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022年

更新时间:2021-12-17 14:17:35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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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学生具有坚实宽广的经济学科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备宽广的国际视野,能够创造性地提出新观点、理论、方法或创新性地利用最新研究成果解决重要的实际问题,毕业后能够卓有成效地从事经济学教学和相关领域前沿问题研究。
二、学习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
三、招生人数
我校2021年计划招生人数预计25名左右,具体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主要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全脱产,转档案)博士研究生。
四、报考条件
(一)申请审核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或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往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可适当延长至40周岁。
3.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专业英语四级成绩合格及以上;雅思成绩(IELTS)6.5分及以上;托福(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在SCI、SSCI国际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的考生,可适当降低要求。
4.取得与申请学科相关的较为出色的研究成果:近五年内,应届考生至少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一级论文或2篇二级A论文(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的,视同学生第一作者),往届考生至少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一级论文(其中1篇一级论文可用2篇二级A论文替代);或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3);或获国家级学科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3)。
论文级别以我校科研处认定的定级标准为依据;学术竞赛主要包括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办的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的研究生案例大赛、“挑战杯”系列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类赛事级别以学校教务处、创业学院认定的标准为依据;在本学科领域、本行业中确有公认影响力但未获得学校认定的论文或竞赛成果,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备案后,可纳入“申请审核”范畴,但须在相关招生细则中提前公布,未经报备的成果不予认可。
5.有两名所报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7.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8.各招生学院(研究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普通招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或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报考类别为全日制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同时满足下列(1)和(2)两个条件:
(1)录取前,考生须签订定向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确保第一年能够集中脱产学习。
(2)近5年来以第一作者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或CSSCI收录期刊(含扩展版)上发表1篇相关领域学术论文。
五、报名方式
(一)申请审核
1.报名(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2月28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jsfwpt.zufe.edu.cn/boshi),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完整)。在2021年2月28日前缴纳报名费用,并将缴纳凭证及相关材料以顺丰快递、EMS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或直接交送相关招生学院(研究院)。考生须提交材料如下:
(1)《浙江财经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可由报名系统导出打印并手写签名,应届硕士生需所在学校院系所签字盖章,往届考生须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及人事部门盖章)。
(2)《浙江财经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从“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gs.zufe.edu.cn)-公共服务-常用下载”中下载)。
(3)学历学位材料: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录取后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完成学历学位审核后方可报到注册);已取得硕士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最后学历学位在境外获得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复印件。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内容)。
(6)硕士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英语水平相关证明材料。
(8)个人陈述(含对报考专业的认知、拟定的研究计划、已获得的科研成果等,3000字左右,格式不限)。
(9)个人科研成果清单,并附相关成果复印件。
(10)报考学科领域内2名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从“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gs.zufe.edu.cn)-公共服务-常用下载”中下载)。
(11)体格检查表(体检应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三个月以内有效,体检标准参照高考体检标准)。
2.资格审查与材料评价(3月上旬)
(1)各招生学院(研究院)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并将通过初审的考生材料交由拟接收导师审核。
(2)拟接收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对考生的学术能力、学术道德等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反馈给招生学院(研究院)。
(3)招生学院(研究院)汇总各导师综合意见,组织专家组对通过审核的考生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遵照“宁缺勿滥、择优录取”原则推荐拟进入综合考核的候选人选,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4)研究生院招生办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各招生学院(研究院)的审核情况,统一公布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3.综合考核(3月中旬)
(1)各招生学院(研究院)成立“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术水平、研究潜力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2)具体考核方式、内容及计分规则由各招生学院(研究院)自行确定,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备案,并在考核前公布。
(3)考核完毕后,各招生学院(研究院)将考核成绩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4.录取(3月下旬)
(1)各招生学院(研究院)根据综合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2)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汇总名单及相关材料,经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十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经“申请审核”制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申请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报名参加入学考试。
(二)普通招考
1.报名(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3月31日)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jsfwpt.zufe.edu.cn/boshi),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完整)。
(2)网上报名后须在2021年3月31日前缴纳报名费,并将缴纳凭证与《浙江财经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一并以顺丰快递、EMS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或直接交送研招办。报考登记表由报名系统导出打印并手写签名,应届硕士生需所在学校院系所签字盖章,往届考生须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及人事部门盖章。
(3)报名截止后及时关注我校博士生报名系统,查看并打印准考证。
(4)考生初试时将进行资格审查,若不符合报考条件将取消报考资格。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2.初试
考试时间:2021年4月中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考试科目:英语、二门业务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报考资格审查:各招生学院(研究院)于考试前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材料: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录取后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完成学历学位审核后方可报到注册);已取得硕士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最后学历学位在境外获得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复印件。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报考学科领域内2名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从“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gs.zufe.edu.cn)-公共服务-常用下载”中下载)。
(5)体格检查表(体检应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三个月以内有效,体检标准参照高考体检标准)。
3.复试
(1)复试时间在初试成绩公布后通知。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2)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按照一定比例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复试名单、复试办法。复试由博士研究生招生所在学院(研究院)组织进行。
4.录取
(1)各招生学院(研究院)根据初试及复试总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2)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汇总名单及相关材料,经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十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六、报名费用及缴费方式
博士生报名费120元。报名费统一缴到以下账户。
账户名:浙江财经大学,账号:33001616781050001155,开户行:建行杭州文西支行。
缴费时请务必注明本人姓名和用途,如“×××博士报名费”。
、收费及奖助政策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按基本学习年限缴纳。
奖助主要内容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和荣誉称号三类。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主要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综合素质优异的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30000元/年,奖励名额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为准。
2.学业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学校根据新生和高年级研究生的具体情况,确定相应的奖励标准。
(1)新生学业奖学金
新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5000元/年,符合申请资格的所有学生皆可获得。
(2)学业奖学金(高年级)
高年级学业奖学金主要根据上一学年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表现来评定。奖励标准与评定比例如下:
等级 标准(元/年) 比例(%)
一等奖 18000 20
二等奖 15000 30
三等奖 10000 50
 
(二)研究生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发放对象为所有全脱产学习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照基本学习年限发放。发放标准为每年15000元,按照10个月,1500元/月发放。
2.学校助学金
发放对象为所有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基本学习年限发放,发放标准为每年10000元,按照10个月,1000元/月发放。
3.“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
“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是指研究生通过校内兼职工作获得的岗位酬金,包括助教、助研、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助学金。
助教、助研岗位主要用于辅助导师的教学、科研工作,由导师根据其教学、科研需求设置。博士研究生助研、助教学金800元/月,一学期按4个月计发。   
助管岗位主要用于辅助各职能部门、学院的行政管理工作,学生辅导员主要担任学院辅导员辅助工作,工作岗位设置由研究生院、各职能部门、学院协商确定。助管助学金根据18元/小时的标准,于每学期末按实际工作时间一次性计发;兼职辅导员助学金按600元/月,一学年12个月计发。
(三)研究生荣誉称号
研究生荣誉称号用于表彰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包括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等。研究生荣誉称号由学校发文并颁发证书,不发放奖金。
八、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    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邮    编:310018
招生热线:0571-86754635、87557116;0571-86754626(传真)
电子邮箱:yjs@zufe.edu.cn
网    址:http://gs.zufe.edu.cn/
(二)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71-) 网址
财政税务学院 杨老师 86754691 https://cz.zufe.edu.cn
金融学院 叶老师 86735861 https://jrxy.zufe.edu.cn
经济学院 陶老师 87557441 http://jm.zufe.edu.cn
数据科学学院 安老师 87557159 http://ds.zufe.edu.cn
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 陈老师 86732579 https://irr.zufe.edu.cn
中国金融研究院 凌老师 86735252 http://cafr.zufe.edu.cn
九、其他
(一)若教育部公布的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变化,按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二)若学校相关政策有变化,按最新政策执行。
专业目录及考试参考书目见附件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参考书目.pdf】已下载2121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学生具有坚实宽广的经济学科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备宽广的国际视野,能够创造性地提出新观点、理论、方法或创新性地利用最新研究成果解决重要的实际问题,毕业后能够卓有成效地从事经济学教学和相关领域前沿问题研究。
二、学习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三、招生人数
我校2020年计划招生人数预计25名,具体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主要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全脱产,转档案)博士研究生。
四、报考条件
(一)申请审核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或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往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可适当延长至40周岁。
3.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专业英语四级成绩合格及以上;雅思成绩(IELTS)6.5分及以上;托福(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在SCI、SSCI国际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的考生,可适当降低要求。
4.取得与申请学科相关的较为出色的研究成果:近五年内,应届考生至少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一级论文或2篇二级A论文(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的,视同学生第一作者),往届考生至少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一级论文(其中1篇一级论文可用2篇二级A论文替代);或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3);或获国家级学科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3)。
论文级别以我校科研处认定的定级标准为依据;学术竞赛主要包括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办的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的研究生案例大赛、“挑战杯”系列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类赛事级别以学校教务处、创业学院认定的标准为依据;在本学科领域、本行业中确有公认影响力但未获得学校认定的论文或竞赛成果,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备案后,可纳入“申请审核”范畴,但须在相关招生细则中提前公布,未经报备的成果不予认可。
5.有两名所报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7.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8.各招生学院(研究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普通招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或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报名方式
(一)申请审核
1.报名(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2月20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bszs.zufe.edu.cn),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完整)。在2020年2月20日前缴纳报名费用,并将缴纳凭证及相关材料以顺丰快递、EMS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或直接交送相关招生学院(研究院)。考生须提交材料如下:
(1)《浙江财经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可由报名系统导出打印并手写签名,应届硕士生需所在学校院系所签字盖章,往届考生须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及人事部门盖章)。
(2)《浙江财经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从“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3)学历学位材料: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录取后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完成学历学位审核后方可报到注册);已取得硕士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最后学历学位在境外获得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复印件。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内容)。
(6)硕士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英语水平相关证明材料。
(8)个人陈述(含对报考专业的认知、拟定的研究计划、已获得的科研成果等,3000字左右,格式不限)。
(9)个人科研成果清单,并附相关成果复印件。
(10)报考学科领域内2名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从“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11)体格检查表(体检应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三个月以内有效,体检标准参照高考体检标准)。
2.资格审查与材料评价(3月上旬)
(1)各招生学院(研究院)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并将通过初审的考生材料交由拟接收导师审核。
(2)拟接收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对考生的学术能力、学术道德等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反馈招生学院(研究院)。
(3)招生学院(研究院)汇总各导师综合意见,组织专家组对通过审核的考生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遵照“宁缺勿滥、择优录取”原则推荐拟进入综合考核的候选人选,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4)研究生院招生办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各招生学院(研究院)的审核情况,统一公布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3.综合考核(3月中旬)
(1)各招生学院(研究院)成立“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术水平、研究潜力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2)具体考核方式、内容及计分规则由各招生学院(研究院)自行确定,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备案,并在考核前公布。
(3)考核完毕后,各招生学院(研究院)将考核成绩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4.录取(3月下旬)
(1)各招生学院(研究院)根据综合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2)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汇总名单及相关材料,经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十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经“申请审核”制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申请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报名参加入学考试。
(二)普通招考
1.报名(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3月25日)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bszs.zufe.edu.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完整)。
(2)网上报名后须在2020年3月25日前缴纳报名费,并将缴纳凭证与《浙江财经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一并以顺丰快递、EMS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或直接交送研招办。报考登记表由报名系统导出打印并手写签名,应届硕士生需所在学校院系所签字盖章,往届考生须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及人事部门盖章。
(3)报名截止后及时关注我校博士生报名系统,查看并打印准考证。
(4)考生初试时将进行资格审查,若不符合报考条件将取消报考资格。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2.初试
考试时间:2020年5月上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考试科目:英语、二门业务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报考资格审查:各招生学院(研究院)于考试前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材料: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录取后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完成学历学位审核后方可报到注册);已取得硕士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最后学历学位在境外获得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复印件。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报考学科领域内2名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从“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5)体格检查表(体检应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三个月以内有效,体检标准参照高考体检标准)。
3.复试
(1)复试时间在初试成绩公布后通知。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2)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按照一定比例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复试名单、复试办法。复试由博士研究生招生所在学院(研究院)组织进行。
4.录取
(1)各招生学院(研究院)根据初试及复试总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2)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汇总名单及相关材料,经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十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六、报名费用及缴费方式
博士生报名费120元。报名费统一缴到以下账户。
账户名:浙江财经大学,账号:33001616781050001155,开户行:建行杭州文西支行。
缴费时请务必注明本人姓名和用途,如“×××博士报名费”。
七、收费及奖助政策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按基本学习年限缴纳。
奖助主要内容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和荣誉称号三类。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主要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综合素质优异的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30000元/年,奖励名额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为准。
2.学业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学校根据新生和高年级研究生的具体情况,确定相应的奖励标准。
(1)新生学业奖学金:
新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5000元/年,符合申请资格的所有学生皆可获得。
(2)学业奖学金(高年级)
高年级学业奖学金主要根据上一学年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表现来评定。奖励标准与评定比例如下:
 
等级 标准(元/年) 比例(%)
一等奖 18000 20
二等奖 15000 30
三等奖 10000 50
 
(二)研究生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发放对象为所有全脱产学习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照基本学习年限发放。发放标准为每年15000元,按照10个月,1500元/月发放。
2.学校助学金
发放对象为所有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基本学习年限发放,发放标准为每年10000元,按照10个月,1000元/月发放。
3.“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
“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是指研究生通过校内兼职工作获得的岗位酬金,包括助教、助研、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助学金。
助教、助研岗位主要用于辅助导师的教学、科研工作,由导师根据其教学、科研需求设置。博士研究生助研、助教学金800元/月,一学期按4个月计发。
助管岗位主要用于辅助各职能部门、学院的行政管理工作,学生辅导员主要担任学院辅导员辅助工作,工作岗位设置由研究生院、各职能部门、学院协商确定。助管助学金根据18元/小时的标准,于每学期末按实际工作时间一次性计发;兼职辅导员助学金按600元/月,一学年12个月计发。
(三)研究生荣誉称号
研究生荣誉称号用于表彰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包括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等。研究生荣誉称号由学校发文并颁发证书,不发放奖金。
八、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 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邮 编:310018
招生热线:0571-86754635、87557116;0571-86754626(传真)
电子邮箱:yjs@zufe.edu.cn
网 址:http://yjsc.zufe.edu.cn
(二)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571-)
网址
财政税务学院 吕老师 86754691 https://cz.zufe.edu.cn
金融学院 叶老师 86735861 https://jrxy.zufe.edu.cn
经济学院 陶老师 87557441 http://jm.zufe.edu.cn
数据科学学院 蒋老师 87557159 http://ds.zufe.edu.cn
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 陈老师 86732579 https://irr.zufe.edu.cn
九、其他
(一)若教育部公布的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变化,按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二)若学校相关政策有变化,按最新政策执行。
专业目录及考试参考书目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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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学生具有坚实宽广的经济学科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备宽广的国际视野,能够创造性地提出新观点、理论、方法或创新性地利用最新研究成果解决重要的实际问题,毕业后能够卓有成效地从事经济学教学和相关领域前沿问题研究。
二、学习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三、招生人数
我校2019年计划招生人数预计20名,具体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主要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全脱产,转档案)博士研究生。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三)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2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本项目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或已获得高级职称。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3月25日。
(二)报考流程: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网上支付报考费)---- 下载填写报考登记表、递交申请材料-----查询报名成功与否------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初试-----资格审查(针对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复试------拟录取公示。
(三)报名方式
1.2019年博士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系统,考生请登录以下网址进行在线报名:http://bszs.zufe.edu.cn/bsbmxt。(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完整)
2.网上报名后须在2019年3月30日前递交以下材料及交纳报名费:
(1)《浙江财经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可由报名系统导出打印并手写签名,应届硕士生需所在学校院系所签字盖章,往届考生须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及人事部门盖章,无签章的报名无效)。
(2)报名费120元。报名费统一缴到以下账户。
账户名:浙江财经大学,账号: 33001616781050001155,开户行:建行杭州文西支行。
缴费时请务必注明本人姓名和用途,如“×××博士报名费”,并将缴费凭证复印件与其他报名材料一起递交至研招办。材料递交请以顺丰快递、EMS特快专递或者直接交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行政楼216室)。
3.考生报名时必须严格按要求填写网上报名信息表,报名截止后及时关注我校博士生报名系统,查看报名成功名单或已发准考证名单。为避免因学籍或学位问题影响报考和录取,请考生在入学考试前自行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应届生)查询或在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rz/)上进行学位(往届生)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备查,建议先行办理好本科及硕士学历及学位认证报告以备复试时资格审查使用。
4.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所有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时进行,若不符合报考条件将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六、入学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9年5月初,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考试地点
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
(三)考试科目
初试科目:政治理论(仅针对同等学历考生)、英语、二门业务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四)学历和学位证明查验
考试时进行二代身份证与证书查验。所有考生来校参加考试时需查验学历和学位证明原件(已获硕士学历或学位者,必须带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必须带学生证;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需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报考条件所要求的材料原件)。
(五)复试
1.复试时间在初试成绩公布后通知。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2.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按照一定比例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复试名单、复试办法。复试由博士研究生招生所在学院组织进行。
3.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且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4.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交研究生学生证原件)
(3)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和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5)专家推荐信二份(从“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6)二等甲级以上医院的三个月以内的体格检查表(参照高考体检标准);
(7)同等学力者提供报考条件(四)中的材料、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录取
(一)根据初试及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入学时须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收费及奖助政策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按基本学习年限缴纳。
奖助主要内容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和荣誉称号三类。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主要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综合素质优异的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30000元/年。奖励名额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为准。
2.学业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学校根据新生和高年级研究生的具体情况,确定相应的奖励标准。
(1)新生学业奖学金:
新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5000元/年,符合申请资格的所有学生皆可获得。
(2)学业奖学金(高年级)
高年级学业奖学金主要根据上一学年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表现来评定。奖励标准与评定比例如下:
等级 标准(元/年) 比例(%)
一等奖 18000 20
二等奖 15000 30
三等奖 10000 50
(二)研究生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发放对象为所有全脱产学习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照基本学习年限发放。发放标准为每年15000元,按照10个月,1500元/月发放。
2.学校助学金
发放对象为所有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基本学习年限,每年10000元,按照10个月,1000元/月发放。
3.“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
“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是指研究生通过校内兼职工作获得的岗位酬金,包括助教、助研、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助学金。
助教、助研岗位主要用于辅助导师的教学、科研工作,由导师根据其教学、科研需求设置。博士研究生助研、助教学金800元/月,一学期按4个月计发。
助管岗位主要用于辅助各职能部门、学院的行政管理工作,学生辅导员主要担任学院辅导员辅助工作,工作岗位设置由研究生院、各职能部门、学院协商确定。助管助学金根据18元/小时的标准,于每学期末按实际工作时间一次性计发;学生辅导员助学金按600元/月,一学年12个月计发。
(三)研究生荣誉称号
研究生荣誉称号用于表彰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包括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等。研究生荣誉称号由学校发文并颁发证书,不发放奖金。
注:上述收费与奖助政策若有调整,以学校执行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邮编:310018
招生热线:0571-86754635;0571-86754626(传真)
电子邮箱:yjs@zufe.edu.cn
网 址:http://yjsc.zufe.edu.cn
(二)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571-)
网址
财政税务学院 吕老师 86754691 https://cz.zufe.edu.cn
金融学院 叶老师 86735861 https://jrxy.zufe.edu.cn
经济学院 陶老师 87557441 http://jm.zufe.edu.cn
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 陈老师 86732579 https://irr.zufe.edu.cn
 
专业目录及考试参考书目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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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研究院)、各位导师以及2019级博士研究生: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的规定以及近期工作安排,即日起至9月30日开展2019级博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通过对博士研究生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以及科研能力进行综合考核,将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及时分流或退出,把好博士生培养质量关。

二、考核内容

中期考核包括学科综合考试和中期测评两部分。

(一)学科综合考试的内容

学科综合考试是在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结束以后,学位论文开始之前,对博士研究生进行的综合考核。考试内容应覆盖所有学位基础课,包括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要求体现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二)中期测评的内容

中期测评是在完成学科综合考试的基础上,对进入下一阶段学习的博士研究生进行的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博士生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学位课程的考试成绩、博士生对本学科研究领域的了解情况、博士研究生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科研素质以及学术作风和学术道德。

三、组织实施

(一)学科综合考试的组织

1.综合考试小组。各学院(研究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指定3至5名本学科和相关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综合考试小组,对博士研究生进行学科综合考试。考试小组负责命题和评定成绩。博士生导师可参加考试小组,但不担任负责人。

2.考试方法和时间。学科综合考试在本学期结束前完成,考试小组应在考前一个月向考生宣布考试范围、方法和时间。

3.综合考试评价。考试小组根据综合考试和博士生平时的学习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学科综合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将给予1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及格做退学处理。考试小组要对考生的考试成绩写出简要评语并打分。填写“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评价”,评分以A、B、C、D及不合格五级记载,标准是A.优秀(90—100),B.良好(80-89),C.中等(70-79),D.及格(60-69),E.不及格(60分以下)。“综合考试评价”及试题和答卷存入博士生学习档案。

(二)中期测评的组织

1.中期考核小组。以学院(研究院)为单位成立中期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3至5人组成,设组长一人。组长一般由分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学院(研究院)领导担任。

2.测评时间、方法和步骤

中期测评一般应在第五学期开学两周内完成。主要方法和步骤如下:

(1)博士研究生进行自我鉴定,填写在《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中,提交文献综述报告;

(2)导师对学生的自我鉴定作出评语;

(3)各学院(研究院)考核小组召开小组成员和导师会议,根据学生的自我鉴定、文献综述报告及其完成科研情况,并参考学科综合考试评价以及有关文件精神对每位博士研究生进行评议,提出测评意见。测评意见分A、B、C、D四等:A等(优秀)、B等(合格、继续攻读学位)、C等(警告、考察一学期)、D等(不合格、取消学籍做退学处理)。

四、其他说明

1.各学院(研究院)博士生中期考核实施细则须报研究生院备案,并提前向研究生公布,保证考核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研究生秘书负责本单位中期考核的材料汇总及上报等工作。《博士研究生中期综合考核情况汇总表》于2021年9月30日前交研究生院。

五、附件下载

1.《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2.博士研究生中期综合考核情况汇总表(研秘下载)

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022年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学生具有坚实宽广的经济学科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备宽广的国际视野,能够创造性地提出新观点、理论、方法或创新性地利用最新研究成果解决重要的实际问题,毕业后能够卓有成效地从事经济学教学和相关领域前沿问题研究。
二、学习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
三、招生人数
我校2021年计划招生人数预计25名左右,具体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主要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全脱产,转档案)博士研究生。
四、报考条件
(一)申请审核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或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往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可适当延长至40周岁。
3.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专业英语四级成绩合格及以上;雅思成绩(IELTS)6.5分及以上;托福(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在SCI、SSCI国际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的考生,可适当降低要求。
4.取得与申请学科相关的较为出色的研究成果:近五年内,应届考生至少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一级论文或2篇二级A论文(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的,视同学生第一作者),往届考生至少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一级论文(其中1篇一级论文可用2篇二级A论文替代);或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3);或获国家级学科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3)。
论文级别以我校科研处认定的定级标准为依据;学术竞赛主要包括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办的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的研究生案例大赛、“挑战杯”系列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类赛事级别以学校教务处、创业学院认定的标准为依据;在本学科领域、本行业中确有公认影响力但未获得学校认定的论文或竞赛成果,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备案后,可纳入“申请审核”范畴,但须在相关招生细则中提前公布,未经报备的成果不予认可。
5.有两名所报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7.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8.各招生学院(研究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普通招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或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报考类别为全日制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同时满足下列(1)和(2)两个条件:
(1)录取前,考生须签订定向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确保第一年能够集中脱产学习。
(2)近5年来以第一作者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或CSSCI收录期刊(含扩展版)上发表1篇相关领域学术论文。
五、报名方式
(一)申请审核
1.报名(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2月28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jsfwpt.zufe.edu.cn/boshi),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完整)。在2021年2月28日前缴纳报名费用,并将缴纳凭证及相关材料以顺丰快递、EMS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或直接交送相关招生学院(研究院)。考生须提交材料如下:
(1)《浙江财经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可由报名系统导出打印并手写签名,应届硕士生需所在学校院系所签字盖章,往届考生须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及人事部门盖章)。
(2)《浙江财经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从“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gs.zufe.edu.cn)-公共服务-常用下载”中下载)。
(3)学历学位材料: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录取后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完成学历学位审核后方可报到注册);已取得硕士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最后学历学位在境外获得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复印件。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内容)。
(6)硕士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英语水平相关证明材料。
(8)个人陈述(含对报考专业的认知、拟定的研究计划、已获得的科研成果等,3000字左右,格式不限)。
(9)个人科研成果清单,并附相关成果复印件。
(10)报考学科领域内2名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从“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gs.zufe.edu.cn)-公共服务-常用下载”中下载)。
(11)体格检查表(体检应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三个月以内有效,体检标准参照高考体检标准)。
2.资格审查与材料评价(3月上旬)
(1)各招生学院(研究院)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并将通过初审的考生材料交由拟接收导师审核。
(2)拟接收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对考生的学术能力、学术道德等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反馈给招生学院(研究院)。
(3)招生学院(研究院)汇总各导师综合意见,组织专家组对通过审核的考生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遵照“宁缺勿滥、择优录取”原则推荐拟进入综合考核的候选人选,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4)研究生院招生办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各招生学院(研究院)的审核情况,统一公布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3.综合考核(3月中旬)
(1)各招生学院(研究院)成立“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术水平、研究潜力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2)具体考核方式、内容及计分规则由各招生学院(研究院)自行确定,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备案,并在考核前公布。
(3)考核完毕后,各招生学院(研究院)将考核成绩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4.录取(3月下旬)
(1)各招生学院(研究院)根据综合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2)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汇总名单及相关材料,经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十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经“申请审核”制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申请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报名参加入学考试。
(二)普通招考
1.报名(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3月31日)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jsfwpt.zufe.edu.cn/boshi),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完整)。
(2)网上报名后须在2021年3月31日前缴纳报名费,并将缴纳凭证与《浙江财经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一并以顺丰快递、EMS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或直接交送研招办。报考登记表由报名系统导出打印并手写签名,应届硕士生需所在学校院系所签字盖章,往届考生须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及人事部门盖章。
(3)报名截止后及时关注我校博士生报名系统,查看并打印准考证。
(4)考生初试时将进行资格审查,若不符合报考条件将取消报考资格。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2.初试
考试时间:2021年4月中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考试科目:英语、二门业务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报考资格审查:各招生学院(研究院)于考试前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材料: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录取后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完成学历学位审核后方可报到注册);已取得硕士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最后学历学位在境外获得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复印件。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报考学科领域内2名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从“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gs.zufe.edu.cn)-公共服务-常用下载”中下载)。
(5)体格检查表(体检应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三个月以内有效,体检标准参照高考体检标准)。
3.复试
(1)复试时间在初试成绩公布后通知。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2)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按照一定比例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复试名单、复试办法。复试由博士研究生招生所在学院(研究院)组织进行。
4.录取
(1)各招生学院(研究院)根据初试及复试总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2)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汇总名单及相关材料,经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十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六、报名费用及缴费方式
博士生报名费120元。报名费统一缴到以下账户。
账户名:浙江财经大学,账号:33001616781050001155,开户行:建行杭州文西支行。
缴费时请务必注明本人姓名和用途,如“×××博士报名费”。
、收费及奖助政策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按基本学习年限缴纳。
奖助主要内容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和荣誉称号三类。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主要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综合素质优异的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30000元/年,奖励名额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为准。
2.学业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学校根据新生和高年级研究生的具体情况,确定相应的奖励标准。
(1)新生学业奖学金
新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5000元/年,符合申请资格的所有学生皆可获得。
(2)学业奖学金(高年级)
高年级学业奖学金主要根据上一学年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表现来评定。奖励标准与评定比例如下:
等级 标准(元/年) 比例(%)
一等奖 18000 20
二等奖 15000 30
三等奖 10000 50
(二)研究生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发放对象为所有全脱产学习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照基本学习年限发放。发放标准为每年15000元,按照10个月,1500元/月发放。
2.学校助学金
发放对象为所有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基本学习年限发放,发放标准为每年10000元,按照10个月,1000元/月发放。
3.“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
“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是指研究生通过校内兼职工作获得的岗位酬金,包括助教、助研、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助学金。
助教、助研岗位主要用于辅助导师的教学、科研工作,由导师根据其教学、科研需求设置。博士研究生助研、助教学金800元/月,一学期按4个月计发。   
助管岗位主要用于辅助各职能部门、学院的行政管理工作,学生辅导员主要担任学院辅导员辅助工作,工作岗位设置由研究生院、各职能部门、学院协商确定。助管助学金根据18元/小时的标准,于每学期末按实际工作时间一次性计发;兼职辅导员助学金按600元/月,一学年12个月计发。
(三)研究生荣誉称号
研究生荣誉称号用于表彰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包括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等。研究生荣誉称号由学校发文并颁发证书,不发放奖金。
八、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    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邮    编:310018
招生热线:0571-86754635、87557116;0571-86754626(传真)
电子邮箱:yjs@zufe.edu.cn
网    址:http://gs.zufe.edu.cn/
(二)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71-) 网址
财政税务学院 杨老师 86754691 https://cz.zufe.edu.cn
金融学院 叶老师 86735861 https://jrxy.zufe.edu.cn
经济学院 陶老师 87557441 http://jm.zufe.edu.cn
数据科学学院 安老师 87557159 http://ds.zufe.edu.cn
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 陈老师 86732579 https://irr.zufe.edu.cn
中国金融研究院 凌老师 86735252 http://cafr.zufe.edu.cn
九、其他
(一)若教育部公布的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变化,按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二)若学校相关政策有变化,按最新政策执行。
专业目录及考试参考书目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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