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博士点2022

更新时间:2022-01-15 23:20:54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昆明理工大学博士点2022
Add 昆明理工大学学姐
为你免费答疑

关于《昆明理工大学考研》我们搜集了部分昆明理工大学考研真题和复试资源,免费赠送;并提供有偿的昆明理工大学初试/复试/调剂辅导(收费合理,内部资源,效果有保障),如果需要领资源或了解研究生辅导的,请加网页上的学姐微信。昆明理工大学博士点2022 来自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历年博士生招生简章2022年数据的汇总(学校网站一般不稳定,或存留的分数线年限较少)。希望对你的博士报考有用。


其它



第二十一条 住宿情况及培养所在校区

1.我校研究生教育分呈贡、莲华两个校区培养,培养校区分布如下:

莲华校区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学院有:国土资源工程学院、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院。

呈贡校区地址: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学院有:机电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交通工程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理学院、化学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医学院、灵长类转化医学研究院。

2.学生住宿按录取学院所在校区入住。呈贡校区一类公寓(四人间)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一类公寓(六人间)收费标准为800元/生/学年;莲华校区一类公寓(四人间)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一类公寓(六人间)收费标准为800元/生/学年。

第二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1.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研招办负责宏观管理,具体事项由各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组织进行。考生对考试科目、研究方向、导师、考核和录取等具体事宜有疑问的,请直接与相关学院联系。

2.我校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查询和打印、复试和录取等信息和有关通知全部实行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网站招生信息网页发布的招生信息。

3.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学校声誉。考生申诉和纪检监督联系方式如下: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71-65112931,邮箱:yzbjd@kmust.edu.cn,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650500。

(2)研究生院办公室:电话:0871-65915828,邮箱:yzbjd@kmust.edu.cn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办公室;邮政编码:650500。

(3)学校纪检监察室:电话:0871-65916912,邮箱:xjw@kmust.edu.cn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纪检监察室;邮政编码:650500。

4.各学院联系方式以《昆明理工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5.昆明理工大学主页:http://www.kmust.edu.cn



录取


第十六条 “申请—考核制”选拔录取原则

1.材料审核、英语水平考核、综合考核各部分成绩所占录取权重原则上为20%、20%、60%。

2.录取工作按学院以一级学科和报考导师为单元进行。按照材料审核成绩占比权重、英语水平考核成绩占比权重、综合考核成绩占比权重计算考生的录取综合成绩。根据考生在该一级学科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和一级学科招生计划及报考导师核定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和导师。学科基础考核成绩、专业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含60分)不予录取。材料审核成绩不合格、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按照双向选择原则,在一级学科招生计划允许范围内,考核合格的未录取考生,按照录取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可申请在报考学院一级学科内相同或相近方向上没有合格考生且当年招生的其它博士生导师中进行调剂录取。

第十七条 “申请—审核制”选拔录取原则

1.按照材料审核成绩占50%,业务能力和英语水平考核成绩(英语、学科基础、专业综合考核成绩累加后除3所得百分制成绩)占50%,综合评定申请人综合成绩。

2.录取以报考学院一级学科(类别)和导师为单元进行,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导师。单项成绩不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 经学校批准同意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正式录取。拟录取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研招办办理录取相关手续,签订培养协议书,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材料。

第十九条 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材料全部转到学校,毕业后按国家就业政策重新就业;需保留工作单位,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按定向培养录取。工程博士全部按定向培养录取。

第二十条 录取通知书一般在6月下旬左右寄发。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考核



第十三条 “申请—考核制”

一、 资格审查

按照教育部招生文件、学校当年招生章程以及各学科、单位或专业具体要求,审查考生基本报考资格。

二、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以一级学科为单位进行。各博士培养单位负责制定一级学科材料审核的要求和标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给出评审意见及按百分制给出材料审核得分。对合格考生,各培养单位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名单。

三、英语水平考核

英语水平考核由全校统一组织进行,考核方式一般以笔试方式进行。考生英语水平考核需达到一定的标准,成绩合格。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不参加英语水平考核,自动获得综合考核资格,成绩按合格考生成绩的平均分计。

1.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六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50分及以上者(须提供成绩证明或证书);

2.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者(须提供成绩证明或证书);

3.托福(TOEFL)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者(须提供成绩证明或证书);

4.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及以上者(须提供成绩证明或证书);

5.GRE成绩达到1200分及以上者(新标准260分以上)(须提供成绩证明或证书);

6.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者(须提供学位认证书);

7.在英语国家或地区有连续一年以上工作或访学经历者(须提供单位(厅级)或政府主管部门证明)。

普通招考英语水平考核一般安排在每年的3月份进行,硕博连读英语水平考核一般安排在每年的11月份进行,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时间为准。《准考证》请考生在考前3天登陆昆明理工大学网站招生信息栏《昆明理工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凭网报用户名及密码下载打印,学校不再寄发。

四、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包括学科基础考核和专业综合考核。学科基础考核方式以笔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专业综合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专业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综合知识、专业素质和能力、外语听力及口语、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具体内容以各学科确定为准。

(2)由各培养单位组织考核专家组,根据不同学科培养需求,制定相应人才选拔的评价标准,可采用学术报告、现场抽题、专家提问等考核方法,对考生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3)学科基础考核成绩和专业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分别评定。学科基础考核成绩原则上占综合考核成绩的30%,专业综合考核成绩原则上占综合考核成绩的70%。

第十四条 “申请—审核制”

一、 资格审查

按照教育部招生文件、学校当年招生章程以及各学科、单位或专业具体要求,审查考生基本报考资格。

二、材料审核

由一级学科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材料审核评判标准和审核办法。组织学科专家组根据评判标准和审核办法,对考生提交的各种材料进行审核和综合评判,按百分制给出材料审核评定成绩。材料审核评定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

三、综合面试考核

1.业务能力和英语水平考核。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制定业务能力和英语水平考核评判标准和考核方案。组织学科专家组根据考核评判标准和考核方案,以考生材料审核结果为基础,通过面试和答辩等方式对考生的业务能力和英语水平进行深层次综合考核,给出每位考生的英语水平、学科基础、专业综合考核成绩,成绩评定均采用百分制。单项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

2.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工程博士同等学力考生在面试考核时还需加试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并按百分制评定加试科目成绩。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五条 体检

申请考生须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和要求执行。



报 名



第十二条 报名

一、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学术博士的基本条件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招生规定。

4.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满足报考学科规定的其它学术性申请条件和要求(由报考学科所在培养单位确定)。

学术性申请条件和要求包括对考生的外语水平、科研情况等学术方面的条件和要求。

6.报考非定向类别的考生录取前须将本人人事档案材料转入我校;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人事关系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全脱产学习证明,录取前由工作单位和学校研究生院签订全脱产学习的定向协议,否则不予报考和录取。

7.考生在报考前须先与报考导师联系,征得导师同意后方可申请报考。请考生下载并填写“导师同意报考审核表”,导师签字后作为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学术博士的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普通招考报考基本条件中的第1、3、4、5项的规定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校全日制二年级、三年级在读优秀硕士生(定向培养生须征得定向单位同意,并出具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公函,且录取类别不变)。

2.必须具有学士学位。

3.已基本完成硕士课程学习任务,无不及格科目、无违纪和处分记录。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4.综合素质好,已表现出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等,具有完成创造性和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和博士学位论文的潜质。

5.选报硕博连读专业须与在读硕士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一般不得跨一级学科门类选报。个别学科如有跨一级学科报考的,在符合博士学科培养内涵的前提下,经博士一级学科和博士导师同意后可适当放宽。

6.导师同意并按要求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三)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学术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普通招考报考基本条件中的第1、3、4、5项的规定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历年学习成绩优良,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

  2.取得就读高校硕士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拟攻读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3.本科阶段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获科研成果奖、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可优先考虑。

4.导师同意并按要求进行考核。

(四)“申请—审核制”招收学术博士报考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普通招考报考基本条件中的第1、3、4、5项的规定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必须具有学士学位。现为我校二年级在读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身份报考)、三年级在读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身份报考);或其他院校(科研单位)全日制非定向硕士应届毕业生;或硕士研究生毕业5年以内,已经取得硕士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人员;或已经取得国(境)外教育机构硕士学位证书5年以内人员(证书须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学位认证书)。

2.申请人应具备所攻读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申请人在以往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中表现优异,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

4.英语水平达到博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5.导师同意并按要求进行考核。

6.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录取前须将本人人事档案材料转入我校。

(五)报考工程博士的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普通招考报考基本条件中的第1、3、4、5项的规定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3年以上(含3年)工作经历、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企业或行业中优秀的中、高层次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并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原则上不接受高校教师报考。

2.单位推荐书和两名业界权威专家(教授及相当级别)推荐书。

3.导师同意并按要求进行考核。

4.同等学力考生在面试考核时加试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5.工程博士学习和培养方式为全日制定向培养。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主持或承担重大、重点工程技术研究项目,取得显著工程应用成果,参加国家标准/规程制定、获得行业或部门技改创新奖励、创业创新奖励、科技奖励的考生。

二、报名时间和要求

1.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报考材料提交两部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按要求提交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不全者,报名无效。

(1)普通招考报名。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2月份左右,具体报名时间和要求以当年的报名公告通知为准,逾期不再办理。

(2)硕博连读报名。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0月份左右,具体报名时间和招生安排以当年的招生通知为准,逾期不再办理。

(3)直博生报名。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0份左右,具体报名时间和招生安排以当年的招生通知为准,逾期不再办理。

(4)“申请—审核制”招收学术博士报名。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9月上旬左右,具体报名时间和招生安排以当年的招生通知为准,逾期不再办理。

(5)工程博士招考报名。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4月中下旬左右,具体报名时间和招生安排以当年的招生通知为准,逾期不再办理。

2. 报考材料提交地点: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办公室(“申请—审核制”招收学术博士材料提交点为学校研招办)。

三、报名手续

1.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陆昆明理工大学网站招生信息栏《昆明理工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打印《报考登记表》。

2.申请学生须在规定的材料提交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以下报考材料:

(1)《昆明理工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导师同意报考审核表》(硕博连读提交《昆明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直接攻博、“申请—审核制”招收学术博士及工程博士招考提交《昆明理工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审核制”导师考核和推荐意见表》);

(2)《昆明理工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在昆明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填报,自动生成,签字、盖章);

(3)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报考导师不撰写推荐书;

(4)本人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硕士学生证,境外学历及学位证书须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学位认证书)、硕士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读硕士生提供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证件和证书须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留存);

(5)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本科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教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诚信考试承诺书;

(7)政治考查表。提交《昆明理工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考查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审核盖章);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结论部分及评议书(应届硕士提交开题报告,二年级硕士提交开题设想);

(9)个人陈述及自我评价材料(内容包含本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攻读博士学位的动机与目标,学术或专业背景及兴趣,职业目标和规划等,2000字以内);

(10)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11)各类英语水平考试证书或海外留学证明(须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留存);

(12)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中的获奖证书和其他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等(须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留存);

(13)报考学科要求的其它报考条件规定的材料;

(14) 报考非定向类别的考生录取前须将本人人事档案材料转入我校;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人事关系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全脱产学习证明,录取前由工作单位和学校研究生院签订全脱产学习的定向协议,否则不予报考和录取;

(15)报考工程博士的,还需提交单位推荐书和拟攻读工程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一般应结合本人承担的科技项目拟定,字数不得少于2000字。研究计划要着重阐明本人在未来工程博士学习期间拟致力于研究的科学问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研究方法以及预期目标等)。

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可信。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及学籍,并3年内不接受其再次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3.按规定标准交纳报考费用。



学费标准、学制及奖助



第九条 学费收费标准及学制

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4-8年,学制为4年。全日制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习年限为6-8年,学制为6年(其中“2+4”培养模式按照硕士2年、博士4年收取学费,“3+3”培养模式按照硕士3年、博士3年收取学费)。直博生学习年限为6-8年,学制为6年。

学费收费标准为:学术博士10000元/生·学年,全日制工程博士15000元/生·学年。

第十条 助学政策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博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3万元,硕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0.6万元。

2. 研究生“三助”岗位

学校已建立研究生助管、助教、助研(简称“三助”)制度,研究生可通过参与“三助”工作获得相应经济报酬。

3. 研究生生源地助学贷款

需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请在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各省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可到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csa.cee.edu.cn/查询。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

4. 学校还通过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十一条 奖学政策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每年全国奖励4.5万名,其中,硕士生3.5万名,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1万名,每生每年3万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我校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当年下达指标及额度执行。具体参评条件及资格可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2. 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

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由云南省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每年全省奖励900名,其中,硕士生800名,每生每年1万元;博士生100名,每生每年2万元。我校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当年下达指标及额度执行。具体参评条件及资格可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3.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昆明理工大学出资设立,分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类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标准和覆盖面具体可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根据各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和条件保障、国家建设和发展及社会需求等因素及导师的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及质量考核等情况,合理分配学科及导师的招生人数。

1.招生计划分为学术博士计划和专业博士计划两种类型。

2.招生人数以一级学科和导师为单元进行分配和公布,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导师招生人数为该导师在该一级学科下的限额招生数(如导师在一个一级学科下几个专业同时招生,只在一个专业列出招生人数,其它专业招生人数为空)。招生人数为“0”的导师,本年度暂停招生。

3.2022年全校预计招收博士研究生319人(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部分导师提前选拔及工程博士招生人数),其中学术博士259人,工程博士60人。实际招生计划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计划后确定的招生人数为准。

4.视生源情况,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可对各学科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招生工作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为规范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严肃招生纪律,保证招生质量,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云南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研究生招生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及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的规定,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第三条 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部分导师提前选拔及工程博士招考。招生选拔方式有“申请—审核制”“申请—考核制”两种方式。
1.“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招生,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条件,本人提交申请材料、导师及专家审核、学校审定、不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入学考试而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制度。
2.“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条件,综合考生材料审核、外语水平考核、综合考核(包括学科基础和专业综合考核)成绩而择优选拔录取的选拔方式。
3.普通招考是指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学术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普通招考按“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进行选拔。
4.硕博连读是指从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拟进行硕博连读的学生需根据学校规定提出申请,进行资格审查。硕博连读选拔按“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进行选拔。
5.直接攻博是指在学校规定的专业范围内,选拔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直博生选拔参照“申请—审核制”选拔方式进行选拔。
6.部分导师提前选拔招收学术博士,主要针对部分优秀导师,按“申请—审核制”选拔方式进行选拔。
7.工程博士招考,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学校考核”的“申请-审核制”选拔方式进行选拔。
第四条 考核包括材料审核、外语水平考核、综合考核(包括学科基础考核和专业综合考核)三个主要环节。
第五条 博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两种;按培养目标分为学术博士和专业博士两种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我校目前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其学习方式全部为全日制。学术型博士须在学制内全脱产学习。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校、学院分级负责,共同协作完成,学校负责宏观管理,具体事项由各学院组织进行。
1.研究生院是学校负责研究生招生的职能管理部门,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的各类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业务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2.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过程的领导、监控、协调和管理,由主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长负责各类研究生招生事宜,具体业务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根据各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和条件保障、国家建设和发展及社会需求等因素及导师的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及质量考核等情况,合理分配学科及导师的招生人数。
1.招生计划分为学术博士计划和专业博士计划两种类型。
2.招生人数以一级学科和导师为单元进行分配和公布,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导师招生人数为该导师在该一级学科下的限额招生数(如导师在一个一级学科下几个专业同时招生,只在一个专业列出招生人数,其它专业招生人数为空)。招生人数为“0”的导师,本年度暂停招生。
3.2022年全校预计招收博士研究生319人(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部分导师提前选拔及工程博士招生人数),其中学术博士259人,工程博士60人。实际招生计划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计划后确定的招生人数为准。
4.视生源情况,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可对各学科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四章 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第八条 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1.根据学校制定的招生计划,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2.招生专业目录中凡注有“▲”号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注有“∆”号学科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注有“★”号学科为一级学科下学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导师名单后注有“*”号为校外兼职导师。
3.外国语只能选考英语语种。
4. 招生导师、专业、研究方向和招生计划、考试科目等信息以《招生专业目录》形式通过学校网站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平台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 学费标准、学制及奖助


第九条 学费收费标准及学制
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4-8年,学制为4年。全日制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习年限为6-8年,学制为6年(其中“2+4”培养模式按照硕士2年、博士4年收取学费,“3+3”培养模式按照硕士3年、博士3年收取学费)。直博生学习年限为6-8年,学制为6年。
学费收费标准为:学术博士10000元/生·学年,全日制工程博士15000元/生·学年。
第十条 助学政策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博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3万元,硕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0.6万元。
2. 研究生“三助”岗位
学校已建立研究生助管、助教、助研(简称“三助”)制度,研究生可通过参与“三助”工作获得相应经济报酬。
3. 研究生生源地助学贷款
需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请在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各省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可到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csa.cee.edu.cn/查询。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
4. 学校还通过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十一条 奖学政策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每年全国奖励4.5万名,其中,硕士生3.5万名,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1万名,每生每年3万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我校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当年下达指标及额度执行。具体参评条件及资格可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2. 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
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由云南省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每年全省奖励900名,其中,硕士生800名,每生每年1万元;博士生100名,每生每年2万元。我校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当年下达指标及额度执行。具体参评条件及资格可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3.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昆明理工大学出资设立,分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类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标准和覆盖面具体可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第六章 报 名


第十二条 报名
一、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学术博士的基本条件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招生规定。
4.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满足报考学科规定的其它学术性申请条件和要求(由报考学科所在培养单位确定)。
学术性申请条件和要求包括对考生的外语水平、科研情况等学术方面的条件和要求。
6.报考非定向类别的考生录取前须将本人人事档案材料转入我校;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人事关系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全脱产学习证明,录取前由工作单位和学校研究生院签订全脱产学习的定向协议,否则不予报考和录取。
7.考生在报考前须先与报考导师联系,征得导师同意后方可申请报考。请考生下载并填写“导师同意报考审核表”,导师签字后作为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学术博士的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普通招考报考基本条件中的第1、3、4、5项的规定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校全日制二年级、三年级在读优秀硕士生(定向培养生须征得定向单位同意,并出具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公函,且录取类别不变)。
2.必须具有学士学位。
3.已基本完成硕士课程学习任务,无不及格科目、无违纪和处分记录。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4.综合素质好,已表现出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等,具有完成创造性和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和博士学位论文的潜质。
5.选报硕博连读专业须与在读硕士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一般不得跨一级学科门类选报。个别学科如有跨一级学科报考的,在符合博士学科培养内涵的前提下,经博士一级学科和博士导师同意后可适当放宽。
6.导师同意并按要求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三)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学术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普通招考报考基本条件中的第1、3、4、5项的规定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历年学习成绩优良,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
  2.取得就读高校硕士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拟攻读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3.本科阶段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获科研成果奖、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可优先考虑。
4.导师同意并按要求进行考核。
(四)“申请—审核制”招收学术博士报考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普通招考报考基本条件中的第1、3、4、5项的规定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必须具有学士学位。现为我校二年级在读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身份报考)、三年级在读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身份报考);或其他院校(科研单位)全日制非定向硕士应届毕业生;或硕士研究生毕业5年以内,已经取得硕士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人员;或已经取得国(境)外教育机构硕士学位证书5年以内人员(证书须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学位认证书)。
2.申请人应具备所攻读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申请人在以往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中表现优异,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
4.英语水平达到博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5.导师同意并按要求进行考核。
6.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录取前须将本人人事档案材料转入我校。
(五)报考工程博士的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普通招考报考基本条件中的第1、3、4、5项的规定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3年以上(含3年)工作经历、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企业或行业中优秀的中、高层次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并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原则上不接受高校教师报考。
2.单位推荐书和两名业界权威专家(教授及相当级别)推荐书。
3.导师同意并按要求进行考核。
4.同等学力考生在面试考核时加试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5.工程博士学习和培养方式为全日制定向培养。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主持或承担重大、重点工程技术研究项目,取得显著工程应用成果,参加国家标准/规程制定、获得行业或部门技改创新奖励、创业创新奖励、科技奖励的考生。
二、报名时间和要求
1.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报考材料提交两部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按要求提交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不全者,报名无效。
(1)普通招考报名。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2月份左右,具体报名时间和要求以当年的报名公告通知为准,逾期不再办理。
(2)硕博连读报名。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0月份左右,具体报名时间和招生安排以当年的招生通知为准,逾期不再办理。
(3)直博生报名。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0份左右,具体报名时间和招生安排以当年的招生通知为准,逾期不再办理。
(4)“申请—审核制”招收学术博士报名。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9月上旬左右,具体报名时间和招生安排以当年的招生通知为准,逾期不再办理。
(5)工程博士招考报名。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4月中下旬左右,具体报名时间和招生安排以当年的招生通知为准,逾期不再办理。
2. 报考材料提交地点: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办公室(“申请—审核制”招收学术博士材料提交点为学校研招办)。
三、报名手续
1.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陆昆明理工大学网站招生信息栏《昆明理工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打印《报考登记表》。
2.申请学生须在规定的材料提交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以下报考材料:
(1)《昆明理工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导师同意报考审核表》(硕博连读提交《昆明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直接攻博、“申请—审核制”招收学术博士及工程博士招考提交《昆明理工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审核制”导师考核和推荐意见表》);
(2)《昆明理工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在昆明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填报,自动生成,签字、盖章);
(3)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报考导师不撰写推荐书;
(4)本人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硕士学生证,境外学历及学位证书须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学位认证书)、硕士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读硕士生提供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证件和证书须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留存);
(5)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本科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教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诚信考试承诺书;
(7)政治考查表。提交《昆明理工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考查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审核盖章);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结论部分及评议书(应届硕士提交开题报告,二年级硕士提交开题设想);
(9)个人陈述及自我评价材料(内容包含本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攻读博士学位的动机与目标,学术或专业背景及兴趣,职业目标和规划等,2000字以内);
(10)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11)各类英语水平考试证书或海外留学证明(须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留存);
(12)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中的获奖证书和其他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等(须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留存);
(13)报考学科要求的其它报考条件规定的材料;
(14) 报考非定向类别的考生录取前须将本人人事档案材料转入我校;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人事关系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全脱产学习证明,录取前由工作单位和学校研究生院签订全脱产学习的定向协议,否则不予报考和录取;
(15)报考工程博士的,还需提交单位推荐书和拟攻读工程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一般应结合本人承担的科技项目拟定,字数不得少于2000字。研究计划要着重阐明本人在未来工程博士学习期间拟致力于研究的科学问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研究方法以及预期目标等)。
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可信。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及学籍,并3年内不接受其再次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3.按规定标准交纳报考费用。


第七章 考核


第十三条 “申请—考核制”
一、 资格审查
按照教育部招生文件、学校当年招生章程以及各学科、单位或专业具体要求,审查考生基本报考资格。
二、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以一级学科为单位进行。各博士培养单位负责制定一级学科材料审核的要求和标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给出评审意见及按百分制给出材料审核得分。对合格考生,各培养单位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名单。
三、英语水平考核
英语水平考核由全校统一组织进行,考核方式一般以笔试方式进行。考生英语水平考核需达到一定的标准,成绩合格。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不参加英语水平考核,自动获得综合考核资格,成绩按合格考生成绩的平均分计。
1.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六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50分及以上者(须提供成绩证明或证书);
2.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者(须提供成绩证明或证书);
3.托福(TOEFL)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者(须提供成绩证明或证书);
4.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及以上者(须提供成绩证明或证书);
5.GRE成绩达到1200分及以上者(新标准260分以上)(须提供成绩证明或证书);
6.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者(须提供学位认证书);
7.在英语国家或地区有连续一年以上工作或访学经历者(须提供单位(厅级)或政府主管部门证明)。
普通招考英语水平考核一般安排在每年的3月份进行,硕博连读英语水平考核一般安排在每年的11月份进行,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时间为准。《准考证》请考生在考前3天登陆昆明理工大学网站招生信息栏《昆明理工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凭网报用户名及密码下载打印,学校不再寄发。
四、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包括学科基础考核和专业综合考核。学科基础考核方式以笔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专业综合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专业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综合知识、专业素质和能力、外语听力及口语、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具体内容以各学科确定为准。
(2)由各培养单位组织考核专家组,根据不同学科培养需求,制定相应人才选拔的评价标准,可采用学术报告、现场抽题、专家提问等考核方法,对考生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3)学科基础考核成绩和专业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分别评定。学科基础考核成绩原则上占综合考核成绩的30%,专业综合考核成绩原则上占综合考核成绩的70%。
第十四条 “申请—审核制”
一、 资格审查
按照教育部招生文件、学校当年招生章程以及各学科、单位或专业具体要求,审查考生基本报考资格。
二、材料审核
由一级学科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材料审核评判标准和审核办法。组织学科专家组根据评判标准和审核办法,对考生提交的各种材料进行审核和综合评判,按百分制给出材料审核评定成绩。材料审核评定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
三、综合面试考核
1.业务能力和英语水平考核。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制定业务能力和英语水平考核评判标准和考核方案。组织学科专家组根据考核评判标准和考核方案,以考生材料审核结果为基础,通过面试和答辩等方式对考生的业务能力和英语水平进行深层次综合考核,给出每位考生的英语水平、学科基础、专业综合考核成绩,成绩评定均采用百分制。单项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
2.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工程博士同等学力考生在面试考核时还需加试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并按百分制评定加试科目成绩。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五条 体检
申请考生须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八章 录取

第十六条 “申请—考核制”选拔录取原则
1.材料审核、英语水平考核、综合考核各部分成绩所占录取权重原则上为20%、20%、60%。
2.录取工作按学院以一级学科和报考导师为单元进行。按照材料审核成绩占比权重、英语水平考核成绩占比权重、综合考核成绩占比权重计算考生的录取综合成绩。根据考生在该一级学科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和一级学科招生计划及报考导师核定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和导师。学科基础考核成绩、专业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含60分)不予录取。材料审核成绩不合格、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按照双向选择原则,在一级学科招生计划允许范围内,考核合格的未录取考生,按照录取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可申请在报考学院一级学科内相同或相近方向上没有合格考生且当年招生的其它博士生导师中进行调剂录取。
第十七条 “申请—审核制”选拔录取原则
1.按照材料审核成绩占50%,业务能力和英语水平考核成绩(英语、学科基础、专业综合考核成绩累加后除3所得百分制成绩)占50%,综合评定申请人综合成绩。
2.录取以报考学院一级学科(类别)和导师为单元进行,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导师。单项成绩不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 经学校批准同意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正式录取。拟录取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研招办办理录取相关手续,签订培养协议书,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材料。
第十九条 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材料全部转到学校,毕业后按国家就业政策重新就业;需保留工作单位,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按定向培养录取。工程博士全部按定向培养录取。
第二十条 录取通知书一般在6月下旬左右寄发。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第九章 其它


第二十一条 住宿情况及培养所在校区
1.我校研究生教育分呈贡、莲华两个校区培养,培养校区分布如下:
莲华校区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学院有:国土资源工程学院、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院。
呈贡校区地址: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学院有:机电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交通工程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理学院、化学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医学院、灵长类转化医学研究院。
2.学生住宿按录取学院所在校区入住。呈贡校区一类公寓(四人间)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一类公寓(六人间)收费标准为800元/生/学年;莲华校区一类公寓(四人间)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一类公寓(六人间)收费标准为800元/生/学年。
第二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1.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研招办负责宏观管理,具体事项由各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组织进行。考生对考试科目、研究方向、导师、考核和录取等具体事宜有疑问的,请直接与相关学院联系。
2.我校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查询和打印、复试和录取等信息和有关通知全部实行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网站招生信息网页发布的招生信息。
3.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学校声誉。考生申诉和纪检监督联系方式如下: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71-65112931,邮箱:yzbjd@kmust.edu.cn,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650500。
(2)研究生院办公室:电话:0871-65915828,邮箱:yzbjd@kmust.edu.cn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办公室;邮政编码:650500。
(3)学校纪检监察室:电话:0871-65916912邮箱:xjw@kmust.edu.cn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纪检监察室;邮政编码:650500。
4.各学院联系方式以《昆明理工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5.昆明理工大学主页:http://www.kmust.edu.cn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热忱欢迎全国各地广大考生报考昆明理工大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招生工作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为规范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严肃招生纪律,保证招生质量,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云南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研究生招生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及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的规定,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第三条 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部分导师提前选拔及工程博士招考。招生选拔方式有“申请—审核制”“申请—考核制”两种方式。

1.“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招生,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条件,本人提交申请材料、导师及专家审核、学校审定、不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入学考试而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制度。

2.“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条件,综合考生材料审核、外语水平考核、综合考核(包括学科基础和专业综合考核)成绩而择优选拔录取的选拔方式。

3.普通招考是指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学术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普通招考按“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进行选拔。

4.硕博连读是指从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拟进行硕博连读的学生需根据学校规定提出申请,进行资格审查。硕博连读选拔按“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进行选拔。

5.直接攻博是指在学校规定的专业范围内,选拔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直博生选拔参照“申请—审核制”选拔方式进行选拔。

6.部分导师提前选拔招收学术博士,主要针对部分优秀导师,按“申请—审核制”选拔方式进行选拔。

7.工程博士招考,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学校考核”的“申请-审核制”选拔方式进行选拔。

第四条 考核包括材料审核、外语水平考核、综合考核(包括学科基础考核和专业综合考核)三个主要环节。

第五条 博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两种;按培养目标分为学术博士和专业博士两种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我校目前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其学习方式全部为全日制。学术型博士须全脱产学习。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校、学院分级负责,共同协作完成,学校负责宏观管理,具体事项由各学院组织进行。

1.研究生院是学校负责研究生招生的职能管理部门,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的各类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业务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2.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过程的领导、监控、协调和管理,由主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长负责各类研究生招生事宜,具体业务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根据各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和条件保障、国家建设和发展及社会需求等因素及导师的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及质量考核等情况,合理分配学科及导师的招生人数。

1.招生计划分为学术博士计划和专业博士计划两种类型。

2.招生人数以一级学科和导师为单元进行分配和公布,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导师招生人数为该导师在该一级学科下的限额招生数(如导师在一个一级学科下几个专业同时招生,只在一个专业列出招生人数,其它专业招生人数为空)。招生人数为“0”的导师,本年度暂停招生。

3.2022年全校预计招收博士研究生319人(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部分导师提前选拔及工程博士招生人数),其中学术博士259人,工程博士60人。实际招生计划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计划后确定的招生人数为准。

4.视生源情况,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可对各学科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四章 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第八条 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1.根据学校制定的招生计划,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2.招生专业目录中凡注有“▲”号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注有“∆”号学科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注有“★”号学科为一级学科下学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导师名单后注有“*”号为校外兼职导师。

3.外国语只能选考英语语种。

4. 招生导师、专业、研究方向和招生计划、考试科目等信息以《招生专业目录》形式通过学校网站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平台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 学费标准、学制及奖助



第九条 学费收费标准及学制

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4-8年,学制为4年。全日制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习年限为6-8年,学制为6年(其中“2+4”培养模式按照硕士2年、博士4年收取学费,“3+3”培养模式按照硕士3年、博士3年收取学费)。直博生学习年限为6-8年,学制为6年。

学费收费标准为:学术博士10000元/生·学年,全日制工程博士15000元/生·学年。

第十条 助学政策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博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3万元,硕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0.6万元。

2. 研究生“三助”岗位

学校已建立研究生助管、助教、助研(简称“三助”)制度,研究生可通过参与“三助”工作获得相应经济报酬。

3. 研究生生源地助学贷款

需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请在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各省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可到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csa.cee.edu.cn/查询。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

4. 学校还通过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十一条 奖学政策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每年全国奖励4.5万名,其中,硕士生3.5万名,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1万名,每生每年3万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我校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当年下达指标及额度执行。具体参评条件及资格可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2. 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

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由云南省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每年全省奖励900名,其中,硕士生800名,每生每年1万元;博士生100名,每生每年2万元。我校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当年下达指标及额度执行。具体参评条件及资格可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3.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昆明理工大学出资设立,分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类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标准和覆盖面具体可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第六章 报 名



第十二条 报名

一、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学术博士的基本条件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招生规定。

4.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满足报考学科规定的其它学术性申请条件和要求(由报考学科所在培养单位确定)。

学术性申请条件和要求包括对考生的外语水平、科研情况等学术方面的条件和要求。

6.考生须全脱产学习。 报考非定向类别的考生录取前须将本人人事档案材料转入我校;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由工作单位开具的同意全脱产学习的证明,录取前由工作单位和学校研究生院签订全脱产学习的定向协议,否则不予报考和录取。

7.考生在报考前须先与报考导师联系,征得导师同意后方可申请报考。请考生下载并填写“导师同意报考审核表”,导师签字后作为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学术博士的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普通招考报考基本条件中的第1、3、4、5项的规定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校全日制二年级、三年级在读优秀硕士生(定向培养生须征得定向单位同意,并出具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公函,且录取类别不变)。

2.必须具有学士学位。

3.已基本完成硕士课程学习任务,无不及格科目、无违纪和处分记录。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4.综合素质好,已表现出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等,具有完成创造性和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和博士学位论文的潜质。

5.选报硕博连读专业须与在读硕士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一般不得跨一级学科门类选报。个别学科如有跨一级学科报考的,在符合博士学科培养内涵的前提下,经博士一级学科和博士导师同意后可适当放宽。

6.导师同意并按要求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三)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学术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普通招考报考基本条件中的第1、3、4、5项的规定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历年学习成绩优良,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

  2.取得就读高校硕士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拟攻读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3.本科阶段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获科研成果奖、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可优先考虑。

4.导师同意并按要求进行考核。

(四)“申请—审核制”招收学术博士报考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普通招考报考基本条件中的第1、3、4、5项的规定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必须具有学士学位。现为我校二年级在读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身份报考)、三年级在读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身份报考);或其他院校(科研单位)全日制非定向硕士应届毕业生;或硕士研究生毕业5年以内,已经取得硕士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人员;或已经取得国(境)外教育机构硕士学位证书5年以内人员(证书须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学位认证书)。

2.申请人应具备所攻读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申请人在以往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中表现优异,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

4.英语水平达到博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5.导师同意并按要求进行考核。

6.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录取前须将本人人事档案材料转入我校。

(五)报考工程博士的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普通招考报考基本条件中的第1、3、4、5项的规定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3年以上(含3年)工作经历、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企业或行业中优秀的中、高层次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并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原则上不接受高校教师报考。

2.单位推荐书和两名业界权威专家(教授及相当级别)推荐书。

3.导师同意并按要求进行考核。

4.同等学力考生在面试考核时加试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5.工程博士学习和培养方式为全日制定向培养。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主持或承担重大、重点工程技术研究项目,取得显著工程应用成果,参加国家标准/规程制定、获得行业或部门技改创新奖励、创业创新奖励、科技奖励的考生。

二、报名时间和要求

1.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报考材料提交两部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按要求提交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不全者,报名无效。

(1)普通招考报名。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2月份左右,具体报名时间和要求以当年的报名公告通知为准,逾期不再办理。

(2)硕博连读报名。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0月份左右,具体报名时间和招生安排以当年的招生通知为准,逾期不再办理。

(3)直博生报名。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0份左右,具体报名时间和招生安排以当年的招生通知为准,逾期不再办理。

(4)“申请—审核制”招收学术博士报名。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9月上旬左右,具体报名时间和招生安排以当年的招生通知为准,逾期不再办理。

(5)工程博士招考报名。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4月中下旬左右,具体报名时间和招生安排以当年的招生通知为准,逾期不再办理。

2. 报考材料提交地点: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办公室(“申请—审核制”招收学术博士材料提交点为学校研招办)。

三、报名手续

1.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陆昆明理工大学网站招生信息栏《昆明理工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打印《报考登记表》。

2.申请学生须在规定的材料提交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以下报考材料:

(1)《昆明理工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导师同意报考审核表》(硕博连读提交《昆明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直接攻博、“申请—审核制”招收学术博士及工程博士招考提交《昆明理工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审核制”导师考核和推荐意见表》);

(2)《昆明理工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在昆明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填报,自动生成,签字、盖章);

(3)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报考导师不撰写推荐书;

(4)本人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硕士学生证,境外学历及学位证书须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学位认证书)、硕士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读硕士生提供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证件和证书须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留存);

(5)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本科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教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诚信考试承诺书;

(7)政治考查表。提交《昆明理工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考查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审核盖章);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结论部分及评议书(应届硕士提交开题报告,二年级硕士提交开题设想);

(9)个人陈述及自我评价材料(内容包含本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攻读博士学位的动机与目标,学术或专业背景及兴趣,职业目标和规划等,2000字以内);

(10)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11)各类英语水平考试证书或海外留学证明(须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留存);

(12)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中的获奖证书和其他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等(须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留存);

(13)报考学科要求的其它报考条件规定的材料;

(14) 报考非定向类别的考生录取前须将本人人事档案材料转入我校;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由工作单位开具的同意全脱产学习的证明,录取前由工作单位和学校研究生院签订全脱产学习的定向协议,否则不予报考和录取;

(15)报考工程博士的,还需提交单位推荐书和拟攻读工程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一般应结合本人承担的科技项目拟定,字数不得少于2000字。研究计划要着重阐明本人在未来工程博士学习期间拟致力于研究的科学问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研究方法以及预期目标等)。

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可信。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及学籍,并3年内不接受其再次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3.按规定标准交纳报考费用。



第七章 考核



第十三条 “申请—考核制”

一、 资格审查

按照教育部招生文件、学校当年招生章程以及各学科、单位或专业具体要求,审查考生基本报考资格。

二、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以一级学科为单位进行。各博士培养单位负责制定一级学科材料审核的要求和标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给出评审意见及按百分制给出材料审核得分。对合格考生,各培养单位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名单。

三、英语水平考核

英语水平考核由全校统一组织进行,考核方式一般以笔试方式进行。考生英语水平考核需达到一定的标准,成绩合格。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不参加英语水平考核,自动获得综合考核资格,成绩按合格考生成绩的平均分计。

1.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六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50分及以上者(须提供成绩证明或证书);

2.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者(须提供成绩证明或证书);

3.托福(TOEFL)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者(须提供成绩证明或证书);

4.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及以上者(须提供成绩证明或证书);

5.GRE成绩达到1200分及以上者(新标准260分以上)(须提供成绩证明或证书);

6.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者(须提供学位认证书);

7.在英语国家或地区有连续一年以上工作或访学经历者(须提供单位(厅级)或政府主管部门证明)。

普通招考英语水平考核一般安排在每年的3月份进行,硕博连读英语水平考核一般安排在每年的11月份进行,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时间为准。《准考证》请考生在考前3天登陆昆明理工大学网站招生信息栏《昆明理工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凭网报用户名及密码下载打印,学校不再寄发。

四、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包括学科基础考核和专业综合考核。学科基础考核方式以笔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专业综合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专业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综合知识、专业素质和能力、外语听力及口语、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具体内容以各学科确定为准。

(2)由各培养单位组织考核专家组,根据不同学科培养需求,制定相应人才选拔的评价标准,可采用学术报告、现场抽题、专家提问等考核方法,对考生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3)学科基础考核成绩和专业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分别评定。学科基础考核成绩原则上占综合考核成绩的30%,专业综合考核成绩原则上占综合考核成绩的70%。

第十四条 “申请—审核制”

一、 资格审查

按照教育部招生文件、学校当年招生章程以及各学科、单位或专业具体要求,审查考生基本报考资格。

二、材料审核

由一级学科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材料审核评判标准和审核办法。组织学科专家组根据评判标准和审核办法,对考生提交的各种材料进行审核和综合评判,按百分制给出材料审核评定成绩。材料审核评定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

三、综合面试考核

1.业务能力和英语水平考核。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制定业务能力和英语水平考核评判标准和考核方案。组织学科专家组根据考核评判标准和考核方案,以考生材料审核结果为基础,通过面试和答辩等方式对考生的业务能力和英语水平进行深层次综合考核,给出每位考生的英语水平、学科基础、专业综合考核成绩,成绩评定均采用百分制。单项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

2.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工程博士同等学力考生在面试考核时还需加试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并按百分制评定加试科目成绩。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五条 体检

申请考生须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八章 录取


第十六条 “申请—考核制”选拔录取原则

1.材料审核、英语水平考核、综合考核各部分成绩所占录取权重原则上为20%、20%、60%。

2.录取工作按学院以一级学科和报考导师为单元进行。按照材料审核成绩占比权重、英语水平考核成绩占比权重、综合考核成绩占比权重计算考生的录取综合成绩。根据考生在该一级学科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和一级学科招生计划及报考导师核定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和导师。学科基础考核成绩、专业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含60分)不予录取。材料审核成绩不合格、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按照双向选择原则,在一级学科招生计划允许范围内,考核合格的未录取考生,按照录取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可申请在报考学院一级学科内相同或相近方向上没有合格考生且当年招生的其它博士生导师中进行调剂录取。

第十七条 “申请—审核制”选拔录取原则

1.按照材料审核成绩占50%,业务能力和英语水平考核成绩(英语、学科基础、专业综合考核成绩累加后除3所得百分制成绩)占50%,综合评定申请人综合成绩。

2.录取以报考学院一级学科(类别)和导师为单元进行,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导师。单项成绩不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 经学校批准同意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正式录取。拟录取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研招办办理录取相关手续,签订培养协议书,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材料。

第十九条 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材料全部转到学校,毕业后按国家就业政策重新就业;需保留工作单位,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按定向培养录取。工程博士全部按定向培养录取。

第二十条 录取通知书一般在6月下旬左右寄发。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第九章 其它



第二十一条 住宿情况及培养所在校区

1.我校研究生教育分呈贡、莲华两个校区培养,培养校区分布如下:

莲华校区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学院有:国土资源工程学院、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院。

呈贡校区地址: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学院有:机电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交通工程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理学院、化学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医学院、灵长类转化医学研究院。

2.学生住宿按录取学院所在校区入住。呈贡校区一类公寓(四人间)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一类公寓(六人间)收费标准为800元/生/学年;莲华校区一类公寓(四人间)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一类公寓(六人间)收费标准为800元/生/学年。

第二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1.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研招办负责宏观管理,具体事项由各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组织进行。考生对考试科目、研究方向、导师、考核和录取等具体事宜有疑问的,请直接与相关学院联系。

2.我校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查询和打印、复试和录取等信息和有关通知全部实行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网站招生信息网页发布的招生信息。

3.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学校声誉。考生申诉和纪检监督联系方式如下: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71-65112931,邮箱:yzbjd@kmust.edu.cn,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650500。

(2)研究生院办公室:电话:0871-65915828,邮箱:yzbjd@kmust.edu.cn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办公室;邮政编码:650500。

(3)学校纪检监察室:电话:0871-65916912,邮箱:xjw@kmust.edu.cn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纪检监察室;邮政编码:650500。

4.各学院联系方式以《昆明理工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5.昆明理工大学主页:http://www.kmust.edu.cn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热忱欢迎全国各地广大考生报考昆明理工大学! 一、总则

1.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2.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及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的规定,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校、学院(培养单位,下同)分级负责,共同协作完成,学校负责宏观管理,具体事项由各学院组织进行。研究生院是学校负责研究生招生的职能管理部门,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的各类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业务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过程的领导、监控、协调和管理,由主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长负责各类研究生招生事宜,具体业务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3.学术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采取“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进行选拔。“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条件,综合考生材料审核、外语水平考核、综合考核(包括学科基础和专业综合考核)成绩而择优选拔录取的选拔方式。

4.博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二、招生计划

1.根据各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和条件保障、国家建设和发展及社会需求等因素及导师的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及质量考核等情况,合理分配学科及导师的招生人数。

2.招生人数以一级学科和导师为单元进行分配和公布,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导师招生人数为该导师在该一级学科下的限额招生数(如导师在一个一级学科下几个专业同时招生,只在一个专业列出招生人数,其它专业招生人数为空)。招生人数为“0”的导师,本次在该专业暂停招生。

3.实际招生计划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计划后确定的招生人数为准。视生源情况,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可对各学科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三、招生专业目录

1.根据学校制定的招生计划,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2.招生专业目录中凡注有“▲”号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注有“∆”号学科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注有“★”号学科为一级学科下学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导师名单后注有“*”号为校外兼职导师。

3.外国语只能选考英语语种。

4.招生导师、专业、研究方向和招生计划、考试科目等信息以《招生专业目录》形式通过学校网站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平台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四、学费标准、学制及奖助

1.我校全日制学术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4-8年,学制为4年。学术博士学费收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

2.助学政策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基本学制内在籍在读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3000元。

(2)设立研究生“三助”岗位

学校已建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制度,研究生可通过参与“三助”获得相应经济报酬。

(3)研究生生源地贷款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至生源所在地行政部门申请研究生生源地贷款。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4)学校还通过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3.奖学政策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 3万元。具体条件按《昆明理工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 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

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由云南省省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具体条件按《昆明理工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昆明理工大学出资设立,具体条件按《昆明理工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五、报名

(一)报考条件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学术博士的基本条件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国(境)外教育机构硕士学位证书须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学位认证书。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招生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满足报考学科规定的其它学术性申请条件和要求(由报考学科所在培养单位确定)。

学术性申请条件和要求包括对考生的外语水平、科研情况等学术方面的条件和要求。

6.考生在报考前须先与报考导师联系,征得导师同意后方可申请报考。下载并填写“导师同意报考审核表”,导师签字后作为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二)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报考材料提交两部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按要求提交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不全者,报名无效。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21日,报考材料提交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至3月25日,逾期不再办理。

2.报考材料提交地点和要求: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办公室,以邮件方式或现场方式提交。具体地点和要求详见《昆明理工大学2021年学术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各学科报考条件、考核要求及材料提交地点》。

(三)报名手续

1.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陆昆明理工大学网站招生信息栏《昆明理工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打印《报考登记表》。

2.申请学生须在规定的材料提交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以下报考材料(全部提供扫描件,并按顺序编排在一个PDF文档,文档命名方式为:考生姓名+报考专业+联系电话):

(1)《昆明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导师同意报考审核表》;

(2)《昆明理工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在昆明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填报,自动生成,签字、盖章);

(3)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报考导师不撰写推荐书;

(4)本人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生提供硕士学生证扫描件,境外学历及学位证书须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5)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诚信考试承诺书;

(7)政治考查表。提交《昆明理工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考查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审核盖章;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结论部分及评议书(应届硕士提交开题报告);



(9)个人陈述及自我评价材料(内容包含本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攻读博士学位的动机与目标,学术或专业背景及兴趣,职业目标和规划等,2000字以内)等;

(10)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11)各类外语水平考试证书或海外留学证明;



(12)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中的获奖证书和其他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等;

(13)报考学科要求的其它报考条件规定的材料。

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可信。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及学籍,并3年内不接受其再次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3.按规定标准交纳报考费用。

六、考核

1.资格审查

按照教育部招生文件、学校当年招生章程以及各学科、单位或专业具体要求,审查考生基本报考资格。



2.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以一级学科为单位进行。各博士培养单位负责制定一级学科材料审核的要求和标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给出评审意见及按百分制给出材料审核得分。对合格考生,各培养单位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名单。

材料审查专家组由本学科博士生指导教师或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成,成员一般不少于5 人。

3.英语水平考核

英语水平考核由全校统一组织进行,考核方式一般以笔试方式进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不参加英语水平考核,自动获得综合考核资格,成绩按合格考生成绩的平均分乘1.2后计,最高不超过100分。

(1)全国大学英语6级考试(CET6)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者(须提供成绩证明或证书);

(2)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者(须提供成绩证明或证书);

(3)托福(TOEFL)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者(须提供成绩证明或证书);

(4)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及以上者(须提供成绩证明或证书);

(5) GRE成绩达到1200分及以上者(新标准260分以上)(须提供成绩证明或证书);

(6)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者(须提供学位认证书);

(7)在英语国家或地区有连续一年以上工作或访学经历者(须提供单位(厅级)或政府主管部门证明)。

英语水平考核按百分制给出评定成绩,考生英语水平考核需达到一定的标准,成绩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综合考核。

英语水平考核考试时间预计安排在2021年4月中旬左右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准考证》请考生在考前3天登陆昆明理工大学网站招生信息栏《昆明理工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凭网报用户名及密码下载打印,学校不再寄发。

4.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包括学科基础考核和专业综合考核。学科基础考核方式以笔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专业综合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

(2)由各培养单位组织考核专家组,根据不同学科培养需求,制定相应人才选拔的评价标准,可采用学术报告、现场抽题、专家提问等考核方法,对考生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3)综合考核中须包含面试环节,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应不低于30分钟。以招生一级学科为单位成立综合考核小组,小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且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和利害关系人报考,专家小组成员(不包括记录员和考务秘书)一般不得少于5人,组长一般由学科带头人担任。根据学科特点,各一级学科下可成立若干平行招生考核专家组。



(4)学科基础考核成绩和专业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分别评定。

(5)学科基础考核成绩原则上占综合考核成绩的30%,专业综合考核成绩原则上占综合考核成绩的70%。

5.体检

申请考生须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和要求执行。考生须诚信体检,不得造假或请人代检。体检的相关要求届时通知。未按规定和要求提交体检材料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如发现有体检作假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取消学习资格。

七、录取

1.材料审核、英语水平考核、综合考核各部分成绩所占录取权重原则上为10%、20%、70%。

2.录取工作按学院以一级学科和报考导师为单元进行。按照材料审核成绩占比权重、英语水平考核成绩占比权重、综合考核成绩占比权重计算考生的录取综合成绩。根据考生在该一级学科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和一级学科招生计划及报考导师核定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和导师。学科基础考核成绩、专业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材料审核成绩不合格、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按照双向选择原则,在一级学科招生计划允许范围内,考核合格的未录取考生,按照录取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可申请在报考学院一级学科内相同或相近方向上没有合格考生且当年招生的其它博士生导师中进行调剂录取。

4.经学校批准同意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正式录取。拟录取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研招办办理录取相关手续,签订培养协议书,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材料。

5.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材料全部转到学校,毕业后按国家就业政策重新就业;需保留工作单位,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按定向培养录取。



6.录取通知书一般在6月下旬左右寄发。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7.应届硕士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 其它

(一)住宿情况及培养所在校区

1.我校研究生教育分呈贡、莲华两个校区培养,培养校区分布如下:

莲华校区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培养单位有:国土资源工程学院、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院。

呈贡校区地址: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培养单位有:机电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交通工程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理学院、化学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医学院、灵长类转化医学研究院。

2.学生住宿按录取培养单位所在校区入住。呈贡校区一类公寓(四人间)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一类公寓(六人间)收费标准为800元/生/学年;莲华校区一类公寓(四人间)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一类公寓(六人间)收费标准为800元/生/学年、普通宿舍(六人间带卫生间) 450元/生/学年、普通宿舍(六人间不带卫生间)400元/生/学年。

(二)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1.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研招办负责宏观管理,具体事项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办公室组织进行。考生对考试科目、研究方向、导师、考核和录取等具体事宜有疑问的,请直接与相关培养单位联系。

2.我校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查询和打印、复试和录取等信息和有关通知全部实行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网站招生信息网页发布的招生信息。

3.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学校声誉。考生申诉和纪检监督联系方式如下: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71-65112931,邮箱:yzbjd@kmust.edu.cn,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650500。

(2)研究生院办公室:电话:0871-65915828,邮箱:yzbjd@kmust.edu.cn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办公室;邮政编码:650500。

(3)学校纪委:电话:0871-65916911,邮箱:xjw@kmust.edu.cn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纪检监察室;邮政编码:650500。

4.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请查阅《昆明理工大学2021年学术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专业目录》或《昆明理工大学2021年学术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各学科报考条件、考核要求及材料提交地点》。

5.昆明理工大学主页:http://www.kmust.edu.cn


热忱欢迎全国各地广大考生报考昆明理工大学! 昆明理工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招生工作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为规范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严肃招生纪律,保证招生质量,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云南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研究生招生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及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的规定,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三条  招收博士研究生的选拔方式有:“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直接攻博、普通招考。
“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招生,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条件,本人提交申请材料、导师及专家审核、学校审定、不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入学考试而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制度。
硕博连读是指从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拟进行硕博连读的学生需根据学校规定提出申请,并通过学校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或考核,被录取后才能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
直接攻博是指在学校规定的专业范围内,选拔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普通招考是指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第四条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和复试都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五条  博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两种;按培养目标分为学术博士和专业博士两种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校、学院分级负责,共同协作完成,学校负责宏观管理,具体事项由各学院组织进行。
1 .研究生院是学校负责研究生招生的职能管理部门,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的各类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业务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2. 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过程的领导、监控、协调和管理,由主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长负责各类研究生招生事宜,具体业务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计划是招生工作的法规性文件,必须严格执行。
1. 根据各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和条件保障等因素及导师的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及质量考核等情况,合理分配学科及导师的招生人数。
2. 招生人数以一级学科和导师为单元进行分配和公布,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导师招生人数为该导师在该一级学科下的限额招生数(如导师在一个一级学科下几个专业同时招生,只在一个专业列出招生人数,其它专业招生人数为空)。招生人数为“0”的导师,本年度在该专业暂停招生。2020年全校预计招收博士研究生247人(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和“申请-审核制”招生人数),其中学术博士207人,工程博士40人。实际招生计划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计划后确定的招生人数为准。
3. 视生源情况,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可对各学科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四章  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第八条  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1. 根据学校制定的招生计划,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2. 招生专业目录中凡注有“▲”号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注有“∆”号学科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注有“★”号学科为一级学科下学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导师名单后注有“*”号为校外兼职导师。
3. 外国语只能选考英语语种。
4. 招生导师、专业、研究方向和招生计划、考试科目等信息以《招生专业目录》形式通过学校网站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平台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  学费标准、学制及奖助
 
第九条  学费收费标准及学制
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4-8年,学制为4年。全日制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习年限为5-7年,学制为5年(其中“2+3”培养模式按照硕士2年、博士3年收取学费,“1+4”培养模式按照硕士1年、博士4年收取学费)。直博生学习年限为5-7年,学制为5年。学费收费标准为:学术博士10000元/生·学年,全日制工程博士15000元/生·学年。
第十条  助学政策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基本学制内在籍在读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3000元。
2. 设立研究生“三助”岗位
学校已建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制度,研究生可通过参与“三助”获得相应经济报酬。
3. 研究生生源地贷款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至生源所在地行政部门申请研究生生源地贷款。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4. 学校还通过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十一条  奖学政策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全国每年奖励4.5万名在读研究生,其中博士研究生1万名。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3万元。
2. 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
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由云南省省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全省每年奖励名额为900名,其中博士研究生100名,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2万元。
3.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昆明理工大学出资设立。根据《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修订)》规定,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总人数的100%。
 
第六章  报 名
 
第十二条  报名
     一、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学术博士的基本条件是: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招生规定。
4.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学术博士的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普通招考报考基本条件中的第1、3、4项的规定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 本校全日制一年级、二年级优秀硕士生(定向生须征得定向单位同意,并全日制脱产学习)。
2.必须具有学士学位;
3.学习成绩优良并取得规定的学分;
4.综合素质好,已表现出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等,具有完成具有创造性和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和博士学位论文的潜质;
5.无补考、违纪和处分记录。
校外导师、2020年招生人数为“0”的导师及通过直接攻博、“申请-审核制”招生方式已完成招生计划的导师不接收硕博连读学生报名。
(三)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上述第1、3、4条规定外,招生对象必须是已取得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以“申请-审核制”方式报考学术博士的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普通招考报考基本条件中的第1、3、4项的规定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具有学士学位。现为我校二年级、三年级在读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或其他院校(科研单位)全日制非定向硕士应届毕业生;或硕士研究生毕业5年以内,已经取得硕士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人员;或已经取得国(境)外教育机构硕士学位证书5年以内人员(证书须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学位认证书)。
2.应具备所攻读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在以往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中表现优异,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
4.英语水平达到博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5.满足报考学科规定的其它条件和要求。
6.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录取前须将本人人事档案材料转入我校。
(五)报考工程博士的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普通招考报考基本条件中的第1、3项的规定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3年以上(含3年)工作经历、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企业或行业中优秀的中、高层次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并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原则上不接受高校教师报考。
2.单位推荐书和两名业界权威专家(教授及相当级别)推荐书。
3. 工程博士招生,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学校考核”的“申请-审核制”方式进行选拔。申请者须由所在企业作为单位推荐,同时有两位本行业或者本领域权威专家的个人推荐,学校重点考察申请者的综合素质、创新思维和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主持或承担重大、重点工程技术研究项目,取得显著工程应用成果,参加国家标准/规程制定、获得行业或部门技改创新奖励、创业创新奖励、科技奖励的考生。
二、报名要求、时间和地点
1. 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报名无效。
    (1)普通招考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10日至12月20日,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12月23日至27日(遇周六、周日往后顺延),逾期不再办理。
(2)硕博连读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10日至3月20日,现场确认时间为2020年3月23日至25日(遇周六、周日往后顺延),逾期不再办理。
(3)学术博士“申请-审核制”报名。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9月上旬左右,具体报名时间和招生安排以当年的招生通知为准。
(4)工程博士“申请-审核制”报名。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4月中旬左右,具体报名时间和招生安排以当年的招生通知为准。
    2. 现场确认地点: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昆明市景明南路727号,呈贡校区公教楼5楼529室,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三、报名手续
1. 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陆昆明理工大学网站招生信息栏《昆明理工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打印《报考登记表》。
2. 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持打印好的《报考登记表》、《政治考查表》、两位《专家推荐书》(需附上推荐专家的专业技术职务证件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及硕士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交验学生证,入学时交验硕士毕业证书)、学士及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入学时交验硕士学位证书)、硕士阶段成绩单等材料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考生应如实填写有关表格,交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以硕博连读报考的,还需按《昆明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管理规定》要求提交《昆明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进行资格审查。
4. 以“申请-审核制”报考的,还需提交《昆明理工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审核制”导师考核和推荐意见表》、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等水平证明材料、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结论部分(在读硕士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公开发表(出版)的学术论文(专著)、自我评价材料、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和其他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等。报考工程博士的还需提交单位推荐书和拟攻读工程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一般应结合本人承担的科技项目拟定,字数不得少于2000字。研究计划要着重阐明本人在未来工程博士学习期间拟致力于研究的科学问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研究方法以及预期目标等)。
5. 按规定标准交纳报考费用。
6. 外地考生可以函报(仅限普通招考和昆明市城区五区以外考生)。函报者需在12月20日以前将以上报考材料和报考费用通过EMS方式(其他方式概不受理)寄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考材料不全或报考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办理函报手续。证件、证书可先寄复印件,考试前两天本人带原件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核实,未进行证件、证书原件核实和本人信息确认者不予参加考试。
四、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考生报考信息、现场确认材料和报考条件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核发《准考证》。
 
第七章  命题
 
第十三条  命题
1.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所有科目均由学校自行命题,初试阶段考试命题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复试阶段考试命题工作由一级学科所在学院组织进行。
2.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实行同堂同卷考试,统一考试内容。
3. “申请-审核制”以材料审核和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第八章  初试与评卷
 
第十四条  初试考试
1. 考试科目为三门:英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每门课程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考试方式均为闭卷笔试。
2. 应试考生须按照昆明理工大学当年公布的《昆明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考试科目准备考试,若业务课有选考科目的,请注明选择的选考科目代码和名称,不选者由学校研招办指定。
3. 初试分两阶段进行:英语和专业基础课(科目代码为2字开头编码)考试时间安排在初试阶段进行,其考试成绩作为进入复试的基本依据;专业课(科目代码为3字开头编码)考试时间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三门课成绩统一计为初试成绩。
4. 初试阶段考试时间:2020年4月11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通知时间为准。《准考证》请考生在考前10天登陆昆明理工大学网站招生信息栏《昆明理工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凭网报用户名及密码下载打印,学校不再寄发。
5. 初试阶段考试地点由学校研招办统一安排。
第十五条  评卷
1.初试阶段考试评卷工作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地点集中评阅。复试阶段考试评卷工作由一级学科所在学院组织进行。
2.查阅试卷规定。考生本人不准查阅试卷。如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3日内向学校研招办(初试阶段考试)或学院研教办(复试阶段考试)提出书面申请和理由,学校研招办(学院研教办)根据情况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3.入学考试成绩实行网上公布,考生可以上网查询,初试阶段考试成绩公布时间预计在4月底左右。
 
第九章  复试和录取
 
第十六条  复试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博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分数线由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考试成绩情况统一划定,普通招考与硕博连读执行统一的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确定并在网上公布,学校不再向考生单独寄发复试通知。
第十七条  复试一般安排在5月下旬左右进行,具体复试时间由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安排,请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主动与报考学院联系,按学院规定时间按时参加复试。复试考生需带齐复试所需身份证、准考证、硕士论文(附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参与科研情况、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自我评价材料等,复试专家小组将对考生以上材料和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判,审核评判结果作为评定复试成绩的一部分。
第十八条  复试合格的考生,按照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的录取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初试总分/3)×0.5+复试成绩×0.5。根据考生在该一级学科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和一级学科及导师核定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和导师。专业课(科目代码为3字开头编码)不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按照双向选择原则,在一级学科招生计划允许范围内,复试合格的未录取考生,按照录取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可申请在一级学科内相同或相近学科中没有合格考生的其它博士生导师中进行调剂录取。
第十九条 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和要求执行。考生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自行到当地医院(原则上要求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考生须诚信体检,不得造假或请人代检。体检完成后,考生需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及相关体检化验材料。未提交体检材料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学校组织新生体检,如发现有体检作假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取消学习资格。
第二十条  “申请-审核制”的考核和录取规定及要求按当年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规定和要求执行。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的复试及录取工作具体规定和要求按当年公布的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第二十一条  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材料全部转到学校,毕业后按国家就业政策重新就业;需保留工作单位,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按定向培养录取。
第二十二条  经学校批准同意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正式录取。拟录取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研招办办理录取相关手续,签订培养协议书,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材料。
第二十三条  录取通知书一般在6月下旬左右寄发。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章  其它
 
第二十四条  住宿情况及培养所在校区
1. 我校研究生教育分呈贡、莲华两个校区培养,培养校区分布如下:
莲华校区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学院有:国土资源工程学院、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院。
呈贡校区地址:昆明市呈贡区明南路727号。学院有:机电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交通工程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理学院、化学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医学院。
2. 学生住宿按录取学院所在校区入住。呈贡校区一类公寓(四人间)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一类公寓(六人间)收费标准为800元/生/学年;莲华校区一类公寓(四人间)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一类公寓(六人间)收费标准为800元/生/学年。
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1.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研招办负责宏观管理,具体事项由各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组织进行。考生对考试科目、研究方向、导师、复试和录取等具体事宜有疑问的,请直接与相关学院联系。
2. 我校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查询和打印、复试和录取等信息和有关通知全部实行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网站招生信息网页发布的招生信息。
3.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学校声誉。考生申诉和纪检监督联系方式如下: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71-65112931,邮箱:yzbjd@kmust.edu.cn,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650500。
(2)研究生院办公室:电话:0871-65915828,邮箱:yzbjd@kmust.edu.cn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办公室;邮政编码:650500。
(3)学校纪委:电话:0871-65916911,邮箱:xjw@kmust.edu.cn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纪检监察室;邮政编码:650500。
4.  各学院联系方式以《昆明理工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5. 昆明理工大学主页:http://www.kmust.edu.cn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热忱欢迎全国各地广大考生报考昆明理工大学! 
根据教育部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学校招生管理文件及《昆明理工大学2021年学术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等规定和要求,按照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的招生原则,为做好我校2021年学术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各学科普通招考招生计划安排
学院 学科名称及代码 招生计划
国土资源工程学院 0816测绘科学与技术 3
国土资源工程学院 0818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11
国土资源工程学院 0819矿业工程 11
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 0806冶金工程 18
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 0807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2
机电工程学院 0802机械工程 9
信息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9
交通工程学院 0823交通运输工程 6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 8
化学工程学院 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 1
管理与经济学院 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 12
建筑工程学院 0801力学 4
建筑工程学院 0814土木工程 6
理学院 0711系统科学 3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0710生物学(生科院) 9
灵长类转化医学研究院 0710生物学(灵长类) 4
医学院 0710生物学(医学院) 1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18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0813建筑学 6

二、英语水平考核合格标准及合格名单
英语水平考核合格标准为48分,英语水平考核免试考生按67分计入个人成绩。英语水平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及成绩详见《昆明理工大学2021年学术博士普通招考英语水平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三、综合考核要求及安排
1.综合考核采取进校现场考核方式进行。综合考核时间安排在2021年5月21日-25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由各学院自行确定。请考生及时与报考学院联系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综合考核,我校不再单独向考生寄发通知。不按时参加综合考核者,取消综合考核资格。
2.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须按规定交纳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费用195元,缴费后方可参加综合考核。
3.身份核查
考生需带齐考核所需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准考证(含英语免试考生)、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疫情防控所需材料到报考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进行身份核查,核查通过者方可参加综合考核。
4.综合考核包括学科基础考核和专业综合考核。学科基础考核方式以笔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综合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具体要求按公布的《昆明理工大学2021年学术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各学科综合考核要求》执行。
专业综合考核时考生需提前准备好5-10分钟左右的PPT讲解和展示材料,着重展示个人成果、科研(工程)经历、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等方面内容。
5.由各学院组织考核专家组,根据不同学科培养需求,制定相应人才选拔的评价标准,采用学术报告、现场抽题、专家提问等考核方法,对考生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6.综合考核中须包含面试环节,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应不低于30分钟。以招生一级学科为单位成立综合考核小组,小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且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和利害关系人报考,专家小组成员(不包括记录员和考务秘书)一般不得少于5人,组长一般由学科带头人担任。根据学科特点,各一级学科下可成立若干平行招生考核专家组。
7.学科基础考核成绩和专业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分别评定。
8.学科基础考核成绩原则上占综合考核成绩的30%,专业综合考核成绩原则上占综合考核成绩的70%。
四、录取
1.材料审核、英语水平考核、综合考核各部分成绩所占录取权重原则上为10%、20%、70%。
2.录取工作按学院以一级学科和报考导师为单元进行。按照材料审核成绩占比权重、英语水平考核成绩占比权重、综合考核成绩占比权重计算考生的录取综合成绩。根据考生在该一级学科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和一级学科招生计划及报考导师核定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和导师。学科基础考核成绩、专业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材料审核成绩不合格、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按照双向选择原则,在一级学科招生计划允许范围内,考核合格的未录取考生,按照录取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可申请在报考学院一级学科内相同或相近方向上没有合格考生且当年招生的其它博士生导师中进行调剂录取。
4.经学校批准同意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正式录取。拟录取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研招办办理录取相关手续,签订培养协议书,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材料。
5.体检。拟录取考生须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和要求执行。考生须诚信体检,不得造假或请人代检。体检的相关要求届时通知。未按规定和要求提交体检材料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如发现有体检作假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取消学习资格。
6.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材料全部转到学校,毕业后按国家就业政策重新就业;需保留工作单位,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按定向培养录取。
7.录取通知书一般在6月下旬左右寄发。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8.应届硕士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其他
1.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考核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参加考核的人员,不得参加与考核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学校声誉。考生申诉和纪检监督联系方式如下: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71-65112931,邮箱:yzbjd@kust.edu.cn,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650500。
(2)研究生院办公室:电话:0871-65915828,邮箱:yzbjd@kust.edu.cn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办公室;邮政编码:650500。
(3)学校纪委:电话:0871-65916911,邮箱:xjw@kust.edu.cn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纪检监察室;邮政编码:650500。
昆明理工大学2021年面向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招收工程博士研究生。工程博士与工学博士属于同一层次,不同类型,工程博士侧重于工程应用和工程管理能力的培养。工程博士研究生教育立足国家重大需求,依托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通过校企联合培养未来工程技术领军人才。根据教育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3年以上(含3年)工作经历、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企业或行业中优秀的中、高层次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并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原则上不接受高校教师报考。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5.单位推荐书和两名业界权威专家(教授或相当级别)推荐书。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主持或承担重大、重点工程技术研究项目,取得显著工程应用成果,参加国家标准/规程制定、获得行业或部门技改创新奖励、创业创新奖励、科技奖励的考生。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导师及领域方向

1.招生专业及代码:资源与环境(代码:085700)。

2.招生计划安排。本年度全校工程博士招生计划总数为60人,其中: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26人,国土资源工程学院17人,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17人。工程博士每位导师的招生人数原则上限额为1人。

3.招生导师及领域方向详见《昆明理工大学2021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目录》。

  三、选拔方式

工程博士招生,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学校考核”的“申请-审核制”方式进行选拔。申请者须由所在企业作为单位推荐,同时有两位本行业或者本领域权威专家的个人推荐,学校重点考察申请者的综合素质、创新思维和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申请材料

1.诚信考试承诺书(本人签字)。

2.《昆明理工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在昆明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填报,自动生成,考生打印后签字、盖章)。

3.报考导师填写的《昆明理工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审核制”导师考核和推荐意见表》。

4.单位推荐书(盖章)。

5.两名业界权威专家(教授或相当级别)推荐书,报考导师不撰写推荐书,附专家职称证明材料。

6.本人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同等学力报考不需提交)。境外学历及学位证书须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7.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本科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教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8.政治考查表。提交《昆明理工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考查表》,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或政治工作部门审核盖章。

9.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结论部分(同等学力报考不需提交)。

10.拟攻读工程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一般应结合本人承担的科技项目拟定,字数不得少于2000字。研究计划要着重阐明本人在未来工程博士学习期间拟致力于研究的科学问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研究方法以及预期目标等)。

11.外国语水平证书、成绩单或留学经历证明等。

12.所承担重大或重点科技项目及其他科研课题证明材料、所获科研奖励的证明材料、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著作)证明材料或其他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等(检索的论文需提交检索报告或检索网络截图)。

13.填写所提交材料的汇总表。

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完备并符合要求,除以上11、12项之外,考生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或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五、报名程序、时间安排和要求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报考材料提交两部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按要求提交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不全者,报名无效。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5月24日,报考材料提交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逾期不再办理。

2.材料接收、确认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年5月26日(莲华校区: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呈贡校区: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地点:报考领域所在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莲华校区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学院有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电话:0871-65185638)、国土资源工程学院(电话:0871-65186335)。

呈贡校区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大学城景明南路727号,学院有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电话:0871-65920507)。

3. 按规定交纳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费285元,缴费通过《昆明理工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支付,缴费后方可参加考核。请考生于2021年5月25日、26日通过《昆明理工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交纳,其它时间不予受理。

4.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将在5月3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和考核要求由专业领域所在学院确定后通知考生。

六、考核办法

1.材料审核。由报考领域所在学院根据专业领域特点制定材料审核评判标准和审核办法。专业领域专家组根据评判标准和审核办法,对考生提交的各种材料进行审核和综合评判,按百分制给出材料审核评定成绩。材料审核评定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

2.业务能力和外语水平考核。由报考领域所在学院根据专业领域特点制定业务能力和外语水平考核评判标准和考核方案。专业领域专家组根据考核评判标准和考核方案,以考生材料审核结果为基础,通过面试和答辩等方式对考生的业务能力和外语水平进行深层次综合考核,给出每位考生的外语、学科基础、专业综合考核成绩,成绩评定均采用百分制。单项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5-10分钟左右的PPT讲解和展示材料,着重展示个人成果、科研(工程)经历、目前承担的项目和今后研究工作的思考等方面内容。



3.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在面试考核时还需加试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并按百分制评定加试科目成绩。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1. 按照材料审核成绩占50%,业务能力和外语水平考核成绩(外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成绩累加后除以3所得百分制成绩)占50%,确定考生的综合成绩。



2.录取以报考学院专业领域和导师为单元进行,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导师,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单项成绩不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体检。拟录取考生须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和要求执行。考生须诚信体检,不得造假或请人代检。体检的相关要求届时通知。未按规定和要求提交体检材料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如发现有体检作假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取消学习资格。

4.工程博士为全日制定向培养,录取研究生需与学校、定向培养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三方),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关系等。

八、其他

1.学制及学费

  工程博士学制4年,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8年。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0元。

2.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1)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研招办负责统筹管理,具体事项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办公室组织进行。考生对考试科目、研究方向、导师、考核和录取等具体事宜有疑问的,请直接与相关培养单位联系。

(2)我校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查询和打印、复试和录取等信息和有关通知全部实行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网站招生信息网页发布的招生信息。

(3)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学校声誉。考生申诉和纪检监督联系方式如下: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71-65112931,邮箱:yzbjd@kust.edu.cn,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650500。

研究生院办公室:电话:0871-65915828,邮箱:yzbjd@kust.edu.cn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办公室;邮政编码:650500。

学校纪委:电话:0871-65916911,邮箱:xjw@kust.edu.cn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纪检监察室;邮政编码:650500。

(4)昆明理工大学主页:http://www.kust.edu.cn

九、疫情防控要求

1.持有有效期内“云南健康码”绿码和行程卡绿码。

入校提交材料的考生必须于2021年5月24日上午8:00-12:00将个人有效期内的“云南健康码”绿码(电子版)和行程卡绿码(电子版)提交到各学院指定邮箱。

2.所有考生须从入校前7天开始,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并如实填写《体温自我监测表和健康情况声明书》。提交材料当天将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和《体温自我监测表和健康情况声明书》提交给报考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3.近14天未有发热和干咳、气促等呼吸道症状。

4.近一个月未有全国高中风险地区或重点防控地区(以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风险查询”小程序为准)、国(境)外旅居史。

5.5月26日入校当天,呈贡校区考生在学校景明南路1号门门岗处,莲华校区考生在学府路大门门岗处出示身份证、健康绿码、行程卡绿码、和学院通知可以入校的凭证,并接受体温检测后方可进入学校,注意全程需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6.不属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如曾经被判定为上述四类人员的,须持有入校前7天内核酸检测、血清抗体检测阴性报告。

考生需按以上要求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未按要求履行防控手续和提供相关材料的不得进校。

昆明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

校园网络:http://yjsgl.kmust.edu.cn/YJSYZHGLPT/bsbm/bsbm.html
     校外网络:http://yjsgl2.kust.edu.cn/YJSYZHGLPT/bsbm/bsbm.html。



热忱欢迎全国各地广大考生报考昆明理工大学!
全科医学(不授博士学位) [105127] 专业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昆明理工大学
招生年份:2020年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所属学院:医学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10]医学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51]临床医学硕士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01)全科医学
招生人数: 2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④(--)无
备  注:
昆明理工大学2011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参考书目
考试参考书目
1111英语:
01、《考博英语全项指导》(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辅导用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辅导用书编审委员会编著,机械工业出版社

02、《考博英语阅读理解精粹100篇》(第3版),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辅导用书编审委员会编著
001国土资源工程学院
081801矿产普查与勘探:

《地质学基础》,叶俊林编,地质出版社。
《矿产资源勘查学》,阳正熙,科学出版社,2006。
《矿床学》,袁见齐、朱上庆、翟裕生主编,地质出版社。 
韩润生导师:
《构造地质学》,朱志澄、宋鸿林主编,北京中国地质出版社。
《高等地球化学》,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编,北京科学出版社。
《矿田构造学》,翟裕生主编,地质出版社。
李峰导师:
《环境地质与工程》,陈剑平编,地质出版社。
《构造地质学》,徐开礼,地质出版社。
薛传东导师:《环境水文地质》,林丰年,高教出版社。
宋焕斌导师:
《持续发展导论》,牛文元编,科学出版社。
《云南矿业可持续发展》,宋焕斌,科学出版社。
梁永宁导师:
《旅游地质学》,杨世瑜,吴志亮编著,南开大学出版社。
《环境地质学》,吴志亮编著,重庆大学出版社。
赵俊三导师
《地理信息系统原理及应用》,刘贵明著,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年5月版。
《地理信息系统导论》,陈述彭、鲁学军、周成虎,科学出版社。
《当代地理信息技术》(科学版研究生教学丛书) ,龚键雅等编著,科学出版社,2004年及以后版。
《土地信息系统》
曲卫东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刘耀林著,中国农业出版社,2003。
《土地管理学》,朱道林主编,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7。
《地理信息系统设计与开发》,陈正江等著,科学出版社2005。
甘淑导师: 
《地质学基础》,叶俊林等编,地质出版社。 
《地理信息系统—原理、方法和应用》,邬伦等主编,科学出版社。
《遥感应用分析原理与方法》,赵英时,科学出版社。
《数据库原理与应用—基于SQL Server 2000
 
 

昆明理工大学博士点202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招生工作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为规范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严肃招生纪律,保证招生质量,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云南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研究生招生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及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的规定,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第三条 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部分导师提前选拔及工程博士招考。招生选拔方式有“申请—审核制”“申请—考核制”两种方式。

1.“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招生,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条件,本人提交申请材料、导师及专家审核、学校审定、不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入学考试而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制度。

2.“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条件,综合考生材料审核、外语水平考核、综合考核(包括学科基础和专业综合考核)成绩而择优选拔录取的选拔方式。

3.普通招考是指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学术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普通招考按“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进行选拔。

4.硕博连读是指从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拟进行硕博连读的学生需根据学校规定提出申请,进行资格审查。硕博连读选拔按“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进行选拔。

5.直接攻博是指在学校规定的专业范围内,选拔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直博生选拔参照“申请—审核制”选拔方式进行选拔。

6.部分导师提前选拔招收学术博士,主要针对部分优秀导师,按“申请—审核制”选拔方式进行选拔。

7.工程博士招考,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学校考核”的“申请-审核制”选拔方式进行选拔。

第四条 考核包括材料审核、外语水平考核、综合考核(包括学科基础考核和专业综合考核)三个主要环节。

第五条 博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两种;按培养目标分为学术博士和专业博士两种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我校目前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其学习方式全部为全日制。学术型博士须全脱产学习。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校、学院分级负责,共同协作完成,学校负责宏观管理,具体事项由各学院组织进行。

1.研究生院是学校负责研究生招生的职能管理部门,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的各类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业务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2.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过程的领导、监控、协调和管理,由主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长负责各类研究生招生事宜,具体业务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根据各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和条件保障、国家建设和发展及社会需求等因素及导师的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及质量考核等情况,合理分配学科及导师的招生人数。

1.招生计划分为学术博士计划和专业博士计划两种类型。

2.招生人数以一级学科和导师为单元进行分配和公布,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导师招生人数为该导师在该一级学科下的限额招生数(如导师在一个一级学科下几个专业同时招生,只在一个专业列出招生人数,其它专业招生人数为空)。招生人数为“0”的导师,本年度暂停招生。

3.2022年全校预计招收博士研究生319人(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部分导师提前选拔及工程博士招生人数),其中学术博士259人,工程博士60人。实际招生计划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计划后确定的招生人数为准。

4.视生源情况,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可对各学科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四章 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第八条 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1.根据学校制定的招生计划,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2.招生专业目录中凡注有“▲”号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注有“∆”号学科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注有“★”号学科为一级学科下学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导师名单后注有“*”号为校外兼职导师。

3.外国语只能选考英语语种。

4. 招生导师、专业、研究方向和招生计划、考试科目等信息以《招生专业目录》形式通过学校网站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平台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 学费标准、学制及奖助



第九条 学费收费标准及学制

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4-8年,学制为4年。全日制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习年限为6-8年,学制为6年(其中“2+4”培养模式按照硕士2年、博士4年收取学费,“3+3”培养模式按照硕士3年、博士3年收取学费)。直博生学习年限为6-8年,学制为6年。

学费收费标准为:学术博士10000元/生·学年,全日制工程博士15000元/生·学年。

第十条 助学政策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博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3万元,硕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0.6万元。

2. 研究生“三助”岗位

学校已建立研究生助管、助教、助研(简称“三助”)制度,研究生可通过参与“三助”工作获得相应经济报酬。

3. 研究生生源地助学贷款

需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请在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各省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可到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csa.cee.edu.cn/查询。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

4. 学校还通过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十一条 奖学政策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每年全国奖励4.5万名,其中,硕士生3.5万名,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1万名,每生每年3万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我校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当年下达指标及额度执行。具体参评条件及资格可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2. 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

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由云南省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每年全省奖励900名,其中,硕士生800名,每生每年1万元;博士生100名,每生每年2万元。我校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当年下达指标及额度执行。具体参评条件及资格可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3.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昆明理工大学出资设立,分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类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标准和覆盖面具体可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第六章 报 名



第十二条 报名

一、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学术博士的基本条件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招生规定。

4.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满足报考学科规定的其它学术性申请条件和要求(由报考学科所在培养单位确定)。

学术性申请条件和要求包括对考生的外语水平、科研情况等学术方面的条件和要求。

6.考生须全脱产学习。 报考非定向类别的考生录取前须将本人人事档案材料转入我校;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由工作单位开具的同意全脱产学习的证明,录取前由工作单位和学校研究生院签订全脱产学习的定向协议,否则不予报考和录取。

7.考生在报考前须先与报考导师联系,征得导师同意后方可申请报考。请考生下载并填写“导师同意报考审核表”,导师签字后作为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学术博士的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普通招考报考基本条件中的第1、3、4、5项的规定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校全日制二年级、三年级在读优秀硕士生(定向培养生须征得定向单位同意,并出具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公函,且录取类别不变)。

2.必须具有学士学位。

3.已基本完成硕士课程学习任务,无不及格科目、无违纪和处分记录。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4.综合素质好,已表现出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等,具有完成创造性和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和博士学位论文的潜质。

5.选报硕博连读专业须与在读硕士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一般不得跨一级学科门类选报。个别学科如有跨一级学科报考的,在符合博士学科培养内涵的前提下,经博士一级学科和博士导师同意后可适当放宽。

6.导师同意并按要求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三)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学术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普通招考报考基本条件中的第1、3、4、5项的规定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历年学习成绩优良,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

  2.取得就读高校硕士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拟攻读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3.本科阶段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获科研成果奖、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可优先考虑。

4.导师同意并按要求进行考核。

(四)“申请—审核制”招收学术博士报考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普通招考报考基本条件中的第1、3、4、5项的规定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必须具有学士学位。现为我校二年级在读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身份报考)、三年级在读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身份报考);或其他院校(科研单位)全日制非定向硕士应届毕业生;或硕士研究生毕业5年以内,已经取得硕士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人员;或已经取得国(境)外教育机构硕士学位证书5年以内人员(证书须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学位认证书)。

2.申请人应具备所攻读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申请人在以往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中表现优异,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

4.英语水平达到博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5.导师同意并按要求进行考核。

6.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录取前须将本人人事档案材料转入我校。

(五)报考工程博士的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普通招考报考基本条件中的第1、3、4、5项的规定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3年以上(含3年)工作经历、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企业或行业中优秀的中、高层次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并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原则上不接受高校教师报考。

2.单位推荐书和两名业界权威专家(教授及相当级别)推荐书。

3.导师同意并按要求进行考核。

4.同等学力考生在面试考核时加试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5.工程博士学习和培养方式为全日制定向培养。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主持或承担重大、重点工程技术研究项目,取得显著工程应用成果,参加国家标准/规程制定、获得行业或部门技改创新奖励、创业创新奖励、科技奖励的考生。

二、报名时间和要求

1.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报考材料提交两部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按要求提交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不全者,报名无效。

(1)普通招考报名。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2月份左右,具体报名时间和要求以当年的报名公告通知为准,逾期不再办理。

(2)硕博连读报名。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0月份左右,具体报名时间和招生安排以当年的招生通知为准,逾期不再办理。

(3)直博生报名。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0份左右,具体报名时间和招生安排以当年的招生通知为准,逾期不再办理。

(4)“申请—审核制”招收学术博士报名。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9月上旬左右,具体报名时间和招生安排以当年的招生通知为准,逾期不再办理。

(5)工程博士招考报名。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4月中下旬左右,具体报名时间和招生安排以当年的招生通知为准,逾期不再办理。

2. 报考材料提交地点: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办公室(“申请—审核制”招收学术博士材料提交点为学校研招办)。

三、报名手续

1.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陆昆明理工大学网站招生信息栏《昆明理工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打印《报考登记表》。

2.申请学生须在规定的材料提交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以下报考材料:

(1)《昆明理工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导师同意报考审核表》(硕博连读提交《昆明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直接攻博、“申请—审核制”招收学术博士及工程博士招考提交《昆明理工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审核制”导师考核和推荐意见表》);

(2)《昆明理工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在昆明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填报,自动生成,签字、盖章);

(3)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报考导师不撰写推荐书;

(4)本人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硕士学生证,境外学历及学位证书须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学位认证书)、硕士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读硕士生提供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证件和证书须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留存);

(5)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本科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教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诚信考试承诺书;

(7)政治考查表。提交《昆明理工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考查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审核盖章);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结论部分及评议书(应届硕士提交开题报告,二年级硕士提交开题设想);

(9)个人陈述及自我评价材料(内容包含本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攻读博士学位的动机与目标,学术或专业背景及兴趣,职业目标和规划等,2000字以内);

(10)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11)各类英语水平考试证书或海外留学证明(须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留存);

(12)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中的获奖证书和其他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等(须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留存);

(13)报考学科要求的其它报考条件规定的材料;

(14) 报考非定向类别的考生录取前须将本人人事档案材料转入我校;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由工作单位开具的同意全脱产学习的证明,录取前由工作单位和学校研究生院签订全脱产学习的定向协议,否则不予报考和录取;

(15)报考工程博士的,还需提交单位推荐书和拟攻读工程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一般应结合本人承担的科技项目拟定,字数不得少于2000字。研究计划要着重阐明本人在未来工程博士学习期间拟致力于研究的科学问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研究方法以及预期目标等)。

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可信。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及学籍,并3年内不接受其再次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3.按规定标准交纳报考费用。



第七章 考核



第十三条 “申请—考核制”

一、 资格审查

按照教育部招生文件、学校当年招生章程以及各学科、单位或专业具体要求,审查考生基本报考资格。

二、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以一级学科为单位进行。各博士培养单位负责制定一级学科材料审核的要求和标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给出评审意见及按百分制给出材料审核得分。对合格考生,各培养单位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名单。

三、英语水平考核

英语水平考核由全校统一组织进行,考核方式一般以笔试方式进行。考生英语水平考核需达到一定的标准,成绩合格。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不参加英语水平考核,自动获得综合考核资格,成绩按合格考生成绩的平均分计。

1.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六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50分及以上者(须提供成绩证明或证书);

2.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者(须提供成绩证明或证书);

3.托福(TOEFL)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者(须提供成绩证明或证书);

4.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及以上者(须提供成绩证明或证书);

5.GRE成绩达到1200分及以上者(新标准260分以上)(须提供成绩证明或证书);

6.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者(须提供学位认证书);

7.在英语国家或地区有连续一年以上工作或访学经历者(须提供单位(厅级)或政府主管部门证明)。

普通招考英语水平考核一般安排在每年的3月份进行,硕博连读英语水平考核一般安排在每年的11月份进行,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时间为准。《准考证》请考生在考前3天登陆昆明理工大学网站招生信息栏《昆明理工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凭网报用户名及密码下载打印,学校不再寄发。

四、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包括学科基础考核和专业综合考核。学科基础考核方式以笔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专业综合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专业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综合知识、专业素质和能力、外语听力及口语、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具体内容以各学科确定为准。

(2)由各培养单位组织考核专家组,根据不同学科培养需求,制定相应人才选拔的评价标准,可采用学术报告、现场抽题、专家提问等考核方法,对考生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3)学科基础考核成绩和专业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分别评定。学科基础考核成绩原则上占综合考核成绩的30%,专业综合考核成绩原则上占综合考核成绩的70%。

第十四条 “申请—审核制”

一、 资格审查

按照教育部招生文件、学校当年招生章程以及各学科、单位或专业具体要求,审查考生基本报考资格。

二、材料审核

由一级学科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材料审核评判标准和审核办法。组织学科专家组根据评判标准和审核办法,对考生提交的各种材料进行审核和综合评判,按百分制给出材料审核评定成绩。材料审核评定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

三、综合面试考核

1.业务能力和英语水平考核。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制定业务能力和英语水平考核评判标准和考核方案。组织学科专家组根据考核评判标准和考核方案,以考生材料审核结果为基础,通过面试和答辩等方式对考生的业务能力和英语水平进行深层次综合考核,给出每位考生的英语水平、学科基础、专业综合考核成绩,成绩评定均采用百分制。单项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

2.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工程博士同等学力考生在面试考核时还需加试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并按百分制评定加试科目成绩。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五条 体检

申请考生须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八章 录取


第十六条 “申请—考核制”选拔录取原则

1.材料审核、英语水平考核、综合考核各部分成绩所占录取权重原则上为20%、20%、60%。

2.录取工作按学院以一级学科和报考导师为单元进行。按照材料审核成绩占比权重、英语水平考核成绩占比权重、综合考核成绩占比权重计算考生的录取综合成绩。根据考生在该一级学科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和一级学科招生计划及报考导师核定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和导师。学科基础考核成绩、专业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含60分)不予录取。材料审核成绩不合格、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按照双向选择原则,在一级学科招生计划允许范围内,考核合格的未录取考生,按照录取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可申请在报考学院一级学科内相同或相近方向上没有合格考生且当年招生的其它博士生导师中进行调剂录取。

第十七条 “申请—审核制”选拔录取原则

1.按照材料审核成绩占50%,业务能力和英语水平考核成绩(英语、学科基础、专业综合考核成绩累加后除3所得百分制成绩)占50%,综合评定申请人综合成绩。

2.录取以报考学院一级学科(类别)和导师为单元进行,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导师。单项成绩不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 经学校批准同意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正式录取。拟录取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研招办办理录取相关手续,签订培养协议书,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材料。

第十九条 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材料全部转到学校,毕业后按国家就业政策重新就业;需保留工作单位,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按定向培养录取。工程博士全部按定向培养录取。

第二十条 录取通知书一般在6月下旬左右寄发。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第九章 其它



第二十一条 住宿情况及培养所在校区

1.我校研究生教育分呈贡、莲华两个校区培养,培养校区分布如下:

莲华校区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学院有:国土资源工程学院、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院。

呈贡校区地址: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学院有:机电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交通工程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理学院、化学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医学院、灵长类转化医学研究院。

2.学生住宿按录取学院所在校区入住。呈贡校区一类公寓(四人间)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一类公寓(六人间)收费标准为800元/生/学年;莲华校区一类公寓(四人间)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一类公寓(六人间)收费标准为800元/生/学年。

第二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1.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研招办负责宏观管理,具体事项由各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组织进行。考生对考试科目、研究方向、导师、考核和录取等具体事宜有疑问的,请直接与相关学院联系。

2.我校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查询和打印、复试和录取等信息和有关通知全部实行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网站招生信息网页发布的招生信息。

3.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学校声誉。考生申诉和纪检监督联系方式如下: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71-65112931,邮箱:yzbjd@kmust.edu.cn,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650500。

(2)研究生院办公室:电话:0871-65915828,邮箱:yzbjd@kmust.edu.cn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办公室;邮政编码:650500。

(3)学校纪检监察室:电话:0871-65916912,邮箱:xjw@kmust.edu.cn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纪检监察室;邮政编码:650500。

4.各学院联系方式以《昆明理工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5.昆明理工大学主页:http://www.kmust.edu.cn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热忱欢迎全国各地广大考生报考昆明理工大学!
昆明理工大学

90%的同学都浏览了: 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昆明理工大学招生简章 昆明理工大学联系方式 昆明理工大学考研复试 昆明理工大学成绩查询 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专业 昆明理工大学考研报录比 昆明理工大学考研分数线 昆明理工大学专业排名 昆明理工大学参考书目 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导师 昆明理工大学考研问题 昆明理工大学考研真题 昆明理工大学考研经验

添加昆明理工大学学姐微信,或微信搜索公众号“考研派之家”,关注【考研派之家】微信公众号,在考研派之家微信号输入【昆明理工大学博士点2022 、昆明理工大学报录比、昆明理工大学考研群、昆明理工大学学姐微信、昆明理工大学考研真题、昆明理工大学专业目录、昆明理工大学排名、昆明理工大学保研、昆明理工大学公众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即可在手机上查看相对应昆明理工大学考研信息或资源

昆明理工大学考研公众号 考研派之家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