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022年

更新时间:2021-12-17 14:14:26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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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 2022 年招收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咨询电话:027—67861488、67867707 传 真:027—67867707 8 招办邮箱:yjszb@mail.ccnu.edu.cn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 152 号 邮政编码:430079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址: http://gs.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生招生网址: http://gs.ccnu.edu.cn/zsgz/bsyjs.htm 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 http://yjs.ccnu.edu.cn/yjs/jump/bsbm 华中师范大学校园统一缴费平台: http://cwzf.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 2022 年招收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学费学制
第十四条 2022 年博士研究生学费收缴标准如下(教育博士除外):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学费标准 学制 博士研究生 元/生.学年 10000 四年制 (若后期收费政策有变动,具体收费标准以学校财务处网站公示内容为准) 第七章 奖助 第十五条 学校建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新生奖 学金(推免生奖学金)、优秀奖学金、专项(社会资助)奖学金、“三助一辅”岗 位助学金、特殊困难救助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奖助渠道。 第十六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生每年 3 万元。 第十七条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博士生每年 1.8 万元,纳入“华博计划”的博 士研究生另行资助 2000 元/月。 第十八条 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 1.5 万/年、二等学业奖学金 1.2 万/年、三等学业奖学金 1 万元/年。 第十九条 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和兼职辅导员)岗 位助学金,设立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并有校长奖(学生)、中凯研 究生奖学金、章开沅奖学金、蔡勖研究创新基金、余家菊奖学金、辞修奖学金、 黄永林学生文化创新励志奖学金、鼎利通信奖学金等研究生专项(社会资助)奖 学金,提供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特殊困难救助金,开辟入学“绿色通道 华中师范大学 2022 年招收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
第十条 根据考生考核成绩,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 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 博士研究生(部分教育博士除外)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 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 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第十二条 博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种。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 (非定向、定向)即为录取后的录取类别,原则上不得更改,请考生在报考时慎 重选择。 录取为非定向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录取时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转 入我校,可享受学业奖学金生活补助费,参加优秀奖学金及其他奖励性项目的评 定,毕业时按照“市场引导、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的原则落实就业单位。 录取为定向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被拟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 业协议,其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 第十三条 我校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须按规定完成以下拟录取手续: 1.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日制学 习。在职考生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提交辞职证明;非在职考生须提交非在职证 明材料,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 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攻读博 士学位计划”及“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可招 收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此类别中的非在职考生要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我 校,毕业后按考生录取时签订的协议书内容到指定单位就业;在职考生录取后可 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原工作单位,毕业后到定向单位工作 华中师范大学 2022 年招收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考核
第八条 资格审核 (一)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寄送相关材料、缴纳报名 费。 (二)各招生单位“申请—考核”制工作实施细则(含考生资格审查办法等) 由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及时向考生公布,各招生单位组织对考 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给出审核成绩。各招生单位 2022 年 3 月 1 日前 完成考生的资格审核,公示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及时通知申请人。 第九条 综合考核 (一)综合考核是决定考生能否录取的关键环节,须包括笔试、面试等方式,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外语水平考核、专业基础考核、综合能力考核等。 6 (二)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科学确定录取办法, 综合考核成绩须由笔试、面试等不同部分组成,各部分的权重比例和具体要求由 各招生单位研究确定,报学校审批后,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规 范执行。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 重要依据,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并 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 华中师范大学 2022 年招收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
第三条 报考我校 2022 年博士研究生的考生(直接攻博的考生除外)均须在 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则视为报 名无效,逾期不接受补报名。 第四条 报名时间及网址 (一)网报时间: 2021 年 12 月 15 日——2022 年 1 月 4 日 (二)报名网址: http://yjs.ccnu.edu.cn/yjs/jump/bsbm(建议使用 IE8 以上版本浏览器) 第五条 报名注意事项 ①网报时各项内容均须填写,不得为空(若无,可用数字 0 代替),否则不 能提交。 ②网报照片要求: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白色背景彩色头像电 子证件照;仅支持 jpg 或 jpeg 格式,建议尺寸大小为 2M—10M,宽高比例 3:4; 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应在±10 度之内。 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为图像高度的 30%-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姿态 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 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张照片的比例为不小于 2/3;脸部无遮挡,头 3 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照明光线均匀, 脸部、鼻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 晰,不模糊;请不要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图像应真实表达 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 PS 等 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 得用照片翻拍)。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 ③除教育博士和专项计划外,报考类别一律为“非定向”(拟录取阶段须转 入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 ④学习方式一律为“全日制”(部分招收非全日制教育博士除外,以招生专 业目录说明为准)。 ⑤考试方式选择“普通招考”或“硕博连读”(仅限华师本校已获“硕博连 读”资格的考生选择)。 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 生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攻读博士学位计划”“高校思想政治课教师 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 位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报名系统“专项计划”一栏选择相应的选项,否则视 为无专项计划。 ⑦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专项计划和教育博士),报考前应征得定向 就业单位的同意,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拟录取阶段须与定向 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合同)。 ⑧考生必须认真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在提交网上报名 信息后,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华中师范大学 2022 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 记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登记表为*.pdf 格式,请先安装 PDF 阅读器)。 第六条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申请材料须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按以下顺序排列夹好装入邮寄信封(不要装 订)。 1.《华中师范大学 2022 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考生本人核 对无误并签字。 2.学籍证明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①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复印件各一份。对考生学位信息有 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位认证证明,否则不能通过 资格审核; ②应届生提交硕士学生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须有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 具的在校类别及毕业时间证明,并盖章)。对考生的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 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籍证明(登录学 4 信网进行“学籍查询”,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否则不能通 过资格审核; ③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学位、学历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 供的硕士学位认证书,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军人考生未办理身份证的,需出示《未办理身份证军人 报考博士研究生证明》。 4.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公章或考 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原则上申请者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425 分及以上),或者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 成绩达到相应标准(雅思 6.5 分,托福 95 分;德、法、意、西语水平考试达到欧 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 B2 级;日语水平达到二级(N2);韩语成绩达 到(TOPIK4 级),其它语种参照执行。 如满足以下情况,可视为符合基本报考条件:通过报考单位组织的外语水平 考核;在国(境)外留学获得高等教育学历;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 参加相应语种培训(高级班)并获结业证书(有效期 2 年以内)。 6.2 名同行专家推荐信。推荐专家须手写签名,并加盖其所在单位公章。 7.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8.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材料的复印件。 9.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论文开题报告)。 10.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 11.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提供)。 12.各招生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详见各招生单位网站细则。 注意事项: 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考生,除满足 前述条件外,其他具体要求将根据教育部文件另行通知,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除满足前述条件外,还需向 报考单位提交生源所在地教育厅盖章的《2022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 生登记表》。 报考“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除满足前述条件 外,还须符合教育部相应专项计划的报考要求,并通过所在单位的推荐考核。 申请者必须在综合考核面试时提供所有申请材料的原件,以便与复印件比对 核查。申请者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 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5 报名材料的纸质版请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至各招生单位 (邮寄封面请注明“2022 年博士报名材料”,考生邮寄材料后请及时主动与收件 单位联系确认材料成功寄达)。逾期未寄的报名无效。 各招生单位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前公告已收到报名材料的考生名单,请考生及 时关注。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 152 号华中师范大学(桂子山校区)或武汉 市洪山区雄楚大道 382 号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校区) XXX 学院(中心/研究所/实验室) 收件人:研究生秘书 老师(收) 邮政编码:430079 各招生单位研究生秘书老师联系方式: http://gs.ccnu.edu.cn/yxyjsmslxfs.htm 第七条 报名费用 (一)费用标准 2022 年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费用为 180 元。 (二)缴费方式 2022 年博士生招生考试报名费实行网上自主缴费,具体操作步骤请考生下载 查阅附件《华中师范大学统一缴费平台-缴费流程》。 (三)缴费时间 2022 年 1 月 10 日上午 10:00---2022 年 1 月 14 日下午 5:00 缴费期间,每天晚上 11 点至 12 点之间暂停交费,逾期不再接收。请招生单 位已公示收到报名材料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流程。 (四)特别提醒 报名费一旦缴费成功概不退还,请考生在缴费确认前慎重做好决定。  华中师范大学 2022 年招收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资格
第二条 报名参加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 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即 2022 年 9 月 15 日前取得硕士学位)。我校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博士研究生。 (三)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学位、学历的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提供的硕士学位认证书)。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招收汉族考生。 (六)校内各招生单位原则上只招收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教育博 士和专项计划除外)。 (七)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查看当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须满 足相关报考条件。 (八)报考教育博士请查阅《华中师范大学 2022 年招收攻读教育博士(专业 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九)校内各招生单位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 华中师范大学 2022 年招收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招考类型
第一条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考类型包含以下三类: (一)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面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考核选拔 具有优秀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培养潜质的硕士研究生,选拔程序由个人申请、资 格审查、综合考核、审批录取四个环节组成。2022 年我校普通招考均采用“申请 —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 (二)硕博连读:指招生单位从本单位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 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 的招生方式。 (三)直接攻博:指符合条件的招生单位在规定的专业范围内,选拔具有学 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 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 校,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首批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从 1903 年建校至 今,华中师范大学已有 118 年的办学历史。 学校拥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 2 个,国家重点学科 8 个,国家重点(培 育)学科 1 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 22 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3 个,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 1 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1 个,其他省部级 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35 个;国家工程实验室 1 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 个, 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 2 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3 个,其他省部级重点实验室 及重点研究基地 15 个。目前,学校拥有 18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1 个博士学位 授权一级学科,32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 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18 个硕士 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所拥有的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涵盖了哲学、法学、经济学、教 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一大学科门类。 我校 2022 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 600 人左右,实际招生人数待国家下达本年 度招生计划后,综合考生报考情况和考核情况适度调整。上述招生计划包含了“少 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攻读博士学位计划”、“高校思想政治课教师队伍后 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及“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 项计划”等所有专项计划。热忱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优秀学子报考! 第一章 招考类型 第一条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考类型包含以下三类: (一)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面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考核选拔 具有优秀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培养潜质的硕士研究生,选拔程序由个人申请、资 格审查、综合考核、审批录取四个环节组成。2022 年我校普通招考均采用“申请 —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 (二)硕博连读:指招生单位从本单位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 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 的招生方式。 (三)直接攻博:指符合条件的招生单位在规定的专业范围内,选拔具有学 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2 第二章 报考资格 第二条 报名参加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 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即 2022 年 9 月 15 日前取得硕士学位)。我校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博士研究生。 (三)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学位、学历的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提供的硕士学位认证书)。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招收汉族考生。 (六)校内各招生单位原则上只招收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教育博 士和专项计划除外)。 (七)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查看当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须满 足相关报考条件。 (八)报考教育博士请查阅《华中师范大学 2022 年招收攻读教育博士(专业 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九)校内各招生单位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 第三章 报名 第三条 报考我校 2022 年博士研究生的考生(直接攻博的考生除外)均须在 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则视为报 名无效,逾期不接受补报名。 第四条 报名时间及网址 (一)网报时间: 2021 年 12 月 15 日——2022 年 1 月 4 日 (二)报名网址: http://yjs.ccnu.edu.cn/yjs/jump/bsbm(建议使用 IE8 以上版本浏览器) 第五条 报名注意事项 ①网报时各项内容均须填写,不得为空(若无,可用数字 0 代替),否则不 能提交。 ②网报照片要求: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白色背景彩色头像电 子证件照;仅支持 jpg 或 jpeg 格式,建议尺寸大小为 2M—10M,宽高比例 3:4; 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应在±10 度之内。 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为图像高度的 30%-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姿态 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 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张照片的比例为不小于 2/3;脸部无遮挡,头 3 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照明光线均匀, 脸部、鼻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 晰,不模糊;请不要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图像应真实表达 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 PS 等 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 得用照片翻拍)。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 ③除教育博士和专项计划外,报考类别一律为“非定向”(拟录取阶段须转 入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 ④学习方式一律为“全日制”(部分招收非全日制教育博士除外,以招生专 业目录说明为准)。 ⑤考试方式选择“普通招考”或“硕博连读”(仅限华师本校已获“硕博连 读”资格的考生选择)。 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 生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攻读博士学位计划”“高校思想政治课教师 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 位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报名系统“专项计划”一栏选择相应的选项,否则视 为无专项计划。 ⑦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专项计划和教育博士),报考前应征得定向 就业单位的同意,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拟录取阶段须与定向 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合同)。 ⑧考生必须认真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在提交网上报名 信息后,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华中师范大学 2022 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 记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登记表为*.pdf 格式,请先安装 PDF 阅读器)。 第六条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申请材料须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按以下顺序排列夹好装入邮寄信封(不要装 订)。 1.《华中师范大学 2022 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考生本人核 对无误并签字。 2.学籍证明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①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复印件各一份。对考生学位信息有 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位认证证明,否则不能通过 资格审核; ②应届生提交硕士学生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须有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 具的在校类别及毕业时间证明,并盖章)。对考生的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 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籍证明(登录学 4 信网进行“学籍查询”,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否则不能通 过资格审核; ③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学位、学历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 供的硕士学位认证书,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军人考生未办理身份证的,需出示《未办理身份证军人 报考博士研究生证明》。 4.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公章或考 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原则上申请者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425 分及以上),或者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 成绩达到相应标准(雅思 6.5 分,托福 95 分;德、法、意、西语水平考试达到欧 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 B2 级;日语水平达到二级(N2);韩语成绩达 到(TOPIK4 级),其它语种参照执行。 如满足以下情况,可视为符合基本报考条件:通过报考单位组织的外语水平 考核;在国(境)外留学获得高等教育学历;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 参加相应语种培训(高级班)并获结业证书(有效期 2 年以内)。 6.2 名同行专家推荐信。推荐专家须手写签名,并加盖其所在单位公章。 7.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8.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材料的复印件。 9.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论文开题报告)。 10.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 11.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提供)。 12.各招生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详见各招生单位网站细则。 注意事项: 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考生,除满足 前述条件外,其他具体要求将根据教育部文件另行通知,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除满足前述条件外,还需向 报考单位提交生源所在地教育厅盖章的《2022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 生登记表》。 报考“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除满足前述条件 外,还须符合教育部相应专项计划的报考要求,并通过所在单位的推荐考核。 申请者必须在综合考核面试时提供所有申请材料的原件,以便与复印件比对 核查。申请者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 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5 报名材料的纸质版请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至各招生单位 (邮寄封面请注明“2022 年博士报名材料”,考生邮寄材料后请及时主动与收件 单位联系确认材料成功寄达)。逾期未寄的报名无效。 各招生单位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前公告已收到报名材料的考生名单,请考生及 时关注。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 152 号华中师范大学(桂子山校区)或武汉 市洪山区雄楚大道 382 号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校区) XXX 学院(中心/研究所/实验室) 收件人:研究生秘书 老师(收) 邮政编码:430079 各招生单位研究生秘书老师联系方式: http://gs.ccnu.edu.cn/yxyjsmslxfs.htm 第七条 报名费用 (一)费用标准 2022 年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费用为 180 元。 (二)缴费方式 2022 年博士生招生考试报名费实行网上自主缴费,具体操作步骤请考生下载 查阅附件《华中师范大学统一缴费平台-缴费流程》。 (三)缴费时间 2022 年 1 月 10 日上午 10:00---2022 年 1 月 14 日下午 5:00 缴费期间,每天晚上 11 点至 12 点之间暂停交费,逾期不再接收。请招生单 位已公示收到报名材料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流程。 (四)特别提醒 报名费一旦缴费成功概不退还,请考生在缴费确认前慎重做好决定。 第四章 考核 第八条 资格审核 (一)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寄送相关材料、缴纳报名 费。 (二)各招生单位“申请—考核”制工作实施细则(含考生资格审查办法等) 由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及时向考生公布,各招生单位组织对考 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给出审核成绩。各招生单位 2022 年 3 月 1 日前 完成考生的资格审核,公示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及时通知申请人。 第九条 综合考核 (一)综合考核是决定考生能否录取的关键环节,须包括笔试、面试等方式,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外语水平考核、专业基础考核、综合能力考核等。 6 (二)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科学确定录取办法, 综合考核成绩须由笔试、面试等不同部分组成,各部分的权重比例和具体要求由 各招生单位研究确定,报学校审批后,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规 范执行。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 重要依据,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并 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五章 录取 第十条 根据考生考核成绩,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 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 博士研究生(部分教育博士除外)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 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 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第十二条 博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种。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 (非定向、定向)即为录取后的录取类别,原则上不得更改,请考生在报考时慎 重选择。 录取为非定向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录取时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转 入我校,可享受学业奖学金生活补助费,参加优秀奖学金及其他奖励性项目的评 定,毕业时按照“市场引导、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的原则落实就业单位。 录取为定向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被拟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 业协议,其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 第十三条 我校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须按规定完成以下拟录取手续: 1.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日制学 习。在职考生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提交辞职证明;非在职考生须提交非在职证 明材料,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 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攻读博 士学位计划”及“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可招 收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此类别中的非在职考生要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我 校,毕业后按考生录取时签订的协议书内容到指定单位就业;在职考生录取后可 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原工作单位,毕业后到定向单位工作。 7 第六章 学费学制 第十四条 2022 年博士研究生学费收缴标准如下(教育博士除外):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学费标准 学制 博士研究生 元/生.学年 10000 四年制 (若后期收费政策有变动,具体收费标准以学校财务处网站公示内容为准) 第七章 奖助 第十五条 学校建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新生奖 学金(推免生奖学金)、优秀奖学金、专项(社会资助)奖学金、“三助一辅”岗 位助学金、特殊困难救助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奖助渠道。 第十六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生每年 3 万元。 第十七条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博士生每年 1.8 万元,纳入“华博计划”的博 士研究生另行资助 2000 元/月。 第十八条 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 1.5 万/年、二等学业奖学金 1.2 万/年、三等学业奖学金 1 万元/年。 第十九条 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和兼职辅导员)岗 位助学金,设立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并有校长奖(学生)、中凯研 究生奖学金、章开沅奖学金、蔡勖研究创新基金、余家菊奖学金、辞修奖学金、 黄永林学生文化创新励志奖学金、鼎利通信奖学金等研究生专项(社会资助)奖 学金,提供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特殊困难救助金,开辟入学“绿色通道” 等资助渠道。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条 我校兼职导师均须配备一名校内导师作为副导师,副导师是兼职导 师所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校内第一责任人,两名导师共同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列出。 第二十一条 部分招生单位招收硕博连读考生和直接攻博考生,这两类考生的 招生指标占导师当年招生计划。 第二十二条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出售历年试题,不举办任何考博辅导 班。如有疑问请直接向各招生单位咨询。社会上任何以我校名义培训的组织或个 人均与学校无关,请考生不要上当受骗。 第二十三条 本招生简章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出台新 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通知,并以最新通知 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 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咨询电话:027—67861488、67867707 传 真:027—67867707 8 招办邮箱:yjszb@mail.ccnu.edu.cn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 152 号 邮政编码:430079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址: http://gs.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生招生网址: http://gs.ccnu.edu.cn/zsgz/bsyjs.htm 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 http://yjs.ccnu.edu.cn/yjs/jump/bsbm 华中师范大学校园统一缴费平台: http://cwzf.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 年 12 月

 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双一 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 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首批博士学 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从 1903 年建校至今,华中师范大学已有 117 年的办学历史。
学校拥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 2 个,国家重点学科 8 个, 国家重点(培育) 学科 1 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 22 个; 教育部 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3 个,其他省部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 地 36 个; 国家工程实验室 1 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 个,国 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 2 个,其他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及重点研究基 地 17 个。目前,学校拥有 18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1 个博士学位 授权一级学科,32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 个专业学位授权 类别,所拥有的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涵盖了哲学、法学、经济学、教 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一 大学科门类。
我校 2021 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 500 人左右,实际招生人数 待国家下达本年度招生计划后,综合考生报考情况和考核情况适度 调整。上述招生计划包含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对 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 课教师攻读博士学位计划”、 “高校思想政治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及“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 学位专项计划”等所有专项计划。各招生单位原则上不招收在职博 士研究生(各类专项计划除外) 。
热忱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优秀学子报考!
 
第一章  招考类型
第一条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考类型包含以下两类:
(一) “申请—考核”: 面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考核选拔具 有优秀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培养潜质的硕士研究生,选拔程序由个 人申请、资格审查、综合考核、审批录取四个环节组成。2021 年我 校所有招生专业均采用“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具体实 施办法见《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 法(试行) 》 (华师行字〔2019〕166 号) 及相关招生单位实施细 则。
(二) 硕博连读: 指招生单位从本单位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 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全日制学术型硕 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我校 2021 年招收的硕博 连读生中含 2020 年度延期转博的华博计划生。

第二章  报考资格
第二条 报名参加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 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 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应届硕士毕业 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即 2021 年 9 月 15 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我校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博士研究生。
(三) 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学位、学历的人员(须提交教育部 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硕士学位认证书)。
(四)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招收汉族考生。
(六) 校内相关招生单位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
(七) 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查看当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 的通知,须满足相关报考条件。
(八) 报考教育博士的,见《华中师范大学 2021 年教育博士 研究生招生简章》 。

第三章  报名
第三条 所有报考我校 2021 年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 间内进行网上报名,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则 视为报名无效。
第四条 报名时间及网址
(一)网报时间:
2020 年 12 月 18 日——2021 年 1 月 5 日
(二) 报名网址:
http://yjs.ccnu.edu.cn/yjs/jump/bsbm (建议使用 IE8 以上版本浏 览器)
第五条 报名注意事项
1. 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的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 150*200 像素,大小 9—10kjpg 格式,蓝底)。
2.考生必须认真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在 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华中师范大学 2021 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登记表 为*.pdf 格式,请先安装 PDF 阅读器) 。
3.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报考前应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考 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产生的纠纷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 行协商,若由此造成考生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第六条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须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按材料顺序装订成册,在 报名时提交。申请材料须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1.《华中师范大学 2021 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 须考生本人核对无误并签字。
2.学籍证明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①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复印件各一份。对考 生学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 位认证证明,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②应届生提交硕士学生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须有研究生学 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类别及毕业时间证明,并盖章) 。对考生的 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 信息网”(学信网) 的学籍证明(登录学信网进行“学籍查询”,

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③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学位、学历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留 学服务中心提供的硕士学位认证书,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军人考生未办理身份证的,需出示《未 办理身份证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证明》 。
4.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学校研究生培养管 理部门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原则上申请者需通过全国大 学英语六级考试(425 分及以上) ,或者参加雅思、托福、德、法、 意、西、 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标准(雅思 6.5 分,托 福 95 分; 德、法、意、西语水平考试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 (CECRL)的 B2 级; 日语水平达到二级(N2);韩语成绩达到 TOPIK4  级) 。在国(境) 外留学获得高等教育学历; 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 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高级班) 并获结业证书(有效期 2 年以内) 。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和教育博士可适当放宽对外语水 平的要求。
6.2 名同行专家推荐信。推荐专家须手写签名,并加盖其所在 单位公章。
7. 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
等) 复印件。                                          
8.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材料的复印件。 
9.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论文开题报告) 。    
10.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
11.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 提供) 。
12.各招生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详见各招生单位网站细 则。
注意事项:
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  考生,除满足前述条件外,其他要求详见《华中师范大学 2021 年  招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除满足前述条 件外,还需向报考单位提交生源所在地教育厅盖章的《2021 年少数 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
报考“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 除 满足前述条件外,还须符合教育部相应专项计划的报考要求,并通 过所在单位的推荐考核。
申请者必须在综合考核面试时提供所有申请材料的原件,以便 与复印件比对核查。申请者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报名材料的纸质版请于 2021 年 1 月 5 日前(以邮戳为准) 邮 寄至各招生单位(邮寄封面请注明“2021 年博士报名材料”, 考生 邮寄材料后请及时主动与收件单位联系确认材料成功寄达) 。逾期 未寄的报名无效。
各招生单位于 2021 年 1 月 8 日前公告已收到报名材料的考生 名单,请考生及时关注。

 
通讯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 152 号
 

华中师范大学 XXX 收件人: 研究生秘书 邮政编码: 430079

学院(中心/研究所/实验室)
老师(收)
各招生单位研究生秘书老师联系方式:
http://gs.ccnu.edu.cn/yxyjsmslxfs.htm

第七条 报名费用
(一)费用标准
2021 年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费用为 180 元。
(二) 缴费方式
2021 年博士生招生考试报名费的缴纳实行网上自主交费,请考
生登录华中师范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 http://cwzf.ccnu.edu.cn/ , 凭报名号(用户名为报名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的后 6 位) 登录缴 费。
(三) 缴费时间
2021 年 1 月 11 上午 10:00---2021 年 1 月 15 日下午 5:00
缴费期间,每天晚上 11 点至 12 点之间暂停交费,逾期不再接 收。请招生单位已公示收到报名材料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 上缴费流程。
(四) 特别提醒
报名费一旦缴费成功概不退还,请考生在缴费确认前慎重做好 决定。

 
 
第四章  考核
第八条 资格审核
(一)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寄送相关材 料、缴纳报名费。
(二) 各招生单位“申请—考核”制工作实施细则(含考生资 格审查办法等) 由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及时向考
生公布,各招生单位组织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给 出审核成绩。各招生单位 2021 年 3 月 15 日前完成考生的资格审核, 公示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及时通知申请人。
第九条   综合考核
(一)综合考核是决定考生能否录取的关键环节,包括笔试、 面试等方式,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外语水平考核、专业基础考核、综 合能力考核等。
(二) 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科学确 定录取办法,综合考核成绩可由笔试、面试等不同部分组成,各部 分的权重比例和具体要求由各招生单位研究确定,报学校审批后, 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规范执行。
(三)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 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 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并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 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 予录取。

 
第五章  录取
第十条 根据考生考核成绩,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 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 博士研究生(教育博士除外) 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 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 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 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第十二条 博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种。考生报考 时的报考类别(非定向、定向) 即为录取后的录取类别,原则上不 得更改,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录取为非定向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录取时须将全部人事档案 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可享受学业奖学金生活补助费,参加优秀奖 学金及其他奖励性项目的评定,毕业时按照“市场引导、政府调控、 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落实就业单位。
录取为定向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被拟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 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其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 后按定向协议就业。
第十三条 我校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须按规定完成以下拟录取 手续:
1.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考生须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 我校全日制学习。在职考生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提交辞职证明; 非在职考生须提交非在职证明材料,毕业后双向选择、 自主择业。
2.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 人才计划”、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攻读博士学位计划”及“高等学校思想政治 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可招收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 研究生。此类别中的非在职考生要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 后按考生录取时签订的协议书内容到指定单位就业; 在职考生录取 后可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原工作单位,毕业后到定 向单位工作。

第六章  学费学制
第十四条 2021 年博士研究生学费收缴标准如下: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学费标准 学制
博士研究生 元/生.学年 10000 四年制
(若后期收费政策有变动,具体收费标准以学校财务处网站公 示内容为准)

第七章  奖助
第十五条 根据国家规定,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 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校出台了《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 系实施办法》(华师行字[2014]140 号) 等系列奖助文件。建立了研 究生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单项奖 励、社会捐助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临时困难补助、特 殊困难救助基金和国家助学贷款共十种研究生奖助机制,并开辟入 学报到“绿色通道”等资助渠道。
第十六条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博士生每年 1.8 万元。纳入“华  博计划”的研究生按“华博计划”助学金政策执行,具体情况见《华  中师范大学关于实施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意见(试行)》 (华师行字[2015]195 号)。
第十七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博士生每年 3 万元。
第十八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0%的博士生每年可获得 1.5 万 元学业奖学金,20%的博士生每年可获得 1.2 万元学业奖学金,70% 的博士生可获得每年 1 万元学业奖学金,实际上所有博士生均全额 获得学费资助并且在此基础上有 30%的博士生可获得 2000 至 5000 元的新生奖学金。
第八章  其他
第十九条 我校兼职导师均须配备一名校内导师作为副导师, 副导师是兼职导师所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校内第一责任人,两名导师 共同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列出。
第二十条 部分招生单位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这类考生 的招生指标占导师当年招生计划。
第二十一条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出售历年试题,不举办 任何考博辅导班。如有疑问请直接向各招生单位咨询。社会上任何 以我校名义培训的组织或个人均与学校无关,请考生不要上当受 骗。
第二十二条 本招生简章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若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在研究生院 网站发布通知,并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

 
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咨询电话: 027—67861488 、67867707
传    真: 027—67867707
招办邮箱: yjszb@mail.ccnu.edu.cn
联系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 152 号
邮政编码: 430079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址:
http://gs.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生招生网址:
http://gs.ccnu.edu.cn/zsgz/bsyjs.htm
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
http://yjs.ccnu.edu.cn/yjs/jump/bsbm
华中师范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
http://cwzf.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 年 12 月
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首批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首批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从1903年建校至今,华中师范大学已有116年的办学历史。
学校拥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2个,国家重点学科8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2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8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
学校现有各类科研机构、实验室、研究院(所、中心)60余个,其中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其他省部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36个。此外,学校拥有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2个,其他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及重点研究基地17个。
我校2020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480人左右,实际招生人数待国家下达本年度招生计划后,综合考生报考情况和考核(或考试)情况适度调整。上述招生规模包含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攻读博士学位计划”、“高校思想政治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及“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等所有专项计划和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含提前攻博)等所有招考类型。各招生单位录取的非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各类专项计划除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5%。
热忱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优秀学子报考!

第一章  招考类型
第一条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考类型包含以下几类:
(一)普通招考: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主要程序包括:网上报名、提交材料、初试选拔、资格审查、复试录取等。
(二)“申请—考核”:面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考核选拔具有优秀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培养潜质的硕士研究生,选拔程序由个人申请、资格审查、综合考核、审批录取四个环节组成。2020年我校在教育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数学与统计学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体育学院、教育信息技术学院、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研究中心、信息化与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教育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的所有招生专业和语言研究所的部分专业继续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同时在心理学院和教师教育学院的所有招生专业开始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具体实施办法见《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华师行字〔2019〕166号)及相关招生单位实施细则。
(三)硕博连读(含提前攻博):指招生单位从本单位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拟进行硕博连读的学生需根据招生单位规定提出申请,并通过招生单位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或考核,被录取后才能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我校2020年招收的硕博连读生中含2017年度已招收的华博计划生(本科生)和2019年度延期转博的华博计划生。

第二章 报考资格
第二条 报名参加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即2020年9月15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三)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学位、学历的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硕士学位认证书)。
其中报考教育博士必须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招收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招收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学生发展与教育” 领域招收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管理的教师与工作人员;“汉语国际教育”领域招收具有相当成就的、从事汉语国际教育的教师)。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五)有1--2名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六)2020年我校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博士研究生。
(七)报考“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关于印发《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华师行字〔2019〕166号)文件精神以及相关招生单位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
1.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需提供个人相关科学研究成果,同时提交1—2名同行专家推荐信。
2.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原则上申请者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者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水平考试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水平达到二级(N2);韩语成绩达到TOPIK4级)。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和专业学位博士可适当放宽对外语水平的要求。
3.达到校内各招生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报考硕博连读(含提前攻博)须查看当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满足相关报考条件。

第三章 报名
第三条 所有报考攻读我校2020年博士学位的考生(含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攻读博士学位计划”、“高校思想政治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及“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等和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含提前攻博)等所有招考类型)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第四条 报名时间及网址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5日——2019 年12月31日
(二)报名网址:
http://yjs.ccnu.edu.cn/yjs/jump/bsbm(建议使用IE8以上版本浏览器)

第五条 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必须同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150*200像素,大小9—10k,jpg格式,蓝底)。
2.考生必须认真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确认准确无误后再提交;在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华中师范大学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登记表为*.pdf格式,请先安装PDF阅读器)。
3.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需由该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纠纷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由此造成考生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承担。

第六条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考核”制
1.学籍证明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各一份;往届硕士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各一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4.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5.1—2名同行专家推荐信;
6.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7.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材料的复印件;
8.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论文开题报告);
9.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
申请者必须在综合考核面试时提供所有申请材料的原件,以便与复印件比对核查。申请者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二)普通招考
1.《华中师范大学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成功后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
2.专家推荐书两份。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推荐专家须手写签名,并加盖其所在单位公章;
3.学位学历/学籍证明复印件:
①往届生提交本科及硕士阶段的硕士学位证书、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对考生学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位认证证明(登录学信网进行“学历在线验证”,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不能参加初试;
②应届生提交硕士学生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须有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类别及毕业时间证明,并盖章)。对考生的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籍证明(登录学信网进行“学籍查询”,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否则不能参加初试;
③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硕士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可上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查询学位认证相关事宜,联系电话010-62677800),否则不能参加初试;
4.本人二代或三代身份证件复印件
军人考生未办理二代或三代身份证的,需出示《未办理身份证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证明》;
5.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学习成绩单
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往届生也可从人事档案中提取复印,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7.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8.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所有考生的报考纸质材料请于2019年12月31日前(以邮戳为准)寄(送)至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邮寄封面请注明“2020年博士报名材料”,考生邮寄材料后请主动与收件单位联系确认材料成功寄达)。逾期未寄(送)报名材料的,则报名无效。各博士招生单位于2020年1月5日前公告已收到报名材料的考生名单,请考生及时关注。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华中师范大学  XXX   学院(中心/研究所/实验室)
收件人:研究生秘书 老师(收)
邮政编码:430079
各招生单位研究生秘书老师联系方式:
http://gs.ccnu.edu.cn/yxyjsmslxfs.htm

第七条 报名费用
(一)费用标准
2020年报考攻读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费用为180元。
(二)缴费方式
2020年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费的缴纳实行网上自主交费,请考生登录华中师范大学财务处网上自主缴费平台(http://218.199.196.90/),凭报名号(用户名为报名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的后6位)登录缴费。
(三)缴费时间
2020年1月6上午10:00---2020年1月10日下午5:00
缴费期间,每天晚上11点至12点之间暂停交费,逾期不再接收。请招生单位已公示收到报名材料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流程。
(四)特别提醒
报名费一旦缴费成功概不退还,请考生在缴费确认前慎重做好决定。

第四章 考核或考试
第八条 “申请——考核”制的资格审查与综合考核
(一)所有“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寄送相关材料、缴纳博士报名费手续。
(二)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申请—考核”制工作实施细则(含考生资格审查办法等)并对考生事先公布,组织本单位相关学术组织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认真审核,给出审核成绩。各招生单位在规定时间完成考生的资格审核,2020年2月18日前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公示并及时通知申请人。
(三)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是决定考生能否录取的关键环节,考核包括笔试、面试等方式,鼓励校内各招生单位采用多种科学合理的考核方式。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外语水平等。
校内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集体研究科学确定录取办法,综合考核成绩可由笔试、面试等不同部分组成,各部分的权重比例和具体要求等报学校审批后,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规范执行。
在综合考核过程中,校内各招生单位要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九条 普通招考的资格审核与考试
(一)只有满足① 网报信息已提交 ② 报名费用已缴纳 ③ 全部材料已寄送④ 合格照片已上传 的考生才能视为本年度报名成功,才能被准予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以上四项任何一项不满足者,均视为本年度报名不成功,不能下载《准考证》。请考生随时登陆我校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关注博士生报名手续办理的审核进程(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18日)。如有疑问,请考生及时和相关部门联系。
(二)因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导致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报名或申请资格、考试或考核资格、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相关行为及处理结果通知其所在单位,与推荐人一并记入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档案。在当年博士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情节严重的提交司法机关量刑处理。
(三)初试
1.下载准考证的时间
2020年4月6日9:00---4月10日23:00,请考生登录“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2.初试时间
2020年4月11日---4月12日
具体安排如下:
4月11日上午8:30---11:30 考试外国语
4月11日下午2:00---5:00  考试业务课一
4月12日上午8:30---11:30 考试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3.初试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4.初试科目: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满分100分。
(四)复试
复试与初试分开进行。请考生在2020年4月下旬登录研究生院和招生学院网站查看复试工作通知。

第五章 录取
第十条 根据考生考核或考试成绩,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 博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两种。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考的专业或导师将在招生专业目录上注明,请考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主正确选择报考研究生类型和报考专业。
第十二条 博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种。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非定向、定向)即为录取后的录取类别,原则上不得更改,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录取为非定向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录取时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可享受学业奖学金生活补助费,参加优秀奖学金及其他奖励性项目的评定,毕业时按照“市场引导、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落实就业单位。
录取为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和通过专项计划(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攻读博士学位计划”及“高校辅导员攻读博士学位计划”等专项计划)招收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被拟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协议),其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协议)就业。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的博士生,录取时需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或者《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其奖学金的评定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学费学制
第十三条 2020年博士研究生学费收缴标准如下: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学费标准 学制
博士研究生 元/生.学年 10000 四年制
教育博士 元/生.学年 20000 四年制
 
(若后期收费政策有变动,具体收缴标准以学校财务处网站公示内容为准)
第七章 奖助
第十四条 根据国家规定,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校出台了《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华师行字[2014]140号)等系列奖助文件。建立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励、社会捐助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临时困难补助、特殊困难救助基金和国家助学贷款共十种研究生奖助机制,并开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等资助渠道。
第十五条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博士生每年1.8万元。纳入“华博计划”的研究生按“华博计划”助学金政策执行,具体情况见《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实施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意见(试行)》(华师行字[2015]195号)。
第十六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生每年3万元。
第十七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10%的博士生每年可获得1.5万元学业奖学金,20%的博士生每年可获得1.2万元学业奖学金,70%的博士生可获得每年1万元学业奖学金,实际上所有博士生均全额获得学费资助并且在此基础上有30%的博士生可获得2000至5000元的新生奖学金。

第八章 其他
第十八条 我校兼职导师配备一名校内导师作为副导师,副导师是兼职导师所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校内第一责任人,两名导师共同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列出。
第十九条 部分招生单位将会招收硕博连读(含提前攻博)博士研究生,这类考生的招生指标占导师当年招生计划。
第二十条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出售历年试题,不举办任何考博辅导班。如有疑问请直接向各招生单位咨询。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与学校无任何关系,请考生慎重选择,不要上当受骗。
第二十一条 本招生简章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学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后续变化,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通知,并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

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咨询电话:027—67861488、67867707
传 真:027—67867707
招办邮箱:yjszb@mail.ccnu.edu.cn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号
邮政编码:430079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址:
http://gs.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生招生网址:
http://gs.ccnu.edu.cn/zsgz/bsyjs.htm
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
http://yjs.ccnu.edu.cn/yjs/jump/bsbm
华中师范大学财务处网上自主缴费平台网址:
http://218.199.196.90/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12月
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首批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从1903年建校至今,华中师范大学已有115年的办学历史。
学校现有国家一流学科2个,国家重点学科8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22个;国家文理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和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文化部“文化产业研究中心”、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中国农村综合改革创新研究中心”等部委社科重点研究基地6个。  
目前,学校拥有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所拥有的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涵盖了哲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一大学科门类。
我校2019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400人左右(具体以复试录取前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此招生规模包含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攻读博士学位计划”、“高校思想政治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及“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等所有专项计划和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含提前攻博)等所有招考类型。各培养单位录取的非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各类专项计划除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5%。
热忱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优秀学子报考!


第一章 招考类型
第一条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考类型包含以下几类:
(一)普通招考: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主要程序包括:网上报名、提交材料、初试选拔、资格审查、复试录取等。
(二)“申请—考核”:面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考核选拔具有优秀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培养潜质的硕士研究生,选拔程序由个人申请、资格审查、综合考核、审批录取四个环节组成。2019年我校在教育学院、历史文化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教育信息技术学院、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研究中心、信息化与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核物质科学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教育信息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数学与统计学学院、化学学院、体育学院、教育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的所有招生专业和中国农村研究院部分导师中继续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同时在生命科学学院的所有招生专业和语言研究所的部分专业开始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具体实施办法见《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华师行字〔2015〕288号)及相关招生单位实施细则。
(三)硕博连读(含提前攻博):指招生单位从本单位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拟进行硕博连读的学生需根据招生单位规定提出申请,并通过招生单位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或考核,被录取后才能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我校2019年招收的硕博连读生中含2016年度和2017年度已招收的“华博计划”研究生。


第二章 报考资格
第二条 报名参加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即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三)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学位、学历的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硕士学位认证书)。
其中报考教育博士必须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教育领导与管理”方向招收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学校课程与教学”方向招收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暂不招收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考生。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五)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六)2019年我校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博士研究生。
(七)报考“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关于印发《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华师行字【2015】288号)文件精神以及相关培养单位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简称“应届生”,需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的往届硕士研究生(简称“往届生”)。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需提供个人相关科学研究成果,同时提交1—2名同行一流专家(原则上应与华师行字【2015】288号文件第五条所列的导师水平相当)的亲笔推荐信。
3、具有较强的外语水平。原则上申请者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者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水平考试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水平达到二级(N2);韩语成绩达到TOPIK4级)。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可适当放宽对外语水平的要求。
4、达到各培养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报考硕博连读(含提前攻博)须查看当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满足相关报考条件。


第三章 报名
第三条 所有报考攻读我校2019年博士学位的考生(含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攻读博士学位计划”、“高校思想政治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及“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等和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含提前攻博)等所有招考类型)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否则不予准考或不予录取。
第四条 报名时间及网址
(一)网上报名时间:
“申请—考核”制:
2018年12月10日——2018年12月30日
普通招考:
2019年1月18日——2019 年2月28日
(二)报名网址:
http://yjs.ccnu.edu.cn/yjs/jump/bsbm(建议使用IE8以上版本浏览器)
第五条 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必须同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150*200像素,大小9—10k,jpg格式,蓝底)。
2、考生必须认真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确认准确无误后再提交;在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华中师范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登记表为*.pdf格式,请先安装PDF阅读器)。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3、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需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纠纷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由此造成考生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承担。
第六条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考核”制
1、《华中师范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成功后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
2、《华中师范大学2019年“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申请表》(见附件);
3、学籍证明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各一份;往届硕士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各一份。
4、本人二代或三代身份证复印件;
5、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6、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7、1—2名同行一流专家的亲笔推荐信(需上网公示,请提供电子扫描版);
8、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需上网公示,请提供关键部分的电子扫描版);
9、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材料的复印件;
10、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论文开题报告);
11、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
12、各培养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者须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者提交虚假材料、作弊或有其它违纪行为的,依情节严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理,由此造成不能录取或其他相关后果的,由申请者本人承担。学校将对以“申请—考核”方式录取的学生进行跟踪考核,对提供不实信息的申请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参加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将相关行为及处理结果通知其所在单位,并与推荐人一并记入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档案。
所有纸质材料请于2018年12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寄(送)至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逾期未寄(送)报名材料的,则报名无效(邮寄封面请注明“2019年博士申请---考核材料“)。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华中师范大学XXX学院(中心/研究所/实验室)
收件人:研究生秘书XXX老师(收)
邮政编码:430079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老师联系方式:
http://gs.ccnu.edu.cn/info/1016/1204.htm
(二)普通招考
1、《华中师范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成功后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
2、专家推荐书两份。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推荐专家须手写签名,并加盖其所在单位公章;
3、学位学历/学籍证明复印件:
①往届生提交本科及硕士阶段的硕士学位证书、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对考生学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位认证证明(登录学信网进行“学历在线验证”,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不能参加初试;
②应届生提交硕士学生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须有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类别及毕业时间证明,并盖章)。对考生的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籍证明(登录学信网进行“学籍查询”,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否则不能参加初试;
③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硕士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可上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82/default.htm查询学位认证相关事宜,联系电话010-62677800),否则不能参加初试;
4、本人二代或三代身份证件复印件
军人考生未办理二代或三代身份证的,需出示《未办理身份证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证明》;
5、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学习成绩单
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往届生也可从人事档案中提取复印,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7、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8、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以上所有材料请于2019年2 月28日——2019 年3月8日(以邮戳为准)寄(送)至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不要提前寄出。逾期未寄(送)报名材料的,则报名无效(邮寄封面请注明“2019年博士报名材料”)。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华中师范大学  XXX   学院(中心/研究所/实验室)
收件人:研究生秘书 老师(收)
邮政编码:430079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老师联系方式:
http://gs.ccnu.edu.cn/yxyjsmslxfs.htm
第七条 报名费用
(一)费用标准
2019年报考攻读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费用为180元。
(二)缴费方式
2019年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费的缴纳实行网上自主交费,请考生登录华中师范大学财务处网上自主缴费平台(http://218.199.196.90/),凭报名号(用户名为报名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的后6位)登录缴费。
(三)缴费时间
1、“申请——审核”制:
2019年1月2日上午10:00——2019年1月5日下午5:00
2、普通招考:
2019年3月2日上午10:00---2019年3月8日下午5:00
缴费期间,每天晚上11点至12点之间暂停交费,逾期不再接收,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流程。
(四)特别提醒
报名费一旦缴费成功概不退还,请考生在缴费确认前慎重做好决定。


第四章 考核或考试
第八条 “申请——考核”制的资格审查与综合考核
(一)所有“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寄送相关材料、缴纳博士报名费手续。
(二)具体考核安排见各学院网站公布的《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实施细则》。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制定考生资格审查评分细则并事先公布,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评估并给出成绩,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对外公示。
(三)综合考核是决定考生能否录取的关键环节,应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学术潜能和综合素质等。考核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具体考核形式由各单位自行研究确定。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项(并对每项按百分制给出成绩):
1、专业基础。重点考查申请者的教育背景、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及知识运用能力等;
2、科研能力。重点考查申请者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
3、综合素质。重点评估考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作能力以及考生能否持续进行博士生学习研究的条件和能力等。
4、外语水平。含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
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科特点确定综合考核成绩的计算方法(含四项成绩的计算权重),并提前对外公布。
第九条 普通招考的资格审核与考试
(一)只有满足网报信息已提交、报名费用已缴纳、全部材料已寄送、合格照片已上传的考生才能视为本年度报名成功,才能被准予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以上四项任何一项不满足者,均视为本年度报名不成功,不能下载《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请考生随时登陆我校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关注博士生报名手续办理的审核进程(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如有疑问,请考生及时和相关部门联系。
(二)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在复试录取阶段进行。因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导致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报名或申请资格、考试或考核资格、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相关行为及处理结果通知其所在单位,与推荐人一并记入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档案。在当年博士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情节严重的提交司法机关量刑处理。
(三)初试
1、下载准考证的时间
2019年4月9上午9:00---4月14日上午12:00,请考生登录“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2、初试时间
2019年4月13日---4月14日。
具体安排如下:
4月13日上午8:30---11:30考试业务课一
4月13日下午2:00---5:00 考试业务课二
4月14日上午8:30---11:30考试外国语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3、初试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4、初试科目: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满分100分。
(四)复试
复试与初试分开进行。请考生在初试成绩公布后登录研究生院和招生学院网站查看关于复试工作安排的相关通知。

第五章 录取
第十条 根据考生考核或考试成绩,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 博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两种。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考的专业或导师将在招生专业目录上注明,请考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主正确选择报考研究生类型和报考专业。
第十二条 博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种。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非定向、定向)即为录取后的录取类别,原则上不得更改,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录取为非定向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录取时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可享受学业奖学金生活补助费,参加优秀奖学金及其他奖励性项目的评定,毕业时按照“市场引导、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落实就业单位。
录取为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和通过专项计划(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攻读博士学位计划”及“高校辅导员攻读博士学位计划”等专项计划)招收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被拟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协议),其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协议)就业。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的博士生,录取时需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或者《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其奖学金的评定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学费学制
第十三条   2019年博士研究生学费收缴标准如下: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学费标准
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 元/生、学年 10000
教育博士(学制4年) 元/生、学年 20000
(若后期收费政策有变动,具体收缴标准以学校财务处网站公示内容为准)
从2019年起,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调整为4年。达到学校提前毕业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按照相关程序要求申请提前至3年毕业。

第七章 奖 助
第十四条 根据国家规定,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校出台了《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华师行字[2014]140号)等系列奖助文件。建立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社会捐助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临时困难补助、特殊困难救助基金和国家助学贷款共九种奖助,并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资助渠道。
第十五条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博士生每年1.8万元。纳入“华博计划”的研究生按“华博计划”助学金政策执行,具体情况见《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实施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意见(试行)》(华师行字[2015]195号)。
第十六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生每年3万元。
第十七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10%的博士生每年可获得1.5万元学业奖学金,20%的博士生每年可获得1.2万元学业奖学金,70%的博士生可获得每年1万元学业奖学金,实际上所有博士生均获得学费资助并且相当于30%的博士生拿到2000—5000元新生奖学金。

第八章 其 他
第十八条 部分单位将会招收硕博连读(含提前攻博)、“申请—考核”制的博士研究生。这两类考生的招生指标占导师当年招生计划,将会在普通招考报名前完成,研究生院网站将于2019年1月下旬公示拟录取名单,请考生在报名前关注公示信息。
第十九条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出售历年试题,不举办任何考博辅导班。如有疑问请直接向各招生单位咨询。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与学校无任何关系,请考生慎重选择,不要上当受骗。
第二十条 本招生简章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学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后续变化,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通知,并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
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咨询电话:027—67861488、67867707
传 真:027—67867707
招办邮箱:yjszb@mail.ccnu.edu.cn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号
邮政编码:430079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址:
http://gs.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生招生网址:
http://gs.ccnu.edu.cn/zsgz/bsyjs.htm
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
http://yjs.ccnu.edu.cn/yjs/jump/bsbm
华中师范大学财务处网上自主缴费平台网址:
http://218.199.196.90/
附件: 华中师范大学2019年“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申请表.doc.doc
 关于印发《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专家推荐书.doc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doc
 未办理身份证的军人考生证明.doc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doc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12月


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022年


 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双一 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 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首批博士学 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从 1903 年建校至今,华中师范大学已有 117 年的办学历史。
学校拥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 2 个,国家重点学科 8 个, 国家重点(培育) 学科 1 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 22 个; 教育部 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3 个,其他省部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 地 36 个; 国家工程实验室 1 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 个,国 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 2 个,其他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及重点研究基 地 17 个。目前,学校拥有 18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1 个博士学位 授权一级学科,32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 个专业学位授权 类别,所拥有的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涵盖了哲学、法学、经济学、教 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一 大学科门类。
我校 2021 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 500 人左右,实际招生人数 待国家下达本年度招生计划后,综合考生报考情况和考核情况适度 调整。上述招生计划包含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对 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 课教师攻读博士学位计划”、 “高校思想政治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及“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 学位专项计划”等所有专项计划。各招生单位原则上不招收在职博 士研究生(各类专项计划除外) 。
热忱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优秀学子报考!
 
第一章  招考类型
第一条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考类型包含以下两类:
(一) “申请—考核”: 面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考核选拔具 有优秀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培养潜质的硕士研究生,选拔程序由个 人申请、资格审查、综合考核、审批录取四个环节组成。2021 年我 校所有招生专业均采用“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具体实 施办法见《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 法(试行) 》 (华师行字〔2019〕166 号) 及相关招生单位实施细 则。
(二) 硕博连读: 指招生单位从本单位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 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全日制学术型硕 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我校 2021 年招收的硕博 连读生中含 2020 年度延期转博的华博计划生。

第二章  报考资格
第二条 报名参加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 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 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应届硕士毕业 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即 2021 年 9 月 15 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我校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博士研究生。
(三) 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学位、学历的人员(须提交教育部 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硕士学位认证书)。
(四)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招收汉族考生。
(六) 校内相关招生单位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
(七) 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查看当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 的通知,须满足相关报考条件。
(八) 报考教育博士的,见《华中师范大学 2021 年教育博士 研究生招生简章》 。

第三章  报名
第三条 所有报考我校 2021 年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 间内进行网上报名,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则 视为报名无效。
第四条 报名时间及网址
(一)网报时间:
2020 年 12 月 18 日——2021 年 1 月 5 日
(二) 报名网址:
http://yjs.ccnu.edu.cn/yjs/jump/bsbm (建议使用 IE8 以上版本浏 览器)
第五条 报名注意事项
1. 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的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 150*200 像素,大小 9—10kjpg 格式,蓝底)。
2.考生必须认真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在 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华中师范大学 2021 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登记表 为*.pdf 格式,请先安装 PDF 阅读器) 。
3.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报考前应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考 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产生的纠纷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 行协商,若由此造成考生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第六条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须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按材料顺序装订成册,在 报名时提交。申请材料须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1.《华中师范大学 2021 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 须考生本人核对无误并签字。
2.学籍证明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①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复印件各一份。对考 生学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 位认证证明,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②应届生提交硕士学生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须有研究生学 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类别及毕业时间证明,并盖章) 。对考生的 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 信息网”(学信网) 的学籍证明(登录学信网进行“学籍查询”,

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③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学位、学历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留 学服务中心提供的硕士学位认证书,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军人考生未办理身份证的,需出示《未 办理身份证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证明》 。
4.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学校研究生培养管 理部门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原则上申请者需通过全国大 学英语六级考试(425 分及以上) ,或者参加雅思、托福、德、法、 意、西、 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标准(雅思 6.5 分,托 福 95 分; 德、法、意、西语水平考试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 (CECRL)的 B2 级; 日语水平达到二级(N2);韩语成绩达到 TOPIK4  级) 。在国(境) 外留学获得高等教育学历; 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 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高级班) 并获结业证书(有效期 2 年以内) 。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和教育博士可适当放宽对外语水 平的要求。
6.2 名同行专家推荐信。推荐专家须手写签名,并加盖其所在 单位公章。
7. 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
等) 复印件。                                          
8.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材料的复印件。 
9.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论文开题报告) 。    
10.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
11.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 提供) 。
12.各招生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详见各招生单位网站细 则。
注意事项:
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  考生,除满足前述条件外,其他要求详见《华中师范大学 2021 年  招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除满足前述条 件外,还需向报考单位提交生源所在地教育厅盖章的《2021 年少数 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
报考“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 除 满足前述条件外,还须符合教育部相应专项计划的报考要求,并通 过所在单位的推荐考核。
申请者必须在综合考核面试时提供所有申请材料的原件,以便 与复印件比对核查。申请者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报名材料的纸质版请于 2021 年 1 月 5 日前(以邮戳为准) 邮 寄至各招生单位(邮寄封面请注明“2021 年博士报名材料”, 考生 邮寄材料后请及时主动与收件单位联系确认材料成功寄达) 。逾期 未寄的报名无效。
各招生单位于 2021 年 1 月 8 日前公告已收到报名材料的考生 名单,请考生及时关注。

 
通讯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 152 号
 

华中师范大学 XXX 收件人: 研究生秘书 邮政编码: 430079

学院(中心/研究所/实验室)
老师(收)
各招生单位研究生秘书老师联系方式:
http://gs.ccnu.edu.cn/yxyjsmslxfs.htm

第七条 报名费用
(一)费用标准
2021 年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费用为 180 元。
(二) 缴费方式
2021 年博士生招生考试报名费的缴纳实行网上自主交费,请考
生登录华中师范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 http://cwzf.ccnu.edu.cn/ , 凭报名号(用户名为报名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的后 6 位) 登录缴 费。
(三) 缴费时间
2021 年 1 月 11 上午 10:00---2021 年 1 月 15 日下午 5:00
缴费期间,每天晚上 11 点至 12 点之间暂停交费,逾期不再接 收。请招生单位已公示收到报名材料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 上缴费流程。
(四) 特别提醒
报名费一旦缴费成功概不退还,请考生在缴费确认前慎重做好 决定。

 
 
第四章  考核
第八条 资格审核
(一)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寄送相关材 料、缴纳报名费。
(二) 各招生单位“申请—考核”制工作实施细则(含考生资 格审查办法等) 由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及时向考
生公布,各招生单位组织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给 出审核成绩。各招生单位 2021 年 3 月 15 日前完成考生的资格审核, 公示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及时通知申请人。
第九条   综合考核
(一)综合考核是决定考生能否录取的关键环节,包括笔试、 面试等方式,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外语水平考核、专业基础考核、综 合能力考核等。
(二) 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科学确 定录取办法,综合考核成绩可由笔试、面试等不同部分组成,各部 分的权重比例和具体要求由各招生单位研究确定,报学校审批后, 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规范执行。
(三)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 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 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并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 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 予录取。

 
第五章  录取
第十条 根据考生考核成绩,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 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 博士研究生(教育博士除外) 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 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 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 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第十二条 博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种。考生报考 时的报考类别(非定向、定向) 即为录取后的录取类别,原则上不 得更改,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录取为非定向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录取时须将全部人事档案 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可享受学业奖学金生活补助费,参加优秀奖 学金及其他奖励性项目的评定,毕业时按照“市场引导、政府调控、 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落实就业单位。
录取为定向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被拟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 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其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 后按定向协议就业。
第十三条 我校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须按规定完成以下拟录取 手续:
1.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考生须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 我校全日制学习。在职考生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提交辞职证明; 非在职考生须提交非在职证明材料,毕业后双向选择、 自主择业。
2.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 人才计划”、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攻读博士学位计划”及“高等学校思想政治 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可招收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 研究生。此类别中的非在职考生要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 后按考生录取时签订的协议书内容到指定单位就业; 在职考生录取 后可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原工作单位,毕业后到定 向单位工作。

第六章  学费学制
第十四条 2021 年博士研究生学费收缴标准如下: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学费标准 学制
博士研究生 元/生.学年 10000 四年制
(若后期收费政策有变动,具体收费标准以学校财务处网站公 示内容为准)

第七章  奖助
第十五条 根据国家规定,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 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校出台了《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 系实施办法》(华师行字[2014]140 号) 等系列奖助文件。建立了研 究生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单项奖 励、社会捐助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临时困难补助、特 殊困难救助基金和国家助学贷款共十种研究生奖助机制,并开辟入 学报到“绿色通道”等资助渠道。
第十六条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博士生每年 1.8 万元。纳入“华  博计划”的研究生按“华博计划”助学金政策执行,具体情况见《华  中师范大学关于实施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意见(试行)》 (华师行字[2015]195 号)。
第十七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博士生每年 3 万元。
第十八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0%的博士生每年可获得 1.5 万 元学业奖学金,20%的博士生每年可获得 1.2 万元学业奖学金,70% 的博士生可获得每年 1 万元学业奖学金,实际上所有博士生均全额 获得学费资助并且在此基础上有 30%的博士生可获得 2000 至 5000 元的新生奖学金。
第八章  其他
第十九条 我校兼职导师均须配备一名校内导师作为副导师, 副导师是兼职导师所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校内第一责任人,两名导师 共同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列出。
第二十条 部分招生单位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这类考生 的招生指标占导师当年招生计划。
第二十一条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出售历年试题,不举办 任何考博辅导班。如有疑问请直接向各招生单位咨询。社会上任何 以我校名义培训的组织或个人均与学校无关,请考生不要上当受 骗。
第二十二条 本招生简章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若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在研究生院 网站发布通知,并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

 
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咨询电话: 027—67861488 、67867707
传    真: 027—67867707
招办邮箱: yjszb@mail.ccnu.edu.cn
联系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 152 号
邮政编码: 430079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址:
http://gs.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生招生网址:
http://gs.ccnu.edu.cn/zsgz/bsyjs.htm
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
http://yjs.ccnu.edu.cn/yjs/jump/bsbm
华中师范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
http://cwzf.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 年 12 月
华中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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