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022年

更新时间:2021-12-17 14:14:37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首都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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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人数
我校2021年拟招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250人左右,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院系招生名额为拟招生人数(含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具体以上级部门下达的计划为准。录取阶段学校和学院根据生源等情况可能对招生名额作适当调整。

二、招生方式
我校2021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申请-考核”四类。
“硕博连读”仅招收已获取我校2021年硕博连读生资格的在读硕士研究生。
“直接攻博”主要接收全国已获得2021年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在每年9-10月进行,具体见“2021年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实行“申请-考核”选拔方式的院系为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系,具体实施细则见“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数学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物理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试行)”。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系2021年不再通过“普通招考”方式进行招生。

三、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应获得学士学位六年或六年以上(即2015年8月31日之前获得学士学位);
(2)有在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学术论文;
(3)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具成绩单)。
3.非学历教育(有硕士学位证,无毕业证)的专业学位人员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截止前(2020年12月15日)获硕士学位,否则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往届生须提交认证证书、应届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时提交认证证书)。
5.现役军人报考,按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6.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
7.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规定。
8.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9. 部分学院对2021年招收博士生提出了具体要求(如只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等),请考生仔细查看我校《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的备注信息,避免错报,因错报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报名及交费
考生报考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具备报考条件者方可报考。考生须如实提交本人真实信息,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每位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不得兼报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和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考生报名和交费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9:00—12月15日16:30。
网址:中国研招网http://yz.chsi.com.cn
2.报名费200元/人,采取网上交费方式,不接受现场交费。报名费一经缴纳,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将不予退还。
3.准考证由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具体事宜见研究生院网站后期通知。

六、资格审查
2021年,我校实行网上资格审查,所有成功交费的“普通招考”考生均须在网报规定时间内(2020年12月1日9:00—12月15日16:30)按要求(见《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说明》)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相关材料电子版。学校依据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等,组织专人对考生的学籍、学历、学位等情况进行审核。
资格审查合格者,后期方可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结果将于2020年12月底通过报名系统“站内信”的方式发送给各位考生,届时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系统查看“站内信”信息。

七、入学考试
1.初试
科目:外国语及两门业务课,思想政治理论(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试)。
时间:2021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在研究生院网站另行通知。
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复试
达到学校与院系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复试方式、比例:
我校采取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
(2)复试内容:
①考生复试材料综合评定;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③外国语口语、听力测试;
④专业水平面试;
⑤部分院系加试;
⑥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3)复试提交材料:
“普通招考”考生须在复试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将以下材料提交至报考院系。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②最后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双证硕士必须提交)。
③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学历)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④《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网报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并签字,报名信息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不能更改。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报名信息表》须有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签署的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
⑤两份专家推荐书。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并请专家填写。专家须具备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
⑥硕士课程成绩单。成绩单由考生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公章。
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若提供复印件须将论著的版权页一同复印。
⑧硕士学位论文。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提交。
⑨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考生提交,复印本人信息页及注册章加盖页。

八、录取
1.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确定录取名单。
2.博士生学制为4年。
3.录取(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须转入我校,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我校,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我校。考生录取时的“录取类别”即为报考时“报考类别”,原则上不得更改,请考生在报考时谨慎选择。
4.在录取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工作单位、首都师范大学签订三方协议;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首都师范大学签订双方协议。
5.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九、学费标准和奖助方案
1.学费标准
我校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一般为10000元/生/年,按学制4年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前缴纳。2021年学费标准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2.奖助方案
奖助方案另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

十、住宿
2021年,我校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不安排住宿。

十一、其他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报名、初试成绩、初试分数线、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http://grad.cnu.edu.cn)查询,请及时关注。
2.招生专业目录查询注意事项
①专业代码中含“Z”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立的二级学科专业,含“J”的专业为交叉学科专业;
②姓名后带有“*”的导师为兼职导师,兼职导师原则上不单独招生。
3.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4. 联系方式
(1)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grad.cnu.edu.cn/
咨询电话:010-68902658,传真:010-68428574
办公地点:校本部主楼40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48
(2)首都师范大学各博士生招生院(系)联系方式
序号 院系名称 联系人 电话
1 政法学院 李老师 010-68902681
2 心理学院 龚老师 010-68907359
3 马克思主义学院 臧老师 010-68901471
4 教育学院 刘老师 010-68901745
5 文学院、诗歌中心 方老师 010-68902306
6 历史学院 宋老师 010-68902154
7 音乐学院 钟老师 010-68902382
8 美术学院 英老师 010-68903500
9 外国语学院 关老师 010-68901969
10 数学科学学院 张老师 010-68902352
11 物理系 尹老师 010-68902348
12 生命科学学院 唐老师 010-68902384
13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寇老师 010-68902339
14 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 戴老师 010-68902937
 
5.招生简章内容如有变化以我校研究生院解释为准。


附:“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附:“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数学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附:“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物理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试行)
附:“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说明
附:“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
一、“普通招考”学术型博士生复试分数线
 
招生院系 一级学科代码 及名称 外国语 不低于 专业课 不低于 总分  不低于
政法学院 0101 哲学 25 30 98
心理学院 0402 心理学 25 30 102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25 30 96
教育学院 0401 教育学 25 30 116
文学院 0501 中国语言文学 25 30 85
中国诗歌研究中心 0501 中国语言文学 25 30 114
 
历史学院
0601 考古学 25 30 90
0602 中国史 25 30 90
0603 世界史 25 30 90
音乐学院 1302 音乐与舞蹈学 25 30 119
美术学院 1304 美术学 25 30 123
外国语学院 0502 外国语言文学 25 30 105
生命科学学院 0710 生物学 25 30 85
0713 生态学 25 30 85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0705 地理学 25 30 85
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 1304 美术学 25 30 113
 
二、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招生院系 专业领域代码及名称 外国语 不低于 专业课 不低于 总分  不低于
教育学院 0451 教育 25 30 95
文学院 25 30 85

备注: 
1.同等学力考生思想政治理论加试成绩不低于 30  分, 加试成绩不计入初试总成绩。                                 
2.外国语、 专业课及思想政治理论科目满分均为 50 分。
3.如有变化, 以我校研究生院解释为准。

一、学院分一级学科拟招生计划及复试比例
一级学科代码
及名称
一级学科拟招生
计划
已接收硕博
连读生数
已接收直博生数 复试比例
不超过
0101 哲学 6 0 0 1:4
备注: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学校和学院可能根据生源质量状况,对前期制订的拟招生计划进行适
当调整。
二、网络远程复试时间及安排
开始时间 安排
5 月 14 日上午
9:00
马克思主义哲学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均随面试一起考核)
5 月 14 日上午
9:00
中国哲学、美学(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均随面
试一起考核)
5 月 14 日上午
9:00
外国哲学(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均随面试一
起考核)
注:1.考生须在院系通知的复试时间前 1 小时内完成取号。
三、考生报考材料评定办法
导师查阅考生所提交的专家推荐信、论文、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等材料,对考生的科研素养和能
力做出评定,评定等级为合格和不合格,仅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
四、复试内容及考核方式
复试内容 考核方式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随面试一起考核
2. 外语口语、听力测试 随面试一起测试
3. 专业面试 面试
4.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面试
五、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1.外语口语、听力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 10%;
2.专业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 90%;
3.报考材料评定分数仅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作为录取参考,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1.初试、复试总成绩权重分配 初试总成绩占 40%,复试总成绩占 60%
2.录取成绩合成 初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40%+ 复试总成绩×60%
七、录取办法
1.按各专业的录取成绩排名根据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2.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各位考生:
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至18日,具体安排详见近期公布的分院(系)复试工作方案。正式复试前各院系会分批逐个联系复试考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模拟。各院系复试模拟面试的具体安排,将通过首都师范大学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短信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及时关注相关通知信息,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一、网络远程复试设备、环境准备要求
考生在模拟面试前,务必将用于复试的网络设备和环境准备好,收到院系模拟面试通知后,使用复试当天要使用的设备和环境与院系进行网络远程复试模拟面试。
具体设备、环境要求:
1.考生需要在安静、明亮的房间独立进行远程面试,房间内除考生本人不能有其他人员。周围环境不得对复试产生干扰。视频背景必须为真实环境。
2.房间内须保证网络信号质量满足视频通话需求,建议有线网络、Wi-Fi、4G/5G中准备2种及以上,优先使用有线网络。
3.准备支持“双机位”模式的软硬件,包括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支持高清视频通话的电脑或智能手机均可。第一机位设备摆放于考生正面,用于登录首都师范大学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尽量使用电脑;第二机位设备摆放于考生侧后方45°,安装“钉钉”软件,可使用电脑或手机。
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为Windows10版本,提前下载安装Chrome浏览器最新版。
4.考生复试时正向面对第一机位,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得遮挡面部、耳部,不得佩戴帽子、耳饰、口罩、耳机、智能手表、手环及智能眼镜等。第二机位须保证视频呈现考生腰部及以上部位和第一机位的屏幕图像。
5.考生进行视频复试的过程中,视频复试系统要始终全屏显示。除复试需要打开的软件,不允许考生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特别是手机终端在复试期间需根据系统特点关闭闹钟,拦截来电、短信、App通知等,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
6.复试全程,考生不得自行或允许他人截图、摄录、拍照、录屏、录音复试情况,不得与外界有任何其他音视频交互,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7.复试过程中,首都师范大学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将采集考生图像信息,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技术,综合比对考生与“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中信息,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确保公平公正。
二、网络远程复试设备、环境调试演示

三、网络远程复试(含资格审查)准备材料
所有进入复试的“普通招考”考生(名单将于近期公布)须按《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含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说明》(见附件1)将相关报考材料在各院系正式复试前寄送至相关院系。地址详见附表,建议使用顺丰速运或EMS邮政特快专递。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我校将使用考生在研招网博士报名系统中提交的联系电话联系考生,请保持电话畅通。
2.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3.未按时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4.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研究生院
2021年5月8日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21年拟招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250人左右,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院系招生名额为拟招生人数(含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具体以上级部门下达的计划为准。录取阶段学校和学院根据生源等情况可能对招生名额作适当调整。
二、招生方式
我校2021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申请-考核”四类。
“硕博连读”仅招收已获取我校2021年硕博连读生资格的在读硕士研究生。
“直接攻博”主要接收全国已获得2021年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在每年9-10月进行,具体见“2021年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实行“申请-考核”选拔方式的院系为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系,具体实施细则见“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数学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物理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试行)”。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系2021年不再通过“普通招考”方式进行招生。
三、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应获得学士学位六年或六年以上(即2015年8月31日之前获得学士学位);
(2)有在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学术论文;
(3)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具成绩单)。
3.非学历教育(有硕士学位证,无毕业证)的专业学位人员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截止前(2020年12月15日)获硕士学位,否则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往届生须提交认证证书、应届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时提交认证证书)。
5.现役军人报考,按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6.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
7.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规定。
8.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9. 部分学院对2021年招收博士生提出了具体要求(如只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等),请考生仔细查看我校《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的备注信息,避免错报,因错报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报名及交费
考生报考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具备报考条件者方可报考。考生须如实提交本人真实信息,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每位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不得兼报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和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考生报名和交费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9:00—12月15日16:30。
网址:中国研招网http://yz.chsi.com.cn
2.报名费200元/人,采取网上交费方式,不接受现场交费。报名费一经缴纳,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将不予退还。
3.准考证由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具体事宜见研究生院网站后期通知。
六、资格审查
2021年,我校实行网上资格审查,所有成功交费的“普通招考”考生均须在网报规定时间内(2020年12月1日9:00—12月15日16:30)按要求(见《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说明》)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相关材料电子版。学校依据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等,组织专人对考生的学籍、学历、学位等情况进行审核。
资格审查合格者,后期方可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结果将于2020年12月底通过报名系统“站内信”的方式发送给各位考生,届时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系统查看“站内信”信息。
七、入学考试
1.初试
科目:外国语及两门业务课,思想政治理论(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试)。
时间:2021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在研究生院网站另行通知。
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复试
达到学校与院系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复试方式、比例:
我校采取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
(2)复试内容:
①考生复试材料综合评定;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③外国语口语、听力测试;
④专业水平面试;
⑤部分院系加试;
⑥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3)复试提交材料:
“普通招考”考生须在复试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将以下材料提交至报考院系。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②最后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双证硕士必须提交)。
③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学历)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④《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网报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并签字,报名信息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不能更改。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报名信息表》须有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签署的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
⑤两份专家推荐书。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并请专家填写。专家须具备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
⑥硕士课程成绩单。成绩单由考生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公章。
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若提供复印件须将论著的版权页一同复印。
⑧硕士学位论文。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提交。
⑨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考生提交,复印本人信息页及注册章加盖页。
八、录取
1.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确定录取名单。
2.博士生学制为4年。
3.录取(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须转入我校,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我校,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我校。考生录取时的“录取类别”即为报考时“报考类别”,原则上不得更改,请考生在报考时谨慎选择。
4.在录取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工作单位、首都师范大学签订三方协议;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首都师范大学签订双方协议。
5.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九、学费标准和奖助方案
1.学费标准
我校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一般为10000元/生/年,按学制4年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前缴纳。2021年学费标准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2.奖助方案
奖助方案另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
十、住宿
2021年,我校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不安排住宿。
十一、其他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报名、初试成绩、初试分数线、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http://grad.cnu.edu.cn)查询,请及时关注。
2.招生专业目录查询注意事项
①专业代码中含“Z”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立的二级学科专业,含“J”的专业为交叉学科专业;
②姓名后带有“*”的导师为兼职导师,兼职导师原则上不单独招生。
3.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4. 联系方式
(1)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grad.cnu.edu.cn/
咨询电话:010-68902658,传真:010-68428574
办公地点:校本部主楼40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48
(2)首都师范大学各博士生招生院(系)联系方式
序号 院系名称 联系人 电话
1 政法学院 李老师 010-68902681
2 心理学院 龚老师 010-68907359
3 马克思主义学院 臧老师 010-68901471
4 教育学院 刘老师 010-68901745
5 文学院、诗歌中心 方老师 010-68902306
6 历史学院 宋老师 010-68902154
7 音乐学院 钟老师 010-68902382
8 美术学院 英老师 010-68903500
9 外国语学院 关老师 010-68901969
10 数学科学学院 张老师 010-68902352
11 物理系 尹老师 010-68902348
12 生命科学学院 唐老师 010-68902384
13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寇老师 010-68902339
14 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 戴老师 010-68902937
 
5.招生简章内容如有变化以我校研究生院解释为准。

首都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022年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21年拟招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250人左右,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院系招生名额为拟招生人数(含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具体以上级部门下达的计划为准。录取阶段学校和学院根据生源等情况可能对招生名额作适当调整。

二、招生方式
我校2021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申请-考核”四类。
“硕博连读”仅招收已获取我校2021年硕博连读生资格的在读硕士研究生。
“直接攻博”主要接收全国已获得2021年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在每年9-10月进行,具体见“2021年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实行“申请-考核”选拔方式的院系为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系,具体实施细则见“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数学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物理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试行)”。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系2021年不再通过“普通招考”方式进行招生。

三、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应获得学士学位六年或六年以上(即2015年8月31日之前获得学士学位);
(2)有在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学术论文;
(3)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具成绩单)。
3.非学历教育(有硕士学位证,无毕业证)的专业学位人员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截止前(2020年12月15日)获硕士学位,否则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往届生须提交认证证书、应届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时提交认证证书)。
5.现役军人报考,按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6.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
7.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规定。
8.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9. 部分学院对2021年招收博士生提出了具体要求(如只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等),请考生仔细查看我校《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的备注信息,避免错报,因错报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报名及交费
考生报考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具备报考条件者方可报考。考生须如实提交本人真实信息,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每位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不得兼报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和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考生报名和交费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9:00—12月15日16:30。
网址:中国研招网http://yz.chsi.com.cn
2.报名费200元/人,采取网上交费方式,不接受现场交费。报名费一经缴纳,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将不予退还。
3.准考证由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具体事宜见研究生院网站后期通知。

六、资格审查
2021年,我校实行网上资格审查,所有成功交费的“普通招考”考生均须在网报规定时间内(2020年12月1日9:00—12月15日16:30)按要求(见《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说明》)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相关材料电子版。学校依据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等,组织专人对考生的学籍、学历、学位等情况进行审核。
资格审查合格者,后期方可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结果将于2020年12月底通过报名系统“站内信”的方式发送给各位考生,届时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系统查看“站内信”信息。

七、入学考试
1.初试
科目:外国语及两门业务课,思想政治理论(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试)。
时间:2021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在研究生院网站另行通知。
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复试
达到学校与院系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复试方式、比例:
我校采取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
(2)复试内容:
①考生复试材料综合评定;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③外国语口语、听力测试;
④专业水平面试;
⑤部分院系加试;
⑥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3)复试提交材料:
“普通招考”考生须在复试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将以下材料提交至报考院系。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②最后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双证硕士必须提交)。
③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学历)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④《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网报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并签字,报名信息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不能更改。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报名信息表》须有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签署的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
⑤两份专家推荐书。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并请专家填写。专家须具备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
⑥硕士课程成绩单。成绩单由考生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公章。
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若提供复印件须将论著的版权页一同复印。
⑧硕士学位论文。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提交。
⑨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考生提交,复印本人信息页及注册章加盖页。

八、录取
1.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确定录取名单。
2.博士生学制为4年。
3.录取(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须转入我校,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我校,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我校。考生录取时的“录取类别”即为报考时“报考类别”,原则上不得更改,请考生在报考时谨慎选择。
4.在录取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工作单位、首都师范大学签订三方协议;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首都师范大学签订双方协议。
5.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九、学费标准和奖助方案
1.学费标准
我校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一般为10000元/生/年,按学制4年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前缴纳。2021年学费标准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2.奖助方案
奖助方案另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

十、住宿
2021年,我校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不安排住宿。

十一、其他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报名、初试成绩、初试分数线、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http://grad.cnu.edu.cn)查询,请及时关注。
2.招生专业目录查询注意事项
①专业代码中含“Z”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立的二级学科专业,含“J”的专业为交叉学科专业;
②姓名后带有“*”的导师为兼职导师,兼职导师原则上不单独招生。
3.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4. 联系方式
(1)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grad.cnu.edu.cn/
咨询电话:010-68902658,传真:010-68428574
办公地点:校本部主楼40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48
(2)首都师范大学各博士生招生院(系)联系方式
序号 院系名称 联系人 电话
1 政法学院 李老师 010-68902681
2 心理学院 龚老师 010-68907359
3 马克思主义学院 臧老师 010-68901471
4 教育学院 刘老师 010-68901745
5 文学院、诗歌中心 方老师 010-68902306
6 历史学院 宋老师 010-68902154
7 音乐学院 钟老师 010-68902382
8 美术学院 英老师 010-68903500
9 外国语学院 关老师 010-68901969
10 数学科学学院 张老师 010-68902352
11 物理系 尹老师 010-68902348
12 生命科学学院 唐老师 010-68902384
13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寇老师 010-68902339
14 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 戴老师 010-68902937
 
5.招生简章内容如有变化以我校研究生院解释为准。


附:“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附:“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数学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附:“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物理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试行)
附:“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说明
附:“首都师范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
首都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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