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022年

更新时间:2021-12-17 14:17:08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北京建筑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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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大学2021年在建筑学和土木工程2个一级学科采取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方式选拔、招收攻读全日制非定向博士学位研究生。其中硕博连读生选拔及考核办法按照北京建筑大学关于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相关办法执行。
一、培养目标
博士研究生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目标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取得创新性的成果;具有国际视野,能较熟练地进行国际学术交流。
二、学制
普通招考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3~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为5年,学习年限为4~8年。
三、报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须满足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人才培养目标制定的相关要求。考生除满足报考基本要求外,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申请考核制
1、考生的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人员。获得国(境)外学位硕士学历学位人员,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纸质认证报告正式文件。
(2)国家承认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同等学力者报考条件: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8年以上(含8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在所从事的领域有突出业绩;须同时满足①本人为主要成员的研究课题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排名前五名),且报考方向与该研究课题相关;②本人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期刊发表三篇以上高质量论文(由报考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认定),且内容应与报考方向相关;③经所报导师审查,具备博士培养条件,学院同意报考。
特别说明:同等学力者报考前,应按要求如实提供真实材料,经报考学科所在学院进行资格认定,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正式的网上报名,同等学力者须加试两门本学科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于复试前通知)。加试成绩不计入加权成绩,若有一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硕博连读
1、我校在读二年级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且须获得硕士生导师和硕士生所在学院同意。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没有补考的科目。
3、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TOEFL(≥75分);IELTS(≥5.5分);GRE-Verbal(≥145分);CET-6(≥425分);TEM-8(≥60分);WSK(PETS-5)(笔试≥60分)。除CET-6之外,其他成绩应为近五年内取得(截止到2021年1月1日)。
4、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有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良好素质和潜力。硕士阶段(截止2021年4月1日之前)以第一作者(或校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或录用1篇及以上与本人硕士课题相关的论文(第一完成单位为北京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科的论文要求是SCI或EI收录期刊论文(有DOI号即可),建筑学学科的论文要求是SCI、SSCI、A&HCI、CSSCI、EI收录期刊论文(有DOI号即可)或教育部指定的建筑学学科评估补充期刊论文。
5、就读硕士学位专业与拟攻读的博士学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报名
(一)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认真核实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进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请考生(包括硕博连读考生)点击网站页面 “博士网报”,注册学信网帐号并登录,阅读教育部公告和考试承诺书,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上报名。报名过程中考生须填写详细有效的通讯地址,该项为考生2021年6-7月接收录取通知书、调档函等重要材料的唯一通讯地址,不予修改。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考试费(收费编码:173056004),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考试费为200元/人,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报名费一旦交纳,不再办理退款手续。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报名号并成功支付报名费,方视为完成网上报名。
2、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4月1日
(二)第二阶段:提交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表》。须有考生学习或工作所在单位相关部门意见和考生本人签署承诺。往届生若无工作单位,则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盖章即可。
2、应届生及硕博连读考生须提交学校研究生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往届生须提交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若无工作单位,须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复印件,并须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3、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及硕博连读考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须复印封面、个人信息页和注册章页),及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位论文初稿)。
5、科研成果,如:已获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应包括正文第一页,如论文被SCI、EI、SSCI检索,需提供相应检索证明文件,专著复印件需包括封面和版权页)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等。
6、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7、两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高级或以上职称专家亲笔签名的的推荐信(参考模板请见附件1)。被推荐考生本人不得查阅(专家本人填写推荐书、签名、密封<封口处骑缝签字>,单独提交不装订)。
8、申请外语水平考核免考的考生请务必提供满足免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9、考生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应含拟致力于研究的科学问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研究方法以及预期目标等,不少于3000字,格式不限。
10、学籍学历认证材料,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境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1、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12、硕博连读的考生按照《北京建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管理办法》的要求,填写《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硕转博申请考核表》(参考模板请见附件2)。
13、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支付成功后,须将以上材料(专家推荐书、《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表》除外)由申请者添加封面(参考模板请见附件3)和目录页,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专家推荐书、《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表》须单独提交,不得装订)。并送交或邮寄至招生学院(负责接收材料老师的联系方式见简章后,如通过邮寄方式须使用EMS或顺丰)。申请材料接收截止日期:2021年4月7日。在申请材料审核时,将以纸质版材料为准,参考报名系统中上传的材料。
考生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材料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年内不接受其报考。
五、考核
(一)科研基础审核
在考生提交申请材料后,各一级学科申请考核博士生选拔领导小组依据审核标准,对申请者的报考条件、学习经历与成绩、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论文情况、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进行综合评价,以百分制计分给出“科研基础”得分并填写《北京建筑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考生“科研基础”评分表》,考生“科研基础”得分由学院进行公示并公布。各学科根据考生的科研基础得分,划定科研基础合格分数线。科研基础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外语水平考核。
(二)外语水平考核
外语水平考核(考试语种为英语)由学校统一组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者(成绩有效期五年,截止日为入学当年的9月1日),经审核通过后可以免参加外语水平考核,直接参加复试。
英语: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50分及以上;
(2)英语专业四级考试60分及以上;
(3)IELTS(A类学术类)成绩6.5分及以上;
(4)托福80分及以上;
(5)GRE成绩1300分及以上(新标准260分及以上);
(6)WSK(PETS 5)笔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
外语水平考核免考名单由各学院依据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审核后确定,在全校统一外语水平考核前由报考学院在其网站进行公布。
若申请人提供的外语成绩证明超出有效期,或不符合免考条件的,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学校根据申请考核制拟招生计划数,按照一定差额复试比例划定外语水平考核学校最低合格分数线。
外语水平考核预计将于2021年4月下旬进行,具体请关注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后续关于外语水平考核安排的相关通知。
(三)复试
1、复试分数线
各学科根据生源情况,划定不低于学校要求的学科复试分数线(含科研基础和外语水平考核),提出进入复试环节的考生名单,由北建大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布。未达到学科复试分数线者,不得参加报考学科的复试。
2、资格复审
所有考生须按照招生学院的时间要求,在复试前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持本人硕士研究生学生证原件;国<境>外单位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外语水平考核免考还需携带外语水平考核免考证明材料原件)到学院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我校在资格复审时,对存疑的学历学位证书,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3、复试的组织
复试按照一级学科组织,对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外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考核,均以百分制计分,同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考核形式由各学科根据人才选拔要求确定。
“专业外语”考核主要包括专业外文文献阅读与翻译、外语听力及口语等能力的考核;“专业基础”考核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程度以及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综合”考核主要包括创新意识与科学思维能力、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学术作风等。
六、录取
1、录取依据加权成绩,由各学科划定不低于学校要求的加权成绩资格线。资格线以上考生,再根据加权成绩和报考导师招生名额,结合思想品德考核结果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人选。
2、学院对考生的考核记录、考核成绩和导师招生名额进行审查无误后,公示并根据录取原则提出学院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通过,予以拟录取公示。
3、生源不足或未招满的学科和导师可按照学校调剂工作要求,在相同或相近学科复试成绩达到学科要求但未能被第一志愿导师录取的考生中调剂录取。经调剂录取后各学科未能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统一收回重新分配。
4、复试各环节成绩低于60分、体检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拟录取考生档案须在入学时转入北京建筑大学,户口按相关规定自愿迁入。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按照学校就业工作实施办法落实就业去向。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八、学费及奖学金
1、本校按照经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博士研究生学费1万元/学年·生。
2、奖学金体系。学校设立多种形式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为学生安心学业、潜心科研提供良好的条件保障。有关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对象、覆盖范围、等级、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依据国家、北京市及北京建筑大学关于奖学金评定的相关办法执行。
在学校奖助政策基础上,各学院可以制定其他不同种类的政策,用于研究生的学业支持。详情可查看相关学院网站或致电咨询。
九、其他说明
1、入学时间:2021年9月。
2、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博辅导班,不提供真题。
3、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或提供的所有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一经提交确认后,一律不准更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报名、考试中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
4、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必须以报名时现用的合法有效身份信息(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网上注册及信息填报,并提交相关认证报告,以及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5、考生报考前必须先同所报考导师联系,征得导师同意并确定专业课的具体考试科目。
6、因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限制,不确定列入学科目录的每位博士生导师均有2021年招生名额。
7、有关报考导师信息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8、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对因此造成无法调取考生档案、不能复试或录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9、如报考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同时被我校和其他招生单位录取,请在学校规定的时间之前告知我校,以免影响本人录取。
10、若上级对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进行调整,按最新文件精神执行。
十、材料寄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北京建筑大学,教1楼110室,邮编:100044。
联系电话:010-68322241/68364458。
网址:http://yjsy.bucea.edu.cn/
电子邮箱:yanzhaoban@bucea.edu.cn
公众号:BUCEA_grad_edu
(二)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 材料寄送地点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北京建筑大学办公楼417 010-68322333 陈老师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北京建筑大学实验2号楼101 010-68322520 赵老师
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北京建筑大学实验2号楼206 010-68322126 王老师
 
 
北京建筑大学源于 1907 年清政府成立的京师初等工业学堂,2013 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北京建筑大学,是一所具有鲜明建筑特色、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学校 1986 年获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8 年获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先后获批设立建筑学和土木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2020 年我校将在建筑学和土木工程 2 个一级学科采取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方式选拔、招收攻读全日制非定向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
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取得创新性的成果;具有国际视野,能较熟练地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学习年限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为 4 年,学习年限为 3~6 年。
三、招生方式
(一)普通招考: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初试和复试选拔博士生。
(二)硕博连读:从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的在学全日制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
四、报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
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须满足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人才培养目标制定的相关要求。考生除满足报考基本要求外,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普通招考
1、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 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的人员。
2、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硕博连读
1、我校在学二年级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且须获得硕士生导师和硕士生所在学院同意。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没有补考的科目。
3、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TOEFL(≥75 分);IELTS(≥5.5 分); GRE-Verbal(≥145 分);CET-6(≥425 分);TEM-(≥60 分);WSK(PETS-5)(笔试≥60 分)。除 CET-6 之外,其他成绩应为近五年内取得(截止到 2020 年1 月 1 日)。
4、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有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良好素质和潜力。硕士阶段(截止 2020 年 4 月 1 日之前)以第一作者(或校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或录用 1 篇及以上与本人硕士课题相关的论文(第一完成单位为北京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科的论文要求是 SCI 或 EI 收录期刊论文(有 DOI 号即可),建筑学学科的论文要求是 SCI、SSCI、A&HCI、CSSCI、EI收录期刊论文(有 DOI 号即可)或教育部指定的建筑学学科评估补充期刊论文。
5、就读硕士学位专业与拟攻读的博士学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五、报考事宜
(一)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北京建筑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请考生(包括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考生)点击网站页面 “博士网报”,注册学信网帐号并登录,阅读教育部公告和考试承诺书,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上报名。报名过程中考生须填写详细有效的通讯地址,该项为考生 2020 年 6-7 月接收录取通知书、调档函等重要材料的唯一通讯地址,不予修改。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 号):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考试费(收费编码: 173056004),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考试费为 200 元/人,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报名费一旦交纳,不再办理退款手续。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报名号并成功支付报名费,方视为完成网上报名。
2、时间:2019 年 12 月 10 日-2020 年 4 月 1 日
所有考生应严格按照网报流程认真如实进行报考信息录入,上传电子照片
(电子照片要求详见网站说明),并牢记自己的报名号和密码。
考生须认真核实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如因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第二阶段:提交材料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网上支付后,须将报名材料送交或邮寄至招生学院联系人(2020 年 4 月 3 日前提交)。考生须提交的报名材料包括:
(1)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表》。须有考生学习或工作所在单位相关部门意见和考生本人签署承诺。往届生若无工作单位, 则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盖章即可。
(2) 应届生及硕博连读考生须提交学校研究生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往届生须提交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若无工作单位,须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复印件,并须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3) 应届生及硕博连读考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须复印封面、个人信息页和注册章页),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或者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
(4) 硕士学位论文、发表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清单和证明。
(5)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书,须有专家亲笔签名。(附件 3- 2020 年专家推荐书);
(6) 学籍学历认证材料,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境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 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8) 考生本人签字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附件 4-身体健康情况说明模板.pdf)
(9) 硕博连读的考生按照《北京建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管理办法》的要求,填写《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硕转博申请考核表》(附件 5)。
(10) 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提交的材料须与网上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保持一致,一经发现不符者,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无效。
(二)第三阶段:现场信息确认
所有考生须在 2020 年 4 月 13-14 日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西城校区教
1-110 室)进行现场信息确认;未支付报名费、逾期未收到报名材料、逾期未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的报名无效。
(三)第四阶段:报考资格审核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在 2020 年 4 月 17 日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予准考。
六、考试
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考试时间地点:暂定 2020 年 4 月 29-30 日;北京建筑大学西城校区,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学校和学院相关通知。
2、初试方式:笔试。
3、考试科目:设置“英语”和 2 门业务课考试,满分均为 100 分。“英语”科目考试题型包括词汇、阅读、翻译和写作等,听力和口语安排在复试阶段测试;业务课分为基础课和专业课,具体详见附件 1-北京建筑大学 2020 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和附件2-北京建筑大学2020 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参考书目。
4、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免参加初试英语考试: TOEFL(≥75 分); IELTS(≥5.5 分);GRE-Verbal(≥145 分);CET-6(≥425 分);TEM-8(≥60分);WSK(PETS-5)(笔试≥60 分)。除 CET-6 之外,其他成绩应为近五年内取得(截止到 2020 年 1 月 1 日)。
5、硕博连读考生不用参加初试。
(二)复试
1、学校划定复试分数线,学院结合考生材料审核结果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2、复试由学院组织,复试时间为 2020 年 5 月,具体安排见学院通知。
3、复试一般采取面试方式,实行差额复试,需要时将根据招生学院的要求增加笔试,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听说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申请人应向复试小组作陈述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4、参加硕转博综合考核的考生见学院相关通知。
七、体检
所有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
八、录取
1、录取原则:根据导师年度招生名额、考生初试与复试的成绩、综合素质审核结果、体检等情况,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1) 复试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
(2)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3) 普通招考的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4) 教育部不允许考生被两个以上(含两个)招生单位同时录取为博士研究生,若出现此情况,录取资格无效。
2、录取类别:仅招收全日制非定向考生。档案须按时转入北京建筑大学, 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九、学费、奖学金、住宿
(一)学费标准
本校按照经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博士研究生学费1 万元/学年·生。
(二)奖助学金
北京建筑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可按照现行《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参加奖助学金评定。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年 30000 元/生;研究生新生校长奖学金(10000 元/生);学业奖学金入校后第一学年奖励标准为 8000 元/生,其他学年学业奖学金标准为:一等奖 15000 元/
生,二等奖 8000 元/生,三等奖 5000 元/生;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可享受国家助
学金 1500 元/月,每年按 10 个月发放。此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还可参评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2000 元/生)、优秀毕业研究生(2000 元/生)、研究生科技创新奖学金(特等奖 10000 元/项,一等奖 5000 元/项,二等奖 3000 元/项,
三等奖 1000 元/项)等相关奖项,以及申请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等。
在此基础上,导师提供助研费不低于 2000 元/月,每年按 10 个月发放。
(三)住宿
北京建筑大学解决学习方式为全日制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住宿,具体视情况安排在不同校区,住宿实行收费制,所有住宿的博士研究生均须交纳住宿费,具体住宿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附相关说明。
十、其他说明
1、入学时间:2020 年 9 月。
2、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博辅导班。
3、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或提供的所有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一经提交确认后,一律不准更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报名、考试中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 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通知其所在学校给予处分;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考生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
4、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必须以报名时现用的合法有效身份信息(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网上注册及信息填报, 并提交相关认证报告,以及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5、考生报考前必须先同所报考导师联系,征得导师同意并确定专业课的具体考试科目。
6、因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限制,不确定列入学科目录的每位博士生导师均有 2020 年招生名额。
7、有关报考导师信息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8、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对因此造成无法调取考生档案、不能复试或录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9、若上级对 2020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进行调整,按最新文件精神执行。十一、材料寄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 1 号北京建筑大学,
教 1 楼 110 房间,邮编:100044。联系人:李昕 010-68364458。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院网址 http://yjsc.bucea.edu.cn
电子邮件:yanzhaoban@bucea.edu.cn公众号:BUCEA_grad_edu
(二)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 材料寄送地点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 1 号
办公楼 319
010-68322333 陈格非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 1 号
实验 2 号楼 101
010-68322520 赵巍
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 1 号
实验 2 号楼 206
010-68322126 王丽华
 
北京建筑大学源于1907年清政府成立的京师初等工业学堂,2013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北京建筑大学,是一所具有鲜明建筑特色、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学校1986年获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2年获批“建筑遗产保护理论与技术”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14年获批设立建筑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8年获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19年我校将在建筑学和土木工程2个一级学科采取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方式选拔、招收攻读全日制非定向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取得创新性的成果;具有国际视野,能较熟练地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学习年限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3~6年。
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为5年,学习年限为4~8年。
三、招生方式
(一)普通招考: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初试和复试选拔博士生。
(二)硕博连读:从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
四、报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其中:
(一)普通招考
  1、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的人员。
2、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硕博连读
1、我校在学二年级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没有补考的科目。
3、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TOEFL(≥75分);IELTS(≥5.5分);GRE-Verbal(≥145分);CET-6(≥425分);TEM-8(≥60分);WSK(PETS-5)(笔试≥60分)。英语考试成绩在五年有效期内(截止到2019年1月1日之前)。
4、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有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良好素质和潜力。硕士阶段(截止2019年3月31日之前)以第一作者(或校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或录用1篇及以上与本人硕士课题相关的论文(第一完成单位为北京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科的论文要求是SCI或EI收录期刊论文(有DOI号即可),建筑学学科的论文要求是SCI、SSCI、A&HCI、CSSCI、EI收录期刊论文(有DOI号即可)或教育部指定的建筑学学科评估补充期刊论文。
5、就读硕士学位专业与拟攻读的博士学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五、报名
硕博连读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日。硕博连读的考生按照《北京建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管理办法》的要求,填写《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硕转博申请考核表》(附件3),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同时于2019年4月1日前提交相关材料。
普通招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提交材料。
  (一)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报名时须在线支付报名费200元/人,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收费依据为《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考试费(收费编码:173056004)。报名费一旦交纳,则不再办理退款手续。
2、时间:2019年1月15日-4月1日
所有考生应严格按照网报流程认真如实进行报考信息录入,上传电子照片(电子照片要求详见网站说明),并牢记自己的报名号和密码。
考生须认真核实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如因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网上支付后,应尽快(最晚应于2019年4月1日前)将报名材料送交或邮寄至招生学院联系人。考生必须提交的报名材料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其中表格最后一页最后一栏所有考生须签字承诺,最后一页“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非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按照要求盖章签字。
(2)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部、处)的应届生证明原件。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保存单位的公章)。
(4)硕士学位论文、发表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清单和证明。
(5)至少两位报考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推荐书(该推荐书模板请考生于我校研究生院官网中的“招生→下载专栏”自行下载);
(6)学籍学历认证材料,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境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第二阶段:现场信息确认
考生须在2019年4月15-16日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西城校区教1-110室)进行现场信息确认;未支付报名费、逾期未收到报名材料、逾期未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的报名无效。
(三)第三阶段:报考资格审核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在2019年4月18日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予准考。
六、考试
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考试时间:暂定2019年4月25-26日;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学校和学院相关通知。
2、考试地点:北京建筑大学西城校区,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及学校和学院相关通知。
3、初试方式:笔试。
4、考试科目:设置“英语”和2门业务课考试,满分均为100分。“英语”科目考试题型包括词汇、阅读、翻译和写作等,听力和口语安排在复试阶段测试;业务课分为基础课和专业课,具体详见附件1-北京建筑大学2019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和附件2-北京建筑大学2019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参考书目。
5、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免参加初试英语考试:TOEFL(≥75分);IELTS(≥5.5分);GRE(≥200分);CET-6(≥425分);TEM-8(≥60分)、WSK(PETS-5)(笔试≥60分)。英语考试成绩在5年有效期内(截止到2019年1月1日)。
6、硕博连读考生不用参加初试。
(二)复试
1、学校划定复试分数线,学院结合考生材料审核结果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2、复试由学院组织,复试时间为2019年5月,具体安排见学院通知。
3、复试一般采取面试方式,实行差额复试,需要时将根据招生学院的要求增加笔试,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听说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申请人应向复试小组作陈述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4、参加硕转博综合考核的考生见学院相关通知。
七、体检
体检在复试期间进行,具体安排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体检通知(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一寸免冠照片1张)。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1、录取原则:根据导师年度招生名额、考生初试与复试的成绩、综合素质审核结果、体检等情况,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1)复试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
(2)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2、录取类别:仅招收全日制非定向考生。档案须按时转入北京建筑大学,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九、学费及奖学金
(一)学费标准
本校按照经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博士研究生学费1万元/学年·生。
  (二)奖助学金
北京建筑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可按照现行《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参加奖助学金评定。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入校后第一学年(一般为课程学习阶段)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生,第二至第四学年(一般为论文研究和专业实践阶段)学业奖学金设置标准为:一等奖15000元/生,二等奖8000元/生,三等奖5000元/生;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可享受国家助学金1500元/月,每年按10个月发放。此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还可参评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优秀毕业研究生等相关奖项,以及申请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等。
在此基础上,导师提供助研费不低于2000元/月,每年按10个月发放。
十、其他说明
1、入学时间:2019年9月。
2、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博辅导班。
3、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或提供的所有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一经提交确认后,一律不准更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报名、考试中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
4、考生报考前必须先同所报考导师联系,征得导师同意并确定专业课的具体考试科目。
5、因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限制,不确定列入学科目录的每位博士生导师均有2019年招生名额。
6、有关报考导师信息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7、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对因此造成无法调取考生档案、不能复试或录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如报考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同时被我校和其他招生单位录取,请于2019年5月20日前告知我校,以免影响本人录取。
9、若此招生章程与国家教育部将要公布的博士招生相关政策存在不一致情况,将以教育部公布的博士招生相关政策为准。我校也将及时更新,望考生注意查阅。
十一、材料寄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c.bucea.edu.cn  
电子邮件:yanzhaoban@bucea.edu.cn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北京建筑大学,教1楼110房间,邮编:100044。联系人:李昕 010-68364458。
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1.考生进入相应门类(学科)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
 
英语:36 ; 两门专业课总分:130  。
 
2.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当天,考生携带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3.复试的时间、地点安排:
 
2018年5月14日(星期二)8:00-10:00,北京建筑大学大兴校区学C-309 教室。
 
4.复试考核方式:
 
(1)考生复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包括考生陈述和现场答辩2个环节,每个环节时长5分钟。
 
(2)陈述环节需要考生准备ppt,陈述内容一般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本、硕毕业学校及专业、工作单位、年龄等)、主要学术经历和学术成果、以及攻读博士学位研究方向初步设想等。
 
(3)综合素质考核和心理健康测评
 
综合素质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由以调查问卷答题形式进行测评。
 
5.成绩说明
 
(1)考生总成绩,其中初试总成绩占50%,复试总成绩占50%;
 
(2)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专业知识考查+科研能力鉴定+综合素质测评=复试总成绩
 
专业知识考查评分(含外语听力及口语):满分60分。
 
根据专业要求,考察考生对报考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质。
 
科研能力鉴定评分:满分30分。
 
根据考生提供的报考学科科研成果和对考生科研能力及潜质的考查结果,给出科研能力级别分,考察考生的科学研究、创新能力及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实力。
 
综合素质测评评分:满分10分。
 
根据考生在报考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实际工作表现及特长与兴趣等方面的情况,考察考生的人文素养、合作精神和适应能力等。
 
(3)复试成绩须≥60分,复试成绩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
 
6.考生在录取工作结束后,可登录学校研究生院网页招生专栏查看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果。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和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切实规范复试工作,强化能力素质考核,规范复试工作流程,优化复试管理服务,确保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保证招生质量。
  一、 复试总体安排
  (一) 复试时间地点
  1. 复试时间:2019年5月14日—21日由学院具体安排;
  2. 复试地点:西城校区教学1号楼教室,具体地点以学院通知为准。
  3. 体检时间:上述复试期间工作日上午8:00~11:00。详见研究生院-招生-通知公告栏发布的“博士体检工作安排”;
  4. 体检地点:北海医院(北京市东城区地安门外大街158号)
  (二)工作要求
  1. 各招生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博士生招生工作。
  2. 各招生学院依据本办法制订并发布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并及时通知复试考生按时来校复试,复试前将组织专人复核考生报考资格。复试考生须按照学院发布的“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中的相关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3. 每个复试小组应由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不少于5人(至少含3名博士生导师)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组成,复试前应组织工作培训,复试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在复试过程中,要严格按学校要求全面、充分地对考生进行测试、考查,保证复试时间,规范复试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复试录取原则,应安排专人做复试记录,记录内容应详细,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对复试过程中存在不规范或违纪现象的学院或个人,学校将严肃处理,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4. 各学院拟录取名单于5月22日前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二、复试原则
  1. 各招生学院要贯彻差额复试的原则,根据生源情况确定差额比例。
  2. 各招生学院对拟录取的博士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硕转博综合考核)合格方可录取。
  3. 各招生学院根据生源初试情况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对生源不足专业,不可人为降低选拔标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分数线另行制定。
  4. 坚持按导师招生,同一招生学科每位导师名下的上线考生,原则上按初试基础课和专业课总成绩排位前2名的进入复试,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其所报招生学科内相近学科方向申请校内调剂(具体缺额信息可咨询相关学院),并按考生与导师自愿双选的原则和相关要求进行调剂录取。
  三、复试方式
  为科学、公平、公正地进行博士生招生考试的复试和录取,我校采取复试成绩量化的方式,对考生进行综合复试。复试开始前,各专业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应充分讨论评分标准。复试成绩一旦确定不得改动。
  1. 综合素质考核和心理健康测评
  综合素质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由复试小组以材料审查、心理健康测评等形式进行考察。
  2. 专业知识考查评分(含外语听力及口语):满分60分。
  根据专业要求,考察考生对报考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质。
  3. 科研能力鉴定评分:满分30分。
  根据考生提供的报考学科科研成果和对考生科研能力及潜质的考查结果,给出科研能力级别分,考察考生的科学研究、创新能力及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实力。
  4. 综合素质测评评分:满分10分。
  根据考生在报考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实际工作表现及特长与兴趣等方面的情况,考察考生的人文素养、合作精神和适应能力等。
  5. 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专业知识考查+科研能力鉴定+综合素质测评=复试总成绩
  四、录取原则
  1. 通过博士资格认定的“硕博连读”考生,直接拟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2. 同一报考类型(普通招考类和硕转博类)每位导师名下只能招录一人,每位导师根据年度可招生名额,按照复试后加权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生,加权总成绩计算方法为:加权总成绩=[(初试基础课+初试专业课成绩总分)×1/2×50%]+[复试成绩总分×50%] ;
  3. 复试成绩:复试成绩须≥60分,复试成绩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 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录取类别均为全日制非定向,录取后不得更改为定向,考生须在入学前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北京建筑大学; 
  6. 各招生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加权总成绩、导师(组)意见等相关情况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7.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公布拟录取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五、信息公开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有关政策,在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c.bucea.edu.cn/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考生可于5月10日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查询初试成绩。
  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接待电话:010-68322241;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接待电话:010-68322333;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接待电话:010-68322520;
  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接待电话:010-68322126;
  学校受理投诉监督举报部门(监察处)电话:010-61209095。
  
  
                                                                                                                                                                                                                                                                                                                                                                                                                                   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研究生院                                                                                                                                                                                                                           2019年5月5日
 
  我校建筑学科博士复试时间由原来的2019年5月14日—21日,因故延长至2019年5月24日,请考生注意,并请考生前往建筑学院官网http://jzxy.bucea.edu.cn/yjsjx/zsgz/index.htm查看具体复试方案及复试名单。
 

北京建筑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022年

北京建筑大学2021年在建筑学和土木工程2个一级学科采取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方式选拔、招收攻读全日制非定向博士学位研究生。其中硕博连读生选拔及考核办法按照北京建筑大学关于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相关办法执行。
一、培养目标
博士研究生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目标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取得创新性的成果;具有国际视野,能较熟练地进行国际学术交流。
二、学制
普通招考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3~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为5年,学习年限为4~8年。
三、报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须满足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人才培养目标制定的相关要求。考生除满足报考基本要求外,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申请考核制
1、考生的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人员。获得国(境)外学位硕士学历学位人员,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纸质认证报告正式文件。
(2)国家承认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同等学力者报考条件: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8年以上(含8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在所从事的领域有突出业绩;须同时满足①本人为主要成员的研究课题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排名前五名),且报考方向与该研究课题相关;②本人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期刊发表三篇以上高质量论文(由报考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认定),且内容应与报考方向相关;③经所报导师审查,具备博士培养条件,学院同意报考。
特别说明:同等学力者报考前,应按要求如实提供真实材料,经报考学科所在学院进行资格认定,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正式的网上报名,同等学力者须加试两门本学科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于复试前通知)。加试成绩不计入加权成绩,若有一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硕博连读
1、我校在读二年级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且须获得硕士生导师和硕士生所在学院同意。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没有补考的科目。
3、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TOEFL(≥75分);IELTS(≥5.5分);GRE-Verbal(≥145分);CET-6(≥425分);TEM-8(≥60分);WSK(PETS-5)(笔试≥60分)。除CET-6之外,其他成绩应为近五年内取得(截止到2021年1月1日)。
4、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有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良好素质和潜力。硕士阶段(截止2021年4月1日之前)以第一作者(或校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或录用1篇及以上与本人硕士课题相关的论文(第一完成单位为北京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科的论文要求是SCI或EI收录期刊论文(有DOI号即可),建筑学学科的论文要求是SCI、SSCI、A&HCI、CSSCI、EI收录期刊论文(有DOI号即可)或教育部指定的建筑学学科评估补充期刊论文。
5、就读硕士学位专业与拟攻读的博士学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报名
(一)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认真核实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进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请考生(包括硕博连读考生)点击网站页面 “博士网报”,注册学信网帐号并登录,阅读教育部公告和考试承诺书,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上报名。报名过程中考生须填写详细有效的通讯地址,该项为考生2021年6-7月接收录取通知书、调档函等重要材料的唯一通讯地址,不予修改。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考试费(收费编码:173056004),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考试费为200元/人,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报名费一旦交纳,不再办理退款手续。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报名号并成功支付报名费,方视为完成网上报名。
2、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4月1日
(二)第二阶段:提交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表》。须有考生学习或工作所在单位相关部门意见和考生本人签署承诺。往届生若无工作单位,则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盖章即可。
2、应届生及硕博连读考生须提交学校研究生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往届生须提交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若无工作单位,须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复印件,并须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3、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及硕博连读考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须复印封面、个人信息页和注册章页),及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位论文初稿)。
5、科研成果,如:已获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应包括正文第一页,如论文被SCI、EI、SSCI检索,需提供相应检索证明文件,专著复印件需包括封面和版权页)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等。
6、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7、两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高级或以上职称专家亲笔签名的的推荐信(参考模板请见附件1)。被推荐考生本人不得查阅(专家本人填写推荐书、签名、密封<封口处骑缝签字>,单独提交不装订)。
8、申请外语水平考核免考的考生请务必提供满足免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9、考生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应含拟致力于研究的科学问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研究方法以及预期目标等,不少于3000字,格式不限。
10、学籍学历认证材料,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境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1、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12、硕博连读的考生按照《北京建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管理办法》的要求,填写《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硕转博申请考核表》(参考模板请见附件2)。
13、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支付成功后,须将以上材料(专家推荐书、《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表》除外)由申请者添加封面(参考模板请见附件3)和目录页,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专家推荐书、《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表》须单独提交,不得装订)。并送交或邮寄至招生学院(负责接收材料老师的联系方式见简章后,如通过邮寄方式须使用EMS或顺丰)。申请材料接收截止日期:2021年4月7日。在申请材料审核时,将以纸质版材料为准,参考报名系统中上传的材料。
考生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材料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年内不接受其报考。
五、考核
(一)科研基础审核
在考生提交申请材料后,各一级学科申请考核博士生选拔领导小组依据审核标准,对申请者的报考条件、学习经历与成绩、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论文情况、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进行综合评价,以百分制计分给出“科研基础”得分并填写《北京建筑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考生“科研基础”评分表》,考生“科研基础”得分由学院进行公示并公布。各学科根据考生的科研基础得分,划定科研基础合格分数线。科研基础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外语水平考核。
(二)外语水平考核
外语水平考核(考试语种为英语)由学校统一组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者(成绩有效期五年,截止日为入学当年的9月1日),经审核通过后可以免参加外语水平考核,直接参加复试。
英语: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50分及以上;
(2)英语专业四级考试60分及以上;
(3)IELTS(A类学术类)成绩6.5分及以上;
(4)托福80分及以上;
(5)GRE成绩1300分及以上(新标准260分及以上);
(6)WSK(PETS 5)笔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
外语水平考核免考名单由各学院依据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审核后确定,在全校统一外语水平考核前由报考学院在其网站进行公布。
若申请人提供的外语成绩证明超出有效期,或不符合免考条件的,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学校根据申请考核制拟招生计划数,按照一定差额复试比例划定外语水平考核学校最低合格分数线。
外语水平考核预计将于2021年4月下旬进行,具体请关注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后续关于外语水平考核安排的相关通知。
(三)复试
1、复试分数线
各学科根据生源情况,划定不低于学校要求的学科复试分数线(含科研基础和外语水平考核),提出进入复试环节的考生名单,由北建大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布。未达到学科复试分数线者,不得参加报考学科的复试。
2、资格复审
所有考生须按照招生学院的时间要求,在复试前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持本人硕士研究生学生证原件;国<境>外单位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外语水平考核免考还需携带外语水平考核免考证明材料原件)到学院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我校在资格复审时,对存疑的学历学位证书,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3、复试的组织
复试按照一级学科组织,对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外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考核,均以百分制计分,同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考核形式由各学科根据人才选拔要求确定。
“专业外语”考核主要包括专业外文文献阅读与翻译、外语听力及口语等能力的考核;“专业基础”考核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程度以及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综合”考核主要包括创新意识与科学思维能力、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学术作风等。
六、录取
1、录取依据加权成绩,由各学科划定不低于学校要求的加权成绩资格线。资格线以上考生,再根据加权成绩和报考导师招生名额,结合思想品德考核结果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人选。
2、学院对考生的考核记录、考核成绩和导师招生名额进行审查无误后,公示并根据录取原则提出学院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通过,予以拟录取公示。
3、生源不足或未招满的学科和导师可按照学校调剂工作要求,在相同或相近学科复试成绩达到学科要求但未能被第一志愿导师录取的考生中调剂录取。经调剂录取后各学科未能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统一收回重新分配。
4、复试各环节成绩低于60分、体检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拟录取考生档案须在入学时转入北京建筑大学,户口按相关规定自愿迁入。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按照学校就业工作实施办法落实就业去向。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八、学费及奖学金
1、本校按照经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博士研究生学费1万元/学年·生。
2、奖学金体系。学校设立多种形式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为学生安心学业、潜心科研提供良好的条件保障。有关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对象、覆盖范围、等级、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依据国家、北京市及北京建筑大学关于奖学金评定的相关办法执行。
在学校奖助政策基础上,各学院可以制定其他不同种类的政策,用于研究生的学业支持。详情可查看相关学院网站或致电咨询。
九、其他说明
1、入学时间:2021年9月。
2、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博辅导班,不提供真题。
3、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或提供的所有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一经提交确认后,一律不准更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报名、考试中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
4、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必须以报名时现用的合法有效身份信息(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网上注册及信息填报,并提交相关认证报告,以及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5、考生报考前必须先同所报考导师联系,征得导师同意并确定专业课的具体考试科目。
6、因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限制,不确定列入学科目录的每位博士生导师均有2021年招生名额。
7、有关报考导师信息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8、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对因此造成无法调取考生档案、不能复试或录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9、如报考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同时被我校和其他招生单位录取,请在学校规定的时间之前告知我校,以免影响本人录取。
10、若上级对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进行调整,按最新文件精神执行。
十、材料寄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北京建筑大学,教1楼110室,邮编:100044。
联系电话:010-68322241/68364458。
网址:http://yjsy.bucea.edu.cn/
电子邮箱:yanzhaoban@bucea.edu.cn
公众号:BUCEA_grad_edu
(二)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 材料寄送地点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北京建筑大学办公楼417 010-68322333 陈老师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北京建筑大学实验2号楼101 010-68322520 赵老师
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北京建筑大学实验2号楼206 010-68322126 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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