)网站。
一、招生专业与人数
北京大学是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    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 11 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拥有 50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262 个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6 个专业学位博
士授权点。
具体招生专业及院系计划招生人数见《北京大学 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 业目录》 (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zyml/index.htm)。各专业的招 生方式由院系自定,招生人数包含在院系“计划招生数”中。博士研究生指导  教师的具体信息见各院系网站。
二、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1.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各专业、方向 的学习方式详见《北京大学 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 4 年;获得学士学位申 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 5 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士、  博士两个学习阶段基本年限不低于 5 年。
招生院系(或项目)有特殊说明的除外。
三、“直博”报考办法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北京大学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 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 申请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 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 报名
我校每年 9 月上旬发布年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申请人可以依 据“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及院系具体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提交相关申请 材料。申请流程大致为:
1.北大研招网报名
申请人须在报考院系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北大研招网报名,并在报考院系有 关工作通知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申请事项。
2.申请材料寄送
申请人在院系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 A4 纸)装
入自备的信封,直接寄(送)达所报考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各院系具体联
系方式见北大研招网-联系信息栏目),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材料一经收到,不
予退还。
3.教育部推免系统报名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  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
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
通过院系组织的复试并获得我校待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应在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后,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 息,完成网上报名、报名费支付、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三) 初审与复试
1.院系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组织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材料进行初审,并 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按时参加复试。
2.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具体复试选拔办法和差额比例由各院系 根据自身特点和生源状况自行确定,一经公布不得随意更改。
3.每位通过初审的申请人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20 分钟。
4.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60 分及格,综合面试、 学科综合笔试任一成 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院系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考核工作,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  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 待录取与公示
1.院系根据复试情况,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 通过院系组织的复试,获得 我校待录取资格,但未能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其待录取资格无    效。
2.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 人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  未确认,则视为放弃,院系将撤销待录取。
3.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院系在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申请人可在院系或
北大研招网的信息公开栏目查询拟录取公示名单。若申请人对公示名单有疑
问,可于公示期内向院系提出。
(五) 复审与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按照《北京大学 2022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 生办法(校本部)》 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审查者将  被取消录取资格。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 录取院系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 消录取资格。
四、“硕博连读”报考办法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须按照《北京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2022 年北京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以及各院系硕博连读相关 规定执行。
(一) 申请资格
1.具有北京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籍;
2.硕士入学满一年,且不处于延期阶段;
3.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4.硕士阶段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基本完成,且成绩优良;
5.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具有进一步深入学习、研究的志趣,且具备相应 的基础;
6.获得原工作单位的书面同意(仅适用于定向硕士生);
7.符合所在院系、专业和拟转入院系、专业提出的其他条件。
硕博连读选拔原则上在本学科、专业内进行,如跨学科(含交叉学科)和 跨院系选拔,申请人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所在院系申请硕博连读资格;
2.征得其硕士研究生导师、所在院系同意;
3.提供材料证明其具有跨学科和院系攻读博士学位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4.提供拟接受申请的指导教师及院系的书面同意意见: 同意接收并承认其 硕士阶段的成绩,或者同意接收但需补修部分课程;
5.参加拟接受申请院系组织的硕博连读考核。
(二) 报名
1.登录北京大学校内门户在线申请
申请人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北京大学校内门户完成如下操作:登录校  内门户, 点击“全部”,在“个人服务”目录下选择“研究生院业务”,在    “培养办学籍”栏目中找到并选择“填写学籍异动申请”,下拉菜单选择“031 硕转博”后申请并提交。
提交“硕转博”异动申请后,在校内门户填写、保存和提交《硕士生、博 士生连续培养登记表》  (可多次保存,提交后不可修改) ,提交后下载并打   印。
2.提交报名材料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院系教务办公室提交《硕士生、博士生连续培养 登记表》(一式两份)、科研成果材料以及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 初审与复试
初审由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完成,主要对申请人的资格(学习年限、学 分完成情况和课程成绩等)进行审核。
复试阶段,院系成立考核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硕博连读资格进行考核。考核 的科目、内容、方式和时间由院系自定,主要考察申请人是否具有完成博士学 位论文工作的能力和条件,重点考察申请人分析、解决问题以及进行创新的综 合能力。
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60 分为及格,笔试或面试任意一项成绩不及 格者不予录取。
(四) 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公示, 公示无异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申请人的考核成绩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未于本年度规定时间内参加初 审、复试者,院系不得录取。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年有效。
五、 “申请-考核制”报考办法
(一) 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在国(境) 外
院校取得学位者, 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  获得学士学位满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
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 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 2 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 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 前 5 名)) ;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4.符合报考院系要求的其他条件;
5. 报考专项计划、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报考条件请查阅相关项目招生简章 或招生说明。
(二) 申请流程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的具体时间见院系招生说明或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index.htm),申请人应在规定的
报名时间内登录北大研招网 (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进行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
网上报名具体办法详见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 (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本招生年度 内,每名申请人最多可申请我校的两个志愿;报名费用为每个报考志愿 200    元,须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北大研招网在线支付;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  不予退还。
申请人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院系收到申请人报名材料 后,该申请人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申请人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 其自行承担。
2.提交报名材料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按照招生简章、报名公告和院系招生说明的要求在 规定期限内向报考院系提交下列材料:
(1)  《北京大学 2022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
并缴费成功后,方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确认后须在第 2 页和第 3 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
(2)  身份证复印件;
(3)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 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 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 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  毕业(在读)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 等)、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6)  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 3000 字左
右, 模板下载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7)   两封专家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专
家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
者, 模板下载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8)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认可的外语语种、证明种类、有效期、合格 标准等具体要求见报考院系招生说明或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
(9)  报考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提交报名材料地址和相关要求见报考院系招生说明或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三) 考核与评价
考核与评价分为初审和复试两个阶段,由院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 责组织。具体流程和要求见院系招生说明或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进入复试后,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 证明原件等材料,并按照院系要求进行核查。 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 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供核查。如院系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时,申请人须按 照院系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 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笔试(含同等学力加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计分, 60 分 为及格,笔试或面试任意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 录取
学校根据院系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于 2022 年 5 月底前公示拟录取名 单。公示无异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预计发放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申请人的初审和复试成绩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未于本年度规定时间内参 加初审、复试者,不得录取。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已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 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无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持国(境)外学位证书 者,还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书》原件供核查。
六、体检
除本校硕博连读生外,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 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大学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学 校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博士研究生须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学费标准见附件)。
(二)奖助学金
为激励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北京大学已形成完善的奖助体系,详情可参
见研究生院奖助管理相关网页 (网址:
http://grs.pku.edu.cn/jzgz/gzsk/index.htm)。
有关国家奖学金具体规定请见学生工作部网站( 网址:
http://xgb.pku.edu.cn/jxj/jxjxm/index.htm)。
八、住宿安排
1.我校实行住宿申请制,住宿费用自理。
2.校本部招收的以下类型研究生有资格申请学校宿舍:
(1)  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2)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宿舍园区包括燕园、 昌平新校区、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大兴校   区、深圳研究生院等,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博士研究生的宿舍园区,具体安排可于报到前查询(查询方式另行通知)。住宿期限以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 学习年限为准,超过基本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住宿自理。
3.除上述第 2 条所列两类研究生外,其余类型的研究生,包括专业学位研 究生、定向就业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已  明确由院系安排或协助安排住宿的研究生等,学校不安排住宿。
4.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深圳研究生院、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住宿按照 院系具体要求执行。
九、转档与就业派遣
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人事档   案、户口转入我校,入学后学校不再办理相关手续。人事档案按规定转入我校 的博士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
被录取为定向就业或非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人事档案转入。 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户口转入、不提供奖学金、住 宿、公费医疗,不负责其就业派遣,毕业后应回原工作单位或自谋职业;若原 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由于原工作单位被撤销、合并等原因造成其不能回原 工作单位者,由学生自谋职业。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十、违规处理
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中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不论何时,一 经查实, 学校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在 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   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 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在 校生不得举办或参加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人   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博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相应的招 生工作。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信息公开与监督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研究生院、院系将通过网站公布博 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况。 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报名者可向招生院系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  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十二、其他事项
1.有关招生院系的进一步信息,如院系基本情况、科研、导师队伍、招生 专业、研究方向、培养和奖助等,可在相关院系网站查询。
2.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3.医学部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奖助学金和住宿等具体事宜参见其招生简 章。
4.若上级部门在 2022 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 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十三、招生咨询
(一)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1. 校本部
咨询电话: 010-62751354          监督电话: 010-62756913
电子邮件: grszsb@pk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 502 房间(邮政编码: 100871)
2. 医学部
咨询电话: 010-82802338          监督电话: 010-82802337
电子邮件: yzb@bjm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医学部行政一号楼三层 328 房间(邮政编码: 100191)
(二)北京大学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详见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qtxx/index.htm。
 
附件: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校本部)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 年 9 月

附件: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校本部)
 
序 号 院系名称 专业属性 专业名称 学习方 式 学习年限
(年)
学费总额
(元)
备注
 
1
 
所有院系
 
科学学位
 
各专业
 
全日制
 
4-5
 
40000-50000
10000 元/(生 ·年),
学费总额与学习年限相  关,硕博连读研究生依据
博士阶段学习年限计算
2 软件与微 电子学院 专业学位 电子信息 博士 全日制 4 180000 每学年 45000 元
 
 
3
 
软件与微 电子学院
 
 
专业学位
 
 
电子信息 博士
 
非全日 制
 
 
4
 
 
240000
每学年缴纳标准:
第 1 年: 80000 元
第 2 年: 80000 元
第 3 年: 60000 元
第 4 年: 20000 元
 
4
对外汉语 教育学院  
专业学位
教育 博士(学
校课程与教 学)
 
全日制
 
4
 
100000
 
每学年 25000 元
 
 
5
 
 
教育学院
 
 
专业学位
 
教育 博士(教
育领导与管 理)
 
非全日 制
 
 
4
 
 
150000
每学年缴纳标准:
第 1 年: 50000 元
第 2 年: 50000 元
第 3 年: 30000 元
第 4 年: 20000 元
6 教育学院 科学学位 教育经济与管 理 非全日 制 4 100000 高级教育行政管理方向, 每学年 25000 元
 
 
7
 
 
工学院
 
 
专业学位
 
 
机械 博士
 
非全日 制
 
 
4
 
 
240000
每学年缴纳标准:
第 1 年: 80000 元
第 2 年: 80000 元
第 3 年: 60000 元
第 4 年: 20000 元
 
 
8
 
材料科学
与工程学
 
 
专业学位
 
材料与化工 博 士
 
非全日 制
 
 
4
 
 
240000
每学年缴纳标准:
第 1 年: 80000 元
第 2 年: 80000 元
第 3 年: 60000 元
第 4 年: 20000 元

各学院、研究生:

为全面提高我校博士学位论文质量,鼓励和支持博士生开展高水平创新性研究工作,激励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北京理工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育苗基金实施细则(试行)》(研函[2019]89号)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我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育苗基金(以下简称“育苗基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及推荐名额

2021年“育苗基金”奖励50人。奖励范围为我校全日制非定向攻读博士学位的高年级博士研究生,即按照基本学制毕业前两年的博士研究生,或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成果显著,为了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需要适当延长学习年限的博士生。重点鼓励、支持博士学位论文选题有国家级科研项目支撑(如国家重大基础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或国防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等)的博士生申请。

研究生院依据各学院符合参评资格博士研究生人数比例,确定了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基数。请各学院严格把关,优中选优,选拔出真正具有潜力的学术新苗,各学院推荐名额数详见附件。

二、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5月17日:研究生院网站发布通知。

2、5月18日~25日:申请人填写《北京理工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育苗基金申请表》,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后,将纸质版与电子版申请表及支撑材料报送所在学院。

3、5月26日~6月4日: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并依据申请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学术成果、科研潜力、劳动素养等对申请者进行评定排序。评定结果应在本学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4、6月7日前,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将评定排序结果报送至研究生院。其中《学院推荐人员汇总表》和推荐人的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等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送至研究生楼一层服务大厅,对应电子版材料发送至grd985@bit.edu.cn邮箱。

5、6月8日后,研究生院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依据评审结果确定奖励名单,并予以公示。

三、考核与管理

1、研究生院会同有关学院对获得奖励的博士生进行全程跟踪,定期检查。同时在一年后对入选“育苗基金”项目的博士生进行考核。

2、在博士生申请“育苗基金”和开展创新研究过程中,导师负有指导责任,所在学院负有管理责任。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方式:68913715。


附件1:北京理工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育苗基金实施细则(试行)(研函[2019]89号);

附件2:北京理工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育苗基金申请表;

附件3:学院推荐人员汇总表。






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公示起始日期为2021年5月7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联系邮箱:linhh@pku.edu.cn。 根据《北京大学医学部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意见》精神,在防控疫情的特殊时期,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本着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复试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复试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解释招生录取政策,审核复试专家小组成员,指导复试工作,负责确定并向研究生院报送拟录取研究生名单。
二、复试名单
对考生报考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将报考材料发至各专业专家审核小组,根据考生的报考材料,对考生的学术背景、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工作、综合能力、专家推荐、拟攻读博士学位的课题申请书等,进行全面审核评价,在生源充足前提下按照二级学科招生数的1:3确定复试名单,名单见附件1。
三、复试时间、安排
1.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选择“腾讯会议”系统开展工作,考生应提前下载腾讯会议软件。
2. 复试时间为4月7-17日,4月7-9日各二级学科对考生远程复试方案全流程培训、演练与答疑。具体各二级学科复试时间与系统测试培训会提前通知,请预留时间,并留意电话或微信群通知。考生如无故不参加设备调试、复试,且未与学院取得联系,视为弃考,取消复试资格
3. 考生需在正式开始前30分钟进入备考室,开始后5分钟内考生未按照要求登录指定备考室,且未与学院取得联系,视为弃考,取消复试资格。
4. 复试时应准备本人身份证、应届生学生证、往届生学位证、学历证等证件,人证合一,证件不全或有涂改者不得参加复试。
四、复试提交材料
各位考生采用邮件方式报到,将①符合医学部“申请-考核制”英语水平要求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②考生本人手抄、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扫描件,按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格式的文件(不可以提交压缩包文件,多个PDF文件等),文件命名为:博士统考材料+报考专业+姓名,比如“博士统考材料+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张三”。47上午12:00之前发送至指定邮箱:gwjb@bjmu.edu.cn,邮件主题为:博士统考材料+报考专业+姓名。对不符合规定、资料不全、未按要求格式提交材料、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不予复试。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注意: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请将所有报考材料扫描后发送完整pdf版本至上述邮箱,并在邮件主题内注明。
五、复试内容
1.复试考核均采用口试形式完成,全程录音录像。
2.每位考生的网络复试时间应不少于40分钟/人。
3.网络面试包含:专业外语口试、专业及基础知识口试、英语听力口试;实际能力、综合素质、报考材料、科研能力、思想政治品德方面。面试考核中原有的笔试,改用口试形式。
4.复试成绩采用综合计分办法,复试专家根据博士生面试表的各项评分指标对每位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考生应确保报考材料及复试过程的真实性。
六、其他要求
1. 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医学部研招网发布的《北京大学医学部2021年博士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附件3),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2. 复试设备要求:双机位,从备考到考核结束通过前、后两个摄像头(手机和电脑或两部手机,均开启视频,其中一个开启音频)采集考生前、后部影像,全程开启音频、视频,手机开启呼叫转移,其他事宜参见《考生须知》。
3. 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考生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遮挡耳朵,不戴耳饰。
4. 考生复试时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复试专家可见画面中。
5. 考生复试期间不得录屏录像录音。如发现有违反规定者,学院有权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七、院内调剂复试要求
1. 2021年4月15日下午14点-15点,在公卫学院博士生复试群里公布各二级学科专业复试结果。
2. 需根据各二级学科第一轮复试结果,剩余招生计划数、考生数等信息,确定第二轮调剂复试事宜。
八、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公卫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10-82801182/1520
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咨询电话:010-82802338
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监督电话:010-82802337
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九、其他
本复试通知中与原发布的《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细则》内容不同的地方,以本通知为准。其他未尽事宜以《北京大学关于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通知》为准。
临床病理学(不授博士学位) [105128] 专业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北京大学
招生年份:2020年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所属学院:临床肿瘤学院(肿瘤医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10]医学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51]临床医学硕士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01)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
招生人数: 1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④(--)无
备  注: 本专业计划招生2人。拟接收推免生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人数为准,详细说明请见我校医学部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
临床病理学(不授博士学位) [105128] 专业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北京大学
招生年份:2020年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所属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第三医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10]医学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51]临床医学硕士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01)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
招生人数: 2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④(--)无
备  注: 本专业计划招生3人。拟接收推免生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人数为准,详细说明请见我校医学部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
全科医学(不授博士学位) [105127] 专业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北京大学
招生年份:2020年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所属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第三医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10]医学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51]临床医学硕士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01)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
招生人数: 3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④(--)无
备  注: 本专业计划招生4人。拟接收推免生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人数为准,详细说明请见我校医学部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
全科医学(不授博士学位) [105127] 专业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北京大学
招生年份:2020年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所属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人民医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10]医学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51]临床医学硕士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01)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
招生人数: 1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④(--)无
备  注: 本专业计划招生1人。拟接收推免生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人数为准,详细说明请见我校医学部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
临床病理学(不授博士学位) [105128] 专业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北京大学
招生年份:2020年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所属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一医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10]医学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51]临床医学硕士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01)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
招生人数: 2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④(--)无
备  注: 本专业计划招生2人。拟接收推免生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人数为准,详细说明请见我校医学部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

北京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022年

北京大学 2022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采用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以下简
称“直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三种招生方式,分类选拔,多元考
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有关招生信息请浏览“北京  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以下简称“北大研招网”,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 和各学院(系、所、 研究院)(以下简称 “院系”)网站。
一、招生专业与人数
北京大学是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    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 11 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拥有 50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262 个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6 个专业学位博
士授权点。
具体招生专业及院系计划招生人数见《北京大学 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 业目录》 (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zyml/index.htm)。各专业的招 生方式由院系自定,招生人数包含在院系“计划招生数”中。博士研究生指导  教师的具体信息见各院系网站。
二、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1.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各专业、方向 的学习方式详见《北京大学 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 4 年;获得学士学位申 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 5 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士、  博士两个学习阶段基本年限不低于 5 年。
招生院系(或项目)有特殊说明的除外。
三、“直博”报考办法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北京大学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 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 申请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 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 报名
我校每年 9 月上旬发布年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申请人可以依 据“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及院系具体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提交相关申请 材料。申请流程大致为:
1.北大研招网报名
申请人须在报考院系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北大研招网报名,并在报考院系有 关工作通知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申请事项。
2.申请材料寄送
申请人在院系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 A4 纸)装
入自备的信封,直接寄(送)达所报考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各院系具体联
系方式见北大研招网-联系信息栏目),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材料一经收到,不
予退还。
3.教育部推免系统报名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  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
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
通过院系组织的复试并获得我校待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应在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后,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 息,完成网上报名、报名费支付、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三) 初审与复试
1.院系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组织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材料进行初审,并 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按时参加复试。
2.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具体复试选拔办法和差额比例由各院系 根据自身特点和生源状况自行确定,一经公布不得随意更改。
3.每位通过初审的申请人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20 分钟。
4.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60 分及格,综合面试、 学科综合笔试任一成 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院系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考核工作,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  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 待录取与公示
1.院系根据复试情况,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 通过院系组织的复试,获得 我校待录取资格,但未能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其待录取资格无    效。
2.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 人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  未确认,则视为放弃,院系将撤销待录取。
3.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院系在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申请人可在院系或
北大研招网的信息公开栏目查询拟录取公示名单。若申请人对公示名单有疑
问,可于公示期内向院系提出。
(五) 复审与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按照《北京大学 2022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 生办法(校本部)》 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审查者将  被取消录取资格。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 录取院系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 消录取资格。
四、“硕博连读”报考办法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须按照《北京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2022 年北京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以及各院系硕博连读相关 规定执行。
(一) 申请资格
1.具有北京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籍;
2.硕士入学满一年,且不处于延期阶段;
3.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4.硕士阶段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基本完成,且成绩优良;
5.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具有进一步深入学习、研究的志趣,且具备相应 的基础;
6.获得原工作单位的书面同意(仅适用于定向硕士生);
7.符合所在院系、专业和拟转入院系、专业提出的其他条件。
硕博连读选拔原则上在本学科、专业内进行,如跨学科(含交叉学科)和 跨院系选拔,申请人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所在院系申请硕博连读资格;
2.征得其硕士研究生导师、所在院系同意;
3.提供材料证明其具有跨学科和院系攻读博士学位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4.提供拟接受申请的指导教师及院系的书面同意意见: 同意接收并承认其 硕士阶段的成绩,或者同意接收但需补修部分课程;
5.参加拟接受申请院系组织的硕博连读考核。
(二) 报名
1.登录北京大学校内门户在线申请
申请人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北京大学校内门户完成如下操作:登录校  内门户, 点击“全部”,在“个人服务”目录下选择“研究生院业务”,在    “培养办学籍”栏目中找到并选择“填写学籍异动申请”,下拉菜单选择“031 硕转博”后申请并提交。
提交“硕转博”异动申请后,在校内门户填写、保存和提交《硕士生、博 士生连续培养登记表》  (可多次保存,提交后不可修改) ,提交后下载并打   印。
2.提交报名材料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院系教务办公室提交《硕士生、博士生连续培养 登记表》(一式两份)、科研成果材料以及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 初审与复试
初审由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完成,主要对申请人的资格(学习年限、学 分完成情况和课程成绩等)进行审核。
复试阶段,院系成立考核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硕博连读资格进行考核。考核 的科目、内容、方式和时间由院系自定,主要考察申请人是否具有完成博士学 位论文工作的能力和条件,重点考察申请人分析、解决问题以及进行创新的综 合能力。
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60 分为及格,笔试或面试任意一项成绩不及 格者不予录取。
(四) 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公示, 公示无异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申请人的考核成绩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未于本年度规定时间内参加初 审、复试者,院系不得录取。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年有效。
五、 “申请-考核制”报考办法
(一) 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在国(境) 外
院校取得学位者, 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  获得学士学位满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
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 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 2 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 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 前 5 名)) ;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4.符合报考院系要求的其他条件;
5. 报考专项计划、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报考条件请查阅相关项目招生简章 或招生说明。
(二) 申请流程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的具体时间见院系招生说明或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index.htm),申请人应在规定的
报名时间内登录北大研招网 (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进行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
网上报名具体办法详见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 (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本招生年度 内,每名申请人最多可申请我校的两个志愿;报名费用为每个报考志愿 200    元,须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北大研招网在线支付;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  不予退还。
申请人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院系收到申请人报名材料 后,该申请人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申请人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 其自行承担。
2.提交报名材料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按照招生简章、报名公告和院系招生说明的要求在 规定期限内向报考院系提交下列材料:
(1)  《北京大学 2022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
并缴费成功后,方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确认后须在第 2 页和第 3 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
(2)  身份证复印件;
(3)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 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 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 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  毕业(在读)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 等)、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6)  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 3000 字左
右, 模板下载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7)   两封专家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专
家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
者, 模板下载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8)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认可的外语语种、证明种类、有效期、合格 标准等具体要求见报考院系招生说明或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
(9)  报考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提交报名材料地址和相关要求见报考院系招生说明或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三) 考核与评价
考核与评价分为初审和复试两个阶段,由院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 责组织。具体流程和要求见院系招生说明或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进入复试后,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 证明原件等材料,并按照院系要求进行核查。 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 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供核查。如院系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时,申请人须按 照院系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 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笔试(含同等学力加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计分, 60 分 为及格,笔试或面试任意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 录取
学校根据院系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于 2022 年 5 月底前公示拟录取名 单。公示无异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预计发放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申请人的初审和复试成绩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未于本年度规定时间内参 加初审、复试者,不得录取。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已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 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无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持国(境)外学位证书 者,还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书》原件供核查。
六、体检
除本校硕博连读生外,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 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大学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学 校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博士研究生须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学费标准见附件)。
(二)奖助学金
为激励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北京大学已形成完善的奖助体系,详情可参
见研究生院奖助管理相关网页 (网址:
http://grs.pku.edu.cn/jzgz/gzsk/index.htm)。
有关国家奖学金具体规定请见学生工作部网站( 网址:
http://xgb.pku.edu.cn/jxj/jxjxm/index.htm)。
八、住宿安排
1.我校实行住宿申请制,住宿费用自理。
2.校本部招收的以下类型研究生有资格申请学校宿舍:
(1)  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2)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宿舍园区包括燕园、 昌平新校区、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大兴校   区、深圳研究生院等,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博士研究生的宿舍园区,具体安排可于报到前查询(查询方式另行通知)。住宿期限以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 学习年限为准,超过基本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住宿自理。
3.除上述第 2 条所列两类研究生外,其余类型的研究生,包括专业学位研 究生、定向就业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已  明确由院系安排或协助安排住宿的研究生等,学校不安排住宿。
4.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深圳研究生院、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住宿按照 院系具体要求执行。
九、转档与就业派遣
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人事档   案、户口转入我校,入学后学校不再办理相关手续。人事档案按规定转入我校 的博士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
被录取为定向就业或非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人事档案转入。 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户口转入、不提供奖学金、住 宿、公费医疗,不负责其就业派遣,毕业后应回原工作单位或自谋职业;若原 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由于原工作单位被撤销、合并等原因造成其不能回原 工作单位者,由学生自谋职业。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十、违规处理
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中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不论何时,一 经查实, 学校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在 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   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 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在 校生不得举办或参加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人   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博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相应的招 生工作。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信息公开与监督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研究生院、院系将通过网站公布博 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况。 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报名者可向招生院系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  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十二、其他事项
1.有关招生院系的进一步信息,如院系基本情况、科研、导师队伍、招生 专业、研究方向、培养和奖助等,可在相关院系网站查询。
2.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3.医学部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奖助学金和住宿等具体事宜参见其招生简 章。
4.若上级部门在 2022 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 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十三、招生咨询
(一)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1. 校本部
咨询电话: 010-62751354          监督电话: 010-62756913
电子邮件: grszsb@pk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 502 房间(邮政编码: 100871)
2. 医学部
咨询电话: 010-82802338          监督电话: 010-82802337
电子邮件: yzb@bjm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医学部行政一号楼三层 328 房间(邮政编码: 100191)
(二)北京大学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详见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qtxx/index.htm。
 
附件: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校本部)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 年 9 月

附件: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校本部)
 
序 号 院系名称 专业属性 专业名称 学习方 式 学习年限
(年)
学费总额
(元)
备注
 
1
 
所有院系
 
科学学位
 
各专业
 
全日制
 
4-5
 
40000-50000
10000 元/(生 ·年),
学费总额与学习年限相  关,硕博连读研究生依据
博士阶段学习年限计算
2 软件与微 电子学院 专业学位 电子信息 博士 全日制 4 180000 每学年 45000 元
 
 
3
 
软件与微 电子学院
 
 
专业学位
 
 
电子信息 博士
 
非全日 制
 
 
4
 
 
240000
每学年缴纳标准:
第 1 年: 80000 元
第 2 年: 80000 元
第 3 年: 60000 元
第 4 年: 20000 元
 
4
对外汉语 教育学院  
专业学位
教育 博士(学
校课程与教 学)
 
全日制
 
4
 
100000
 
每学年 25000 元
 
 
5
 
 
教育学院
 
 
专业学位
 
教育 博士(教
育领导与管 理)
 
非全日 制
 
 
4
 
 
150000
每学年缴纳标准:
第 1 年: 50000 元
第 2 年: 50000 元
第 3 年: 30000 元
第 4 年: 20000 元
6 教育学院 科学学位 教育经济与管 理 非全日 制 4 100000 高级教育行政管理方向, 每学年 25000 元
 
 
7
 
 
工学院
 
 
专业学位
 
 
机械 博士
 
非全日 制
 
 
4
 
 
240000
每学年缴纳标准:
第 1 年: 80000 元
第 2 年: 80000 元
第 3 年: 60000 元
第 4 年: 20000 元
 
 
8
 
材料科学
与工程学
 
 
专业学位
 
材料与化工 博 士
 
非全日 制
 
 
4
 
 
240000
每学年缴纳标准:
第 1 年: 80000 元
第 2 年: 80000 元
第 3 年: 60000 元
第 4 年: 2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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