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力大学博士毕业要求

更新时间:2022-01-15 23:29:05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东北电力大学博士毕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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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力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郎老师 (0432—64806432,dbdlyzb@163.com)
联系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169号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东北电力大学东石头楼313
邮编:132012

东北电力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奖学金
1.学费:1万元/人/年
2.学业奖学金:设两个等级,须符合基本条件的非定向博士生
一等:15000元/年(50%非定向博士生可获得)
二等:8000元/年(50%非定向博士生可获得)
3.国家助学金:13000元/年(符合基本条件的非定向博士生均可获得) 东北电力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名额,依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
2.研究生院审查各招生学院拟录取名单,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3.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注册学籍。

东北电力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其他条件请查看我校各招生学院网站的相关通知。

东北电力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
1.本科直博
本科直博是指在国家批准的学科专业范围内,按照有关规定选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我校本科直博招生工作在每年9月份进行,相关工作安排和要求详见《东北电力大学202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
2.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是指择优选拔已完成硕士阶段课程学习且成绩优良,具有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非定向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招生方式。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在每年7月份进行,相关工作安排和要求详见当年研究生院网站工作通知。
3.申请-考核制
“申请-考核制”招生是指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以个人申请考核取代统一入学考试,选拔具有优秀科研业绩和培养潜质的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的招生方式。2022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安排详见《东北电力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报考公告》。2022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安排请留意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一、招生规模
2022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48人,其中包含硕博连读生15人和直博生4人,实际招生规模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二、招生学科
2022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与导师名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三、招生方式
1.本科直博
本科直博是指在国家批准的学科专业范围内,按照有关规定选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我校本科直博招生工作在每年9月份进行,相关工作安排和要求详见《东北电力大学202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
2.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是指择优选拔已完成硕士阶段课程学习且成绩优良,具有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非定向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招生方式。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在每年7月份进行,相关工作安排和要求详见当年研究生院网站工作通知。
3.申请-考核制
“申请-考核制”招生是指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以个人申请考核取代统一入学考试,选拔具有优秀科研业绩和培养潜质的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的招生方式。2022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安排详见《东北电力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报考公告》。2022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安排请留意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其他条件请查看我校各招生学院网站的相关通知。
五、报名
1.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和报考资格审核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并通过报考资格审核,报名方为有效。考生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报名,逾期不进行补报。
2.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报名时间:“申请-考核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生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2022年1月20日;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报名时间请留意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3.考生应提交的相关材料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公告。
六、考(审)核内容
1.报考资格审核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不允许参加下一阶段考核。各招生学院负责组织学科专家对考生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环节的建议名单,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
2.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水平考查、专业基础知识和科研综合能力考核四部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申请者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和科研综合能力考核应重点考核申请者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每部分满分100分, 60分以下者不予通过。具体考核方式、考核内容请查看我校各招生学院网站公布的实施细则。
七、录取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名额,依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
2.研究生院审查各招生学院拟录取名单,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3.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注册学籍。
八、学制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全日制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基本学制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7年。
九、其他
1.学费:1万元/人/年
2.学业奖学金:设两个等级,须符合基本条件的非定向博士生
一等:15000元/年(50%非定向博士生可获得)
二等:8000元/年(50%非定向博士生可获得)
3.国家助学金:13000元/年(符合基本条件的非定向博士生均可获得)
4.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博士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报到时可不转入档案,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定向就业考生不享受奖助学金。非定向就业考生入学报到时若不将本人所有档案转入我校,则不享有我校的奖、助学金政策。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5.所有报名人员必须自行审核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造成的不能参加考试、录取等情况,由考生本人负责。
6.考生所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报考及录取资格。
7.本章程中如有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不一致,将按照国家最新政策执行。
8.我校不提供往年试题、参考书及辅导材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郎老师 (0432—64806432,dbdlyzb@163.com)
联系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169号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东北电力大学东石头楼313
邮编:1320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东北电力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2021年12月15日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拟授予王占洲等4人博士学位。现将具体信息公示如下:


序号 姓名 导师 学科 论文题目
1 王占洲 曹丽华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基于旁路系统供热提升热电联产机组电出力调节能力研究
2 王长刚 穆钢 电气工程 数据驱动的电力系统时空运行特征提取与潮流优化
3 王长江 姜涛 电气工程 大规模交直流受端电网暂态电压稳定分析与控制方法研究
4 张嵩 李国庆 电气工程 大规模交直流电力系统机电-电磁混合仿真方法研究

  公示期自2021年12月15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为期三个月。如对以上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432-64807298。
上海中医药大学成立于1956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国家首批建立的中医药高等院校之一,是教育部与地方政府“部市共建”的中医药院校,也是上海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
学校位于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科研教育区内,占地500余亩,教学设施齐全、环境优美。作为地处张江科学城核心板块的高校,以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对接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为己任,利用已有的学科和综合优势,勇担深化中医药高等教育改革、推动中医药自主创新、引领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任。
学校有教职员工1300余人,拥有4名两院院士,2名国医大师,2名全国名中医,69名上海市名中医,700多名高级专家和教授,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各级各类中医药专门人才,全日制在校学生近8000人,校友遍布60多个国家和地区。学校是国家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特色专业点”建设高校,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一级学科及中医1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科学技术史、医学技术、马克思主义理论6个一级学科及中医、中药学、护理、翻译、公共卫生5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学位授予专业覆盖全部中医药学科;有15个本、专科专业,除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临床本科专业外,还设有护理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康复治疗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预防医学等专业;有8个继续教育的本、专科专业;已与20个国家和地区的近50余家海外院校、医疗科研机构和国际组织建立了科研、教学、医疗等合作关系,建立了美国第一家中医孔子学院,设有两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分别是中英合作药学、中英合作护理学项目。
学校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中医外科学、中药学、中医内科学及中医骨伤科学;国家重点学科(培育)2个:中医医史文献学、针灸推拿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38个;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4个。有1个教育部中药现代制剂技术工程研究中心,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上海市重点实验室,8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2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中医学、中药学两个学科顺利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高校名单,在教育部公布的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我校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三个学科全部进入最高等级的A+档,是全国中医院校中唯一取得3个A+学科的高校。
学校办医规模与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有8家附属医院,基本覆盖了上海市所有三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附属医院的总建筑面积约67万平方米,总床位数约6300张,每年服务来自世界各地患者约1700万人次。学校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已在捷克、马耳他、摩洛哥、美国等国家设立海外中医中心,不断促进中医药国际化。
学校以建设世界一流中医药大学为目标,坚持“不重其全重其优、不重其大重其特、不重其名重其实”的办学理念,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已成为教学与科研实力以及主要学科全国排名领先的中医药高等院校。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招生规模
本校2021年博士生招生规模数暂定240名(实际招生数以当年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
三、学习形式
2021年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培养。学制均为三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得超过五年。
四、报考方式
(一)申请考核
为了进一步深入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机制改革,完善招收博士生的选拔体系,充分发挥导师在博士生招生中的主导作用,推进高水平大学战略合作,提升跨学科人才培养水平,吸引和选拔更多适应现代科学发展要求的优秀创新人才,不断提高博士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文)等会议、文件精神,我校在2021年继续实行“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1、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生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新生入学注册时,无法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相关认证报告者,不予报到注册。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有两名与本专业有关的专家推荐,其中至少有一名为正高职称。
(6)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等。
(7)申请者只能报考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需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否则不予报到注册。
(8)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CET-6通过(或≥425分);
②WSK(PETS-5)考试合格;
③国家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考试合格;
④TOEFL成绩100分以上(IBT)或250分以上(CBT);
⑤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GRE成绩325分以上;
⑥IELTS≥6.0;
⑦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9)报考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专业代码1057开头各专业)的考生,须获得国家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最迟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获得,否则不予报到注册)。
(10)非应届考生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SCI、C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过高水平专业学术论文至少2篇。
(11)申请者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2、申请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申请者参考《上海中医药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并填写《上海中医药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
(2)网上报名及材料提交要求。时间:2020年12月21日-28日,工作日9:00-16:00。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注册并登陆“博士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PDF文件,用A4纸单面打印,并至相关部门签章。
申请者在网报完成后,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将完整报名材料以快递方式邮寄至研招办(中国邮政速递EMS)。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成册以便审核,须在材料袋上显著位置标注:“申请考核博士报考材料-报考学院-姓名-报名号”。装订要求:材料①-②单独装订,材料③-⑬装订成册(所有报名材料将于考核前由各二级学院复核,不符合要求或材料不实者,终止申请程序)。逾期未收到或所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按放弃报考处理。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图书馆裙楼202室
收件人:上海中医药大学研招办
电 话:021-51322530
(3)报名材料提交:
①  上海中医药大学博士报名表(博士网报系统报名完成后生成,共3页),第一页须本人签名,第三页“考生单位对考生报考的意见”栏需注明“同意报考非定向培养”,并由相关部门盖章。未在报名表中明确写明报考类别和无单位盖章者均视为报考材料不齐全不予报考。
②  2份专家推荐书(两名推荐专家的其中一名为申请者本人的硕士生导师,并至少有一名为正高职称)。(附件3)
③《上海中医药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一份(附件2);
④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应届生须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⑤往届生须提供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阶段为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学籍、学历验证报告可登陆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进行办理)
⑥硕士阶段成绩(须加盖所在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⑦英语水平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⑧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⑨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⑩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⑪身体健康情况申报表(附件4);
⑫报考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专业代码1057开头各专业)的考生,提交国家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最迟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获得);
⑬攻读博士学位科研计划书(附件5 )。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行为,经核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3.报名费:250元。交费方式及时间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博士报名缴费通知。审核不通过者,报名费概不退还。
(二)硕博连读
符合我校《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实施办法》规定的我校2019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按照《关于2019级硕士生申请硕博连读计划的通知》,进行申报。
(三)中医博士专业学位与中医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
详见《上海中医药大学2021年中医专业学位博士与中医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
五、考核与录取
1.申请材料审核
研究生院汇总报名材料,由相关二级学院组织学科专家(包括考生报考导师)对申请者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以及申请人的学习情况、英语水平、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潜力、学术兴趣等方面,综合评判确定是否同意考生参加本次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审核结果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审核结果预计在2021年1月上旬通过我校博士网报系统查询。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网报系统的审核情况。材料经审核后,网报信息及报名材料完整、符合报考条件,在我校博士网报系统中将显示“审核通过”;经审核不符合报考要求或报考材料不齐全者,在我校博士网报系统中将显示“审核不通过”,不予准考,报名材料及报名费一律不退。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由各二级学院通知考生参加考核;报名资格审核不通过者,终止申请程序。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实施差额考核,总体考核比例维持在1:1.2 - 1:3,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核,择优录取。
2.考核专家小组组成
二级学院根据学科确定考核专家小组组成,由不少于5位学科组专家(正高,含报考导师)、秘书等组成。考核专家小组名单报研究生院核准备案。
3.考核时间及考核内容
考核时间:预计在2021年1月中旬左右进行考核工作。具体时间见学校及二级学院网站通知;学校将视年度计划完成情况决定后续招生计划发布。
考核内容: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动态掌握情况、临床综合能力、科研能力及外语水平等。
4.考核方式及拟录取
考核方式以线下考核为主,考核期间如因疫情等因素影响,可视情况采用线上考核方式,具体时间及计划安排以二级学院通知为准。(请考生提交材料后密切关注各学院信息。)
考核由相关二级学院组织实施,具体实施办法由相关二级学院制定后报研究生院审核。考核应按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遴选。获得拟录取资格的申请者须在考核后提交《上海中医药大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请在下载专区自行下载),政审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报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批。
5.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批后,在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页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纳入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2021年6月后寄送录取通知书。
六、监督保障机制
1.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扩大了学院和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在工作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2.校纪委、研究生院将全程监督各学科及学院的“申请-考核”制实施工作。
七、学费、奖助学金政策:
(一)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及《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沪价费〔2013〕15号)文件精神,我校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如下:
学生类别 学位类型 学科性质 收费(元/学年)
全日制
博士研究生
学术学位 基础学科 8000
一般学科 10000
专业学位 所有学科 15000
 
附注:
1、基础学科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医史文献、方剂学、中医诊断学、中医临床基础、中西医结合基础。
2、一般学科包括: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五官科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中西医结合康复学、中药学。
(二)奖助学金
录取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入学后按相关规定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奖学金与研究生助学金两部分构成。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毕业论文奖、教育部台港澳侨研究生奖学金等;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等。具体按照当年发布的奖助通知为准。
八、中外合作办学
我校与法国巴黎第五大学(巴黎笛卡尔大学)、加拿大UBC大学(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新西兰奥克兰大学等世界名校均有联合培养的合作办学项目,考生入学后可按相关要求进行申报。详情见研究生院网站具体通知。
九、其他
招生期间我院将有关通知发布在研究生院招生工作网页,请考生务必及时登陆浏览招生信息。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图书馆裙楼202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工作日电话(传真):021-51322530。
网址:http://yjsy.shutcm.edu.cn/
各学院联系方式:详见专业目录
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12月
上海中医药大学成立于1956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国家首批建立的中医药高等院校之一,是教育部与地方政府“部市共建”的第一所中医药院校,也是上海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作为地处浦东新区张江科学城核心板块的高校,以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对接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为己任,利用已有的学科和综合优势,勇担深化中医药高等教育改革、推动中医药自主创新、引领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任。
学校拥有3名两院院士,2名国医大师,2名全国名中医,69名上海市名中医,700多名高级专家和教授,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各级各类中医药专门人才,全日制在校学生近8000人,校友遍布60多个国家和地区。学校是国家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特色专业点”建设高校,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一级学科及中医1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科学技术史、医学技术5个一级学科及中医、中药学、护理、翻译、公共卫生5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学位授予专业覆盖全部中医药学科;学校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中医外科学、中药学、中医内科学及中医骨伤科学;国家重点学科(培育)2个:中医医史文献学、针灸推拿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38个;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4个。有1个教育部中药现代制剂技术工程研究中心,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上海市重点实验室,8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2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中医学、中药学两个学科顺利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高校名单,在教育部公布的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我校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三个学科全部进入最高等级的A+档,是全国中医院校中唯一取得3个A+学科的高校。
我校以建设世界一流中医药大学为目标,坚持“不重其全重其优、不重其大重其特、不重其名重其实”的办学理念,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已成为教学与科研实力以及主要学科全国排名领先的中医药高等院校。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招生规模
本校2019年博士生招生规模数暂定200名(实际招生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三、学习形式
2019年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培养。学制均为三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得超过五年。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及往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报考条件见第7条)。
3.报考专业资格要求:
(1)临床医学院(含联合培养单位)招收的医学专业,仅限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和临床医学专业生源报考(符合国家医师资格报考条件的本科、硕士毕业专业)。
(2)凡报考中医专业学位博士(专业代码为1057开头各专业)的考生须已获得中医类或临床医学类执业医师资格。
(3)为鼓励培养交叉学科人才,校本部各专业允许跨专业报考。
4.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
5.有两名与本专业有关的专家推荐,其中至少有一名为正高职称;
6.考生报考时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在职人员需本单位人事部门明确是否报考定向培养并盖章确认,未明确报考类别和无人事部门盖章者均视为报考材料不齐全不予报考。
7.同等学力报考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满6年(从获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已获得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日语考试四级证书,或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者,或获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合格证书、或四级笔试合格证书;
(3)已完成硕士学位课程,并由培养单位出具硕士学位课程证明(原件);
(4)近4年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5)经初试合格者,须加试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合格,方可复试。
8. 按国家规定,博士生招生不接受外单位考生调剂。
五、报考专业、导师
每位考生报考一个专业的一位导师,详见“上海中医药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统考考生请勿报考已通过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形式完成招生计划的导师。)
六、报考方式
(一)统考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1日至25日。
2.报名方式:所有考生一律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自行登陆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注册并登陆“博士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2018年12月25日前将相关报名材料邮寄我办(以邮戳为准,也可至招生办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清单如下:
(1)报名表(网报完成后自动生成PDF文件三页,请先勿装订);
(2)两名专家推荐书(附件2)原件,必须专家亲笔书写,并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以认证专家身份,请先勿装订);
(3)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在入学报到时补交);
(4)身份证复印件;
(5)报考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须提供中医类或临床医学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6)学籍学历验证报告:可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进行办理;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接受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时间:12月11日至25日(节假日除外)。
3.报考费:(1)经邮局汇款报考费250元(经审核因报名材料不齐或不合格而不准考者报考费一律不退)。汇款请寄: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要写个人姓名)收,注明博士报考费、报考者姓名、报名号。(2)现场提交报名材料考生可在当天缴纳现金(周五下午不办理缴费)。
4.资格审核:网报信息、报名材料完整,报考费按时缴纳者为报名成功,所有材料经我校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在我校博士网报系统中显示“已审核”,考生务必随时关注网报系统的审核情况,经审核不符合报考要求或报考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准考,报名材料一律不退。准考证可于考前一周内在博士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A4纸双面打印于1张纸上)。
5.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往届生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提供研究生证或硕士研究生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
(2)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一本,论文答辩专家评议书二份(应届生暂无学位论文和答辩评议书者可提供论文大摘要一份);
(3)身份证原件;
(4)政治审查表(盖所在部门党组织公章,下载地址:上海中医药大学主页-研究生院-下载专区)。
(二)硕博连读
符合我校《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实施办法》规定的我校2017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按照《关于2017级硕士生申请硕博连读计划的通知》,进行申报遴选。
(三)申请考核
2019年,继续试行部分导师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申报资格要求、名额、申报流程等见《上海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的通知》(已发布,见官网)。
七、考试时间及地点
1.初试:时间2019年3月9日-10日(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届时见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公告)。
2.复试:在2019年4月中旬至5月中旬进行,复试具体要求和内容详见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研究生复试办法”及各学院复试办法。
报考临床医学院的专业学位考生,学院根据需要在复试时进行临床技能考核,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
八、体格检查:
体检工作按照《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细则》的要求进行,初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由我校组织,在复试后进行。
九、政治审查:
根据教育部要求进行。初试合格的考生,在复试时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录取: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政审和体检情况,德、智、体、能全面衡量,择优录取。2019年6月底以邮政快递邮寄录取通知书。
十一、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及《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沪价费〔2013〕15号)文件精神,我校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如下:
 
学生类别 学位类型 学科性质 收费(元/学年)
全日制
博士研究生
学术学位 基础学科 非定向生8000
定向生 10000
一般学科 10000
专业学位 所有学科 15000
 
附注:
1、基础学科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医史文献、方剂学、中医诊断学、中西医结合基础、中医临床基础。
2、一般学科包括: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五官科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中西医结合康复学、中药学。
十二、其他
招生期间我院将有关通知发布在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页,请考生务必及时登陆浏览招生信息。
联系部门: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图书馆裙楼2楼202室
邮政编码:201203;电话(传真):021-51322530
网址:www.shutcm.com/shutcm/yjsy/
研招办邮箱:shutcmyjszsb@163.com
十三、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上海中医药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电话:021-51322410。
附件:上海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专家推荐表.docx
上海中医药大学
2018年11月
一、招生规模
 
2019年我校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5人。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现场确认时提交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标准;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包括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等),必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三、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形式,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确认,报名方为有效。
 
2、网上报名:
 
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时间:2019年5月6日-5月13日
 
考生同时将附件1中的《东北电力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发送到dbdlyzb@163.com。
 
3、报名费:报名费180元,现场确认时缴纳。
 
4、提交材料及现场确认:
 
时间:2019年5月15日上午9:00-10:30
 
地点: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东石头楼315)
 
(1)填写好的《东北电力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份);
 
(2)《东北电力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
 
(3)硕士学习期间成绩单原件(1份,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在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和硕士学位审批表(1份);
 
(5)往届生提交本科及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生成的本科及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指定机构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硕士生(含网上报名时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提交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由学校学位管理部门出具的可获学位证明原件(1份)、本科毕业证在学信网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在学信网生成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指定机构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境外获得学位证书者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同一底版小2寸近期免冠彩色蓝底照片2张,同时将照片电子版发送至dbdlyzb@163.com(JPG格式,以本人身份证号命名,尺寸宽150像素,高200像素);
 
说明:
 
以上材料均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册。考生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报名,逾期不进行补报。
 
四、考试
 
1、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均为笔试,科目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100分。具体考试科目可查看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时间:2019年5月16日-17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请考生于5月16日9:00-10:00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报到,凭本人二代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3、复试在2019年5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4、体检在复试期间进行,体检医院为东北电力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五、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及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或工作实绩等有关材料的基础上,确定录取名单。
 
六、学制
 
全日制博士生基本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7年。
 
七、其他
 
1、学费:1万元/人/年
 
2、学业奖学金:共设两个等级
 
一等:15000元/年(50%非定向博士生可获得)
 
二等:8000元/年(50%非定向博士生可获得)
 
3、国家助学金:13000元/年(非定向博士生均可获得)
 
4、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博士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报到时可不转入档案,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定向就业考生不享受奖助学金。非定向就业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将本人所有档案转入我校,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5、所有报名人员必须自行审核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造成的不能参加考试、录取等,由考生负责。
 
6、考生所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报考及录取资格。
 
7、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不一致,将按照国家最新政策执行。
 
8、我校不提供往年试题、参考书及辅导材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郎老师(0432—64806432)
 
联系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169号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东北电力大学东石头楼315
 
邮编:132012
一、招生规模
 
2019年我校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5人。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现场确认时提交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标准;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包括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等),必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三、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形式,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确认,报名方为有效。
 
2、网上报名:
 
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时间:2019年5月6日-5月13日
 
考生同时将附件1中的《东北电力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发送到dbdlyzb@163.com。
 
3、报名费:报名费180元,现场确认时缴纳。
 
4、提交材料及现场确认:
 
时间:2019年5月15日上午9:00-10:30
 
地点: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东石头楼315)
 
(1)填写好的《东北电力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份);
 
(2)《东北电力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
 
(3)硕士学习期间成绩单原件(1份,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在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和硕士学位审批表(1份);
 
(5)往届生提交本科及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生成的本科及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指定机构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硕士生(含网上报名时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提交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由学校学位管理部门出具的可获学位证明原件(1份)、本科毕业证在学信网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在学信网生成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指定机构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境外获得学位证书者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同一底版小2寸近期免冠彩色蓝底照片2张,同时将照片电子版发送至dbdlyzb@163.com(JPG格式,以本人身份证号命名,尺寸宽150像素,高200像素);
 
说明:
 
以上材料均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册。考生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报名,逾期不进行补报。
 
四、考试
 
1、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均为笔试,科目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100分。具体考试科目可查看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时间:2019年5月16日-17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请考生于5月16日9:00-10:00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报到,凭本人二代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3、复试在2019年5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4、体检在复试期间进行,体检医院为东北电力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五、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及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或工作实绩等有关材料的基础上,确定录取名单。
 
六、学制
 
全日制博士生基本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7年。
 
七、其他
 
1、学费:1万元/人/年
 
2、学业奖学金:共设两个等级
 
一等:15000元/年(50%非定向博士生可获得)
 
二等:8000元/年(50%非定向博士生可获得)
 
3、国家助学金:13000元/年(非定向博士生均可获得)
 
4、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博士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报到时可不转入档案,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定向就业考生不享受奖助学金。非定向就业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将本人所有档案转入我校,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5、所有报名人员必须自行审核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造成的不能参加考试、录取等,由考生负责。
 
6、考生所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报考及录取资格。
 
7、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不一致,将按照国家最新政策执行。
 
8、我校不提供往年试题、参考书及辅导材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郎老师(0432—64806432)
 
联系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169号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东北电力大学东石头楼315
 
邮编:132012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健康第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公平至上。严格复试组织管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坚决维护公平公正。
(三)质量为先。坚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落实立德树人成效为标准,科学设计考核内容,加强创新能力考查,做到择优录取,切实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二、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办法,调配各招生学院招生名额,审定各招生学院拟录取名单。
2.各招生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学术分委员会主任和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组成,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各项复试工作。
3.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位及以上成员组成,复试小组组长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小组成员中选定,成员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指导博士研究生经历、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强、外语水平高。复试小组设秘书1名,负责考生身份验证、复试情况记录、复试平台操作等事宜。
4.各招生学院成立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方案的实施情况和复试过程进行监督,接待考生申诉,负责对未录取考生作必要的解释和处理遗留问题。
三、复试工作方案
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面试为主,网络远程复试为辅的方式进行。
(一)复试方式
1.复试科目为外语面试、科研基础能力面试和科研创新能力面试,每科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下不予通过。各专业复试时间地点见下表。
专业 时间 地点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2021-5-17-08:30开始 电动大楼B404
电气工程 2021-5-17-09:00开始 电动大楼A412
控制科学与工程 2021-5-17-14:00开始 主教431
2.因疫情防控要求确实不能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应至少提前3天通知相关招生学院,各招生学院审核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并按照以下要求参加网络远程复试:
(1)考生需要采用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麦克风的设备,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45°拍摄。网络远程复试平台支持手机访问,但手机受到视频效果、网络稳定性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影响到复试过程和效果,建议考生首选电脑+有线网络。
(2)若考生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经各招生学院审核后,应至少在复试前3天上报研究生院。我校将根据考生情况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复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3)考生应在独立、无干扰场所进行复试,复试过程中周围不得出现其他无关人员和其他声音。一机位要求配置麦克风(远离音箱),二机位关闭麦克风。一经发现考生复试环境存在异样,即认定该考生违规,取消该考生录取资格。
(4)我校原则上采用统一的远程复试平台,并会提前组织考生进行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二)复试内容
各招生学院要针对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科学设计考核内容,确保复试科学有效、公平公正。要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加强对考生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全面考查。要强化对考生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并综合考虑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科研工作实绩等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未参加复试考生不予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体检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统一组织。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复试工作要求
(一)各招生学院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保密责任制度,严格执行安全保密要求,所有涉密人员都要签订《保密责任书》,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行为均须承担刑事责任。
(二)命题人员要遵纪守法、信守承诺、保守秘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试题的内容和命题工作情况。
(三)各招生学院要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复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复试诚信档案》。
(四)各招生学院要逐一检查考生签订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五)各招生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各招生学院应对本单位所有参与招生复试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所有参与复试人员实行回避制,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单位博士研究生的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所报考专业的复试工作。
(七)各招生学院复试过程必须全程录音录像。
五、现场复试防疫工作方案
(一)入校要求
1.按照教育部“正常、安全、错峰”的防疫工作要求,满足各招生学院复试要求、符合疫情防控要求、身体健康的国内低风险地区旅居的考生,实施分批错时入校参加复试。
2.入校考生必须符合各级政府疫情防控要求,来校前14天之内体温在37.3℃以下,来校前14天之内未去过或途径过高、中风险地区,来校前当日居住地无疫情,来校前14天之内无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人员接触史,无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来校行程不途径高、中风险地区。
3.考生入校前必须注册两项内容:微信小程序“吉事办-吉祥码”和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以备入校时查验。
4.考生在入校参加复试前3天开始向各招生学院提交即时生成的本人“防疫行程卡”截图。
5.考生入校前要加强自身健康监测,减少聚集,了解并掌握新冠疫情预防的知识和技能。做好路途及到校所需防护用品准备(如口罩、消毒湿巾等),做好路途中疫情防护。考生在到校途中,途经地区突然爆发疫情,必须及时向各招生学院反馈情况,学院将及时通知学生继续来校或者返回。
6.考生到校后,通过指定校门(西区南门)进入学校,保卫处负责在指定校门入口处进行测温、扫描“吉祥码”,核验“通信行程卡”。各招生学院负责在指定校门入口处核验参加复试考生身份信息。
7.研工部负责配合各招生学院做好防疫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等工作,负责做好参加复试考生进校期间现场布置安排。
8.校医院负责设置临时观察区,对入校期间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进行临时处置。
9.送考生参加复试的家长、外来人员、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二)现场复试要求
1.各招生学院需指派专人对进入复试考场的考生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测试(核验人员需佩戴口罩和手套),核验无误且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2.考生参加复试过程中须全程佩戴口罩。各招生学院所有考官、考场秘书、监考人员及工作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
3.面试候考区内的考生不得聚集,各招生学院应合理安排候考区考生人数。面试考场内的考官和笔试考场内的考生应间隔就坐。
4.隔离考生的复试工作应在单独的隔离室内进行,考场内设置监控,全程无死角监控。
六、公示
(一)我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二)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七、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位于西校区东石头楼
联系电话:0432-64806432
电子邮箱:dbdlyzb@163.com
考生举报电话:0432-64806344
八、其他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最新通知。

考试科目

参考书目

作 者

出版社及版本

计算流体力学

计算流体动力学分析——CFD软件原理与应用

王福军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高等流体力学

高等流体力学

周云龙

中国电力出版社,2008

高等传热学

传热与传质分析

E.R.G
埃克特等

科学出版社

高等工程热力学

高等工程热力学

苏长荪等

高等教育出版社

电厂热力设备及运行

锅炉原理

范丛振

水利电力出版社

汽轮机原理

沈士一

水利电力出版社

锅内过程

《锅内过程》

林宗虎

西安交通大学

电网络理论

网络理论分析

邱关源

科学出版社

数值计算方法

计算方法引论

徐萃薇

高等教育出版社

数值分析

颜庆津

北航出版社

电力系统分析一

电力系统分析(上册)

诸骏伟

水利电力出版社

Power System Stability and control

P . Kundur

中国电力出版社

电力系统安全性与稳定性

现代电力系统分析

王锡凡

科学出版社2003

电力系统稳定性理论与方法

余贻鑫

科学出版社1999

电力系统分析二

电力系统基础

张文勤

中国电力出版社第二版

电力系统计算

王锡凡等

水利电力出版社

经教育部教研[2003]3号文件批准,我校从2005年开始以“合作培养、招生计划单列”的方式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经过与联合培养单位华北电力大学协商,我校独立完成生源组织、命题考试和录取等工作。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研究生毕业并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生(最迟在录取前能获得硕士学位);
3.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并获得硕士学位人员,须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并在公开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论文,其中至少有一篇是第一作者;
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岁(报考委托培养可适当放宽);
5.有两位与本门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三、报名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研究生部网站下载报名相关表格,填写完毕后到我校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函报者按规定时间将填写完的表格邮寄到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时间以邮戳为准。报名时需备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由考生分别贴在有关表格上。
  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后果,我校不负责任。
  考生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我校送交下列材料:
1.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文件下载区”下载);
2.两份专家推荐书(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文件下载区”下载);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和硕士学位审批表;
4.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录取前补交)或证明书;
5.体格检查表 (要求县级以上医院) 。
我校对以上材料进行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考生通知考生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方法
1.政治理论课,应届毕业硕士生和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在校期间考试成绩合格者可以申请免试。
2.外国语
  外国语考试包括基础和专业两部分。基础部分包括听力、阅读、语法词汇、完型填空及写作;专业部分主要为专业资料翻译。
3.两科业务课(详见招生目录)
  复试采取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方法。
五、报名、考试及入学时间
1.2009年博士生招生二次
第一次报名时间:2008年11月13日至11月28日
笔试时间:2008年12月23日至24日
第二次报名时间:2009年 2月25日至3月6日
笔试时间:2009年 4月8日至9日
复试时间于笔试后另行通知。
入学时间:全部为2009年9月
2.第一次招生若已完成招生计划,将不再接受第二次报名,届时我校将在研究生部网站上发布相关通知。
六、报名、考试地点
报名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长春路169号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132012
考试地点:东北电力大学。
考生于考试前一天到我校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报到并领取准考证。
七、毕业分配
    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博士生除外)。

 
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欢迎访问我校主页:

联系人:许波
联系电话:0432-4806432(传真)
E_mail:yzb@mail.nedu.edu.cn

    经教育部教研[2003]3号文件批准,我校从2005年开始以“合作培养、招生计划单列”的方式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经过与联合培养单位华北电力大学协商,我校独立完成生源组织、命题考试和录取等工作。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研究生毕业并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生(最迟在录取前能获得硕士学位);
3.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并获得硕士学位人员,须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并在公开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论文,其中至少有一篇是第一作者;
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岁(报考委托培养可适当放宽);
5.有两位与本门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三、报名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研究生部网站下载报名相关表格,填写完毕后到我校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函报者按规定时间将填写完的表格邮寄到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时间以邮戳为准。报名时需备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由考生分别贴在有关表格上。
  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后果,我校不负责任。
  考生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我校送交下列材料:
1. 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 两份专家推荐书;
3.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和硕士学位审批表;
4. 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录取前补交)或证明书;
5. 体格检查表 (要求县级以上医院) 。
    我校对以上材料进行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考生通知考生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方法
1.政治理论课,应届毕业硕士生和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在校期间考试成绩合格者可以申请免试。
2.外国语
  外国语考试包括基础和专业两部分。基础部分包括听力、阅读、语法词汇、完型填空及写作;专业部分主要为专业资料翻译。
3.两科业务课(详见招生目录)
  复试采取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方法。
五、报名、考试及入学时间
1.2007年博士生招生二次
第一次报名时间:2007年11月19日至12月3日
笔试时间:2007年12月26日至27日
第二次报名时间:2008年 2月25日至3月6日
笔试时间:2007年 4月6日至7日
复试时间于笔试后另行通知。
入学时间:全部为2008年9月
2.第一次招生若已完成招生计划,将不再接受第二次报名,届时我校将在研究生部网站上发布相关通知。
六、报名、考试地点
报名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长春路169号
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132012
外地考生可函报,并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送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考试地点:东北电力大学。
考生于考试前一天到我校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报到并领取准考证。
七、毕业分配
    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博士生除外)。
    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欢迎访问我校主页:http://www.nedu.edu.cn
  联系人:许波
  联系电话:0432-4806432,4806432(传真)
  E_mail:yzb@mail.nedu.edu.cn

    经教育部教研[2003]3号文件批准,我校从2005年开始以“合作培养、招生计划单列”的方式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经过与联合培养单位华北电力大学协商,我校独立完成生源组织、命题考试和录取等工作。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研究生毕业并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生(最迟在录取前能获得硕士学位);
  3.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并获得硕士学位人员,须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并在公开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论文,其中至少有一篇是第一作者;
  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岁(报考委托培养可适当放宽);
  5.有两位与本门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三、报名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交报名费后领取有关表格,函报者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将表格寄给考生本人。报名时需备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由考生分别贴在有关表格上。
  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后果,我校不负责任。
  报名后考生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我校送交下列材料:
  1. 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 两份专家推荐书;
  3.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和硕士学位审批表;
  4. 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录取前补交)或证明书;
  5. 体格检查表。
  我校对以上材料进行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考生通知考生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方法

  1.政治理论课,应届毕业硕士生和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在校期间考试成绩合格者可以申请免试。
  2.外国语
  外国语考试包括基础和专业两部分。基础部分包括听力、阅读、语法词汇、完型填空及写作;专业部分主要为专业资料翻译。
  3.两科业务课(详见招生目录)
  复试采取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方法。

  五、报名、考试及入学时间

  1.2007年博士生招生二次
  第一次报名时间:2006年10月29日至11月13日
  笔试时间:2006年12月13日至14日
  第二次报名时间:2007年 2月25日至3月6日
  笔试时间:2007年 4月6日至7日
  复试时间于笔试后另行通知。
  入学时间:全部为2007年9月
  2.第一次招生若已完成招生计划,将不再接受第二次报名。
  3.报名地点: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六、报名、考试地点

  报名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长春路169号
  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政编码: 132012
  外地考生可函报,并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送交我校研招办。
  考试地点:东北电力大学。
  考生于考试前一天到我校研招办报到并领取持准考证。

  七、毕业分配

  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博士生除外)。
  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欢迎访问我校主页:
    联系人:宋景东
  联系电话:0432-4806432,4806571(传真)
  E-mail:sjd872@mail.nedu.edu.cn

东北电力大学博士毕业要求

一、招生规模
 2019年我校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5人。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现场确认时提交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标准;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包括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等),必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三、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形式,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确认,报名方为有效。
 2、网上报名:
  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时间:2019年5月6日-5月13日
考生同时将附件1中的《东北电力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发送到dbdlyzb@163.com。
 3、报名费:报名费180元,现场确认时缴纳。
 4、提交材料及现场确认:
  时间:2019年5月15日上午9:00-10:30
  地点: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东石头楼315)
(1)填写好的《东北电力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份);
(2)《东北电力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
(3)硕士学习期间成绩单原件(1份,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在本人人事档 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和硕士学位审批表(1份);
(5)往届生提交本科及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生成的本科及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指定机构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硕士生(含网上报名时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提交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由学校学位管理部门出具的可获学位证明原件(1份)、本科毕业证在学信网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在学信网生成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指定机构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境外获得学位证书者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同一底版小2寸近期免冠彩色蓝底照片2张,同时将照片电子版发送至dbdlyzb@163.com(JPG格式,以本人身份证号命名,尺寸宽150像素,高200像素);
说明:
  以上材料均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册。考生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报名,逾期不进行补报。
四、考试
  1、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均为笔试,科目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100分。具体考试科目可查看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时间:2019年5月16日- 17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请考生于5月16日9:00-10:00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报到,凭本人二代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3、复试在2019年5月下旬进行 (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4、体检在复试期间进行,体检医院为东北电力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五、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及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或工作实绩等有关材料的基础上,确定录取名单。
六、学制
  全日制博士生基本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7年。
七、其他
 1、学费:1万元/人/年
 2、学业奖学金:共设两个等级
   一等:15000元/年(50%非定向博士生可获得)
   二等:8000元/年(50%非定向博士生可获得)
 3、国家助学金:13000元/年(非定向博士生均可获得)
 4、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博士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报到时可不转入档案,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定向就业考生不享受奖助学金。非定向就业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将本人所有档案转入我校,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5、所有报名人员必须自行审核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造成的不能参加考试、录取等,由考生负责。
 6、考生所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报考及录取资格。
 7、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不一致,将按照国家最新政策执行。
 8、我校不提供往年试题、参考书及辅导材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郎老师  ( 0432—64806432 )
 联系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169号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东北电力大学东石头楼315
 邮编:132012
东北电力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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