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022年

更新时间:2021-12-17 14:14:22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北京交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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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校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北京交通大学2021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人数以最终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一、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四种: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公开招考。各学院2021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如表1。
表1 各学院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招生方式
001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002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003 经济管理学院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非定向)、公开招考(定向)
004 交通运输学院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005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006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007 电气工程学院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008 理学院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009 马克思主义学院 公开招考
010 软件学院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现役军人报考,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报考。
(二)公开招考考生,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境外学历学位须在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②提供进修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盖研究生培养部门的公章)。
③已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发表过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具有已实现转化应用的国家授权发明专利(含国防),或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
(三)申请考核考生,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还须符合报考条件(二)及报考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中相关要求。
(四)硕博连读考生,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还须符合《北京交通大学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暂行办法》中的要求。
(五)直接攻博考生,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还须符合《北京交通大学2021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办法》中的要求。

三、报考程序
所有考生登录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页中的博士招生系统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2月16日,报名考试费200元,交费方式为网上支付。具体相关报考程序见以下相关说明:
(一)公开招考考生按照《北京交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报考指南》执行。
(二)申请考核考生按照《北京交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报考说明》执行。
(三)硕博连读生报考程序及安排,请关注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及报考学院通知。
(四)本科直博生报考程序及安排按照《北京交通大学2021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办法》及学院有关要求执行。

四、考核及体检
考核安排请关注报考学院网站上相关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地点为北京交通大学校医院。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五、学习方式及报考类别
(一)学习方式
    我校仅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在《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考意见处须注明同意报考全日制。
(二)报考类别
我校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两种。报名结束后,考生报考类别原则上不能更改。学校统筹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工作,拟招收人数为学校录取规模的10%左右。
1.非定向就业:人事档案调至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学校派遣;报考非定向时,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考意见处注明同意报考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在职考生报考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如被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2.定向就业: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定向培养单位,录取后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按照签订的协议书就业;我校不解决住宿;现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或在读)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及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委托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并且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需要在《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考意见处中填写意见,说明是否继续定向培养,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考生与定向、委托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六、基本修业年限及入学时间
博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超过6年。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入学时间均为2021年秋季,详见录取通知书。

七、学费与相关奖助政策
(一)学费及基本奖助学金
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学校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博士研究生学费10000元/生·学年。我校设有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由助学金和奖学金两部分组成,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享受基本奖助学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除外),标准见表2和表3。
表2 博士研究生助学金标准
助学金
(元/每生每月)
学科类别 工学 理学、经管 人文
基本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拨款范围内的每生每月1750元;
国家助学金拨款范围外的每生每月1500元。
助研津贴 不低于800 不低于500 不低于300
表3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奖励标准
年级 等级 比例 奖励标准(元/生年)
一年级 学业奖学金 100% 14000
二年级及以后 国家奖学金 40%
(其中国家奖学金按照国家当年下达的指标确定)
30000
一等学业奖学金 16000
二等学业奖学金 60% 12000
(二)研究生创新项目
博士研究生可申请研究生创新项目,项目分为两类,经费分别为10000元、30000元。
(三)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
学校设立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用于资助博士研究生出国访学及参加在国(境)外举办的本领域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
(四)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
作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签约院校,我校每年按协议名额派出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五)知行奖学金(研究生)
知行奖学金(研究生)设知行奖和提名奖,知行奖20000元/人次,提名奖10000元/人次,优秀博士研究生可申请。
(六)双百奖学金
双百奖学金即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学术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每人奖励20000元,学术奖学金每人奖励30000元,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优秀博士研究生可申请。
(七)社会捐助奖助学金
我校设立各种社会捐助奖助学金共30余项,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均可申请,奖励金额每人2000-30000元。

八、其他相关事项
(一)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0)1号]的要求,我校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3名。考生须将由定向就业单位、省级教育厅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送至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否则不予准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协议进行派遣,不得改派。
(二)我校2021年计划招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专业: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招生政策参照教育部相关规定。
(三)在读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如尚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按同等学力人员对待,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
(四)考生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或相关权威认证机构对相应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进行认证,并获取认证报告。国(境)外所获得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获得认证报告。认证报告复印件按照要求进行寄送,否则不予准考。
(五)同等学力考生须在考核阶段加试政治理论课及两门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六)报名结束后,考生的招生方式、报考学院、专业、研究方向、导师、报考类别等报考信息原则上不能任意调整与修改,请考生报名阶段慎重填写。
(七)所有考生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及报考材料必须准确、真实。报考材料不全或不合格的考生,不能网上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不能参加考核或未被录取,已交付的报名费、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还。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教育部不允许考生同时被两个以上(含两个)招生单位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九)若因疫情防控需要,学校将按要求会对研究生招生政策及安排做出相应调整,如有调整,将及时予以公告。

九、其它事宜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站(http://gs.njtu.edu.cn/cms/zszt/)或报考学院网站,或与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学院研究生科、导师联系。
1.研究生导师在线(https://gsdb.bjtu.edu.cn/discipline/college_show/)。
2.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传真):010-51688153,办公地址:北京交通大学逸夫楼东801室,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44。
3.各学院研究生科电话、联系人及办公地点见表4。
表4 各学院研究生科联系方式
代码 学院名称 学院电话 联系人 办公地点
001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010-51687340 沈老师 九教南107室
002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010-51685847 周老师 九号教学楼北205B室
003 经济管理学院 010-51687171 宋老师 思源东楼502室
004 交通运输学院 010-51688778 赵老师 八号教学楼8611B室
005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010-51685313 王老师 土木工程楼724室
006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 010-51682896 田老师 机械工程楼Z812室
007 电气工程学院 010-51688369 于老师 电气工程楼704室
008 理学院 010-51688373 由老师 七号教学楼7209室
009 马克思主义学院 010-51683209 王老师 思源西楼704室
010 软件学院 010-51684377 陈老师 逸夫楼西814室
 
2020年我校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北京交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人数以最终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一、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四种: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公开招考。各学院2020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如表1。工程博士招生方式及其他要求另行公布。
表1 各学院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招生方式
001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002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003 经济管理学院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非定向)、公开招考(定向)
004 交通运输学院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005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006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007 电气工程学院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008 理学院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009 马克思主义学院 公开招考
010 软件学院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现役军人报考,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报考。
(二)公开招考考生,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仅可报考经济管理学院专业)。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满足下列四个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②提供进修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盖研究生培养部门的公章)。
③需在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三篇高水平的论文,其中一篇为外文撰写。
④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个人证书。
(三)申请考核考生,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还须符合报考条件(二)及《北京交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报考说明》中相关要求。
(四)硕博连读考生,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还须符合《北京交通大学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暂行办法》中的要求。
(五)直接攻博考生,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还须符合《北京交通大学2020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办法》中的要求。

三、报考程序
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考生登录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页中的博士招生系统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2月12日,报名考试费200元,交费方式为网上支付。
(一)公开招考考生按照《北京交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报考指南》执行。
(二)申请考核考生按照《北京交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报考说明》执行。
(三)硕博连读生报考程序及安排,请关注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及招生学院通知。
(四)本科直博生报考程序及安排按照《北京交通大学2020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办法》有关要求执行。

四、复试及体检
复试安排请关注报考学院网站上相关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地点为北京交通大学校医院。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五、学习方式及报考类别
(一)学习方式
    我校仅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相关栏目须注明同意报考全日制。
(二)报考类别
我校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两种。报名结束后,考生报考类别不能更改。学校统筹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工作,拟招收人数为学校录取规模的10%左右。
1.非定向就业:人事档案调至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学校派遣;报考非定向时,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相关栏目注明同意报考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在职考生报考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如被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2.定向就业: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定向培养单位,录取后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按照签订的协议书就业;我校不解决住宿;现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或在读)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及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委托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并且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需要在《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相关栏目中填写意见,说明是否继续定向培养,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考生与定向、委托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六、基本修业年限及入学时间
博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超过6年。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入学时间均为2020年秋季,详见录取通知书。

七、学费与相关奖助政策
(一)学费及基本奖助学金
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学校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博士研究生学费10000元/生·学年。我校设有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由助学金和奖学金两部分组成,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享受基本奖助学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除外),标准见表2和表3。
表2 博士研究生助学金标准
助学金
(元/每生每月)
学科类别 工学 理学、经管 人文
基本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拨款范围内的每生每月1750元;
国家助学金拨款范围外的每生每月1500元。
助研津贴 不低于800 不低于500 不低于300
表3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奖励标准
年级 等级 比例 奖励标准(元/生年)
一年级 学业奖学金 100% 14000
二年级及以后 国家奖学金 40%
(其中国家奖学金按照国家当年下达的指标确定)
30000
一等学业奖学金 16000
二等学业奖学金 60% 12000
 
(二)研究生创新项目
博士研究生可申请研究生创新项目,项目分为两类,经费分别为10000元、30000元。
(三)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
学校设立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用于资助博士研究生出国访学及参加在国(境)外举办的本领域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
(四)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
作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签约院校,我校每年按协议名额派出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五)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
为支持和鼓励研究生撰写和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学校对发表高水平论文进行奖励,最高奖励金额120000元,其他论文根据学科影响因子分别奖励9000元、6000元、3000元、1800元。
(六)“2011”圆梦高铁专项奖学金
被我校录取的直博生,如其导师为“2011计划”“轨道交通安全协同创新中心” 人员,可享受“2011计划”圆梦高铁专项奖学金10000元。
(七)知行奖学金(研究生)
知行奖学金(研究生)设知行奖和提名奖,知行奖20000元/人次,提名奖10000元/人次,优秀博士研究生可申请。
(八)双百奖学金
双百奖学金即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学术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每人奖励20000元,学术奖学金每人奖励30000元,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优秀博士研究生可申请。
(九)社会捐助奖助学金
我校设立各种社会捐助奖助学金共30余项,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均可申请,奖励金额每人2000-30000元。

八、其他相关事项
(一)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函(2019)11号]的要求,我校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3名。考生须将由定向就业单位、省级教育厅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送至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否则不予准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协议进行派遣,不得改派。
(二)我校2019年计划招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专业: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招生政策参照教育部相关规定。
(三)在读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如尚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按同等学力人员对待,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
(四)考生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或相关权威认证机构对相应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进行认证,并获取认证报告。国(境)外所获得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获得认证报告。认证报告复印件按照要求进行寄送,否则不予准考。
(五)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务必仔细阅读《2020年北京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选择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如因考生不按要求选择报考专业,而导致不能参加考核,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在考核阶段加试自然辩证法及两门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六)报名结束后,考生的招生方式、报考学院、专业、研究方向、导师、报考类别等报考信息不能任意调整与修改,请考生报名阶段慎重填写。
(七)所有考生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报考材料不全或不合格的考生,不能网上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不能参加考核或未被录取,已交付的报名费、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还。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教育部不允许考生同时被两个以上(含两个)招生单位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九、其它事宜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站(http://gs.njtu.edu.cn/cms/zszt/)或报考学院网站,或与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学院研究生科、导师联系。
1.研究生导师在线(https://gsdb.bjtu.edu.cn/discipline/college_show/)。
2.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传真):010-51688153,办公地址:北京交通大学逸夫楼东801室,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44。
3.各学院研究生科电话、联系人及办公地点见表4。
表4 各学院研究生科联系方式
代码 学院名称 学院电话 联系人 办公地点
001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010-51687340 沈老师 九教南107室
002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010-51685847 周老师 九号教学楼北205B室
003 经济管理学院 010-51687171 张老师 思源东楼502室
004 交通运输学院 010-51688778 赵老师 八号教学楼8611B室
005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010-51687240 王老师 土木工程楼724室
006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 010-51682896 田老师 机械工程楼Z812室
007 电气工程学院 010-51688369 于老师 电气工程楼704室
008 理学院 010-51688373 由老师 七号教学楼7208室
009 马克思主义学院 010-51683209 王老师 思源西楼704室
010 软件学院 010-51684377 陈老师 逸夫楼西814室
 
2019年我校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北京交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人数以最终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一、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四种: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公开招考。各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如表1。工程博士招生方式及其他说明另行公布。
表1 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招生方式
001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002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003 经济管理学院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非定向)、公开招考(定向)
004 交通运输学院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非定向)、公开招考
005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006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007 电气工程学院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008 理学院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非定向)、公开招考
009 马克思主义学院 公开招考
010 软件学院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二、报考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3.须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现役军人报考要求及办法,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对于申请考核的考生,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考生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不含报考经济管理学院的同等学力考生),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即2013年8月31日前获得);
②提供进修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盖研究生培养部门的公章);
③在全国性公开出版的刊物上(ISSN刊号)以第一作者发表的相当于硕士论文水平的论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个人证书。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经济管理学院相关专业的考生,须满足下列四个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即2013年8月31日前获得);
②提供进修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盖研究生培养部门的公章);
③需在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三篇高水平的论文,其中一篇为外文撰写;
④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个人证书。
2.须满足招生学院的外国语水平要求。
3.须满足招生学院的其他相关要求。
(三)对于公开招考的考生,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还须符合(二)1.的要求。
(四)对于硕博连读的考生,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还须满足《北京交通大学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暂行办法》中的要求。
(五)对于直接攻博的考生,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还须符合《北京交通大学2019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办法》中的要求。
其他说明:
1.在读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如尚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按同等学力人员对待,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
2.国(境)外所获得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获得书面认证报告。

三、报考程序
(一)本科直博生报考程序与时间安排参照《北京交通大学2019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办法》有关要求执行。
(二)硕博连读生报考程序与时间安排,请关注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及招生学院通知。
(三)申请考核制考生参照《北京交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报考说明》执行。
(四)公开招考考生参照《北京交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报考指南》执行。

四、复试及体检
复试安排请关注报考学院网站上相关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地点为北京交通大学校医院。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五、学习方式及报考类别
(一)学习方式
    我校仅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相关栏目须注明同意报考全日制。
(二)报考类别
我校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两种。报名结束后,考生报考类别不能更改。学校统筹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工作,拟招收人数为总录取人数的10%左右。
1.非定向就业:人事档案须调至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学校派遣;报考非定向时,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相关栏目注明同意报考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在职考生报考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如被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2.定向就业: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定向培养单位,录取后须与我校、定向培养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按照签订的协议书就业;我校不解决住宿;现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或在读)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及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委托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并且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需要在《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相关栏目中填写意见,说明是否继续定向培养,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考生与定向、委托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六、基本修业年限及入学时间
博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超过6年。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入学时间均为2019年秋季,详见录取通知书。

七、学费与相关奖助政策
(一)学费及基本奖助学金
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学校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博士研究生学费10000元/生·学年。我校设有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由助学金和奖学金两部分组成,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享受基本奖助学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除外),标准见表2和表3。
表2 博士研究生助学金标准
助学金
(元/每生每月)
学科类别 工学 理学、经管 人文
基本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拨款范围内的每生每月1750元;
国家助学金拨款范围外的每生每月1500元。
助研津贴 不低于800 不低于500 不低于300
表3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奖励标准
年级 等级 比例 奖励标准(元/生年)
一年级 学业奖学金 100% 14000
二年级及以后 国家奖学金 40%
(其中国家奖学金按照国家当年下达的指标确定)
30000
一等学业奖学金 16000
二等学业奖学金 60% 12000
(二)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
博士研究生可申请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项目分为两类,经费分别为10000元、30000元。
(三)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
学校设立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用于资助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出国访学及参加在国(境)外举办的本领域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
(四)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
作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签约院校,我校每年按协议名额派出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五)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
为支持和鼓励研究生撰写和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学校对发表高水平论文进行奖励,最高奖励金额120000元,其他论文根据学科影响因子分别奖励9000元、6000元、3000元、1800元。
(六)“2011”圆梦高铁专项奖学金
被我校录取的直博生和“硕博一体化”硕博连读生,如其导师为“2011计划”“轨道交通安全协同创新中心” 人员,可享受“2011计划”圆梦高铁专项奖学金10000元。
(七)知行奖学金(研究生)
知行奖学金(研究生)设知行奖和提名奖,知行奖20000元/人次,提名奖10000元/人次,优秀博士研究生可申请。
(八)双百奖学金
双百奖学金即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学术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每人奖励20000元,学术奖学金每人奖励30000元,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优秀博士研究生可申请。
(九)社会捐助奖助学金
我校设立各种社会捐助奖助学金共30余项,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均可申请,奖励金额每人2000-30000元。

八、其他相关事项
(一)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8)2号]的要求,我校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2名。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将由定向就业单位、省级教育厅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送至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否则不予准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协议进行派遣,不得改派。
(二)我校2019年计划招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专业: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招生政策参照教育部相关规定。
(三)考生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或相关权威认证机构对相应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进行认证,并获取认证报告。国(境)外学位须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并获得认证报告。认证报告复印件须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寄送,否则不予准考。
(四)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务必仔细阅读《2019年北京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选择招收同等学力的专业。如因考生不按要求选择报考专业,而导致不能参加考核,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在考核阶段加试自然辩证法及两门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报名结束后,考生的招生方式、报考学院、专业、研究方向、导师、报考类别等报考信息不能任意调整与修改,请考生报名阶段慎重填写。
(六)所有考生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报考材料不全或不合格的考生,不能网上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不能参加考核或未被录取,已交付的报名费、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还。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教育部不允许考生同时被两个以上(含两个)招生单位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八)报考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因任何原因不能按要求调档造成不能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九)报考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不能按要求签订定向培养协定造成不能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九、其它事宜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站(http://gs.njtu.edu.cn/cms/zszt/或报考学院网站,或与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学院研究生科、导师联系。
1.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传真):010-51688153,办公地址:北京交通大学逸夫楼东801室,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44。
2.各学院研究生科电话、联系人及办公地点见表4。
                                  表4      各学院研究生科联系方式
代码 学院名称 学院电话 联系人 办公地点
001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010-51687342 沈老师 九教南107室
002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010-51685847 周老师 九号教学楼北103室
003 经济管理学院 010-51687171 张老师 思源东楼502室
004 交通运输学院 010-51688778 赵老师 八号教学楼8617B室
005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010-51687240 王老师 土木工程楼724室
006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 010-51684107 李老师 机械工程楼801b室
007 电气工程学院 010-51688369 于老师 电气工程楼704室
008 理学院 010-51688373 由老师 七号教学楼7208室
009 马克思主义学院 010-51683209 王老师 思源西楼704室
010 软件学院 010-51687348 薛老师 逸夫楼西814室
 
 
 
2021年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复查工作已完成,所有申请复查的考生成绩结果无误。复查结果已电话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也可通过“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站,凭报名号及密码进入“博士招生”系统,点击“查看信息状态”即可查看申请成绩复查结果。 2021年我校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北京交通大学2021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人数以最终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一、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四种: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公开招考。各学院2021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如表1。
表1 各学院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招生方式
001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002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003 经济管理学院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非定向)、公开招考(定向)
004 交通运输学院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005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006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007 电气工程学院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008 理学院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009 马克思主义学院 公开招考
010 软件学院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现役军人报考,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报考。
(二)公开招考考生,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境外学历学位须在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②提供进修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盖研究生培养部门的公章)。
③已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发表过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具有已实现转化应用的国家授权发明专利(含国防),或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
(三)申请考核考生,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还须符合报考条件(二)及报考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中相关要求。
(四)硕博连读考生,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还须符合《北京交通大学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暂行办法》中的要求。
(五)直接攻博考生,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还须符合《北京交通大学2021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办法》中的要求。
三、报考程序
所有考生登录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页中的博士招生系统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2月16日,报名考试费200元,交费方式为网上支付。具体相关报考程序见以下相关说明:
(一)公开招考考生按照《北京交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报考指南》执行。
(二)申请考核考生按照《北京交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报考说明》执行。
(三)硕博连读生报考程序及安排,请关注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及报考学院通知。
(四)本科直博生报考程序及安排按照《北京交通大学2021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办法》及学院有关要求执行。
四、考核及体检
考核安排请关注报考学院网站上相关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地点为北京交通大学校医院。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五、学习方式及报考类别
(一)学习方式
    我校仅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在《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考意见处须注明同意报考全日制。
(二)报考类别
我校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两种。报名结束后,考生报考类别原则上不能更改。学校统筹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工作,拟招收人数为学校录取规模的10%左右。
1.非定向就业:人事档案调至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学校派遣;报考非定向时,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考意见处注明同意报考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在职考生报考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如被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2.定向就业: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定向培养单位,录取后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按照签订的协议书就业;我校不解决住宿;现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或在读)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及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委托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并且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需要在《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考意见处中填写意见,说明是否继续定向培养,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考生与定向、委托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六、基本修业年限及入学时间
博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超过6年。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入学时间均为2021年秋季,详见录取通知书。
七、学费与相关奖助政策
(一)学费及基本奖助学金
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学校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博士研究生学费10000元/生·学年。我校设有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由助学金和奖学金两部分组成,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享受基本奖助学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除外),标准见表2和表3。
表2 博士研究生助学金标准
助学金
(元/每生每月)
学科类别 工学 理学、经管 人文
基本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拨款范围内的每生每月1750元;
国家助学金拨款范围外的每生每月1500元。
助研津贴 不低于800 不低于500 不低于300
表3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奖励标准
年级 等级 比例 奖励标准(元/生年)
一年级 学业奖学金 100% 14000
二年级及以后 国家奖学金 40%
(其中国家奖学金按照国家当年下达的指标确定)
30000
一等学业奖学金 16000
二等学业奖学金 60% 12000
(二)研究生创新项目
博士研究生可申请研究生创新项目,项目分为两类,经费分别为10000元、30000元。
(三)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
学校设立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用于资助博士研究生出国访学及参加在国(境)外举办的本领域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
(四)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
作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签约院校,我校每年按协议名额派出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五)知行奖学金(研究生)
知行奖学金(研究生)设知行奖和提名奖,知行奖20000元/人次,提名奖10000元/人次,优秀博士研究生可申请。
(六)双百奖学金
双百奖学金即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学术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每人奖励20000元,学术奖学金每人奖励30000元,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优秀博士研究生可申请。
(七)社会捐助奖助学金
我校设立各种社会捐助奖助学金共30余项,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均可申请,奖励金额每人2000-30000元。
八、其他相关事项
(一)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0)1号]的要求,我校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3名。考生须将由定向就业单位、省级教育厅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送至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否则不予准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协议进行派遣,不得改派。
(二)我校2021年计划招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专业: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招生政策参照教育部相关规定。
(三)在读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如尚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按同等学力人员对待,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
(四)考生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或相关权威认证机构对相应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进行认证,并获取认证报告。国(境)外所获得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获得认证报告。认证报告复印件按照要求进行寄送,否则不予准考。
(五)同等学力考生须在考核阶段加试政治理论课及两门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六)报名结束后,考生的招生方式、报考学院、专业、研究方向、导师、报考类别等报考信息原则上不能任意调整与修改,请考生报名阶段慎重填写。
(七)所有考生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及报考材料必须准确、真实。报考材料不全或不合格的考生,不能网上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不能参加考核或未被录取,已交付的报名费、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还。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教育部不允许考生同时被两个以上(含两个)招生单位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九)若因疫情防控需要,学校将按要求会对研究生招生政策及安排做出相应调整,如有调整,将及时予以公告。
九、其它事宜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站(http://gs.njtu.edu.cn/cms/zszt/)或报考学院网站,或与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学院研究生科、导师联系。
1.研究生导师在线(https://gsdb.bjtu.edu.cn/discipline/college_show/)。
2.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传真):010-51688153,办公地址:北京交通大学逸夫楼东801室,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44。
3.各学院研究生科电话、联系人及办公地点见表4。
表4 各学院研究生科联系方式
代码 学院名称 学院电话 联系人 办公地点
001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010-51687340 沈老师 九教南107室
002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010-51685847 周老师 九号教学楼北205B室
003 经济管理学院 010-51687171 宋老师 思源东楼502室
004 交通运输学院 010-51688778 赵老师 八号教学楼8611B室
005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010-51685313 王老师 土木工程楼724室
006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 010-51682896 田老师 机械工程楼Z812室
007 电气工程学院 010-51688369 于老师 电气工程楼704室
008 理学院 010-51688373 由老师 七号教学楼7209室
009 马克思主义学院 010-51683209 王老师 思源西楼704室
010 软件学院 010-51684377 陈老师 逸夫楼西814室

机械工程(学科代码:0802 授予工学博士学位)一、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机械工程学科主要研究领域和研究内容包括机械的基础理论、各类机械产品与装备的设计方法、制造技术与系统、检测控制与自动化、性能分析与实验研究,以及各类机械装备运行维护的理论与技术等。
北京交通大学机械工程学科依托载运工具先进制造与测控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轨道车辆结构可靠性与运用检测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结构强度检测国家认可实验室、机械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围绕轨道交通和航天装备等领域的国家重大需求,开展先进设计、制造以及测控的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研究,形成了轨道车辆强度与动力学、磁性液体密封设计理论与方法、复杂装备先进设计与制造、轨道交通基础设施安全检测、航天运载装备电液伺服控制、机械材料加工理论与技术、微机电系统流动传热、能源转化和利用技术、现代生产模式及系统集成和人因工程等特色鲜明的稳定研究方向。
主要研究方向及其内容:
1.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1)数字化制造与精密加工:研究轨道交通、航空航天及电子信息等领域复杂零件数控加工、难加工材料高效与精密加工、智能制造过程与系统,以及制造装备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等方面的基础理论与关键技术。
(2)材料绿色成形与组织性能调控:主要开展高性能结构材料液态模锻、半固态加工、3D 打印、复合材料制备与成型一体化等先进成型技术与理论研究,开展汽车、航空、高铁等高端关键零部件的轻量化、长寿命、绿色智能化成形制造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展金属材料制备与成型过程的组织性能调控技术研究与应用。
(3)工业与系统工程:研究生产系统运行优化与信息集成、轨道交通等领域复杂系统的智能控制及人机环系统工程等方面的基础理论与应用技术。
2. 机械电子工程
(1)机电系统建模、先进控制及自动化研究航天、轨道交通、电力等领域机电系统的控制理论及控制方法,包括系统建模与辨识、智能控制、控制器优化设计及系统的集成与性能优化、机器人控制技术及微系统技术等。
(2)机电系统状态检测与故障诊断研究航天、轨道交通、电力等领域的机电系统的过程监测技术、电量及非电量信号检测技术、信号处理技术以及故障诊断技术。
研究基于无损检测、图像处理、电学层析等技术的状态检测与故障诊断方法。
(3)流体传动及控制研究机电液气系统的设计与应用、机电液控制系统控制规律和控制方法、电液伺服、比例控制系统和传动系统的设计、仿真与实现的问题;研究电液控制元器件的机理;研究基于以伺服电机和各类电机为控制元件的运动控制和拖动问题。
3. 机械设计及理论
(1)机电装备系统设计:研究机构与机器的先进设计理论与方法,研制新概念运载工具、航空航天特种材料数控加工机床、空气悬浮运输设备等机电一体化装备,开发计算机辅助先进设计工具与仿真平台,推进现代机电装备的机理创新、概念创新、结构创新以及应用创新。
(2)机器人学:研究机器人学的结构学、运动学与动力学及控制技术,开展机器人轨迹规划、机器人运动和轨迹控制策略和算法的研究。
(3)机电液磁一体化的理论及应用:研究机电液磁一体化系统控制的基础理论、磁性液体的动力学与流变学特性、纳米磁性材料的制备、磁流变体的理论与应用、现代磁技术和微机电系统的理论及应用。
(4)精密零部件设计与摩擦学:研究在精密零部件、微纳构件等加工过程中降低不确定性以获得高精度产品的精密零部件设计理论与制造技术、摩擦与磨损理论、在线监测与故障诊断技术。
(5)机电系统流动传热与能源技术装备:研究微机电系统复杂过程流动与传热、工业过程与技术传热传质以及洁净能源燃烧理论;研究洁净能源利用装备开发与能源利用技术、多相流动与传热设备、燃烧设备。
4. 车辆工程
(1)车辆结构可靠性:研究轨道车辆结构设计中的强度与可靠性问题,包括结构抗疲劳和防断裂设计方法、有限元技术及应用、结构动态测试、结构可靠性设计理论、结构应力测试与疲劳评估、车辆结构优化设计建模与算法、零部件可靠性基因工程等。
(2)车辆系统动力学与控制:研究轨道车辆系统、车辆-轨道耦合系统的各种振动特性,涉及车辆系统动力学、车辆-轨道耦合动力学、列车纵向动力学、高速列车空气动力学以及主动悬挂技术和振动控制技术等。
解决轨道车辆运行稳定性、安全性、乘坐舒适性等重大技术问题。
二、培养目标1.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勇于奉献的精神,具有严谨的学术作风、良好的学术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身心健康,热爱机械工程科学与技术的研究工作。
2.应掌握机械工程学科领域内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熟悉本学科的前沿发展现状和趋势。
3.具有综合运用机械工程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发现、提出、分析与解决问题,并独立分析、解决前沿科学问题与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敏锐的学术洞察力,在实践中归纳和凝练科学问题;对研究问题、研究过程和已有成果,具有较强的学术鉴别能力;能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具备在所从事的研究领域内开展创新性思考、创新性研究,并取得创新性成果的能力。
4.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述能力,能够准确阐明所研究问题的思路与方案,具有宽阔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环境下的交流、竞争与合作能力;具有一定规划、组织、协调等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
5.毕业后可在高等院校、科研部门、高新技术企业等单位,从事机械工程领域教学、科研、技术开发与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三、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1. 培养方式博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
导师可聘任本学科 1 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副导师,或聘任交叉学科 1 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合作导师,但须经学院审批同意并报学校学位办公室备案。
导师(包括副导师和合作导师)负责制订博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指导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等工作。
2. 学习年限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 4 年,直博生基本修业年限 5 年。
博士研究生最长修业年限 6年(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的博士研究生自转入博士生阶段起学习年限与普通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相同)。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应修最低学分为 13 学分,其中课程学分 8 分,论文环节学分 5 分。
硕博连读(含直博)研究生应修最低学分为41 学分,其中课程学分 36 分,论文环节学分 5 分。
专业课每门课程原则上不超过 2 学分,每学分对应 16 学时。
课程教学一般安排在第一学年。
课程设置除按上述博士研究生课程要求外,要求完成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课程的相应要求。
具体课程设置见附表。
五、科学研究与实践科学研究与实践环节是培养博士研究生的重要环节,是培养研究生独立从事科研工作能力的有效途径,通过该环节使研究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培养研究生的科学研究实践能力,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步骤:1.博士研究生应作为主要参与者,参加省部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开展科研项目的申报、论证等工作;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及实验室的申报和建设。
2.博士研究生应根据机械工程科学技术现状和发展,依据研究条件,结合国家社会需求、个人知识背景以及研究兴趣,阅读大量有关研究文献,经过归纳整理、分析鉴别,对所研究的问题在一定时期内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存在问题以及新的发展趋势等进行系统、全面、客观的了解,确立有利于开拓新领域或提出新观点、或启发新思维、或构建新理论等具有创新性的研究问题,进而提出科学的解决方案,分析其可行性,最终确定研究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路线和详细的研究工作计划,独立完成问题分析、理论证明、难点攻关、试验验证和成果梳理,以达到培养研究生逻辑推理、科学实验、数据处理和科技论文写作等独立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的能力。
3.博士研究生实际参加科研实践时间应不少于 2 年,开展相关科学研究工作,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4.在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期间,鼓励博士生通过多种途径与资助形式到境外本学科研究水平先进的大学或学术机构进修或开展合作研究。
六、学位论文1. 博士生资格考试博士生资格考试是对博士生正式进入学位论文研究阶段的学科综合考试,重点考察其是否具备进行创新性研究工作所必须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科研能力。
资格考试由学院统一组织,一般安排在博士生入学后第二学期期末(普通博士生入学后的第二学期、直博生入学后的第四学期、本硕硕博连读生转为正式博士生后的第二学期)进行。
资格考试委员会由 3-5 位教授组成,负责组织考试。
2. 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博士研究生应根据载运工具运用工程科学技术发展和国家需求、结合个人知识背景和研究兴趣进行论文选题;论文选题应针对所在一级学科的某一具体研究方向,提出相应领域具有理论意义和应用前景的课题。
文献综述应在全面搜集、阅读大量有关研究文献的基础上,经过归纳整理、分析鉴别,对所研究的问题在一定时期内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存在问题以及新的发展趋势等进行系统、全面、客观的叙述和评论;为论文课题的确立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论证,为科研选题提供理论依据。
博士研究生开题在通过博士生资格考试后进行,由博士生导师根据博士生工作进度情况确定,一般应在第二学年末完成,最迟距离申请答辩日期不少于 1 年。
3.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是对博士生学位论文工作进行的一次阶段性检查,目的为检查博士生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并为其学位论文进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供指导。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内容包括:(1)论文工作进展情况;(2)已完成内容和已取得阶段性成果;(3)发表学术论文情况;(4)目前存在或预期可能出现的问题。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在开题一年后进行,一般应在第三学年末之前完成。
4. 学位论文要求博士学位论文是博士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集中反映,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成。
博士学位论文应是系统完整的学术论文,应在科学上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学术成果,应能反映出博士生已经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了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学位论文要求做到概念清楚、立论正确、分析严谨、数据真实可靠、计算正确、图表清晰、层次分明、文字简练。
博士生用于学位论文研究的实际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 2 年。
5. 学位论文答辩在学位论文工作基本完成后,要求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通过者方可申请学位论文送审与答辩。
具体要求按照《北京交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若干规定》相关规定执行。
6. 发表学术论文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应达到的发表论文要求,按照《北京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北京交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022年

2021年我校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北京交通大学2021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人数以最终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一、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四种: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公开招考。各学院2021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如表1。
表1 各学院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招生方式
001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002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003 经济管理学院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非定向)、公开招考(定向)
004 交通运输学院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005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006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007 电气工程学院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008 理学院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009 马克思主义学院 公开招考
010 软件学院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现役军人报考,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报考。
(二)公开招考考生,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境外学历学位须在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②提供进修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盖研究生培养部门的公章)。
③已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发表过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具有已实现转化应用的国家授权发明专利(含国防),或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
(三)申请考核考生,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还须符合报考条件(二)及报考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中相关要求。
(四)硕博连读考生,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还须符合《北京交通大学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暂行办法》中的要求。
(五)直接攻博考生,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还须符合《北京交通大学2021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办法》中的要求。

三、报考程序
所有考生登录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页中的博士招生系统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2月16日,报名考试费200元,交费方式为网上支付。具体相关报考程序见以下相关说明:
(一)公开招考考生按照《北京交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报考指南》执行。
(二)申请考核考生按照《北京交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报考说明》执行。
(三)硕博连读生报考程序及安排,请关注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及报考学院通知。
(四)本科直博生报考程序及安排按照《北京交通大学2021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办法》及学院有关要求执行。

四、考核及体检
考核安排请关注报考学院网站上相关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地点为北京交通大学校医院。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五、学习方式及报考类别
(一)学习方式
    我校仅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在《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考意见处须注明同意报考全日制。
(二)报考类别
我校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两种。报名结束后,考生报考类别原则上不能更改。学校统筹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工作,拟招收人数为学校录取规模的10%左右。
1.非定向就业:人事档案调至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学校派遣;报考非定向时,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考意见处注明同意报考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在职考生报考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如被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2.定向就业: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定向培养单位,录取后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按照签订的协议书就业;我校不解决住宿;现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或在读)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及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委托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并且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需要在《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考意见处中填写意见,说明是否继续定向培养,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考生与定向、委托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六、基本修业年限及入学时间
博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超过6年。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入学时间均为2021年秋季,详见录取通知书。

七、学费与相关奖助政策
(一)学费及基本奖助学金
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学校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博士研究生学费10000元/生·学年。我校设有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由助学金和奖学金两部分组成,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享受基本奖助学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除外),标准见表2和表3。
表2 博士研究生助学金标准
助学金
(元/每生每月)
学科类别 工学 理学、经管 人文
基本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拨款范围内的每生每月1750元;
国家助学金拨款范围外的每生每月1500元。
助研津贴 不低于800 不低于500 不低于300
表3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奖励标准
年级 等级 比例 奖励标准(元/生年)
一年级 学业奖学金 100% 14000
二年级及以后 国家奖学金 40%
(其中国家奖学金按照国家当年下达的指标确定)
30000
一等学业奖学金 16000
二等学业奖学金 60% 12000
(二)研究生创新项目
博士研究生可申请研究生创新项目,项目分为两类,经费分别为10000元、30000元。
(三)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
学校设立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用于资助博士研究生出国访学及参加在国(境)外举办的本领域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
(四)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
作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签约院校,我校每年按协议名额派出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五)知行奖学金(研究生)
知行奖学金(研究生)设知行奖和提名奖,知行奖20000元/人次,提名奖10000元/人次,优秀博士研究生可申请。
(六)双百奖学金
双百奖学金即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学术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每人奖励20000元,学术奖学金每人奖励30000元,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优秀博士研究生可申请。
(七)社会捐助奖助学金
我校设立各种社会捐助奖助学金共30余项,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均可申请,奖励金额每人2000-30000元。

八、其他相关事项
(一)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0)1号]的要求,我校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3名。考生须将由定向就业单位、省级教育厅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送至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否则不予准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协议进行派遣,不得改派。
(二)我校2021年计划招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专业: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招生政策参照教育部相关规定。
(三)在读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如尚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按同等学力人员对待,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
(四)考生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或相关权威认证机构对相应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进行认证,并获取认证报告。国(境)外所获得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获得认证报告。认证报告复印件按照要求进行寄送,否则不予准考。
(五)同等学力考生须在考核阶段加试政治理论课及两门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六)报名结束后,考生的招生方式、报考学院、专业、研究方向、导师、报考类别等报考信息原则上不能任意调整与修改,请考生报名阶段慎重填写。
(七)所有考生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及报考材料必须准确、真实。报考材料不全或不合格的考生,不能网上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不能参加考核或未被录取,已交付的报名费、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还。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教育部不允许考生同时被两个以上(含两个)招生单位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九)若因疫情防控需要,学校将按要求会对研究生招生政策及安排做出相应调整,如有调整,将及时予以公告。

九、其它事宜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站(http://gs.njtu.edu.cn/cms/zszt/)或报考学院网站,或与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学院研究生科、导师联系。
1.研究生导师在线(https://gsdb.bjtu.edu.cn/discipline/college_show/)。
2.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传真):010-51688153,办公地址:北京交通大学逸夫楼东801室,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44。
3.各学院研究生科电话、联系人及办公地点见表4。
表4 各学院研究生科联系方式
代码 学院名称 学院电话 联系人 办公地点
001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010-51687340 沈老师 九教南107室
002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010-51685847 周老师 九号教学楼北205B室
003 经济管理学院 010-51687171 宋老师 思源东楼502室
004 交通运输学院 010-51688778 赵老师 八号教学楼8611B室
005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010-51685313 王老师 土木工程楼724室
006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 010-51682896 田老师 机械工程楼Z812室
007 电气工程学院 010-51688369 于老师 电气工程楼704室
008 理学院 010-51688373 由老师 七号教学楼7209室
009 马克思主义学院 010-51683209 王老师 思源西楼704室
010 软件学院 010-51684377 陈老师 逸夫楼西81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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