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022年

更新时间:2021-12-17 14:15:03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河北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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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安排,现将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报名考试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报考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包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完成网上缴费,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报考材料。硕博连读生拟录取名单已在研究生院官网公布,请考生在报名前注意查看。招生专业目录及报考条件详见《河北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25日。
报名网址:https://yz.chsi.com.cn/bsbm
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详见《河北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有关事宜的说明》(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提交材料说明》(附件2)。
由于报名报考信息错误导致不能录取,相关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视作放弃考试。报名无效。
(二)报名费
报名费标准:160元/人次。
交费方式:考生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我校只通过网上缴费的方式收取报名费,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结束前通过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缴费。
交费时间: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25日。
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网上支付报名费后,除重复报名缴费外,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一律不退返报名费,特此说明!
(三)提交材料
提交材料时间: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25日。
提交材料方式:2022年我校实行网上提交材料,所有成功交费的考生均须在网报规定时间内(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25日)按照《河北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提交材料说明》(附件2)的要求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相关材料电子版。
学校将依据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及考生所提交材料,组织专人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初审,初审结果将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定期更新,请考生报名成功后关注官网通知。初审合格者,后期方可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提交系统的电子版材料应与纸质原始材料一致,纸质原始材料在复试前由考生留存,复试时由考生提交至报考院系进行复审,录检时由研招办进行再审。因报名材料问题导致考生不能录取,相关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请考生务必重视报考材料的填报。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22年4月,届时请登录研究生院官网查看具体时间安排。
三、注意事项
(一)网报成功后自行下载《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名信息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不能更改。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报名信息表》须有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签署的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在录取前应签订《河北师范大学培养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协议书》(附件7),报名考试环节无需提交,但需征得工作单位同意。
(二)考生录取时的“录取类别”即为报考时“报考类别”,一般不予修改,请考生在报考时谨慎选择。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各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305”)考生的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信息属于录取的关键信息,该学科专业考生的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信息在报名后一律不准更改。
(三)我校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暂不面向各类教育培训机构招生,请考生注意。
(四)我校关于研究生的招生信息及通知、通告均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考生须及时登录查询有关信息,官网地址:“http://yjsy.hebtu.edu.cn”。
(五)我校教育博士学校课程与教学、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及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在复试环节对考生业绩成果有考核,特此提醒。
(六)对弄虚作假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一经查实,均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本通知由我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有违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的条款,以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请咨询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附件:
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有关事宜的说明.docx
附件2-河北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提交材料说明.xlsx
附件3-河北师范大学2022年报考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
附件4-河北师范大学2022年报考博士研究生政治审查表.doc
附件5-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docx
附件6-河北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7-河北师范大学培养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协议书.doc


单位代码:10094                单位名称:河北师范大学
地址: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邮政编码:050024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311-80786777
官网地址:http://yjsy.hebtu.edu.cn
根据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安排,现将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报名考试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报考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包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完成网上缴费,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报考材料。硕博连读生拟录取名单已在研究生院官网公布,请考生在报名前注意查看。招生专业目录及报考条件详见《河北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25日。
报名网址:https://yz.chsi.com.cn/bsbm
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详见《河北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有关事宜的说明》(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提交材料说明》(附件2)。
由于报名报考信息错误导致不能录取,相关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视作放弃考试。报名无效。
(二)报名费
报名费标准:160元/人次。
交费方式:考生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我校只通过网上缴费的方式收取报名费,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结束前通过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缴费。
交费时间: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25日。
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网上支付报名费后,除重复报名缴费外,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一律不退返报名费,特此说明!
(三)提交材料
提交材料时间: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25日。
提交材料方式:2022年我校实行网上提交材料,所有成功交费的考生均须在网报规定时间内(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25日)按照《河北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提交材料说明》(附件2)的要求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相关材料电子版。
学校将依据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及考生所提交材料,组织专人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初审,初审结果将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定期更新,请考生报名成功后关注官网通知。初审合格者,后期方可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提交系统的电子版材料应与纸质原始材料一致,纸质原始材料在复试前由考生留存,复试时由考生提交至报考院系进行复审,录检时由研招办进行再审。因报名材料问题导致考生不能录取,相关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请考生务必重视报考材料的填报。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22年4月,届时请登录研究生院官网查看具体时间安排。
三、注意事项
(一)网报成功后自行下载《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名信息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不能更改。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报名信息表》须有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签署的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在录取前应签订《河北师范大学培养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协议书》(附件7),报名考试环节无需提交,但需征得工作单位同意。
(二)考生录取时的“录取类别”即为报考时“报考类别”,一般不予修改,请考生在报考时谨慎选择。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各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305”)考生的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信息属于录取的关键信息,该学科专业考生的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信息在报名后一律不准更改。
(三)我校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暂不面向各类教育培训机构招生,请考生注意。
(四)我校关于研究生的招生信息及通知、通告均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考生须及时登录查询有关信息,官网地址:“http://yjsy.hebtu.edu.cn”。
(五)我校教育博士学校课程与教学、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及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在复试环节对考生业绩成果有考核,特此提醒。
(六)对弄虚作假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一经查实,均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本通知由我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有违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的条款,以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请咨询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各专业领域、2021级研究生: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就2021级研究生新生奖学金(以下简称“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奖励标准
新生奖学金的奖励范围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1、毕业于原“985”院校的学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被我校录取,一次性奖励2万元。
2、毕业于原“211”院校的学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被我校录取,一次性奖励1.2万元。
3、毕业于“本一批次”录取院校的学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被我校录取,高于国家一区分数线80分及以上,一次性奖励1万元。
二、评选程序
新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教育法规与政策,杜绝弄虚作假。
(一)申请人填写《2021年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并签字。《申请表》连同考研准考证纸质稿(或本科学籍的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纸质稿)一份交至研究生处(行政北楼418,并将附件1《申请表》和附件2《汇总表》电子版发送qinbchbgs@163.com,所有纸质和电子材料务必在2021年12月9日16:00前交齐,逾期不再受理。
(二)研究生处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向审核通过的研究生新生发放奖学金。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所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内容均须属实,否则将撤销其申报奖学金资格;
2、附件1和附件2请分别以“姓名+申请表”、“姓名+汇总表”命名,并汇总至一个文件夹,以“姓名+新生奖学金”命名,发送至邮箱。
3、有疑问请与研究生处联系。联系电话:86118105。
 南京工程学院研究生处
2021年12月7日
附件:【附件.zip
附件:
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有关事宜的说明.docx
附件2-河北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提交材料说明.xlsx
附件3-河北师范大学2022年报考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
附件4-河北师范大学2022年报考博士研究生政治审查表.doc
附件5-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docx
附件6-河北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7-河北师范大学培养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协议书.doc
单位代码:10094                单位名称:河北师范大学
地址: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邮政编码:050024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311-80786777
官网地址:http://yjsy.hebtu.edu.cn
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河北省“双一流”建设一层次高校。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种;每年开展1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
教育部尚未下达我校2021年招生计划,因此,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中所列招生计划仅供参考。招生计划中含有硕博连读生及专项计划的专业已在备注中说明,请考生注意查看。

二、博士研究生的分类
(一)按学习方式: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目前,我校2021年的招生计划全部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按就业方式: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报名前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并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应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读博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留存定向就业单位。

三、报名条件
(一)一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硕博连读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一般条件”中的第1、第2和第4条。
2.其他条件按照《河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修订)》(校研[2018]8号)执行。
(三)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条件
同等学力考生是指获得学士学位六年或六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报考条件如下:
1.符合“(一)一般条件”中的第1、第2和第4条。
2.招生专业目录中未明确注明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名的专业或方向均可招收同等学力人员。同等学力人员报名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2)进修过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期间的主干课程4门以上;
(3)近三年在省级及以上刊物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所报考专业学术论文至少2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省部级奖排名前2,国家级奖排名前5)。
(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报考条件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报考人员包括辅导员、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心理咨询教师等(不含高校思政课教师)。我校招收该专项计划的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招生名额不得挪作他用。报考条件如下:
1.符合“(一)一般条件” 中的全部条件;
2.报考人员须为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且在该岗位工作,高校思政课教师不在此范畴。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该专项计划招收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需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
3.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报考条件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为国家非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是“国家急需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招生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各二级学科专业。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一般条件” 中的全部条件;
2.本专项计划只招收非定向攻读博士生,且考生录取后必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一并转入我校。
(六)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一般条件”中的全部条件;
2.报考教育领导与管理,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的考生,报考时应是已获得硕士学位且具有5年以上(含5年)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取得相当成就且具有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人员;
3.报考汉语国际教育领域的考生,报考时应是已获得硕士学位且具有3年(含)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或从事汉语国际教育的教师;具有海外孔子学院(课堂)或类似政府机构的全职汉语国际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者优先;赴海外中小学从事汉语教学的经历须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出具证明。

四、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确定,大约为2020年12月份。请考生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查看报名方法。
2.考生(含硕博连读生)在网上报名后同时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以下纸质材料和扫描后的电子版(有关报考材料模板届时从研究生院官网下载):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登记表中的“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同意报考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并加盖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由本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填写意见。
(2)专家推荐信。两位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近、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考生报考的导师一般不作为推荐人。
(3)攻读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及论文评议书复印件。
(4)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照像、现场确认时必须出示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5)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7)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还须提供“河北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表”以及取得相当成就、具有较强研究能力的佐证材料。

五、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21年4月,届时请登录研究生院官网查看具体时间安排。

六、学制和毕业条件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学习年限为4-6年。博士研究生毕业条件见《河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管理办法》(校学位字[2017]5号)。

七、学费及住宿费
学费根据国家(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及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收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年。相关奖助政策请查阅研究生院官网。

八、注意事项
1.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笔试)政治理论课及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两门,见附件3。
2.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考试者均不退报名费,特此说明。
3.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有“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专项计划含在该学科的总招生计划内,专项计划数和该学科总计划数以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下达计划为准,录取时优先保障完成专项计划,剩余计划(该学科总计划数与专项计划数的差值)作为普通计划执行。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考生的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信息属于录取的关键信息,该学科专业考生的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信息在报名后一律不准更改。
4.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及相关的通知、通告均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请考生及时查阅有关信息。
5.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内容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违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的条款,以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请咨询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
附件2-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参考书目
附件3-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单位代码:10094  单位名称:河北师范大学
地址: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邮政编码:050024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311-80786777
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河北省“双一流”建设一层次高校。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种;每年开展1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教育部尚未下达我校2020年招生计划,因此,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中所列招生计划仅供参考。招生计划中含有硕博连读生及专项计划的专业已在备注中说明,请考生注意查看。


一、报名条件

(一)一般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 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硕博连读生报考条件

1. 具备“(一)一般条件”中的第1、2和4条。

2. 其他条件按照《河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修订)》(校研[2018]8号)执行。

(三)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条件

同等学力考生是指获得学士学位六年或六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报考条件如下:

1. 具备“(一)一般条件”中的第1、2和4条。

2. 招生专业目录中未明确注明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名的专业均可招收同等学力人员。同等学力人员报名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2)进修过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期间的主干课程4门以上;

(3)近三年在省级及以上刊物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所报考专业学术论文至少2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省部级奖排名前2,国家级奖排名前5)。

(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报考条件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我校招收该专项计划的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招生名额不得挪作他用。报考条件如下:

1. 具备“(一)一般条件”中的第1、2和4条。

2. 报考人员须为在编在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骨干。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该专项计划招收一线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需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

3. 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报考条件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为国家非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是“国家急需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招生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各二级学科专业。报考条件:

1. 具备“(一)一般条件”或“(三)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条件”。

2. 本专项计划只招收非定向攻读博士生,且考生录取后必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一并转入我校。

(六)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 具备“(一)一般条件”中的第1、2和4条。

2. 报考时已获得硕士学位且具有5年以上(含5年)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取得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1)“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招收取得相当成就、具有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

(2)“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招收取得相当成就、具有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


二、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确定,大约为2019年12月份。请考生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查看报名方法。

2. 考生(含硕博连读生)在网上报名后同时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以下纸质材料(有关报考材料模板届时从研究生院官网下载):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登记表中的“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同意报考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并加盖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由本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填写意见。

(2)专家推荐信。两位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近、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3)攻读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及论文评议书复印件。

(4)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照像、现场确认时必须出示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5)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7)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还须提供“河北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表”以及取得相当成就、具有较强研究能力的佐证材料。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20年4月,届时请登录研究生院官网查看具体时间安排。


四、学制和毕业条件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学习年限为4-6年。博士研究生毕业条件见《河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管理办法》(校学位字[2017]5号)。


五、学费及住宿费

学费根据国家(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及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收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年。相关奖助政策请查阅研究生院官网。


六、注意事项

1.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笔试)政治理论课及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两门,见附件3。

2. 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在初试前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考试者均不退报名费,特此说明。

3.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及相关的通知、通告均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请考生及时查阅有关信息。

4. 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内容的解释权归我校研究生院。

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

附件2:河北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考书目

附件3:河北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单位代码:10094单位名称:河北师范大学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    址: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邮政编码:050024    电话:0311-80786777

研究生院官方网站:http://yjsy.hebtu.edu.cn 因国家未下达2019年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计划供参考,我校年招生数为 1次。 

一、报名条件

1.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均可报名。

2.未明确注明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名的专业(见招生专业目录)均可招收同等学力人员报名。同等学力是指获得学士学位六年或六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等学力人员报名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2)进修过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期间的主干课程4门以上;

(3)近三年在省级及以上刊物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所报考专业学术论文至少2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省部级排名前2,国家级排名前5)。

3.报考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名条件:

(1)报考人员为高校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和高校学生工作系统优秀骨干。其中,各招生单位招收一线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需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2)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 报考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条件:

报考时已获得硕士学位且具有5年以上(含5年)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取得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1)“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招收取得相当成就、具有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

(2)“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招收取得相当成就、具有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确定,大约为2018年12月份,请考生关注http://yjsy.hebtu.edu.cn/,届时查看报名方法。

2.考生在网上报名后同时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以下纸质材料(有关报考材料届时从http://yjsy.hebtu.edu.cn/下载):

(1)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登记表中的“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同意报考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并加盖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由本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填写意见;

(2)两位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近的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3)攻读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及论文评议书复印件;

(4)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照像、现场确认时必须出示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5)同等学力考生须交相关证明材料;

(6)高校辅导员还须提供“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7)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还须提供“河北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表”,并提供取得相当成就、具有较强研究能力的佐证材料。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19年4月,具体时间届时请登录http://yjsy.hebtu.edu.cn/查看。


四、学制和毕业条件

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学习年限4—6年。

博士研究生毕业条件见《河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管理办法》(校学位字[2017]5号)。


五、学费及住宿费

学费根据国家(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及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收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14000元/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校不负责安排住宿,不享受奖助学金。具体信息及相关奖助体系政策请查阅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hebtu.edu.cn)


六、注意事项

1.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笔试)政治理论课及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两门,详情届时请登录http://yjsy.hebtu.edu.cn/ 查询。

2.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在初试前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考试者均不退报名费。

3.我校关于研究生的招生信息及通知、通告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及时登录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hebtu.edu.cn)查阅有关信息。

单位代码:10094   单位名称:河北师范大学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    址: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邮政编码:050024   电话:0311-80786777 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1年统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160分,单科不低于40分。各博士招生学院(研究所)可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自定分数线,但不得低于学校分数线。
统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日程
时间 工作内容
4月27日 公布博士初试成绩及复试分数线
4月28 -29日 考生查分和申请成绩复核
5月6-13日 各院所公布复试分数线并拟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进行复试
5月中下旬 博士拟录取名单公示
研究生院
2021年4月27日
各招生单位、各位考生:
现将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外语成绩合格分数线及复试准备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外语成绩合格分数线
按照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经研究,确定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外语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4分。
二、招生学院注意事项
请各招生学院做好复试准备和组织工作,并在4月30日前在本学院网站发布复试工作安排。复试安排应全面详实,确保每个环节、细节都落实到位,每项工作都落实到人。
复试当天,校外考生由河北师范大学东门(裕翔街16号)入校(机动车不准进校),由学院安排专人引领进入复试报到地点。
三、复试考生注意事项
1.请各位初试外语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密切关注招生学院官网公布的复试工作安排,按要求参加复试。
2.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及纸质报名材料参加复试,硕博连读生凭身份证、一卡通及纸质报名材料复试。
3.根据《河北师范大学关于2021年博士研究生报名考试的通知》,考生报名材料“纸质原始材料在复试前由考生留存,复试时由考生提交至报考院系进行复审,录检时由研招办进行再审”。请考生在复试报到时提交报名材料原件,提交材料清单见附件1。因报名材料问题导致考生不能录取,相关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请考生务必重视报考材料的提交。
四、复试考生进校事宜
1.所有考生须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下载“河北健康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保持健康码绿码状态。考生进校,均需进行体温监测,出示“河北健康码”绿码、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见附件2)。
2.持“河北健康码”非绿码,或考前 14 天内有发烧(体温≥37.3℃)、咳嗽、乏力、肌肉痛、头痛等感冒样症状或憋喘、呼吸急促、恶心呕吐、腹泻、心慌、胸闷、结膜炎等与新冠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或考前14 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旅行居住史的,进入考点时须主动出示3日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复试当天,校外考生由河北师范大学东门(裕翔街16号)入校(机动车不准进校),由学院安排专人引领进入复试报到地点。

附件1-复试考生提交材料清单
附件2-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050024,联系电话:0311-80786777;
邮箱:yjszsb@hebtu.edu.cn;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hebtu.edu.cn/
各位考生:
根据《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现将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公布如下,复试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通知。
一、复试
1.复试方式为现场线下复试。
2.复试时间为5月3日。相关要求将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不再单独发送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通知。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复试内容为物理学科的基础理论、相关专业知识、学科前沿、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潜力。
4.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
二、成绩计算及录取
1.拟录取的考生(不含硕博连读生),必须参加初试、复试;初试外语成绩不低于当年度确定的合格分数线,业务课成绩不低于60分;复试合格(成绩不低于60分)。硕博连读生免初试,复试合格后优先录取。
2.各专业在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内按总成绩排名,依次择优录取;导师招生优先顺序按学院规定执行。
3.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一般为:(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初试业务课二成绩)/2×50%+复试成绩×50%。
4.经考察发现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等方面有严重问题的或发现有其它违反研究生报考和入学有关规定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5.成绩复查工作结束后,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按照学院综合招生计划、初试和复试成绩、导师意见、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建议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后集中对社会公布。
6.以下情况均不予录取:考生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违规舞弊行为的;未按规定参加所有考试项目的。
7.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录取资格。
8.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可通过提交《放弃拟录取声明》,放弃拟录取资格。考生失去拟录取资格后,不可申请恢复,学校从合格考生中进行递补。
本办法由河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有关内容如与上级主管部门招生政策不一致,以上级主管部门招生政策为准。
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河北省“双一流”建设一层次高校。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种;每年开展1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
教育部尚未下达我校2021年招生计划,因此,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中所列招生计划仅供参考。招生计划中含有硕博连读生及专项计划的专业已在备注中说明,请考生注意查看。
二、博士研究生的分类
(一)按学习方式: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目前,我校2021年的招生计划全部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按就业方式: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报名前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并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应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读博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留存定向就业单位。
三、报名条件
(一)一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硕博连读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一般条件”中的第1、第2和第4条。
2.其他条件按照《河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修订)》(校研[2018]8号)执行。
(三)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条件
同等学力考生是指获得学士学位六年或六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报考条件如下:
1.符合“(一)一般条件”中的第1、第2和第4条。
2.招生专业目录中未明确注明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名的专业或方向均可招收同等学力人员。同等学力人员报名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2)进修过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期间的主干课程4门以上;
(3)近三年在省级及以上刊物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所报考专业学术论文至少2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省部级奖排名前2,国家级奖排名前5)。
(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报考条件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报考人员包括辅导员、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心理咨询教师等(不含高校思政课教师)。我校招收该专项计划的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招生名额不得挪作他用。报考条件如下:
1.符合“(一)一般条件” 中的全部条件;
2.报考人员须为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且在该岗位工作,高校思政课教师不在此范畴。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该专项计划招收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需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
3.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报考条件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为国家非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是“国家急需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招生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各二级学科专业。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一般条件” 中的全部条件;
2.本专项计划只招收非定向攻读博士生,且考生录取后必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一并转入我校。
(六)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一般条件”中的全部条件;
2.报考教育领导与管理,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的考生,报考时应是已获得硕士学位且具有5年以上(含5年)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取得相当成就且具有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人员;
3.报考汉语国际教育领域的考生,报考时应是已获得硕士学位且具有3年(含)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或从事汉语国际教育的教师;具有海外孔子学院(课堂)或类似政府机构的全职汉语国际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者优先;赴海外中小学从事汉语教学的经历须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出具证明。
四、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确定,大约为2020年12月份。请考生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查看报名方法。
2.考生(含硕博连读生)在网上报名后同时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以下纸质材料和扫描后的电子版(有关报考材料模板届时从研究生院官网下载):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登记表中的“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同意报考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并加盖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由本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填写意见。
(2)专家推荐信。两位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近、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考生报考的导师一般不作为推荐人。
(3)攻读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及论文评议书复印件。
(4)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照像、现场确认时必须出示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5)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7)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还须提供“河北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表”以及取得相当成就、具有较强研究能力的佐证材料。
五、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21年4月,届时请登录研究生院官网查看具体时间安排。
六、学制和毕业条件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学习年限为4-6年。博士研究生毕业条件见《河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管理办法》(校学位字[2017]5号)。
七、学费及住宿费
学费根据国家(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及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收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年。相关奖助政策请查阅研究生院官网。
八、注意事项
1.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笔试)政治理论课及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两门,见附件3。
2.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考试者均不退报名费,特此说明。
3.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有“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专项计划含在该学科的总招生计划内,专项计划数和该学科总计划数以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下达计划为准,录取时优先保障完成专项计划,剩余计划(该学科总计划数与专项计划数的差值)作为普通计划执行。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考生的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信息属于录取的关键信息,该学科专业考生的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信息在报名后一律不准更改。
4.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及相关的通知、通告均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请考生及时查阅有关信息。
5.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内容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违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的条款,以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请咨询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河北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022年

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河北省“双一流”建设一层次高校。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种;每年开展1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
教育部尚未下达我校2021年招生计划,因此,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中所列招生计划仅供参考。招生计划中含有硕博连读生及专项计划的专业已在备注中说明,请考生注意查看。

二、博士研究生的分类
(一)按学习方式: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目前,我校2021年的招生计划全部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按就业方式: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报名前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并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应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读博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留存定向就业单位。

三、报名条件
(一)一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硕博连读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一般条件”中的第1、第2和第4条。
2.其他条件按照《河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修订)》(校研[2018]8号)执行。
(三)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条件
同等学力考生是指获得学士学位六年或六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报考条件如下:
1.符合“(一)一般条件”中的第1、第2和第4条。
2.招生专业目录中未明确注明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名的专业或方向均可招收同等学力人员。同等学力人员报名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2)进修过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期间的主干课程4门以上;
(3)近三年在省级及以上刊物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所报考专业学术论文至少2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省部级奖排名前2,国家级奖排名前5)。
(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报考条件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报考人员包括辅导员、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心理咨询教师等(不含高校思政课教师)。我校招收该专项计划的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招生名额不得挪作他用。报考条件如下:
1.符合“(一)一般条件” 中的全部条件;
2.报考人员须为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且在该岗位工作,高校思政课教师不在此范畴。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该专项计划招收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需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
3.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报考条件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为国家非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是“国家急需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招生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各二级学科专业。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一般条件” 中的全部条件;
2.本专项计划只招收非定向攻读博士生,且考生录取后必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一并转入我校。
(六)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一般条件”中的全部条件;
2.报考教育领导与管理,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的考生,报考时应是已获得硕士学位且具有5年以上(含5年)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取得相当成就且具有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人员;
3.报考汉语国际教育领域的考生,报考时应是已获得硕士学位且具有3年(含)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或从事汉语国际教育的教师;具有海外孔子学院(课堂)或类似政府机构的全职汉语国际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者优先;赴海外中小学从事汉语教学的经历须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出具证明。

四、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确定,大约为2020年12月份。请考生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查看报名方法。
2.考生(含硕博连读生)在网上报名后同时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以下纸质材料和扫描后的电子版(有关报考材料模板届时从研究生院官网下载):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登记表中的“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同意报考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并加盖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由本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填写意见。
(2)专家推荐信。两位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近、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考生报考的导师一般不作为推荐人。
(3)攻读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及论文评议书复印件。
(4)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照像、现场确认时必须出示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5)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7)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还须提供“河北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表”以及取得相当成就、具有较强研究能力的佐证材料。

五、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21年4月,届时请登录研究生院官网查看具体时间安排。

六、学制和毕业条件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学习年限为4-6年。博士研究生毕业条件见《河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管理办法》(校学位字[2017]5号)。

七、学费及住宿费
学费根据国家(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及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收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年。相关奖助政策请查阅研究生院官网。

八、注意事项
1.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笔试)政治理论课及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两门,见附件3。
2.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考试者均不退报名费,特此说明。
3.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有“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专项计划含在该学科的总招生计划内,专项计划数和该学科总计划数以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下达计划为准,录取时优先保障完成专项计划,剩余计划(该学科总计划数与专项计划数的差值)作为普通计划执行。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考生的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信息属于录取的关键信息,该学科专业考生的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信息在报名后一律不准更改。
4.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及相关的通知、通告均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请考生及时查阅有关信息。
5.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内容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违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的条款,以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请咨询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
附件2-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参考书目
附件3-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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