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022年

更新时间:2021-12-17 14:17:20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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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培养体系,已培养各类人才10余万人,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2018年入选首批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5万余平方米,设有22个学院(部),180余个科研机构,拥有法学、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硕士学位授予权,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建有17个博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46个硕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24个本科专业,以及法学、公共管理博士后流动站;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个上海市一流学科、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各1个。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2年学科评估中,法学一级学科位列全国五强;2016年学科评估中,法学获评A级,政治学获评B级;2018年公布的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结果中,法律硕士专业获评A档;2018年,学校被遴选为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习方式、报考类别
我校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报考类别包括定向和非定向。定向类别的博士研究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规模的10%。高校专任教师和科研人员等、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特殊招生计划项目招收的定向博士研究生可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三、招生专业、招生规模
法学和公共管理两个一级学科,17个学科专业对外招生。本年度我校拟招收各类博士研究生106名左右,实际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各专业招生计划均为初步安排,录取时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下达的实际招生名额,视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作适当调整。
各专业视考生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定向生限额、实际招生名额、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硕博连读招收计划未执行的,可转作导师普通招考或申请-考核博士生计划。
四、学制、修读年限
我校博士生基本学制为三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不低于五年,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六年。
五、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申请考核、硕博连读。
(一)普通招考
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宪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行政法学)、诉讼法学、法律方法论、党内法规、刑法学、司法鉴定、公安法学等专业拟采取普通招考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考核
法律史、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社会法学、国际法学、知识产权、公共管理、政党与国家治理、法政治学等专业拟采取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三)硕博连读
法律史、民商法学、国际法学等专业拟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
六、普通招考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需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至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三年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在所报学科领域已有专著出版;三年内曾主持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或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
4.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5.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书。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7.须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8.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并支付报考费:考生应在2020年12月1日—12月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博士生报名系统在线报名,并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在线缴纳报考费250元;未网上缴付报考费的,网上报名信息无效。报名费一旦缴纳,概不退还。在报名成功后,可在系统下载打印《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准考证打印:2021年3月1日至3月14日,考生可凭用户名和密码(网上报名时的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如有调整,将在研究生教育院官网上提前通知。《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不显示照片的《准考证》无效。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初试
1.初试科目:为外国语、政治理论和两门业务课,每门考试时间为三小时,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政治理论。
2.初试时间:2021年3月13日(星期六)、3月14日(星期日)。
3.初试地点: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
(四)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需向报考学院提交如下材料: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②博士生准考证;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④专家推荐书;⑤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含本科、硕士两个阶段);⑥硕士学位认证报告(2008年9月1日以来授予学位的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下载本人的学位证书查询结果,2008年之前的考生登录“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cn/在线申请学位认证报告);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⑧境外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⑨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学校所规定的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我校复试阶段的通知。
(五)复试
1.复试分为专业能力面试和外语能力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由报考专业导师组指定)。
2.复试考生须向复试小组提交硕士阶段成绩单、外国语考试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及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攻博计划等相关材料。
申请考核
(一)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六年以上(含六年,自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至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在CSSCI(南大版)或中文核心期刊(北大版)等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3篇以上;在国家级出版社独立出版专著;三年内曾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
4.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书。
5.考生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考生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之一,一般应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6.能够熟练运用至少一门外语进行研究工作。
7.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8.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9.考生外语水平、学历学位情况、科研能力等具体要求详见各学院(学科)申请考核实施方案。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并支付报考费:考生应在2020年12月1日—12月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博士生报名系统在线报名,并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在线缴纳报考费250元;未网上缴付报考费的,网上报名信息无效。报名费一旦缴纳,概不退还。在报名成功后,可在系统下载打印《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学院(学科)的申请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将不予综合考核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递交报考材料
申请人按报考学院(学科)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各学院。
(四)初审
学院组织资格审核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申请人的教育背景、外语水平、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等进行全面考察,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五)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基础和综合能力两个环节,对考生的基本学业水平(包括专业理论水平、外语水平等)、是否具有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
(六)资格审查
来我校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②博士生准考证;③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含本科、硕士两个阶段);④硕士学位认证报告(2008年9月1日以来授予学位的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下载本人的学位证书查询结果,2008年之前的考生登录“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cn/在线申请学位认证报告);⑤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⑥境外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⑦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学校所规定的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综合考核。
八、硕博连读
面向符合条件的本校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选拔博士生,不含专业学位学生。
 (一)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除满足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规定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本校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并已获得学士学位。
2.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3.所学学科专业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一致。
4.硕士阶段第一学年的课程学习无不合格记录,无重修记录;第一学年学位课、必修课成绩名列本专业前25%。
5.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表现出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优先。
 6.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成绩在450分(托福成绩90分或雅思成绩6.5分)以上,其他语种学生外语水平参照该标准。
(二)招生程序
1.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2020年11月30日之前向研究生教育院招生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东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具体要求:申请人完成个人基本信息、研究计划等内容,学院党组织、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博导组等在本表相应位置完成推荐或审核手续后,由申请人将表格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时根据申请表上的要求附相关材料。
②两名所申请专业领域的校内或校外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
2.确定硕博连读拟推荐名单
2020年12月上旬,由相关学科专业博士生导师组研究确定硕博连读拟推荐名单。
3.公示
2020年12月中旬,研究生教育院公示硕博连读拟推荐名单和拟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生导师名单。
4.网上报名
获得硕博连读推荐资格的学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博士生报名系统在线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支付250元报考费。在报名成功后,可在系统下载打印《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5.资格考试(考核)
获得硕博连读推荐资格的学生参加专业导师组组织的硕博连读资格考试(考核),时间与普通招考考生的复试同步。资格考试内容包括外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及面试等四项,每项满分100分;考试(考核)方式由各学科专业硕博连读资格考试(考核)小组决定。
、录取
(一)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普通招考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申请考核考生依据综合考核总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各学科定向生限额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硕博连读资格考试(考核)小组根据申请者资格考试(考核)总成绩排名及本学科专业硕博连读招生名额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四)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确定后不得更改,在学习期间不得将人事档案转入或调出学校。
(五)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其人事关系和档案录取时须转入我校。录取为全日制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录取前签署全日制定向培养协议,并向我校提交由定向单位出具的允许其全脱产学习的证明;就读期间人事关系、档案、户籍不转入我校。
、体格检查
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在新生报到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再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
十一、就业
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毕业时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
定向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原服务单位、定向单位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其就业派遣。
、培养费用及奖助体系说明
(一)我校博士生培养费为1万元/年,按学年收取。
(二)为激励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我校已形成完善的奖助体系,详情见学校相关网页。
、学生住宿
学校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安排住宿,非上海生源且在上海无居所的定向就业类博士研究生可申请第一学年住宿,第二、第三学年不再安排住宿。学校将根据床位情况,依据申请时间先后酌情予以安排。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200元。
十四、其他事项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客观、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考核)、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采取申请考核招收博士研究生的相关专业,具体招生流程详见学院(学科)发布的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
(三)采取硕博连读招收博士研究生的相关专业,具体招生流程详见《华东政法大学2021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
(四)学校自2021年不再发布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参考书目。
(五)若国家在2021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将及时予以公告。
(六)有关招生信息请留意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网站,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七)监督方式
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校纪检监察机构专用监督电话:021--57090496。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17号楼103室
联系部门: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箱:hzyjszs@ecupl.edu.cn
咨询电话:021-62071885
网址:https://yjsy.ecupl.edu.cn/main.htm
附件1:华东政法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pdf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2020年11月
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培养体系,已培养各类人才10余万人,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上海市属重点高等政法大学,2018年入选首批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华东政法大学现已发展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5万余平方米,设有22个学院(部),180余个科研机构,拥有法学、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硕士学位授予权,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建有16个博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46个硕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24个本科专业,以及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个上海市一流学科、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各1个。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2年学科评估中,法学一级学科位列全国五强;2016年学科评估中,法学获评A级,政治学获评B级;2018年公布的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结果中,法律硕士专业获评A档;2018年,学校被遴选为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研究生教育基本形成了以法学为核心,经济学、管理学共同发展,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协调共进的“一体两翼”格局。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习方式、报考类别
 我校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报考类别包括定向和非定向。定向类别的博士研究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规模的20%。高校专任教师和科研人员等、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特殊招生计划项目招收的定向博士研究生可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三、招生专业、招生规模
法学和公共管理两个一级学科,16个学科专业对外招生。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等专业拟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法律史、法律方法论、国际法学等专业拟招收资格申请制博士研究生;经济法学全部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具体专业及导师简介详见《华东政法大学2020年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本年度我校拟招收各类博士研究生95名左右,实际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各专业招生计划、硕博连读、资格申请、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收计划等均为初步安排,录取时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下达的实际招生名额,视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作适当调整。
 各专业视考生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定向生限额、实际招生名额、考生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硕博连读、资格申请制招收计划未执行的,可转作导师普通招考博士生计划。
四、学制、修读年限
我校博士生基本学制为三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不低于五年,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六年。
五、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
  1.  普通招考
经济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试行完全以“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招生流程参见《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
法律史、法律方法论、国际法学等专业拟部分采用“资格申请制”选拔方式,其余采用初试+复试相结合的传统考试制选拔博士研究生,“资格申请制”招生流程参见《华东政法大学2020年资格申请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
除上述专业外,其他专业均采取初试+复试相结合的传统考试制。
  1.  硕博连读
从学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等专业拟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流程参见《华东政法大学2020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
六、普通招考(传统考试制)
 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同等学力人员实行公开招考选拔的招生方式。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国家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需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至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三年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
b.在所报学科领域已有专著出版;
c.三年内曾主持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或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
4.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5.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书。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7.须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8.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并支付报考费:考生应在2019年12月1日—12月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博士生报名系统在线报名,并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在线缴纳报考费250元;未网上缴付报考费的,网上报名信息无效。报名费一旦缴纳,概不退还。在报名成功后,可在系统下载打印《2020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准考证打印:2020年3月2日至3月15日,考生可凭用户名和密码(网上报名时的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如有调整,将在研究生教育院官网上提前通知。《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不显示照片的《准考证》无效。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客观、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初试
1.初试科目:为外国语、政治理论和两门业务课,每门考试时间为三小时,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政治理论。
2.初试时间:2020年3月14日(星期六)、3月15日(星期日);
3.初试地点: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
 (四)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校对复试线上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包括: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②博士生准考证;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④专家推荐书;⑤学位学历证书(含本科、硕士两个阶段,应届硕士生还需提供学生证,同等学力人员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⑥硕士学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位认证报告);⑦境外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⑧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学校所规定的材料;⑨应届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我校复试阶段的通知。
 (五)复试
1.复试分为专业能力面试和外语能力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由报考专业导师组指定)。
2.复试考生须向复试小组提交硕士阶段成绩单、外国语考试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及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攻博计划等相关材料。
、硕博连读
 面向符合条件的本校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选拔博士生,不含专业学位学生。
  (一)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除满足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第1、7、8条规定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本校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并已获得学士学位;
2.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3.所学学科专业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一致;
4.硕士阶段第一学年的课程学习无不合格记录,无重修记录;第一学年学位课、必修课成绩名列本专业前25%;
5.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表现出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优先;
  6.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成绩在450分(托福成绩90分或雅思成绩6.5分)以上,其他语种学生外语水平参照该标准。
 (二)招生程序
1.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2019年11月30日之前向研究生教育院招生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东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具体要求:申请人完成基本情况、研究计划等内容,院党总支、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考试中心在本表相应位置完成推荐或审核手续后,由申请人将表格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时根据申请表上的要求附相关材料。
 ②两名所申请专业领域的校内或校外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
2.确定硕博连读拟推荐名单
2019年12月上旬,由相关学科专业博士生导师组研究确定硕博连读拟推荐名单。
3.公示
2019年12月中旬,研究生教育院公示硕博连读拟推荐名单和拟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生导师名单。
4.网上报名
获得硕博连读推荐资格的学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博士生报名系统在线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支付250元报考费。在报名成功后,可在系统下载打印《2020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5.资格考试(考核)
获得硕博连读推荐资格的学生参加专业导师组组织的硕博连读资格考试(考核),时间上与普通招考考生的复试同步。资格考试内容包括外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及面试等四项,每项满分100分;考试(考核)方式由各学科专业硕博连读资格考试(考核)小组决定。
、录取
(一)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普通招考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综合因素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二)硕博连读资格考试(考核)小组根据申请者资格考试(考核)总成绩排名及本学科专业硕博连读招生名额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三)相关学科专业导师组根据申请者面试成绩排名及资格申请制招生名额,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四)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确定后不得更改,在学习期间不得将人事档案转入或调出学校。
(五)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其人事关系和档案录取时须转入我校。录取为全日制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录取前签署全日制定向培养协议,并向我校提交由定向单位出具的允许其全脱产学习的证明;就读期间人事关系、档案、户籍不转入我校。
、体格检查
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在新生报到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再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
十、就业
 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毕业时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
 定向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原服务单位、定向单位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其就业派遣。
、培养费用及奖助体系说明
(一)我校博士生培养费为1万元/年,按学年收取。
 (二)为激励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我校已形成完善的奖助体系,详情见学校相关网页。
、学生住宿
学校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安排住宿,非上海生源且在上海无居所的定向就业类博士研究生可申请第一学年住宿,第二、第三学年不再安排住宿。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200元。
、其他事项
(一)若国家在2020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将及时予以公告。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17号楼103室
联系部门: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42
招生咨询电话:021-62071885  
附件1:华东政法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pdf
附件2:华东政法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主要参考书目.pdf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2019年11月
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培养体系,已培养各类人才10余万人,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上海市属重点高等政法大学,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华东政法大学现已发展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等学科协调发展、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5万余平方米,设有22个学院(部),拥有法学、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应用经济学、社会学、外国语言文学 、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及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在16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46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24个本科专业开展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工作。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2年学科评估中,法学一级学科位列第5。2016年第四轮学科评估,法学学科获评A档;2017年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法律硕士专业获评A档。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习方式、报考类别
我校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报考类别包括定向和非定向。定向类别的博士研究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规模的40%。
三、招生专业
法学和公共管理两个一级学科,16个学科专业对外招生。法律史、经济法学、国际法学、政党与国家治理招等专业拟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法律史、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公共管理、政党与国家治理等专业拟招收资格申请(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具体专业及导师简介详见华东政法大学2019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学制、修读年限
我校博士生基本学制为三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不低于五年,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六年。
    五、招生方式、招生规模
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资格申请(申请考核)制。
本年度我校拟招收各类博士研究生90名左右(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生和资格申请),实际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名额为准。
各专业定向类别博士研究生招生数一般不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的40%。
各专业招生计划、硕博连读和资格申请制博士研究生招收计划等均为初步安排,录取时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下达的实际招生名额,视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作适当调整。
各专业视考生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定向生限额、实际招生名额、考生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硕博连读、资格申请制招收计划未执行的,可转作导师普通招考博士生计划。
六、普通招考
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同等学力人员实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生。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国家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需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至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三年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
b.在所报学科领域已有专著出版;
c.三年内曾主持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或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
4.考生本科和硕士研究生两阶段中,原则上一个阶段所修专业与所报考专业为同一学科。
5.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6.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书。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8.须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9.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并支付报考费:考生应在2018年11月20日—12月30日,登陆我校研究生教育院网站(http://yjsy.ecupl.edu.cn/)博士生报名系统正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提交;按照报名系统提示,支付250元报考费;未网上缴付报考费的,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2.表格下载:考生下载打印《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专家推荐书》等表格材料。
3.准考证打印:2019年3月1日至3月15日,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网上报名时的密码)登录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不显示照片的《准考证》无效。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发放纸质准考证。
4.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全面、客观填写个人信息,报考资格审核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
(三)初试
1.初试科目:为外国语、政治理论和两门业务课,每门考试时间为三小时,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政治理论。
2.初试时间:2019年3月16日(星期六)、3月17日(星期日);
3.初试地点: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
(四)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校对复试线上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包括: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②博士生准考证;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专家推荐书;④学位学历证书(含本科、硕士两个阶段,应届硕士生还需提供学生证,同等学力人员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⑤硕士学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位认证报告)⑥境外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⑦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学校所规定的材料;⑧应届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我校复试阶段的通知。
(五)复试
1.复试分为专业能力面试和外语能力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由报考专业导师组指定)。
2.复试考生须向复试小组提交硕士阶段成绩单、外国语考试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及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攻博计划等相关材料。
3. 复试考生按规定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并向我校提交体检报告。具体安排另行公布。
七、硕博连读
面向符合条件的本校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选拔博士生,不含专业学位学生。
  (一)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除满足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第1、7、8条规定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本校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并已获得学士学位;
2.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3.所学学科专业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一致;
4.硕士阶段第一学年的课程学习无不合格记录,无重修记录;第一学年学位课、必修课成绩名列本专业前25%;
5.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表现出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优先;
  6.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成绩在450分(托福成绩90分或雅思成绩6.5分)以上,其他语种学生外语水平参照该标准。
(二)招生程序
1.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2018年11月30日之前向研究生教育院招生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东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具体要求:申请人完成基本情况、研究计划等内容,院党总支、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考试中心在本表相应位置完成推荐或审核手续后,由申请人将表格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时根据申请表上的要求附相关材料。
 ②两名所申请专业领域的校内或校外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
2.确定硕博连读拟推荐名单
2018年12月上旬,由相关学科专业博士生导师组研究确定硕博连读拟推荐名单。
3.公示
2018年12月中旬,研究生教育院公示硕博连读拟推荐名单和拟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生导师名单。
4.网上报名
获得硕博连读推荐资格的学生,登录研究生教育院网站“博士生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支付250元报考费。
5.资格考试(考核)
获得硕博连读推荐资格的学生参加专业导师组组织的硕博连读资格考试(考核),时间上与普通招考考生的复试同步。资格考试内容包括外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及面试等四项,每项满分100分;考试(考核)方式由各学科专业硕博连读资格考试(考核)小组决定。
八、资格申请(申请考核)
面向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国内外应届或历届硕士毕业生实行的免学校统一组织的初试,经考生申请、专家考核选拔博士生。
(一)资格申请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满足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2.取得学士和硕士学位(含入学前可获得硕士学位的应届硕士研究生);本科和硕士阶段学习为全日制,且本、硕就读学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拥有所学专业一级学科博士点的非“211工程”高校;
 ②“211工程”高校;
 ③海外著名高校。
申请人最后学历所修专业须与申请专业为同一学科。
3.申请人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较突出的创新能力,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近五年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CSSCI(南大版)来源期刊正刊或者SCI、SSCI、EI、《国外科学技术核心期刊总览》和《国外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总览》等境外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论文;如申请人在就读期间以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论文的,可作为本人研究成果,2篇与导师合著论文可折算一篇论文。
说明:此处CSSCI(南大版)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来源期刊及来源集刊。所有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不包括各种形式的增刊上发表的论文。
 ②在国家级出版社独立出版专著;
 ③主持并完成省部级以上课题;
 ④获得省部级科研类三等奖以上奖励(在集体获奖中排名前两位)。
4.申请人的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成绩在450分(托福成绩90分或雅思成绩6.5分)以上,其他语种申请人的外语水平参照该标准。
(二)招生程序
1.网上报名并支付报考费:考生应在2018年11月20日—12月30日,登陆我校研究生教育院网站(http://yjsy.ecupl.edu.cn)博士生报名系统正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提交;按照报名系统提示,支付250元报考费;未网上缴付报考费的,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2.表格下载:考生下载打印《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专家推荐书》等表格材料。
3.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2018年11月30日之前向研究生教育院招生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①资格申请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②愿意招收该申请人的博士生导师对申请人学术水准和能力的评价书;③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④身份证以及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籍)认证报告;⑤本科、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原件;⑥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及全部论文评阅书的复印件;⑦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教授出具的专家推荐书;⑧证明外语能力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⑨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及研究计划书,包含研究方向、研究问题(博士论文选题构想)、研究方法、参考文献等,不少于8000字;⑩从事相关工作的获奖证书、专业研究著作、论文、工作业绩证明等材料。
申请人必须保证以上各项申请材料的真实和准确。
4.确定考核名单
12月上旬,各学科专业导师组组织专家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和报考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学科专业背景、研究能力以及培养潜力等方面的条件进行综合评价,通过初步审核的申请人进入考核程序。
5.考核
12月中旬,各学科专业导师组组织专家进行考核,考核包含面试和笔试。
6.确定资格申请制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2018年12月下旬,学校审核通过相关学科专业博士生导师组提出的资格申请制拟录取名单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资格申请制不被录取的考生将被自动转为普通招考。
九、录取
(一)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普通招考考生按照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综合因素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二)硕博连读资格考试(考核)小组根据申请者资格考试(考核)总成绩排名及本学科专业硕博连读招生名额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三)学科专业导师组根据申请者面试成绩排名及资格申请(申请考核)制招生名额,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四)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确定后不得更改,在学习期间不得将人事档案转入或调出学校。
(五)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其人事关系和档案录取时须转入我校。录取为全日制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录取前签署全日制定向培养协议,并向我校提交由定向单位出具的允许其全脱产学习的证明;就读期间人事关系、档案、户籍不转入我校。
十、体格检查
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在新生报到后于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再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
十一、就业
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毕业时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
定向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原服务单位、定向单位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其就业派遣。
十二、培养费用及奖助体系说明
(一)我校博士生培养费为1万元/年,按学年收取。
(二)为激励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我校已形成完善的奖助体系,详情见学校相关网页。
十三、学生住宿
学校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安排住宿,为非上海生源且在上海无居所的定向就业类博士研究生安排第一学年住宿,第二、第三学年不再安排住宿。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200元。
十四、其他事项
(一)若国家在2019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将及时予以公告。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17号楼103室
联系部门: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42
招生咨询电话:021-62071885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
2018年11月8日
 附件一:华东政法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生专业目录.xls
附件二:华东政法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初试主要参考书目.doc

根据学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结合各学科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拟定2021年法律学院博士研究生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如下表。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按我校公布的法律学院复试公告参加复试,我办不再另行发放复试通知书。
学院 二级学科 复试分数线
001法律学院
 
030103宪法与行政法学(行政法学) 外语≧50,专业课≧60,总分≧204
030101法学理论 外语≥47,专业课≥70,总分≥225
030103宪法与行政法学(宪法学) 外语≥45,专业课≥65,总分≥185
0301Z6法律方法论 外语≥45,专业课≥70,总分≥212
0301Z9党内法规 外语≥45,专业课≥60,总分≥180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
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培养体系,已培养各类人才10余万人,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2018年入选首批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5万余平方米,设有22个学院(部),180余个科研机构,拥有法学、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硕士学位授予权,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建有17个博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46个硕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24个本科专业,以及法学、公共管理博士后流动站;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个上海市一流学科、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各1个。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2年学科评估中,法学一级学科位列全国五强;2016年学科评估中,法学获评A级,政治学获评B级;2018年公布的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结果中,法律硕士专业获评A档;2018年,学校被遴选为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习方式、报考类别
我校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报考类别包括定向和非定向。定向类别的博士研究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规模的10%。高校专任教师和科研人员等、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特殊招生计划项目招收的定向博士研究生可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三、招生专业、招生规模
法学和公共管理两个一级学科,17个学科专业对外招生。本年度我校拟招收各类博士研究生106名左右,实际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各专业招生计划均为初步安排,录取时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下达的实际招生名额,视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作适当调整。
各专业视考生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定向生限额、实际招生名额、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硕博连读招收计划未执行的,可转作导师普通招考或申请-考核博士生计划。
四、学制、修读年限
我校博士生基本学制为三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不低于五年,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六年。
五、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申请考核、硕博连读。
(一)普通招考
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宪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行政法学)、诉讼法学、法律方法论、党内法规、刑法学、司法鉴定、公安法学等专业拟采取普通招考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考核
法律史、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社会法学、国际法学、知识产权、公共管理、政党与国家治理、法政治学等专业拟采取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三)硕博连读
法律史、民商法学、国际法学等专业拟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
六、普通招考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需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至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三年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在所报学科领域已有专著出版;三年内曾主持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或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
4.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5.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书。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7.须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8.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并支付报考费:考生应在2020年12月1日—12月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博士生报名系统在线报名,并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在线缴纳报考费250元;未网上缴付报考费的,网上报名信息无效。报名费一旦缴纳,概不退还。在报名成功后,可在系统下载打印《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准考证打印:2021年3月1日至3月14日,考生可凭用户名和密码(网上报名时的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如有调整,将在研究生教育院官网上提前通知。《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不显示照片的《准考证》无效。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初试
1.初试科目:为外国语、政治理论和两门业务课,每门考试时间为三小时,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政治理论。
2.初试时间:2021年3月13日(星期六)、3月14日(星期日)。
3.初试地点: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
(四)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需向报考学院提交如下材料: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②博士生准考证;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④专家推荐书;⑤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含本科、硕士两个阶段);⑥硕士学位认证报告(2008年9月1日以来授予学位的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下载本人的学位证书查询结果,2008年之前的考生登录“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cn/在线申请学位认证报告);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⑧境外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⑨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学校所规定的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我校复试阶段的通知。
(五)复试
1.复试分为专业能力面试和外语能力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由报考专业导师组指定)。
2.复试考生须向复试小组提交硕士阶段成绩单、外国语考试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及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攻博计划等相关材料。
申请考核
(一)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六年以上(含六年,自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至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在CSSCI(南大版)或中文核心期刊(北大版)等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3篇以上;在国家级出版社独立出版专著;三年内曾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
4.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书。
5.考生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考生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之一,一般应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6.能够熟练运用至少一门外语进行研究工作。
7.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8.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9.考生外语水平、学历学位情况、科研能力等具体要求详见各学院(学科)申请考核实施方案。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并支付报考费:考生应在2020年12月1日—12月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博士生报名系统在线报名,并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在线缴纳报考费250元;未网上缴付报考费的,网上报名信息无效。报名费一旦缴纳,概不退还。在报名成功后,可在系统下载打印《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学院(学科)的申请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将不予综合考核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递交报考材料
申请人按报考学院(学科)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各学院。
(四)初审
学院组织资格审核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申请人的教育背景、外语水平、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等进行全面考察,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五)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基础和综合能力两个环节,对考生的基本学业水平(包括专业理论水平、外语水平等)、是否具有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
(六)资格审查
来我校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②博士生准考证;③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含本科、硕士两个阶段);④硕士学位认证报告(2008年9月1日以来授予学位的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下载本人的学位证书查询结果,2008年之前的考生登录“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cn/在线申请学位认证报告);⑤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⑥境外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⑦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学校所规定的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综合考核。
八、硕博连读
面向符合条件的本校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选拔博士生,不含专业学位学生。
 (一)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除满足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规定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本校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并已获得学士学位。
2.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3.所学学科专业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一致。
4.硕士阶段第一学年的课程学习无不合格记录,无重修记录;第一学年学位课、必修课成绩名列本专业前25%。
5.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表现出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优先。
 6.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成绩在450分(托福成绩90分或雅思成绩6.5分)以上,其他语种学生外语水平参照该标准。
(二)招生程序
1.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2020年11月30日之前向研究生教育院招生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东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具体要求:申请人完成个人基本信息、研究计划等内容,学院党组织、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博导组等在本表相应位置完成推荐或审核手续后,由申请人将表格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时根据申请表上的要求附相关材料。
②两名所申请专业领域的校内或校外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
2.确定硕博连读拟推荐名单
2020年12月上旬,由相关学科专业博士生导师组研究确定硕博连读拟推荐名单。
3.公示
2020年12月中旬,研究生教育院公示硕博连读拟推荐名单和拟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生导师名单。
4.网上报名
获得硕博连读推荐资格的学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博士生报名系统在线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支付250元报考费。在报名成功后,可在系统下载打印《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5.资格考试(考核)
获得硕博连读推荐资格的学生参加专业导师组组织的硕博连读资格考试(考核),时间与普通招考考生的复试同步。资格考试内容包括外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及面试等四项,每项满分100分;考试(考核)方式由各学科专业硕博连读资格考试(考核)小组决定。
、录取
(一)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普通招考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申请考核考生依据综合考核总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各学科定向生限额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硕博连读资格考试(考核)小组根据申请者资格考试(考核)总成绩排名及本学科专业硕博连读招生名额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四)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确定后不得更改,在学习期间不得将人事档案转入或调出学校。
(五)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其人事关系和档案录取时须转入我校。录取为全日制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录取前签署全日制定向培养协议,并向我校提交由定向单位出具的允许其全脱产学习的证明;就读期间人事关系、档案、户籍不转入我校。
、体格检查
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在新生报到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再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
十一、就业
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毕业时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
定向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原服务单位、定向单位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其就业派遣。
、培养费用及奖助体系说明
(一)我校博士生培养费为1万元/年,按学年收取。
(二)为激励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我校已形成完善的奖助体系,详情见学校相关网页。
、学生住宿
学校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安排住宿,非上海生源且在上海无居所的定向就业类博士研究生可申请第一学年住宿,第二、第三学年不再安排住宿。学校将根据床位情况,依据申请时间先后酌情予以安排。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200元。
十四、其他事项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客观、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考核)、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采取申请考核招收博士研究生的相关专业,具体招生流程详见学院(学科)发布的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
(三)采取硕博连读招收博士研究生的相关专业,具体招生流程详见《华东政法大学2021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
(四)学校自2021年不再发布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参考书目。
(五)若国家在2021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将及时予以公告。
(六)有关招生信息请留意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网站,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七)监督方式
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校纪检监察机构专用监督电话:021--57090496。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17号楼103室
联系部门: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箱:hzyjszs@ecupl.edu.cn
咨询电话:021-62071885
网址:https://yjsy.ecupl.edu.cn/main.htm

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022年

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培养体系,已培养各类人才10余万人,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2018年入选首批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5万余平方米,设有22个学院(部),180余个科研机构,拥有法学、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硕士学位授予权,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建有17个博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46个硕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24个本科专业,以及法学、公共管理博士后流动站;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个上海市一流学科、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各1个。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2年学科评估中,法学一级学科位列全国五强;2016年学科评估中,法学获评A级,政治学获评B级;2018年公布的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结果中,法律硕士专业获评A档;2018年,学校被遴选为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习方式、报考类别
我校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报考类别包括定向和非定向。定向类别的博士研究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规模的10%。高校专任教师和科研人员等、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特殊招生计划项目招收的定向博士研究生可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三、招生专业、招生规模
法学和公共管理两个一级学科,17个学科专业对外招生。本年度我校拟招收各类博士研究生106名左右,实际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各专业招生计划均为初步安排,录取时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下达的实际招生名额,视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作适当调整。
各专业视考生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定向生限额、实际招生名额、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硕博连读招收计划未执行的,可转作导师普通招考或申请-考核博士生计划。
四、学制、修读年限
我校博士生基本学制为三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不低于五年,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六年。
五、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申请考核、硕博连读。
(一)普通招考
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宪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行政法学)、诉讼法学、法律方法论、党内法规、刑法学、司法鉴定、公安法学等专业拟采取普通招考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考核
法律史、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社会法学、国际法学、知识产权、公共管理、政党与国家治理、法政治学等专业拟采取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三)硕博连读
法律史、民商法学、国际法学等专业拟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
六、普通招考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需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至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三年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在所报学科领域已有专著出版;三年内曾主持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或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
4.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5.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书。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7.须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8.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并支付报考费:考生应在2020年12月1日—12月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博士生报名系统在线报名,并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在线缴纳报考费250元;未网上缴付报考费的,网上报名信息无效。报名费一旦缴纳,概不退还。在报名成功后,可在系统下载打印《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准考证打印:2021年3月1日至3月14日,考生可凭用户名和密码(网上报名时的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如有调整,将在研究生教育院官网上提前通知。《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不显示照片的《准考证》无效。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初试
1.初试科目:为外国语、政治理论和两门业务课,每门考试时间为三小时,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政治理论。
2.初试时间:2021年3月13日(星期六)、3月14日(星期日)。
3.初试地点: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
(四)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需向报考学院提交如下材料: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②博士生准考证;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④专家推荐书;⑤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含本科、硕士两个阶段);⑥硕士学位认证报告(2008年9月1日以来授予学位的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下载本人的学位证书查询结果,2008年之前的考生登录“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cn/在线申请学位认证报告);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⑧境外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⑨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学校所规定的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我校复试阶段的通知。
(五)复试
1.复试分为专业能力面试和外语能力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由报考专业导师组指定)。
2.复试考生须向复试小组提交硕士阶段成绩单、外国语考试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及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攻博计划等相关材料。
申请考核
(一)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六年以上(含六年,自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至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在CSSCI(南大版)或中文核心期刊(北大版)等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3篇以上;在国家级出版社独立出版专著;三年内曾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
4.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书。
5.考生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考生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之一,一般应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6.能够熟练运用至少一门外语进行研究工作。
7.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8.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9.考生外语水平、学历学位情况、科研能力等具体要求详见各学院(学科)申请考核实施方案。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并支付报考费:考生应在2020年12月1日—12月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博士生报名系统在线报名,并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在线缴纳报考费250元;未网上缴付报考费的,网上报名信息无效。报名费一旦缴纳,概不退还。在报名成功后,可在系统下载打印《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学院(学科)的申请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将不予综合考核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递交报考材料
申请人按报考学院(学科)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各学院。
(四)初审
学院组织资格审核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申请人的教育背景、外语水平、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等进行全面考察,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五)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基础和综合能力两个环节,对考生的基本学业水平(包括专业理论水平、外语水平等)、是否具有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
(六)资格审查
来我校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②博士生准考证;③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含本科、硕士两个阶段);④硕士学位认证报告(2008年9月1日以来授予学位的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下载本人的学位证书查询结果,2008年之前的考生登录“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cn/在线申请学位认证报告);⑤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⑥境外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⑦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学校所规定的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综合考核。
八、硕博连读
面向符合条件的本校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选拔博士生,不含专业学位学生。
 (一)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除满足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规定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本校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并已获得学士学位。
2.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3.所学学科专业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一致。
4.硕士阶段第一学年的课程学习无不合格记录,无重修记录;第一学年学位课、必修课成绩名列本专业前25%。
5.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表现出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优先。
 6.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成绩在450分(托福成绩90分或雅思成绩6.5分)以上,其他语种学生外语水平参照该标准。
(二)招生程序
1.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2020年11月30日之前向研究生教育院招生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东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具体要求:申请人完成个人基本信息、研究计划等内容,学院党组织、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博导组等在本表相应位置完成推荐或审核手续后,由申请人将表格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时根据申请表上的要求附相关材料。
②两名所申请专业领域的校内或校外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
2.确定硕博连读拟推荐名单
2020年12月上旬,由相关学科专业博士生导师组研究确定硕博连读拟推荐名单。
3.公示
2020年12月中旬,研究生教育院公示硕博连读拟推荐名单和拟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生导师名单。
4.网上报名
获得硕博连读推荐资格的学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博士生报名系统在线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支付250元报考费。在报名成功后,可在系统下载打印《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5.资格考试(考核)
获得硕博连读推荐资格的学生参加专业导师组组织的硕博连读资格考试(考核),时间与普通招考考生的复试同步。资格考试内容包括外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及面试等四项,每项满分100分;考试(考核)方式由各学科专业硕博连读资格考试(考核)小组决定。
、录取
(一)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普通招考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申请考核考生依据综合考核总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各学科定向生限额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硕博连读资格考试(考核)小组根据申请者资格考试(考核)总成绩排名及本学科专业硕博连读招生名额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四)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确定后不得更改,在学习期间不得将人事档案转入或调出学校。
(五)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其人事关系和档案录取时须转入我校。录取为全日制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录取前签署全日制定向培养协议,并向我校提交由定向单位出具的允许其全脱产学习的证明;就读期间人事关系、档案、户籍不转入我校。
、体格检查
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在新生报到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再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
十一、就业
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毕业时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
定向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原服务单位、定向单位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其就业派遣。
、培养费用及奖助体系说明
(一)我校博士生培养费为1万元/年,按学年收取。
(二)为激励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我校已形成完善的奖助体系,详情见学校相关网页。
、学生住宿
学校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安排住宿,非上海生源且在上海无居所的定向就业类博士研究生可申请第一学年住宿,第二、第三学年不再安排住宿。学校将根据床位情况,依据申请时间先后酌情予以安排。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200元。
十四、其他事项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客观、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考核)、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采取申请考核招收博士研究生的相关专业,具体招生流程详见学院(学科)发布的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
(三)采取硕博连读招收博士研究生的相关专业,具体招生流程详见《华东政法大学2021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
(四)学校自2021年不再发布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参考书目。
(五)若国家在2021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将及时予以公告。
(六)有关招生信息请留意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网站,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七)监督方式
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校纪检监察机构专用监督电话:021--57090496。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17号楼103室
联系部门: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箱:hzyjszs@ecupl.edu.cn
咨询电话:021-62071885
网址:https://yjsy.ecupl.edu.cn/mai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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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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